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律师事务所办案流程图来解决贷款合同纠纷走什么流程

成都合同纠纷律师事务所哪家好-商务服务
成都合同纠纷律师事务所哪家好
发布时间: 13:52
四川成都合同纠纷律师事务所浅谈处理告贷合同纠纷中的几个留意事项,期望能够协助我们。
&&一、准确地列明告贷合同的当事人 &&1、告贷一起有保证人的保证人是一起被告; &&2、做法人以他人名义 告贷的,告贷人知道做法人一起也知道告贷人的,应以做法人和告贷人为一起被告; &&3、“私贷共用”情况下当事人的断定。实践中有些地方出现“私贷共用”的情况, &所谓“私借共用”是有的“公”即公司,由于现已有逾期告贷未还等原因而不能告贷,所以便由自己或私营公司以自己名义代为告贷,所借金钱由公司运用。这即是所谓“私贷共用”。私贷共用以合同法的规则,应当归于托付联系。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为原告没有贰言。怎么列被告,应思考以下情况: &&(1)出借人不知道告贷人是公司,告贷后告贷人也未发表公司用款情况,公司也未主动介入还款事宜的,应以告贷人为被告; &&(2)告贷后告贷人发表了实践用款人,出借人挑选告贷人为相对人建议权力,仍然应列告贷人为被告; &&(3)在上述情况下,假如出借人挑选用款人为被告,能够用款公司为被告。如出借人坚持以告贷和用款人为一起被告,法院也应允许,由于出借人有方式上的诉权。 &&4、告贷单位或许担保单位发生了改变,如兼并、分立、改制、破产等,原告申述谁,包含与该公司有联系的单位如上级主管部门或母公司,即列为被告。 &&最高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在关于当时民事审判的有关疑问《关于公司歇业、被撤并或撤消营业执照后的诉讼主体的承认疑问》中以为:第一,诉讼主体的承认。公司在歇业、被撤并或撤消营业执照后,是不是能够作为诉讼主体参与诉讼,应当依据不一样景象,区别对待,以承认诉讼主体。应当留意的是,不管在公司歇业、被撤消或被撤消营业执照景象中假如存在多个清算主体的,均应变成一起清算主体。第二,清算主体的断定。由于将公司因歇业、被撤消营业执照景象中的清算主体断定为诉讼主体,因而关于不一样性质的公司怎么断定其清算主体就变成诉讼程序的关键。依据中国《公司法》第191条和192条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则,我们以为,国有公司的清算主体是其上级主管部门;集体公司的清算主体是其开办单位;联营公司的清算主体是其联营各方;有限职责公司的清算主体是其整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主体是其控股股东。 &&因而,如法院立案时开始检查以为不该列为被告的,能够提出参阅定见,如原告坚持列为被告应尊敬原告定见,是不是应承当职责,应在审理中处理。
&&&二、仔细检查告贷合同的效能 &&告贷合同的效能直接联系到假贷联系是不是遭到人民法院的维护。因而在审理告贷合同纠纷时,应当仔细检查告贷合同的效能。 &&1、进行非法活动的告贷合同无效。《经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三)规则“以合法方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最高院日作出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货案件的若干定见》(以下简称《假贷定见》第11条规则“出借人明知告贷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告贷的,其假贷联系不予维护。” &&比方有的公司见炒股或许生意烟草挣钱,便打通金融机构某些承办人编造假的告贷理由如扩大再生产、采购原材料等签定告贷合同贷出金钱,这种违背政策和法律的告贷合同无效。 &&2、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告贷合同。《告贷通则》第61条规则:公司之间不得违背国家规则,办理假贷或变相假贷融资事务。公司假贷合同违背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法院除判决返还本金外,对出借方现已获得或约好获得的利息应当收缴,对告贷方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3、明为联营、实为假贷的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问的回答》,公司法人、工作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与一起运营,也不承当联营的风险职责,不管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许按期收取固定利息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假贷,违背了有关金融法规,除本金能够返还外,对出资方现已获得或许约好获得的利息予以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4、公司与乡村协作基金会之间的告贷合同。依据乡村协作基金会挂号管理办法规则,乡村协作基金会主要是为入股会员,为农业、农人效劳,不以获利为目的,进行依法挂号,其基金投放仅限于本社区。基金会若向全民公司、城市集体公司、行政管理机构、非生产性单位投入基金或基金会放款超越本社区,只要有上述景象之一,基金会签定的告贷合同均无效,不受法律维护。借款合同纠纷 律师费用怎么收取?
我想银行商业贷款,分20年还。欠款3期,被传票。撤诉需要和解,诉讼费2600,费.是否合理?
费是按照什么标准收取的呢?
寻求答案!这个金额是按省律师收费指导价的最高价计算出来的。 律师费用要看案件的标的额的大小,一般在和律师所在的事务所签定后,交付律师费。这个费用不高,本地一般按10%-20%收取。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发改价格[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行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 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实行听证。
第八条 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s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数额。确需变更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
第十九条 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第二十条 律师事务所需要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经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确需变更费用概算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一条 结算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有关费用时,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代其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部分,委托人可不予支付。
第二十二条 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除前款所列三项费用外,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接受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异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执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收费规定。
第二十五条 律师事务所异地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执行律师事务所所在地或者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具体办法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二十六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收费的监督检查。
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一) 不按规定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
(二) 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的;
(三) 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或幅度收费的;
(四) 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五) 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收费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六) 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第二十七条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依照《律师法》以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实施行政处罚:
(一)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或者收费合同规定的;
(二)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规定的;
(三)不向委托人提供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用概算,不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不向委托人提交代交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的有效凭证的;
(四)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保管、使用律师服务专用文书、财务票据、业务档案规定的;
(五)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函件、电话、来访等形式,向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协会举报、投诉。
第二十九条 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超越定价权限,擅自制定、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由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对责任人予以处分。
第三十条 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调解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律师服务收费争议调解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s,依据本办法制定律师服务收费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司法部备案。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司法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日起执行。《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暂由各地制定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计价费〔号)同时废止。 诉讼费由撤诉的人承担,不过你跟他和解肯定是你出咯!还有不懂的请加入 两个文件你要查:
1:你当时签订的贷款合同,有没有关于这方面的约定。
2:你本省出台的律师收费指导价的文件。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下一篇:没有了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版权所有 邮箱:
建议使用: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沪ICP备号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我事务所受贷款公司委托处理关于你分期贷款经济纠纷一案。根据《个人消费贷款及相关服务合同条款与条件》的第三条约定起诉会坐牢吗?
我受贷款公司委托处理关于你分期贷款经济纠纷一案。根据《个人消费贷款及相关服务合同条款与条件》的第三条约定,及《》第206条、《》第31条、《民法》第108条,《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10条规定,你的行为涉嫌“合同贷款诈骗”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根据贷款公司要求,我事务所将提起“金融贷款诈骗”起诉。现通知吕xx48小时内处理本期还款6330元,,起诉会坐牢吗
律师回答地区:广西-南宁咨询电话:帮助网友:22591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一般不会 13:25手机网站:
雏鹰贷款合同外的手续费我应不应该承担贷款...
合同纠纷-其他 |
雏鹰贷款合同外的手续费我应不应该承担贷款6000只给了保证金合同上面有,但是额外的400服务费和200的催收费合同上并没有提到,还说这600不会退,退保证金的时候只退1200,这些合同上没看到的600我应该承担吗,能向法院诉讼吗?
证据补充:&&本人及服务专家登录可见
风险评测:&&本人及服务专家登录可见
10分钟快速响应
短信提醒,微信查看
2850963人次得到帮助
99%用户好评
1528 位法律专家在线答疑
王远洋 法务咨询师
22 年 执业经验
王远洋法律事务工作室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道路交通工伤工亡
回答数:80042
5 年 执业经验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财产房产债权债务
回答数:20476
6 年 执业经验
河北一力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犯罪
回答数:11348
5 年 执业经验
重庆泰源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回答数:10692
王晓波 企业法律顾问
18 年 执业经验
金盾法律救助与法学研究中心
擅长领域:
工伤工亡医疗纠纷公司企业
回答数:1018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道路交通合同纠纷
回答数:7836
相关法律知识
用户声音:
我怎么离婚?我怎么争孩子抚养权?财产怎么分?这一切千头万绪,咨询了法务在线专业婚姻律师,给我解答的很快,很详细,还很有耐心,切实解决了我的问题。以后再有法律问题要咨询,还会来这个网站,太便捷了,省了跑路去律所。
用户声音:
在法务在线咨询,不用出门,不用求人,在线解决法律问题。不用找关系,不用走弯路,便捷地解决非常复杂的法律难题。当然,问题描述得越详细,越能发现问题的关键在哪里,提问者认真,解答者更认真,这样省时间、省金钱,身心愉悦。
—— wyy73430
用户声音:
足不出户上法务在线,法律事务,在线解决!一对一服务,支付少量的钱就可以获得高品质的专业服务,法律专家快速、全面、详细评估案情并分析法律风险,提供针对性的建议和法律依据帮我解决了问题。
—— hail2008
用户声音:
这里的法律专家服务就是好,回复得及时,而且是一对一的,不像其他地方你一言我一语很凌乱,价格自免费到付费各档次都有,用户可以各取所需,真是我喜欢的法务在线!您现在的位置是:>法律文本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类型:民事诉讼
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代表人:徐某丽。委托代理人:竺志辉。被告:夏某娟,职业不详。被告:沈某兴。被告:沈某崇。被告:某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某崇。以上四被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杨常素。以上四被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徐玲益。被告:王某帮,职业不详。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为与被告夏某娟、沈某兴、沈某崇、王某帮、浙江某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润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于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招商银行的委托代理人竺志辉、被告夏某娟、沈某兴、沈某崇、某润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杨常素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王某帮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招商银行起诉称:日,原告与被告夏某娟签订《个人授信协议》一份,约定自日至日授信期间内,原告向被告夏某娟提供金额为元的授信额度,协议还对罚息、复息、违约责任相关权利义务等内容进行了约定。同日,原告与被告夏某娟签订了《个人授信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被告夏某娟以其所有的位于锦屏街道阳光茗都47幢201室的房产[房权证号:奉化市字第××号、土地所有权证号:奉国用(号]为《个人授信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同日,原告与被告夏某娟签订《个人贷款借款合同》,约定被告夏某娟依据《个人授信协议》向原告贷款元,贷款期限自日至日,贷款年利率为7.2%,借款人未按约足额偿还贷款的,贷款人有权对其未偿还的贷款本金按日在借款合同执行利率水平上加收50%计收罚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同日,被告沈某兴向原告出具共同还款承诺书,承诺为《个人授信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义务。同日,原告与被告沈某崇、王某帮、某润公司分别签订《个人授信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分别约定被告沈某崇、王某帮、某润公司为《个人授信协议》项下主债务不超过元的范围内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次日,原告依约向被告夏某娟发放了元贷款。自日开始,被告夏某娟未按约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后,被告也未按约归还借款本金。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夏某娟、沈某兴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被告沈某崇、王某帮、某润公司也未履行担保义务。为此,原告起诉要求判令:一、被告夏某娟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元,支付利息元(利息暂计至日),并支付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按本金元自日计算至款清日止的利息;二、被告沈某兴、沈某崇、王某帮、某润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夏某娟、沈某兴、沈某崇、王某帮、某润公司共同负担。日,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为:一、被告夏某娟、沈某兴立即共同归还原告借款本金元,支付截至日的利息元,并支付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按本金元自日计算至款清日止的利息、罚息、复息;二、原告有权对被告夏某娟所有的位于奉化市锦屏街道阳光茗都47幢201室的房产经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三、被告沈某崇、王某帮、某润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夏某娟、沈某兴、沈某崇、王某帮、某润公司共同负担。被告夏某娟、沈某兴、沈某崇、某润公司未作书面答辩,庭审时口头答辩称:被告某润公司在《个人授信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盖章是事实,但被告某润公司有六名股东,股东会决议仅有五名自然人股东签名,缺少股东浙江某润阳光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签字盖章,被告某润公司提供的担保无效。另外,被告沈某崇、某润公司认为本案的借款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应先实现物的担保,不足部分再由人的担保来实现。被告王某帮未作答辩,也未向本院提供证据材料。原告招商银行向本院提供了以下证据:1.《授信协议》一份。用以证明原告与被告夏某娟签订协议,双方对授信权利、义务进行约定的事实;2.《最高额抵押合同》、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他项权证、同意抵押声明书各一份。用以证明被告夏某娟以其所有的位于奉化市锦屏街道阳光茗都47幢201室的房产为其向原告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事实;3.《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三份。用以证明被告沈某崇、王某帮、某润公司为被告夏某娟向原告的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并约定担保范围的事实;4.共同还款承诺书一份。用以证明被告沈某兴承诺对被告夏某娟向原告的借款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的事实;5.被告某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股东(大)会担保决议及授权书各一份。用以证明被告某润公司股东会同意公司为被告夏某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事实;6.《借款合同》一份。用以证明被告夏某娟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了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事项的事实;7.借款借据、余额证明各一份。用以证明原告依约于日向被告夏某娟发放了元借款,截至日,被告夏某娟尚欠原告借款本息共计元的事实。对原告招商银行提供的上述证据,被告王某帮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到庭质证的权利。被告某润公司认为原告招商银行提供的证据5真实性没有异议,但认为该担保因缺少一名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的签字盖章,因此该担保无效。被告夏某娟、沈某兴、沈某崇、某润公司对其余证据均无异议。本院认为,被告某润公司对原告提供的证据5的真实性没有异议,本院予以采纳。原告提供的其余证据均能够证明其主张的事实,本院予以采纳。被告某润公司向本院提交了被告某润公司的章程一份。用以证明被告某润公司的股东、出资人、投资人的情况,浙江某润阳光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系被告某润公司的股东,但其没参加股东会决议的事实。对被告某润公司提供的上述证据,被告王某帮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到庭质证的权利。原告招商银行对被告某润公司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认为公司章程并没有约定被告某润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因此浙江某润阳光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参加股东会并不影响被告某润公司担保的效力。本院认为,被告某润公司提供证据能够证明被告某润公司基本情况,本院予以确认。
$(document).ready(function(){
$(".ls-fengcai p").each(function(){
$('.ls-fengcai img').css({"width":"100%","height":"auto"})
$('img').parent('p').css("text-indent","0");
随时随地关注我们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合同纠纷律师事务所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