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公积金首次提取额度提取额度是多少 公积金首次提取额度贷款如何计算

2016年鄂州住房公积金政策最新解读
02:10:33 来源:网络转载
&&&&  2016年鄂州住房政策最新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服务及资金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调整。为让广大市民准确全面了解我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刘亦平就革新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新政策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公积金缴存  必须实行应缴尽缴  记者:我市哪些单位和职工应该缴存住房公积金?和以往相比有哪些变化?  刘亦平:凡在我市辖区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应缴存住房公积金。为贯彻落实《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加强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扩面,劳务派遣人员、在城市中有稳定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也必须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这个范围比以往更宽了,今后会有更多的人从这个新政策中受益。  记者: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刘亦平: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总收入的月平均数计算,不得高于上年度职工全额平均工资的3倍,不得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最低月缴存额不得低于240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为12%,各单位不得超基数和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记者:由于受我国长期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农民工在福利上一直无法获得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那么新出台的公积金新政策能否让广大农民工也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利惠政策呢?  刘亦平:为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去年2月1日生效的《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把为员工缴纳公积金纳入了合同范围,这在全国地方立法中属首创。所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都必须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针对非公私营企业确有困难的,也要先行建立起公积金账户,并暂按5%进入,且最低月缴存额不得低于240元,必须在签订劳动合同一年内按全市统一比例缴存。  我市此次出台的新政策就是要贯彻落实好《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加强非公企业的缴存扩面。更重大的变化是,将劳务派遣人员、在城市中有稳定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及时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这一变化将打破户籍藩篱惠及农民工,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安家,必须解决住房问题,公积金制度为农民工买房提供了资金保障渠道。&&&&&  记者:单位没有为职工缴存公积金怎么办?  刘亦平:对拒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职工设立公积金账户手续、少缴或欠缴的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将未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拖欠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纳入国家统一征信系统并予以曝光。  公积金提取  方式更加灵活方便  记者:在省内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能否使用家庭成员公积金?如果能提取,提取比例是多少?  刘亦平:职工在本省范围内购买、建造住房,且未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可凭一年内的已备案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房产证、契税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提取本人、配偶及子女账户上的公积金,提取比例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且不超过所购买、建造住房价值总额。  职工在本省范围内购买住房,且使用了公积金贷款的,1年后可提取本人、配偶及子女账户上的公积金抵减贷款,提取比例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  记者: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老百姓最关心的热点问题,目前只有买房才能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的受惠面较窄,对于买不起房的低收入者,基本享受不到公积金的实惠。因此有观点甚至认为,公积金是“劫贫济富”,这点您怎么看?  刘亦平:此次新政策放宽了很多提取条件,比如,无自有住房职工租住房的可凭租房合同及租房发票、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上的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比例为个人账户余额的90%,且不超过一年内所支付房租;对于低收入困难职工,则可凭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证明、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上的公积金缴纳物业管理费,提取比例为年物业管理费的90%。这些措施属我市首创,并将有效扩大我市住房公积金的受惠面。&&&&&  记者:装修房屋能不能提取公积金,如果能提取,需要哪些手续?有没有额度限制?  刘亦平:职工装修装饰住房凭与正规装饰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发票,并现场勘查确认真实的前提下,可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上的公积金缴纳装修费用,提取比例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70%,提取额度按房屋产权证(或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上标注的建筑面积乘以每平方米1000元核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记者:职工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能不能提取公积金?  刘亦平: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6个月后未重新就业的,可凭与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全额提取本人账户上的公积金。  记者:职工患重大疾病可以使用公积金吗?  刘亦平: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可凭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医保报销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提取家庭代际间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比例为90%,最高不超过医疗费自费总额。  公积金贷款  实现应贷尽贷  记者:职工缴存公积金多长时间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额度是多少?  刘亦平: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职工购买首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记者:鄂州市民在武汉买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刘亦平:鄂州市民在武汉买房可使用武汉所购房屋或鄂州现有住房作抵押,在鄂州办理公积金贷款,将来也可在武汉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记者:武汉与鄂州可以实行互认互贷吗?  刘亦平:鄂州与武汉两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就有关协议和操作规程进行协商,不久,武汉与鄂州有望实现互认互贷。  资金监管  更加规范严格  记者:职工住房公积金由谁来管理?按什么原则来管理?  刘亦平: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最高决策机构,依法决策,重大事项必须经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研究决定。  大额资金的调度和使用、重大业务活动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健全内部审计与稽核制度,并坚决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审计。  加强控制,严格贷前审批和,严格控制贷款逾期率,切实做到让职工交得放心、用得称心。  记者:公积金存款有没有利息?如果有,是如何计算的呢?  刘亦平: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我们每年都为职工结算公积金存款利息,并转入职工公积金账户。&&&&&  服务职工  更加优质高效全面  记者:你们采取了哪些措施让职工方便快捷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刘亦平:我们按照住建部《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的要求,建立了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服务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简化业务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水平。  记者:市民公积金相关政策咨询、公积金缴存账户查询、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查询有哪些途径?  刘亦平:市民可登陆鄂州住房公积金网站www。ezgjj。cn,浏览政策法规、业务指南,适时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情况、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还可通过公积金手机短信平台(移动用户01、电信和联通用户)、公积金服务热线电话12329,咨询公积金相关政策,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情况、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  记者:申请公积金贷款流程能否更快更优?  刘亦平:在公积金贷款办理方面,按相关规定限时办结。实现流程再造,提高办事效率,尽一切可能缩短贷款办理期限,为贷款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  记者:办理公积金业务需要交费吗?  刘亦平:为减轻职工负担,我们已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项目,所有公积金业务在办理过程中实行零收费。  记者:你们是如何运用科技化、信息化提高服务效率?  刘亦平:我们将充分运用互联网平台,开通网上服务大厅,启动银企互通、适时支付,逐步实行网上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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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我们每个人都会和银行打交道,用工资卡取钱、存钱等,但是网络存钱是有风险的,现在网络诈骗是非常常见的,很多人在银行的钱都会被莫名取走,而银行却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用户和银行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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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位律师回复Q
律所:律师365山东运营中心区域:山东//擅长婚姻家庭律师365山东律师 14:25:56回复在我国,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一.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为:&& 1.{(借款人月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二.按房屋价格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a.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屋价格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三.按账户余额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四.按最高限额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 律所:平台法律顾问中心区域:江苏//擅长刑事辩护律师365江苏律师 14:20:56回复在我国,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其需要满足,借款人及其家属亲属缴存的公积金总额至少达到新购建(大修)住房支出的30%;贷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登记的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或房屋预售合同、、、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共 2 位律师回复Q
律所:律师365山东运营中心区域:山东//擅长婚姻家庭律师365山东律师 15:51:36回复公积金贷款限额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按使用配偶额度[(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律所:平台法律顾问中心区域:云南//擅长劳动工伤律师365云南律师 15:53:36回复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基本上公积金贷款限额就是这么计算。共 2 位律师回复Q
律所:平台法律顾问中心区域:湖北//擅长劳动工伤律师365湖北律师 11:50:01回复在知道住房公积金贷款多少年最为合适后,想要预算其相应的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1.不超过购买自住住房全部价款的80%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费用的50%;  2.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80%(两年内无需评估);  3.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的贷款额度,即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0.4(还贷能力系数)×贷款期限;  4.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家庭还款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即借款申请人家庭月工资收入之和×0.4(还贷能力系数)×贷款期限;  5.非同一家庭成员共同购买自住住房的,不超过经公证的借款申请人付款额度的80%(此条仅适用于份额共有);  6.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提前全部偿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额度(此条仅适用于商转公);  7.不超过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当期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权衡以上因素,针对每一户人的贷款额度需求,进行综合测定。 律所:律师365重庆运营中心区域:重庆/九龙坡区/擅长律师365重庆律师 11:41:01回复以下是几类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贷款多少年才最合适的介绍:(1)以所购新建造的住房作抵押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借款人自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至法定止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2)以借款人第二处房产或第三人房产作抵押发放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所抵押房产的剩余使用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3)用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质押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的到期日。若用不同期限的多张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作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4)以保证方式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5)离法定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共 3 位律师回复Q
律所:律师365青海运营中心区域:青海/西宁/擅长刑事诉讼律师365青海律师 15:34:16回复每月月供额=(贷款本金÷还款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每月应还本金=贷款本金÷还款月数每月应还利息=剩余本金×月利率=(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每月月供递减额=每月应还本金×月利率=贷款本金÷还款月数×月利率总利息=还款月数×(总贷款额×月利率-月利率×(总贷款额÷还款月数)*(还款月数-1)÷2+总贷款额÷还款月数)以上就是为你介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律所:律师365陕西运营中心区域:陕西/西安/擅长律师365陕西律师 15:27:16回复你好,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如下:每月月供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每月应还利息=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序号-1)〕÷〔(1+月利率)^还款月数-1〕每月应还本金=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序号-1)÷〔(1+月利率)^还款月数-1〕总利息=还款月数×每月月供额-贷款本金 律所:律师365浙江运营中心区域:浙江/杭州/下城区擅长刑事辩护律师365浙江律师 15:35:16回复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是很复杂的,如果你有这方面的需要,建议你直接去房管局咨询相关工作人员,他们将为你解答。共 2 位律师回复Q
律所:平台法律顾问中心区域:湖北//擅长劳动工伤律师365湖北律师 21:08:32回复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参与额度计算的所有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2.贷款金额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的,应由申请人委托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低值作为购房总价款。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职工购买首套房的,房屋面积在90平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房屋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60%。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30%。&&&&&&&&3.贷款金额不高于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共同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4.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要求。以上就是我对住房公积金 贷款额度怎么计算这个问题的回答,望采纳。 律所:律师365陕西运营中心区域:陕西/西安/擅长律师365陕西律师 21:04:32回复对于住房公积金 贷款额度怎么计算的问题,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必须连续缴存满12个月的公积金,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缴存状态正常(欠缴1个月以上的不受理贷款)。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能超过总房价七成,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契税单价的六成。公积金额度计算公式 :(当月缴存额×当前至法定退休年龄的总月数+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2;法定退休年龄:女55岁;男60岁。贷款年限最长25年。*注(此公式适用购买一手楼用户参照直接计算,若是二手楼,由于要考虑到房屋的评估价、交易价、契税价,需公积金中心审核资料后才能答复具体贷款金额)目前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各地方不同,问咨询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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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是职工应享有的基本劳动者福利,在五险一金中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前支取购买房屋,或者作为还款抵押贷款买房,那么大家一定需要了解公积金贷款买房额度是多少。下面就由律师365小编为大家一一介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是很多人都需要了解的内容。那么,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是什么?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标准是什么?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哪些不同的类型?住房公积金是我国五险一金中的一金,那么我们之所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原因就是因为在我们买房子的时候可以使用同时也可以用来贷款,那么在我国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如何规定的呢?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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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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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减轻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还贷压力,并为其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以下简称提公还贷),是指已在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配偶(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中心通过内部转账方式直接划转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包括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本息的行为。
  第三条 中心负责提公还贷的监督管理;住房公积金办理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负责受理提公还贷信息登记、住房公积金账户验证、委托提公还贷授权书签订、委托提公还贷授权变更、委托提公还贷授权终止等业务。
  第二章 办理对象、方式和申请条件
  第四条 提公还贷办理对象为在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
  第五条 委托提公还贷方式分为逐月提取还贷和逐年提取还贷两种方式:
  (一)逐月提公还贷:受托银行代为办理与借款人及其配偶签订《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授权书》(以下简称《逐月提取授权书》),于每月20日通过内部转账方式直接划转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二)逐年提公还贷:受托银行代为办理与借款人及其配偶签订《委托逐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授权书》(以下简称《逐年提取授权书》),在约定日通过内部转账方式直接划转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提前部分偿还或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六条 委托提公还贷申请条件:
  (一)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是按月正常缴存的;
  (二)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
  (三)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进入封存状态;
  (四)委托人信用良好,申请委托提公还贷时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逾期;
  (五)符合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相关规定
  第七条 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金额约定:
  (一)逐月提公还贷的,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保留不少于月缴存额6倍的金额作为约定保留额,其余金额用于逐月提公还贷,约定保留额可在结清贷款时按逐年提公还贷方式使用。当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少于约定保留额时,暂停该账户的内部转账。如遇委托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按照新月缴存额重新确定约定保留额;
  (二)逐年提取还贷的,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保留百分之十的金额,其余金额用于逐年提取还贷,但委托人申请逐年提取还贷应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12个月后。
  第八条 委托提公还贷转账金额分别按照不同的委托方式确定。
  (一)逐月提公还贷转账金额: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扣除各自约定保留额后,大于或等于月应还贷款本息额的,转账金额为月应还贷款本息额;小于月应还贷款本息额的,转账金额为所有委托人账户内扣除各自约定保留额后的余额,差额部分由委托人现金补充。
  (二)逐年提公还贷转账金额: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转账金额小于个人账户余额的百分之九十。
  第九条 委托提公还贷转账时间:
  (一)逐月提公还贷内部转账时间为每月2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约定日后的首个工作日);
  (二)逐年提公还贷内部转账时间为《逐年提取授权书》为约定时间(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约定日后的首个工作日)。
  第十条 委托提公转账金额的还贷顺序依次为:罚息、逾期违约金、到期利息、到期本金、剩余贷款利息、剩余贷款本金。
  第十一条 委托提公还贷期间,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转为封存状态的,停止内部转账。
  第十二条 委托人可于约定日(如遇节假日顺延)3个工作日后到受委托银行经办网点查询委托提公还贷情况,受委托银行应及时受理。委托人如有异议,可以向受委托银行提出复核申请,受委托银行应报请中心核实,并自收到委托人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第十三条 委托人每月应关注并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当住房公积金账户转账金额不足以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或住房公积金账户转为封存状态不能转账时,不足部分由委托人自行在每月还贷扣款日前将自有资金补足并存入其银行还贷专用账户,确保按时足额还贷。未按时存款由委托人自行承担逾期。
  对于已办理委托提公还贷的职工,单位可凭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作为住房公积金提取记账凭证。
  第四章 办理程序
  第十四条 委托提公还贷办理程序:
  (一)委托人到中心或受托银行领取并填写《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
  (二)委托人所在单位核实相关信息;
  (三)委托人持申请材料到受托银行办理委托提公还贷手续;
  (四)受托银行核实无误后代为办理与委托人签订授权协议;
  (五)中心审核后提交受托银行按照授权协议的约定日期实施转账操作。
  第五章 授权变更及终止
  第十五条 委托人启动提公还贷业务后发生有贷款逾期的,或委托人未能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操作系统自动中止提公还贷业务,直到正常缴存或正常还贷后予以恢复。
  第十六条 公积金贷款属委托人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在贷款还清前,任何一方不得以离婚时约定的债务承担方式为由终止委托提公还贷。
  第十七条 已办理委托提公还贷的职工工作单位变更,新工作单位仍在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委托提公还贷授权协议仍然有效,新工作单位应负责核实职工委托提取还贷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 委托人仅有权对本人签订的委托提公还贷授权协议提出终止申请。终止申请前已履行委托提公还贷的住房公积金不作调整和返还。
  第十九条 当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结清后,委托提公还贷协议自行终止。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提公还贷的具体操作按照《鄂州市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操作规程》办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每年5月和10月实行的部分提前还本和一次性提前还清贷款本息办法同步废止。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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