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口渴了店里上班怎么样,而且是淘宝新开企业店铺骗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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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共2个回答)
的东西啊。
好啊,关键在于你准备开在哪里,你的店有什么和周边的店不一样的地方?以什么产品作为创利点。你也可以上全球加盟网找合适的连锁项目。
有专卖店你不开就想开士多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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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冒菜店哪个品牌加盟店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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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有一年绿茶有奖,经常都会中奖。有天路过一个商店口渴了,买了一瓶绿茶,一开盖“再来一瓶”。用盖子换了一瓶绿茶,结果一开盖又是“再来一瓶”!最后悲催了,一个人而且是女人,双手拿4瓶绿茶挤公车,3瓶没盖,喝了吧,撑不下,丢了吧,可惜了,真的是尴了个尬!
回复 13楼:几百年前的糗事你还评论?
楼主当年不是太单纯,主要是当年胸太大,脑供血不足!
回复 6楼:不是智商有问题,是当年太单纯!
回复 5楼:你还有人送,我都不知道送谁。
回复 4楼:万一大瓶又中,我岂不是更尴尬?
回复 3楼:当时太单纯,以为哪里买的哪里兑,而且那家店从来没有去过,路过而已。
回复 2楼:现在人和人之间存在信任吗?开过的绿茶给别人喝,不是说你是神经病以为你下药!
回复 1楼:哈哈哈 ,幸好我不买啤酒!
这智商是不是都有问题啊。
有一年康师傅冰红茶中奖率超高,那次我是抱着一箱没有盖子出去送人
买瓶大的,把水倒掉,把着三瓶倒进去!
就不能拿着盖子以后兑?非要当时就兑奖???
公交车上的人可以帮你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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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才能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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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光临,请慢用&&
(作者简介:热爱文学的社会青年。从中学时代起便酷爱阅读,去年开始尝试写作,现混迹于各文学网站、论坛。)
初夏的一个中午,太阳暖烘烘的,湛蓝的天空中飘着几朵白云。墙外的杨柳越发显得青翠了,在和风中舒展着她那欲要滴出水的枝叶儿。
天是好天唉!女人自言自语了一句,进屋继续翻腾一木制衣柜中的衣物。一件,一件,一会子功夫,半人高的衣柜就空了。衣物在炕上堆积成一座小山,女人拿起一件,展开来,仔细瞧上半天,平平铺在炕头,想叠;思索了半天,又放下,接着又拿过另外一件。
衣物大多是男人的,有男人平日里常穿的西服、夹克、衬衫、冬日里的棉袄……当她摸出一件男人的红裤衩的时候,嘴角处不禁闪过一团笑,脸上浮出桃花一样的红晕。女人太清楚这件红裤衩了:男人将犯本命,女人也学着城里人的讲究,在赶集的时候,背着同行的几个女人偷偷专为男人买的,就连小贩当时的调戏语都记得:
红裤衩,质量好;能辟邪,平安保;
床上活,情趣高;穿上它,女人笑!
确实笑了,但不是女人。当晚,女人从包里掏出来递给男人的时候,男人憨笑着迫不及待的就爬上炕,三下五除二脱去衣裤,穿上了身。
照男人的说法,他还从未穿过这么鲜艳的呢。当初结婚时,身上只搭过一床红绸缎而已,那不算穿。男人站在炕上抖了几抖腿脚,嬉笑着说,很合适。他要女人也上炕来。那晚,男人确实真的比以往要厉害很多,接连好多次,直到女人招架不住,苦苦哀求,方才罢休。
女人的思绪开始胡奔乱跑了。她想到了新婚那天,男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咬她耳垂;想到了初识那次,男人趁她没防备把手伸进她的衣襟;更想到了男人出门前的头一晚,在她身上耍各种千奇百怪的花招……女人的心头热乎乎的,血脉跳动得很是厉害,她由不得自己,缓缓地闭上了眼睛,身体僵在地上,条件反射性地轻咬住嘴唇,两只鼻孔里喘出别样的气来。
该死!过了半会儿,女人暗骂了一句。屋内空荡荡的,低低的声音显得很有分量,女人惊觉过来了,脸色变得很是难看。红晕退去了,换上的是腊月天的灰白。她紧咬了下唇,把手中的红裤衩甩得老远。红裤衩象飞碟样旋转着直直飞到门口放的一盆月季上,轻飘飘地搭了上去。裆部处正好不偏不倚地露出了一朵盛开的红花,象东方初起的太阳一样,和红云光辉相映。
月季是他们结婚后第二天栽培的。男人说,在花里,月季一年开花的次数最多,他希望她也像月季一样,等他每次外出回来的时候,也开出姹嫣夺目的花朵。
女人前去踹了一脚花盆,她觉得实在憋屈。男人说过,每当月季开花的时候,他会准时回来,可花都开了好多天了,再等下去花都败了,男人的踪影在哪儿?别说踪影了,就是连捎个话儿都没见着。女人忘不了昨日,她亲眼见着,邻家的男人回来后,刚踏进大门,就将手中的提包往地上一丢,一把抱住了他的女人,疯狂啃吻起来。女人试想过很多种男人回来时的场面,一分一秒,一刻一时,她想得快要迷失了自我,男人成为她生活的全部,甚至是宗教。
花盆象个不倒翁晃动了几下,停住了。红裤衩落了下来,落在花盆旁的一滩水上。顷刻间,湿透了,红色不见了,变得黑乎乎的,象某个夜晚。对,是洞房花烛的那个夜晚。那晚,男人坚持要亮着灯,女人害羞,怎么也不肯,最后无法,男人用了一块红布包裹了屋顶上倒挂的那盏灯泡。在黑亮亮的光线的刺目下,女人强忍住了撕心裂肺般的痛苦。她记得,永远记得!
女人越想越气,最后眼里都泛起了浪花。他们结婚虽说已快三年了,可一起相处的日子扳着手指头都能算得过来。二十刚出头的女人,若是没结婚,还是一个童稚未尽的大姑娘呢,多么美好的年华啊。但时间是不会怜惜人的,走了就走了,谁也左右不了,就算用金山银山也换不回。狠心的男人啊,你就一点都不会怜惜你的女人吗?你在外面的花花世界里,不论你是在摸爬滚打,还是逍遥快活,你丢在家里的女人的韶华正在孤单寂寞中一分一秒的逝去,和流水一样,昼夜不息。
女人的眼湿透了,胸前的白衬衫也湿了一大片。湿漉漉的眼泪,是冰凉的,里面包装着男人的“甜言蜜语”。男人说,等他在外发了财,带她去南方。女人说,南方哪里?男人说,当然是苏杭了。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去西湖,去划船,去断桥,去雷峰塔,也当一回白娘子和许仙。女人轻吻着男人结实的胸膛甜蜜地笑了。男人的许诺为女人起初的等待增添了不少活气,但当光阴不断地挪移时,女人对生活有了不一样的看法。生活,是生与活的组合,相爱的两个人如同这两个字一样,分开了,就变了意义了。女人如花,需要男人的爱来呵护。
该死的男人。女人呜咽着又咒骂了一句。泪干了,脸颊上印上了两道异常明显的痕迹,上头还有尘埃的存在,如同干巴巴的血渍。女人觉得全身一点力气都没了,绵软无力地蹲在台矶上,任凭金黄的太阳的芒照射,任凭不时吹来的风且夹杂着灰尘扑面。日头西下的时候,女人才反应过来,她全身酸痛,尤其是两只小腿,已经失去知觉很久了。
女人没有用晚饭就直径囫囵躺在了炕上。也不知睡去了多久,是摆钟的敲打声,把她惊醒了。夜好象很深了,又好象天将要亮了。窗外暗乎乎的亮——是“马虎子”月亮。唉,又要到孤枕难眠的时刻了。女人实在是睡不着了。摆钟再次敲了下时,一阵五音缺四音的歌声从老远传来,在夜中来回飘荡、回响,像嫠妇哭又像野狼嚎:
采呀下花呀黄了呀,我丈夫出了个门呀;
我的尕肉儿呀,相思病得下了,
一夜嘛睡不着……
女人努力了很久,才听得出是村里的老光棍三喜子。女人听出来了,三喜子喝醉了,更听出来了,三喜子想女人了。三喜子的声音到了女人的大门口停下了。只听得“咣当”一声大门被撞开的声响,一跌跌撞撞的脚步近了起来。女人心跳得突突的,她想喊,却总也喊不出来。女人情急之下,跳下了炕,用方桌抵住了门。
三喜子一边说着满嘴胡话,一边拍打门。女人不敢吱声,只顾全力压住方桌,深怕三喜子这个丑陋的老光棍“破门而入”。僵持了一阵子,三喜子不拍打门了,好像半躺在廊沿上了,身子依在门上,头时不时撞击下门,三喜子开始哭,哭得很伤心,很伤心。
女人明白,三喜子,四十大几的人了,还是光棍,可能他这一辈子就这样了,到死也不会知道女人是什么滋味。女人有点心疼他了。此时此地,自己何尝不和三喜子一样,都需要不同于自己身体的人。女人颤抖着说,你甭哭了,门我是不会开的,你若愿意,我陪你说会儿话。三喜子问,啥话?女人小声说,你想说啥话就说啥话,今晚夕我都听。
同是天涯沦落人,只是相逢不对时唉!三喜子嘴里胡囔着,被憋了几十年的话东一搭西一搭没个头绪。女人笑了,还真是个旱鸭子。女人重新躺回到了炕上,她以过来人的身份一分一厘丝毫不落地“指点”三喜子。“马虎子”的月亮啊,真的,比圆月还要亮,只是这种亮,能使人迷糊具体的时光。女人真的迷糊了,她都开始分不清自己到底和谁在“亲密无间”,说着那种让人脸红耳赤的情话。等女人真切地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发觉自己光着了身子,一个人直挺挺地躺在宽大的炕上。门外的那个醉汉三喜子嘴里的胡话还在接连不断,不时还发出急促异常的呻吟声。
一种罪恶感涌上了心头。羞耻、愧疚、自责,全都来了,像鬼魅一样张牙舞爪,扭摆着缥缈不定的身子,一股脑全朝女人袭来。女人发疯似的,没有任何规则地挥舞着双手,蹬着双腿,打啊、踢啊,唾骂声是又凄厉而又无力:滚,你给我滚……随着床单被罩撕破的声响,女人的呜咽和啼血鸟儿一样,吟唱,吟唱;在失落的夜里吟唱。
三喜子走了。世界平静了。女人也终于平静了。许久,许久,她脑袋里竟然出现了空白,谁也记忆不起来了。唯见透过窗缝的一道暗乎乎的光亮照在摆钟上,射出一朵隐约不可辨形的花朵,没有枝叶,也没有光彩,只有怨尤、寂寞、空洞。在屋内闪烁了一阵子,便消失匿迹了。
此时“马虎子”月亮也不见了,天变得越来越黑了。远处又传来了断断续续若隐若现的歌声。
作者手记:号&,听青海花儿《相思病》而作,首发于墨舞红尘中文网, 7月10日修改后定稿。
文=章方章&&微博请@章方章
(作者简介:侧身成狗&立身成人&读书写字&好好做人)
我不想再杀人了,他咬着苹果对我说。
我们是杀手,不杀人,我们将无处可去。我说。
也许,我们去杀猪也不错。
别傻了,兄弟,都是让活的东西变成死的东西,杀人赚钱快,杀猪赚的钱,还不够我一个晚上找小姐的钱。
你当初选择当杀手,就是为了找小姐?他掉丢苹果核问我。
为了一个女人。我回答。
跟你一样。
我跟方之介在大学的篮球场上认识,他跟我对位,喜欢用身体贴着我,我突破的时候,总感觉他的裤裆顶着我,那天是我唯一一次发挥时常,我一个球也没有进过。
你真的好烦诶。他在防我的时候我对他说。
这叫有本事,要发挥好身体的价值。明白吗?
方之介是一个胖子,他所谓的价值就是一个胖子的价值,但我却束手无策。
你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死于非命,所以你走路一定要快,感受脚贴地面的感觉,做人群中的风,多享受活着的姿态,吃饭一定要慢,好好享受食物在嘴巴里咀嚼的感觉,睡的要早,早上多看看日出,每天出门前一定要看看自己的眼睛,里面是不是有别的东西,如果眼里就是你自己,你今天可以去杀死任何人,除了你自己。
我真正跟方之介熟悉,是一次在食堂吃饭,大家一起排队打饭,有个家伙突然插队,刚好在我前面,方之介看到了一把就将那个人揪了出来。
你他妈活腻了,老子的队伍你也敢插队?他说。
插你个卵子,傻逼。那人不服气。
方之介一拳就过去,那人就倒了。
那人爬了起来,边向门口跑,边对着方之介说:你他妈给我等着,死胖子,有本事站在这里等着。
我等你妈逼。方之介对着他喊。
你是傻子吗?有人插到你前面,你跟雕像一样不动。他对我说。
没事啊,只是时间不一样,但是都大家都在等的概念都是一样的。
哲学家?我他妈最欣赏哲学家。
神经病。我说。
你在骂一句看看?他说。
我说哲学家都是神经病。
你说的对,但是我还是想打你。
我爷爷是哲学家。
怎么死的。
精神分裂,跳楼自杀。
那你还是打我吧。
不了,我想跟你做朋友。
我叫黄章。
你知道吗/我曾忧伤的像伤疤/你明白吗/伤口在疼最难愈合的是下手的人/杀我只需要你离开我/什么也别带走/留在我身边属于你的东西/足够让我死一万次
这是你写的吗?
你是我见过最浪漫的杀手。
黄章,你说一个胖子,喜欢一个很漂亮的姑娘,但是那个姑娘拒绝了他的表白。是因为他胖吗?
丑跟胖没有关系。我说。
胖子喜欢漂亮姑娘,这句话就有问题。我觉得漂亮的姑娘,任何人都喜欢,连傻子都喜欢,因为电视剧里经常演傻子强奸了漂亮姑娘。
当傻子真好啊。他说。
胖的傻子,鸡都不让你碰。你还是跟我说说,你喜欢上谁了。
离男生宿舍十分钟的路,住在3栋4楼401寝室,床铺在上铺,胸罩白色,蓝色,红色,枕头绿色,笑起来,能把胖子融化成一滩油,人如其名:莲珍美。
那个女人,骗光了我所有的钱,跟我最恨的人,一起搭了南下的汽车。等我找到他们的时候,他们的小孩子都会叫我叔叔了。
他们在街上,卖鸡蛋煎饼,当那个女人看到我的脸的时候,你猜怎么着,她吓的脸都白了。
你想怎么样?她颤抖着嘴唇问我。
这孩子真可爱,我说。
你到底想怎么样?她提高声音也抑制不住她的颤抖。
我走的时候,那个城市少了两个人。
方之介满头是血的跑来找我,我日他奶奶,你寝室里有刀吗?
拿好,我丢了一把刀给他,这是我切西瓜用的,夏天快来了,所以提早买了。
你要不要跟我去?
我掉丢手里关于杀手的故事书,看着方之介说:今天你走的时候,这个学校少了几个人。
你讲什么鬼东西。
没事,我刚看一个哲学家说的一句话,引用下。
等我们下楼的时候,宿舍大爷正堵着一群拿着铁棍的人,不让他们过来。
我们站在宿舍大爷的后面,对方看到方之介,跟喝了兴奋剂一样冲了过来,我们转身就跑到宿舍里,把门反锁。
我日你大爷,上次给我的一拳,我今天要加倍奉还,今天不弄死你,你以为我阿飞哥怕猪?真是笑话,还有脸写情书给我妹妹?
我念给大家听听:你知道吗/我曾忧伤的像伤疤/你明白吗/伤口在疼最难愈合的是下手的人/杀我只需要你离开我/什么也别带走/留在我身边属于你的东西/足够让我死一万次。
门口爆发出山呼海啸的声音。
这不是章方章写的杀手故事里,一个杀手写给情人的诗吗?你抄的什么烂诗。我对着他说。
我操他大爷,我现在才知道,这诗有多烂,现在怎么办,我死的时候,不想以胖子的名义死去。
我们冲去拼了吧,他们离开之后,这学校会少两个人。我说。
正要开门的时候,门口的踹门声,突然就小了,四周都安静了。
他们走了。方之介说。
方之介给我看了手机短信:对不起,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觉得你写的诗太烂了,我忍住给我哥看了下,我哥看完,突然就很生气,口里一直念着,方之介,我不弄死你,我誓不为人,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话,想不到今天要跑你寝室去找你,原来你就是那个,把我哥一拳揍到在地的人,嘻嘻。
有戏,我说。
什么有戏。
胖子的春天要来啦啊。
我啊,我喜欢她,所以要当杀手。因为杀手很酷啊,胖的人不酷,没有人会喜欢呢。
书店浮世绘
文=独居江南
朋友,如果你有机会路过书店,不妨推开门进去看看。其实,书店的大门,既可以通往知识的宝库,同时也是与诸多故事邂逅的入口。既有纸上的故事,也有活色生香的现实。书店也是一个大舞台,每天都有各色人等粉墨登场。
而我自己在书店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对于书店的认知和当初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其实,一开始我是抱着一种情怀去书店上班的,毕竟自己很热爱阅读。但当我真正进入书店工作之后,热情很快在日复一日的琐碎中慢慢褪去。书店有很多规定,其中一项是,工作时间不准看书。
在书店上班,对着一架子的名著,却没时间看书,颇有一种耕田人吃不上饭,裁缝没衣服穿的绝望。但这种工作的确又有一些时间是处于待命状态,于是我常常会游离于工作之外,变成了一个观察者和记录者。这份工作对我而言,既参与其中,但又袖手旁观。
我所在的书店,成功学和心灵鸡汤占据了半壁江山,畅销书架上永远都会把这两类书摆在最醒目的位置。一开始的时候,我很不能理解,毕竟自己不太爱看。后来亲眼看到这些书一本一本被买走的时候,我才发现我错了。
在书店工作的这段时间里,一直有人来书店找鸡汤书,不过大都表达得比较含蓄。他们一般会说,你能不能推荐一本比较积极向上的书给我?
直到有一天,一个四十多岁的圆脸男人走进了书店。他的肚子很大,把花衬衫撑得鼓起半个圆形。他看见我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们这有心灵鸡汤吗?我听到之后整个人愣住了,那一刻我的内心受到了巨大的冲击!
我看着他的脸,非常地急迫,小眼睛里的慌张和焦虑快要溢出来了。恰好书店还真有一本书就叫《心灵鸡汤》,我拿过梯子从书柜的顶层把那本书拿下来给他。他拿到后,迫不及待地翻开,然后坐下来认真地看了起来。
我突然意识到,心灵鸡汤于他而言,和吃饭睡觉同等重要,是一种刚需。
有一段时间,大冰和张嘉佳的书也非常热卖。只要一摆上架,很快就会卖完。不过最近已经冷却了下来,也没什么人来问了。倒是日本的东野圭吾,一直长卖不衰。曾有一个黑人女生买了他的《歪笑小说》,我问她,这本书是你自己看吗。她告诉我,是的,她觉得挺好笑的。
这个世界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畅销书,每一本畅销书热卖的背后其实都和某一种社会现象相勾连。鸡汤好卖是因为需要进补的人太多,毕竟现实太残酷,至于到底有没有营养,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书店每天人来人往,但最常来书店的人都不买书。他们分别是带孙子来玩的奶奶、英语培训机构的业务员、来休息的上班族、以及乞讨的聋哑人。对于他们而言,书店是游乐场、业务拓展地、休息室……还有一些人喜欢拿一堆书去看,但他们坐下来之后,只是拍个照发个朋友圈,然后就开始专心地玩手机了。
至于那些买书的人,你可以从他们的一系列表现看出他们的个性。比如经常在企业管理类书架前挑书的男人就分为两种:一种目的明确,处事果断。一种意向模糊,举棋不定。第一种男人挑书都很快,而且一般都会买。第二种男人往往挑上老半天,各种对比,但最后一本都不买,或者只买一本。
他们的衣着品味对比也很明显,第一种男人往往衣着得体,简约又有质感。第二种往往衣着普通。还有一个有意思的细节就是,第一种男人往往手上会拿一个手拿包,除此之外一般还有车钥匙和手机。第二种男人手上往往什么都没有。看得久了,当有人站到企业管理类书架前时,我只须看一眼,就可基本判断他会不会买书。有时这两种男人会同时站在书架前,我看着他们相邻的背影,却散发出两种迥然不同的气质,会在心里感叹一句真是性格决定命运。
不过书店最大的单往往很意外。比如有一天傍晚,来了两个人来替单位采购书籍。因为可以报销,他们专挑贵的买,其中不乏一些放了很久都没人买的精装书。最后一下子买了3000多块钱,店长高兴得要死。我看着这些书被打包抬走,心里却在想,最后这些书应该只是用来装点门面的吧。
至于收银台,那是一个和顾客短兵相接的地方,又是另一种风景。最让收银员头痛的是什么便宜都要占尽的人。书店规定两项优惠不能同时使用,但有些人就是鱼和熊掌都要兼得。这些人以师奶居多,但也有一身名牌的有钱人。遇过最难搞的一个顾客是一个看上去很精英的熟男,他永远都能找到理由教训店员。
因为工资低,在书店上班的一般都是二十出头的女生。她们每天关心的事情只有三样:中午和晚上吃什么?快递什么时候到?最新偶像剧的剧情?虽然身处知识的海洋,但她们都不以为然。对于她们来讲,这份工作苦闷又无聊,相较而言,手机的魅力远超书本,所以总是抓住一切机会刷手机。
而我呢,在工作的间隙,面对着流动的顾客,我的视线常常越过他们,变得非常遥远而模糊。我总觉得有些书在不停地召唤我。它们在说:“来吧,快点打开我,我知道你想看”又或者:“快点把我从这个人手里抢走,他根本不懂欣赏,你才是我的知己”。然而,我却不可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们被买走。直到门口的感应器发出“滴…滴…滴……”的报警声时,我才回过神来。因为又有熊孩子还没埋单就把书拿出门外了。
爱情、爵士乐和男人的脆弱
文=独居江南
传说中有这样一间爵士酒吧,它可以穿越时空,只要条件具备,它就会突然开启门扉。酒吧里所有的一切都恰到好处:装潢简约优雅、爵士乐动人心弦、侍者从不高声说话,酒也比别处的好喝。更重要的是酒吧的氛围无与伦比,酒吧里有一位灵魂女歌手,慵懒神秘,每一次她都能唱出你的此刻的心情。它就像人生的避难所,令很多醇熟男人流连忘返。这个酒吧无处不在,但又遍寻不着,只在城中熟男中口耳相传。
随意翻开《恋爱永远是未知的》,一不小心就沉醉在了村上龙所营造的迷幻的梦境里。一间爵士酒吧,一群不同领域的精英熟男,数个破碎的爱情故事以及一支又一支迷离的爵士乐。
也许这个世界的酒吧太过乏味,要么是给年轻人HIGH的,太过热闹。要么是那种高级俱乐部,太过浮夸。真的少了那种给有故事有经历的熟男一个人静静喝酒的地方。所以村上龙,自己用故事炮制了这么一个幻境。
很多人认为,人到中年,不会再问爱是什么了?其实不是,看似无坚不摧的熟男,他们大部份的烦恼还是和情爱有关。书中说,那些不能理解男人本质上的弱点,即不能理解男人的非决断性或暖昧性的女人,即便告诉了她,我自己也会随后感到乏味的。如果对能理解男人弱点的女人说起这事,那更是把优势奉送给她们。
既然不能对女人说,那怎么办?就去酒吧坐一坐吧。几杯酒下肚,遇到有缘的酒友就聊一聊。没遇到也没关系,反正酒吧的灵魂歌手就是知己。在舒缓的爵士乐中,历经沧桑的熟男们也渐渐柔软了下来,任由自己的情绪泛滥开来。被陌生人看到也没有关系,反正可以把所有的一切推给音乐和酒。谁让这里的酒和爵士乐都这么迷人?
这个夜晚,自己的爱情和爵士乐相互映衬,于是爱情就像音乐一样忧伤,音乐就像爱情一样浪漫。于是自己就顺理成章地在歌声中,一遍遍地回味那个心动的瞬间,以及那些戞然而止的爱情。
只是一旦走出这个酒吧,他们又马上恢复了衣冠楚楚的模样。他们仍然是大众眼中成功的音乐家、电影制片人、广告人、银行高级职员和杂志主编。熟男们的爱情就是这样,还是会心动,但却不会过份执着。烦恼的时候,就去爵士酒吧坐一坐,然后把所有的脆弱和忧伤在音乐声中一饮而尽。
只是这间酒吧,到底在哪里?纽约、东京、香港,还是伦敦?苦苦寻觅的村上龙最后终于找到了,醒来后却发现只是一场梦。然后,所谓的真实只存在于你的想象之中,或者说就是想象本身。所以关于这间传说中的爵士酒吧,也许你永远都找不到,也许在下一个街角就能遇到。
本书相较于村上龙其他的一些作品,比如《无限近似于透明的蓝》、《伊维萨》等,显得小而美。你也很难分清,他写的究竟是小说还是散文,只是一些精英熟男在爵士酒吧的落寞群像。那一刻,他们卸下心防,在酒和音乐中想念一个吻,或回忆一个人。这倒是呼应了村上龙作品的一贯主题:都市生活中人们的普遍孤独。只是这一次,他没有那么重口味,仅用了一间想象中的的爵士酒吧,来寄存这份无处安放的孤独。
PS:本书翻译较差,请你谨慎购买。
我叫徐晓曼,今天结婚,接亲的时候一架飞机从头顶飞过,穿过云层在天空划了一个歪歪扭扭的M。
三十分钟后,在酒店门前的红毯上,礼炮震得耳朵嗡嗡响,我决定悔婚。
和现在的结婚对象是相亲认识的,牵红线的姑姑跟我说这男人多优质,海归多金家境好,话里话外暗示我这个外地来的银行柜员属实是高攀了。
第一次见面时这个男人面对我和姑姑,尺度掌握得十分精准,无论是家长里短还是国际形势,都能逗得姑姑哈哈大笑。我也觉得有趣,只是他那张脸,看起来像是蒙了一层东西,模模糊糊。
这是我毕业之后第十二次相亲,例行公事地走完一遍程序,并没有特别的感觉。饭局的后半段,姑姑就自作识趣地溜走了。结束时他送我回家,车里放的音乐我叫不上名字。
路口的红灯很长,他转过头对我说,我觉得咱们很合拍。
他说话时特意调低了音乐的音量,我有种电影里主角说话时BGM隐去的错觉。
我想,合拍之后呢?我等着他的下文,可是直到绿灯亮起,他都没多说一句话。
我住的城市机场离市区很近,一架飞机从头顶的夜空中飞过。
我突然问,你会开飞机么?
他一愣,然后笑了笑说,我在国外时候拿到了飞行驾照,去年偶尔飞,一百多个小时吧,不过我还是更喜欢跳伞,我有个在新西兰做跳伞俱乐部的朋友,有机会一起去吧。
我能清楚地看见他的嘴一张一合,可整张脸却像蒙在黑布后面,看不分明。
突然想起十几年前,同样的问题,我问过一个男孩儿。那男孩儿梳寸头,青春痘,嘴角胡茬稀稀疏疏。他对我说,毕业了就要去开飞机,拉着一飞机的乘客在天上给我写个曼字。
我让他逗得嘿嘿笑,质疑他曼字笔画太多了,而且拉乘客的客机做不了特技动作。
他憋的脸通红,提高音量说,那我就写个么!
我后来琢磨很久才明白,他说的是M,拼音读法。
第一次相亲之后是短暂又程序化的互相试探,三个月后,他父母和我父母一起定了结婚的日子,那天我加班,没在场。
好多朋友羡慕我这段姻缘,我自己也找不出什么毛病,毕业五年,谈过几次恋爱,也该结婚了。
被通知订婚的那天夜里,我反反复复地确认这个男人的每一项资料,尽力去回忆每一次见面时他的一举一动,以证明自己并不是糊里糊涂就结婚。
当然,更不是一时冲动。
再然后就是婚礼的各种准备,想起自己前几次穷酸的恋爱,突然发觉了有钱的好,一切都不需要过多考虑,喜欢什么选什么就是了。
婚礼前正赶上同学聚会,我见到了三个前男友却没见到那个说要用飞机给我写字的男孩儿。同桌像是看出我的心不在焉,告诉我那男孩儿现在已经是机长了,同学会联系过他,可现在这个点儿,他来不了,在天上。
我突然就想起他那张满是青春痘的脸,他就坐在驾驶室里,跟其他工作人员说,你知道么?现在咱们飞过的城市是我的故乡,你看着,我飞个M。
婚礼当天接亲的时候,我还是有些茫然,想着一会儿那套婚纱能不能包住最近新长出来的肥肉。早上没堵车,我也认不出自己坐的车是什么牌子,车窗摇下一条缝,我望出去,一架飞机从天上划过,划了一个歪歪扭扭的M。
走过酒店门前的红毯,我有点儿眩晕,宾客的脸全都模糊一片,我脑子里也静得吓人,完全听不见会场里喧嚣的吵闹声。
我犹豫了很久,要怎么告诉眼前这个男人他的准新娘不打算和他结婚了。走到梳妆间门口的时候,我还是没鼓起勇气喊住他,他掏出手机接了个电话,然后整个人都僵在那里,半晌不动。
我见他深吸一口气,回身转向我,张口要说话。那一个瞬间,他脸上的黑布被撕掉了,我突然看清了这个男人的脸,还挺好看的。
他脸朝向我,却没看我的眼睛。
他说,晓曼,对不起,我不能和你结婚了,我前女友坐的飞机,出事儿了。
然后便大踏步地从我身边冲过去,头也没回。
我还没说话呢。
我叫李娟娟,三十三天前和男友分手,现在在飞往其他城市的航班上。今天天气很好,邻座是一个有些发福的中年大叔,我一直带着耳机,听不太清楚周围的声音,可我总觉得路过空姐看我的眼神有些奇怪。
三十分钟后,飞机遇到一场乱流,颠簸让我有点儿紧张,我又带上耳机打算睡一会儿,这时飞机广播响起,有人向我求婚。
大学四年,毕业三年,我一直待在这个城市,这是我第一次坐飞机。找到自己位置时邻桌大叔已经在座位上了,我看空位很多,想换个地方,空姐微笑着制止了我。
我和大叔点了点头,挪进了自己的座位。
大叔见我满头是汗,帮我跟空姐要了杯水,在我忙活完之前一直帮我端着。
“你知道么,为什么飞机上不能随便换座位。”
我正咕嘟咕嘟地喝着那杯冰水,就摇了摇头,事后也觉得这样不太礼貌。
“去年,也是这时候,有架飞机从墨尔本飞澳大利亚,起飞时才发现乘客都集中在前面,机头太重,飞行员把操作杆拉到底,才把飞机从跑道上拽起来。”
他边说边做了个双手拉动操作杆的动作,不过幅度太夸张,怎么看怎么像钓鱼。我每次和我爸一起钓鱼,鱼漂一动他就这把式。
我说:“直竿、快起、竿往斜上方引,钩目标上颚软组织,防脱钩断线,你钓的这是草鱼。”
空姐把我的空杯收走,大叔皱眉琢磨了半天,说:“对,是配载……乘客随便窜座可能导致配载出问题。”
我点点头,配载两个字从左耳穿到右耳,再穿过飞机密闭的窗户,直飞九霄云外。
分手之后再没和男友见过面,分手第四天,从男友姐姐的嘴里,我才知道原来三个月前他就开始相亲了。
我想他暗示过我,比如他不再向我唠叨他的生意,或者他反复表示父母对我有那么一点儿意见,又或者他对我说,年纪不小该结婚了。
从和他认识起,我就讨厌他话里有话的样子,像是钓黄鳝,钩子上下动,跟逗猫一样,咬钩后也不直接拽,先把钩往里推,钩子吃稳了才起竿。
我喜欢直来直去,所以我选择不听懂他说过的话。
大叔见我不吭声,便接着说:“货仓的配载也是有学问的,一般大件的行李都会放到货仓里,飞机上随身带的包裹都很小。”
我看看自己的手包,里面有手机、钱包、化妆品和一个小便签本。
“而且,因为911,现在国内航班的安检也越来越严格了。随身的行李根本带不了什么东西。”
我下意识地抿嘴:“飞机上什么都有,不用随身带什么啊。”
大叔嘿嘿一笑,头凑了过来,我往窗边一躲。
他说:“要是想劫机呢?凶器,枪、刀或者炸弹,总得随身带着,不能放货仓里啊。”
我觉得他这个例子举得很无趣,便挺直上身,探头扫视了一圈客舱,我的座位后面基本没人了,前面也有一些空座。
“放心,这架飞机上没有缠头。”
“大好年景,除了缠头谁劫机啊,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买卖。放心,没那么多二傻子。”
大叔听我这话,身子挪回去,眉头打结,很是委屈。
像是组织了一会儿语言,他又跟我说:“你说,如果真想带武器上来,怎么办。”
“装残疾人,藏假肢里。”
他摇摇头,“劫机这活儿一个人干不了,想要控制一般客机上的人数,再加上控制驾驶舱,少说得五个人,五个残疾一起上飞机有点儿假。”
说完他又自己琢磨琢磨,感觉不对:“都安假肢了,就是带武器能打过谁啊。”
我点点头,表示他说的有道理,然后掏出耳机,想中断和他的谈话。
大叔没看出我不耐烦,摆摆手接着说:“你说,当众求婚都需要什么啊?”
我说:“豪车,房产证,鸽子蛋,南非钻。”
大叔闭眼深吸一口气:“需要捧花,横幅,气球,蜡烛或者彩灯什么的。”
我撇嘴,不知道他明不明白我的意思,这么大岁数了,求婚还这么不切实际。
他接着说:“这些都是大件,如果有人想在飞机上求婚,得先跟机组沟通好,把这些带上来,武器藏里,这事儿,可成。”
“净扯,机组配合你这个?”
“现在航空公司愿意整这事儿,亲民,还免费营销。上飞机之前打个电话就成,再说了,这家航空公司不行,换下一家呗。”
我摇摇头表示不信:“你求婚对象随便坐哪趟航班?”
大叔不回答我,自顾自继续说:“你看,求婚时广播会响吧,空姐得来帮忙吧,空警也来得凑热闹吧。”他指了指客舱最前排那几个小伙子,“那几个就是空警,一般坐在客舱最前面。”
我伸脖子看了看,有个小伙子侧脸还挺帅。
“都聚到一块儿了,求婚的装备往外一拿,武器一掏,集中打击了就。”
我都快笑了,问他:“万一新娘子坐的航班,机组不同意呢,那新娘子还得配合着坐上那架找好的飞机?”
大叔没回答我,看看手表,手表指针滴答滴答响,我看见他嘴一张一合,像是在倒计时。
然后他转头看着我说:“新娘子不配合,就在飞机上随便找个新娘子呗。”
我叫李娟娟,三十三天前和男友分手,现在在飞往其他城市的航班上。飞机遇到一场乱流,颠簸让我有点儿紧张,我不想再和邻座的大叔搭话,打算带上耳机睡一会儿,这时飞机广播响起,有人向我求婚。
我转头看着大叔,他等乱流过后才站起身,他说,你好,新娘子。
谁是新娘子?
我叫刘大壮,三十而立,一生只尿过两回裤子,一回是小时候偷玉米被狗撵,爬到栅栏上不敢下来;一回是今天,有人拿枪指着我的头。枪口顶在我后脑勺上,冰凉,我深吸口气,告诉他:“枪拿开,一紧张仪表盘我都不认识了。”
三十分钟后,飞机成功迫降,有警察和医护人员把双腿酸软的我抬出机场,我看见一个穿着婚纱的女人冲出人群,翻过警戒线,推开警察,一路向我跑来。
我是个玉米种子的销售,经常出差,这趟线是我飞的最频繁的一趟,看了一圈空姐,没什么惊喜,便想睡过这两小时的航程。可还没等我闭眼,飞机上的广播就响了起来。
“李娟娟女士,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在这三万英尺的高空,有个一直爱你的人,想向你许下一生的承诺。”
乘客哗然,我也来了精神,坐起来环顾四周,想看看这个李娟娟长什么样子。
这时一个中年男人站了起来,我听他对邻桌的女生说,你好,新娘子。
那个李娟娟好像在状况外,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机组工作人员有的捧着玫瑰,有的捧着礼物,开始传给几个起身的人。
其中一个把一束花传到了那个中年男人手里。我数了数,一共站起来五个人,每个人手里都拿着捧花和纸烟花。
中年男人拿过花,并没有递给李娟娟,而是伸手在花束里掏什么东西,其他几人从座位上起身,也都开始摆弄手里的道具。
我发现他们几个站在外圈,已经把来捧场的机组人员围住了。
中年男人第一个从花束里掏出了刀,他直接把刀架在李娟娟脖子上,语气平淡:“都别动,这是劫机。”
空警还没反应,也都被刀架上了脖子,还有一个人,掏出了一把明显是改装过的土枪。
中年男人问道:遥控器呢?
另一个男子摆了摆,示意他遥控器在自己手里,听他们的口气,货仓里有炸弹。
劫机犯一共六个人,他们把乘客全集中到机舱前部,方便监视。中年男人不停在叮嘱,别太靠前了,小心配载,小心偏坠,然后便和另一个拿枪的进了驾驶室。
这时我已经有了尿意。
我应该预感到自己会尿裤子,可劫机的恐惧出现了时间差,后来我思考,可能当时并没有意识到如果劫机成功,我所面临的的危险远远大于小时候栅栏下那只看家狗。
几个空警已经被绑了起来,我听到身后一个东北口音的男子骂了声操。
然后便是长久的寂静,直到一声枪响从驾驶室传出来。伴随着枪响,整个飞机剧烈地颤动了一下。
前阵子同学聚会,我没去参加,因为从毕业起,我便和同学吹牛,说我做了飞行员。幸好上学时我不怎么引人注意,所以也没人揭穿我朋友圈里各种偷来的照片。
其实也不算吹牛,因为虽然没机会以飞行员为职业,可我还是自学了飞机驾驶技术。
玩的最好的是皇牌空战,其次是飞行模拟。
要说为什么想要开飞机,隐约记得是跟某人做了约定。兴许是撒谎多了成了习惯,我早忘了跟谁说过什么,可想当飞行员这事儿却留在了脑子里。
所以你问我怎么敢说自己会开飞机,只能说是习惯使然。
枪声过后,中年男人从驾驶室冲出来,冲着被绑住的机组人员大喊:“你们谁会开飞机!”
大家都摇摇头,一个劫机犯问怎么了。
中年男人低头半晌不语,问急了才说,“他妈的枪走火了,把驾驶员给崩了。”
众人大惊失色,又问:“副驾驶呢?”
中年男人真急了:“让你们别把人都聚到一边,偏坠了,飞机一抖,一枪串糖葫芦,射中俩!”
然后又是尴尬的沉默,见没人说话,我不知那根弦搭错了,举手喊道:“我,我会开飞机!”
这是我第一次,也很大可能是最后一次进到驾驶室。机长靠墙坐着,腹部中枪,还在汩汩流血,已经没了意识,副机长头被打个窟窿,都凉了。
我坐在机长的位置上,面前是飞行模拟里熟悉的仪表盘,脑袋后面是冷冷的枪口,还没等回忆起怎么操作,我就已经吓尿了。
飞机明显在掉高度,我用我可怜的知识观察仪表,调整高度,拉动控制杆。
飞机又抖了一下。
驾驶室的门开着,我隐约听见传来打骂声。中年男人示意拿枪的出去看看,没有几分钟,又是一声枪响。
控制塔已经检测到了这趟航班出现问题,发来询问的消息,我完全不懂怎么回应,让中年男子叫一名空姐来。
那个略微发福的中年男子窜出驾驶室,伴随着一声我操,再也没回来。
后来我知道,在我进驾驶室之后,坐在我身后的东北大哥见枪不在机舱里,和手持尖刀的劫机犯拼了命,飞机上其他的男人一拥而上,没用五分钟,就已经把几个劫机犯全按在了地上。送进医院时我和这个大哥邻床,他被捅了七刀,幸好都是皮肉伤。
控制塔那边还在问话,我摆弄半天也没弄明白要怎么回应,仪表盘上的红灯一直闪,飞机抖了两下,继续蹭蹭掉高度,我尿湿了鞋,手足无措。
如果不是机长这时醒了过来,我想我能尿淹机舱。迫降之后,我决定这辈子再也不吹开飞机的牛。
我叫刘大壮,三十而立,遇到劫机,进过一次飞机驾驶舱,有惊无险。肚子被打穿的机长最后驾驶飞机成功迫降,警察和医护人员把双腿酸软的我抬出机场,我看见一个穿着婚纱的女人冲出人群,翻过警戒线,推开警察,一路向我跑来。
她扑到我面前,白色的婚纱已经被灰尘染黑,她说:“刘大壮,我就知道是你。”
我看着眼前这个新娘子的脸,因为怕认错,不敢瞎叫名字。
她喘了口气,接着说:“刘大壮,我就知道是你,你答应过我,要开着飞机在天上写一个M!”
我飞了个M?
她在寒冷粗糙的水泥管中醒来,睁着眼睛躺了一会,感觉身上没那么疼了。突然有一张男人的脸伸了进来,倒悬在她头上,她为了和他对视,不得不抬起下巴。
小妹,你是谁啊?怎么睡在这里?你不怕冻坏了呀。
他的气息和唾沫都喷到了她脸上,她扭过头去,一句话也没说,能感觉得到,他投下的阴影还停留在她脖颈上。
那个男人也没再说什么,把头缩了回去,然后她听见一阵嘎吱嘎吱的声音,他好像骑上了一辆破三轮车,车轮从小石子上缓缓碾过,但没过多久就停了下来,那个男人的鞋底也蹭地一下来到了地面上。
他又要过来了。她这么想着,但是没有。她又听见了开门的声音,刀剁在砧板上的声音,还有水声。哦,原来他就住在这旁边,他要吃午饭了。这么一想她的胃也痉挛起来,饿了这么久,实在有点撑不住了。但我还没到乞食的地步,她想着,一闭眼又睡了过去。
过了不知道多久,一阵强烈的香气将她唤醒,她的头顶上现在有一个碗。
你肯定没吃饭吧?我给你也煮了碗饭。今天是我生日,有肉呢。
她缓慢地翻过身,爬出了水泥管子。男人端着碗看着她,不知道为什么脸红起来。她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裙子已经被撕得破烂不堪了。
你,你这是怎么弄的?
不知道。她简短地回了一句,伸出手去。你不是给我送饭来了吗?
她蹲在地上,还没看清饭上盖的什么菜就狼吞虎咽起来,甚至因为吃得太快,眼泪都流了出来,他站在一边呆呆地看着她。
还有吗,再添一碗。
他听话地去添了,回来的时候饭上还是盖满了菜,果然都是红烧肉。她还是很久以后才知道,她让他在生日那天饿了肚子。
吃饱以后她把碗还给了他,又爬进了水泥管子,她感觉他一直在她身后看着她,直到她重新躺下,说不定还没有走开。她知道他在看什么,厌恶地微微一笑。看来暂时是不会饿死了。
过了一会她又听见他在洗碗,哐啷哐啷地,应该是用那种接在室外的水龙头。刚才还看见三轮车上有一摞纸壳。原来他是个捡破烂的,不过她现在的处境还不如他。
三轮车又转出去了。她开始耐心地等待天黑,现在是十二月份,天黑得很快。以前她没怎么注意过天空,反正也不是经常要出去。偶尔她们会开开门把屋里的浊气放出去,她就叼着烟坐在沙发上,瞥一眼黄昏的天空。天空有时是红色的,快下雨的时候,又是绿色的。下雨天生意不好。
那个男人准时在天黑前回来了。虽然今天是第一次见到他,但她感觉他和平常不太一样。哗啦啦地,他把捡来的东西就那样倒在地上,没有分类,没有捆扎,反而跑去洗了洗手,然后一边用上衣擦着手,一边冲坐在水泥管子上的她不好意思地笑笑。她平静地打量他,发现他长得普普通通,不,可能比普通人还黑一些,糙一些,当然了。大概三十多岁,比她大,当然了。
我现在就做饭,你等急了吧。
他这是什么意思?她一边向他露出笑容,一边想。
我今天买了啤酒鸭,晚上你多吃点饭。
我中午吃得还不够多?她跳了下来,接过他不知道从哪变出来的装啤酒鸭的白色塑料袋。他又笑了笑,转身打开了门,一股阴冷的霉味扑了出来。
啪嗒一声,她头顶的灯泡亮了,散发出一阵昏暗的黄色光芒。这下她才看清室内的陈设:两张桌子,一张桌子上放着煤气灶和油盐酱醋,另一张桌子上放着碗和水杯之类的杂物;靠窗是一张钢丝床,床上卷着一团破棉被,床下有口箱子。除此以外可以说是空空荡荡,哦,不对,那张桌子下面还有一个煤气罐和一个铁桶,旁边有张凳子。
你,你坐。
他示意她坐在床上,她站了一会,没有动。谁知道这是不是你从哪个垃圾堆里捡回来的?她装着柔顺的样子说:我帮你煮饭吧。
怎么能让你来,你坐着,坐着。
算了,反正我身上也干净不到哪去。她坐了下来,看着他忙碌。他一边从那个铁桶里舀出米来,一边嘿嘿地笑。
地方小,你别介意。
他的笑声让她头皮发麻。待会在床上,你也是这么笑。妈的。
晚饭的菜只有一只鸭子,按他的标准来说应该已经算很丰盛了。她没什么胃口,他却不停地给她夹菜,就差没把整个鸭子都塞到她碗里。她只能一边吃一边说够了够了你自己也吃。心里却堵了一口怨气,这口怨气比食物难消化得多。
天完全黑了。他洗完碗进来,又是一笑,然后坐在她身边。他低头看着自己那双破旧不堪的运动鞋,沉默了很久才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严美丽。他居然没再问我怎么会跑到这个地方来。她尽力笑得甜蜜一点,他顿时受到了鼓舞:我叫吴胜利,你叫我胜利就可以了。
哦,胜利哥。她开始厌倦这种貌似平常的你来我往,把手放在他的手上。他立刻浑身颤抖起来,眼睛却直直地盯着她,她也是,不过目光坦然得多。
两个人倒了下去,他的脸红得像火烧,过一会他结结巴巴地说:还没,没关灯。
她本来要说算了,但想一想,还是让他去关了。远处的路灯就明亮起来,把她白天待过的水泥管子照得一片惨蓝。
事后她很疲倦,他却激动得两眼闪闪发亮,去扳她的肩膀:我……
她叹一口长气。来吧。
那晚严美丽很晚才睡着。身上的火熄灭以后,吴胜利突然想起了什么,他小心翼翼地问严美丽:你不愿意是不是?
没有。你不就想这个嘛。
吴胜利不觉得自己是趁人之危,但又不知道如何辩白,张了张嘴半天说不出话来。最后他只能说:睡吧。
第二天吴胜利很早就走了,走之前给严美丽煮了一碗加糖的荷包蛋。严美丽起床以后看见了那碗蛋,尝了尝,又放下了。她不喜欢吃甜的。但是好像没别的可吃了,没办法。她端起碗几乎是把那几个蛋喝了下去。
然后她把那张唯一的凳子搬了出去,坐在门口晒太阳。有一只黄色野猫从水泥管子里钻了出来,她笑着向它招招手,它真的走了过来,还用脑袋蹭她的腿。真乖。她弯下腰去抱起了它。说不定不是野猫,是被遗弃的家猫。
她抱着猫坐了整整一上午,吴胜利才回来,他的三轮车上没有破烂,却有不少袋子。
吴胜利一下车猫就跑开了,她有点恼火,但没让他看出来。
今天挺晚的。
我给你买衣服去了。吴胜利高兴地举起手里的袋子,她愣了一下。衣服?
还有一些别的东西,不过你先去试试衣服,看合不合身。
你都不知道我的码数,怎么给我买衣服?她一边被他推着走一边说。吴胜利的声音多了几分得意,哎,你先试试嘛。
严美丽把那件红色的棉袄套在身上,心里叹了口气。合身倒还合身。
我说的吧?我还给你买了毛衣,都试试。
严美丽觉得吴胜利的审美简直是上个世纪的,不过这些衣服确实蛮暖和。
严美丽笑了。不为别的,吴胜利那副志得意满的样子实在太可笑了。吴胜利也笑了:我还怕你不喜欢呢。
怎么会。严美丽笑过以后,忽然感到一阵由衷的疲倦,她在床上坐了下来,用手翻动着那些衣服,突然说:要是我明天就走呢?你这些东西不就浪费了?
吴胜利丝毫没料到她会来这么一句,嗫嚅着,好半天才说:那你都带走吧。
严美丽摇摇头,我没地方去,要是走了,只能去讨饭,或者……她停了一会,抬头看着吴胜利,总之,谢谢你收留我,还给我买这么多东西。
……应该的。吴胜利脸朝一边,不知道为什么看起来有点委屈。严美丽皱了皱眉,本来还想说点什么,最后还是算了。
严美丽不知道吴胜利为了给她买这些东西,动用了他准备拿来结婚的钱,也不知道吴胜利原来难得买肉,现在她来了,才几乎每顿都有肉。她坐在门口晒着太阳,后悔怎么没把手机带出来,弄得自己现在百无聊赖。而且穿着吴胜利买的衣服,她根本不好意思去逛街,连坐在这门口都是迫不得已,里面太冷了。
那只猫有时候会来,她就喂它一点剩菜。她想把它养在身边,她知道吴胜利肯定会同意,但想一想,还是算了。实在无聊的时候,就看一看吴胜利收回来的那些书报杂志。看完了,捆好,又想看,又解开。晚上吴胜利回来,在床上像一条渴水的鱼那样扑腾着,她却溺死很久了。吴胜利对此倒不是十分在意。他知道严美丽无聊,想早点回来陪她,她拒绝了,他就留意着那些会订报订杂志的家庭,每天都要去那一片转悠。
美丽,今天赵婆婆的孙子不见了,我帮她找了一上午,就没买菜,今天中午只能吃面条了。
哦。严美丽点点头。找到了吗?
找到了,就在东门的一根电线杆旁边,还站着直哭。赵婆婆非要留我吃饭,我惦记着你,就回来了。她还老是说要当我的媒人。
那她是看上了哪家啊?严美丽笑了笑。
没有,我跟她说算了,八字都还没一撇呢。吴胜利说着说着就深深地看严美丽一眼,看得她心里堵得慌,以至于他后面说的什么,她一句都没听见。
严美丽有点想离开这里了。但正如她所说的,她没地方可去,别的工作也不是想找就能找到的,不然为什么……她看着吴胜利,他声响很大地把面条吸进嘴里,还没咽下去就抬起头来,含混地说:你快吃啊,不然就烂了。
严美丽却突然没了胃口。
吴胜利对她好,她知道。但她不爱他,只不过是在拿自己的身体和他做交易而已。他也不爱她,他需要她。他需要用她来泄欲,需要她在饭桌上,在床上听他说话。
她躺在吴胜利身边,吴胜利揽着她,嘴里不住地絮叨着,说的无非就是今天去了什么地方,见到了什么人,收了多少瓶子,卖了多少钱,卖废品的人怎样耍滑,他又怎样拆穿他们。这一切对严美丽来说倒是新鲜的。她没怎么跟人聊过天,除非在网上。店里的人总是挨着挤着,抱怨这个抱怨那个,甚至商量着跳槽。她觉得好笑,跳来跳去还不是在这个槽里。她沉默地听着吴胜利说话,慢慢地就睡着了。
那一天天空灰暗得像被油纸覆盖,吴胜利提早回来了。他刚一进门,门外就下起了倾盆大雨,天色也透亮起来。
他像掏什么宝贝似的从怀里掏出一个盒子,严美丽一抬眼,心跳了一下。
你每天待在家里,闷都要闷坏了。喏,营业员跟我说这是最新款的手机,女孩子肯定喜欢。
严美丽打开盒子,拿出手机,银白的金属光泽晃人眼睛。新款,至少要三四千吧。
那光晃得严美丽眼睛不舒服,但她还是静静地盯着手机,吴胜利听见她笑了:光有手机没网也没用啊,你不装个宽带让我连wifi吗?
吴胜利不大懂她在说什么,他自己的手机根本不能上网,但他还是点点头:你想装我就装一个。
看不出来你还蛮有钱的。
吴胜利低下头去:我存了些钱,准备娶老婆的,我妈说我们家不能到我这绝了后……
你一个捡破烂的还要什么后?严美丽的嗓音变得无比刺耳。吴胜利愣愣地看着她。严美丽提高了声音:你用你结婚的钱给我买东西,是不是觉得我会嫁给你?你做梦去吧!
吴胜利开始觉得受到了侮辱:你为什么不能嫁给我?我捡破烂怎么啦,挣的是正经钱,谁知道有些人原来是干什么的?
严美丽感到全身的血液都一阵滚烫一阵冰凉,她扯着嗓子喊叫起来:你早就觉得我是个婊子对不对?我告诉你,上次那个客人侮辱我,我差点就把他的XX给剁了,现在你的那根脏东西,我也可以剁了!
吴胜利怒不可遏,一个巴掌就把严美丽打倒在床上,严美丽捂着脸,闭着眼睛躺了一会,突然站了起来,向门外走去。吴胜利慌了,冲过去一把抱住她:你别走,是我不对,我不该打你。
严美丽显得异常平静:不,你没错,是我犯贱。我现在想起来我应该去干什么了。本来那天我就想一直躺在那里,直到饿死。没想到你递了碗饭过来。
要怪就怪那碗饭吧。
严美丽说着就要挣脱出去,吴胜利就是不松手,严美丽踢他咬他骂他,一切能用的手段都用尽了,最后力气也耗光了,就瘫软在吴胜利怀里。吴胜利赶紧把她放在床上。
严美丽躺在那里,泪水不断地从眼角滑落,她望着天花板,轻声说:你为什么要留我?我知道你们嫌我脏,我也嫌自己脏,我想去河里洗一洗,你为什么不让我去?
你别说了,以后就当这事没发生过。
你凭什么这么说?严美丽这么想着,嘴里却说:我这个月没来。
什么没来?
严美丽叹了口气。我可能有了。
吴胜利的喜悦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他扶着严美丽的肩膀:那我们过几天就去领结婚证吧?
严美丽笑了。可是我真恨你。
恨也要先把证领了。吴胜利也笑。
文=王婴恒(作者简介:95后,上饶师范学院大二学生,喜欢看书写东西。希望用笔下的文字来和这个世界交流。)
终于在熬过忙碌的端午之后,我背着包,买好票,老老实实地坐在电影院里等待着这部电影的开始。
在进电影院之前,我当然已经了解过了电影的方方面面。
我看了预告片和简介,听了宣传曲《小时候》,知道等一下就会看到常上康熙的各路综艺咖……甚至,我还看了一些网友的评论,坦白讲,电影的口碑并不是很好,豆瓣打分只有6.2。
但是,我还是在忙完之后第一时间来到了电影院。
对于像我这种《康熙来了》的忠实观众而言,来看《“吃吃”的爱》就是一种仪式。这个仪式和电影的品质无关,是我们自己与一个朋友告别时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情。
第一次知道康熙是看了天涯影视版的一个帖子。后来真的看到节目的时候就被惊到了,原来电视节目还可以这样做,主持人还可以这样说话。从此之后康熙就开始常伴我的生活了。
当时住的是集体宿舍,于是只能在下班后去网吧看。后来工作换到了市区,在城中村租了房子,也买了电脑,就在出租屋里看,然后一直到现在的单身公寓。
和这部电影一样,康熙十二年,就是一场梦,一场很快乐的梦。
每天,我们下班后,拖着疲惫的身体,挤了一路的公交和地铁,终于回到了出租屋。我们把包一扔,给自己点一份外卖,然后打开电脑开始看康熙,给自己四十五分钟的快乐时光。
这四十五分钟,是我们给自己的放风时间,现实严酷逼仄,我们需要出口。
小S的古灵精怪,康永哥的平和睿智以及各路综艺咖的日常就这样变成了生活的一部份。
回首漂泊在东莞的这些年,身边的朋友来来去去,生活中唯一不变的事情似乎就是康熙了。
以至于日,看到康永哥说再见的微博时,整个人都不好了。就像一位少年时代就开始无话不谈的老朋友,突然间告诉你他要出国,并且不再回来,可是那些曾经共度的青春岁月还历历在目。
所以,当我坐在电影院里看《“吃吃”的爱》时,我不想去苛责小S的演技,也不想去挑剔康永哥的导演水准。
这就好像你的一个好朋友告诉你,他最近在学做菜,然后煮了一大桌子菜和你分享。不管他做得好不好吃,你都会努力地把菜吃完。
所以,看到好笑的桥段,我就会心一笑。听到小S唱《小丑》,我也会心酸。看到康熙里的熟面孔,我就随口说出他们的名字。
我就这样老老实实地把电影看完,等到大荧幕上出现工作人员的字幕时,我会告诉自己就让我在这个时刻最后一次和康熙告别吧。
节目和电影都会结束,我们也都会长大。很感谢康和熙曾经用他们的热情、才华和敬业带给我们这么多的快乐时光。
康熙大梦十二年,但这场梦终究有醒来的时候。
电影里上官娣娣在别人的梦中为了证明自己一直在努力,而另一个女生许春梅梦醒后,也终于遇到了梦中的男友扣子。
而我们呢,每天多出来的四十五分钟,可以成为我们人生当中的加油站。世界辽阔无边,还有更多的未知等待着我们去探索。你还记得你的梦想吗?
从电影院出来后,去搭公交车,站台上有不少人在候车,女生们大多换上了俏丽的裙子。夏夜晚风微微吹来,吹动了女生们的裙摆,也唤醒了她们的粉红心事。
2017年的夏天真的来了,我想起了康永哥说过的话:十二年来,有笑泪,有阴晴,相伴一场,人來人往,只是日常。我的康熙时光,再见啦!
文=独居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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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仙右腿有个疤,酒盅般大。有人问他:“生过什么疮?”他摇摇头,不肯将事情讲出。其实,这也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讲出来,决不会失面子。不讲,因为事情有点古怪。那时候,年纪刚过十一,在草丛间捉蟋蟀,捉到了,放入竹筒。喜悦似浪潮,飞步奔跑,田路横着一条五尺来长的白蛇,纵身跃过,回到家,右腿发红。起先还不觉得什么;后来痛得难忍。郎中为他搽药,浮肿逐渐消失。痊愈时,伤口结了一个疤,酒盅般大。从此,见到粗麻绳或长布带之类的东西,他就会吓得魂不附体。&
清明。扫墓归来的许仙踏着山径走去湖边。西湖是美丽的。清明时节的西湖更美。对湖有乌云压在山峰。群鸟在空中扑扑乱飞。狂风突作,所有的花花草草都在摇摆中显示慌张。清明似乎是不能没有雨的。雨来了。雨点击打湖面,仿佛投菜入油锅,发出刺耳的沙沙声。他渴望见到船,小船居然一摇一摆地划了过来。登船。船在水中摆荡。当他用衣袖拂去身上的雨珠时,“船家!船家!”呼唤突破雨声的包围。如此清脆。如此动听。岸上有两个女人。许仙斜目偷看,不能不惊诧于对方的妍媚。船老大将船划近岸去。两个女人登船后进入船舱。四目相接。心似鹿撞。垂柳的指尖轻拂舱盖,船在雨的漫漫中划去。于是,简短的谈话开始了。
他说:“雨很大。”她说:“雨很大。”舱外是一幅春雨图,图中色彩正在追逐一个意象。风景的色彩原是浓的,一下子给骤雨冲淡了。树木用蓊郁歌颂生机。保俶塔忽然不见。于是笑声格格,清脆悦耳。风送雨条。雨条在风中跳舞。船老大的兴致忽然高了,放开嗓子唱几句山歌。有人想到一个问题:“碎月会在三潭下重圆?”白素贞低着头,默然不语。高围墙里的对酌,是第二天的事。第二天,落日的余晖涂金黄于门墙。许仙的靴子仍染昨日之泥。“你来啦?”花香自门内冲出。许仙进人大厅,坐在瓷凳上。除了用山泉泡的龙井外,白素贞还亲手斟了一杯酒。烛光投在酒液上,酒液有微笑的倒影。喝下这微笑,视线开始模糊。入金的火,遂有神奇的变与化。荒诞起自酒后,所有的一切都很甜。&
&烛火跳跃。花烛是不能吹熄的。欲望在火头寻找另一个定义。帐内的低语,即使贴耳门缝的丫鬟也听不清楚。那是一种快乐的声音。俏皮的丫鬟知道:一向喜欢西湖景致的白素贞也不愿到西湖去捕捉天堂感了。从窗内透出的香味,未必来自古铜香炉。夜风,正在摇动帘子。墙外传来打更人的锣声,他们还没有睡。
许仙开药铺,生病的人就多了起来。邻人们都说白素贞有旺夫运,许仙笑得抿不拢嘴。药铺生意兴隆,值得高兴。而最大的喜悦却来自白素贞的耳语。轻轻一句“我已有了”,许仙喜得纵身跃起。&
&药铺后边有个院子。院子草木丛杂,且有盆栽。太多的美丽,反而显得凌乱。“这院子,”许仙常常这样想,“应该减少一些花草与树木。”但是,树木与花草偏偏日益深茂。这一天,有人向许仙借医书,医书放在后边的屋子里,必须穿过院子。穿过院子时,一条蛇由院径游入幽深处。许仙眼前出现一阵昏黑,跌倒在地而自己不知。定惊散不一定有效,受了惊吓的许仙还是醒转了。丫鬟扶他入房时,他见到忧容满面的白素贞。“那……那条蛇……”他想讲的是:“那条蛇钻入草堆”,但是,说了四个字,就没有气力将余下的半句讲出。他在发抖。一个可怕的印象占领思虑机构。那条蛇虽然没有伤害他,却使他感到极大的不安。那条蛇不再出现。对于他,那条蛇却是无所不在的。白素贞为了帮助他消除可怕的印象,吩咐伙计请捉蛇人来。
捉蛇人索取一两银子。白素贞给他二两。捉蛇人在院子里捉到几条枯枝,说了一句“院中没有蛇”之后,大摇大摆走到对街酒楼去喝酒了。白素贞叹口气,吩咐伙计再请一个捉蛇人来。那人索取二两银子,白素贞送他三两。捉蛇人的熟练手法并未收到预朝的效果,坚说院中无蛇。白素贞劝许仙不要担忧,许仙说:“亲眼见到的,那条蛇游入乱草堆中。”白素贞吩咐伙计将院中的草木全部拔去。院中无蛇。蛇在许仙脑中。白素贞亲自煎了一大碗药茶给他喝下。他眼前有条影不停摇晃。他做了一场梦。梦中,白素贞拿了长剑到昆仑山去盗灵芝草。草是长在仙境的。仙境中有天兵天将。白素贞走到那么遥远的地方去盗草,只为替他医病。他病得半死。没有灵芝草,就会见阎王。白素贞与白鹤比剑。白素贞与黄鹿比剑。不能在比剑时取胜,惟有用眼泪博得南极仙翁的同情与怜悯。她用仙草救活了许仙。……许仙从梦中醒转,睁开惺忪的眼,见白素贞依旧坐在床边,疑窦顿起,用痰塞的声调问:“你是谁?”&
&病愈后的许仙仍不能克服盘踞内心的恐惧,每一次踏院径而过,总觉得随时的袭击会来自任何一方。白素贞的体贴引起他的怀疑。他不相信世间会有全美的女人。
&于是有了这样一个阴霾的日子,白素贞在家裹粽,许仙在街上被手持禅杖的和尚拦住去路。和尚自称法海,有一对发光的眼睛。法海和尚说:“白素贞是妖精。”法海和尚说:“白素贞是一条蛇。”法海和尚说:“在深山苦炼一千年的蛇精,不愿做神仙。”法海和尚说:“一千年来,常从清泉的倒影中见到自己而不喜欢自己的身形。”法海和尚说:“妖怪抵受不了红尘的引诱,渴望遍尝酸与甜的滋味。”法海和尚说:“她以千年道行换取人间欢乐。”法海和尚说:“人间的欢乐使她忘记自己是妖精。她不喜欢深山中的清泉与夜风与丛莽。”法海和尚说:“明天是端午节,给她喝一杯雄黄酒,她会现原形。”法海和尚向他化缘。&
桨因鼓声而划。龙舟与龙舟在火伞下争夺骄傲于水上。白紊贞不去凑热闹,只怕过分的疲劳影响胎气,许仙是可以去看看的,却不去。药铺不开门,他比平时更加忙碌。
他一向怯懦,有了五毒饼,有了吉祥葫芦,胆子也就壮了起来。大清早,菖蒲与艾子遍插门框,配以符咒,任何毒物都要走避。这一天,他的情绪特别紧张。除了驱毒,还想寻求一个问题的解答。他的妻子,究竟是不是贪图人间欢乐的妖精?他将钟馗捉鬼图贴在门上,以之作为门禁,企图禁锢白素贞于房中。白素贞态度自若,不畏不避。于是,雄黄酒成为惟一有效的镇邪物。相对而坐时许仙斟了一满杯,强要白素贞喝下。白素贞说:“为了孩子,我不能喝。”许仙说:“为了孩子,你必须喝。”白素贞不肯喝。许仙板着脸孔生气。白素贞最怕许仙生气,只好举杯浅尝。许仙干了一杯之后,要她也干。她说:“喝得太多,会醉。”许仙说:“醉了,上床休息。”白素贞昂起脖子,将杯中酒一口喝尽。头很重。眼前的景物开始旋转。“我有点不舒服,”她说,“我要回房休息。”许仙扶她回房。她说:“我要在宁静中睡一觉,你到前边去看伙计们打牌。”许仙嗤鼻哼了一声,摇摇摆摆经院子到前边去。
过了一个多时辰,摇摇摆摆经院子到后屋来,轻轻推开虚掩着的房门,蹑足走到床边,床上有一条蛇,吓得魂不附体,疾步朝房门走去,门外站着白素贞。“怎么啦?”“床上有条蛇,”白素贞拔下插在门框上的艾虎蒲剑,大踏步走进去,以为床上当真有蛇,床上只有一条刚才解下的腰带!&
许仙走去金山寺,找法海和尚。知客僧说:“法海方丈已于上月圆寂。”许仙说:“前日还在街上遇见他。”知客僧说:“你遇到的,一定是另外一个和尚。”&
文=刘以鬯&(作者简介:香港著名作家,代表作《酒徒》)
“1、2、3、4、5……”,我低着头数着抽屉里的钱。今天生意不太好,所么很快就数完了。几张一百的用夹子夹好,五十元、二十元、十元、五元和一元则分开小叠小叠地码好,剩下的一毛硬币则放在一小盒子里。数好后我关上了抽屉,环视了店内一周。
这个下午,店里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顾客。二个正装男正在畅销书架前挑书,还有三个顾客坐在阅读区。他们中第一个是穿着拖鞋的民工,他旁边坐着一个穿了一身运动服的男人,最后一个是英语培训机构的女业务员。也许还有人在书架后面,我没看见,不过这不重要。我的视线扫过他们最后落在了阿风身上。
他是上周新来的店员,那天他走进书店的样子已经在我的记忆中溶解。正午的日光在他身后发亮,他披着的白衬衫被风吹的飘了起来,还微微有些透明。他大步流星地走到收银台前,对我说:“你好,我是来报到的”,然后笑了笑。他的笑,好像一束阳光在我眼前炸裂,我马上就晕眩了。几秒钟之后,才转过头叫店长接待他。后来店长带他熟悉书店的环境,我的目光也追随了一路。他长的可真好看,而且还是大学生,为什么还来做书店店员这种工作呢?
今天他依然穿着白衬衫搭配牛仔裤和白球鞋。现在他正坐在文学书架前的地板上整理书籍,我们之间隔着一大段距离。我只能看到他的背影,也正因为如此,我才可以肆无忌惮地看着他的背影。他的衬衫好白,是自己洗的吗?款式很合身,绷出了肩背宽厚紧实的线条。我的目光来来回回在他的背上游荡,偶尔在他放书的时候还能看到他的侧脸。我承认他真的很好看。
我就这么看着,直到那个穿着运动服的男人站在收银台前对我说:“你好,埋单。”
我盯着眼前的书已经有一会了,但我一个字都没看进去。别人以为我在看书,其实我只是在发呆而已。什么样的人会在工作日来书店呢,他们也和我一样吗,我失业了。
两个月前,我和外贸公司的经理大吵一架之后便辞职了。之后我先是出门旅行了一趟,接着便开始找工作。起初我以为我有学历又有工作经验,找份类似的工作应该不会太难。但没想到现在的经济形势这么糟糕,投出了几十封简历,全都石沉大海。生活一下子闲了下来,我好像一辆脱轨的列车,开到了一个荒野,一下子无人问津了。一个人宅在出租屋里,时间似乎都被抻长了,每天都好难熬。我有大把时间胡思乱想。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很糟糕。为什么都没有电话打来让我去面试呢,越想心越乱,所以有时我会来书店杀杀时间。
书店环境清幽,又有沙发,无聊了还可以看看书。在这里,我的心会稍微平静一点。今天我照例又来了书店,随意地从书架上拿了一本书然后就开始盯着书发呆。一会之后一个女生在我身边坐了下来,开始玩手机。我有些累了,于是调整了一下坐姿,还试着把手里的书随意地往后翻了一页:从本质上讲,境遇本来就无所谓好坏。这一行字跳入了我的视野,我接着往下看:人生就是所有事件的集合,我们必须明白,事件几乎都是中性的——正是我们赋予事件的意义,正是我们对事件所持有的态度,才最终决定我们如何反应,因而决定我们采取什么样的行动。
读到这段话,我的心里咯噔了一下。境遇无所谓好坏,事件都是中性的,我在心里默念了几遍。好像一个溺水的人抓住了一块浮木。暂时的失业,也许只是上天对我的考验吧,也许是想让我更加想清楚自己究竟要做什么?我不是一直想尝试和人打交道的工作吗?为什么不试试呢,做销售也可以嘛。想到这里,我赶紧站了起来,拿着书走到收银台前微笑着对收银员说:“你好,埋单”。
一走进书店,我就习惯性地来回扫视,目光如同猎枪的准星,搜寻着可以进攻的目标。不过今天来逛书店的人真少。我是英语培训机构的课程顾问,靠业绩吃饭。这家书店是我经常狩猎的场所,因为想买书的人和我们机构的目标受众还是有一定的重叠性。不过今天的人真是太少了,而我又已经在外面走了一个多小时了,还是先去阅读区休息一下。
我旁边坐了一个男生,穿了一身的运动服,看上去是在看书,但很久都不翻页。坐在他旁边的是一个民工,嘴巴一直在动,估计是在默念书里的内容吧。我则打开了手机,算起了业绩。这个月的业绩已经有了八万,如果运气好,再搞定一个,说不定能冲上十万。最气的是昨天,有个女顾客已经被我洗脑得差不多了,都准备付款了,却发现没有带银行卡。今天再打过去,她就开始推三推四,估计是没戏了。不过没关系,现在手头还有几个有意向的顾客,特别是monica,不过她这几天去普吉岛玩了。
想到这里,我马上点开朋友圈,果然monica又发了一条朋友圈。九张图都是她性感妖娆的泳装照,但又都不是她。因为她明明是个小胖子,但朋友圈里的照片张张都是美到飞起P妈不认。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我先是给她点了一个赞,然后又在下面留言:“哇,真是太性感了,我都快被你掰弯了。回国后记得约我哦!爱你,么么哒!”留完言我又顺手给另外几个顾客也点了赞,然后把培训机构的最新广告链接转发到了朋友圈。为了吸引人,并配上之前在书店看到的一段话:
鸡蛋,从外打破是食物,从内打破是生命。人生亦是,从外打破是压力,从内打破是成长。如果你等待别人从外打破你,那么你注定成为别人的食物;如果能让自己从内打破,那么你会发现自己的成长相当于一种重生!XX英语,就能让你的职场生涯得到重生!
最后一句是我自己加的,我觉得特别满意。然后我就静静地盯着书店的大门,等待着下一个猎物的到来。
《人性的弱点》怎么会放在文学书架上呢?我一边嘀咕着一边把书给抽了出来,先放到一边。经过周末的洗礼,书架上的书被翻得很乱。不过没关系,我会把它们整理好的。
我是机电系大四的学生,还没正式毕业,于是先来书店体验一下生活。其实说到底,我对书店是有好感的,毕竟我的理想是当一名作家。这么想着,我的手就把苏童的《我的帝王生涯》从书架上拿了下来。大三的时候,在学校的图书馆发现了这本书,只看了开头,就马上爱上了苏童的文字。看完这本书后写的书评还登上了校刊。那是我生平第一次发表文章,拿到样刊的时候,我开心地在学校了飞奔了起来,内心的快乐无与伦比。
后来自己开始尝试写小说,但是再也没有发表过。虽然自己很勤奋,但写出的文字总是轻飘飘的,没有质感。直到最近有个老师跟我说,你不要天天呆在图书馆了,你应该多去接触真实的生活,然后学会观察生活,观察你身边的人和事,这样你的文章才不会这么飘。
因为老师的建议,所以我才想到来书店上班。除了可以顺便看书之外,这份工作对我而言是一种全新的体验,&也可以每天见到形形色色的人,这样一来应该会积累到一些真实的素材吧。
因为抱着这个念头,所以我到书店以后就开始留心观察身边的一切。比如书店的这个下午看似平静,但其实每个人都各怀心事。这么想着,我把《我的帝王生涯》放回了书架,然后打开手机上的记事本,记下了今晚要写的文章的标题:
《书店的一个无聊下午》。
文=独居江南(作者简介:80后,水瓶座,独立撰稿人)
(江南的故事酒馆&文字酿酒&故事拌饭&再剪下四两月光作菜&欢迎深夜路过的你进来坐坐&把你的故事说给酒保先生听&投稿邮箱: 微信订阅:jngsjg&新浪微博请@江南的故事酒馆)
亲爱的酒友:&&&&&&&&&&&&&&&&&&&&&&&&&&&&&&&
此时是日晚上的11点47分。东莞今天又下雨了,窗外现在依然滴滴答答个不停。阳台的门是开着的,凉风带着雨气吹进来,悄悄爬上我的皮肤……
其实下班回家后就打算给你写信的,但是一直拖到现在。我先是叫了两份外卖,然后边看《奇葩说》边等。外卖到了后,就一边看一边吃。吃完了两份外卖后,又上微博和豆瓣逛了逛。意兴阑珊之际,我忽然想吃西瓜。于是打着伞跑到附近的水果店买了一个西瓜。在解决掉半个西瓜之后,时间终于来到了晚上的11点47分。于是我终于开始给你写信了。
一个人住就是有这点好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明知这样做,其实浪费了好几个小时。但有时候,就忍不住放纵自己,尤其是处于生命的低谷时,偶尔的放纵是对自己的治愈。毕竟对于飘泊在外的我们而言,生活就是一场战争,一个人也要像一支队伍,自己既是战士也是医生,受伤了要学会自己给自己疗伤。
不知不觉,我已经独居很多年了。每天下班后回到家关上门,就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当然也曾有过数次很窘迫的遭遇。不知你是不是也和酒保先生一样长期独居,如果是的话,我倒是有一些经验想告诉你。我曾在知乎上分享过,获得过几百个赞,今天也分享给你:
01、坚持每周搞一次卫生,干净舒适的环境会让人心情愉悦。
02、坚持运动,无论室内室外都好,运动的好处实在太多。
03、坚持写日记,寂寞也好,失态也罢,都需要一个出口,用日记记下最真实的自己,既可以宣泄情绪,也可以用来回忆。
04、不要沉溺于悲伤的音乐和电影,这样容易过度放大自己的负面情绪。
05、至少要有附近你喜欢的三家外卖店的外卖单和电话。还要有一个储钱罐,把硬币都放进去。如果忘记取钱,但又不想出门,这样至少有钱叫一份外卖。
06、至少要有一个你24小时都能叫过来帮忙的朋友。
07、就算不喜欢做饭,也请无论如何学会做几样简单可口的家常菜。要知道,一年当中,总有叫不到外卖的时候,比如过年。
08、有些小东西还是预备着的好,比如剪刀、打火机,以及小起子,总有用得着的时候。
09、善待外卖员和快递员,他们是单身人士的好朋友。
10、一个人住,最重要的一点,一定要有时间管理的概念。自由很好,但容易让人放纵,孤独很好,但寂寞却让人抓狂。所以自我管理非常重要,每天要按计划好的日程表来生活,而不是随心所欲。
这封信写到最后时,雨越下越大,哗哗的雨声夹着滚雷从窗外传来。所以我还要加上一点:
随身包里一定要放一把雨伞!切记!
这就是我写给你的第十八封信,告诉了你我的一些独居经验。我也非常期待你的回信,发到邮箱:即可。同时也欢迎你关注我的公众号:江南的故事酒馆(微信订阅:jngsjg),和我分享你的故事。
酒保先生(独居江南)
“C,你好,抱歉。”
R首先写下了积攒在心底的歉意。
“其实在今晚之前从未想过写点什么给你,或者是向你表达点什么,可是在懒散且心不在焉地翻着大物课本时无意点开了T写的那几段话,突然想起了很多。”
在R的脑海里浮现得最多的是C。
“最后一次和你断了联系是什么时候?
大概是我高傲的前任还曾是现任的时候怀着一股油然而生的优越感把你从列表里抹去那次。她的动作一气呵成,就像是做过了无数次一样,实际上也的确是无数次。
你的会话框从消息列表里消失的那一刹那,我的脑子停了半拍。那时的我想起了些什么已经模糊不清了。”
R写到这里歪着头皱着眉仔细回想了一下。
“或许是一叠红色的便利贴?
那是文理分班后的你我保持着对彼此依赖时腻歪的桥梁。
我每晚回到宿舍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扔下书包拉着H奔到楼下你房间门前,然后扭捏着从一路护着的校服上衣兜里掏出那张便利贴递给你。
看着你从嘴角咧出的笑脸傻乐。
粘在你身上以各种无赖的理由不愿走开。
磨蹭到最后一秒才小心翼翼握着你给的那张纸条一步步雀跃地跳到五楼的房间。
躺在床上充满期待地一点点默念你的字。”
写到这里R的笔头顿了一小下。
R对自己说别那么矫情。
“或许是一个铁质的文具盒?
那是高二开学前我无理取闹着找你要的一个铁盒。
你问我,自己买和你买给我有什么区别。
我说,如果是你买给我的,我就不会随便放了。
高一时已经被爱随意乱扔纸条的我吓到过的你像过去一样无奈又带点满足地给我带来了它。
它是紫色的,外面有一只白色的小兔,分层。
我嫌它小得跟文具盒似的,你说不要拉倒,然后我就哼唧着屈服了。
因为向来不爱用文具盒笔袋一类的东西来拘束自己的文具,所以还扎着马尾时的我就用黑色小皮筋儿塞满铁盒。后来剪掉了那条马尾,铁盒就变成了放置手链之类的地方。
现在铁盒又被我的小皮筋重新占领了。”
为什么要写这些无趣的现状呢,C会仔细看吗?R有点想要划掉那几句带有糯软气息的话。
“又或者是一个划痕遍布的指环?
那是我十八岁生日那晚你为我准备的、让我哽咽的礼物。
我说我哭了。
你打着哈哈把早已不适合被我们触及的抒情话题一句带过。
我是真的不爱戴首饰。
可是指环却一直被紧紧地卡在我的手上。”
果然还是会有很多东西突然涌出来。
R写着写着情绪开始有点低沉,她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感觉。但是手中的笔还是没有放下。
“可遗憾的是,就算现在已经离开了那个删掉你的人,我也没曾想过重新找到你向你说一遍不是我想要删掉你的巴拉巴拉那一堆无聊的话。也没有动手删掉微信或者取关你的微博。
曾经有过的那几年感情的确是清澈的,不掺杂任何被社会阴暗面所腐蚀的心眼。那时的感情大概就是想要一起一下子一口气就走到很久很久,就像是安徒生童话里公主与王子永远幸福快乐地生活下去。
后来是怎样变得越来越浑浊不清的?
当时没有什么不一样的感觉,可是现在回想一路走来的心理,总觉得有点什么最简单的东西随着长发被一并剪掉了:
慢慢地我开始觉得奔走在文理两科的班级浪费时间;写给你的纸条似乎快要词穷;看到你出现在班级门口的身影时有点不耐烦;和你黏在一起时也没那么多开心兴奋的情绪。
我清楚我们两个之间快要结束了,可我把自己逐渐淡去的感情压抑了很久。还是不忍心看你难受。
可是最后还是没能坚持到很久的以后。
后来你告诉我那个晚上你在宿舍里哭到很晚。”
一口气写了一大段话,R有一种很畅快的感觉。可是在这里停了很久,她不知道该不该写下紧跟着的那句话。深呼吸后,R还是写了下来:
“可我却很安心地睡着了。”
心跳加快好多,到底在紧张些什么。R问自己。
四周一片安静,并没有任何回答。R揉了揉眼睛,不安地捏了捏笔身,然后握着笔继续写下去。
“那样子看来的话,我应该是变得一点都不喜欢你了吧?
可为什么后来又变成了我在你家楼下巷子里拉着你念叨着你别走哭成狗而你却不耐烦地想甩掉我的胳膊。
再后来的后来又成了你给我写了大段大段的话而我却不愿多看几眼。
而现在的我又忍不住冲动写下了这篇乱七八糟的文字。
我也不明白,唯一肯定的是,我们两个对彼此拥有最强烈的喜欢时间段恰好错过了,就像是那些狗血剧情一样讨人厌。
比起单相思里干脆简单的难过,这样不得不错过的感情才是真正可悲的。”
R觉得这段话太纠结了,自己都很难读得通透。可是已经写了那么长了,不舍得划掉。
那就换一种语气吧,R想着。
“我不想知道你过得好与坏,也不想知道你生活是不是顺利,但总会想象此时的你,会在怎样的境遇下想到肩并肩的我们。
也许在某次逛超市的时候,也许在某个躺在床上听到窗外汽车启动轰鸣声的夜晚,你会想起分开的那个时刻。
还是想对你说对不起。
就是简单的一句对不起,没有随后的故事发展,只有对不起,然后控制欲、占有欲、胜负欲,都不重要了。”
压在心里的话终于写出来了,R轻松了不少。
“你看最初相遇时的我们多好,对方还是世界上最好的人。
我们的故事该有个开放式结局,而不是简单粗暴的Happy Ending或Bad Ending。
即使这样陌生也不要太拘泥于过去,我会记得那个一直用心待我的你,而你记得我对你好过就好。”
C喜欢古诗词的,那就加一行诗句吧。
“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来自现在的R
R抬起手又揉了一下快要睁不开的眼睛。好困啊,R嘟囔着趴在了书桌上。
隐约听到了窗外汽车启动时的轰鸣声,不嘈杂,嗡嗡的,反而让R感到亲切。
(作者简介:喜欢看书刷剧爱英语,闲时老是胡乱写几笔。以前一直想要变成一个高冷的人,现在觉得活得高冷比大物考满分还要难)
顾枝海的裙角被夜晚海边的凉风带起,海浪却与过去的十八年的每个夜晚都不同,毫无凉意甚至燥热黏腻地舔舐着她的脚踝,她懊恼地跺了跺水花,装作不经意地回头望去。
不远处吹着口琴的顾之川抬头正望见她,露着一口白牙冲她笑。她弯了弯眼赶忙转过去,小鹿乱撞的心跳怦怦地跳。
那晚的月色不够清亮,一如这盛夏海边的夜晚中少女无法诉说的心意。
顾枝海原来叫顾之海,在镇里上过学的小姑说顾之海这名字太不像女孩子,给她改了名字。她写字不好看,小姑教着她歪歪扭扭地会笨拙地写几个字,在这种海边的小渔村也算不错。改了名字后她总是觉得自己的名字更好看了些。
因为那个“之”字真是难写啊,笔画那么少,写起来却好丑啊。
不过没人在意这些事情,她只是需要每个月在呼啦啦的海风中骑着自行车跑去交电费的时候签一下名字。
小渔村也没有个像样的名字,大家捕鱼为生繁衍生息了一代代,直到近几年,被不知道哪来的人拿着叫相机的东西拍了一下,又特意交代村长什么叫“旅游”,说这里景色干净好看得难以置信,一定会有很多人慕名前来,村里人也最好改善下生活。
于是十六岁的顾枝海开始认识着一个与之前完全不同的世界,她好奇地打量着那些穿着鲜丽又吵闹的人们,他们自信且善于聊天,讲述着他们没有海却依然丰富的生活,而且说起话来的声音像唱歌一样好听。
而她家的第一群客人是几个刚刚高中毕业的准大学生,趁着这个最长的暑假组团出来游玩,顾枝海的爸妈在和这三男两女商量完具体的住宿事宜后就到了晚饭的时间,便热情地邀请他们一起吃饭。
饭菜是顾枝海做的,爸妈常年在海上打渔,做饭她还是不在话下的,端菜的时候被聊得正开心的父亲一把拉过去介绍:“这是丫头顾枝海,跟你们差不多大。”她本是有些羞怯地垂着头的,却听到饭桌上突然的打趣声而讶然抬头,只看到为首的那个高高的男生起身冲她伸出手,大大方方地笑了一下,“很巧啊,我叫顾之川,很高兴认识你。”
顾之川一米八五的个子让她得仰一些头,屋里的灯光刚好从顾之川的脑袋旁边照过来,她自己也不知是被那笑容还是灯光晃了眼,硬是愣在原地没敢去握他的手。顾之川尴尬地挠挠头,扯着旁边小菜单上的纸写了几笔递给她。
“顾之川’,我的名字这么写,不知道和你一样吗?”
顾枝海低头看了眼,摇了下头又拼命点点头,轻轻说了声:“一样。”然后抿着嘴一溜小跑回到厨房。她盯着手里的字条,怎么能有人把“之”字写得这么好看啊,不对不对,每个字都比她写得好看那么多,再不禁回想起那个足够耀眼的笑容,她把字条握得紧了紧,心情很奇怪地变得雀跃起来。
饭后顾枝海收拾完之后屋里安静了许多,枝海爸妈叮嘱了安全后就让几个准大学生在海边走走,屋里除了多出来的几个颜色鲜亮的行李箱之外好像与以往无异。顾枝海在门口探了探头,和爸妈招呼了一声,也走出去想在海边找找他们。
顾之川落了单,虽然这件事在来的火车上他早已经预见无数遍了,还是忍不住腹诽了一下远处腻歪的两对小情侣。出发前跟顾之川平常玩的最好的哥们林素玩得得意忘形摔瘸了一条腿,原本的六人行变成了两个小情侣加一个单身狗,而之前打趣的顾之川和林素秀恩爱绝对不输阵现在也变成他顾之川一个人承受被虐的美妙。
海边和他们那个内陆城市差很多,他第一次这么宁静地感受着这片汹涌又平和的另一方世界在他耳边飒飒地低语,远离快节奏的忙碌的高三与城市,这里倒是让他彻底沉静了下来,海鸟白色的小小身影会不时出现在黑色的海上,不知怎的突然觉得是有些像今天跟他名字很像的那个姑娘的。
这样想着,突然听到耳边的有走过来踩着沙滩的声音,一抹白色的裙角就先抚过他撑着地面的手,紧接着一个身影坐下来,局促地跟了句小声的“你好。”带着软软糯糯的南方乡音,他听着是喜欢的。
顾之川冲顾枝海笑,“这里,你的家,很好看很舒服。”
年轻的少男少女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想起来就笑着说说话,说完一件事就一起安静地感受着这自然的惬意,彼此分享着各自十多年完全不同的生活,又在平静时甚至可以感受到海风夹带着对方的鼻息。
顾枝海抓了抓裙角,低头想让这时间久久地停在此刻,这个不属于她的世界,对她来说过于美好的少年,此刻离她这么近,友善而自信地笑着与她这个不起眼的小丫头谈笑风生。她突然想到几日后他们将要的离去,倏忽站了起来向前走去。
她踩着海水却丝毫感受不到清爽,却恰恰同她心里此刻甜蜜又郁郁的心一般牵动着她的动作。她又突然后悔自己生生使那美好的时刻结束了,懊恼地跺了跺脚下的水花。
身后口琴声悠悠地响起,她回头看顾之川认真地盯着海浪吹着清爽的曲子,见她回头又冲她咧嘴笑了一下,她弯了弯眼转回去才恍然确认——
那晃眼的似乎不只是屋里的灯光,而晃的似乎也不只是顾枝海的眼睛而已。她捂着心口,皱着眉,缓缓向家门口走去。这样十六年从来未有的如此重重的心事,大概这一夜会很难熬了吧。
在自己的房间里,她一遍遍依着字条吃力地想把“顾之”两字写得同他一般好看,写到房间外又开始喧闹,再写到一切又归于寂静,她有些丧气地望着依旧歪歪扭扭的字。洗漱上床,把字条小心翼翼地压在枕头下面,想想隔壁有个那样美好的顾之川,顾枝海缩在被子里还是很快睡着。
枕下的名字,自此夜夜入梦。
时间过得飞快,年纪的相仿让顾枝海和几个年轻人打成一片,她乐得把活计第一次都扔给爸妈,调皮地总出去玩自称是负责的专职导游。
小姑这几日也住在顾枝海家,她也正年轻,但从来不跟顾之川他们搭什么话,在屋里帮忙做做活。晚上小姑和顾枝海睡,每天就笑眯眯看着她这个小侄女从枕头下小心翼翼地拿出写着名字的字条,弯弯的眼睛里的情意藏都藏不住。
“小姑我还是喜欢我原来的名字,我以后还叫顾之海”顾枝海睡在小姑旁边突然开口,“你知道吗,他叫顾之川,山川的川,我从来没见过这么……不一样的人。”
小姑的呼吸沉沉的,顾之海撅了撅嘴巴转过身睡去,半梦半醒间似乎听到小姑微不可闻的叹息,然后便睡了过去。
分别的早上顾之海是有意赖床的,听着外面逐渐嘈杂起来,爸妈招呼着顾之海出来跟这群城市里的年轻人道别,顾之海恼然用枕头盖住脑袋决定再睡一觉。等再起来时,屋子里又变得安安静静,只有爸妈兴奋地讨论着这次的收入和还需要完善的地方。
“臭丫头这么晚才起来,”父亲看到从房间出来的顾之海笑道,“临走前那几个孩子还邀请你去他们那边玩呢。”
顾之海眨眨眼,眼睛倏忽亮起来看着父亲。但很明显,这个有些苍老的打渔人仅仅只是玩笑般传达这句话,想起来小姑的叹息,她黯了黯神转身去厨房收拾午饭。
假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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