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换老板,没改名字,合同已过期一年多,公司准备几个月后赔钱辞退员工,我被辞退要不要交接工作跟公司申请续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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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浙江 宁波];& 23: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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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跟黄世仁没什么好说,准备好证据才是最重要的。单位在这个事情当中有几个违法点:
&&1)单位要你们主动离职,然后和新单位签约,这是在规避经济补偿金的发放。这是一个违法点。这种做法叫做工龄买断,是应当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买断之后,在新的签约单位,因为这个单位和之前的单位有一定关系,工作岗位如果类似,是不能另外指定一个试用期的。这是违法点之二。
&&如果单位强令你们申请离职,你们可以采取录音、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等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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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鲁ICP备哪些情况下辞退员工可以不用补偿?
哪些情况下辞退员工可以不用补偿?
  :我今年3月和一家公司签订了合同,从事会计工作。9月份公司来了一名实习生,老板点名让我带她。在工作过程中,我毫无保留地把自己懂的知识都教给了对方。
  10月中旬,老板找我谈话,建议我换个有发展前途的单位。我听出了弦外之音,一想大家好聚好散,就在对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签了字。后来,我得知那名实习生是老板的亲戚,来公司的目的就是做会计,但她不懂业务,所以才让我带她。我觉得老板的做法太过分,于是要求公司给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老板不同意,他说,双方是协商解除的劳动合同,而且我已经签字同意了,就没有权利再要补偿金。请问,老板的说法对吗?哪些情况下辞退员工可以不用补偿?
  回复:老板的说法没道理。《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就是说,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仍要支付补偿金。
  本案中,孙小姐并非被单位强行辞退,而是老板与其协商后,她自愿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签了字,但由于解除劳动合同是由老板首先提出来的,所以仍然符合用人单位需要给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商贸公司应按法律规定向孙小姐支付补偿。
  相关:哪些情况下辞退员工可以不用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劳动者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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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物业公司兢兢业业干了四年,公司换老板后,不能说辞就把我们辞了!&提起去年4月遭公司无故辞退,来海口打工的小伙子王兵很是郁闷。王兵告诉记者,他所在的物业公司在未提前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单方面与他解除了劳动关系。王兵对此不服,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物业公司对自己进行经济补偿。物业公司称,不清楚王兵和物业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王兵出示了在物业公司工作时的重要证据,最终成功维权。
工作4年,保安无故被辞退
王兵从2007年3月起进入这家物业公司当保安,刚开始月工资为750元,2011年春节后月工资涨至1300元。日,物业公司换了老板。&4月8日,新老板让我们搬东西走人。&王兵说,除了两名清洁工,物业公司从经理到普通职员共30多名员工全部被&扫地出门&。
&干了几年,怎么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被辞退呢?&王兵不服气,决定向物业公司讨一个说法。日,王兵先向海口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后又将该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物业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5200元。
被辞员工:四年一直未签合同
物业公司认为,王兵2011年的月工资为1300元不是事实,是工资加补助才有1300元。对于王兵提出的经济补偿要求,物业公司称,物业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经离开,目前的法定代表人在2011年5月才接管物业公司,不清楚王兵与物业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不同意支付5200元经济补偿金。
据了解,王兵自2007年入职后一直没有和物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他和公司的其他保安曾多次向物业公司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请求,但物业公司一直推诿。
&你找找以前上班时的东西,看能不能作为证据。&朋友的话,提醒了王兵。他翻箱倒柜,找到了2008年他上班时的《保安员交接巡接记录表》,以及物业公司于日开具的一张《婚育证明》,内容为:兹有我公司员工王兵未婚未育,特此证明。该证明盖着物业公司的公章。
一审法院:物业公司应支付赔偿金
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王兵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其与物业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支持王兵关于2007年3月至2011年4月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诉讼请求。
在支付经济赔偿金的问题上,法院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年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此,本案中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份为3个半月。由于王兵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在劳动关系解除前的平均工资,应按海口地区的最低工资830元为基础计算:830元/月x3个月十830元/2=2905元。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物业公司向王兵支付经济赔偿金29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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