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站收费标准准

收费标准理财费用一起好根据会员等级收取理财人一定利息管理费白金会员:收取利息所得的1%作为利息管理费;金牌会员:收取利息所得的2%作为利息管理费;银牌会员:收取利息所得的3%作为利息管理费,其中1%归入慈善一起好专用资金;普通会员:收取利息所得的5%作为利息管理费,其中1%归入慈善一起好专用资金。注:均按照回款时的会员等级扣除利息管理费会员升级
理财人分为白金、金牌、银牌、普通会员。
有效投资100元或其整数倍有积分,低于100元无积分。具体投标积分请参考&
银牌会员需累积100分,金牌会员需累积5000分。会员等级不能购买,只能通过投标来获得。注:升级白金会员请参考&贷款费用1.服务费服务费将按照借款人的信用等级来收取:(资信等级由风险控制部定制,根据您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资信等级★★★★★★★★★★★★★★★费率1%2%3%4%5%2.实地审核费如需实地(武汉市三环内)审核,需要交纳借款本金的1%作为实地审核费。3.账户管理费一起好将按照借款人的借款期限,每月向借款人收取其借款本金的0.5%作为借款管理费。
(备注:三项所收取费用均在放款时收取。其中,1、2项费用仅在初次放款时收取,所发续借标不收取借款人任何费用。)充值提现费用1.在线充值费用由一起好平台承担2.提现费用(由第三方平台收取)通过财付通操作提现,六大银行:工行、建行、招行、中行、农行、交行提现为T+0到账(注:提现在每天下午3点集中进行处理,审核成功后,正常情况下2小时内到账,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为准);
其他银行:提现为T+1到账(注: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顺延)。
当理财人进行提现操作时,勾选积分兑换手续费后,可用会员积分进行提现,积分提现兑换如下:白金及金牌会员使用积分160积分银牌会员使用积分200积分3.投资回款提现手续费用:2元/笔,单笔上限为100万元。4.充值未投标客户,充值24小时后即可进行提现操作,完成操作后需收取未投标提现金额的1%为服务费。smart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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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菱冰箱(柜)、洗衣机“三包”期外修理收费标准
一、参照标准:
国家《三包》规定、《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二、适用范围:
1、符合国家“三包”规定外的实行收费修理的项目。
2、冰箱(柜)整机“三包”有效期为一年,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三年,超出此范围的实行收费修理。
3、《消法》中规定五种不在“三包”范围之列的,可以实行收费修理。(1)因用户使用、操作、安装、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害。(2)非美菱特约维修部拆动造成损害的。(3)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因特殊情况造成有效凭证遗失的,以铭牌的出厂日期为准)。(4)“三包”凭证的型号和编号与实际修理产品的型号和编号不符或涂改的。(5)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本公司保修卡上规定的不包修项目。
三、有关标准及规定:
1、冰箱(柜)保外服务收费标准:1.1、维修前与用户达成维修意向,得到用户认可后实施维修。1.2、美菱冰箱(柜)“三包”外收费标准=修理费(参见表一)+服务费(包括搬运费和里程费,参见表二)+材料费(参见表三)。1.3、所有“三包”外产品更换配件均指美菱公司提供的零配件。主要部件修理或更换后,同一元件或修理项目免费保修六个月。服务网点必须按美菱公司标准进行收费。1.4、服务网点应承担修理所涉及的有关责任,严禁乱收费。1.5、修理者义务:(1)承担修理服务业务;(2)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六个月以上;(3)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4)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超保冰箱(柜)收费标准
修理费价格标准(表一)
费用(元)
普通冰箱(柜)
咨询检查(不维修)、指导使用、安装调试小部件、疏通排水管、换灯泡、温控盒、门灯开关(切换开关)
维修更换配件:使用类部件(调整脚、滚轮、抽屉、果菜盒、搁架、瓶框、门限位块等);外观类(顶框、压缩机后盖、门封条、冰柜玻璃盖板等);控制类部件(换紫外灯、保鲜灯、磁控开关、接近开关、化霜接水盘、电源线、温控器、温度传感器、熔断器、高压触媒发生器、透湿过滤板、面罩、风道、风门、压缩机保护器和启动器、电磁阀线路板);系统保压鉴定(不修理)
箱体、门体外观问题修理:更换合页(门铰链)、更换门体、门把手、螺钉固定方式的门封条;维修更换控制部件(控制板、显示板、变频板、加热器、化霜系统部件)、水管结冰加导热管、更换顶框发泡层内的环温磁控开关、门体通讯线维修
补内胆裂、修理冰柜衬口裂;≧300L风冷冰箱:维修更换风冷的风道内温度传感器、化霜传感器、熔断器、风扇电机、风门电机、化霜加热器;门体拆装、翻转梁维修
制冷系统维修或更换(压缩机、冷冻蒸发器、冷凝器、电磁阀、单向阀、过滤器、灌制冷剂、补漏、管道堵塞、)、制冷部分开系统维修或更换箱内配线和内置式传感器;开后背修理(排水管冰堵(含扒修、开系统修理)、箱体发泡不良、更换低温补偿加热器)
扒修制冷系统(发泡层内的制冷管路内漏(含蒸发器材料费)、盘管、加装冷凝器);风冷冰箱翅片式蒸发器补漏、更换
注:特种冰箱指——300L以上的冰箱或医院专用等其它特殊用途的冰箱(柜)。
服务费价格标准(表二)
不提供周转冰箱
提供周转冰箱
无搬动的修理
(单程公里数-15公里)*1.5元
有搬动的修理
(单程公里数-15公里)*3元
自制配件价格表(表四)
冰箱柜玻璃
疏通下水导热管
温度补偿外加热器
自制冷凝器
冰箱(内置式)冷藏蒸发器
冰箱(内置式)冷冻蒸发器
250升以下冰柜蒸发器
250升以上冰柜蒸发器
以上8类配件为自制件参考价格
超保洗衣机收费标准:
修理费价格标准(表一)
费用(元)
滚筒洗衣机
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完成安装移机工作(打孔穿墙加15元)
更换按钮、按钮开关、电容器、滤波器、电源线、进水管、排水管、顶框、皮带、调排水泵、指示灯、门开关、门铰链、门体、门框等
更换进水电磁阀、温控器、恒温器、水位开关、调速板、电脑板、操作面板、电位器、加热器、连接水管、调整支撑、平衡块、分配器、修排水泵、更换线束、换保险丝、取异物、修碳刷等
更换程控器、烘干加热器、烘干风机等
更换电机、排水泵、皮带轮、密封圈、支撑架、外筒三角架等
更换内筒三角架、筒体、箱体、换轴承
全自动波轮洗衣机
上门咨询、上门鉴定、不更换零部件的调整等
更换电源开关、波轮、水位侧板、压力管、去毛器、排水管、进水管、接线盒、电容器、三角带、盖板、电源线、进水盒组件等
更换电机及部件、电机垫板、控制面板(电子程控器)、面框、吊杆、平衡环、排水阀部件、安全开关、水位开关、线束、电感器等
更换箱体、底座、盛水桶(外桶)、盛水桶底板、脱水桶(内桶)、离合器、排水牵引器等
普通波轮洗衣机
更换波轮、脱水内桶、开关、定时器、电容、传动皮带、面板、电源线、水位调节器、脱水桶盖板、排水管、进水换向开关等
更换电机、减速器、缓冲弹簧、密封皮碗、制动片
更换连体桶、箱体、底座
服务费价格标准(表二)
有搬动的维修
(单程公里数-10公里)×1.5元
无搬动的维修
(单程公里数-10公里)×1元
不能在用户家修复的大、中修确需提供来、回搬动服务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中国政府网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四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第九条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第十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
    第十一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第十二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收费采取酬金制方式,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第十五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第十六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十八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企业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服务并相应收取服务费用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服务收费由双方约定。
    第二十一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督。物业管理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日起执行,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印发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费[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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