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伯头衣服质量怎么样的产品是那个省分的。

写文章不容易,打个赏支持下作者吧|赞赏3人打赏
收藏已收藏 | 113赞 | 21
分享到微信扫码分享到微信
画匠,产品学徒
5 篇作品3 万阅读总量
热门问题12345678910查看: 14266|回复: 14
初级农产品和预包装食品到底是如何区分的?初级农产品是不是可以没有标签?
在线时间129 小时
阅读权限30
该用户从未签到
主题帖子积分
中级会员, 积分 210, 距离下一级还需 390 积分
本帖最后由 xilinxu 于
11:03 编辑
比如,把梨切成小块,然后定量密封包装,再放入冷冻库冷冻,没有其他加工工艺或添加其他原料。请问,最后的冷冻梨块算是初级农产品还是预包装食品?如果是初级农产品,外标签该如何标识?另外,国家有没有相关初级农产品的明细目录?
2005年的时候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联合发了一个《商务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的通知》,里面有一个《食用农产品范围注释》,这个算是初级农产品目录吗?其中有提到“经冷冻、冷藏等工序加工的水果”,那我之前提到的梨块是不是就算初级农产品呢?
在线时间15745 小时
阅读权限180
签到天数: 800 天[LV.10]以坛为家III
主题帖子积分
应该不算初级农产品,你的工艺不止冷冻、冷藏啊
激发洪荒之力,过随心所欲的生活
在线时间72 小时
阅读权限20
签到天数: 22 天[LV.4]偶尔看看III
主题帖子积分
本帖最后由 党也挡不住 于
11:18 编辑
之前我也咨询过类似问题 然后找到一份资料&&看看能不能参考一下&&
11:14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下载积分: 粮票 -1
47 KB, 下载次数: 156, 下载积分: 粮票 -1
在线时间1119 小时
阅读权限60
签到天数: 372 天[LV.9]以坛为家II
主题帖子积分
鲜切水果都不算了,你又冷冻。。。应该不是初级农产品吧,定量密封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话应该是预包装食品了~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
(DELOS INCORPORATED)
在线时间5943 小时
阅读权限90
签到天数: 713 天[LV.9]以坛为家II
主题帖子积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食用农产品,指在种植、养殖、采摘、捕捞、设施农业、生物工程等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以及通过分拣、去皮、剥壳、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初加工形成的,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在线时间129 小时
阅读权限30
该用户从未签到
主题帖子积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食用农产品,指在种植、养殖、采摘、捕捞 ...
请问初级农产品的标签该如何表示?谢谢!
(DELOS INCORPORATED)
在线时间5943 小时
阅读权限90
签到天数: 713 天[LV.9]以坛为家II
主题帖子积分
请问初级农产品的标签该如何表示?谢谢!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
在线时间11583 小时
阅读权限180
签到天数: 818 天[LV.10]以坛为家III
主题帖子积分
关于食用农产品和初级农产品的界定及其具体范围
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食品从业者)
在线时间10822 小时
阅读权限150
签到天数: 715 天[LV.9]以坛为家II
主题帖子积分
初级农产品
预包装食品
在线时间1426 小时
阅读权限70
签到天数: 9 天[LV.3]偶尔看看II
主题帖子积分
晕,别还拿税务那个文 来区分食品与初级农产品好不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冷冻(速冻)肉制品有关问题的复函&&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冷冻(速冻)肉制品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一函〔号日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冷冻(速冻)肉卷生产许可有关问题的请示》(辽食药监生〔2015〕4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你局请示中所述的“冷冻(速冻)肉卷”产品:以畜禽为主料,以调味品为辅料添加焦磷酸钠、三聚磷酸钠、碳酸氢钠、抗坏血酸钠、葡萄糖酸内酯、沙蒿胶多种复配食品添加剂并经过滚揉、腌制等加工过程,其已改变了冻肉的保水率、PH值、化学组成等化学性质,也改变了冻肉的色泽、粘度、气味等物理性质,因此,不符合《农业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农质发〔2014〕14号)有关初级农产品的定义。根据上述加工工艺,该类产品应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中附录E食品分类系统中的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范畴。
  二、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中4.1.2的食品名称规定,上述食品不应以“冷冻(速冻)肉卷”易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食品名称命名,而应使用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范畴的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名称。
  三、请你局参照《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06版)》对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产品实施食品生产许可,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在线时间1426 小时
阅读权限70
签到天数: 9 天[LV.3]偶尔看看II
主题帖子积分
晕,别还拿税务那个文 来区分食品与初级农产品好不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冷冻(速冻)肉制品有关问 ...
农业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 07B766&&信息所属单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信息名称: 农业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文& & 号: 农质发[2014]14号& &
生成日期: 日&&公开日期: 日
内容概述: 农业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农业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号)要求,现就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衔接,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监管职责。食用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活动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业活动”既包括传统的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农业活动,也包括设施农业、生物工程等现代农业活动。“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是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调整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履行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后的相应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段监管,不包括农业生产技术、动植物疫病防控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农业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可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工作。
  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及编制委员会确定的部门监管职责分工,认真履行法定的监管职责。农业部门要切实履行好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监管职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管职责,不断提升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水平。省级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联合推动市县两级政府抓紧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县、乡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相应的考核规范和评价机制。每年要组织开展一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联合督查,切实推动监管责任落实。
  二、加快构建食用农产品全程监管制度。各地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共同研究解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职能交叉和监管空白问题,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细化任务分工,消除监管空白,形成监管合力。对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尚未完全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要在统筹协调的基础上,提请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明确监管部门,出台相应的监管措施,避免出现监管漏洞和盲区。农业部门要依法抓紧完善并落实农业投入品监管、产地环境管理、种植养殖过程控制、包装标识、食用动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等制度规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研究制定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管理制度,落实好监管职责。
  三、稳步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农业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同建立以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农业部门要抓紧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因地制宜地按照产品类别和生产经营主体类型,将有效期内“三品一标”质量标志、动植物病虫害检疫合格证明及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逐步实现覆盖全部生产经营主体)出具的食用农产品产地质量检测报告等质量合格证明作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的基础条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着手建立与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相对接的市场准入制度,将查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作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基础条件的质量合格证明作为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基本条件。农业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托基层执法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加强督导巡查和监督管理,确保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过程中的质量合格证明真实、有效。
  四、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农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可率先在“菜篮子”产品主产区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质量追溯试点,优先将生猪和“三品一标”食用农产品纳入追溯试点范围,推动食用农产品从生产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环节可追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有序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同时,积极配合农业部门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并通过监督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建立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做好与农业部门建设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有机衔接,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销售、消费全链条可追溯。
  五、深入推进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针对食用农产品在生产、收购、销售和消费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联合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专项整治和执法监管过程中需要联合行动的,要统筹协调、统一调度和统一行动;在各环节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该移交的要依法按程序及时移交;需要相互配合的,要及时跟进。
  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和监管执法合作。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不断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建设与人员配备,并抓紧与编制、发改、财政等部门衔接沟通,加快建立健全基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将基层监管能力建设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计划,采取多项措施,着力提高基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制度,定期和不定期互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相关信息。建立风险评估结果共享制度,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交流合作。建立违法案件信息相互通报制度,密切行政执法的协调与协作。加强应急管理方面的合作,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合作和经验交流。共同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统计制度,强化统计数据共享。可根据需要就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领域重大问题开展联合调研,为解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提供政策建议。
  七、强化检验检测资源共享。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3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4〕20号)要求,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共同做好县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逐步解决基层检验检测资源分散、低水平重复建设、活力不强等问题。当前,根据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新的职能分工和监管工作需要,由农业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同对已经建立的批发、零售市场(含超市、专营店等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包括机构、人员、设备设施等)实施指导管理。建在市场外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资源,以农业部门为主进行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建在市场内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资源,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进行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农业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可共享农业系统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建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食品安全检验机构。
  八、加强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重大舆情跟踪监测,建立重大舆情会商分析和信息通报机制,及时联合研究处置突发事件和相关舆情热点问题。两部门要根据科普宣传工作的需要,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科技知识培训和法制宣传。重大节日和节庆期间,要适时联合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全面普及食品科学知识,指导公众放心消费。
  九、建立高效的合作会商机制。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建立部际合作会商机制,成立分别由两部门主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级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积极推动和明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协调与合作事宜。各地要参照农业部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做法,尽快建立两部门合作机制,明确对口的协调联络处(局、办),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协作配合。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涉及的品种多、链条长,两部门要在依法依规认真履职的基础上,密切协作、加强配合,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各地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二司联系。
                                                     农业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日
在线时间2000 小时
阅读权限90
签到天数: 1 天[LV.1]初来乍到
主题帖子积分
还是请咨询一下食药监局的领导同志吧!
肉饼,手抓饼、FD即食汤/粥/面、罐头食品、复合调味酱、速冻调理食品研发/生产/销售
QQ: 微信:fdafood
食品论坛版主勋章
食品论坛版主勋章
2009年度魅力人物
2009年度魅力人物
2012年度魅力人物
2012年度魅力人物
2013年度魅力人物
2013年度魅力人物
终身魅力人物
终身魅力人物
食坛传奇勋章
食坛传奇勋章
食品论坛认证会员
银牌会员勋章
银牌会员勋章
2014年度魅力人物
2014年度魅力人物
2015年度魅力人物
2015年度魅力人物
食坛大师勋章
食坛大师勋章
杰出服务勋章
杰出服务勋章
特约评论员
食品论坛特约评论员
金牌会员勋章
金牌会员勋章
钻石会员勋章
钻石会员勋章
Powered by微信扫一扫
> 河池市金城江华伯头服饰店
河池市金城江华伯头服饰店
河池市金城江华伯头服饰店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工农路71号交通便利。河池市金城江华伯头服饰店本着“客户第一,诚信至上”的原则,欢迎国内外企业/公司/机构与本单位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热诚欢迎各界朋友前来参观、考察、洽谈业务。陈秀青代表河池市金城江华伯头服饰店欢迎新老客户来电咨询。店铺联系方式公司名称:河池市金城江华伯头服饰店地址: -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工农路71号邮编:547000所在行业:联系人:陈秀青电话:手机:传真:店铺网址:友情提示该页面是“河池市金城江华伯头服饰店”在阿土伯网的企业名片页面,如果您是该店铺负责人并希望管理这家店铺(修改简介、修改联系方式、发布产品和供应信息),请点击【】,阿土伯将第一时间把用户名和密码发送到您填写的手机上!河池市金城江华伯头服饰店行车路线红色标注点是“河池市金城江华伯头服饰店”在地图上位于河池的位置,您可以使用鼠标放在地图上放大、缩小和拖动地图。
河池企业推荐相关企业名录
企业名录/企业黄页信息由阿土伯交易网的会员提供,您在此可以浏览企业有关简介、联系方式、电话等信息,最新的企业名录/企业黄页尽在阿土伯交易网。
城市频道: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无I开头的城市
无O开头的城市
无U开头的城市无V开头的城市
&&& &&版权所有
& 京公网安备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个人自行提供或来自互联网,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自行负责。阿土伯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网页内容涉及版权侵权问题以及其他疑问,请点击链接:
友情提示:交易有风险,行事需谨慎。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很多、要求先付款再交易的需要特别注意。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华伯头衣服质量怎么样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