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合同是签订电梯合同注意事项公司给我签的,法官说这个合同签订电梯合同注意事项公司把钱给我了,就剩下一万多了。我怎么说就是不开厅

偶啊想买房了~~合同签了,开始琢磨装修了~~
飘飘就飘飘吧
帖子55218&积分1146171&金钱1047906 元&注册时间&
引用:原帖由 青丝萦绕 于
15:19 发表
啊~~偶倒是觉得那边一圈的外观就欧洲城的感觉比较好~~
简洁大气、典雅沉着、 你说得更好,,,,,,,
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
帖子23338&积分135545&金钱65028 元&注册时间&
引用:原帖由 wy9336 于
15:49 发表
你说得更好,,,,,,, 个么乃过着怎么个不好呢~~
飘飘就飘飘吧
帖子55218&积分1146171&金钱1047906 元&注册时间&
引用:原帖由 青丝萦绕 于
15:50 发表
个么乃过着怎么个不好呢~~ 那个地方还是远啊,,,,,,,,
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
帖子15542&积分43162&金钱7410 元&注册时间&
青丝mm房子还没买好
这个楼倒是建好了
网址:http://www./
帖子23338&积分135545&金钱65028 元&注册时间&
引用:原帖由 百灵儿 于
16:20 发表
青丝mm房子还没买好
这个楼倒是建好了 美女~~
帖子15542&积分43162&金钱7410 元&注册时间&
引用:原帖由 青丝萦绕 于
16:31 发表
美女~~ 关注MM买房进程,来学习学习,争取有钱的时候下手第二套,虽然在遥远的未来。。。
网址:http://www./
帖子23338&积分135545&金钱65028 元&注册时间&
专家解答204条补充条款如何应对购房陷阱? ZT
上海楼市 出处:新浪房产 作者: 发布时间:日
& && & 为迎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作为安全购房系列活动的一部分,本报购房者援助中心举办了首次购房签约法律知识讲座。作为首次提出“204条购房补充协议”的秦兵律师为到场的100余位本报读者就签约防范购房陷阱进行讲解。
  在签合同的时候注意广告内容,争取把广告商的条款多写一些在合同里。合同法规定广告是要约邀请的一部分。第一步叫要约邀请,第二步叫要约,第三步是签约。如果非常明确的广告,比如楼层、价格都有规定,这就构成了要约,合同法有这样的规定。在《204条购房补充条款》中,第一条就写明销售广告必须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当购房人无法举证的时候,就可以把广告作为依据。
  在“204条”中,还设有一个“合同目的”条款。如果不写明白购房目的,有时开发商会因房屋抵押等原因阻止购房人拿产权证,导致购房人对房产不能出租、转让。这时候就要写明白,第一要住,第二可以转让,第三可以出租。购房人要把自己的合同目的写清楚。当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时候,就是合同落空,就可以解除产权证,可以要求法院撤销和开发商的买卖合同。
  第二部分,套内空间。购房时要把买的房子定义搞清楚,房屋面积包含了使用面积和公摊面积。因公摊面积很难查证,所以签合同一定写清楚具体每一个房间的详细尺寸,尽可能的要求开发商提供平面图和立面图。
  第三部分,商品房质量。关于沉降情况,就是不均匀沉降,是非常重要的。还有一条是平直度,还有墙体裂缝,几乎每个墙都有墙体裂缝,但是看裂缝是怎么产生的,如果因为施工产品的微裂缝没有什么,最危险的就是因为房屋不均匀沉降导致的墙体45度角裂缝是最危险的。因此,在“204条”中提供了这样的表述:“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同时,目前在房屋质量和过去的评价发生变化,现在已改为竣工备案制度,房子建好以后四方签字,开发商、承建商、监理商、施工商签字,四方只要说合格就可以了,然后把备案表交到北京市质量监督总站,准予备案并不代表政府对质量的最终认可。购房合同里需要写明开发商提供这种备案表,证明房屋具最基本的质量要求。
  第四部分,公摊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摊部分,购房人拿到的面积实测表写了总面积是多少,公摊是多少,但是公摊为什么是这么多面积?公摊在什么地区?购房人要和开发商约定公摊是哪一部分,公摊的数量是多少,更重要的是要在测量报告中提示注明公摊的部分及具体尺寸。
  第五部分,商品房面积。商品房面积现在规定得比较多,第49、50、51条规定了三种面积。建筑面积是全部的面积,使用面积基本上指的是地毯面积。现在最容易出现的是整个商品房的面积增加了,而且不会超过3%,而你真正的使用面积减少了,套内面积减少了,而且减少不会超过3%,业主难有退房机会。在“204条”第50条的第5款提供了这样的约定,就是如果交工的时候建筑面积增加了,套内面积也要增加,否则的话开发商违约。
  第六部分,室内环境。一般在冬至这天,朝南的房能有四个小时光照就算比较好了,要在补充条款中约定。第60条关于噪音,现在有些房子为了降低成本,墙是越来越薄,影响隔音效果。因此在“204条”在设计了“墙体隔音情况不得低于政府标准的最高要求”条款。
  第七部分,建筑设备。经常遇到的问题就是泄漏,入住以前,最好能够让对方出示测量报告,就是你这个地方是不是做过打压实验。如果泄漏导致装饰家具损害的,出卖人应当以5倍赔偿。关于电梯,我们写得比较细,实际上新的条款都写了,电梯的等待时间不超过五分钟,平均时间三分钟。
  第八部分,电气部分的68条是电源品质。咱们现在施工的时候,往往接一个临时电,是按市政的动力电供应的,使用的对象是大负荷的机械设备,所以它不是特别稳定,不适合民用电气。现在我知道有个小区,交房两年多了,使用的还是临时电,到夏天一开空调,开五分钟就断电,就得等这个楼慢慢有人来修理。一般要求在入住后两三个月之后申请民用电,民用电和工业用电的标准、电源的品质是不一样的。
  第九部分,供暖燃气。12月份的时候,刚天冷的时候,报纸上的文章比较多,说业主入住很长时间了没有暖气,很痛苦。在“204条”一般签有“假设没有燃气需要开发商免费提供液化气罐”,保证业主的取暖和生活使用。有一位购房人按此条款与开发商签约,结果入住后开发商大概一个星期就给他一罐气,送到家门口,很方便,这个事儿以后会越来越突出。
  还有供暖,有好多小区使用的独立供暖,家里有燃气炉,烧天然气取暖,现在好多燃气炉是意大利、德国进口的,很多开发商说赠燃气炉,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于赠送不承担责任,所以要在补充条款写好“购买”,我们新的条款都写明白了,假设人死亡或者发生事故,最高赔偿30万,至少有点安慰,否则的话出问题没法解决。你去告生产厂家,生产厂家都是国外的,合同条款约定业主可不找别人,就找开发商,所以合同的前提不是赠与,是业主买的,出了问题就找开发商。
  第十部分,装修标准。现在很多房屋是毛坯房,消费者自己装修,就根据自己的标准爱好写清楚一些,以后我们会出一个专门的装修合同。
  第十一部分,周边环境。最容易出现的是在业主购买的房屋周围,特别是低层建筑,会出现你想象不到的事情,如垃圾处理厂、化粪池等影响业主居住环境质量的建筑物。在补充条款中可对这些进行约定。还有车位,这个可能以后都比较重要了,目前已有很多纠纷是因为车位引起,一些业主会发现入住后没有车位没法使用,所以购房时一定要写清车位每个月多少钱。
  第十二部分,社区设施。社区名称相当于一个商标,有的时候房产广告做的是一个小区,真正让你拿到产权证的时候是另一个小区,这个时候有可能因为名称的变更导致你的房价贬值。还有打官司的时候,许可证写的是AA小区,合同签的是BB小区,法官说相互之间没有关系,业主的诉讼请求会被驳回。第97条,居住安全。一般要在条款中约定只要入住就不能再有其他施工了。第98条,商品房标识。如果没有标识的话,尤其老年人容易走失,家里有老年人的话就要注意,房子一定要有个清晰的标识,能让老年人和孩子准确的回家。
  第十三部分,房屋交付。签约时就要写明交楼时该支付的款项,超出这些内容的如装修管理费等不能收取。根据合同法规定,交付一般是所有权的转移,对于房屋,在未经房管局登记时,就不是所有权的交付,房屋允许你使用,但是没有取得所有权,国家规定这种房子没法出租,没法转让,在“204条”中约定交付效力,比如交付后买受人即享有出租、收益等等权利。
  第十四部分,所有权证。我们规定一点,业主可以自己办产权证,原来都是开发商办,如房产公司正常经营可以给你办,如果有一天破产了,就没人办了,你的契税、钱都在他那儿,就带着走了,再也没有人给你办产权证了。我们建议,买房人一旦发现开发商有这种让你不安的事件出现,比如说可能破产之类的,你赶快自己去办产权证。北京市有数千家开发商,根据政府人员和经济学家的分析,十年之内相当一部分开发商要灰飞烟灭,如果你买的房子是吞并别人公司的还比较好,始终存在,如果是公司破产,业主的房在没办产权证的情况下,就有可能被作为破产财产清算。所以我们设定条款允许消费者自己办理产权证,赶快办产权证,这样房子就安全了。
  第十五部分,初步验收与保修。房屋建筑质量维修办法规定比如说防水是两个雨季,采暖是两个供暖期,有个合同是保修一年,这个时候你要坚持一下一定要超过一年。
  第十六部分,前期物业管理。在这个问题上,购房人要算清楚入住时物管费是多少钱,有时开发商承诺的数额等入住后物业公司不认可,而此时业主已买了房,不能不住了。
  第十七部分,业主管理委员会。业委会是降低救济成本的途径,业委会组织集体诉讼可以给业主个人降低成本。有些证据可以集体使用,单个人打官司只可以一次使用,多个人的话可以大家使用,举证成本可以大大降低。
  第十八部分,消费者权利保护。消费者权利保护重点是工期知情权,如约定12月31日交房,到12月初只建成三层,而一个月不可能建成房子。在“204条”中设有条款,把工期写清楚,三层什么时候出现,主体什么时候竣工,到时候出现违约,业主觉得开发商不可能12月31日交工的时候,就提前和开发商打官司。现在媒体报道有很多诉讼,基本上开发商面临破产,消费者都打赢了。这个时候早打官司很重要,不要把官司留到最后。
  第十九部分,担保权利。最危险的是购房人交钱买了房,开发商把这些在建工程或者已竣工工程抵押给银行或者其他单位,获得贷款开发其他项目。抵押可导致购房合同目的全部落空。所以购房人一定要知道在建工程和土地是不是被抵押了。
  第二十部分,变更权利。往往是主体的变更,房子从入住到拿到产权证两三年的时间,这个时间容易出现夫妻离婚、一方死亡或者失踪,发生最多的就是离婚,一旦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到了开发商那往往说要交变更费才能变更,因为合同里写的是另一方所有,所以合同要写清楚当出现某种特殊原因的时候,购房人可以把房子转让出去。
  第二十二部分,退房条款。退房程序最容易出现问题,退房条款一定要写清楚,约定退房时开发商必须把所有房款于某年某月某日还清之后才能转卖,在此之前不能转卖,否则可能出现钱房两空的事情。
  第二十三部分违约责任和第二十四部分买受人损失。当对方违约以后要赔偿购房人的损失,购房人的损失有哪些一定要列明,因为在交涉不成时只能打官司,开庭时需要购房人举证,证明哪些是购房人损失,当无法证明时就用合同约定。
  第二十五部分,争议与其他。“204条”中设定了举证责任。在诉讼中消费者最大的过失就是举证不能,我们就是把举证责任推到开发商,开发商只要不能证明,就可要求开发商赔偿。
  第二十六、二十七部分为合同附件、法律法规及标准。
  关于“204条”现场答疑
  问:开发商不与购房人签订补充协议怎么办?
  秦兵:签订补充协议也有技巧。不要一下子就把204条全部拿出来,对方一看就晕了,他和你谈204条,沟通的时间可以卖好几套房子,购房人可以在里面摘一摘,曾有一个购房人把里面的条款进行选择,每一次谈判加上几条,先选容易的,逐步深入,最后再到难。让对方的售楼员有一个适应的过程。关键是购房人第一要保持尊严,第二要选择好自己认为最重要的条款。
  问:怎么才能了解要买的房产是否被抵押?
  秦兵:在房管局,都有叫权属处,或者叫权属中心,那个地方就有一个叫抵押登记的地方,但是它不对普通消费者,每次律师去都要开介绍信,那上面都写了在建工程是不是抵押了,土地使用权是不是抵押了,根据编号查到,然后我们看到土地出让合同、在建工程出让合同等,在土地使用权的最后一项有他项权利进入,就是把这项房子有没有抵押,抵押给谁,抵押的期限是多少,有时候给你看土地使用权证,光看复印件,就是故意把这部分删掉了,不进行复印,你也看不见,所以消费者一定要看原件。这是抵押的问题。
  问:204条和标准购房合同的关系是什么?
  秦兵:我们自己只能说是一种补充的关系。
  问:所购房屋风险责任何时转移?
  秦兵:对不动产来说,从登记之日起转移风险,我签了一个项目,开发商说你从交了钱以后,风险就开始转移,一般不动产出现风险比较少,火烧、塌陷、战争等比较少,你拿到房屋所有权证以后,风险开始转移,有的强制说你一交钱风险就开始转移,这是不对的。
  问:期房与现房的区别在哪里?
  秦兵:期房就是这个房屋现在还不存在,所以你要规定工期,随时准备使用你的不安抗辩权。
  问:房屋在建的过程中,地产商破产怎么办?
  秦兵:在国外你买房子,尤其是德国,有一个预告制度,你购买了房子以后,在你没有取得所有权证前,你先做备案,可以对抗第三人,一旦出现开发商破产的情况,买受人已经支付的东西,就不能做破产财产进行清算。
  问:认购协议、定金等,有没有法律效力?
  秦兵:根据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办法,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时认购是违法的,不能收定金。在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就主合同无法达成协议,开发商同样应退
帖子23338&积分135545&金钱65028 元&注册时间&
中消协:购房合同九大陷阱 跷板条款落笔三思 ZT
阅读:2229& &时间:& &来源:不详&&
  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了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意见,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详尽剖析,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签约之前一定要三思而行。
  ■认购定金难归还某房产《商品房认购书》规定:“认购方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应在签订上述买卖合同的同时付清全部房款,认购定金自动转为房款,逾期者所缴认购定金不退还。”&&
  点评:商品房买卖属于大宗消费,经营者应为消费者留有一个合理的“犹豫期”,以便消费者深入研究有关资料,全面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自主决定是否购房。“犹豫期”内要求退定金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单方扩大解约权天津某《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规定:“若乙方违反协议书中约定之任何条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并有权将本协议书所指商品房另行出售,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乙方所付定金不予返还。”
  点评: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没收”公民合法财产。当事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减免责任巧设计某房产商的《商品房认购书》规定:“房屋采用空心砖建造,而这种空心砖容易产生裂缝。房屋交付使用时,梁、板、墙体等如出现裂缝,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提出诉讼和索赔。”
  点评:该格式条款把应由建筑商对开发商承担的风险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以模糊的语言概括地免除开发商的建筑质量责任,同时非法剥夺消费者的诉讼权、索赔权,为无效条款。
  ■模糊标的好圈钱厦门一开发商在预售房屋时,并未讲明所售房屋是精装修房,而其《商品房买卖补充协议》中却加入了不明确的有关精装修房的条款。
  点评:签订合同前,开发商有义务告知消费者有关售出房屋真实、全面、具体的情况,包括房屋的装修标准。该开发商不仅未尽告知义务,而且还在上述补充条款中以不确切的意思表示,模糊合同标的,实质是想套取消费者的装修款。
  ■面积误差设陷阱厦门某开发商制订的《商品房买卖补充协议》规定:“面积误差时,买房人不退房。面积误差部分双方按每平米房价款据实结算房价款。”
  点评:房屋面积出现误差时,选择退房、要求赔偿、据实结算等是消费者的主要权利。上述条款以双方约定的名义,为开发商免除、减轻自己的责任提供了方便,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是最为典型的显失公平条款。
  ■违约责任不对等吉林省某《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规定:“甲方若延期交房,则每迟交一个月,按乙方已付房款3%计算罚金,付给乙方作赔偿。乙方若未按期限向甲方缴清房款,视为违约,甲方有权从乙方已交购房款中,扣罚10%的金额作违约金,同时不予办理进户手续。”
  点评:上述格式条款对合同双方支付违约金的额度规定不对等,实质是加重消费者责任,减轻经营者责任,违反了法律的公平原则。
  ■一房二卖搞欺诈天津某开发商在《购房协议书》
  中规定:“双方签订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甲方将乙方购房另转卖给他人,甲方应付给乙方已付房款3%作为对乙方的经济赔偿。”
  点评:一房二卖是典型的欺诈行为,经营者应当承担双倍赔偿责任。该条款免除了经营者责任,剥夺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属违法、无效条款。
  ■虚假宣传不负责厦门××房地产公司制订的《商品房买卖补充协议》规定:“出卖人在买受人签订合同前的广告、宣传资料(或楼盘模型、售楼书或其它载体)中的所有图片、资料数据、说明等,仅供买受人参考,不作为出卖人的承诺依据。”
  点评:该条款排除了开发商所做商业广告和宣传资料成为要约的任何可能性,其内容与法律规定相抵触,为无效条款。
  ■购房签约先交钱广州某开发商制订的《商品房认购书》规定:“在乙方交清首期房款以及本条第5款所列的有关综合费用时,甲方应与乙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点评:在签认购书时,购房者已交付了定金,提供了立约担保。该条款又规定购房者必须先交清首期房款及有关综合费用,才能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实际上颠倒了签约与付款的顺序,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属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
& && && && && && && && && && && && && && && && && && && && &新闻晨报
帖子23338&积分135545&金钱65028 元&注册时间&
购房合同陷阱甚多 合同怎么签律师教您12招 ZT
阅读:247& &时间:& &来源:不详
  招数1  变更信息专递送达
  要求开发商变更任何信息,都要以书面方式通知购房者,即以邮政特快专递形式送达。既可保证变更的信息通知到购房者,也便于保留相关证据。
  招数2  办不下贷款解合同
  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如果办不下来贷款,就要无条件解除合同,退回定金和已付房款,以避免购房者资金被套或受损。
  招数3  产权证办理日期具体到日
  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产权证办下来的日期,一定要具体到年月日。同时还要约定产权证不能如期办理的违约责任。
  招数4  停车费区分管理费
  若是购买了带产权的车位,那么在交纳费用时,只需交纳相当于物业管理费性质的管理费用,这一点要在合同中明确。
  招数5  质量问题解决方案提前定
  对出现质量问题后的解决方案要明确约定。还可以约定房屋及附属设备的保质期。
  招数6  附张公摊平面图
  一般情况下,塔楼的公摊率为18%至26%,板楼的公摊率为14%至16%。交房时面积误差在±3%以上可以退房。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可以让开发商将公摊面积和套内面积分别明确地写出来,并且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附一张整栋楼或项目的公摊平面图。同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公摊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
  招数7  原件在公司是借口
  售楼方常常会以一句“原件在公司”为由,婉拒购房者要求查看五证原件的要求。其实通过复印件上的证号,可以上网查出其真伪。
  另外,可在购房合同中加上“出售人保证‘五证’的真实性,因真实性导致退房,出售人双倍返还已付房款”即可。
  招数8  房屋位置图不能少
  在合同中,要将楼号标示清楚,而且要将整栋楼的楼图及购房者所购套房在楼中的位置标明,将这些图附在合同后面,并要求开发商盖章。
  招数9  正式合同须卖方先签字
  坚持卖方先签字,买方后签字,且不要在合同中留有空白(即空白处用横线划去)。合同上由双方加盖骑缝章、过页章、个人买主过页签字。
  招数10  约定转民用电日期
  交房时,水、电、气等都应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但交房时所用的电往往是临时用电,应在合同中约定临时用电转为民用电的日期。
  招数11  精装修杜绝“高档”
  对于精装修的楼盘,一定要在合同中对装修所用的材料、品牌、标准、施工工艺、颜色、价位等写清楚,不能用“豪华”、“进口”、“高档”等这样含混的字眼。
  招数12  小心不可抗力的说法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火灾、战争等。
  在此,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是如何约定的。
  若出现“非出卖人的原因,有关部门延迟发出有关批准文件的;施工中遇到异常恶劣天气、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等免责条款,购房人不应接受。
  6个认识误区
  误区1:签正式合同前先签认购书
  认购书不是必签不可的,提醒潜在购房者一定要慎签认购书。建议购房者看好房后,直接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误区2:签合同必用新版合同范本
  3月15日起,本市开始推行新版的购房合同范本。此范本是推荐范本,不是强制实行的范本。目前,只要开发商的合同经过有关部门备案,就可使用。
  误区3:买的房与样板间一样
  许多没有建在楼盘内的样板间,其实际尺寸一般都要大一些,而且大多数样板间内都没有安装暖气,看起来较宽敞。实际上,样板间往往与日后的现房并不完全吻合。
  误区4:按揭房拿不到房产证
  许多按揭买房的业主认为,在没有还清贷款之前,是拿不到产权证的。其实,付首付款、按月还贷的业主和一次付清房款的业主拿产权证的时间应该是一样的,按揭买房的业主的房屋只是要办理抵押手续,银行和开发商都无权扣押业主产权证。
  误区5:区分概念合同中约定层高
  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之和才是所买房屋的建筑面积;层高不等于房间的净高。层高是指地板中心线到顶板中心线的距离,净高是指地面到顶板的距离,而层高是很难测量的,净高却很容易测量,所以在合同中约定净高对买方有利。
  误区6:维修基金、契税都交开发商
  许多购房者在收房时,都被开发商要求先交纳维修基金、供暖费、契税等费用之后才给钥匙,其实这几项费用都是由开发商代收的,购房者可以不选择将这些费用交给开发商。维修基金可交给物业,供暖费可交供暖单位,而契税可交地税部门。开发商不能以没交齐这几项费用为借口不给钥匙。
摘自:法制晚报
帖子23338&积分135545&金钱65028 元&注册时间&
关于购房合同的常见疑问 ZT
阅读:8173& &时间:& &来源:不详&&
& & ●业主为何不能持有购房合同的原件?
& & 购房者问:我们买房时签了那么多份合同,为什么没有一份是我们的?可开发商说,给银行的那份就是给我们的,银行拿去办贷款了,所以我们就没有了,即使给、也只能给一份合同的复印件,这种说法对吗?
& & 律师解答:目前基本情况都是这样,这主要是银行在房产证办理抵押登记之前采取的风险保障措施。购房者若需要复印件,别忘了要求开发商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内容一致”,并盖章。
& & ●购房合同签好后,开发商又要修改合同,这合理吗?
& & 购房者问:售楼人员在我签好了合同后提出修改合同的要求。现由是合同上写的面积与实际不符,要改大一点,还说如果不改,就不能在管理部门备案,不能办产权证,不能向银行办贷款。请问他们的要求合理吗?我能否同意修改合同?
& & 律师解答:售楼人员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他们增大面积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房管部门备案时根本不会去审查合同的实质内容,贷款也不会受影响。合同签好了又要修改,需要购房者与开发商双方协商一致,如果你不同意修改,就不能修改。
& & ●购房合同与订购协议不一致怎么办?
& & 购房者问:订购协议与购房合同的内容不一致,该以哪个为准?如果购房合同上写的是“套内建筑面积”,而订购协议上写的是“建筑面积”将来会发生纠纷吗?
& & 律师解答:订购协议与购房合同一样具备法律效应。如果两者都已签订,一般以签订时间靠后的为准,也就是以购房合同为准;如果还没有签忽然同,而合同与协议的内容相差甚远,可以拒签合同,并以订购协议为据,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
& & ●合同里没有附上户型图,这对吗?& &
& & 购房者问:我买的是期房,合同里没有附房子的尺寸图,只有一张整个楼层的平面图,其中标明了我买的是哪一户,我要求附上户型图,但被拒绝,我该签合同吗?& &
& & 律师解答:你的要求是合理的,但是在目前,法律尚未明确规定合同里一定要附每家每户的户型图。合同是你和开发商协商一致的结果,如果你认为这个问题对你会产生很大影响,风险很大,你可以拒签。
& & ●房子里有公共设施,当初合同里没有写明,可以要求赔偿吗?
& & 购房者问:我买的房于里有一些公共设施,主要是燃气的总阀和楼顶的排水管道,这些设备在合同上并没有体现,买房时曾与开发商口头约定,室内没有设备中转层。请问我是否能要求开发商赔偿?如果开发商拒绝赔偿,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希望有多大?
& & 律师解答:公共设施是整个物业的共用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如其设计及安装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合同事先又没有相关约定,一般不能要求赔偿。但如果它们严重妨碍了你的房间的使用功能,开发商又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可以索赔。
摘自:无锡日报
我试着恨你,却想起你的笑容
帖子3563&积分11161&金钱3376 元&注册时间&
等我有了钱,买一套扔一套…………算了,不扔了……送给青丝吧安慰安慰你吧………模型行不?…………
我开始怀疑,我爱的到底是你,还是我自己……
我们总是怀着希望面对未知的失望————直到我们能够微笑着绝望.......
帖子23338&积分135545&金钱65028 元&注册时间&
引用:原帖由 superboy 于
21:19 发表
等我有了钱,买一套扔一套…………算了,不扔了……送给青丝吧安慰安慰你吧………模型行不?………… 行~~谢谢先~~
帖子23338&积分135545&金钱65028 元&注册时间&
已经决定置业了~~
原因基本如顶楼所述~~
而且将来再申请发达国家签证也能容易通过些~~
据说销售说如果能认识建屋的人,房价还能便宜些~~
偶么有直接认识的~~
如果在MSW征集不知道啊能有效果~~
还有,若能便宜下来的话,节余部分应该怎么分成给人家呢~~
[ 本帖最后由 青丝萦绕 于
20:49 编辑 ]
帖子2392&积分18257&金钱4167 元&注册时间&
买房是个头痛的事
多少钱买的啊??
欧洲城就是感觉间距小了点,价格在那一片倒是佛巨
潮生活 贵宾
帖子9897&积分213040&金钱149470 元&注册时间&
引用:原帖由 青丝萦绕 于
20:48 发表
已经决定置业了~~
原因基本如顶楼所述~~
而且将来再申请发达国家签证也能容易通过些~~
据说销售说如果能认识建屋的人,房价还能便宜些~~偶么有直接认识的~~
如果在MSW征集不知道啊能 ... 谁说的?肯定忽悠人的.....
帖子29619&积分84752&金钱30278 元&注册时间&
引用:原帖由 百灵儿 于
16:34 发表
关注MM买房进程,来学习学习,争取有钱的时候下手第二套,虽然在遥远的未来。。。 米女
帖子23338&积分135545&金钱65028 元&注册时间&
引用:原帖由 茄子菓菓 于
21:33 发表
谁说的?肯定忽悠人的..... 销售说的啊~~当然不会是随便什么建屋的打个招呼都能便宜乐~~偶猜应该是要有点儿职位的吧~~
帖子23338&积分135545&金钱65028 元&注册时间&
新204条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合同背景
新204条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合同背景
--------------------------------------------------------------------------------
日15:44 新浪房产&&
  第1条、合同原则:鉴于目前买卖双方因为合同不明造成诸多争议,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买受人购买出卖人商品房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2条、文字定义:
  (1)、合同中所称“合同”、“本合同”、“约定”等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合同,其他合同则冠以合同的具体名称;
  (2)、本合同中所称“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签订合同即将买卖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称“本楼”或者“楼房”系指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位于的楼座;
  (4)、本合同中所称“小区”、“社区”系指房屋所处于的社区;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买受人将房屋或者取得房屋的权利退还给买受人,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支付的购房款的行为。
  第3条、合同标的:本房屋位于______市______区(县)______路____号____楼____层____室,目前施工进度情况参照由出卖人提供的照片;房屋所在楼房共有____单元____层,买受人所购房屋以自然习惯计数处于____单元____层,朝向为______。
  第4条、居住目的:出卖人知道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者行使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购买此房屋后,本楼内其他房屋仅可作为住宅使用外,不得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使用,以保持居住环境的安静与安全。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条、协商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由各方依次选择谈判地点,分别为出卖人销售场所(______市____区(县)______路____号)或者为买受人及买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场所(______市______区(县)____路____号),各方应在会面协商时准备好应当提供的文件资料,以节省双方的时间。
  第6条、土地权利:本项目由北京市政府有关机构批准立项,项目的批准文号为:_________;批准文件的主要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宗土地原所有权人为:____________,原土地使用权人为:______,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编号为: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码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期限为:__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权性质为:__________(商业或住宅)。
  第7条、权利担保:考虑到目前出卖人无法提供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为保证买受人的权利,出卖人承诺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买受人提供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且在他项权利记录中不会有任何担保抵押记录,如到期不能提供,则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出卖人则应当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如出卖人不同意退房,或者同意退房但没有同意之日起 日内使买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卖人都将因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而每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8条、相关许可:用地规划批准部门为: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___________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____________。施工许可部门: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____________开工证:____________。建筑企业:总设计单位:____________,建筑师姓名:____________,注册建筑师号码:____________,总施工单位:____________,总监理单位:____________。
  第9条、销售许可:房屋销售许可部门为:____________,房屋销售许可证:____________;出卖人承诺已经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可以提供、办理并具备办理销售许可的全部文件。
  第10条、购买过程:出卖人承诺买受人希望购买的第___楼___户已经与其他买受人签订了买卖合同,致使买受人的购买目的不能实现;如果买受人发现此套住的宅买卖合同晚于本买卖合同签订的日期,则视为受到出卖人的歧视,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承担的违约偿责任为:每平方米支付1000元违约金,或者总额不低于10万元的补偿款。
  第11条、商品房标准:商品房将适用标准为:____________作为本商品房的设计和建筑标准。商品房验收: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验收;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进行质量评价。
帖子23338&积分135545&金钱65028 元&注册时间&
新204条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广告与样品
新204条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广告与样品
--------------------------------------------------------------------------------
日15:49 新浪房产&&
  第12条、销售广告:买受人根据出卖人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刊登在______报第___版的广告,参考出卖人提供广告(包括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电子出版物、网络),与出卖人就购买商品房一事进行协商;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及周边环境符合广告所描述之内容,双方就可预见的内容进行约定,如双方没有在涉及房屋质量、装修、周边环境等细节作出说明时,则出卖人提供或发布的广告及宣传品可作为证据,证明出卖人承诺提供房屋符合广告宣传品中文字及图案的描述。
  第13条、广告内容:广告平面图中所列面积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套内使用面积,广告中关于绿化园林的面积应当与房屋具有相同的比例;如实际情况与广告数量误差超过3%,如果此等误差显然不利于买受人,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4条、样板间:考虑到目前出卖人制作的样板间是促使买受人购买房屋的重要原因,出卖人承诺在未来向买受人提供房屋质量、面积与装修标准不低于样板间,对于足以影响质量的瑕疵,买受人可以选择以下二种方式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1)、两倍赔偿:出卖人根据质量导致的价格变化,以物品价格与安装、重作价格的两倍向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且在入住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
  (2)、解除合同: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条、样板间时间: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入住后三年内保存样板间,并且承诺在拆除样板间时征得买受人的同意,否则将向买受人支付5万元赔偿金。
帖子23338&积分135545&金钱65028 元&注册时间&
新204条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房屋质量
新204条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房屋质量
--------------------------------------------------------------------------------
日15:55 新浪房产&&
  第16条、质量原则:考虑到买受人支付的价款,买受人所购房屋各项验收标准不仅要达到合格要求,还应当达到优良标准;出卖人不得仅以房屋质量合格来履行合同义务,而是在满足基本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时还需要达到买受人的特别要求,并证明其各项验收标准均达到优良等级。
  第17条、建筑施工:出卖人承诺全部建筑材料均符合政府或者专业机构颁布的标准要
求,其施工方法亦根据政府相关规范进行,全部材料实验结果及操作规范均可公开以备买受人的查阅。
  第18条、防震减灾:考虑到买受人所购房屋将可能在未来时间内长期使用,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提供楼房地震安全性能评价测试报告,以使买受人的安全在未来得到保障,否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9条、墙体平直:房屋的墙体及平面均应当平直,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计算方法为:高度差/直线距离;不平直情况并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0条、防水情况: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无漏水、渗水;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1条、表面裂缝: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内部无任何裂缝,保温层墙壁表面平整,瓷砖地板平整无松动、无爆裂、无间隙;出卖人保证房屋的沉降情况优于北京政府颁布的最高要求,并对于可能发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匀沉降情况对质量产生的影响向买受人提供检测及评估报告。如果双方无法对是否是裂缝达成共识的,则双方从楼内业主中随机选择3人,由这3人确定是否属于裂缝、漏水、渗水、墙体平直等,此3人的观点应当作为有效证据。出卖人有义务申请有关机构就此问题进行评价,如出卖人不予以申请,则视为存在裂缝,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
  第22条、住宅寿命:出卖人承诺此住宅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70年,在30年内绝对不会产生主体质量问题,其质量足以抵抗八级地震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如果不能满足此等条件,出卖人将以全部房款的两倍向买受人进行赔偿,如果造成买受人及其亲属受到伤害的,按除支付全部医疗救助费用以外,还应当支付50万元赔偿;如果造成造成买受人及其亲属死亡的,则向死者亲属支付300万元赔偿金。
  第23条、文件:考虑到房屋质量将在未来相当的时间内对买受人的安全与收益要求有巨大影响,而提供完全的质量文件是出卖人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为充分保证买受人的知情权,出卖人除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外,还应当向买受人提效如下文件:
  (1)、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4)、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5)、卫生部门出具的水质检验合格文件;
  (6)、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7)、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8)、电梯工程监督报告;
  (9)、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10)、抗震评估机会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评价报告;
  第24条、文件交付:
  (1)、全部质量文件上述文件应当于入住前交付给买受人,没有上述文件不视为交房;即使买受人入住,仍有权出卖人每日承担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如无法按时交付上述文件,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5条、质量标准:商品房设计质量不应低于各级政府有关机构颁布的最有利于买受人的标准,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项规范及标准均为出卖人应当遵守的强制性标准,即出卖人所提供的房屋质量不得低于各项规范的要求;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6条、质量证明:考虑到出卖人的优势地位,出卖人在房屋交付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证明其质量合格的申报手续及质量评价报告;当买受人对此报告提出异议时,出卖人应当证明这种异议不成立;出卖人不能证明的则视为存有质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视为交房。
  第27条、质量评价:出卖人在交付商品房前应当提供质量评价报告;买受人有权查验与商品房质量相关的全部文件,有权委托相关机构对商品房质量进行重新评价,此等机构可能并非在国内注册或登记;如出卖人拒绝提供文件,或者在买受人申请重新质量评价时拒绝进行协助,则视为房屋质量不符合规定而不能交房;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视为未交房,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您目前还是游客,请
后方可操作。&&&&
与TA有关:@你关注的人,就可以第一时间通知到TA哦最多添加10人
发表帖子[可按 Ctrl+Enter 发布]&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电梯公司合同内审报告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