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租房17年的公租房申请时间?

鞍山市人民政府
鞍山市财政局文件
鞍财综〔2016〕65号
鞍山市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非[号)文件精神,近期我们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认真开展了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根据相关量化指标评定,我市综合得分为83分。现将我市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以下简称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鞍山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总体情况
一是市财政局和市住建委以鞍财综〔号文件对《辽宁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辽财非〔号)进行了转发;二是市财政局和市住建委向三县(市)下发了关于报送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的通知(鞍财综[2016]21号)文件,要求三县(市)按照省两厅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向市里报送当地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在上报过程中我们和市住建委又分别对三县(市)进行了多次指导,从而保证了三县(市)向市里报送报告和考核表的质量;三是及时召开相关部门绩效评价工作会议,对涉及各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展开了认真讨论,并明确了各自的责任和任务,同时要求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向市财政局报送各自部分的绩效评价材料,最后由市财政局负责汇总(包括三县(市)上报的绩效评价材料)并形成鞍山市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二、鞍山市2015年财政资金绩效目标的设立、制定依据及资金到位情况
依据省政府与我市签订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责任书,我市设立了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投入目标,全年计划筹集资金20亿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0.00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土地出让金)6亿元,上级补助资金2.7亿元,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1亿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0.3亿元。资金实际到位情况,除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0.3亿元没有投入使用外,其他资金全部到位并投入使用。
三、鞍山市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相关绩效分析
(一)资金管理
一是我市能够按照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和省发改委的要求,在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和市发改委等部门密切配合下,及时报送省以上专项资金申请相关材料,且基础数据真实准确;二是资金到位后,能够按有关文件要求及时下达到各县(市)区;三是市县财政也安排了部分保障房建设配套资金;四是2015年我市保障房建设资金在使用上不存在资金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也没发生群众举报和新闻媒体曝光的违规违纪行为。
(二)项目管理
一是在工程质量方面,通过市及各县(市)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检查,2015年我市开工和在建保障房项目,工程质量均符合标准,未发现质量问题;二是编制了保障性安居工程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2011年,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并经市政府同意,上报了《鞍山市“十二五”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表》。我市住建委组织各县(市)区制定了年中期棚户区改造计划和年长期棚户区改造计划。2015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对省政府下达的任务计划进行了分解落实;三是将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信息进行了公开。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政策、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开工情况、基本建成情况等信息均在新闻媒体及市住建委网站上发布。
(三)项目效益
2015年我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责任书,市政府同时又与所辖县(市)签订了责任书。
2015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开工任务15072套,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14284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780套,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8套。2015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基本建成任务26412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0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25412套。2015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分配入住任务21077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4762套,城市棚户区改造16307套,林区棚户区改造8套。
2015年我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实际完成情况是:
开工任务完成17063套,完成任务的113.2%,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16275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780套,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8套。基本建成任务完成11120套,全部是城市棚户区改造,完成任务的42.1%。分配入住任务完成10283套,完成任务的48.8%,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39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8885套,林区棚户区改造8套。
经测算,2015年我市各类保障房预计完成投资额为35.2亿元,占当年房地产投资完成额206.1亿元的17.1%,应保范围是符合各类保障房保障对象124452人,已保家庭10283户,已保30849人,住房面积已达到人均35㎡,有效改善了住房条件。通过保障房建设,使我市房地产市场结构更加趋于合理,也起到了改善内需、拉动投资和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从而带动了全市各项事业的发展,预计直接带动社会投资10亿元。已经分配入住的10283户各类保障房安置对象,在房屋装修、家用电器购置等方面拉动了消费,促进了经济发展。面对我市当前地价、房价居高不下的状况,相当一部分城乡居民买不起商品房,通过公租房实物配租方式,可解决部分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住有所居的问题,2015年我市共分配入住公租房1390套,解决了低保家庭住房困难问题。通过各类保障房项目配套建设,将解决多个住宅小区庭院绿化及周边道路景观和社区路网建设等问题。通过对已分配入住的保障对象家庭的调查了解,普遍认为各类保障房设计比较合理,配套功能比较完备,入住对象满意度比较高。
四、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对各类保障房保障对象走访调查,大部分保障对象认为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政府得民心,百姓得实惠”的惠民工程,让更多的家庭享受到住房保障政策,完善了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住房问题,保障房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拉动了经济发展,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为促进我市社会和谐和经济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体系评分,我市综合得分83分,为良好等级。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2015年保障房建设基本建成任务没有按期完成
省政府下达给我市2015年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为26412套,其中:棚户区改造项目25412套、公租房项目1000套。截止2015年底,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11120套,完成任务的42.1%。其主要原因是我市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影响了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按期完成。
(二)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的配套资金有限
2015年我市保障房新建项目和续建项目除使用中央和省补助资金外,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的配套资金只有6.005亿元,占筹集资金总数的30%,其中市本级只安排0.41亿元。一是由于市县财政预算资金非常紧张,没有更多的资金安排;二是由于近两年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严重不足,市县筹措保障房建设资金非常困难。此外2014年形成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0.3亿元也没有投入使用。
六、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多渠道筹集资金,做好我市各类保障房新建和续建工作
2016年保障房建设任务省政府已经下达,我市政府在新的一年里将采取有力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地方政府财政预算资金投入力度,做好保障房新建和续建工作。同时也要督促三县(市)政府加大地方资金投入力度,做好本地保障房建设工作,保证按期完成2016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保障房建设任务。
(二)认真做好保障房分配工作,逐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建设保障房的目的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2016年我市将有各类保障房陆续竣工投入使用,由于我市新建的保障房种类较多,保障对象复杂,因此2016年我市政府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认真做好保障房分配和后续管理工作,逐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三)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交流和培训,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2015年是第一年,对各市而言都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实践经验,建议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适当时间能够召集全省各市进行集中交流,向先进市学习,并希望省两厅能够举办绩效评价工作培训班,以提高绩效评价报告报送的质量,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作用。
鞍山市财政局&&&&&& &&&&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公租房申请首日服务窗口爆棚&申请时间截至本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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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租房申请首日服务窗口爆棚 申请时间截至本月底  2日,是济南2014年度公租房申请首日,记者从历下、市中、槐荫、天桥等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了解到,各区均出现了爆棚现象。在统计的5个区局中,共发放表格近2000份,咨询人次在4000人以上。   2日上午不到8点,槐荫区房管局大厅就被扎堆排队申请的人挤得爆棚。“今天一大早就有申请者前来排队,最多的时候大厅里聚了将近200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记者在受理大厅看到,保障房申请受理窗口前排起了长长的队伍,一位正在排队的市民表示,不到8点,已有近百位市民在一楼受理大厅自觉排起了3列长队,10点左右,大厅里排队等候的市民已将近200人。记者了解到,截至16时,槐荫区住房保障管理局共接待市民近千人(次),发放申请表格500余份。   这种情况不是个例。记者了解到,历下、市中、天桥、历城等区住房保障受理大厅也都出现申请爆棚的情况。2日下午,截至下班时间,历下区共发放申请表300余份,接受咨询千余人次;市中区发放申请表450份,受理咨询近千人次;天桥区发放申请表600份,接待各类咨询同样达千余人次;历城发表格121份,咨询人数为137人;长清累计发放申请表也有数百份。   申请人数为何同时爆棚?济南市房管部门有关人士分析,新政变化是主要原因,尤其在租金及物业费的优惠政策上。此外,也有部分市民对政策仍缺乏足够了解导致了扎堆现象。为做好申请受理及政策咨询服务工作,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纷纷加派人手、提前上岗,并采取延时、错时服务方式,最大限度为申请者提供贴心服务,对申请量大的企事业单位还将采取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方式,避免申请人扎堆“挤爆”大厅。   济南市房管部门有关人士提醒,今年公租房申请受理时间为9月2日―9月30日,相比上年度申请受理时间较短,申请人群较多,有条件的市民可先到相关网站学习政策,携带好相关证件,合理安排时间,避开“高峰”时段,公租房申请表格采取在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或到各区住房保障管理局领取两种方式,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申请公租房。   此外,没有市内六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需要通过工作单位来申请。工作单位相关部门可查询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了解单位申请流程和需要的材料。(记者喻雯通讯员单玮柳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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