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员工发生工伤伤,哪些费用是需要企业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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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后,护理费应由职工还是单位承担?如何支付及支付标准?
&&& 发生工伤后,职工本人及家属对于在工伤治疗期间及康复期间护理费,应由单位还是工伤保险基金或者是职工本人承担,不太明确,并多人多次打电话咨询。为此王律师现就工伤期间的护理费用如何支付的问题答复如下:
&&& 工伤期间没有发生护理费用,即职工的情况个人能自己照顾自己,从客观上讲不需要他人护理人的,即没有实际发生护理费用,也不存在赔偿的前提和基础。
工伤期间如果发生的护理费用,应当明确的是,不需要职工个人承担,应由单位承担。分为两个期限,一是在治疗期间的护理费用应由单位支付。二是在治疗终结后,如果生活仍续护理的,根据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的需要生活护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对于第一种情况: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即治疗期间的护理费用应由单位支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支付标准应如何掌握是问题的关键。&& 有人理解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标准支付护理费用,即比如说由其职工爱人护理,则是指在其住院期间其爱人的误工费,那么,王律师认为此种理解是错误的。为什么?因为职工属于工伤,应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注: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该员工工伤情况,不适用此规定。] 当然,该员工停工留薪期中护理问题,“由所在单位负责”,可以理解为要么派员护理,要么支付护理费。用人单位派人有效护理的,不能再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护理费用。所在单位负责支付护理费的期间是停工留薪期。公司不负责此后所发生的护理费。公司在此期间支付护理费按什么标准?《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说明。王律师认为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所规定的“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是比较适合的,不能以其实际护理人员的误工费来计算。
&&& 对于第二种情况: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 本文关键词:工伤 护理费 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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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用人单位应承担三项费用: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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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单位要承担什么费用
[标签: ] 作者:admin 浏览量:614 更新日期:
  核心提示: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承担哪些费用呢?职工经认定后属于工伤的,如果有缴纳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金支付所需费用。而如果没有买工伤保险的,单位要承担医疗费、伤残补贴等等。法律经验小编提醒您发生工伤要抓紧时间维权,因为时效性为一年。   职工工伤,单位要承担这些费用:   《社会保险法》将原来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同时,减轻了参保单位的负担。   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用人单位应承担三项费用:   一是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二是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用人单位应与其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而这些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上述目录和标准按照本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用药范围以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等规定执行。工伤人员到工伤康复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工伤康复服务项目、工伤康复诊疗规范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人员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所需医疗费用不列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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