电动车发生火灾物业不负责任怎么办负什么责任

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 造成的损失究竟该由谁来承担?_新浪新闻
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 造成的损失究竟该由谁来承担?
  原标题: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 造成的损失究竟该由谁来承担?
  □东方今报记者叶煜/文
  首席记者张晓冬/图
  昨日,东方今报报道了郑州市21世纪社区一起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浓烟熏晕了居民,熏黑了家里的墙壁和家具,烧坏了居民楼上的电缆线,这些损失该由谁来承担?昨日上午,郑州市中州大道与国基路附近的21世纪社区55号楼的居民聚集在楼下,议论纷纷。这幢楼受灾最重,失火的地下车库正好位于这幢楼楼下。
  记者跟随一户王姓居民顺着漆黑的楼道向上走,王先生拿出手机照明:“停电了,电梯不能用,只能爬楼梯,这幢楼有11层,只是害苦了那些住在高层的邻居。”
  王先生住在6楼,打开门后,看到地板和家具上覆盖了一层黑色的粉尘,用水越洗越黑。王先生说,现在已停水停电两天了,无奈只好带家人去住宾馆。
  昨日中午12时许,该小区55号楼的业主代表来到该小区物业办公室,对于观光电动车属于物业的质疑,一名周姓负责人回答,观光电动车已承包给别人,物业没对其收费。业主追问观光电动车充电时有没有保护装置,他表示,物业提供了专用充电插线板,设置了短路保护,电路方面没任何问题。
  当业主要求物业承担一部分事故责任时,周姓负责人说事故是由观光电动车充电引起的,责任应由肇事方来承担。
  那么,损失究竟该由谁来埋单呢?河南豫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田海康说,如果是车辆原因导致的自燃,应由车辆所有人承担。如果是外接电源造成,电源应符合安全标准,如果不符合标准,应由物业承担。另外,小区物业应24小时巡防,如果没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小区物业就侵犯了业主权利。CF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李鹏勋】【打印】【顶部】【关闭】我承包的自行车地下车库充电时发生火灾,烧毁了3辆电动车,充电装置是由物业牵头安装的 - 110网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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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包的自行车地下车库充电时发生火灾,烧毁了3辆电动车,充电装置是由物业牵头安装的
上海&01-02 14:05&&悬赏 0&&发布者:ask201…… & 回答:(2)
我承包的自行车地下车库充电时发生火灾,烧毁了3辆电动车,充电装置是由物业牵头安装的,请问我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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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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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火灾造成的原因,如果是充电装置问题可以要求产品生产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上海-宝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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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收取费用的话,自行车车主可以按照合同纠纷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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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
专项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房管中心(住建局),各管理区、开发区房管局(建委),各物业服务企业:
&&& 今年以来,全省发生多起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起的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极其深刻。6月25日,郑州市西关虎屯新区发生重大亡人火灾事故,造成15人死亡、2人受伤;6月28日,信阳市某县一副食店火灾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8月10日,郑州市二七区曹洼村村民自建房楼梯间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9月17日,郑州市管城区康庄村一居民自建房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尤其是亡人火灾发生,10月20日下午,市政府专门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政府副市长谢天学,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长陈洪杰出席并讲话。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 一、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责任
&&& 各县、区房管中心(住建局),各管理区、开发区房管局(建委)要认真研判当地电动自行车火灾形势,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物业管理小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方案,进行部署安排和工作督导。各物业企业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在本物业管理小区开展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会同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督促本物业小区开发建设单位落实建设电动车充电集中停放的库(棚)和充电设施,并负责对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进行安全管理。
&&& 二、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集中充电设施
&&& 在日前,各物业企业要在本物业小区选择合适位置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库(棚)和充电设施,并投入使用。各县、区房管中心(住建局),各管理区、开发区房管局(建委)要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库(棚)和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新建住宅小区、公寓楼等居住类建设工程物业管理督查的重要内容。各级房管、住建部门,要认真执行信政办明电(号文件精神,将电动自行车充电车库(棚)建设费用列入老旧居民小区改造基金重点开支项目,提供经费保障。凡新建的住宅小区,严格源头管控,督促建设单位必须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库(棚)和充电设施;对已投入使用,纳入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在日前,各级房管部门负责督促全部建成电动自行车库(棚)和集中充电设施。
&&& 三、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建设的技术防范
&&& 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库(棚)和集中充电设施应采用不燃材料搭建;每个车库(棚)停放车辆数不宜过大,车辆之间应保持足够防火间距,防止发生火烧连营;电动自行车库应参照相关技术标准,设置火灾报警、灭火设施和消防器材,不能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可以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简易自动喷淋等消防设施;车库(棚)面积大、停放车辆较多的,应安装可视监控探头由小区门卫监管。电动自行车库(棚)配电箱和充电线路设计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充电插座使用数量、插孔数量应符合用电安全,电器元件和充电插座应采用安全可靠的产品。要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建设电动自行车库(棚)和集中充电设施,防止产生新的隐患。各物业企业对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现象突出的可采取物理分割的方法,将一楼楼梯口梯段下方空间用金属围栏进行封闭,彻底从源头上杜绝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现象。
&&& 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 各县、区房管中心(住建局),各管理区、开发区房管局(建委)要进一步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常识性宣传和警示教育,严格督促物业企业广泛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通告和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案例等,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提升广大业主电动车安全充电意识。
&&& 五、严明责任狠抓落实
&&& 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库(棚)和充电设施建设,是解决当前电动车火灾多发,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县、区房管中心(住建局),各管理区、开发区房管局(建委)要高度重视,切实摆在物业管理突出重要位置,要明确专人负责督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市房管中心将于近期派出工作组,采取暗访督察、随机抽查、督察回访等形式,实地督导各物业小区工作开展情况。对履职不尽责、工作推进不力的,要上报上级部门,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物业企业实施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且造成亡人的,要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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