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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不在“税”,问题在怎么“花”,CRS来了大家都在乱套
汪瀚祥老师是大众的启蒙老师,他是两岸三地第一个纯收费的财务谘询顾问师.CFP(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中国区创始讲师.精通高资产家族规划与跨国业务。大众经常向汪老师请教,也可以说专门招骂,但自更让大众更加敬佩他。
这次。大众非常荣幸地请求到汪老师授权,发布他的这篇专门打脸理财文章,内容如下,请好好看看,什么叫做理财界的老司机。
CRS来了怎么大家都像是暗室求物,也可以说是隔靴烧养。大家都搞錯方向了,都没找到真正的问题核心与实际深层的影响
/news//441230.html
我又忍不住所以想要上来发泄发泄一下。
CRS将在今天2017年开始正式实施,什么是CRS这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目前全世界有101个国家(截至2016年7月)几乎所有大国都共同签署一项协议,都签署了一个名称为“Common Report Standard”简称(CRS),目的是Standard for 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Account Information in Tax Matters(多边金融帐户税务资讯自动交换协议)(中国也是签署国之一)
各国相继效仿美国的肥咖条款(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海外帐户税务遵从法,“FATCA“俗称“肥咖条款或是肥猫法案“,美国从2010年实施该法案到2016年,因该法案产生的税收,高達100多亿美金) 所以G20高峰会共同支持推出及委托OECD(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协助制作并签署CRS多边资讯交换通报协议。而签署国达101个国家,包括华人聚集的国家或地区,香港、澳洲、新西兰、加拿大、新加坡、、维京群岛等过去的避税天堂…等等几乎所有大的国家与避税岛国都含括在内,无一幸免。
我的文章,不同于一般外面的文章,都是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最擅长的是评估风险与发现问题並寻找合适的应对方法。
今天也不例外,如果要知道什么是CRS网路上文章已经一堆了,不需要在这里写一些众所皆知的资讯,我的习惯是别人都做的、能提供的我不做。我提供的是别人提供不了、做不到的才有价值,这样的服务我才提供,不然怎么敢向客户收费呢?不然谁愿意接受我的服务哪呢?
在此要郑重申明本文不鼓励逃税或是贪赃枉法的行为,希望读者诚实为上,并支持打击贪腐。本文的目的仅是凸显市场上出现一堆错误信息,忠实读者知道,我习惯用案例与法条深入分析探讨,目的是予以佐证并支持所提的论点,本文是做为专业的分析研究,并希望能起到教育意义,提醒市面上很多错误资讯容易被误导,让误信者一错再错,提醒读者在做任何理财行为前,一定要找到真正专业的人士提供谘询协助,避免让自己掉进更深的坑。
在此再次强调不鼓励违法。一切以合法为上,合法才是王道。以下文章内容会涉及一些非法的手段分析,分析非法手段的目的是作为分析该行为可能产生的风险,不应仿效。如果读者无法分辨善恶好坏,请勿继续往下阅读,读者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本文只是个人之经验分享不作为提供税务与法律及财务投资等谘询之依据,读者应该根据个人情况务谘询自己的律师、会计师与财务顾问予以确认,本文不能作为税务、法律及财务规划的相关决策与谘询依据,内容也不能使用于规避读者之税务或是法律责任的依据,读者如不能理性阅读并遵守免责之申明者,请不要继续阅读以下文章。
首先我们来看看CRS推出后谁才是真正会受影响的人呢?有些人还不知道自己会受到影响,来看看谁会受影响?跟受怎样程度的影响?
最直接受到影响的就是过去已经将资产移转到居住地境外,为达到节税、资产隐藏与资产保护的客户群体(例如中国公民把资产放到境外例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地,或是这些国家的公民在中国或是其他国家有资产),(CRS牵涉101个国家,我无法一一举例,以下我就拿中国国籍的客户作为案例,如果读者你是其他国家公民,请自己对号入座…呵呵不是啦,是自己套用啦)
影响最深的特别是“不想“、”不能“、”不希望“境外资产曝光的人,在这一个协议中,你的金融资产将会被曝光。我说的很含蓄,你可能还没懂,没关系,让我们再继续看下去。
我知道现在有人在偷笑,说我太LOW了(说我太没水平了),他们早就已经做好了万全准备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根本不需要替他们担心。这就是今天为什么想要写文章的原因。哎!~~如果你是我的忠实读者你会知道,我的习惯,是看不惯一堆人在忽悠,在网路上给一些看起来是对的,乍听之下觉得合理可行,但是深入分析后,发现其实这些人给的建议,根本就是很烂的方案,这也敢提供给客户,基本上只是为了忽悠客户达到他销售的目的。
现在很多网路资讯与文章大肆宣导大家可以去办理一些移民,透过取得一些小国的身份,例如多米尼克、安提瓜等加勒比海小国身份,并且将帐户金额降低到小于100万美金,甚至于用房地产或是建议持有黄金、钻石、古董、字画等艺术品来规避查缉。
我想刚刚笑的人,应该就是做了这样的筹划与准备…而且天真的以为万无一失了,还记得我说的吗?“要不花钱请顾问,要不花钱买教训”,我今天就发发好心,当作过年送红包给读者们。
我们要来看这些方法真的可行吗?他的风险在哪里?
我们来看看哪些资产会被通报?
金融帐户(存款机构,托管机构,投资机构,保险公司)之资产,无论是个人或是机构都需要被通报。所以之前在香港买的都在通报范围之内。
这阵子许多香港保险从业员不断的传播“CRS来了,去香港买保险更有优势“的宣传,不断引导到税务上面,他们的解释看似没有错误,他们说在中国,是不用缴税,所以即便被申报了又如何,只是申报但不用缴税的。所以赶快,赶快来买香港保险。但是殊不知,CRS最大的风险不是税务问题。税务问题都很好解决的。
CRS最大的问题不在“税“,CRS最大跟涉及最广的问题在哪?
关键不在”税”的问题上呀,关键在于阳光法案,在于财产来源不明的问题上,各国都有这个法案,无论是加拿大、新加坡、新西兰、澳洲、许多国家都有这个法案,中国也有这样的法案,举新加坡为例,新加坡的《没收贪污所得利益法》第4条规定:“本法认为:一个人所拥有的财产(在本法公布实施之前后已经占有的财产),或其在财产里的利益与其已知的收入来源不相符合而该人又不能向法院作出合理满意解释时,其财产被视为贪污所得。”这里不明财产就被推定为是贪污所得。因为许多国家都有类似的法条规定,如果你是中国籍身份的要注意的是刑法395条才是重点,什么是刑法39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现在你看懂了吗?我想你可能还不觉得严重,我再说仔细一点,就是具有加拿大籍、澳大利亚籍、新加坡籍、新西兰籍者,在中国有隐藏资产,而当时你在申报财产跟所得税的时候,你根本没有申报你在其他国家的资产。一旦被通报了问题就大了。
如果你的资产有正常缴税,可以说明所得来源(记得是要有证明文件,法律上不是你说你是合法就是合法,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一旦你被通报了你需要提出举证责任,证明该资产的来源是合法,如果无法证明那就败诉啰),相对的如果具有中国籍身份你在外国有隐藏资产,而资产与你的所得不相当者,这才是重点,你懂的。
这下子牵涉广了,CRS通报的是金融资产帐户所有人(可能是真实持有,也可能是替人代持的),中国人常常会有资产代持的现象,这更影响到资产请人代持。如果在CRS签署国通报过程发现你在境外具有不相当的资产,这就符合了财产来源不明的问题,如果无法解释说明资产来源,这个问题比“税“更加麻烦,更加的复杂。
而如果你是帮人代持资产的人,我要恭喜你了,你的麻烦也不小了。当然你最好去查该国的法律,如果资产不会没收(这种机会不多,通常会追缴没收冻结例如中国刑法395条),如果不会追缴,那建议你就承认资产是你的(这样够义气,把所有的罪一肩扛起,这样做对得起大哥了),你会因此被关了几年,但是可能因祸得福,因为这资产是经过法院审理、判决并认定是你的资产,未来有一天请你帮忙代持的人,想要跟你要回这笔钱,你可以不用还他了,因为这笔钱已经被法院认定是你的,他也不敢怎样,因为他总不能告你吧,告了你就间接承认,那笔钱是他的。呵呵
如果你不想有牢狱之灾,那只好把背后託你代持资产的大哥给咬出来(做污点证人),那这位大哥就要抱着头烧了。所以伸头一刀,缩头也一刀。你如果有资产就请继续找人代持吧!看是资产要不见,还是被咬出来面对。
当然代持资产除了上述风险,没有其他的风险吗?呵呵,当然有,人在人情在,人不在人情...还在吗?
替人代持资产的人风险也很高,请不要随便帮人代持,不然你的风险也很高。容易惹祸上身,除非像我说的,你最好查一下,你归属国法律是不是即便被通报后无法交代所得来源,會被关了,但是非法所得是不会追缴,如果是这样,那这笔生意可以做。那代持资产越高越好。(这是在作梦)
如果替人代持资产者,一样具有CRS签署国的国籍,例如如果替人代持资产者是中国籍,那一样会被通报,没人知道资产是你替人代持的,一样会误触被怀疑违反刑法第395条条文的疑虑,如果替人代持的人有新加坡籍,你要关心的是新加坡1988年《没收贪污所得利益法》第4条规定,(太多国家都有类似法条规定,无法一一列举),要担心的是这些法案。
思考看看一个打工仔,怎么在国外会有这么大笔财产?要不是逃税,要不是非法所得。这时候我又要捞叨了…有比请人代持更好的方法,为什么要去冒风险?所以告诫各位“要不花钱请顾问,要不花钱买教训“…哈哈我看你们都会背了吧!哈哈
所以问题在刑法395条条文内容(如果具有中国籍)。这跟税的问题比较起来其实严重许多。现在有没有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了,我看了许多文章大家都不讲重点,都在谈“税“,重点在这里,重点在”代持“(无论是委托人或代持人都会深受影响)。如果资讯被通报回你的所在国(例如中国政府)你觉得会发生什么事?”你懂的“,这比税务的问题大得多,严重得多你说不是吗?
接下来看看我如何破解市面上种种的误导宣传,一堆人出的馊主意,看起来觉得对,但是其实问题一堆,请不要自作聪明,专业的事还是交给专业的人来处理。(无论是美国肥咖条款或是全球CRS多边帐户资讯自动交换通报协议,一定要找“真正懂得专家”)
前面说过网路上很多人说“移民加勒比海岛国拿个小国身分“这样就万无一失了。如何万无一失?我知道现在有人又笑了。这些人会说:这还不简单,就是拿了这些小国的护照身份后,用这个护照身份去开户,这样就万无一失了。这是这些移民公司或是私人银行、律师这样教导客户的。
还记不记得我说的免费的是最贵的,这种资讯你最好听听就好,千万不要尝试,因为出事的是你,移民公司把钱赚了,好处他拿了事后出事,你回头问他不是万无一失吗?他会告诉你,“当媒婆总没有保证能生儿子的吧“。
使用上述方法想逃避通报的风险在哪?
要破解这个手法,你需要知道稽查技巧,首先你要知道为什么有CRS
在中国CRS又称为中国版的肥咖。因为美国是全世界第一个稽查海外资产税收的国家,在2010年推动这个法案,美国实施这个法案6年的时间(截住2016年年初),因为该法案(还没大力度查税)就已经收到高达100亿美金主动申报的税(自动投降的就高达100亿税收,观望的应该比诚实的多很多)。所以各国才争相效仿。而美国肥咖的稽查技术这些年来不断的更新跟精进。这些稽查技巧,CRS签署国会不会效仿、会不会参考?
在做税务筹划的时候一定要知道稽查技巧,如果你不知道稽查技术,你很有可能掉进陷阱而不自知。(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打球一定要懂得游戏规则,要懂得“裁判”)这些年来我提供许多客户关于美国肥咖的税务筹划问题(尤其移民前的税务筹划或是移民后的税务补救),经常要做的就是跟进与搜集目前美国国税局IRS的最新稽查技术。
美国肥咖帐户有一个稽查条件,即便这个帐户持有人,是非美国公居民身份开立帐户,该帐户经常往美国打钱,该帐户会被视为与美国有相关,需要观察与调查吗?这是一个相当关键的问题。
知道为什么非美国人的帐户,往美国打钱也会被追踪吗?因为美国知道有可能会有双重护照,会有双重国籍的人,因此用不同身份开户这一招,早就被美国IRS识破了,你觉得CRS这些大国都没脑子?脑子都进水,不知道国际间有双重国籍的问题吗?我看不是CRS没脑子?是我们的人脑子太简单,还记得我的理财天地文章里面写过一篇“找错对象,问错人”吗?我也常说“要不花钱请顾问,要不花钱买教训”,我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人,为了省顾问费,然后胡乱听信江湖术士的方法然后不加思索就做了,这个下场…可能不是税的问题而已。
所以这不是税的问题,而是这笔钱根本不能用,你敢用吗?因为用了你就亮红灯了…请千万不要轻易尝试。(一堆人根本不懂金融、税务跟法律,然后常常还敢给出一堆建议,当作自己是专家一样,给了一堆建议。但给的却是一堆烂建议,我举例,之前我听到的一个建议,有人想要到美国或境外买房地产,但是外汇管制资金不容易出海,(2017年之后更加困难了,个人申报出台后,更加趋紧严格了),有人建议用一招叫“内保外贷”,或“外保内贷”,如果你听得懂的知道我在说什么,听不懂的我没时间解释,以后有机会我再说明。天呀!知道嘛?内保外贷或是外保内贷会有后遗症的并且后遗症还不小,资金要出海一定要找安全合法还要没有后遗症的方式出海,要出海有的是方法但请不要道听途说,这篇文章不是讲资金出海的问题,所以不在这里详述,我只是想表达,不找专业顾问,不愿意花钱请顾问,你的下场就是..”自找麻烦“)
想一个问题,如果用双重国籍身份开立金融帐户,把钱放到国外,然后就不动用这个帐户的钱了吗?把钱就放在哪里当作死钱吗?你觉得如果需要钱,往国内(中国)打钱,帐户不会被注意吗?往其他国家或地区打钱,他国不会注意吗?要知道一旦使用该帐户的钱,往国内(中国)汇款,或往其他国外汇款,收款国只要是签署国之一,该国将会对这个帐户进行稽查,追查该帐户真实持有人是谁?(可能帐户真实持有人与该签署国有关联)
美国的稽查技术经验告诉我,这类经常往国外汇款的帐户,可能怀疑他是代持或是双重国籍身份开立的帐户,需要追查真实的帐户持有人的身份。而透过外交途径可以追查该帐户的所有人身份,一经调查是一个移民身份,一般办理移民手续的时候,缴交的是原护照身份资料去办理的,因此一钩稽就全部漏馅了。全世界有193个国家,有169个跟中国有邦交。对中国来说,要查出这个身份难吗?你觉得去办一个加勒比海的小国身份护照,然后用这个身份去开户就能解决问题吗?走过必留下痕迹…
现在网路相当发达,电脑系统连线技术与资料库不断在建置,你的一举一动都在掌握中,我在多年前,有人问我中国遗产税的问题,我说了,中国要开征遗产税,需要把所有的人的资产与税务资讯电脑化做总归户,而CRS的发展就是往前再推进一大步,可以结合国内与国外资产一起归户。大家拭目以待。
为什么美国人不敢得罪IRS(美国国税局)这说来话长,有机会再跟你们分享,但我要说的是,任何国家的税务总局你都可以忽悠,但是千万不要忽悠IRS,你去问问美国人,IRS厉不厉害?美国人会跟你说,他比CIA中情局、FBI联邦调查局,有过之而无不及。
原因在于他们将资产与金流电脑化总归户。你逃逃看…合法的避税方法跟管道很多,你看看人家“川普”都当上总统了,他的税呢?如果川普用的是非法逃税,早就下台一鞠躬了。美国多的是合法避税的方法,只是你不知道而已,大多数人不愿意花钱找专家。有合法管道干嘛要非法逃避呢?问题在于,许多人不愿意花钱请专家的下场就是自找麻烦。所以“要不就是花钱请顾问,要不就花钱缴罚金跟税金”,专家的费用不便宜但总比税金跟罚金与牢狱划算。
当然很多人会说,没那么严重吧!我逃税这么多年也没出过事,的的确确是没那么严重,这就像我常说,闯红灯是不是违规?闯红灯一定会被抓到被罚吗?答案是不一定,那既然不一定被抓被罚,那是不是表示闯红灯就合法没事?大家干麻要遵守?答案不是的,什么时候会被罚?就是夜路走多了也会遇到鬼的。我经常告诫很多人,现在没事不表示永远没事。现在没被抓到,不表示明天不会被抓到,有合法的方式干嘛要走险路?合法才是王道。
这些年来我对税务筹划上的经验以及对美国肥咖的稽查手法不断更新有所了解,而这些稽查手法也将会一一地都会被使用在CRS的稽查技巧上。大家拭目以待
所以当你取得移民身份就能解决问题吗?表面上看起来可以,但是实际上是有问题的,这就像我在我的文章(参阅Hans理财天地文章)里面說的一样,免费的是最贵的,道听途说的方法只会让事情更糟糕而已,后果是自己承担。你想想,如果是用移民身份开户,在天罗地网的电脑化布局下,这个帐户相关资讯会彼此通报,最后这个帐户的资产不但不能使用,一旦使用可能会被追查,你敢用吗?不知道的人当然敢用,就傻傻的用。但一旦被稽查后果当然是自己承担啰。
哈哈,我知道现在有人在笑,他笑说,这还不简单,CRS通报的是金融帐户(存款机构,托管机构,投资机构,保险公司)之资产,那还不简单,就买房地产、用金条、钻石、古董、字画、艺术品等,这种实物资产就好啦。呵呵,这样就不会被通报啦
哇,好聪明啊!这真的是一个好方法,你说是吗?
截图来源(新浪财经采访中国律师).cn/roll//doc-ifxytkcf7759603.shtml
哈哈哈,真不知道提供这些资讯的人是不是脑子进水了?
难道我们要回到最原始的生活改回“以物易物”的交易来维生吗?
许多所谓的CRS跟美国的FATCA肥咖条款专家,根本不知道为什么CRS跟FATCA都只交换金融帐户资讯,而其他资产资讯却不需要交换的原因是什么?就给出这样的建议。哎!~~这些人都不用功,请动动脑子想一想,为什么只需要通报金融帐户?难道美国很笨吗?难道这些CRS(G20委托OECD制定的AEOI标准)签署国很笨吗?难道他们不知道黄金、不动产、钻石跟古董、字画艺术品有办法逃避查缉吗?
这些人难道不知道孙子兵法中有一招叫“擒贼擒王”的道理吗?只要把关键掌握了,就万无一失。这就是“内行人看门道,外行人看热闹”,内行人知道关键在哪,外行人靠的是吹嘘,专家的名声是吹出来的。
买房子后,房子买来不出租吗?一旦出租租金收入或是产生的交易不会存放进金融帐户吗?一旦放进去那就会被通报了。
你一定想那就不买房子,干脆买黄金、钻石、古董、字画、艺术品。这类资产的问题首先是要能辨别真假,再来是存放与搬运也是一个风险。不要为了规避税务或是通报,最后却遇上诈骗与盗窃,反而连本都没了。
再来难道要吃个饭、要买个菜拿着黄金上街吗?拿着钻石去买菜?要以物易物吗?这些古董艺术品交易变现本来就不容易,再来变现后也是需要存进到金融银行帐户才能汇的出来,这就是为什么他只需要通报金融帐户,因为抓住金融帐户你就无所遁形了。这就是擒贼先擒王,不是吗?要当金融业的销售员或是所谓的专家请你们也认真一点,动动脑子。
因此如果转换成这类资产或是用这类方式处理,你的资产将不能使用。因为使用就容易被通报,重点是在“被通报“,我说了CRS与FATCA”税的问题“都不是问题,而是帐户资料被通报才是重点。资产能不能使用才是重点,有钱但是不能用,有他干嘛?
在CRS的条文Common Standard on Reporting And Due Diligence For Financial Account Information的Section I (A)规则条约 里面就记载,帐户的汇进汇出是需要通报的。如果用这些方法都会被稽查与识破,那买房、黄金、钻石、古董字画艺术品会是一个好方法吗?
CRS签署国彼此交换所有境外的客户资产帐户汇出汇入与余额信息,通报给资产所有人的所在国家国税局,因此海外资产信息一定会曝光的。
哎!我知道有人又会说,这很简单呀,那就买钻石,体积小,容易携带,只要用钻石笔就能侦测真伪,而且过海关很容易,裸赞很好交易,交易后换成现金,就不要存银行,放在床底下就好啦。没有什么事可以难倒我们中国人的。呵呵,穷则变、变则通嘛!~首先来看一则新闻
.cn/money/BIG5/n//c27791.html你以为诈骗你的人都很笨吗?别忘了科技始终于人性。
再来有人会说那就换成现钞放在床底下那就安全了,我无言了,你有没有看到最近印度政府做了什么事?就是新钞换旧钞,如果旧钞在12月30没有换成新钞,这旧钞就自动作废了,旧换新得先存入帐户才能换新,为什么?呵呵,这是通报跟纪录的问题,你懂的。
所以这一招放床底下,有用吗?结果是“通报”跟“报废”,你选一种。要不存入银行被通报,要不就是直接报废。我很难想像中国国内如果也来一次新钞换旧钞那会是怎样的景况?哈哈,所以我还是要说“要不花钱请顾问…要不花钱买教训”,请原谅我像跳针一样的反覆地说这句话,其实是因为看过很多人是可以在事前预先做好筹划,如此便可以真正解决问题,但是可能是无知,或是不愿意花钱请顾问,就听业务员的免费资讯与推荐便照单全收,再不然就是自作聪明、自以为是觉得这样做很安全,这样做最好,谁知最后的下场将会很惨,然后等出了事才来讨救兵,但通常已经为时已晚了。记得预防重于治疗…
截圖來源/a/802.html
因此CRS的重点是在税务吗?税务的问题其实不难解决,难解决的是资产如何存放与怎樣能用?所以核心问题在于哪里可以存放资产?如何存放是最安全且可以方便使用,又不用担心通报的问题。
难道没有办法可以解决吗?当然有
本来想写出来如何应变CRS或是FATCA的问题,要如何既合法又可以灵活运用资金并且运用不同的法律架构来做到资产保护的方法,既使一旦出事了东窗事发,还可以有资金防火的准备,保护好资产,不被牵连,以及如何透过合法方法达到免税与延税的目的并且如何破除富不过三代的魔咒,将这些资产顺利传承给后代子孙的方法让世世代代享用。但是我写到一半突然停笔。
因为这是公共空间公开的资讯,你觉得我适合在这里跟你说怎么处理吗?如果你没有这个困扰,你知道了也没有用,如果你有这方面的需求希望协助,那在这里公开方法也不见得是好事,你说是吗?真正的技术是不会免费的,真正能解决问题的方案是不会出现在网路上的。你说是吗?出现在网路上就会被关注的。&&&(请勿相信任何免费得来的资讯,因为都是坑都是套,前面的案例你看了,你还相信他们能给出什么好的建议?钱是自己的,命也是自己的)
况且我是独立收谘询顾问费的顾问师,你不觉得要知道答案也应该打赏一下吗?这可是我执业24年的经验累积,你可以看看过去我的文章,我的工作就是找出风险,辨识风险,然后评估风险并且找到解决风险的方案。
你可以看我其他的原創文章,會發現我跟大多数你在网路上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的金融从业人员或是专业人士例如律师、会计师有很大的不同。我的原创文章,你是不会在其他人的文章看到一样的观点。我的观点通常比较广、比较深、&比较远、比较细腻,且可以落地。别人会做的我不做,我做的是别人做不到的,不会做的。
因为过去这24年的执业目标是扶持客户变成富有,并且让客户持续富有,这是我的工作目标,而探询风险是我的手段。因为唯有把风险排除,才能安稳地向前,你说是吗?
文章开头不是说了,到底这群跟我合作的律师、会计师跟独立顾问有没有跟对人?从上面的文章你看完后,觉得呢?是不是外面根本都听不到如此深入浅出的分析?我们的知识与技术是架构在扎实的法条与实务的操作经验,我们不只知道事情的根本原委,更抓住真正的风险,才能从风险中找到正确可以解决的方案。跟我合作的伙伴是不是素质比较好?他们从我这里提供得资讯是不是比较靠谱呢?我想就让读者自己帮我们打分数了。如果有问题需要进一步协助可以透过我的合作伙伴预约谘询服务(未经授权者不在保障范围呵呵“请认明商标“谨防假冒)
这时候就是“见证智慧的时候到了…”,投资一样,做对了上天堂,做错了就住套房。读者们自己应该有智慧去思考下一步该怎么处理了。
再来我得再强调一遍,来…大家跟我一起说“要不花钱请”XX“,要不花钱买”XX“。我想大家应该都会背了。还是那句老话,现在套路很多,假冒专家的也一堆,装懂的更多,不要我从这个坑把你拉出来,你又自己掉进另一个洞。
我不是神仙,不是每次都可以起死回生的。不是出了事我一定还能救的回来,这一次CRS跟FATCA万一事发,肯定是无药可救的。不要在可以规划的时候失去良机,随意的道听途说,如果你愿意相信他们的话,那也是你的命了。(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请去看看我其他的文章,里面有很多坑坑洞洞,过去执业24的经验跟案例部分记载在里面,当你看了以后你就会知道,”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在过年的第一天上班,在这里先跟大家拜个年,预祝大家再来年都能安安稳稳地“睡(税)“得着觉。
(两岸三地第一个纯收费的财务谘询顾问师.CFP(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中国区创始讲师.精通高资产家族规划与跨国业务)
原創来源:Hans理财天地
&关注贸易金融,及时收取贸易金融、跨境金融及财资的行业资讯,了解行业发展动态与趋势。贸易金融(ID:trade_finance)2016年,对中国经济来说,谈论最多的是去产能,变幻莫测却是人民币汇率。我们以问答形式辞旧迎新,剖析焦点,厘清形势,把脉行情。文|钟正生宏观研究主管沈明高首席经济学家一问:为什么开年伊始人民币汇率会连续急剧贬值?答:央行在新年伊始允许人民币汇率加速下跌,可能出于如下考虑:一...&导读:一方面人员大扩招,一方面完善征税法规,发出行政动员令,它们至少预示着,未来几年,我们将不得不面临一个更为严格、力度更大的征税环境。至于说,它是不是财产税、房产税、资本利得税等税种的前兆,实在不敢说。人民币快速贬值压力很大,您是不是着急配置海外资产?这里友情提醒一下,小心你的境外账户,尤其是你在国内通过离岸公司开设的美股账户,以及你在国外开展的期货交易,这些都将很容易被国税局盯上。给出这一建议...&中国的国民储蓄率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一直居世界前列,90年代初居民储蓄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5%以上。如今,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普及,金融行业的壁垒已经被打破,普惠金融已经不再是空话,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理财而非单纯的去存款储蓄。那么存款理财是怎么回事呢,它与单纯的储蓄又有什么区别呢?存款理财产品目前理财市场上的投资品种越来越繁复,基金、黄金、人民币理财产品、QDII等不一而足。面对如此多的选择,我们一方面...&投资股票,选国企和民企,这是个问题。若是长线的价值投资者,当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个人对于国有企业有一个私人看法:如果一个行业通过内生的自主研发可以达到利润增长,这个行业的国有企业是有价值的,如果一个行业只能通过收购买断外延式发展,这个行业的国有企业成长性就会打折扣。简单的说就是国有企业跨界并购面临比较多的掣肘,容易在有天花板的行业一条道跑到黑。时代曾经给了国企N多机会,国企改革造英雄,这些英雄带...&  一、债权转让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对于“转让财产收入”的具体含义,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因此,转让债权的公司如有超出债权的转让所得,应一律并入其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二、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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