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是在住宅小区里面做生意的禁忌,是禁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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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仁里红人街小面积商铺接受咨询 住宅已清盘
来源:新浪房产 &&发布时间:
·红人街“日进千金”卡全城招募中,早一天赚1000元。从活动开始之日到商业开盘日为止,每累计一日,购房之日便可多享受1000元优惠,活动之日更有高档礼品相赠。  弘仁里项目目前住宅已全部清盘,现有红人街小面积商铺接受咨询,面积区间为3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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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2014年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考评大名单出笼
来源:新浪乐居 &&发布时间:
2014年优秀住宅小区(大厦)考评大名单出笼当代生活报讯(记者李望舒) 昨日,记者从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了解到,南宁市住房局委托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于2014年4月至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3年度南宁市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考评活动,等13个小区(大厦)拟被评为2013年度南宁市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7月22日至27日,名单将在住房局政务信息网、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网及小区(大厦)所在地公示。在公示期内,市民如对公示的小区(大厦)有不同意见,可以将书面意见送至住房局和房屋安全监管科(地址:南宁市园湖北路37号)或致电反映情况。13个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名单一、南宁市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保利城居住小区一期一组团(花园里)安吉公务员住宅小区半岛·旺角联发·少有·3区()小区二、南宁市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购物核心华润大厦B座广西国际金融投资大厦广西森林资源保护核心金源CBD现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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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遇到的很多问题都可以在这里得到解答。昆明“住宅楼禁商”话题引热议 超6成网友支持
云南房网 &&
李倩 && 日 17:07 &&
云南房网前几日发表了《消化写字楼需下猛药:昆明应禁止住宅楼内开公司搞经营》一文,其中“昆明住宅楼是否应该禁止商业经营”的话题引发热议。在文章末尾发起的关于“昆明住宅楼是否应该禁止商业经营”的投票,也有不少读者都积极的参与,其中61%的投票人员都认为昆明住宅楼应该禁止商业经营,也有33%投票人员认为不应该禁止商业经营,6%的投票人员表示无所谓。
昆明“住宅楼禁商”话题引热议
在昆明,住宅楼内开办公司、搞经营活动十分普遍,而因为住宅楼内进行商业经营而引发邻里纠纷的案例也不在少数。因为地段、租金等原因,很多中小型公司和个体工商户都会选择在住宅楼内办公、经营,特别是一些地段位置较好的住宅楼宇,居然有超过一半的单元都被用来从事经营活动。更有甚者在住宅楼内进行开酒吧、开设音乐教室等易产噪音的经营活动,对周边邻居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在云南房网微信公众号发起的关于“昆明住宅楼内是否应该禁止商业经营”的投票中,从日下午17:45到12月29日下午17:45,24小时内共有268人参与投票,其中有163人选择“应该”选项,占总人数的61%;89人选择“不应该”选项,占总人数的33%;16人选择“无所谓”,占总人数的6%。同时,不少网友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支持者:住宅楼经商扰民
在关于“昆明住宅楼内是否应该禁止商业经营”的投票活动中,选择支持的人数占据了总人数的61%。名为“海宝”的网友表示:“就该禁止住宅经营化,还有那些极品的,在住宅下面的车库开诊所,开酒吧,开古筝教室的,简直就该取缔!”。名为“NULL”的网友表示:“住宅开公司都可以忍了,最烂的开酒店,什么人都有。”
由此可见,支持“禁止住宅楼经营商业”的网友普遍认为住宅楼经商严重影响到了普通居住人群的生活。主要原因就是住宅楼内开办公司、搞经营活动容易造成住宅楼内出入人员杂乱、噪音频发、存在安全隐患等,其中尤属开酒吧、开音乐教室等更明显。
反对者:在自己家干什么是自由
在关于昆明住宅楼内是否应该禁止商业经营的投票活动中,有33%的人群选择了不应该。名为“DPS”的网友认为:“不应该一刀切。扰民的话就进行严格限制,甚至取缔,但在不影响邻居的前提下,在自己家里干什么是自己的自由,出台禁止的政策已经涉嫌侵犯人权了。”
综合网友的意见,可以看出反对者多数认为在不影响邻居的前提下,业主在自己家里享有充分的自由。另外也有网友提出,一般选择在住宅楼开公司的多为初创企业、小微企业,从创业成本方面考虑,住宅楼相较于写字楼来说更为适合,禁止住宅楼内经商的提法太过武断。确实,大部分的住宅楼租金比写字楼要便宜,加上地段好等因素,是大部分初创企业、小微企业的首选办公地址。
中立者:住宅楼内经商最好获得邻里同意
在268名参与投票的网友中,有16人选择了“无所谓”选项。网友指出:“一味的禁止不是市场经济行为,住宅楼内经商的关键是获得周围邻里的同意,比如需获得业委会同意,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来。”
目前我国的法律没有在居民楼内开设公司的禁止性条款,相反在2008年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文明确了家庭住所可以作为创业经营场所,也就是说在住宅小区开办公司是合理合法的。但出于对住宅办公可能会对周边居住的业主产生一定的影响的考虑,各地对于住宅楼内办公都有一定的门槛。
《攀枝花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范:允许市场主体以房屋所有权人的住宅用房作为住所用于行政办公、通讯联络,或以住宅从事互联网站(不含网吧)、电子商务、软件开发、设计策划、管理咨询等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经营活动。
但昆明市方面对于经营活动的范围则尚没有明确规定,不过《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中有明确指出:允许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属城镇房屋的,应提交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所属集体单位的证明文件。所以,在昆明主宅楼内搞经营活动是需要获得邻居同意的。但若严格来算,目前昆明住宅楼内开公司、搞经营活动的,获得邻居同意的可谓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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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名称状态价格日期
待售待定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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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售待定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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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售待定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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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售待定02-07住宅禁商您有什么想法?下面是下达的14号文件
内容提要:
  北京市工商局日前下发了14号文件,禁止在住宅商用,随后许多网友就给我发来了大量的邮件询问住宅为什么禁商和此前是否准许营商,我们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尚在进行中,但关于涉及到住宅营商的资料,我们有必要给关注这一问题的网友展示出来,供大家研究。
(一)什么是住宅禁商
  北京市工商局6月19日发出第14号文件规定,登记注册时凡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写明房屋用途为“住宅”,购置的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写明房屋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合同中房屋用途的表述无法辨别为住宅或商业用的(如商住、综合等),均不予登记注册,理由是“住所使用用途为‘住宅’,不具备从事经营活动的条件”。不过,登记注册使用的房屋已由“住宅”改变为其他使用用途的,在提交房屋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后,可以办理登记注册。
  上述文件,就是业界惊呼并引起广泛关注的住宅禁商的规定。
  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从法律的角度,我们可以将住宅禁商概括为:凡是在房屋所有权证书标明为住宅用途的场所,或者是在房屋所有权证书对房屋用途的标注不明确的场所,不能取得营业行政许可 。
  用一句通俗的话讲就是住宅内不得经营商事活动。
  (二)北京市工商局关于住宅不禁商的规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此前是准许在住宅营商的,并专门下发了文件确认住宅营商的问题。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了《关于以居民住宅登记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工商发56号,以下简称56号文件)”。这为住宅商用开了口子。
  日,北京市工商局再次下发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立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工商发[号)该文件废止了56号文件:
  其内容如下:“经与市国土房管局、市民政局和市规委研究,根据近几年在居民住宅办企业的实际情况,本着既不干扰居民生活,又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现就居民住宅楼中设立企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允许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以居民楼中的居住用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市场调研、企业形象策划、打字、复印、图文设计、动画制作和广告经营活动,在其登记注册过程中,不再要求提交居(家)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居民自治组织出具的证明文件;禁止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以居民楼中房屋(含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从事餐饮、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含“网吧”)、生产加工和制造等五类经营活动;申请以居民楼中居住用房屋作为企业住所或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从事除允许类和禁止类经营活动之外的其他经营活动的,原则上不予登记,但经房屋管理部门批准可用于商务或办公的,凭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文件证件,可予登记;申请以居民楼中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作为企业住所或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从事除禁止类经营活动之外的其他经营活动的,可予登记。”
  上述文件,可以说是给住宅营商开了个头,我们可以称之为住宅营商的文件。
  从日至日,这个文件施行了四年整,北京市的经济也繁荣了四年整,中小企业给写字楼的出租人少缴纳了的租金只有中小企业的业主自己心理清楚。
  那么,为什么住宅营商在四年前北京市工商局一纸文件就可以,而在四年后却以一纸文件就不可以了呢?
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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