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发事故劳动者赔偿用人单位位应当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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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上班途中半个小时以内发生交通事故,用人单位赔偿应该怎么赔偿
你好,我是在上班途中半个小时以内发生,伤情是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住院两天,出院回家休养,医生开的证明是在家卧床休息两周,再回院复诊。这两个星期没有办法工作,用人单位赔偿应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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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要做,认定后,医药费 由支出,如果单位没上工伤保险,就由单位出。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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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才能享受。包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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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工伤,但需要自己承担。
吉安劳动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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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惊喜等着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 简析:
& & 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
& & 此时,受害人处于一方面,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形成了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劳动者根据主张工伤赔偿的同时可否依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民事法律法规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 & 对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常发生争议,法律未给予明确规定,各地的做法也大相径庭,经常出现相同情况不同对待的局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 & 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
& &(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 &(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 &(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延伸:环卫工上班受伤一审判双重赔偿& & & & 两年前,四川省蓬溪人唐中华来到重庆市浩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浩通公司)当清洁工。  日凌晨4时许,39岁的唐女士像往常一样,推着垃圾车到渝中区渝州支路清扫公路时,一辆面包车飞驰而来,撞上垃圾车,垃圾车把手将唐女士的腹部撕开一条大口子,肠子都露了出来。在重医附一院医生的抢救下,伤势很重的唐女士躲过了死亡关,但落下终身残疾。  日,渝中区人社局认定唐女士属于工伤。  日,在交巡警的主持下,肇事司机贾某支付了4万多元医疗费、6382元、交通事故十级伤残4099元、护理费1080元及其他费用,共计5万元。  2013年5月,唐女士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起诉到了渝中区法院,要求浩通公司赔付工伤保险待遇。  浩通公司辩称,按照有关规定,当伤害赔偿总额低于一次计发工伤保险待遇的,才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但不能重复赔偿。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依据重庆市相关规定,除了医疗费不得重复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则要支付。  为此,11月7日渝中区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浩通公司向唐女士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住院期间护理费108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714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5392元,合计53620元。  据悉,目前用人单位浩通公司已向市五中院递交了上诉状。  环卫工清扫路面时被撞伤,车方赔了,还该不该进行工伤索赔?在此之前,如果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再申请工伤赔偿,只能赔差价。渝中区法院前不久判决的一起工伤案,劳动者得了双份赔偿。据了解,这是重庆首例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双份赔偿案,目前,用人单位已上诉。  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可得双份赔偿  昨日市高院民一庭的法官介绍,市高院在日向中院、基层法院下发了《关于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劳动者或者工亡的劳动者遗属是否既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又有权获得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的解答》的通知,《通知》已明确可以得到双份赔偿。  法官解释,职工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将产生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即工伤保险法律关系与第三人侵权法律关系。在法律法规没有作出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工伤职工或者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既可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也可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即侵权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兼得。但医疗费用除外。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补差还是双赔一直有争议&重庆竞豪律师事务所李帅律师称,在此之以前,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工伤职工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补偿是双赔即双份赔偿还是补差,一直是司法界长期存在的两种观点,不仅在理论界存在较大争议,各地司法实践中也做法不一。  按照双赔,假定医疗费用5万元,受伤职工被鉴定为交通事故十级伤残、和工伤九级伤残,那么肇事方要赔5万元医疗费用,和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7万元,即赔12万元;至于工伤九级伤残,用人单位要向受伤职工支付9万元。也就是说,伤者可以得21万元。  李帅律师指出,受伤职工为追索工伤待遇或民事赔偿,要花费很多时间和金钱成本。在目前我国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赔偿的标准都普遍偏低的情况下,双赔有利于充分保障受伤职工的权益。(来源:重庆晚报,整理)提前1小时上班遇车祸算工伤,获双重赔偿& & & 职工提前1小时出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意外,能认定为工伤吗?  飞来横祸  李兰,南川人。2011年春节刚过,李兰来到浙江省绍兴县钱清镇某纺织公司打工。  从宿舍到公司,如果骑自行车的话,一般不超过10分钟。李兰上中班,也就是说中午12点钟才正式上班,她一般会提前15分钟,从宿舍骑车出发到公司。  5月18号这天,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李兰提前了一个小时从宿舍出发。没行进多远,在交叉路口下坡时,与同方向行驶的一辆变型拖拉机发生擦碰,李兰当场身亡。经当地交巡警支队认定,拖拉机驾驶员负事故全部责任,李兰无事故责任。  肇事司机赔偿40万  事故发生后,李兰的父母向南川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谭水文律师受指派承办此案,熟悉案情后,谭律师认为,“首先可以向肇事司机主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另外还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随后,李兰的父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终与肇事者达成和解协议,由肇事者支付原告各项赔偿金共计人民币40万元,并当场兑现。  与此同时,李兰的父母还向浙江省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但是申请结果却出乎他们的意料。  工伤认定一波三折  日,浙江省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为李兰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不是属于上下班时间,不予认定为工伤。  “用人单位的理由是,员工提前了1小时出发,事故现场也没有明显证据证明,她当时是为了上班。”谭律师说。  随后,谭律师代李兰父母向浙江省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如果用人单位认为,李兰不是在上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就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日,浙江省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撤销了原有不属于工伤的认定书,日,重新作出工伤认定,认为李兰的死亡为工伤。  用人单位最终补偿20万  2013年5月,纺织公司向浙江省绍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庭审中,纺织公司依然认为,李兰发生事故的时间,根本不属于正常的上班时间。谭律师反驳称,事故地点是在死者到达单位的必经、合理路线上,方向指向为所在单位,提前上班与正常上班并不矛盾。  最终,双方就工伤保险待遇补偿事宜达成协议,由纺织公司一次性补偿李兰父母人民币20万元,并于当天兑现。(来源:重庆时报,整理)法律 链接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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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婆婆上班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已经认定为工伤。那么关于工资是由用人单位发放还是肇事者赔偿用人单位不在给交社保了给日后赔偿有没有影响呢?
我婆婆上班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已经认定为工伤。那么关于工资是由用人单位发放还是肇事者赔偿。骨折属于几级伤残呢 ,医生说最少休息3个月 ,要是3个月后伤情稳定好了还能评级吗?还有就是我婆婆发生工伤是日,她3月11日满50岁了,用人单位不在给交社保了给日后赔偿有没有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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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等级是需要申请鉴定确定的 你是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
1.可以主张工伤和交通事故的双重赔偿。需要先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有效期是一年。2.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伤残等级。3.可以主张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4.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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