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灵活就业医疗保险人员医疗保险可以报多少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满多久可以不用再交了?_城镇居民医疗保险_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百问百答_专题_
2017年05月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之前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其中实际缴费年限均须满10年。日以前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国有企业、县以上集体企业工作但未参保缴费的正式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可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退役军人的军龄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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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78910灵活就业人员怎样参加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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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怎样参加医保
本报记者 王予杰
近日,月嫂许女士询问,她是一位灵活就业人员,想问一下怎样参加医保?记者就此采访了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相关负责同志。 该负责同志告诉记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按照文件规定,可通过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市人才交流中心)参保,也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到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目前只有顺河区医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医疗保险。 通知 社会保障卡采集服务的说明:在养老保险金领取资格认证和社会保障卡采集过程中,如存在本人因病卧床、残疾等行动不便的情况,可由其亲属代为向市、县(区)两级社会保障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将其常住地址和联系电话进行备案,社会保障卡管理部门随后会安排专人上门服务,保证其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以及养老保险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工伤保险之声:参加工伤保险,化解工伤风险。您所在的位置:&&正文
201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公布
医疗保险-全文略读: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需延长缴费的,应在本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到户籍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
南报网讯(记者&肖姗&实习生&吴兴)记者今天从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获悉,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年度&#Ÿ&;6月)社会保险费标准公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下限&#元,上限&#元,中间̣为一档。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标准&#元,含大病医疗救助̣。失业保险月缴费额̣。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南京社保&微信公众号于每U前实时缴费,或于每U前将足额保费存入缴费卡(南京银行梅花卡或建行龙卡储蓄卡)中由缴费银行代扣代缴。由银行代扣社保费的参保人员应在缴费卡中存足用于扣缴当月应缴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凡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次月起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停止享受。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缴费超
月的,医疗保险关系自行终止,须重新参保。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拨打电话服务专&#(南京银行)&#(建设银行),向缴费银行核实、咨询相关缴费问题。参保人员可拨打电话服务专&#或登录www.,详细了解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
需要提醒的是,为避免断保影响待遇享受,灵活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应先补缴个人应缴未缴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再转由单位参保缴费。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需延长缴费的,应在本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到户籍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救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需缴纳。当前位置: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时间:&&&来源: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字体显示:&&&&&&&阅读:次
&一、主体福安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二、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2.《宁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指导意见的通知》(宁劳社〔号);&&&&&3.《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德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宁人社〔2013〕43号)。&&&&三、办理条件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和已与国有企业、县级以上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其他未达到法定劳动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和自谋职业者。&&&&四、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无&&&&五、申报材料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2)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参加养老保险证明或灵活就业人员从业证明一份。2、缴费基数、缴费费率&&&&灵活就业人员以宁德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照缴费基数的10%缴纳医疗保险费。3、缴费时间&&&&每年的1月1日—3月31日为缴费时间,一次性缴纳一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商业补充保险费。4.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应提供:(1)养老保险退休批复;(2)养老保险养老金计算表;(3)参保人员个人档案;(4)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25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可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退休时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或按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一次性补缴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六、办理程序&&&&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相关材料→经办岗初审,符合条件现场受理→&录入信息系统,灵活就业人员确认→办结&&七、办理时限&&&&法定时限:无&&&&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八、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九、联系方式&&&&咨询电话:&&&&地址:福安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十、效能监督&&&&监督投诉:& &年河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及报销比例范围
年河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及报销比例范围
发表时间: 16:22:54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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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政策是由政府制定、用于贯彻指导社保体系构建运行的政策方案。社保政策都有几种主要种类以及相关的缴费政策是如何实施的呢?为了让大家了解更多关于社保政策的知识,小编收集了《年河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及报销比例范围》的相关资料,以供大家参考。因新政策尚未颁布,故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年河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及报销比例范围  实际最低缴费年限  从5年调整为10年  根据新标准,职工医保方面将实施用人单位缴费与退休人员享受医保待遇分开管理。  用人单位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时,其已符合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条件的退休人员,继续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对于无在职职工或发生破产、解散、撤销、注销的,用人单位不再为已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缴纳一次性10年的医疗保险费,其退休人员继续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此外,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减半。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的政策进一步明确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计算方式(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最低缴费年限保持不变,仍为男满25年,女满20年,同时将实际最低缴费年限从5年调整为10年。点击源网页  【居民医保】  18周岁以上  每人每年200元  在居民医保方面,根据国家、省有关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参保居民个人缴费人均不低于120元的要求,调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18周岁(含)以上每人每年200元,18周岁以下每人每年120元,新出生婴儿每人每年120元,大中专学生每人每年60元。  未按新标准缴纳2016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在缴纳2017年度居民医保费时一并补齐差额部分。  住院起付标准和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也进行了调整。参保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类、二类、三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住院起付标准分别由200元、300元、600元、900元调整为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由75%、75%、70%、65%调整为80%、80%、75%、70%。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称,新政策规定,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从6万元提高到10万元,大中专学生门诊医疗费统筹标准由每人每年50元调整到60元。此外,将参保居民长期在外地居住期间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按程序申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相关资讯:  缴&存  第三条&凡户籍在濮阳市行政区域内的进城务工及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55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有稳定收入来源、个人自愿,均可申请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四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县区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在各自区域范围内承办进城务工及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自主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个人账户设立、汇补缴、核算、提取和使用业务并实行集中管理。  第五条&自主缴存人应当提供有关材料办理缴存登记和开户手续。  1、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濮阳市进城务工及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登记申请表》。  管理中心受理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自主缴存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为其在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账户中设立个人账户;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答复。  第六条&自主缴存人建户后又与相关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可自由选择由单位代扣代缴或继续自主缴存。选择由单位代扣代缴的,不再适用本办法。已在其他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职工,不得重复建户,须办理个人账户转移。  第七条&自主缴存人月缴存基数由本人自报,其下限为所在县(区)上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上限为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月收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等于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为20%。月缴存额一经确定,一年不变。缴存基数每年7月份调整一次。  第八条&自主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由个人全额缴存,每月25日前足额缴存到管理中心指定的受委托银行专户。  自主缴存人连续欠缴、停缴住房公积金超过三个月的,管理中心将封存其账户。账户启封后,应当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自账户启封月份重新计算。  第九条&管理中心对自主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实行专户管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计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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