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涨跌停板怎么计算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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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涨跌幅限制是什么意思?什么是股票涨跌幅限制?
  股票涨跌幅限制是什么意思?股票涨跌幅限制指的是什么?什么是股票涨跌幅限制?
  涨跌幅限制是指证券交易所为了抑制过度投机行为,防止市场出现过分的暴涨暴跌,而在每天的交易中规定当日的证券交易价格在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基础上上下波动的幅度。股票价格上升到该限制幅度的最高限价为涨停板,而下跌至该限制幅度的最低限度为跌停板。
  涨跌幅限制(Price limit)是稳定市场的一种措施。除此之外,海外金融市场还有市场断路措施与暂停交易、限速交易、特别报价制度、申报价与成交价档位限制、专家或市场中介人调节、调整交易保证金比率等措施。我国期货市场常用的是涨跌幅限制、暂停交易和调整交易保证金比率三种措施。
  关于涨跌幅限制的效果,学术研究并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涨跌幅限制的提倡者声称涨跌幅限制有两种属性来减少期价的波动率。第一,顾名思义,涨跌幅限制设置了涨停板和跌停板,每日的期价必须在涨跌停板之间波动。第二,涨跌幅限制提供了一个冷却期,给投资者提供时间去理性地重新估计期价。Greenwald and Stein(1988)指出,由涨跌幅限制触发的价格截断可以给交易者提供足够的时间去分析信息,从而减小市价的不确定性,并且减轻信息不对称程度。Goldman and Sosin(1979)提出,当市场不确定时交易的暂停能够提高市场的效率。其他支持者声称涨跌幅限制抑制过度反应,但不会干涉交易行为。Greenwald and Stein(1991)证明,当市场高度不确定时,支配市场的是噪声交易,噪声交易者对新的信息倾向于过度反应。交易的暂停可以冷却不必要的过度反应,并给交易者提供足够多的时间获取信息和重新估计价格。
  但是一般在下列几种情况下,股票不受涨跌幅度限制:
  1、新股上市首日;
  2、股改股票(S开头,但不是ST)完成股改,复牌首日;
  3、增发股票上市当天;
  4、股改后的股票,达不到预计指标,追送股票上市当天;
  5、某些重大资产重组股票比如合并之类的复牌当天;
  6、退市股票恢复上市日;
  欧美等发达国家证券市场大多有涨跌幅限制的规定。在中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曾实行过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制度,但股价的暴涨暴跌很难控制。历史上也曾出现过延中实业(现方正科技,600601)、申华实业(现华晨集团,600653)、东北电(现ST东北电,0585)等股票一日涨幅超过100%的情况,也有过如西南药业(600666)等一日暴跌超过50%的情况。因此,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也都曾实行过5%和10%两种的涨跌幅限制制度。中国上海、深圳两交易所实行的是10%的涨幅限制,其具体内容是: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自日起,分别对上市交易的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的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即在一个交易日内,除首日上市的证券外,上述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于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计算公式为:上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1&1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0.01元,超过涨跌幅限制的委托为无效委托,交易所作自动撤单处理。例如:深发展(0001)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17.81元,则其今日涨跌幅限制为:跌停板17.8&0.9=16.029,四舍五入后为16.03元;涨停板17.81&1.1=19.591,四舍五入后为19.59元;在16.03元-19.59元之间的委托均为有效委托,而低于16.03元和高于19.59元的委托则为无效委托。
  自1998年4月起,中国证监会对部分上市公司的股票实行特别处理,即ST,其股票涨跌幅限制为5%。计算公式为:上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1&5%),计算方法同上。
  另外,对于PT类的股票,其涨幅限制为5%,跌幅则没有限制。
  对于两市原有的老基金和各地证交中心挂牌交易的基金经过清理规范后上市的证券投资基金,在其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为其上市时每份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的30%,即每份基金单位资产净值&(1&30%),次日起涨跌幅限制为前个交易日收盘价的10%。
  涨跌幅限制最直接的作用是对市场一天之内的暴涨暴跌进行抑制,预防短期市场风险,但另一方面,涨跌幅限制也具有一定程度的助涨助跌作用,同时也容易受到大资金的控制。总体上看,涨跌幅限制只能改变短期大盘和个股走势,对中长期市场的波动没有太大的影响。
  通过小编的介绍,相信大家对股票涨跌幅限制是什么意思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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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排行  熔断机制即将于日起实施。与针对个股的停不同,熔断机制针对指数。此外,熔断机制暂停所有交易,而涨跌停不暂停交易。  涨跌停与熔断机制最大的区别有两点:一是熔断机制针对指数,涨跌停针对的是个股;二是熔断机制暂停所有交易,而涨跌停不暂停交易。  对于即将于日起实施的熔断机制,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 虽然熔断机制不是万能的,但实施之后可以缓解市场过度波动,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冷静。不过从根本来说,熔断机制仍然是治标不治本,最根本的还是要完善市场的制度和监管。  ()表示,熔断机制和涨跌停板制度相当于给A股套上了“双保险”,这有助于国内A股市场的波动在一定程度有所减小,腾出了一定的时间让投资者平复恐慌的心理,试图促使投资者更多理性交易,波动或有所平缓。  今年9月7日,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三大交易所发布的熔断机制征求意见通知称,拟在保留现有个股涨跌幅制度前提下,引入指数熔断机制。拟以沪深300指数作为指数熔断的基准指数,拟设置5%、7%两档指数熔断阈值,涨跌都熔断,日内各档熔断最多仅触发1次。如有意见可于9月21日之前反馈至交易所。  相较于9月7日的征求意见稿,4日发布的指数熔断相关规定是在公开征求意见方案基础上作了相应调整,即:将触发5%暂停交易30分钟缩短至15分钟,相应地将14:30及之后触发5%暂停交易至收市,改为自14:45始;但保留了尾盘阶段触发5%或全天任何时候触发7%暂停交易至收市的安排。其他制度要点不变,比如,仍设置5%和7%两档阈值。  三大交易所表示,5%和7%两档阈值是三家交易所在对过去11年历史进行分析测算基础上提出的。其中,5%作为第一档阈值可以兼顾设置冷静期和保持正常交易的双重需要。而触发7%的情况较少,但属于需要防范的重大异常情况,可以此阻断暴涨暴跌等极端异常行情的持续。  今年6月中旬以来,沪指暴跌,跌幅多次超过5%。其中8月24日,沪指收盘暴跌8.49%,创下8年来最日跌幅。  触发熔断时,及股票相关品种的竞价交易均暂停,发行、、投票等非交易业务可以正常申报。当沪深300指数涨跌达到或超过5%的,指数熔断15分钟;若当日涨跌达到或超过7%的,指数熔断至15:00,相关证券当日不进行。  不过,熔断机制的推出并不意味着涨跌停板降低到5%或者7%。  涨停跌板针对个是股票或者单个交易品种设置涨跌停的限制例如正负10%,ST股票正负5%,触及涨跌停板并不暂定交易。  由于指数是由一定成分股票构成的,例如沪深300指数,如果跌停必须所以的300个成份股跌停,但是由于某些股票处于停牌阶段,所以指数跌10%事件基本没有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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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7日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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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取消涨跌停板、恢复T+0,中国股市会发生什么变化?
和评:这是今年需要考虑的问题。
A股交易制度公平建设急须跟上
09:14 作者:财经评论员 肖玉航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的典型代表,信用经济的核心则反映的是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如何保障市场运行质量及投资者公平交易,其交易制度对于证券市场而言则是最为关键的。
  一个有效的资本市场,其最为关键的因素之一是公平交易,而就目前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来看,现行交易制度所体现的制度缺陷与非公平交易特征非常明显。新股首日交易脱离与所有股票的特殊待遇、机构利用多种工具T+0以对冲而中小投资者则难盛行、重组股的多日停牌后的复牌涨跌幅待遇等,这些可以说构成了中国股票市场交易制度的非公平扭曲。
  全国人大正在加快修改《证券法》,而IPO注册制的未来可以预期,就当前资本市场的形势来看,如果没有一个完整与公平的交易制度对接,则可能长期累积极大的非公平交易,进而最终伤害投资者利益。
  从《证券法》的发展来看,日生效的我国首部《证券法》,第106条也明文规定:“证券公司接受委托或者自营,当日买入的证券,不得在当日再行卖出”。这从法律角度规定了我国股市的交易采取T+1方式。不过,日修订并生效的《证券法》(第一个修订版),废除了这一条款规定,进而为恢复T+0交易预留了制度空间。
  随着资本市场发展来看,笔者认为,从公平交易、股票定价市场化与体现优胜劣汰机制的市场效率角度来看,目前战略性恢复T+0交易且无涨跌幅限制的时机不容错过。在股票市场注册制大潮涌动、重组股票急剧上升的今天,如何使参与市场交易的投资者,能够公平的参与品种交易,其可谓时不我待。
  公平交易是市场化的最为关键基础
  建筑学中有“基础不牢,其物可危”的现实理论,实际上交易制度从源头规则上也是证券市场的基础。目前我们看到股票市场交易模式出现极大的分化,比如机构及大户可以进行股指期货的T+0交易机制,而中小投资者绝大部分失去期指多空的选择。近年股票市场轨迹显示:沪深300股指期货实行T+0交易制度;国债期货实行T+0交易制度;上证50ETF期权实行T+0交易制度等日益明显,而最为市场关注的沪港通,让内地投资者看到沪香港股票实行T+0回转交易制度,而且个股没有涨跌限制。可以说品种差异化拉大的交易制度,使得占比中国股票市场90%的中小投资者深感不公。
  观察国际资本市场,世界主要资本市场对于新股首日上市及二级市场股票并无一个停板制度的限制,这一方面可以体现市场交易过程中多空双方博弈的真实结果,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得投资者在有一当日选择权,因为目前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股指期货顺势做多或逆市做空,显然制造了的非公平。
  交易制度公平是新股与重组股有效市场化的必要
  目前所推行的T+1制度与10%正负涨跌限制,实际上也存在新股首日末对等限制的情况。股票的市场化定价,是让股票在市场充分多空博弈,形成市场化定价,形成优胜劣汰,但实际情况是新股首日交易制度的特殊待遇,使得股票定价扭曲,去年以来的新股首日制度后,44%后再来N个涨停怪象继续上演,而此种交易制度对于所有证券而言是典型的非公平交易制度的体现。据盈泰财富云公布的数据显示,新股上市后5个交易日平均涨幅超过127%,上市后10个交易日平均涨幅超过195%。这新当日买入无法卖出且形成与老股脱离的涨跌幅,实际上为利益高开提供了便利。目前个人账户多开形成现实,作为超1亿投资者的中国股票市场投资者,在观察国际资本市场新股与重组股时会发现,理性定价与新股破发屡见不鲜。分析认为,我国股票市场对新股与重组股的首日特待交易制度是一个顽疾。
  一个有效的市场应该是多空充分博弈的市场,股票交易制度如果在某此品种一个政策,比如新股、重组股复牌给一个高的涨跌幅或无涨跌幅,而市场其它股票给一个10%,这就形成了极大的非公平交易。难怪目前A股市场如此众多的上市公司重组停牌,实际上这也是再利用一个隐藏的所谓故事,在复牌时利用制度的不对等,形成利益托价进行炒作。从全国各地的重组公司停牌家数来看,形成了一个高潮迭起的情况,实际上交易制度的复牌机制与市场非公平统一的交易制度,使得不少公司去讲故事。比如据河南相关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河南上市公司已公告或申报重组再融资方案的上市公司有33家,拟融次292.2亿,较去年同期增加了96.74%,真正体现了大跃进,如果交易制度统一,相信重组融资或失败的将体现分化,可以说停牌讲故事,然后利用复牌首日的无涨跌幅制度,进行一个非公平利益博弈,使得股票定价市场化形同虚设。
  新老对等的T+0交易有利于市场效率
  从T+0交易制度来看,其定义为是指一种证劵(或期货
)交易制度。凡在证劵(或期货)成交当天办理好证劵(或期货)和价款清算交割手续的交易制度,就称为T+0交易。目前全球主要发达资本市场实行T+0交易模式较为普遍。从市场自身情况来看,如果证券市场趋势没有改变,那么任何交易制度也只是形式而已,其对市场自身趋势的发展并不会起到决定性作用。例如1993年和1994年,我国A股市场实施的是T+0交易制度,但宏观经济面的通胀及上市公司业绩不佳,沪综指还是跌到325点。因此,笔者认为推行T+0交易制度可活跃市场交投及投资者止损、止盈,提供为当日投资失误而改正的机会,有利于市场效率提升,比如让新股上市首日经过多空争夺与市场化快速定位,以后再以质地优劣与回报形成市场化定价,其对市场总体趋势并没有实质性影响。
  无涨跌板限制及T+0交易的纽交所日前运营数据显示,其单日成交额均保持在200—300亿美元之间,最高也仅为443亿。这并没有说放开涨跌停板与实施T+0交易就会使得市场出现非理性,由于国际投资者对股票的投资通常保持着相对理性的情况,因此其总体投资者的博弈程度在市场化交易制度下,能够形成相对稳定的估值或健康运行。可以说此种交易模式并不会形成量能的极大扭曲,反而会促进理性投资与交易量能的合理化,风险与机会的共存。
  总体而言,近几年来,随着股指期货
、ETF套利、融资融券、沪港通等新型交易手段或产品的不断出现,其交易制度明显利于机构投资者,而使得广大中小投资者无法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当日对冲。通过历史上“8?16光大证券事件”可以发现,大的机构投资者可以运用ETF套利资金对冲风险与收益,而当日介入的中小投资者,则相对而言失去止损机会。在股指期货波动、套利模式增加且波动性较强的A股市场,现行的T+1交易制度,明显暴露出交易制度的缺陷。因此,从公平交易及市场自身修复的角度而言,在股票市场规模、套利模式、对冲机会等变化较大的现阶段,推出T+0交易制度没有技术与法律上的障碍,时机已经成熟,战略性时机不容错过。退一步,如果不能推行T+0与无涨跌幅,新股首日交易、重组股复牌也应保持与场内所有股票交易规则的涨跌10%的T+1制度,以保持对等交易原则。
  纵观世界股票市场有效的交易制度及中国现阶段市场规模与形势来看,A股交易制度公平建设急须跟上,否则累积的非公平交易风险或导致最终的市场伤害。
董登新:A股急待恢复无涨跌限制的T+0
15:23 作者:董登新来源:中财网
  A股急待恢复无涨跌限制的T+0
  ——这也是沪港通与深港通的客观要求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 董登新教授
  今古奇观:在A股市场,所有新股上市首日开盘价“必须”整齐划一地上涨44%,并直至当日收盘,而且随后连续N个交易日,其股价还会被庄家封死在10%的涨停板上。这既是世界顶级的大笑话,同时也是A股涨跌停板制存在重大制度缺陷的最好例证。
  与此同时,T+1交易制度与涨跌停板制相互搭档、交相辉映,更加有效地配合并怂恿了庄家做庄,并且极大地降低了庄家做庄的成本与风险,严重扭曲了市场供求与股价信号。
  因此,我们有理由怀疑:T+1及涨跌停板制是机构、牛散强势“宰割”广大弱小散户的重要工具和帮凶吗?
  事实上,内地股民总是十分羡慕香港股市的T+0回转交易机制,以及个股涨跌无限制的市场游戏规则。他们经常会问:既然已经沪港通了,马上又要深港通,为什么A股市场不恢复T+0?为什么A股市场还不废除个股涨跌停板制?沪深港三地市场一体化,难道不可以包括“规则通”吗?比方,A股市场是否应该借鉴并学习港股无涨跌限制的T+0交易制度?其实,20年前内地A股市场实行的正是“无涨跌限制的T+0”,因此,我们现在应该尽快“恢复”20年前已有的规则。
  一、A股曾经实行T+0,并且没有涨跌停板制
  其实,原先的A股市场就是T+0,而且也没有个股的涨跌停板制。所谓T+0,就是当天买入的股票,当天就可以卖出;同样,当天卖出股票的钱,可以当天再买入股票。也就是说,股民的一笔钱,当天可以在股市中进行N次买进卖出,没有限制。所谓没有涨跌停板限制,是指交易日当天的个股价格涨跌没有上、下限管制,纯粹由市场供求决定。
  1992年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取消涨跌幅限制后,实行了T+0交易规则。1993年11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取消T+1,实施T+0。
  但是,后来“为了保证股票市场的稳定,防止过度投机”,从日开始,沪深两市的A股和基金交易又由T+0回转交易方式改回了T+1交收制度。
  日,《人民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指出我国股市出现过度投机。同日宣布对上市股票和基金类证券实行10%的涨跌停板制度。
日沪深两市决定对“财务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实施股票交易特别处理(即ST),并规定其涨跌幅为5%。
  日生效的我国首部《证券法》,第106条也明文规定:“证券公司接受委托或者自营,当日买入的证券,不得在当日再行卖出”。这从法律角度规定了我国股市的交易采取T+1方式。不过,日修订并生效的《证券法》(第一个修订版),废除了这一条款规定,进而为恢复T+0交易预留了制度空间。
  2001年2月沪深两市的B股市场对内放开,依然执行着T+0回转交易方式。这样,内地投资者在沪深两市做A股、B股交易时,分别执行着T+0和T+1两种交收模式,因此有人建议两市尽快统一此项制度。2001年12月沪深两市B股由T+0调整为T+1。
  二、涨跌停板制及T+1存在重大制度缺陷
  涨跌停板制主要存在两大制度缺陷:
  (一)涨跌停板制让庄家操纵股价更大胆、更容易。庄家利用自身的资金优势及信息优势,通过控制涨停板或跌停板,完全垄断个股股价上涨或下跌交易,散户买不进或卖不出,当庄家从中获取暴利时,则散户又成为了最后的买单者。
  (二)涨跌停板制阻挠了市场的有效竞争,严重扭曲了市场供求对股价涨跌的决定作用。尤其是在遇到个股的非系统性风险时,即便个股股价连续下跌N个跌停板,散户也无法卖出手中股票,只能深幅被套、损失惨重。
  T+1交易制度同样存在着以下重大缺陷:
  (一)T+1无情剥夺了散户及时“纠错”的权利。
  (二)T+1使庄家很容易垄断并控制小股票筹码。
  (三)现货T+1与期货T+0完全不对称、不匹配,不利于风险对冲与风险管理。
  综上所述,T+1及涨跌停板制确实是机构、牛散强势“宰割”广大弱小散户的重要工具和帮凶,更重要的是,它将无法适应IPO注册制的实施与推行,因此,我们必须尽早废止它,并重新恢复过去无涨跌限制的T+0交易制度。
  三、A股实行T+0交易是大势所趋,必须同时废除涨跌停制度
  尽管目前我国股票及基金仍实行T+1交易制度,但T+0已在其他交易品种上逐渐被采用。比方:
  2001年12月,沪深两市的交易制度从T+1改为T+0。
  日,第一只“股改”权证——宝钢权证挂牌,T+0制度也开始在上交所和深交所的权证交易中推行。
  日,融资融券业务首次在国内开通,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货T+1“对冲交易”的严重不足的缺陷。
  日,股指期货正式挂牌,并实行T+0交易制度。
  日,首只债券ETF(国泰上证五年期ETF)在上交所挂牌,实行T+0交易制度。
  日,国债期货正式挂牌,并实行T+0交易制度。
  日,按照修订后的上交所交易规则,债券ET
F、交易型货币基金、黄金ETF等产品明确实行日内回转交易,即“T+0”。理由是:黄金期货及黄金现货均实施当日回转交易,因此,黄金ETF也有必要作出相同的交易安排。
  日,上交所和深交所跨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跨境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开始实行当日回转交易,即T+0交易制度。
  日,(3110.46,15.570,0.50%)ETF期权正式挂牌,并实行T+0交易制度。
  日,上证50股指期货、(8201.29,297.820,3.77%)股指期货正式挂牌,并实行T+0交易制度。
  尤其是日,沪港通正式开通,具有划时代意义。因为香港股票实行T+0回转交易制度,而且个股没有涨跌限制,
我们要想实现香港与内地之间股市的对等开放、一体化发展,A股市场必须尽快恢复T+0交易机制,并取消涨跌停板制度。
  笔者认为:A股市场恢复无涨跌幅限制的T+0交易制度,时机已经完全成熟。20年前,我们的股市就已经实行了无涨跌限制的T+0,只不过,中间被人为中断,今天,中国股市更加强大了,而且除股票外的其他交易品种均已实行T+0,A股更不应该拒绝或害怕无涨跌限制的T+0。既然沪港通已经开通了,深港股及陆台通随后也会推出,A股市场就应尽快恢复无涨跌限制的T+0交易制度。
  四、A股恢复无涨跌限制的T+0具有重大意义
  从表面上看,无涨跌限制的T+0可能会加大股民投机与市场波动,实际上,它不仅能有效打破庄家对股价的操纵与控制,让股信号更真实反映市场供求,同时还能强化对冲交易,有利于完善市场套利机制,平滑个股与股市的过快上涨或过快下跌,进而提高市场的有效率。
  具体地讲,恢复股票T+0交易制度,究竟有哪些好处与作用?在此,我们不妨借用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日就跨境ETF及跨境LOF实行T+0交易讲话时,指出T+0交易具有以下作用:
  一是符合产品内在逻辑。此前,证监会已批准沪深交易所的黄金、债券、货币ETF实行T+0,主要考虑就是其投资标的实行T+0。对两所上市交易的投资标的实行T+0的所有跨境ETF和跨境LOF实行T+0交易,与上述逻辑一致。
  二是有助于改善存量产品流动性和定价效率,促进跨境基金的发展。跨境基金实行T+0之后,为其提供流动性服务的券商可以降低持仓风险,减少流动性服务资金占用,提高报价积极性。流动性的改善将促进ETF资产规模的扩大,增加市场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高对各类长期资金的吸引力。
  三是有助于维护市场公平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境外主要市场普遍实施T+0交易制度。对投资标的实行T+0的跨境ETF和跨境LOF实行T+0,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参与境外市场投资的中小投资者面临的交易制度不公平问题。
  四是风险可控。跨境ETF和跨境LOF大多跟踪境外市场核心宽基指数,标的指数难以操纵;产品都具有一二级市场套利机制,基金交易价格难以被操纵投资;产品都具有低波动、无杠杆的特性,投资需求主要是机构资产配置和部分投资者波段操作。总体而言,这两类产品的价格操纵和过度交易风险较小。此外,对投资标的实行T+0的跨境ETF和跨境LOF实行T+0也没有引入额外的结算交收风险。
  笔者建议,A股实行T+0交易,必须同时取消涨跌停板制,这将可以极大地提升A股交易效率及市场有效性,因为无涨跌幅限制的T+0,将更能形成多空双边的充分博弈与对等博弈,从而形成合理估值及均衡股价,并使得股价波动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及偶然事件影响。因此,无涨跌幅限制的T+0交易制度,更符合市场化改革精神,并为市场化改革提供均衡的价格生成机制与市场环境。
  更何况,IPO注册制的即将实施,也需要这种“无涨跌限制的T+0”市场环境,进而形成更合理有效的IPO定价及市场估值。加速改革吧,中国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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