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支行 终止营业后个人营业执照对公账户账户受影响吗

广东银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前进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前进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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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前进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粤银监复〔2016〕149号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你单位《关于终止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前进支行的请示》(工银粤营报〔2016〕139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前进支行终止营业,注销其《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B17。
二、你单位应妥善处理网点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并按规定向我局缴回《金融许可证》,对外做好终止营业公告。涉及工商登记等法定程序的,你单位应在完成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2016年5月18日潍坊银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北海路支行等3处机构终止营业的批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北海路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工银潍报〔2016〕235号)、《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孙家集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工银潍报〔2016〕236号)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金沙城市广场分理处终止营业的请示》(工银潍报〔2016〕237号)收悉。现依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北海路支行终止营业,注销其《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B41。
  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孙家集支行终止营业,注销其《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B32。
  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金沙城市广场分理处终止营业,注销其《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B15。
  二、上述机构终止营业后,你分行要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确保各项业务的平稳移交。同时,做好对客户的宣传解释工作,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三、你分行应自我分局作出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将上述机构的《金融许可证》缴回我分局,并持此批文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同时要按规定予以公告。
  此复。
              &&&&&&&&&&&&&&&&&&&&&&&&&&&&&&&&&&&&  中国银监会潍坊监管分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6年9月15日  你行《关于上海银行大明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上银〔2016〕15号)收悉。  根据有关管理规定,经审核,同意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明支行终止营业,该支行的原业务由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思南支行接收。你行应妥善处理网点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做好对社会公众的公告、解释。  你行应自本批复之日起的10日内将上述大明支行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局并对外进行机构退出公告,同时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此复。  日来源上海)登录没有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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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前进路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中国汉中分行:  你行《关于汉中前进路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工银汉发〔2016〕46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前进路支行终止营业。你行应稳妥做好终止营业后有关业务清理移交及善后工作,并做好对外公告和宣传解释工作。  二、你行应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10日内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前进路支行的《金融许可证》缴回我分局,并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在完成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张倩 HF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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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监局关于同意上海农商银行昌化路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时间:日10:16来源:银监会
原标题:上海银监局关于同意上海农商银行昌化路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经审核,同意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化路支行终止营业,该支行的原业务由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接收。你行应妥善处理网点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做好对社会公众的公告、解释。  你行应自本批复之日起的10日内将上述昌化路支行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局并对外进行机构退出公告,同时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并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此复。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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