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行业的价格物价局规定小区停车费有规定吗

从典型案例中了解消费生活中常遇的价格纠纷_物价新闻_物价局_新闻专题_苏州新闻网
从典型案例中了解消费生活中常遇的价格纠纷
昨天,苏州市价格举报中心在发布本月价格纠纷的统计时,还梳理了一些市民们在生活中遭遇的较为典型的价格纠纷。苏州市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说,发布这些案例主要想提醒市民们在消费生活中,遇到以下同类情况时,还得多长个&心眼&。
洗车行业集体涨价涉嫌串通
&洗车行业不约而同集体涨价了。&今年5月,太仓的洗车店竟然不约而同一齐提价,引起了当地市民热议,当地律师认为,这个行为涉嫌价格垄断。太仓市物价局接诉后展开调查取证,经查,认定太仓市洗车行业集体涨价行为涉嫌价格串通。
随后,太仓市物价局对24家张贴统一调价表和涨价通知的洗车企业进行价格政策宣传,收缴统一调价表和涨价通知共40张,同时告知各洗车企业禁止价格串通,并制作自己的标价牌。
对9家调至30元/次的洗车企业发送了价格政策提醒函,要求经营者公平竞争,充分完善明码标价工作。针对此次洗车行业集体涨价行为,物价部门还用&晒价格&的方式,采集了市区中心区域46家洗车企业的价格信息,在物价局网站和70多个居民小区发布相关服务价格信息。
物价部门的相关人员说,洗车行业是充分市场竞争的行业,经营者有权依据自己的经营情况调整收费标准,消费者也有权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服务企业。通过对此次反对洗车行业垄断价格的执法,有效规范了行业价格行为,对行业价格理性回归有积极作用。
超市促销时间怎能随心所欲
今年4月8日,消费者朱先生来到昆山市价格举报中心,投诉昆山某大型超市,他称:3月11日起,超市先对乌江鲜爽菜丝(60克/袋)促销,促销期是3月11日至3月25日,标签上标明原价1.20元/袋,现价1.00元/袋;3月29日,朱先生再次去购买该商品时,此商品促销期改为了3月11日至4月8日。他认为该超市存在价格欺诈。
接到举报后,昆山市物价局对此展开调查,证实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物价执法人员认为,超市的这个价格行为已构成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所指的&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
根据有关规定,征得投诉人与当事人双方同意,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赔偿投诉人经济损失1000元。同时,对当事超市作出了责令改正和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自带酒水服务费得事先告知
今年9月7日晚,某女士等三人在市区某餐馆消费人民币450元,其中包括加收的自带酒水服务费58.65元。该女士对酒店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收取的自带酒水服务费不理解,即向价格部门投诉。
9月9日,姑苏区物价局价格执法人员对该餐馆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酒店餐饮部点菜单有温馨提示&餐厅加收15%服务费&的规定,但在餐厅及其餐桌上未发现有相应提示,且当事人无法提供其服务员事先告知的证据。根据《苏州市市场价格行为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商品或者服务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经营者应当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告知并经消费者确认所消费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价格。餐饮经营者是否收取自带酒水服务费可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自主确定,如果收取,必须在大堂醒目处、菜单上进行公示,或在顾客消费前事先告知,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姑苏区物价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不规范的价格行为进行了现场服务和指导,要求当事人做好明码标价并履行事先告知义务。该餐馆积极配合调查,表示立即整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动提出向消费者致歉并退还所收服务费。
声明:所有来源为“苏州日报”、“姑苏晚报”、“城市商报”、“城市早8点”和“苏州新闻网”的内容信息,未经本网许可,不得转载!本网转载的其他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发现本网转载信息侵害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核实处理。
[责任编辑:张译丹]
苏州新闻网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苏州新闻官方微信
城市早8点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城市早8点官方微信
情调苏州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情调苏州官方微信
大家都爱看
品质实验室:冲锋衣
品质实验室:你穿的
品质实验室:毛呢大
禁燃烟花爆竹 欢度
苏州新闻网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苏州新闻官方微信
城市早8点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城市早8点官方微信
情调苏州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情调苏州官方微信您当前位置:&>&&>&&>&
县物价局印发《规范酒店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添加日期: 08:47:38&&&来源:&&&作者:&&&浏览量:
各酒店业经营者:
  近段时间,内乡县物价局12358价格举报&四级联网&平台,陆续接到群众举报,集中反映部分酒店以&营改增&为借口提高价格和收费标准。各级新闻媒体跟进相继做了报道,已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了规范内乡县城乡市场价格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各项深化改革的措施顺利推进,内乡县物价局在此郑重提醒告诫---县内所有酒店业经营单位和业主: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公平有序竞争。
  二、不得以&营改增&为借口,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 三、不得以&营改增&为借口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四、不得以&营改增&为借口,实施价格欺诈:(一)虚构原价;(二)虚假优惠折扣;(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四)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诱导消费者;(五)价格标示不真实、不准确,没有依据或者无从比较;(六)采用与其他经营者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时,未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含义,或被比较价格无来源依据;(七)低价揽客高价结算;(八)提供服务或者销售商品有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模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
  五、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或者销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六、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以&内乡县宝天曼生态文化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为动力,不断加大对酒店业的价费监管力度,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12358价格举报热线全天候畅通,及时受理广大消费者价格投诉和乱收费行为的监督举报。对群众反映的涉嫌价格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
&&&&&&&&&&&&&&&&&&&&&&&&&&&&&&&&&&&&&&&&&&&&&&&&&&&&&&&& 二0一六年六月一日
上一篇:&&&&&&|&&&&&&下一篇: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C) 2015 NEIXIANGNEWS&& [内乡亲民网多媒体系统]V1.5Access版b1 &&[豫ICP备号]&&[后台管理]市物价局修订《餐饮服务行业明码标价实施办法》
- 部门动态 - 中国扬州门户网站群
您当前的位置:
&&&&部门动态
字体大小: &
市物价局修订《餐饮服务行业明码标价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餐饮行业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提升餐饮服务水平,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管理实践,市物价局重新修订了《扬州市
,要求菜肴、面点标价内容应当包括商品名称、计价单位、价格等相关内容;半成品、鲜活商品标价中,含有加工费或配料费的,应当标明;自制饮料标价内容应当包括饮料名称、原料构成、容器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相关内容;套餐或“和菜”应当标明总价格以及所含菜肴、面点、水果等品类的名称、品种、价格等内容,所标示的总价格不得高于经营者价目表(簿)相应品种的价格之和。此外,《办法》
新修订的《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原办法(扬价规〔2013〕2号)同时废止。近期,市物价局将通过媒体宣传、上门宣讲、组织培训等途径,扩大新《办法》的知晓率,切实规范餐饮企业明码标价行为。价格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
民生商品价格
市场价格监测
市场价格监测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物价局标价签有规定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