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上建房子城建批准了,到后面又说违建,我应该感到自豪才对怎么办

乡镇违法建设整治方案5篇
乡镇违法建设整治方案
篇一:镇政府违法建设整治方案(2901字)
为加强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切实维护我镇镇村建设和管理秩序,有效遏制与惩处违法建设行为,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区违法建设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范围和原则
(一)整治目标
以镇域内未经规划、国土及镇政府审批即私自建房,非法私自买卖土地建房为切入点;对新建违法建设,镇域内主干道两侧违法建设以及重点工程建设已占用未拆除的建筑物,有审批手续但超层超面积的建筑物,调查核实、分门别类、分期分批、依法处理,实现“新违建零控制,老违建负增长,消除非法私自买卖土地现象”的工作目标。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调查和拆除违法建设的范围为全镇违反法律、法规,未按审批程序报批或超越审批许可规定擅自建造的建设以及重点工程已占用但尚未拆除的建设。以村、村、村,特别是绕城线、高速公路两厢500米范围及大道沿线两侧作为整治重点区域,以占用耕地且不符合镇村规划的违法建设行为、严重影响镇村规划及重点工程实施的私搭乱建行为、未批先建拒不改正的行为、私自买卖土地建房作为整治的重点对象。
(三)整治原则
1、“先党员干部,后普通群众”的原则。全镇党员干部要带头自查、自拆违法建设,充分体现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本次整治对象首先要从党员干部开始,凡是要求群众拆除的,党员干部首先要拆除。
2、“先拆新违建,后拆老违建”原则。重点整治近三年内的违法建设,要做到有一件查一件拆一件;对三年以前产生的违法建设要逐一登记,重点拆除其中属于“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违法建设。
3、“先督促自拆,后组织强拆”的原则。拆违工作要严格执行城乡规划、国土、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确定政策、组织实施、工作程序等方面要符合依法行政要求;要注意方式方法,坚持政策宣传在先,教育引导在先,限期自行拆除,对在限期内未拆除的违法建设,将组织执法力量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自行拆除完毕或是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违法建设,将帮助实施拆除。
二、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
(一)组织领导
成立查违拆违工作领导小组既建房审批工作领导小组:
顾问:组长:副组长:城建办、综治办、城管办、国土所、派出所及管委会全体人员为查违工作人员,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及程序
1、镇内所有私房建设的审批工作均由镇私房建设审批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集中研究一次,其他个人不得私自予以审批,研究结果张榜公示5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没有举报才予以正式办理相关手续。
2、受理群众举报或经巡查可疑违法建筑的立案,并对现场查勘、查证、询问、勘验,做好资料整理,调查取证,信息上报等工作,形成违法建设确认。
3、各村负责本行政村查违拆违整治工作,书记、主任为本村查违拆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联系村干部为主要责任人。
4、党员干部要带头做好自拆工作,对于隐瞒不报,或者拒绝拆除的,除依法强制拆除外,还要按照党纪政纪予以严肃处理。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政策准备,宣传发动(20XX年1月5日―1月10日)
1、成立镇违法建设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起草印发《镇违法建设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下发至各个村组,充分表明镇党委、政府查处拆除违法建设的决心,各村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
2、召开全镇查违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传达精神,部署任务,广泛宣传,明确要求,全面实施。全镇上下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层层进行动员。将查违拆违的目的、意义和政策告知广大居民,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法律认定(20XX年1月10日―1月16日)
镇违法建设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深入村组逐户调查,将各类违法建设登记造册、分类统计、汇总上报,对在建的违法建设,要立即作出行政处罚,并及时拆除。镇村干部职工及党员都要填写《违法建设调查表》,向组织呈报违法建设情况,提出自行改正或拆除意见;没有违法建设的也要进行零报告,并出具保证;各村要协助镇查违工作组,开展调查取证、核查事实,认定等拆除相关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认真组织,实施拆违(20XX年1月16日―2月28日)
在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违法建设所有人进行说服教育,全力督促接受处理和自拆;对拒不接受处理的,做好充分准备,随时按违法建设的处理程序,予以依法强制拆除,突出四个“重点拆除”,即:重点拆除违法情节严重的违法建设,重点拆除顶风抢建的违法建筑,重点拆除群众呼声强烈社会反响大的违法建设,重点拆除党员干部参与的违法建设。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考核(20XX年2月18日以后)
1、查违拆违整治结束后,组织清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协调处理,化解社会矛盾,对因拆违造成的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做好拆违现场清理,及时硬化、绿化、美化环境,并进行查缺补漏,整治攻坚。
2、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完善查违拆违工作长效机制,确保违法建设不反弹,逐步健全镇、村“查违、拆违”网络,做到早规范、早发现、早报告、早拆除,真正形成以规范管理为立足点、以强制拆除为坚强后盾的长效管控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行政村切实强化对拆违领导,高度重视此次综合整治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当前重要工作。要克服畏难情绪,创新工作方法,深入细致地做好村民群众工作,以积极姿态稳妥地推进综合整治。
(二)突出重点,稳妥推进。
一要确定重点范围,对明确的拆违重点要全面拆除,不留尾巴;对整治行动开展后产生的新违章建设,必须坚决、及时予以拆除。
二要抓重点人群,对涉及违法建设的党员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村干部要作为重点突破口,严肃纪律,奖罚分明,督促带头自拆。
三是着眼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那些影响经济发展、群众日常生活且呼声强烈、社会反响大的违法建设要坚决予以拆除。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全面宣传,全面部署,动员各方力量支持和参与查违拆违工作。各村要利用、横幅、板报进行宣传,重点抓好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宣传,注重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先进、鞭策后进,弘扬正气。通过宣传立足于自拆、助拆、力求做到“完成一处拆违,教育一片群众”。对拆违重点对象,要逐户上门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同时尽力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力求让他们理解和支持拆违工作。
(四)严肃纪律,政令畅通。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加强沟通汇报,强化管理和监督。全镇上下要把思想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讲政治、顾大局,积极稳妥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做到不利于整治的话不说、不利于整治的事不做。对违反上述要求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五)强化考核,奖优罚劣。查违拆违整治工作,将列入领导小组成员、联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的考核内容。对工作积极、措施到位、成效显著的个人,镇将给予表彰和奖励。整治工作期间,镇查违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村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敷衍了事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要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本次整治工作中,新产生违法建设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篇二:乡镇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1872字)
为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11月25日起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三级关于严格土地管理、整治违法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坚持依法行政,标本兼治,对全镇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设进行专项整治,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的城乡建设管理秩序。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拆除一批影响较大、群众反响强烈的违法建设,遏制违法建设蔓延势头;研究制定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违法建设的管理办法,适时予以拆除;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坚决杜绝新的违法建设发生,努力实现全镇违法建设“零增长”的奋斗目标。
三、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的所有违法建设,重点整治镇区范围内、城市规划区以及乡村、过境道路两侧的违法建设,主要是对那些未取得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纠。
四、工作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程序查处。
(二)属地管理原则:各管区、各行政村为拆除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辖区范围内违法建设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三)分期分批查处原则:1.对在建的违法建设,立即制止、快速处置;2.对新建成的违法建设,实行联动执法,限期强制拆除;3.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前的违法建设,分情况采取签订保证书、经济罚款、责令整改等方式区别处理;4.查处顺序:按照“先易后难、先主后次,先党员干部后居民群众、先自拆后强拆”的顺序分期分批推进。
五、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共两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XX年11月25日―11月30日):动员部署阶段。各行政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并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条幅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城镇建设、国土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要组织人员对各自辖区内所有违法建设进行普查摸底,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做出拟处理方案,报镇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依法确需拆除的,按照规定及时下发限期自行拆除通知。
第二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月10日):整改规范阶段。以各村为主体,镇直各有关部门参与,对确认的限期未自行拆除的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拆除;对部分不影响城乡规划历史遗留的违法建设制定妥善的监管办法,适时拆除;对群众意见大、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要上报镇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力量,强制拆除。
第三阶段(20XX年1月11日―20XX年1月25日):验收总结阶段。按照实施方案,镇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管区、各行政村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检查验收情况排出名次、兑现奖惩。
六、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镇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镇政府专门成立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组,强化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同时,将整治活动纳入对各村重点工作考核范围。各行政村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支部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要精心组织,严明纪律。各村要根据各自实际,认真制定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将任务、责任、进度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具体时限,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有违法建设的,要自觉自动拆除。集中整治期间,一律不准打招呼、送人情,做违法建设的“保护伞”,凡顶风搞违法建设或包庇纵容违法建设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要依法行政,确保稳定。各村、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既要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注意工作方法;对违法建设要态度明确,旗帜鲜明,坚决整治。同时,要疏导结合,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既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又要充分考虑群众的合理诉求,积极妥善处理好一些具体的带有特殊性的问题,坚决杜绝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引发的重大群体性案事件,确保整治活动顺利推进。
(四)严格实施奖惩,严格责任追究。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与各村年终考核挂钩;对在此次活动中行动积极效果明显的村,镇党委、政府将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或验收不合格的村,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篇三:乡镇清理整治区域内违法违章建设实施方案(3155字)
为切实保护并合理利用土地和空间资源,规范规划建设管理行为,坚决遏制和依法打击区域内违法占地、违反建设行为,维护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麒办发〔20XX〕8号的通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六区、四城、两中心”总体目标,坚持控新与拆旧相结合,本着尊重历史、区别对待、分类处理、妥善解决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通过集中整治的方式,遏制违法违章建设行为,构建违法违章建设防控体系,建立严控违法事件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
二、整治目标
以本次集中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为起点,坚持边清查边处理原则,集中人员、集中时间,明确任务、分工负责,坚决遏制违法用地、违规建房、违章加层等行为,杜绝增量,减少存量,全面加强三宝镇规划建设管理,依法规范建设管理秩序,力争基本消除三宝镇辖区内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整治对象
三宝镇范围内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准建证及土地批准书的单位或个人,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未经批准、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建设或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临时建设。
四、整治原则
(一)依法行政,疏堵结合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教育督促违法建设者自拆,做到教育在前、引导在先、有序推进,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要严格执法,敢于碰硬,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违章建设,尤其是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等各类违法违章建设,坚决依法实施强拆。
(二)着眼长效,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有效手段,综合整治违法违章建设。在根治源头、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上下功夫,认真研究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强化规划管理,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三)安全稳定,责任追究的原则。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要通过制定周密的预案,确保安全责任到位,杜绝安全事故。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制止、查处违法建设不力,甚至包庇纵容、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三宝镇区域内违法违章建设清理整治工作的领导,现成立三宝镇清理整治违法违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治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类违法建设的整治工作。
长:镇党委书记、镇长
副组长:镇人民政府分管国土村建副镇长
镇政法副书记、纪委书记
三宝派出所所长
镇武装部部长
员:雷家庄社区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党政办主任
镇村镇建设管理所所长
三宝国土资源所所长
镇信访办主任
镇村镇建设管理所副所长
三宝国土资源所副所长
镇公路站站长
温泉度假区工商分局局长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村镇建设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镇村镇建设管理所所长兼任,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负责贯彻落实市、区、镇有关清理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的各项要求,组织实施违法违章建设限期整改、强制拆除、行政处罚等工作。
各有关单位,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本单位、本村(社区)辖区内违法违章建设的调查摸底统计和查处工作,全面掌握违法占地、违法加层、擅自扩大建设面积等违法违章行为的详实情况;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各种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镇村镇建设管理所:负责镇辖区内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的调查摸底统计汇总工作;及时发现、制止、依法依规、处理各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
三宝国土资源所: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核查违法建筑土地使用权证,依法对违法占地、用地行为作出处理。
镇信访办:负责妥善协调解决违法违章建设整治过程中发生的群众上访、闹访等问题。
镇纪委:负责对违法建筑整治过程进行监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纵容包庇违法建设的党员、干部,依法追究责任。
三宝派出所:配合并保障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现场安全;负责查处清理整治工作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暴力、阻碍执法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理。
温泉度假区工商分局:负责违法违章建筑内经营户经营活动的取缔。
其他部门职责:镇宣传办加强对各种新闻媒体的监控,做好正面的宣传引导,有效处置媒体负面炒作。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把审批关,对不符合政策和法规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电力部门要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供电监控,对不予供电或需停止供电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落实到位。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1日―1月11日)。由镇村镇建设管理所、国土资源所牵头、有关单位配合,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各项法规,使广大群众认识到违法建设的严重危害性,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增强规划意识,为查违控违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1月12日―1月31日)。各村(社区)和镇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区和分类核查的原则,采取逐村、逐户核实的方式,对责任区域内各类违法占地、违章加层、擅自扩大建设面积等违法违章建设进行调查统计工作,要对违法违章建设行为认真清理,分类摸清情况、分清责任,对照不同的情况和责任拟定处理意见和违法违章建设调查统计表,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XX年1月30日前将统计情况及拟定的处理意见汇总后,报镇“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卢栋梁,联系电话:);由镇“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分类、整理、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镇“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三)整治处理阶段(20XX年2月1日―7月30日)。按照区“治违”工作的有关要求,由镇“治违”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做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对整治决定书采取经济、法律等有效手段实施处罚,对涉及违规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严格处罚,严厉打击,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书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法律、纪律和行政手段坚决予以打击。
(四)总结完善阶段(20XX年8月1日―9月30日)。整治工作结束后,镇“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的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总结经验,查缺补漏,逐步建立或形成整治违法建设的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依法行政,维护稳定。各有关部门在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依法依规办事。在调查摸底基础上,抓紧制定对违法建筑的分类整治标准和办法,并按照统一标准,对各辖区范围内违法建筑坚决进行整治和拆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工作方法,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强化正面引导,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特别是对弱势群体、少数确有特殊困难的群众,要落实好各项帮扶救助措施。要做好维护稳定工作预案,对矛盾突出的案件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各项工作到位,杜绝引发恶性事件。
(二)严肃纪律,严格执法。对违反城乡规划、非法占用土地、社会影响恶劣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坚决予以拆除。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违章建筑活动,一经发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参与、纵容、包庇的党员、干部,由镇纪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各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思想,正确把握政策,熟练运用法律法规,依法展开整治工作,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三)强化管理,健全机制。通过建立完善、奖惩、经费保障、疏导机制,稳步推进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工作,巩固违法建筑整治成果。继续通过动态巡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违法建筑。将拆违任务、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并将拆违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篇四:乡镇集体土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328字)
为加强我镇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维护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的严肃性,全面遏制各类违法建设蔓延势头,确保城乡建设健康有序进行,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县委办定办发[20XX]18号文件和定政秘[20XX]15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土地违法建设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和《安徽省土地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打击违法建设行为,规范城乡建设秩序。
二、目标任务
在前期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基础上,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依法严肃查处20XX年12月(国土资源第二次调查)以来各类违法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违法建设查处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建设。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4月2日开始至20XX年7月5日结束,共100天,分为四个阶段进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营造氛围(4月2日至4月10日共15天)。一是开展大动员活动。召开全镇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二是开展大宣传活动。通过发布通告张贴标语、拉过街条幅、橱窗等多种形式,全方位、高密度、高频次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专项行动精神,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三是开展大讨论活动。在全镇各村、大家谈、等活动,各抒己见,明辨是非,统一思想认识。四是开展大问卷活动。开门纳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五是开展大调研,了解实情,为专项整治的顺利开展提供决策依据。
第二阶段:摸底调查、公示确认(4月11日至4月30日共20天)。
(一)个人申报。各村委会要深入住户广泛宣传,指导群众积极如实申报个人住宅土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严禁漏报、瞒报。
(二)审核造册。村委会对村民组上报的登记表进行行严格审核把关,对住户的户口进行认真确认,将本村户口的住户和外来人口住户严格鉴别,分类造成册。
(三)张榜公示。村委会将经确认后并加盖公章的所有住户的真实信息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存档。
(四)、建设台账。所有住户的住宅信息整理归类,科学建档,建立台帐管理,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依法拆除(5月1日至6月10日共40天)。坚持“集中整治、上下联动、依法拆除”的工作机制,各村(居)委会、有关责任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密切合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全力,对违法建设进行严厉打击。
处理办法。
(一)对私下以牟利为目的进行土地买卖的,一律没收违法所得,取消土地使用权;
(二)对20XX年12月以来违法建设的,必须在20XX年6月10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镇政府将组织力量强行拆除。
(1)党员干部的违法建设要带头拆除。镇村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应以身作责,带头自纠自拆违法建设,凡要求群众做到的,党员干部必须积极主动率先做到。凡是镇村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建设,又拒绝自纠自拆的,要按照违建人员管理权限分级立案查处,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外来户的违法建设和本地户一户多宅的违法建设要带头拆除。
(3)耕地上的违法建设要带头拆除。
(4)鼓励自纠自拆。各村要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动员鼓励违法建设户积极自纠自拆,逾期不自拆的,镇政府将组织强制拆除。
第四阶段:申报验收,建立长效机制(6月11日至7月5日共25天)
(一)自查自验。组织验收组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上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二)分类处理。镇政府将针对不同情形的违法建设,制定出相应的处理办法。对清理出的违法建设将依法快速处理,在6月25日前要完成任务。对极少数典型违建案件,本人拒不配合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各相关职能部门对领导小组交办的违法案件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相关村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任务的,镇党委、政府找责任村一把手约谈,并限定完成期限,到期仍不能完成的,视情作出处理。
(三)公开承诺。镇直各有关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要根据各自的职责,结合实际,就日常管理及查处违法建设的工作举措、长效机制等向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承诺。
(四)验收。
(五)报告制度。自第三阶段开始,实行日报告和周调度制度。各村每日向镇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度,镇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调度会,分析形势,研究对策,破解疑难问题,对进展缓慢的适时调度和约谈。
六、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全县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汉行动是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集中查处违法建设的必要性、紧迫性和生要性,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
(二)加强合作,务求实效。各村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要密切合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务求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接受监督。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专项整治过程的舆论宣传,及时报宣传整治工作进展,并适时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严肃纪律、严格问责。所有参加整治行动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坚持政策、统一标准,廉洁自律、公平公正。对执法部门及工作人员未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或查处不力的,对镇村党员、干部直接或间接参与或或支持违法建设的,对煸动群众或亲友干扰、妨碍、抗拒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一律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五)强化督查,跟踪问效。镇纪委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督查,对推诿扯皮、行政慢作为的进行问效追责。镇纪委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关于党员干部违法建设举报,要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建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开查处结果。
篇五: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3856字)
各村(社区)、各单位:
为确保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工作有序开展,有效打击、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城市规划的法定性和严肃性,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我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资中县委资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设的意见》(资委〔20XX〕11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资中县委资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设的意见》精神,严格管理,严格执法,坚决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全面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多发势头,全力推进我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为龙江镇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工作原则
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要始终围绕有利于规范我镇建设管理、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原则。
1.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场镇规划区和铁佛村是集中整治违法建设的重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必须经国土所用地审批,再到村建环卫中心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一书两证》后方可动工修建,严禁未批先建。严厉查处我镇各种名义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农房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管理规定进行,积极引导农民到新村聚居点按规划自建农房。要以典型案例的震慑效应和示范效应带动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整体推进。
2.条块结合,协同联动。加强村建、国土、林业、城管、公安、村、社区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相互支持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各村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镇级有关部门负责作好政策指导、行政支持和工作配合;镇村建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场镇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各部门负责各职责范围内的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
3.依法行政,疏堵结合。坚持原则,敢于逗硬,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执法行为,形成执法合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对严重违背规划以及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坚决依法实施强拆,对顶风进行的违法建设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控制。坚持以人为本,注意工作方法,做到教育在前、引导在先、有序推进、有情操作,深入细致的做好群众工作,教育督促违法建设者自拆、助拆。实事求是,依据相关法规准确鉴别认定,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4.着眼长效、标本兼治。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多种办法综合整治违法建设。在根治源头、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上下功夫,认真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充分发挥好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城乡违法建设监管巡查网络。强化规划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以本次集中整治违法建设为起点,坚决遏制违法建设新增势头,杜绝增量,存量递减,力争年底前全镇范围内基本消除违法建设行为;以今年集中整治为基础,进一步规范执法、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形成严控违法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整治对象
本次集中整治的对象为龙江镇行政区域内所有违法建设,具体包括: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构)筑物;
2.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建(构)筑物;
3.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的建(构)筑物或其它设施;
4.未经批准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建设的建(构)筑物或其它设施;
5.未经批准占有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建设的建(构)筑物或其它设施。
四、组织领导
本次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在镇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资料的统计、汇总、后勤保障工作以及上报工作。
五、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工作从20XX年12月20日开始,到 20XX年1月31日结束。整个清理整治工作分宣传动员、清查认定、具体实施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2月1日―20XX年2月29日)。组织召开宣传动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资中县委资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设的意见》,制定本镇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资中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查处违法建筑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查违控违和本次集中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清查认定阶段(20XX年2月1日―20XX年3月31日)。各村、镇级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按照违法建设类别摸清本辖区、本职能范围内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基本情况,摄取影像、核定面积、登记造册、绘制图件,并经村(社区)、社干部确认,锁定各类违法建筑证据。制定清理改造及整治方案,上报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2月1日―20XX年11月30日)。
镇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从镇村建中心、国土资源所、镇城管办、林业站、镇水电管理站、派出所、镇纪委、镇广电站、镇群工办、镇维稳办、镇司法所等部门单位抽调人员,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对场镇规划区内各类严重违背规划、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按法定程序进行集中拆除。对未取得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的各类违法建筑,及时上报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六、职责分工
镇村建环卫中心:负责对场镇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筑的查处;负责对本镇巡查控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上报。
国土资源所:负责对非法占用土地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本镇巡查控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我镇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工作。
镇水电管理站:负责对占用河道、泄洪道等影响行洪安全的违法建设的查处。
林业站:负责对占用林地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派出所:负责集中联合拆除工作现场秩序的维护, 打击妨碍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强制拆除等公务的行为。
镇广电站:负责集中整治违法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
镇纪委:负责对参与违法建设、拒不执行相关处罚决定的党员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镇群工办:负责对查违控违工作中的群众接访、信访处置等有关疏导解释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查违控违工作经费保障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强制拆除过程中的证据保全工作。
供水、供电、供气单位:负责依法对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前的断气、断水、断电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镇级各部门要把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形成统一领导、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村、镇级各部门特别是国土、村建、水电、林业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务必严格按照镇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方案确定的任务分工,精心制定工作方案,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本部门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镇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干部群众的规划建设管理法制观念,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关注、支持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三)部门联动,协同推进。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必须服从镇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在镇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积极配合,协同联动,围绕中心,全力做好拆违工作。加强信息交流,建立镇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底前召集一次会议,主要听取本月工作情况及对下月强制拆除工作进行部署,研究拆违控违工作的重点、难点,安排各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四)严肃纪律,严格执法。对违反城市规划、非法占用土地、社会影响恶劣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坚决予以拆除。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建设活动,一经发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参与、纵容、包庇的党员、干部,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严重违反规划管理、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倒卖或出售违法违规建筑和耕地牟取暴利为目的、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对妨碍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强制拆除等公务,或借机策划、煽动群众闹事,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各村、社区主任、镇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镇政府与各村、社区、镇村建中心、国土资源所、镇城管办、林业站、镇水电管理站、派出所、镇纪委、镇广电站、镇群工办、镇维稳办、镇司法签订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按照《资中县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对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进行公开表彰奖励,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整治违法建设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由组织、人社和纪检监察部门根据《资中县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实行行政问责,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作出限期整改的承诺和保证,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停职、免职处理。
(六)建立控违长效机制。深入研究征地拆迁拆违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突出问题,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并充分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科学制订政策措施,全面建立我镇征地拆迁、查违控违工作长效机制。制定违法建设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建设行为。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建设行为,形成违法建设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推动全镇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开展。
资中县龙江镇人民政府
二0XX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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