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轻松筹的求助语个人求助能筹多少天啊

“轻松筹”频现朋友圈,如此募捐合法吗?_山东新闻_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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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善法》草案获通过,今后个人不能发起公开募捐  
  □牡丹晚报记者 韩 波
  曹县网民王先生日前通过“轻松筹”发布了四岁儿子患白血病的消息。由于骨髓移植需要60多万元,他设定了35万元的目标筹款金额,短短两天时间便筹集到3万余元,这让王先生既高兴又感激,也看到了希望。牡丹晚报记者昨日了解到,目前,朋友圈里这样的“轻松筹”募集善款的消息层出不穷,筹款速度也比其他渠道要快很多。那么,这样的募捐合法吗?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网上求助,多数都可募集到万元以上善款
  昨日,记者联系到通过“轻松筹”为患白血病儿子筹款的王先生。他向记者介绍,去年,四岁的儿子冬冬(化名)颈部长出了疙瘩,在北京儿童医院确诊为非霍奇金淋巴瘤 (白血病的一种),这让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一下子陷入了“泥潭”。根据医生建议,需要进行骨髓移植才能保住孩子的性命,王先生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就在朋友的介绍下,注册了 “轻松筹”,把儿子的住院信息、病例信息、身份信息等上传到这个平台。两天的时间里,王先生就收到善款3万多元,这也让他和妻子看到了希望。
  据记者了解,在朋友圈里经常会出现这样的“轻松筹”募集善款的信息,而且绝大多数项目都能够募集到万元以上的善款。前段时间,朋友圈里就曾出现:35岁小学老师被诊断为肺腺癌,通过“轻松筹”平台求助,获得1966人捐款,捐助金额元;某学校学生胡明金被确诊为尿毒症,通过“轻松筹”募集善款,这个筹款项目被分享3146次,筹集善款20多万元……
  市民称,只想献爱心,没考虑辨别真实度
  记者在朋友圈看到了这样的消息,“今天起,本人一律不再向‘众筹’、‘轻松筹’等捐款,请各位谅解!”在这则消息中,该网友写道,我们经常会在朋友圈看到各种求助信息,《宜宾白血病男子下跪求助》《男子为救子街头扮马让人骑》《女孩街头卖拥抱给男友治病》《7旬老夫妻卖房给儿治病睡桥下》……太多的例子了,这种募捐能帮他们多少?再说了,为什么你生病要我来为你捐款,要别人为你买单呢?
  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位网民。网民“栀子花开”对记者说,很多情况下,自己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了解事件的真实性,为表达爱心,就在没有辨别真伪的情况下捐了款;网民“大海孤舟”也认为,看到朋友圈里都在转发,内容写得非常可怜,就 “善心”大发,不仅自己捐款,还会动员身边的朋友捐款。
  “轻松筹”曾多次爆出负面新闻,网民质疑声不断
  记者了解到,“轻松筹”是由北京一家网络科技公司上线,基于社交圈的、面向网民日常生活的众筹平台,发起项目包括微爱通道、尝鲜预售、实现梦想,大病救助是微爱通道的项目之一。为提高项目可信度,该平台建议上传患者治疗中照片、患者患病前后生活照对比、医院诊断证明等照片。记者注意到,项目发起人需提供目标金额、资金用途、截止日期、受助人基本情况、姓名、联系电话、收款人银行卡、医疗诊断证明等信息,网站还根据发起人和受助人的关系,要求发起人提供身份证号码、户口本照片、结婚证照片或组织机构资质证明等信息。提交材料完成审核后,项目将准予实施。
  然而,事实上,“轻松筹”快速生长且长期处于法律、监管空白地带,也带来了许多问题。
  最近,“轻松筹”频频爆出负面新闻:去年12月,广东佛山卢兆泉在“轻松筹”上为女儿筹集治疗费约10万元。遗憾的是,孩子因治疗无效去世,卢兆泉用剩余善款中的1.3万元,和妻子一道去西藏为女儿 “做法事”。今年春节期间,卢兆泉在朋友圈晒出马来西亚度假照,更是引发轩然大波,不少捐助人直呼“被骗”……
  《慈善法》草案获通过,今后个人不能发起公开募捐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已经通过表决。草案明确规定,个人不能发起公开募捐,承诺捐款不兑现或被起诉,摊派捐赠任务构成犯罪。其中,个人不能发起公开募捐,备受公众关注。
  事实上,近年来,国内一些门户网站和自媒体经常发布关于大病救助公开募捐的信息,不少是个人发起公开募捐。对此,法律界人士表示,个人发起公开募捐的最大问题是资金使用很难做到公开透明。国家明令个人不能发起公开募捐,意在规范慈善行为,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初审编辑:张艳
责任编辑:石慧
据介绍,去年以来,全省累计查出非法、违规加油站点2000多个,目前已拆除取缔1600多个,占总数的80%,而据工商系统最新抽检数据,全省760个加油站1844个样品合格率达到91.8%。按照《方案》计划,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已从昨日起启动,整治期间全省一律不再审批新上加...
04-08 07-04山东商报
滨州市水利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张树青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本人缴纳公车私用费用。费县工商局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李如国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本人缴纳公车私用费用。
04-08 07-04山东广播电视台
7日21点,济南园林部门发布最新消息,趵突泉水位已降至27.47米,比去年同期低21厘米,处于2003年泉水持续喷涌以来的最低水位。今年3月份以来,济南一直没有降雨,同时又恰逢农业春灌时节,地下水得不到有效补给,农业春灌影响泉水水位明显。
04-08 08-04大众网
居委会工作人员田道艳来了,封素兰奶奶喜欢跟她多说会儿话。暖色:能一起拉拉呱,中午一起吃饭  2013年,山东首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落户济南,自此济南的老人又多了一种养老模式。
04-08 08-04齐鲁壹点
4月7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重量级报告――《中国高等教育质量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全面分析了目前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情况。
04-08 08-04半岛都市报
记者4月7日了解到,2015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结果正式对外发布。2015年,我市积极响应国务院首次开展全国网站普查工作,对全市网站开展了6次普查并下发问题通报,确保我市网站普查顺利通过,经国务院评审,取得了全省第四,全国五十六名的成绩。
04-08 10-04聊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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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朋友圈频现“轻松筹”到底是真是假?-微众圈
微众圈,我的微信生活圈!
朋友圈频现“轻松筹”到底是真是假?
摘自公众号:发布时间: 23:40:39
转自搜狐网络、福建日报。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16小时,7000多人参与,30万元爱心款。
善款筹集的速度,远远超出了小书(化名)的想象。今年3月,在福州某大学念书的小书被确诊为白血病后,面对巨额医疗费一筹莫展。近日,他的家人将相关情况发上“轻松筹”平台,并经小书的朋友圈转发,获得了大量关注。 多位市民告诉记者,几乎每日都会出现来自众筹平台的求助信息,其中以轻松筹数量最多。据了解,利用网络众筹平台募爱心款,已成一时风潮,通过社交软件传播,筹款速度之快也远超其他渠道。截至今年3月,轻松筹注册用户超2500万,众筹项目每天3000多个,但质疑声也随之而来。 事件:求助人用爱心款做“法事” “如果是熟人转发的,并说明是亲友求助,较有可信度。”市民黎先生表示,但很多信息已经过N手转发,“担心爱心被骗,我只能选择无视。” 近年来,公益众筹的兴起,的确帮助了不少人。但其快速生长且长期处于法律、监管空白地带,也带来了许多问题。 以轻松筹为例,最近频频爆出负面新闻。去年12月,广东佛山卢兆泉在轻松筹上为女儿筹集治疗费约10万元。遗憾的是,孩子因治疗无效去世,卢兆泉用剩余善款中的1.3万元,和妻子一道去西藏为女儿“做法事”。今年春节期间,卢兆泉在朋友圈晒出马来西亚度假照,更是引发轩然大波,不少捐助人直呼“被骗”。
根据官网显示,轻松筹由北京轻松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网友可在该平台上发起筹款或者捐款。 不知何时这些链接已经挤占了朋友圈:
每一个“轻松筹”都指向一个重大疾病的故事, 每一个标题都让人揪心不已, 点进去看, 每一篇内容都让人触目惊心…… 日前,记者梳理市民、网友对轻松筹的几大质疑,并采访了该平台有关负责人,其一一作出回应。
质疑一:如何保障求助者信息真实? 记者从小书家人处获悉,只需将身份证明,以及加盖医院公章的病历、诊断书等资料拍照上传,审核通过后即可发起募捐。为此,网友表示,这些资料都可能是伪造的,轻松筹如何审核以辨真伪?轻松筹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与公安机关有合作,可验证身份证明和病情证明是否对应,此外,众筹结束后,必须是求助人本人才能提款,若代为提款,须出具委托信、担保函等材料。 然而这让网友们认为不够严谨。“没有任何医院开具证明,随便写个数字就让大家捐款?”有志愿者称,他已通过公益发起抵制轻松筹的倡议,“如果治病只要10万元,但求助人却发起20万元的项目,怎么办?” 福建闽腾律师事务所黄华鸿律师认为,对于求助信息,网络众筹平台负有核实义务,若发生诈捐、骗捐等行为,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质疑二:手续费为何这么高? 通过轻松筹给求助人捐款,平台将收取2%的手续费,也就是说,小书的30万元善款,有6000元会被平台抽走,这也是网友们质疑声最多的地方。不少捐款人认为,轻松筹是披着慈善外衣,行商业之实。根据官网公告,去年10月11日前,轻松筹收取的手续费为1.5%,后因“无法维持补贴”提升为2%。 对此,上述负责人表示,轻松筹是一个商业化平台,收取手续费是为维持平台运转。“2%的手续费,大多都用于支付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支付接口费用。”该负责人表示,轻松筹所收取费用只够维持运营而已。然而,网友对此并不买账。“这抽成也太高了,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审计。”网友“一方田”说。 质疑三:爱心款进私企账户,怎么保安全? “我捐的钱,为什么全部进入轻松筹公司的账户?”在福州从事公益事业多年的刘仪伟,通过轻松筹捐款了3笔,共500元。但他发现不少求助人提现时遇到了难题,这也让他生疑,资金谁来监管?谁来保证安全? 上述负责人坦言,爱心捐款的确是全部进入该公司后进行一个结算周期,再由求助人提出提现申请。而对于刘仪伟提出的质疑,该负责人并没有正面回答,只是称会保障资金用到该用的地方。 “大量资金涌入私人企业,也存在非法集资的巨大风险,”刘仪伟说,“假如这家公司倒闭或有其他经营问题,卷款跑路也有可能。”刘仪伟说,这样的事,哪怕只发生一次,就足以伤到公众的心。 质疑四:有无募捐资质? 即将于今年9月实施的慈善法,第23条明确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并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记者查询发现,轻松筹暂不在此列。 轻松筹基于朋友圈的传播方式,明显不符合慈善法的初衷。负责慈善法起草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阚珂,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现在的朋友圈太大了,一个圈套一个圈,目前的考虑是不能这样做。法律草案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开募捐的方式定向募捐都不可以采用也不可以变相采用。”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斌律师建议,完善相关机制,如平台想要开展慈善众筹,需要先得到类似于牌照之类慈善机构运营资质。此外,众筹平台还应让爱心款进入慈善组织,平台起到传播作用。
慈善法新规定,轻松筹再也不轻松了!
今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草案明确规定个人不能发起公开募捐,承诺捐款不兑现或被起诉,摊派捐赠任务构成犯罪。 慈善法草案明确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将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捐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此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还可能面临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慈善法》将成为规范我国慈善事业的第一部基础性和综合性法律,具有里程碑意义。 《慈善法》到底是一部什么法?将对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产生哪些重要影响?开展募捐的主体需要什么资格?“互联网+”慈善如何开展?骗捐诈捐如何预防?税收优惠如何实施?慈善信息如何公开?其立法传递了什么?又将改变什么?
1 个人可以发起公开募捐吗? 不行,只能与有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 现实中,经常有个人就某个事件发起公开募捐。然而,根据慈善法草案的相关规定,这样的行为是不允许的。 那个人需要发起募捐,该怎么办? ?可以与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 ?由该慈善组织公开募捐; ?募得款物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 2 只有红十字会等才能公开募捐? 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都可以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哪些机构有资格开展公开募捐?目前,我国除试点地区,只有少数慈善组织有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募捐的权力,其余组织只能面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募捐。 此次,慈善法草案明确规定,依法登记或者认定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原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慈善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3 遭遇诈捐后如何讨回公道? 可以投诉举报,属实将被依法查处 男子扮“知乎女神”骗捐24万元、女子谎称父亲在天津爆炸中身亡骗捐近10万,这样的新闻真心不少,遭遇骗捐后怎么办,如何讨回公道? 骗捐不仅是缺乏道德的行为,更是违法行为。慈善法草案明确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向民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慈善行业组织投诉、举报。对于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则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4 有人承诺捐款却不兑现,怎么办? 将可能会收到法院的支付令或起诉书。 有些个人或单位在公众面前许下了捐赠承诺,之后却迟迟不予兑现。面对这种言而无信却得名得利的行为,公众常常无可奈何。 今后,这种行为要小心了。草案规定,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具体而言,在两种情形下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对于捐赠人拒不交付的,草案规定,“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这两种情形可要看仔细了: (1)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方式公开承诺捐赠的; (2)捐赠财产用于本法第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慈善活动,并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所谓第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定,包括用于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救助自然灾害等公益活动。 5 捐款如何避免被挪用、侵占? 慈善组织应定期公开,捐赠人有权查询,挪用侵占将被罚。 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 慈善组织:定期公开募捐情况和项目实施状况。 6 受捐人信息可以被随意公开吗? 慈善服务应尊重受益人人格尊严,泄露隐私将被责令整改 捐助者拿受捐者做宣传、受捐者个人隐私被公开,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对此,慈善法草案明确规定,开展慈善服务,应当尊重受益人的人格尊严。 另外,慈善组织如果泄露受益人个人隐私,还将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止活动并进行整改。 所以说,轻松筹在新的慈善法出来以后真的还能轻松吗?如果公众筹款不再轻松,那这些急需善款的公众的命运又该走向何处?大众的善意援助又该被如何保存?这一切都需要时间来说明。(via 福建日报微信 信息来源: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拯、央广网、苏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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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筹0手续费后 个人求助到底选哪家好
08:58:00 & & & 来源:中国网
国内最大的众筹平台轻松筹日前宣布个人求助业务手续费全免,即用户筹到的每一分钱都能用于治疗和脱困,此举给需要筹钱的困难家庭打了一剂强心针,同时也重新定义了大病众筹行业的服务标准。
新的行业标准下,面对众多大病救助筹款平台,陷入困境急需帮助的人究竟选择哪一个,才能放心筹款、轻松筹款呢?通过对4个大病救助筹款平台的对比,给大家提供一个可参考的意见。
一、从手续费看平台实力,首选轻松筹
目前来看,部分平台仍然会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比如爱心筹和WE救助会收取1%的费用,即用户筹得10万元,会被收取1000元的手续费。而水滴筹和轻松筹均是0手续费,全部善款全额给付筹款人,平台分文不取。
但即便是同样的0手续费,轻松筹因为有近百家企业为项目配捐,部分用户可以获得金额不等的企业捐款,即用户提现时很有可能收到高于筹款金额的善款,与水滴筹相比,高下立判。
二、从既往筹款能力看平台实力,轻松筹值得信赖
从各平台公示出的数据了解到&&
爱心筹仅提到覆盖3亿人群,帮助超过50000大病家庭,但并未对筹款项目数量和总金额做出公示,含糊其辞的公示数据导致我们无法对其既往筹款能力做出判断。
WE救助目前还没有官方核心数据做出公示,笔者只能猜测依托于腾讯平台,其筹款能力与爱心筹在伯仲之间。
轻松筹截止至目前,注册用户近1.5亿,筹款项目逾180万个,支持次数超过3.3亿人次,数据量居同行业之首。
水滴筹官方称已为超过3万名大病患者筹集数亿元治疗费用,上千万用户参与捐款,对具体数据的披露语焉不详,但其一直强调获得5000万投资,似乎想借此向受众传递水滴筹筹款能力强的信息,然而一个平台的筹款能力是否真的取决于其融资额,还是要看既往的筹款数据凭事实说话,相信用户会有自己的判断。
三、从公益影响力看平台实力,水滴筹的模式值得借鉴,轻松筹的模式趋于成熟
所谓公益影响力,即平台凭借品牌调性,所能调用的社会志愿服务资源数量,在这个方面,爱心筹和WE救助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水滴筹对外宣称组建了&大病患者公益联盟&,联合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各界力量,共同为大病患者提供就医、问诊等帮助,但没有具体指出到底有多少社会力量同水滴筹一起,投入到了公益救助领域,水滴筹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但这个公益联盟如何将公益效应最大化,做到不浪费社会资源,目前来看,水滴筹并没有给出好的解决方案。
轻松筹吸收了5000多名医护人员,并发展了将近600名分布于各地区的核心志愿者,形成了医护志愿者+医疗社工+普通志愿者的全方位医疗志愿服务体系,为大病患者提供了从院内到院外的全面志愿服务,笔者认为,水滴筹的公益联盟最好的发展模式,就是效仿轻松筹,毕竟走一条已经被开辟出来的道路,以实现自身高速发展是水滴筹一贯的做法。
四、从合规资质看平台实力,四家平台中仅轻松筹是民政部指定公募平台
去年民政部指定的十三家网络募捐平台,深耕公益领域的轻松筹赫然在列,不负众望的在众多大病求助平台中脱颖而出,这一点是爱心筹、WE救助、水滴筹难以望其项背的,从这点来说,个人大病求助选择轻松筹相当于在政府部门的监管下向社会求助,无论从受助者还是施助者的角度来看,都是最佳选择。
除了上述四点,从平台服务和运营时间来说,平稳运营近三年的轻松筹也是优于其他三家,水滴筹次之,爱心筹和WE救助更次之,用户可以根据自己选择大病求助平台的侧重点,结合以上分析,选择适合自己的大病求助平台,当然以上分析同样也能为善心人士选择好的捐助平台进行捐助,提供一些参考。朋友圈生意怎么开通轻松筹,轻松筹怎么设置
22:05:17 发布说:
[角色:管理员/等级:董事长/发帖数:6041/积分:52129/经验值:47831] [ &|& ]
朋友圈生意怎么开通轻松筹,轻松筹怎么设置记者点开市民陈女士朋友圈里别人分享的一则“轻松筹”链接,是一位尿毒症患者的求助,情况说明下面配了7张照片,有身份证、结婚证,也有医院的诊断书。页面显示,这例“轻松筹”的目标金额是20000元,截至昨天已筹款3天,金额达到了33166元,获得了1437次支持。这样的“轻松筹”链接,在朋友圈里并不鲜见,多位市民表示,他们都曾在朋友圈里见到此类筹款,其中好几位还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捐过钱,不过数额都不大,多的不过百元,少则十来元。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面对这种筹款方式,市民们在“捐不捐”上看法并不一致。“我觉得该捐,每人出一份力,说不定就能救回一条人命。”家住九里街的吴女士表示,她曾给“轻松筹”中的一个生病的孩子捐过50元,“这种捐款,不用给多少钱,也方便,随手就能献一份爱心。”但是家住健康路的叶先生对这种意见并不认同:“这种捐款难以辨别真假,这个平台不是才曝出骗捐么,我不怕捐款,就怕捐给骗子,索性不捐。”“轻松筹”频现朋友圈市民看法不一近日,接连有市民向记者反映,朋友圈里频频出现“轻松筹”的链接,面对一个个“请大家帮帮我”“救救我的孩子”等揪心的标题,又想到前段时间曝出的一些骗捐事件,市民纠结:“这个钱,该不该捐?”平台曾曝出多起“骗捐”提款需交2%手续费记者搜索发现,自“轻松筹”平台成立至今,曾曝出过一些筹款病人利用人们同情心“卖惨骗捐”的案例,去年年底一则“网友众筹所救女婴去世父母晒旅游照”的报道,更是让“轻松筹”在求助者信息审核、善款管理、善款使用等方面的问题备受关注。不过这并未影响整个平台的发展壮大,在一年时间内,这个平台已经发起了2.3万个医疗个人救助项目,筹款总额近两亿元。记者还了解到,在“轻松筹”上筹得的捐款,并不是全部归发起人所有,平台要抽取2%的手续费,也就是说,如果发起人通过“轻松筹”筹得10万元的善款,要交出2000元给平台。对此,记者采访的市民都表示并不知道还有这道“手续费”存在,而且多数都觉着“手续费还挺高的”。记者发现,朋友圈里传播的“轻松筹”筹款页面上,第一行字是标红的“该项目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信息,真实性由信息发布个人负责”,在资料证明下方,还有一个“我要质疑”的选项,可以申请“轻松筹”介入调查。但采访的市民也都表示:“不会费那个劲去细查。”专家:平台合法,审核要跟上我市慈善总会副会长石耘告诉记者,这种个人在朋友圈发起的筹款,属于“个人求助”,根据国家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慈善法》规定,禁止没有公开募捐资质的个人和组织“公开募捐”,但并不禁止“个人求助”。而且,今年民政部还公示了首批13家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轻松筹”名列其中。“这种做法和这个平台是合法的,但是监管方面可能还有待加强。”石耘表示,一般的线下慈善组织,如慈善总会名下的一些慈善组织,发起慈善募捐的时候,需要经过社区、街道、区、市多个环节的审核,在求助对象真假方面能做到保真,线上的“个人求助”筹款信息,少了这些环节,在这方面可能做得没有线下充分,“但是求助人既然是在这个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平台也应该负起信息的审核责任,我们也呼吁出台配套的监管法规,别让骗捐伤了一颗颗爱心。”(晏海雁)来源: 京江晚报签名:最好的网上微商货源首选平台。站长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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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筹?轻松骗?你要Get的知识点还很多
最近,关于利用轻松筹平台众筹善款后,除治疗费用外剩余善款收入囊中的质疑和争论众多,有网友更是将与轻松筹工作人员的聊天内容截图上传微博,质疑该平台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质、项目审核不严、对资金监管不力等等。公众对于公益慈善越来越重视,并积极参与形成舆论监督,值得高兴,因为这在某种程度上对公益行业的发展是具有促进作用,但是我们更应该探究事件发生背后的原因。
1.发起轻松筹,是个人求助还是公开募捐?
本次轻松筹事件发生,公众质疑其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属违法行为。核心问题就是要搞清楚在轻松筹平台发起的此类项目,性质到底是什么?
公开募捐,是指以慈善为目的面对全社会公众募集善款和物资,其中两个重要信息:
第一,以慈善为目的;
第二,面向全社会公众;
早在199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就明确规定:只有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盈利的事业单位才可以接收捐献,而在2016年出台的《慈善法》中明确规定:只有依法成立的慈善组织,获得公开募捐资格,才可以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募捐行为。
▲公开募捐资格如何获得
简而言之也就是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是不可以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法律已经对其进行明文规定。
那轻松筹平台上发起的项目,是否属于公开募捐呢?
在本次在轻松筹平台上发起的项目,发起人是个人,目的是为自己或直系亲属治病,资金捐赠对象是受助者本人,并且是通过朋友圈以朋友或跟发起人有直接、间接关系的人为筹款对象,本身是一个闭环,因此属于个人求助。
对于个人求助行为,我国现行法律并未进行相关规定,新出台的慈善法对于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质、利用网络手段进行公开募捐等进行了规定,并未涉及个人求助行为。
2.公开募捐与个人筹款所得资金,面临完全不同的资金监管
本案中,公众对于筹款10万,但实际花费7万后剩余的善款如何监管处置的问题,新出台的《慈善法》规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其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而对于公益项目结束而善款未使用完的情况,将协调用于同类型的公益项目。
而对于个人求助,受益对象是个人,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规定,此种捐赠行为属于“赠与”,《民法通则》规定:“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常给予受赠人的一种自愿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他形式)。法律术语称这种合同为诺成性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只要“承诺”就可以“成立”。基于该合同的诺成性,赠与人做出意思表示时虽未实际取得但将来可以取得的财产,也可成为赠与合同的“标的”。
赠与行为发生后,是否应该对善款使用情况进行公布,《慈善法》并未做出规定;北京京都事务所刘哲和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贾西津在此前接受本报记者张敏明的采访时分别表示,从捐赠者的角度而言,捐款行为本身就是自愿的,在对募捐者及相关募捐信息没有异议的情况下进行捐款,就是许可或默认了受赠人对款项的处置;募捐者拿到钱后如何使用是不受法律约束的,捐赠者也没有权利要求受赠人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
因此,公开募捐是依法成立并具备公开募捐资质的公益组织或与具备公开募捐资质的公益组织合作才能开展的募捐活动,募得善款将由专业的公益组织、基金会根据公益项目需要进行分配,并且要负责对善款使用情况进行对外公布;而个人求助是个人发起,以帮助自己或自己的直系亲属为目的,所得资金全部用于求助者本人,所得善款使用明细,不需要对外进行公布。
本次轻松筹事件发生,作为平台的轻松筹,无权要求项目发起者公布其善款使用情况,更无从谈及筹款结束后,对资金后期使用的监管。
对此种行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赵廉慧曾表示,捐赠行为发生后,如果受赠人未将善款用于原定目的,可视为受赠人违背了赠与合同所附的义务,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捐赠者可撤销该赠与,要求退回捐款。
我国目前公益组织、基金会无论从数量、能力方面都有长足进步,但是面对众多亟需帮助的人,依旧无法有效覆盖,而且公众对于公益组织、基金会缺乏正确认识,这是个人求助大量存在的原因之一,而我国法律在此方面并未进行规定,这就需要公众提高自我辨识的能力,无论是面对现实生活中路边的个人求助、亦或是通过目前流行的互联网技术发起的个人求助,都要进行辨认后再选择是否愿意进行帮助。
3.事实已发生,机制仍落后
对于个人求助,国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发起项目时设定的筹集资金亦无任何限定,那作为平台提供方,轻松筹公司在项目审核过程中,对于个人求助的目标资金,目前是否有相应的审核机制,今后是否会进行相应的调整?
轻松筹公司公关部相关工作人员在回答《公益时报》记者提问时表示,对于医疗救助类项目,平台目前100多位项目审核人员中绝大多数都具备医疗行业从业背景,对不同类型的医疗救助费用都有一定了解,而且所有在平台上发起的项目都需提交医院的病例,平台会根据其病例对其项目筹集资金咨询相关医疗机构,但是由于医疗救助的特殊性,无法准确估算某一种病需要固定的治疗资金,因此我们无法对项目发起时的目标资金进行限定。
另外,对于网上质疑的轻松筹公司对于在其平台发起的医疗求助类项目进行收费的问题,对方也表示,在平台上开展的所有项目,平台都会收取其筹集资金的2%,并不是单单针对个人求助类;其中,1%的费用是直接由第三方支付平台(微信、支付宝)扣除的手续费用,因为轻松筹作为平台,本身并没有自主的支付渠道,公众都需要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来完成支付,其资金在最终给予申请人之前并不会进入平台的账户,全部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当中;剩余的1%将作为轻松筹平台运营成本,由平台收取。
而在本次事件发生后,未来平台审核方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正在与相关机构进行研究,但目前对于审核环节不会进行调整。
4.个人求助后的医保报销,钱归谁?
本次事件中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求助者通过发起个人求助筹得善款,但是在后续治疗中,求助者可以通过医保报销相当一部分比例的费用,对于报销的费用归属问题,张女士表示,受助者在发起个人求助时,并没有能力承担治疗费用,而医保报销是在项目结束,用所筹善款进行治疗之后才会发生,因此作为平台和技术提供方,无权干涉其后续医保报销的费用。
对此,有公益领域专家表示,受赠者发起个人求助后,所得善款归属于受赠者本人,但是受赠者利用善款支付医疗费用后,通过医疗报销后所得资金,从法律上属于借助他人之力获取利益,对于此种情况,捐赠者可以要求受赠人退还资金。
新出台的《慈善法》对于通过互联网开展的公开募捐进行了明确规定,要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并可以同时在其他网站发布募捐信息;但对于个人求助方面,相关法律欠缺,作为提供网络技术、平台的公司,又缺乏相对完善的机制,使得个人求助乱象丛生。
5.“消失”的信用体系
同类问题,在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同样在发生,但却秩序井然,没有如此多的猜疑与困惑,这是因为他们拥有完备的“征信体系”,在美国,信用破产将会给个人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面临牢狱之灾,因此从源头上打消了许多人骗捐、诈捐的念头;公众只需要考虑是否愿意帮助,一旦捐赠完成,剩下的包括求助信息真与假等,就是法律进行约束了;而在我国,“征信体系”还仅仅处于对公职机构、银行、大型金融企业开放的阶段,而对于目前公众接触的其他绝大多数企业、公司,都未纳入到“征信体系”当中,仅仅依靠道德约束显然不够,面对“失信成本”如此之低,也在某种程度上让类似事件屡禁不止,因此要应该尽快完善我国“征信体系”,提高犯罪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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