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房管局办理退房手续平方不租了退房到房管局办理退房手续可以给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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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延期不能交,贷款在还,已在房管局报备了,还能退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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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啊 肯定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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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热心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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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房交了一万定金后发现没有预售许可证,因为第一次购房不明白预售许可证,上网查询后方知没有预售证开发商是不容许买卖房子,卖家也是不受保护的,想退现在开发商以已经交钱卖过的房已经在房管局有备注编号比较麻烦不好退,有可能需要一个月,可能吗?房管局会有吗
一、购房合同在房产局备案后退房怎么处理具体怎么退房:  (一)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如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可另行要求赔偿;因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等原因导致退房的,开发商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二)15天内办好各种手续。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开发商应当代替买房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三)开发商退还房款。开发商应当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并且办理完毕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如果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自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买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开发商应当每天向买房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2二、卖开发商违约拒绝退房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想退房的话,卖方是不会同意的。如果购房者要求退房是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呢?  (一)如果卖方已经违约但又拒绝退房的,购房者可以先与开发商沟通协商。在目前房价上扬的情况下,如果退房仅是退还原先的购房款,反而往往会使购房者遭受损失。因此,从经济收益的角度来说,退房可能不是很明智的选择。购房者可以通过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开发商通过其他方式,比如支付违约金等方式,弥补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  (二)如果协商不成,购房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主张卖方承担违约或者赔偿责任,同时支付自身因退房受到的损失如误工费、车费等。望采纳谢谢
追问:谢谢不过请看下问题内容,本人问的的是没有预售许可证房管局会有编号备注吗?而且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子交了定金没有合同只要收据,收据上备注1定金不退2表明分两次什么时候交齐首付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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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房管局还要忽悠我多久?!
我恼火 发表于
尊敬的王书记:&&&  你好!我叫何迪平,是国际名苑3号楼东单元401的业主,电话。2012年12月购买了国际名苑3号楼东单元401这套141.78平方米的房屋,总价款42万余元,同时我按照相关要求交了契税、房屋维修基金、房管局的办证费用等近3万余元。按照合同约定,2013年国际名苑3月28日交付房屋和280个工作日交付房产证、国土证给我。2013年3月国际名苑交付给开元物业公司,同时物业公司电话通知我拿房屋钥匙和交物业管理费,我于通知之日办理了相关手续。     日,我与澧县一装修公司签订了以每平方米1718.00元全包给装修公司装修,从日购买装修材料起历经122天装修公司于11月21日装修完毕并交给了我。于是就买了所有的空调、冰箱等电器、家具和所有的生活必须品20多万,我们全家准备搬进去过年。     按照购买合同2013年12月中旬我要求国际名苑给我办理房产证、国土证,售楼服务员同意给我办理。可是到了2014年元月我再找他们的时候,他们居然说你这房子办不了两证,我问为什么,他们说你的房屋购买面积是141.78平方米,实践面积只有120多平方米,房管局怕担责任,要办理的话必须更改合同购买面积。我当时懵了,我买的这么多面积为什么就少了呢?我交了141.78平方米的钱,那么多交还有15平方米的钱、契税、房屋维修基金、国土局、办证费、物业管理费等等也是按照141.78平方米,更可恼的是装修也是按照购买合同面积计算的。当时我就找了开发商,开发商说是房管局原来搞错了,只有120多平方米。于是我又找了房管局交易中心,房管局也承认他们(房管局)原来搞错了,应该更改。当时我考虑到马上就是春节,找他们也一子难得解决这个问题,同时也放弃了搬屋的决定(因为没有处理,至今未搬)。     到了今年的3月我找了开发商要求退房,开发商态度很强硬说不可能,你找房管局,你要赔偿怎么的,是他们搞错了,我没有错。于是我又多次找房管局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每次都说给我协调,时间到了4月底他们还是没有给我一个答复,只是说5.1节后就给处理,5.1节后我找房管局,他们居然拿出了一个日《关于国际名苑3号楼的面积确认书》,确认书上记录了我们整个东单元东边面积只有120多平方米,当时我很气愤说:“我的房屋装修是&号才开始买材料准备装修的,你为什么没有通知我,你也没有要开发商通知我们,你们通知了,1、我会通知装修公司停止搞装修。2、我会找开发商协商怎么处理这套房屋,同时也不会造成我这么大的损失,更不会造成今天的局面。”当天下午房管局要求开发商和我协调,开发商同意赔偿我4万多元,我没有同意,按照实际计算我的损失就有12万多元,我要求退房,并赔偿我的所有损失,包括2012年与今年的房屋差价,结果不欢而散。到了7月份我找了李景峰市长,并于8月份7日写了汇报材料给李景峰市长,李市长很重视并多次督促房管部门处理。房管部门约定国庆节前帮我处理,可到了今天国庆节都过了近1个月了,我找他们仍然无果。昨天(2014&、&10&、&28)下午我又找他们,他们的回答“你可以去上诉”噢!你们搞错了就要老百姓上诉几个字就了事。     王书记:一、为什么房管局知道房屋面积不够不早通知我们这栋楼的业主?你们是服务单位我是交了测绘费、办证费用的啊!二、出了错而不改、不协调处理,“你可以去上诉”六个字就打发了我,我买房屋都欠了一屁股债,成了房奴哪来的钱打官司。三、更不能因为你们的错而给我们百姓带来那么大的损失,喔!这就是走群众路线,这就是“为民务实清廉”中的“务实”吗?这是房管部门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做法?四、房管部门迟迟不给予解决难道他们与开发商有利益关系吗?&&&&  王书记:我问了很多业内人士,他们告诉要我打质量官司搞建筑司法鉴定,鉴定房屋的面积和建筑质量。李市长:我买的这套房屋本来就有质量问题。1、面积相差那么大;2、楼板厚度达不到10厘米,有的只有8厘米左右,影响房屋的承载能力和耐受能力,装修客厅装灯时楼顶板就打穿了,穿孔面积有6厘米*10厘米,我现在还保留了照片。3、所有的窗户严重渗水;4、客厅与隔壁的厨房相连没有作防水处理现在也是严重渗水,现已经发泡长霉;5、所有的隔墙都是斜的,有的达到10厘米左右等等。这些情况书记您是可以看现场的。  王书记:我想了很多,如果我一旦搞司法鉴定打质量官司,打官司我肯定赢,但是&,一、很可能会引起整个楼盘业主对房屋质量的质疑而造成不稳定因素,毕竟这里已经有300多户业主;二、对津市的招商引资带来不利因素。我所考虑的个人利益是小,社会责任是大。  王书记:我把我瘫痪母亲的抚恤金都用了,并东挪西借凑90多万不容易,我的小孩才上初中,房屋太小住不下,现在连小孩安静的学习环境都没有。请求王书记予以解决盼!!  此致  敬礼&&&&&&&&&&&&&&&&&&&&&&&&&&&&&&&&&&&&&&&&&&&&&&&  呈上人:何迪平  2014&&10&&&29
来自 津市市委宣传部(津市网宣办) 的调查回复:回复
国际名苑3-1#401房购房者(何迪平):
  您好! 您的留言我局已收悉,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由于我局交易所测绘队工作失误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深表歉意,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我局交易所测绘队(以下简称“测绘队”)在房产面积测算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湖南省房产面积测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进行测绘工作,根据建设部88号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地产测绘资质的单位实施测绘,预(实)测绘成果作为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必备条件资料,且用于房屋权属登记,并建立商品房预(实)测绘,建立商品房楼盘表,对房屋结构、套内面积、共有分摊面积、总的单元套数、房号统一上墙公示制度。我市商品房预售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委托测绘部门,依据图纸现场勘察进行预测,出具预测绘成果。再在房屋竣工验收后,申请测绘部门现场实测,产权登记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关于国际名苑3-1栋项目测绘基本情况
  2011年11月我测绘队受湖南鑫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大公司”)委托对该公司开发的“国际名苑”3-1栋住宅楼进行预测,鑫大公司接受我们完成的预测成果及面积上墙公示,并在预测绘报告和面积公示牌上已特别注明预测结果非最终产权面积,产权面积以实测为准,预测绘成果仅用于对3-1#住宅楼预销售。2013年7月我测绘队受鑫大公司委托于7月22进行现场实测,在实测到3-1栋时我队工作人员发现该栋预测结果纯粹计算失误,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针对这一情况,我测绘队高度重视,马上采取措施,抽调技术骨干再次现场核实,出具准确实测成果报告,致函鑫大公司,我们工作失误造成的只是面积差异,只存在房款计价多少的问题而给鑫大公司带来的诸多不便表示歉意。并同时我们在该栋房屋的显著位置进行实测面积公示,并对3-1栋预测面积差错做出说明。尽量减少负面影响特制作12份《鑫大“国际名苑”3-1栋E、F户型面积说明》及致歉信(注:每户一份)送达鑫大公司,要求鑫大公司务必尽快送达给12位购房者,与之沟通,妥善处理好本次事件。
  三、对工作人员处理意见
  我测绘队发现工作失误后,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我测绘队马上采取措施尽快纠正错误面积,减少负面影响。并对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执行停薪待岗三个月,发放基本生活费的处分,并将处理结果全所通报。
  四、协调处理情况
  7月25日,鑫大公司对此次涉及的12位购房者沟通,12户购房者均选取商品房销售合同内“关于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以合同约定的第七条计价方式和价款第二点及第十八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第二点”双方自行约定,即面积以房管局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按合同单价多退少补。通过协商仅剩购房者(何迪平)未达成一致意见,其主要原因是鑫大公司无法满足购房者(何迪平)所提出的退还差价外另外赔偿的要求。后我局又多次与鑫大公司、购房者(何迪平)及他聘请的律师协调,仍未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我局并不存在购房者(何迪平)所说的“忽悠”现象。 最后希望您理解我们,并对我们的工作多多支持。
津市市房管局||||||||||||||||||
南京房管局最新规定:所有退房都得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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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浙江网12月30日电 上周出台的南京地产新政将高档房的契税从4%拉低到2%,这令许多已经办理过合同鉴证的高档房买家们“蠢蠢欲动”。能否以办理退房的方式重新在明年1月1日以后鉴证,从而省掉一半的税金?当记者昨天将这一疑问抛向房管部门时,得到的答复是“不可以”。据悉,南京市房管局还在昨日修改了刚刚执行仅20多天的退房摇号新办法,规定以后所有的退房必须参加公开摇号。
  在银行工作的许女士12月初刚刚在市中心买了一套豪宅,180平方米的精装修房,单价1.6万元。“房子我早就看中了,只是由于价格太高,过去标的是2万块,所以一直犹豫不决。今年下半年楼市萧条,开发商主动让价,一平方米便宜了4000块,我算算差不多,就买了下来。”许女士说,达成认购协议后没多久,她就与开发商签了买卖合同,并且已经到房产局办了合同鉴证。没想到,南京市上周出台楼市新政对高档房的契税也给予了优惠,原来许女士要交4%,相当于11.5万;而明年1月1日后只交3%,政府还要返1%,也就是5.76万,“就差这么十几天,我就要多交将近6万元的契税,心不甘啊!”
  昨天,许女士来到售楼处,找到了当初的销售人员,希望能“想想办法”将已经鉴证的合同撤消,然后在1月1日以后重新鉴证。这家楼盘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从上周五以来,他们已经接到不少类似的“退房”请求,有一位业主按照新政最多可以省下8万多块。不过,记者了解到,想通过“假退房”来省契税的招数肯定是行不通了。
  “其实这个退房摇号程序,就是把所有的退房都亮出来,任何人只要有满意的都可以购买。那些打算省税的买房者既想通过退房来拖延鉴证的日期,又要保证这套房子还是自己的,哪有这种好事?”房管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原本所有的退房都要参加摇号的,不过12月初颁发了一份“新办法”,规定非住宅房屋参加退房的可以不参加抽签摇号,由开发企业自行再销售。“当时是为了刺激销售,给开发商更多的自由权,这一类房子主要是商铺等项目。现在契税税率降低了,为防止‘假退房’的出现,这一政策肯定要调整”。该人士告诉记者,房管部门昨天专门开会研究了退房政策,由于明年起实施的新政对各类房产都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契税优惠,为了公平起见,房管局修改了执行不到一个月的“新办法”,规定今后所有申请退房的房源都要经过摇号程序,不让个别买房人“钻空子”。 (马祚波)
来源:新华报业网  作者:  编辑:朱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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