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企业可以使用天得脚踏开关关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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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物品目录
范文一:常见易燃易爆物品名录常见易燃易爆物品名录序号 1 2 3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硫 Sulfur 硝酸钾 potassium nitrate 2,4,6-三硝基甲苯 trinitrotoluene 2,4,6-三硝基苯甲硝胺42,4,6-trinitrophenyl -methyl nitramine5 6 7 82,4,7-三硝基芴酮 2,4,7-trinitrofluorenone2,4,6-三硝基苯胺 2,4,6-trinitroaniline 1,3,5-三硝基苯 1,3,5-trinitrobenzene 2,4,6-三硝基苯甲酸 2,4,6-trinitrobenzoic acid三硝基苯甲醚 trinitroanisole 2,4,6-三硝基苯酚 2,4,6-trinitrophenol 2,4,6-三硝基苯酚铵2,4,6-ammonium tri-nitrophenol2,4,6-三硝基氯苯 2,4,6-trinitrochlo-robenzene三硝基萘 trinitronaphthalene 六硝基二苯胺 hexanitrodiphenyl-amine 2,3,4,6-四硝基苯胺 2,3,4,6-tetranitro-aniline 环三次甲基三硝胺cyclotrimethylene-trinitramine季戊四醇四硝酸酯 pentaerythrite tetra-anitrate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高氯酸苦基胺C6H3(NO2)COC6H(NO2)2NH2C6H2(NO2)3 C6H3(NO2)3 C6H2(NO2)3COOH特屈儿(NO2)3C6H2N(NO2)CH2别 名标识符号备注硫磺 S火硝、土硝 梯恩梯 茶色炸药KNO3CH3C6H2(NO2)3均三硝基苯 三硝基安息香酸 三硝基茴香醚 苦味酸甲酯 苦味酸9 C6H2(OCH3)(NO2)3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序号 18(NO2)3C6H2OH C6H2(NO2)3ONH4 C6H2Cl(NO2)3 (NO2)C10H5(NO2)3C6H2NHC6H2(NO2)3C6H(NO2)4NH2 C3H6N3(NO2)3 C(CH2ONO2)4 标识符号 HClO4?2H2O备注 液体苦味酸铵 苦酰氯 苦基氯二苦基胺 六硝炸药黑索金 旋风炸药 泰安 喷梯尔 别 名perchloric acid硝酸甘油酯19硝化甘油 nitroglycerin 硝化淀粉 nitrostarch 硝化纤维素 nitrocellulose雷酸汞 mercury fulminate天那水 thinner 连二亚硫酸钠 sodium hyposulfite黄磷phosphorus yellow红磷 Phosphorus red硝酸 nitric acid 过氧化氢溶液 hydrogen peroxide硝酸铵 ammonium nitrate铝粉 Aluminum硝化丙三醇 甘油三硝酸酯20 21 22硝化棉[C6H7O2(ONO2)3]n C12H17(ONO2)3O7~ C12H14(ONO2)6O7Hg(ONC)2粉末C3H5(ONO2)3液体雷汞香蕉水、乙23酸异戊酯、醋酸异戊酯、香蕉油液体24 25 26 27 28 29 30保险粉 Na2S2O4白磷 P赤磷 P双氧水HNO3 H2O2液体 液体硝铵 NH4NO3银粉 Al
范文二:易燃易爆物品检查记录易燃易爆物品防护措施一、易燃、易爆品的储存1.易燃、易爆品存放在专用仓库,并保证安全距离,设专人管理。2.仓库内配备消防器材,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二、易燃、易爆品的运输装卸1.在装卸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2.对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易燃、易爆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3.对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易燃、易爆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措施。三、易燃、易爆品的使用管理1.项目部使用易燃、易爆品的物品的名称、数量及入库日期进行登记,并及时清点;2.易燃、易爆品的使用及灭火方法应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或产品使用说明严格执行。对不同的火灾,要用相应的灭火介质灭火,严防适得其反;3.各种气瓶在使用时,距离明火10m以上,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 不得曝晒、倒置、平使,与乙快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4.加强对火源、电源和生产中贮存、使用易燃、易爆品的场所监控。四、易燃易爆物品应急处理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名单:组
长:王刚副组长:张雁军 尚斌 马娟组
陈志强2、项目部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1)、工地现场发生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分公司和公司应急救援机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报119火警救助。(2)、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3)、负责指挥调动工地现场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险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4)、协助公司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接受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5)、协助公司及有关上级部门分折事故原因和性质,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地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预防措施,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6)、负责安排专人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使各级人员都受到安全教育,在切实做好预防措施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上报有关上级部门,争取尽快批准恢复工地的正常生产。建筑分公司第二项目部2015年5月
范文三:易燃易爆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性质,在运输、装卸、生产、使用、储存、保管过程中,于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物品。目前常见的、用途较广的约有2200余种。目录易燃易爆品的性质我国国家技术监督局曾于1986年、1990年先后发布了“危险货物品名表”(GB6944―86)和“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将危险物品分为九个大类,并规定了危险货物的品名和编号所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系指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 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目前常见的、用途较广的有1000多种。公安部曾于1994年发布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8号令),办法中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的消防监督管理作了具体规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往往危害大、影响大、损失大,扑救困难等。品名和编号第1类:爆炸品;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第第第第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品;
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7类:放射性物品;
8类:腐蚀品;
9类:杂类。分类由于某一化学危险物品往往具有多种危险性,因此在具体分类过程中,掌握“择重入列”的原则,即根据各该化学物品特性中的主要危险性,确定其归于哪一类。如上列九类中的毒害品和腐蚀品,就其分类名称来看,似与防火关系不大,其实不然。首先这两类化学物品大多数是有机化合物,而绝大多数以碳、氢为母体的有机化合物均为可燃、易燃物,这是有机化合物的特性之一。大多数有机毒害品不但有毒性,而且易燃烧,有的闪点还很低(如烯丙基氰、烯丙基硫、乙基吡啶等),但因其毒性较突出故列入毒害品;也有剧毒的有机化合物(如丙烯腈)因其燃烧的危险性更大而列入易燃液体类;有机腐蚀品中同时具有腐蚀性和易燃性的也很多,亦因其腐蚀性比较显著而列入腐蚀品。再看这两类中的无机化合物,有的本身虽不燃,但因同时具有氧化作用(如硝酸、高氯酸、双氧水、漂白粉等),能促进使可燃、易燃物燃烧甚至爆炸;或因遇酸分解放出易燃、剧毒气体(如氰化物等);或因遇水分,酸类产生剧毒亦能自燃的气体(如磷的金属化合物等),都直接或间接与防火有关。此外,有些化学品如剧毒的氰化氢、液氯,易燃的氢、液态烃气,助燃的压缩空气、氧气,不燃低毒的多种致冷剂氟里昂,甚至不燃无毒的二氧化碳、氮等,都必须储存在耐压钢瓶中,一旦钢瓶受热,瓶内压力增大,就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所以不管它原来具有哪些特性,一概列入化学危险物品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类。
造成的灾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往往危害大、影响大、损失大,扑救困难等,造成损失资金、摧毁房屋等伤害。
如:日山东省青岛市黄岛油库油罐因雷击导致爆炸起火,大火前后共燃烧104小时,烧掉原油3.6万吨,烧毁大型油罐5座。这次大火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40万元,在大火扑救中有14位消防官兵牺牲,56人受伤;5名油库职工牺牲,12人受伤。日下午4时左右,陕西省西安市煤气公司管理站贮气罐区一座400立方米球型贮气罐底部阀门爆裂,导致液化石油气大量泄露,液化石油气站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载体堵漏过程中,由于处置不当,下午6时左右突然发生爆炸起火造成11人死亡(其中消防官兵7人),31受伤(其中9人重伤,在抢救过程中又有3人死亡),罐区内2座400立方米球罐爆炸烧毁,4座100立方米卧罐报废,7台液化石油气槽车烧毁。大量的事实和血的教训告诉我们,从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的单位、个人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掌握其特性和必须的防火灭火知识。易燃易爆品特性1.易燃烧爆炸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品名表》中列举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超过半数是易燃气体,易燃气体的主要危险特性就是易燃易爆,处于燃烧浓度范围之内的易燃气体,遇着火源都能着火或爆炸,有的甚至只需极微小能量就可燃爆。易燃气体与易燃液体、固体相比,更容易燃烧,且燃烧速度快,一燃即尽。简单成分组成的气体比复杂成分组成的气体易燃、燃速快、火焰温度高、着火爆炸危险性大。氢气、一氧化碳、甲烷的爆炸极限的范围分别为:4.1%~74.2%、12.5%~74%、5.3%~15%。同时,由于充装容器为压力容器,受热或在火场上受热辐射时还易发生物理性爆炸。2.扩散性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由于气体的分子间距大,相互作用力小,所以非常容易扩散,能自发地充满任何容器。气体的扩散性受比重影响:比空气轻的气体在空气中可以无限制地扩散,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比空气重的气体扩散后,往往聚集在地表、沟渠、隧道、厂房死角等处,长时间不散,遇着火源发生燃烧或爆炸。掌握气体的比重及其扩散性,对指导消防监督检查,评定火灾危险性大小,确定防火间距,选择通风口的位置都有实际意义。3.可缩性和膨胀性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热胀冷缩比液体、固体大得多,其体积随温度 升降而胀缩。因此容器(钢瓶)在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防火、防晒、隔热,在向容器(钢瓶)内充装气体时,要注意极限温度 压力,严格控制充装,防止超装、超温、超压造成事故。4.静电性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从管口或破损处高速喷出时,由于强烈的摩擦作用,会产生静电。带电性也是评定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火灾危险性的参数之一,掌握其带电性有助于在实际消防监督检查中,指导检查设备接地、流速控制等防范措施是否落实。5.腐蚀毒害性主要是一些含氢、硫元素的气体具有腐蚀作用。如氢、氨、硫化氢等都能腐蚀设备,严重时可导致设备裂缝、漏气。对这类气体的容器,要采取一定的防腐措施,要定期检验其耐压强度,以防万一。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除了氧气和压缩空气外,大都具有一定的毒害性。6.窒息性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都有一定的窒息性(氧气和压缩空气除外)。易燃易爆性和毒害性易引起注意,而窒息性往往被忽视,尤其是那些不燃无毒气体,如二氧化碳、氮气、氦、氩等惰性气体,一旦发生泄漏,均能使人窒息死亡。7.氧化性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氧化性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明确列为助燃气体的,如:氧气、压缩空气、一氧化二氮;一种是列为有毒气体,本身不燃,但氧化性很强,与可燃气体混合后能发生燃烧或爆炸的气体,如氯气与乙炔混合即可爆炸,氯气与氢气混合见光可爆炸,氟气遇氢气即爆炸,油脂接触氧气能自燃,铁在氧气、氯气中也能燃烧。因此,在消防监督中不能忽视气体的氧化性,尤其是列为有毒气体的氯气、氟气,除了注意其毒害性外,还应注意其氧化性,在储存、运输和使用中要与其它可燃气体分开。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及安全防范1.危险品库房、实验室、锅炉房、配电房、配气房、车库、食堂等要害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2.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报警装置等设备要定期检查,不得随意拆除和非法占用。3.易燃易爆、剧毒、放射、腐蚀和性质相抵触的各类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严格管理,保持通风良好,并设置明显标志。仓库及易燃易爆粉尘和气体场所使用防爆灯具。4.木刨花、实验剩余物应及时清出,放在指定地点。5.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专人保管,保管员要详细核对产品名称、规格、牌号、质量、数量、查清危险性质。遇有包装不良、质量异变、标号不符合等情况,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理。6.忌水、忌沫、忌晒的化学危险品,不准在露天、低温、高温处存放。容器包装要密闭,完整无损。7.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库房周围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库房内物品应保持一定的间距。8.凡用玻璃容器盛装的化学危险品,必须采用木箱搬运。严防撞击、振动、摩擦、重压和倾斜。9.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查出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如发现不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先停止工作,再报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易燃易爆物品运输防火措施第一节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运输火灾的主要原因一、装卸违反操作规程或包装不合格;二、车辆技术条件不佳;三、调车作业违章溜放;四、行驶违章;五、配装隔离不符合要求;六、灭火方法错误。第二节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运输工具的防火技术条件一、公路运输工具的防火条件公路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具主要是汽车。汽车又有普通货车和专用车之分。专用汽车主要有罐车、槽车、冷藏车、集装箱车和长途零担运输车等几种。拖拉机一般不准运输危险品,但对危险性较小的物品,在道路平坦,路途较短,且运量较小时允许使用。不论使用何种运输工具,都必须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运输的技术条件和要求才可,否则不得承运。1.普通货车普通汽车货车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其机械部分必须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尤其是制动,方向操纵,方向指示部分,必须绝对良好。当装运易燃易爆物品时,不准使用拖挂车,装货的车厢不应有裸露铁钉等易碰击出火花的物体,发动机的排气管上应加戴火星熄灭器,以防止喷火引起火灾。2.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根据用途的不同,可分为运输槽车和分配槽车两类。运输槽车主要是给各储配站运送液化石油气的,车上一般不设卸液泵,但也可以将液化石油气直接供应自设卸液泵的大型用户,以减少倒运工作;分配槽车车上装有卸液泵,罐容较小,适用于直接供应单独贮罐或钢瓶用户。3.汽车油罐车汽车油罐车是散装油品公路运输的专用工具,对小宗油品或不通火车的地区大多是采用这种工具运输。汽车油罐车的构造比较简单,罐体由3毫米厚的钢板制成。量油口装在罐前端,并有导尺筒直通罐底;人孔设在罐中部,罐底有排水阀,排油阀并配有扶梯。近代的油罐车常常备有一套隔热、加热和用惰性气体保护的安全设备。为保证消防安全,汽车油罐车应满足以下技术条件:1.罐体内应装有防波板,以减轻油料在行车时的震荡冲击。防波板应带有孔眼并镀锌,防波板的数量不宜少于两个,把罐体分隔成三个可以相通的隔间,以消除油罐内静电聚积。2.罐体上部应设有安全阀,以防受太阳曝晒时引起罐体的压力增高而导致破裂。3.为防止静电积聚,车上应设有静电接地线的线柱,以便导除静电;4.为保证一旦失火的应急使用,油罐上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并不少于两具。5.所运载的油品闪点特别低时,应加惰性气体保护。第三节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装卸场地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铁路装卸作业线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铁路装卸作业,是在专门建造的铁路岔道(专用线)上进行的。它是由使用单位提出要求,委托铁路部门设计建造和管理的。从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也应对此有所了解,以进一步实施消防监督。(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普通铁路装卸作业线铁路装卸作业线包括厂外线和装卸作业线两部分。1.厂外线根据铁路货运量的大小,厂外线可分为三个等级其重车方向最大货运量(万吨/年)分别为Ⅰ级400以上;Ⅱ级150~400;Ⅲ级150以下。
厂外线的长度取决于接轨点与仓库的距离和地形,一般不宜超过3~5km。2.装卸作业线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铁路装卸作业线应为平直线段,以防止轮轨磨擦发火。当为直线段有困难时,可设在拐弯半径不小于500米的曲线段上,但其纵坡应等于零。铁路装卸线不应穿过工厂区、居住区,并应避开人流、货流较大的交叉路口。当装卸铁路线为尽头线时,在尽头处应伸延出距装卸栈台不小于20米的安全距离,以便在发生事故时撤离机车。装卸线的最小净空高度自轨顶算起不应小于5.5米。栈台应为非燃烧材料建造,栈台两端及中部应每隔60米设安全阶梯,并应设避雷设备。在装卸时,机车离开装卸台的距离不应小于20米。在栈台内停车时应用垫木,不可用车上刹车,以免打火花。(二)液化石油气铁路装卸线液化石油气铁路装卸线,应设计成尽端式直线段,其坡度不大于0.003。在卸车直线段之外,应留有不少于20米的直线端头,其端头应设有车挡。
铁路装卸线的长度应根据接收站的规模,铁路槽车的配置数目和一次装卸车节数等因素确定。当一次进站节数等于或小于4节时,可设单线。当一次进站节数超过4节时则设双线,以便于调车。设双线时两条线路的中心距不应小于6米。铁路装卸中心线距贮罐应有一定的防火间距,并不小于35米。在距贮罐35米以外的铁路线上,应征得有关铁路局同意,设置机车停车位置标记。在铁路装卸线的始端应设绝缘垫,防止铁路上的杂散电流,尤其是电气化铁路上的电流进入装卸线,影响装卸安全。(三)石油铁路装卸作业线为便于实现自流装卸,铁路专用线的装卸作业线应敷设在油库的最低处或最高处,其作业线应为零坡直线段。若受地形限制不得不采用变道时,其曲率半径不得小于600米。作业线应保持严格水平,以防止列车装卸时滑动造成事故。铁路岔道作业线的股数,主要取决于铁路油罐车的一次最大装卸量和地形条件。对于收发频繁,油品种类较多的油库,应设置三股作业线。
为了防火安全,润滑油作业线与轻油作业线之间应有10~15米的防火间距,装卸台的边缘与相邻铁路中心线的间距应为1.75米,站台地坪标高应比轨顶高出1.1米,以便于装卸。这种三股作业线布置方式,避免了轻油与重油、润滑油收发作业互相干扰的火灾隐患,操作方便,有利于防火安全但占地面积、投资都比较大。对于经营油品比较单一的油库及其他中小型油库,常设两股作业线或单股作业线。这时,轻油散装、粘油散装和桶装作业线,应分段布置,相邻的两种作业线之间,并应保持至少20米的安全缓冲段。考虑到粘油装卸数量少,每次作业时间长而轻油的火灾危险性大,为了便于轻油罐车的牵进或引出,应将轻油作业线放在铁路岔道的前部,而将粘油作业线放在岔道的尾部。单股或双股作业线的缺点是轻、粘油装卸线作业互相干扰,调车不便,特别是桶装油棚车或粘油罐车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引出库区,不利于防火安全。尤其是单股作业线,上述缺点特别显著。所以只有容量很小的油库或因地形限制不能设三股或两股作业线时,才采用单股作业线。不论是单股、双股或三股装卸作业线,与其他设施或建筑物都应有一定的防火间距。要求装卸作业线终端车位的末端至车挡的距离不应小于20米,作业线至石油库内机车行走线段及相邻其他铁路中心线的距离应不小于20米,至其他道路(消防车道除外)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装卸作业线的中心线至石油库围墙铁路大门边缘的间距不应小于3.2米,无附抢调车作业时,不应小于2.44米,至装卸油品的仓库大门边缘不应小于2米。
为了防止静电和外部杂散电流导入库内引起火灾,作业线路与外部铁路线应绝缘。可在铁轨连接处的鱼尾板中夹一层石棉垫等绝缘材料,并采取路轨接地措施,每100米接地一次。特别是当铁路装卸油品作业线与行驶电力机车的铁路线接轨时,在进库之前应设置钢轨绝缘接头。对比较小型的石油库,也可选用铁路中小站的铁路线接卸油品,但罐口必须采用石棉被等覆盖安全措施。铁路装卸油品的设备应与甲、乙类油品贮罐保持15米以上的防火间距,与丙类油品贮罐应保持不小于12米的防火间距。若油品贮罐容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防火间距还应相应加大。在铁路装卸作业区,应按鹤管组数配置一定数量的简易、方便且易于取用的应急灭火器材。一般每组鹤管配置石棉被两块,8KG干粉灭火器或10L泡沫灭火器两个;五组以下的鹤管配置100L手推式泡沫灭火器或65KG手推式干粉灭火器两台;五组以上的配置100L手推式泡沫灭火器或65KG干粉灭火器3台,并设置消火栓及配套的泡沫钩枪、吸液管、泡沫液桶和水带等。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铁路装卸货场承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站应设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专运货场、中转仓库、装卸线路和保证安全的装卸设施。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货场要与其他物品货物分开设置,在总体布局上,必须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货场设在城市的郊区。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货场内,对易燃液体应当设置专门的货位和堆栈栈台。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货场还应设置专门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中转仓库。仓库的占地面积及防火墙隔间的面积可比其他仓库的面积增加一倍,但耐火极限不应低于二级。库房四周50米范围内严禁任何明火。货场内一定要有不受铁路列车阻拦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车通道。消防车通道力求短捷、应尽量避免与铁路交叉,如必须交叉时,应设置备用车道,且两车道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一列火车的长度。消防水池、消火栓距最远的库房或堆场的距离不应大于150米。此外,每个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库房或堆场还应设置扑灭初起火灾的灭火器材。
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和使用及销毁一、生产工艺的基本防火防爆措施1.控制和消除可燃物(1)爆炸危险场所加强通风:①正确设置通风口的位置;②合理选择通风方式。(2)防止可燃物料的泄漏和空气渗入,为了保证设备、管线的密封性,通常采取如下措施:①正确选择连接方法,由于焊接连接在强度和密封性能上效果都比较好,所以,要求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金属管道的连接,尽量采用焊接连接。②正确选择密封垫圈,根据工艺温度、压力、介质的性质选用。一般工艺可采用石棉橡胶垫圈;在高温、高压和强腐蚀介质中,宜采用聚四氟乙烯或金属垫圈。③设置检测仪器。④注意维修保养,加强日常的巡视检查。⑤注意检漏、试漏。设备在投产使用前或大修后开车前,应结合水压实验用压缩空气或氮气做密封实验,发现渗漏及时修补。(3)严格清洗或置换。对于加工、输送、储存可燃气体的设备、容器和管路、机泵等,在使用前必须用惰性气体置换设备内的空气。特别是在检修中可能使用和出现明火或其他火源时,设备内的可燃气体必须经过置换并分析合格后才能进行检修。对于盛放过易燃液体的容器,动火焊补之前,还必须用水蒸气或水彻底清洗干净并分析合格。(4)惰性介质保护。工业生产中常用的惰性气体有氮气、助二氧化碳、水蒸气等。(5)控制可燃物料的排放。在化工生产中排放的各种废料内往往含有可燃物,排放时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如限制排放量、综合利用回收、在下水道设置水封井等。(6)改革生产工艺,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代替可燃材料。(7)管理好可燃性和氧化性的物料和产品。2.控制和消除着火源点火能量的来源常见的是热能,还有电能、光能和化学能。按产生能量来源的不同,引火源可分为7类:明火、撞击与摩擦、化学反应、电火花和静电火花、高温物体、日光照射与聚焦、绝热压缩。对工业生产中能够引起火灾的各种着火源,应根据其产生的机理和作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措施。3. 控制工艺参数石油、化工工业生产过程中,工艺参数主要是指温度、压力、流量及物料配比等。按工艺要求,严格控制工艺参数在安全限度之内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本保证,实现这些参数的自动调节和控制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4.预防措施(1)设置信号报警。在生产过程中,当出现失常情况时,为了能够警告操作人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险隐患,以防蔓延扩大,可安装能够发出声、光或颜色等信号的报警装置,如可燃气体浓度报警仪等。(2)安装保险装置。信号装置只能提醒人们火灾事故正在形成或发生,但不能自动排除故障。因此,应当设置在形成火灾危险状态时能自动消除火险的保险装置,如管道中安装的紧急切断阀、安全阀、爆破片、保险丝等。(3)采取安全连锁。安全连锁就是利用机械和电气控制依次接通各个仪器及设备,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4)设置阻火设备。阻火设备是一种防止外部火焰窜人有着火爆炸危险的设备、管道、容器,或阻止火焰在设备和管道间扩散的一种安全装置。可以防止火势蔓延扩大,及时有效地灭火,包括安全液封、阻火器、防火墙等。(5)设置防爆泄压设施。在有爆炸危险的压力设备和化学反应设备上安设防爆泄压设施,可有效防止建筑、设备容器的爆炸,减少爆炸造成的损失,包括安全阀、爆破片、放空管等。(6)布置分区隔离。在总体设计时,按照有关规范的规定,根据工业企业的特点及其相邻工厂或设施的特点,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合理布局。石化企业应布置在邻近城市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7)设置灭火设施。(8)生产调度中心设置消防通信设施。二、安全管理由于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在生产使用中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对产品应当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并且注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对独立包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当贴附危险品标签。1.生产、使用化学物品必须具备的条件(1)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建筑和场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布局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的要求。(2)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必须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安装防雷保护设施。(3)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防爆标准。(4)生产设备与装置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安全设施,并定期保养。(5)易产生静电的生产设备与装置,必须按规定设置静电导除设施,并定期检查。(6)从事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进行消防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2.办理程序危险化学晶生产、储存企业,应当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查予以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著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晶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颁发批准书。①申报单位或个人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领取并填写《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连同申报材料送交消防机构审核。②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收到《申报表》后,按建筑工程消防审核程序办理建审手续。③工程竣工后,生产企业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请工程验收。④对符合消防技术规范和消防管理规定的,应及时签发《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应将材料退回,限期进行整改。三、销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因质量不合格,或因失效而变态废弃时,要及时销毁处理。销毁处理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凡一次销毁100公斤(公升)以上的,应报请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和环保部门的同意,确良在指定的地点采用指定的方法销毁;凡一次销毁100公斤(公升)以下的,应在本单位安全、环保部门的监护下,采取安全可靠的方法销毁,禁止随便弃置堆放和排入地面、地下及任何水系。
范文四:易燃易爆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压力容器爆炸应急救援预案一、目的为了在易燃易爆物品、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发生时减少事故损失,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的影响后果,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鑫山煤矿作业范围内易燃易爆物品、压力容器爆炸时的响应。l、该预案中易燃易爆物品、压力容器包括:
1)易燃易爆物品:炸药雷管;2)压力容器:锅炉、压风机风包、乙炔瓶、氧气瓶;
2、该预案适用地点:
1)锅炉房;
2)炸药库:
3)压风机房;4)乙炔瓶氧气瓶的存放及使用地点。
三、组织机构1.应急机构
长:陈治明付组长:王宏轩
上官福祥 成
员:李建伟
王金波 郭敏志王金波兼办公室主任。
2.领导小组的职责1)组
长:一旦事故发生,是处理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决定启动预案,负责组织分工,制定作战计划,对应急预案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及时进行裁决和紧急处理,同时指定专人向上级部门和相关领导汇报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2)副组长:是组长处理问题的助手,协助组长组织分工,制定作战计划,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按照组长的命令,及时进行裁决和紧急处理。3)各有关副矿长:根据组织分工和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须的员工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需的设备、材料。4)各有关副总:协助有关副矿长执行好作战计划中的各项命令。
5)各有关科、队领导:按照矿长的分工和作战计划,准确执行好各项命令,积极组织本单位员工搞好自救、互救工作。6)矿值班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给矿山救护队、消防队、矿总工程师、公司总调度室以及矿其它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下达组长的命令;通知值班电话员召集有关人员到生产科待命;随时调度抢险救灾工作。7)现场工作人员(知情人员):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情况汇报给有关单位和矿生产科,在事态稳定时积极投入到抢险救护工作中。四、启动程序:1、本《预案》应急指挥部接到基层单位发生易燃易爆物品爆炸事故的汇报后,立即向救援小组长(组长出差在外时,由副组长全权负责)、公司调度室汇报,并通知矿山救护队、消防队。2、组长根据了解到的灾情、基层单位预案的运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3、《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救援人员通知程序表尽快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应急指挥部开始工作。4、根据灾情组织分工,成立现场抢救、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物资并严格执行实施供应、善后处理、后勤服务和事故调查等工作小组。5、研究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到抢险救灾工作中。6、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和利用本单位、本辖区内的救护队伍、医疗机构、物资、设备和场地。当本单位的抢险救灾资源不能满足需要时,指挥部负责向上级应急救援机构报告,请求支持,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7、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3日内写出抢险救灾总结报告。
五、汇报程序:(附联络电话号码)六、通知程序:(附联络电话号码)七、汇报的主要内容:1、发生事故、灾害的单位、时间、地点; 2、事故类型; 3、影响范围; 4、人员遇险情况; 5、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6、己采取的应急抢救措施和进展情况;
7、需请求报告的其它事宜等。八、救援方案:(附救援物资、设备、材料清单)1、易燃易爆物品、压力容器发生爆炸后现场负责人立即报告给本单位领导和矿生产科,本单位领导和现场负责人作好险情稳定并立即组织自救、互救,在险情不能判定趋于稳定立即撤离灾区,等候救援命令。2、生产科掌握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类型、影响范围、人员遇险情况等,然后通知供应科、医院、保卫科等相关单位组织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带齐必备物品。3、矿保卫科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警员,义务消防员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戒严、按逃生路线对人员进行疏散工作和必要的抢险救灾工作。4、医院接到通知后,根据了解到灾情,立即组织好精干的医护人员和必备的医疗器械赶往现场救护。5、供应科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备好必要的消防、救护材料、工具:并立即送往灾区。6、综合办接到通知后,迅速组织车辆,保障人员、物资的接送运输。7、机电科接到命令后,负责改变停送电工作,并及时安装救援所需的机电设备。8、安检科接到通知后,迅速组织人员到达灾害现场,了解灾情,对救灾所采取措施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并及时向组长汇报救灾进展情况。9、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待命或组织人员投入到自救、互救中。10、如果是炸药库发生爆炸,生产科立即通知矿值班人员、保卫科、救护大队。1 1、根据灾情制定对灾区人员财产的救护措施,开始救护。
12、救护时要保证重要的记录和设备。九、处理事故必备的技术资料 1、鑫山矿矿区平面图 2、矿井供电系统图十、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和演练。1、各单位必须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本应急救援预案和相关的应急救援知识,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2、为了保证预案的科学性、符合性及可操作性,本应急救援预案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及进行演习和评审,以便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补充完善。3、本预案每年必须演习一次。各种救援物资储备明细表灾害发生后立即召集的人员名单
范文五:易燃易爆物品和易燃易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和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易燃易爆物品的装运、贮存、领用的安全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装运、贮存领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2引用标准《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3术语3.1燃烧材料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能立即起火燃烧,且火源移走后仍继续燃烧的材料。3.2易燃液体闪点小于或等于45℃的液体。3.3可燃液体闪点大于45℃的液体。3.4闪点液体挥发出的蒸气与空气形成混合物,遇火源能够闪燃的最低温度。3.5爆炸下限可燃蒸气、气体或粉尘(如煤粉)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即能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4易燃易爆品危险性分类(1) 闪点≤28℃的液体为甲类, 28℃<闪点≤60℃的液体和易燃危险固体为乙类,闪点≥60℃的可燃液体和可燃固体为丙类。4.1本公司常用的易燃易爆品如下:4.2对于各类物品,应根据其易燃易爆危险性的特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4.3化学品、工业气瓶等物品是本公司生产所用物品安全管理的重点,对于其运输、装卸过程及储存现场应按《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管理。5装卸运输要求5.1装运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事先进行严密检查,发现容器和包装物损坏、不牢固或渗漏时,必须进行重装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后,方可装运。5.2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和其它可燃物品混合装运。5.3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混合装运。5.4受阳光照射后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装运时应采取防止阳光照射的措施。5.5遇水燃烧的物品,装运时应采取防水的措施。5.6装运过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载工具,应彻底清除遗留物。5.7进入易燃易爆物品库区的汽车,应按库区要求安装汽车排气管火星熄火器。5.8载运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不得同时载客。5.9装卸易燃易爆物品时,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翻滚、拖拉、重压、倾倒。5.10严禁随身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将易燃易爆物品放在行李、包裹中托运。5.11到外地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事先向公安、消防部门办理运输许可证。6贮存要求6.1易燃易爆物品应该分类贮存在专门地点,不得与其它物资混合贮存。6.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和场地,应保持阴凉、通风、干燥、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爆要求,不准架设临时性电路,工作结束或下班,应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6.3对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存放。6.4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或容易积水的地点。6.5受阳光照射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者高温的地方,必要时,应采取降温及隔热措施。6.6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由保管人定期进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防止自燃爆炸。6.7易燃易爆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完好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6.8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场地,必须有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如巡回检查制度、物品保管领用制度、防火规定等,做到各种原始记录完整。6.9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应配备品种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材,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6.10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语和“严禁烟火”的标志。6.11不准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场地附近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特殊情况,须经保卫部同意,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6.12氢气瓶、乙炔气瓶严禁与氧气瓶混合存放,不得靠近热源,与明火作业地点的距离不小于10米。7领用要求7.1申请领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写明物品的名称、牌号、规格、数量及技术要求,办理领用手续,妥善管理。7.2各单位应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现场存放总量,试验、研究用料每种数量不得超过10Kg;生产用料每种数量不得超过200kg,现场存放应符合本制度第6条有关要求。8火灾扑救8.1易燃易爆物品的装运、保管、领用人员应了解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掌握相应的扑救常识,学会使用灭火器材。8.2对于易燃易爆物品引起的火灾,应根据物品的火灾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扑救方法和灭火器材进行扑救。8.2.1金属钾、钠、钙、镁、钛、铝粉及电石等各种忌水的物质不能用水灭火。8.2.2比水轻、不溶于水的易燃和可燃液体,须采用泡沫灭火,若不够时可用喷雾水和二氧化碳及干粉灭火。8.2.3比水重、不溶于水的易燃和可燃液体可以用水灭火,亦可用泡沫、二氧化碳及干粉灭火。8.2.4溶于水的易燃和可燃液体可以用泡沫、二氧化碳及干粉灭火。8.2.5对粉尘状固体着火,不能用密集水流灭火,应该用二氧化碳、氮气或雾水灭火,铝粉用细砂灭火。8.2.6对于其它固体物质着火,可以用水,亦可用其它灭火剂灭火。8.2.7扑救气体火灾时,首先要切断、堵塞气体来源,并用密集水流或二氧化碳、氮气灭火。灭火时人要站在上风处。9废物处理9.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易燃易爆产物及报废物品应妥善处理,不得随便倾倒、抛弃。9.2需要公司集中处理的易燃易爆废物由保卫部会同产生废物的单位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10奖惩10.l各单位应每月进行捡查。保管人应经常进行检查。经营部不定期进行检查。10.2对于违犯本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视情节和损失程度进行处罚。11动火规定11.1易燃、易爆工房严禁烟火,不准使用电炉和其它明火热源。生产用电炉应有准用证。11.2易燃、易爆工房进行生产期间,工房内严禁进行施焊或动用明火。11.3易燃、易爆工房因工作需要进行明火作业时,首先由生产单位的安全员自查,确认符合动火条件时,向公司保卫部提出申请,经保卫部有关人员现场检查后办理动火手续。11.4焊工和其他动火人员在作业前要熟悉现场环境,如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不能作业。11.5焊工和其他作业人员在未接到动火证前不准作业,现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权拒绝作业。
范文六:实验室易燃易爆目录实验室常用易燃、易爆化学试剂目录:1.苯类:苯、联苯、异丙苯、乙基苯、丁基苯、135三甲苯、碘代苯、氯苯、对二氯苯、邻二氯本、间二氯苯、对硝基氯代苯、2,4二硝基氯代苯、对硝基溴代苯、六氢代苯、邻溴氯苯、第二丁基苯、第三丁基苯、偶氮苯、聚氯羟苯、硝基苯、间二硝基苯、甲苯、二甲苯、对二甲苯、1,2,4,5四甲基苯、三氯甲苯、3,4二氯甲苯、间溴甲苯、间硝基甲苯、2,4二硝基甲苯,2,4一二硝基氟苯,二乙烯苯,过氧化羟异丙苯。2.胺类:氨水、甲胺(水溶液)、二甲胺溶液、乙二胺、三甲胺、二乙胺、三乙胺、正丙胺、异丙胺、1,2-丙二胺、正丁胺、二正丁胺、三正丁胺、特丁胺、仲丁胺、二仲丁胺、异戊胺、环戊胺、环己胺、二 环己胺、正庚胺、二正辛胺、三正辛胺、正葵胺、乙烯亚胺、硫化胺、苯胺、二苯胺、邻甲苯胺、对甲苯胺、4-甲苯磺酰胺、间甲苯胺、间苯二胺、邻联甲苯胺、邻甲苯联胺、苄胺(苯甲胺)、N-苄基苯胺、邻氯苯胺、间氯苯胺、间溴苯胺、对硝基苯胺、间硝基苯胺、2,4二硝基苯胺、邻硝基对甲苯胺、N-甲基苯胺、N-N-二已基苯胺、邻乙氧苯胺、3-3二甲氧基联苯胺、甲酰胺、N-N二甲基乙酰胺、乙酰乙酰苯胺、氰乙酰苯胺、N-N二乙基乙二胺、羟(基)乙基乙二胺、四甲基乙二胺NNNN、NNNN四甲基乙烯二胺、四丁基氢氧化胺、乙醇胺、二乙醇胺、三乙醇胺、六甲基磷酰三胺、1,6已二胺。3.醇类:甲醇、无水甲醇、苯甲醇、乙醇、无水乙醇、β-苯乙醇、β- 巯基乙醇、α-二甲胺基乙醇、二乙氨基乙醇、2-氨基-1丁醇、α-甲基3丁烯-乙醇、α-丁烯-乙醇、2-氯乙醇、α-溴乙醇、2,溴乙醇、硫代乙醇、乙二醇、一缩二乙二醇、二缩三乙二醇、正丙醇、异丙醇、3-氯丙醇1,3二氯2,丙醇,(1,2)丙二醇丙烯醇、丙炔醇、1,4-丁二醇、正丁醇、异丁醇、仲丁醇、叔丁醇、正戊醇、异戊醇、环戊醇、叔戊醇、正己醇、环己醇、4-甲基环己醇、1,6己二醇、正庚醇、正辛醇、正辛醇-2、异辛醇、糠醇、甲硫醇、乙二硫醇、正丁硫醇、1,3丙二硫醇。4. 烯、腈类:偏氯乙烯、四氯乙烯、氯丙烯、溴丙烯、苯乙烯、α- 、氯化苄、青化苄、对硝基氯化苄、溴化苄、四氢萘、乙腈、氯化乙腈、苯甲腈、β溴丙腈、丙二腈、偶氮二异丁腈、丁二腈、丙烯腈、四氯乙炔、呋喃、四氢呋喃、呋喃酰胺F、四氢化哌喃、3,4二氢吡喃、α-甲基砒啶、砒啶、3,5二甲基砒啶、4-甲基砒啶、4二甲氨基砒啶、1,2,3,4-四氢砒啶、六氯砒啶、α甲基哌啶、过氧化氢叔丁基、喹啉。5.醚类:乙醚、无水乙醚、三氟化硼乙醚溶液、β-β’二氯二乙醚、乙二醇乙醚、苯甲醚、对溴苯甲醚、对氨基苯甲醚、间硝基苯甲醚、乙二醇独甲醚、乙二醇二甲醚、六甲基二硅醚、三缩三乙二醇二甲醚、叔丁基甲醚、二苯醚(苯醚)、二甲流醚、正丙醚、异丙醚、石油醚。6.酮类:丙酮、工业丙酮、乙酰丙酮、氯丙酮、丙酮基丙酮、三氟乙酰丙酮、甲基异丁基甲酮、甲基异丙基甲酮、V溴苯乙酮、N-溴代苯乙酮、氯苯乙酮、丁酮、3-甲基酮-2、2-戊酮、4-甲戊酮-2、环乙酮、3-丁烯γ--酮7.脂类:苯甲酸甲酯、乙酸甲酸甲酯酯、氯乙酸甲酯、三氯乙酸甲酯、溴乙酸甲酯、三氟乙酸甲酯、正戊酸甲酯、巴豆酸甲酯、丙烯酸甲酯、乙烯乙酸甲酯、水杨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硫酸二甲酯、草酸二甲酯、草酸乙甲酯、乙酸乙酯、氯乙酸乙酯、溴乙酸乙酯、氰乙酸乙酯、乙酰乙酸乙酯、甲酸乙酯、氯甲酸乙酯、苯甲酸乙酯、α-氯丙酸乙酯、碳酸二乙酯、溴丙二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乙二酸二乙酯、原甲酸三乙酯、2氨基苯甲酸甲酯、对氨基苯甲酸乙酯、乙酸丁酯、氯甲酸异丁酯、磷酸二丁酯、磷酸三丁酯、 二酸二丁酯、乙酸正戊酯、乙酸异戊酯、乙酸正丁酯、二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千酯、氟磷酸二异丙酯、磷酸二异辛酯、乙酸异丙酯、磷酸三甲苯酯、异硫氢酸本酯、乙酸乙烯酯、甲酸苄酯、肼基甲酸叔丁酯、东莨菪内酯、甲苯2,4二异氰酸酯、1.4丁内酯。8.醛类:甲醛、苯甲醛、呋喃甲醛(糠醛)、苯乙醛、间氯苯甲金属醛、乙醛、水合(氯醛)三氯乙醛、正戊醛、异戊醛、正已醛、千醛、柠檬醛、水杨醛、9.烷类:氯仿(三氯甲烷)、二氯甲烷、溴甲烷、二溴甲烷、碘甲烷、硝基甲烷、三氯硝基甲烷、二甲氧基甲烷、1,2二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溴乙烷、1,2二溴乙烷、碘乙烷、环氧乙烷、1,2二甲氧基乙烷、硝基乙烷、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1,2二氯丙、1-溴-3氯丙烷、2-硝基丙烷、1-氯丁烷、溴代正丁烷、溴代叔丁烷、氯代仲丁烷、溴代(第二)仲丁烷、1,4二溴丁烷、正戊烷、异戊烷、溴代环戊烷、1,5二溴戊烷、正己烷、环己烷、苯基环已烷、三甲氯硅烷、氯代环已烷、溴代环已烷、正庚烷、正辛烷、异辛烷、碘正辛烷、正烷、1-氯烷、1,10-二氨基烷、十六烷、正二十烷、二甲基氯硅烷、三甲基氯硅烷、六甲基二硅烷、四氧吡咯、丁烯-1、N-甲基吗啡啉、环已烯、β-砒哥啉、四-甲基砒啶、四氯化碳、四氯化钛溶液、四氯化硅。10.固体类:金属钠、镁屑、铅粉、硝酸钾、肖酸钾、硝酸钠、硝酸铁、硝酸铅、硝酸钙、硝酸锶、硝酸铋、硝酸镍、硝酸镉、硝酸镁、硝酸铵、硝酸铈铵、亚碲酸钾、亚硝酸钾、亚硝酸钠、高氯酸钾、高碘酸钾、氯酸钾、高(过)锰碘酸钾、过硫酸钾、过硫酸钠、过硫酸铵、过碘酸钠、过硼酸钠、乙酸钡、过氧化铅、过氧化钡、氟化钾、氟化氢钾、氟化钠、氟化铵、氟硼酸钠、重铬酸钠、重铬酸钾、重铬酸铜、重铬酸铵碘酸钠、氨基钠、碘酸钾、硫酸钴、铬酸钾、过碘酸、碘酸、过氯酸、高氯酸、乙酸铀(乙酸双氧铀)、红色氧铀、硫氰酸铅、四乙酸铅、硫氰酸钾、硫化汞钾(氏试剂)、苦味酸、铬酸(三氧化铬)三氧化二铬、过氧化氢、过氧化二丙苯、氯化锆铣、(氧氯化锆)、沉降硫、升华硫磺、保险粉(连二亚硫酸钠)、低亚硫酸钠、赤(红)磷、黄磷、五氧化二磷、五硫化二磷、五氯化磷、三氯化磷、一氯化碘、三氯化碘、三氯化钛、无水氯化高锡、五氯苯酚钠、五氯酚钠、氯化亚砜(亚硫酰氯)、二氧硫酰、硼氢化钾、硼青化钾、硼氢化钠、叠氧钠、多聚(固体)甲醛、氢化锂、氢化钠、氢化钙、加拿大树胶、中性树胶、固体水棉胶、重水、重氢硫酸、重氢邻二氯苯、重氢甲醇 、重氢乙醇、重氢二氯甲烷、乙酰丙铜铬、9,10-甲基1,2苯葸
范文七: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为加强工作现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保证人员生命安全及工程财产设施不受损失,特制订本规定。一、爆炸物品必须放在专用仓库中,爆炸物品仓库禁止设在城镇和居民聚居的地方,并应当和周围建筑交通要道输电线路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二、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仓库管理员必须由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并熟悉爆炸物品知识的人担任。三、贮存物要符合消防要求,要有专用仓库或专用储存设施,进行存储。四、储存物品要分类贮存,化学性能相互抵触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品及使用不同灭火剂的物品不准同库贮存。五、爆炸物品仓库禁止使用油灯、蜡烛及其他明火照明,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和铁器带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玩耍、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六、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管理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物品登记制度。七、进入库房物品要检查验收登记,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或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八、使用爆炸物品的工地、临时存放爆炸物品时不得超过规定限量,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严禁随意放置在工棚和施工现场。九、要加强贮存过程的管理,保管人员应对所保管物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消除隐患。十、各单位使用氧气瓶、乙炔罐等易燃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使用时两罐相距不得少于10米。十一、气瓶的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并要设置两道防震胶圈。十二、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按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办理;做到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撞击、倾倒和重压,以免容器破损泄漏而发生危险;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物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十三、仓库区、贮罐区严禁一切烟火并配足灭火器。 十四、控制领用数量,对领用物品数量、领用人、领用时间进行登记,使用剩余物品要及时收回保管。
范文八: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项目首开工段(DK78+498~DK81+388)桥梁下部工程(宝安大道2#特大桥)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项目首开工段桥梁下部工程项目经理部二○○九年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第一章
则1、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保障施工、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订本制度。2、本制度所指化学危险品指爆炸品、氧化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自燃物、遇水燃烧物、易燃液体、毒害品和腐蚀品等。3、保管、运输、使用及销毁化学危险物品,必须交由经过专门训练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执行。第二章
危险物品的储存保管1、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乱放。各单位应本着既要保证安全又符合节约;既统一,又可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永久或临时的化学危险品仓库。2、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仓库区必须与生产区、生活区有适当的间隔。(2)库房一般应采用一层建筑,每间库房应设有足够的独立安全出口,储存氧化剂、易燃液体、固体和剧毒物品的库房,应该采用容易冲洗的不燃烧地面。(3)化学危险品库房应当符合安全、防火规定,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设备,并根据物品的性质和不同的储存方法设置相应的防爆、防火、灭火等安全设施。(4)储存易爆物品的库房必须采用封闭、防爆或其他相应的安全电气照明设备。如采用一般灯具时,应安装在玻璃窗的外面。电灯开关应该安装在库房外面。无电源的仓库应有蓄电池灯照明。3、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1)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及通风口。(2)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专门的仓库中,起爆点火器材,不得与炸药在同一库房中存放。(3)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如果施工工地的短期存放条件确有困难必须同库房存放时,则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隔离存放。(4)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5)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怕冻、怕晒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露雨、低洼容易积水、低温和高温处存放;对可以露天存放的化学危险物品,根据不同性质,应具备确保安全的有效措施。4、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应该建立下列安全措施:(1)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加强警卫,严格出入库制度,禁止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内。(2)仓库区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用火时,应经单位领导或保卫部门批准,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3)不准在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休息、试验、分装、打包和进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4)容器包装要密闭,如果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改装必须在安全地点进行,对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5)加强货物入库验收和平时的检查制度,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品,应该定期进行测温化验,防止自燃爆炸。(6)盛装化学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和运输工具,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彻底清洗,以防引起燃烧爆炸和中毒,对遗留地上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处理。(7)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应健全安全保卫机构,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灭火设施及通讯、报警装置,消防队应经常进行训练和业务学习。第二章
危险物品的运输装卸1、搬运装卸化学危险物品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搬运化学危险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磨擦、重压和倾倒。(2)化学危险物品与其它货物以及性质相互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其他危险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违反配装和同车或者同船混合装运,怕热、怕潮的化学危险物品应采取隔热或防潮措施。(3)施工工地人力搬运化学危险物品不能超过人体重量的二分之一,人力车运输不得超过重量的二分之一,以防跌倒、翻车、碰撞而发生事故。(4)装卸搬运毒害腐蚀和放射性化学物品时,应备有相应防护用具和工作服。工作完毕,操作人员及使用工具必须清洗消毒。(5)装卸化学危险物品,要有专门人员负责组织和指导安全操作,装卸地点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装卸现场。(6)装卸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尽量在白天进行,如果必须在夜间装卸时,要有充分的安全照明设备。2、运输化学危险物品必须使用合乎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禁止使用火车的蔽车和脚踏车载运爆炸物品。3、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前后应当保持一定的距离,通过市区时,应当遵守所在地公安机关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中途不得随意停车。4、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得使用明火修理运输工具或用明火。在中途停留时,必须有人看守,并不准停留在机关、工厂、仓库附近、人口稠密的地区和桥梁、涵洞、水利工程等重要建筑设施旁。5、运输化学危险物品应视情况需要,派专人押运或指定可靠人员负责运输。不得客、货混装,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6、载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运输工具,要有明显标志。第三章
危险物品的使用和销毁1、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2、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建立和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3、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由工作认真负责和具有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新参加的人员,必须事先经过训练。4、初次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应会同公安、技术部门共同把关,严格按照配方使用,并做好记录。5、化学危险物品因保管过期,变质失效,应报告上级批准并征得所在地公安和环境保护等部门同意后,在指定地点予以销毁。6、化学危险物品销毁工作必须由一名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亲自指挥,雨天和夜间尽量不进行销毁工作。第四章
则1、对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有关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范文九: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条例1、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保障施工、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订本制度。2、本制度所指化学危险品指爆炸品、氧化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自燃物、遇水燃烧物、易燃液体、毒害品和腐蚀品等。3、保管、运输、使用及销毁化学危险物品,必须交由经过专门训练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执行。第二章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保管1、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乱放。各单位应本着既要保证安全又符合节约;既统一,又可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永久或临时的化学危险品仓库。2、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仓库区必须与生产区、生活区有适当的间隔。(2)库房一般应采用一层建筑,每间库房应设有足够的独立安全出口,储存氧化剂、易燃液体、固体和剧毒物品的库房,应该采用容易冲洗的不燃烧地面。(3)化学危险品库房应当符合安全、防火规定,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设备,并根据物品的性质和不同的储存方法设置相应的防爆、防火、灭火等安全设施。(4)储存易爆物品的库房必须采用封闭、防爆或其他相应的安全电气照明设备。如采用一般玻璃时,应安装在玻璃窗的外面。电灯开关应该安装在库房外面。无电源的仓库应有蓄电池灯照明。3、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1)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及通风口。(2)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专门的仓库中,起爆点火器材,不得与炸药在同一库房中存放。(3)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如果施工工地的短期存放条件确有困难必须同库房存放时,则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隔离存放。(4)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5)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怕冻、怕晒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露雨、低洼容易积水、低温和高温处存放;对可以露天存放的化学危险物品,根据不同性质,应具备确保安全的有效措施。4、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应该建立下列安全措施:(1)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加强警卫,严格出入库制度,禁止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内。(2)仓库区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用火时,应经单位领导或保卫部门批准,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3)不准在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休息、试验、分装、打包和进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4)容器包装要密闭,如果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改装必须在安全地点进行,对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5)加强货物入库验收和平时的检查制度,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品,应该定期进行测温化验,防止自燃爆炸。
范文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以下制度。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消防责任制度:1.1组织制定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查制度、安全防火检查制度和防火操作制度。1.2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明确职责,逐级落实防火任务。1.3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员),管理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职工扑灭火灾,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1.4组织消防器材设备的配置、维修和管理。1.5组织向职工进行防火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警惕性。1.6对各种专业人员和新进场工作的职工,进行专业防火安全知识教育。1.7配备专人负责经常检查、监督危险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2、易燃、易爆物品应远离火种和火源,储存、运输和作业场所必须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设备,并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3、根据易燃、易爆物品的特性,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认真落实。4、电气焊作业场所10米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5、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扩散区进行明火作业,必须经检测,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将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进行作业。6、气瓶的安全附件必须齐全有效,乙炔瓶必须设置防止回火装置且不得平放或倒放。7、安全附件和胶管的接头,使用含铜量不高于70%的制件。8、氧气瓶、仪表和工具严禁沾染油脂。9、气瓶不得在阳光下曝晒。10、气瓶安全装置冻结时,不得使用明火烘烤。11、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等附件及防倾倒措施。12、工作完毕,应将气瓶阀门关闭,并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才能离开。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x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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