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工作的北京公积金贷款计算器是怎么算

我是销售代理机构
吉屋网月覆盖3000万购房人群,中文房产网站排名第4。
吉屋网月覆盖3000万购房人群,当前合作新盘超过2000个。
吉屋网月覆盖3000万购房人群,更快更准推广合作业务。
您的位置:
我是咱们的自如客,怎么通过链家提取我的公积金呢,在工作,还有费用大概多少?谢谢
218.24.173.*&&&&
熟悉区域:
和户籍没关联。想提取有三种方式:1.购房(需购房缴纳的)2.租房(和)3.装修(和相关发票)。这三种方式任何一种均可以提取您及您单位缴纳的公积金。
101956位专业房产经纪人为您在线解答
你可以按区域查找吉安新房、二手房,也可以按区域查询吉安房价。同时,你买房
过程中遇到的很多问题都可以在这里得到解答。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
我的图书馆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资料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解读&&&&一、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简称贷款)差别化政策主要内容?&&&&贷款差别化政策包括进一步强化借款申请人资格审核、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合理确定借款申请人的贷款额度、限定借款申请人的月还款额、调整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要求、加大住房公积金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六方面内容。&&&&&&二、首套自住住房如何认定?&&&&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及其他尽责调查,查询借款申请人无住房记录、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的,为首套自住住房。&&&&&&三、借款申请人的月收入如何确定?&&&&借款申请人月收入原则上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反推方式确定,缴存单位的离退休职工采用单位收入证明方式确定月收入。&&&&四、支持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户型首套自住住房的差别化政策内容是什么?&&&&从贷款额度方面,一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可不受月收入限制;二是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中小户型首套自住住房,个人信用等级为&A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即不超过&104万元,个人信用等级为&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5%,即不超过&92万元,对于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再上浮。&&&&从缴存要求方面,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缴存要求低于购买商品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五、限制第二套住房贷款的差别化政策内容是什么?&&&&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的规定。&&&&从贷款首付款比例方面,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有&1笔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1条购房提取记录,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仍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从贷款额度方面,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不再上浮,即不超过&80万元。&&&&六、限定高收入借款申请人月还款额的差别化政策内容是什么?&&&&一是为避免高收入家庭长期占用贷款资金,借款申请人人均月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北京市&201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月平均工资&3倍即&14016元。借款申请人为单身的,月收入在&14016元(含)以上,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月收入的&50%;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夫妻双方月收入之和在&28032元(含)以上,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夫妻双方月收入之和的&50%。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将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进行调整。&&&&二是借款申请人月还款额在不低于贷款月最低还款额的基础上,原则上应不低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即不低于单位缴存部分与个人缴存部分之和。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月还款额应不低于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之和,以保证住房公积金全部用于住房消费。&&&&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出现收入降低、生活困难等情况,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可以下调月还款额,但不得低于贷款月最低还款额。&&&&七、借款申请人每月须保留的生活费是多少?&&&&借款申请人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北京市&2013年1&月1日起,基本生活费标准每月不低于&980元。借款申请人为单身的,每月保留生活费至少980元;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每月保留生活费至少1960元。中心将适时根据北京市基本生活费标准变化,调整借款申请人每月须保留的生活费。&&&&八、加大住房公积金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有关政策?&&&&缴存职工有违规提取、提供虚假材料、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不享受贷款额度上浮等差别化优惠政策,视情节轻重下调其贷款最高额度或拒绝受理其贷款申请。对于骗贷、贷后无故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正当理由违约的,将采取取消贷款资格、提前收回贷款等处罚措施,并记入相关信用记录中。&&&&九、贷款差别化政策执行时间自2013&年4月&8日起,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交易系统完成网上签约的,其贷款业务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提取1、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具体条件如下:&&&&(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如果职工符合上述相关提取条件,则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针对第九条的规定,进城务工人员指的是农业户口的职工。如果是城镇户口的职工,单纯因为离职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2、职工购房后要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购房全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贷款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购房合同的复印件一份;&&& 3、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二手房的,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房产证的复印件一份;&&& 3、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主买房人支取记录单。职工提取时,需将以上相关提取材料,交给单位经办人,由单位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办理。3、我租房了,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职工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房租发票或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承租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提取时,需将以上相关提取材料,交给单位经办人,由单位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办理。4、我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了,能不能把住房公积金取出来?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中,进城务工人员,指的是农业户口的职工。如果是城镇户口的职工,单纯因为离职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该提取条件的职工离职后,提供户口本以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提取储蓄帐号等到交给原单位经办人,由单位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1、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一、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二、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如果您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就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限制。借款申请人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的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我想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想知道我可以申请的贷款额度是多少?按照以下步骤及原则确定:(1)计算您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月收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您的家庭月收入(指夫妻双方月收入、离退休职工与其子女等其他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下同),每月至少扣除&400元的生活费后所剩余额,再除以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的所得即为最高可贷款额度。(3)具体的贷款额度金额还要同时考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最高可贷款额度、最低首付款和信用等级。&&&◆&提示:(1)您及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是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反推计算的,对于其它收入不作为计算可贷款额度的月收入基数;(2)离退休职工以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来确定计算可贷款额度的月收入基数;(3)计算您的月收入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借款人当月实际缴存比例计算;(4)您及共同申请人的贷款额度合计不能超过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的规定;& &&5&)您可以通过登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www.&bjgjj.gov&.cn)首页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器”来测算您可申请的贷款额度。3、我买房想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请问可以采用什么样的还款方式?目前,在我中心下属的贷款业务部门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采用自由还款方式进行还款。自由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与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后,确定贷款每期的最低还款额度,借款人可在不低于最低还款额度的情况下自由选择每月的还款额度进行贷款偿还的还款方式。自由还款方式下借款人每月的还款金额可在最低月还款额之上自行调整,当月的还款金额扣除本月应还利息后全部冲抵本金,因此自由还款方式下偿还的本息合计是根据借款人每月实际的还款金额来决定的,因此自由还款方式下,按照等额本金与等额均还方式下的还款额进行还款,同样可以达到等额本金或等额均还的还款效果。在借款偿还期间借款人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在不低于最低还款额的前提下,通过以下方式,调整月还款额:&1)通过96155&电话委托系统,调整月还款额,每期有两次利用此方式,调整月还款额的机会;&2)借款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贷款业务部门柜台,通过书面委托的方式,调整月还款额,每期有一次利用此方式,调整月还款额的机会。需注意的是:借款人需要在,还款日,三个工作日之前,办理该手续;若您在一期内进行了多次调整,则以最后一次有效通知金额为准;您不能一次调整多个月的还款额,但在此期间,如您不再进行调整,就以上次调整金额为准,直至再次进行调整为止。除最后一期还款外,您预约操作时,调整的金额必须是一元的整数倍,即预约到个位数即可。公积金贷款还款1、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1)采用自由还款方式的借款人,可以在不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情况下对月还款额进行调整,因此严格来说不存在“提前部分还款”的概念。借款人如果想提前全部偿清贷款可以有两种选择: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清或非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清贷款。&&& A.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提前全部还清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完成:&⑴通过96155&约定还款额进行操作;&⑵通过贷款业务部门办理&: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借款合同原件到贷款业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还款额即为通过96155的个人贷款查询系统可以查询到的您该笔贷款“到下一还款日的最高还款额”。&B.在非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提前全部还清贷款的,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借款合同原件到贷款业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设定一个约定还款日,约定还款日的范围为:上已约定还款日后三个工作日(不含),借款人到柜台办理还款手续的三个工作日(不含)后至下一个合同约定还款日前三个工作日(不含)之前。此种办理方式下的还款额需要根据借款人约定的还款日由经办部门当时计算确定。&2)采用等额月均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且放款银行为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的借款人,申请提前还款时,应避开还款日及前后各三个工作日,借款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借款合同》的原件,到贷款业务部门办理提前还款手续。采用等额月均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且放款银行为建设银行的借款人,申请提前还款时,应避开扣款期及前后各三个工作日,扣款期为每月的&25日至月底,借款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借款合同》的原件,到贷款业务部门办理提前还款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前还款业务时若贷款处于逾期状态,则须补齐逾期期间贷款本息及罚息后,贷款业务部门才可受理。2、贷款发生逾期后,如何偿还?一、在自由还款方式下,借款人偿还逾期个人贷款,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操作:(1)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个人贷款,可先通过呼叫中心电话委托系统查询到下一还款日至少应偿还的贷款金额(该金额应为逾期贷款本息、罚息及最低还款额之和),即借款人若按此金额在下一还款日还款,则贷款不再逾期。(2)借款人在非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贷款,须借款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贷款业务部门柜台办理相关手续。借款人先向贷款业务部门提出申请,设定一个约定还款日。约定还款日的范围是:借款人到贷款业务部门办理还款手续的三个工作日之后至下一个合同约定还款日的三个工作日之前。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每期只能到柜台办理一次非合同约定还款日提前偿还逾期的手续,并且借款人应在还款日七个工作日之前到柜台办理。二、等额月均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下,借款人偿还逾期贷款仍通过其还款账户由银行进行扣划,并且借款人无须对偿还逾期贷款进行预约。按偿还时间分为非合同约定还款日偿还、合同约定还款日偿还:(1)非合同约定还款日偿还:中心于每周三的前一个工作日将逾期贷款数据传输给银行,要求银行于周三对逾期贷款借款人存入还款账户的资金进行扣划。逾期贷款借款人合同约定还款日,或还款期的前三个工作日与后三个工作日不进行非合同约定还款日的逾期扣划。对于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在节假日期间及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如遇周三,不做非合同约定还款日的逾期扣划。(2)合同约定还款日偿还:借款人在合同约定还款日偿还逾期,中心将借款人逾期总额以及当月应还款额在合同约定还款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向银行一并通知并由银行进行扣划。&&住房公积金转移1、职工在北京工作,且换过工作单位,请问,如果将原来单位缴存的公积金转到现在单位账户内?&&&一、在&2007年6&月1日之后,我中心在管理部开通了自动合并账户业务。该业务是指,在管理部公积金管理系统内,一个缴存人存在多个住房公积金帐户时,在证件类型、证件号和姓名完全一致的前提下,公积金管理系统按照封存状态账户并入缴存状态账户的原则,在管理部完成新增、封存、启封变更确认后,系统会自动输出该职工存在封存账户是否合并等提示信息,若经办人员确认选择合并,则系统会将该缴存人的多个账户进行自动合并。&如果不符合自动合并条件,还需单位经办人,为该职工办理转移手续。&&二、办理管理部之间的转移手续时,职工需要将,新单位的单位登记号和个人编号,提供给原单位,然后由原单位的单位经办人,填写《转移申请书》并加盖原单位预留印鉴,到开户管理部办理转移手续。新单位也可以到开户管理部为该职工办理转移手续。办理时,由新单位的单位经办人,填写《转移申请书》并加盖新单位预留印鉴;&&&三、对于从管理部转移到分中心的,具体业务流程是:&&& 1&、职工的新单位首先需要到所在的建行打印《银行查询单》,加盖银行印章后,职工在空白处填写新单位的全称,然后将查询单交给原单位。&&& 2&、原单位首先要为该职工办理内部封存,然后,依照职工提供的查询单,填写《转移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然后到开户管理部办理转移手续。银行查询单上,记载的是您在单位以及您本人在分中心开户的相关登记信息,管理部工作人员以此凭据进行相关信息录入并作为入账凭证。&&&&四、对于从分中心转移到管理部的,具体业务流程是:&&&&(1)新单位在为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帐户后,单位可要求开户管理部出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2)职工持该证明向原单位申请办理转移手续。2、我即将离开北京到外地工作,请问,可否将在北京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到外地?&&&&如果外地的工作单位为您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帐户,则您可以将在北京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在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职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应将以上相关材料,提供给在北京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3、职工从外地来北京工作,,现在的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请问能否将其之前在外地缴存过的住房公积金转到现在的账户内?如何办理?&&&&如果职工在北京已经建立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则我中心应当是可以接收外地转入的住房公积金的。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时,个人需将单位开户管理部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给外地转出单位办理转移及汇款手续,并提示转出单位在汇款单上注明转入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单位登记号。需注意的是,由于从外地转移到北京,关键在于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从本地转出住房公积金是如何要求的,因此,建议该职工向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确认是否允许办理转出,需要转入地管理部门配合办理哪些手续。住房公积金缴存1&、什么样的单位和职工应当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建立住房公积金要看两方面的条件。一是单位是否属于必须建立的单位范围;二是职工是否属于在职职工。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国家机关;  (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  (三)事业单位;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  (五)社会团体。 &&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指公务员及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经过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满六个月以上的职工。因此,对于城镇户口的职工,如果单位属于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范围且职工属于单位的在职职工,单位就应该为其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2&、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是如何确定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由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其中,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其中,缴存基数是指职工个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即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每年的&7月1日至此年的6月30日)内核定一次。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时,按照《关于计提职工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2001]1227&号)规定,按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1&)行政事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a 2000&年&4&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b&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c&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d&过节费;e&伙食补助。(&2&)企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a 2000&年&4&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b&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c&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工资总额包括六部分: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关于缴存比例,&2008住房公积金年度,即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3&、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计息?公积金中心是否为职工发放对账单?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计息年度为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6月30日为结息日,一年一结息,本息逐年结转。按照《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要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按照现行政策,每年结息后,我中心会在7、8月份为缴存职工邮寄发放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单。如果您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则结息对帐单的邮寄地址以您制卡时登记的个人基础信息为准,您可以登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www.,进入首页右侧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通过修改联名卡信息变更邮寄地址。或者也可以通过单位经办人向开户管理部申请修改。如果您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则按缴存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系统中登记的单位地址及邮编进行邮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结息对帐单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开户管理部进行查询和打印对帐单;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登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www.,进入首页右侧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查询和打印住房公积金结息对帐单。
TA的最新馆藏[转]&[转]&[转]&[转]&[转]&[转]&播放速率:
按省份选择:
常用城市:
请选择省份
请选择城市
社保计算器
是否缴纳公积金
公积金基数
比例范围12.00到12.00
社保与公积金缴费明细
缴纳金额(元)
缴纳金额(元)
▎意见反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北京公积金计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