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收取的商铺物业费收取标准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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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能直接收取业主物业费,而不请物业公司吗?
我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自2012年1月起不再请物物业公司,直接由业主委员代表收钱,并请保安,业主委员管理,一年全小区至少7万,拒聘请的管理人员讲业主委员会每月会出4000元让他们全权管理,剩余的钱全由业主委员会保管,但到今年年初,业主委员会做了一份假的财务报表,称只剩下4千多元,财务报表不让细看马上收回。我们业主都清楚这其中业主委员会一定在赚我们的钱,但业主委员会不承认。而且电动车电瓶被盗,业主委员会也拒绝赔付。而原来请物业公司时也发生过一样的事情,而且都有全额赔偿。现在业主委员会拒绝的理由是:我们不是物业管理公司,我们只是做牵头为了将小区管好,所以不会承担物业公司该承担的责任,我们剩下的钱会告诉大家。但他们就是不愿公布明细,贴在小区门口。请问:业主委员会能直接管理小区?被盗电瓶车电瓶应不应该赔偿?谢谢你!
律师回答地区:江西-南昌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6774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你好,需要负一定的任责. 14:12物管公司多收物业费一事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长寿区政府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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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字号:
发布单位:
长寿区政府
来信内容:
物管公司多收物业费一事
尊敬的领导,我是盛世桃源小区的一业主。在此,向你们反映关于盛世桃源小区物业多收费一事。
一、根据长价发【2006】24号、长价发【2007】51号等文件之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其中:“高层住宅服务费每月0.50元/m2,设备设施日常维护费0.20元/m2。以上价格在物业小区环境和设备未完善达标前应下浮30%的物业收费,下浮30%的部分由建设单位承担。电梯实行月票或次票(内容略)(实际执行为每0.30/m2)”。共计多收约72个月之久。现物管公司在组织清算返还业主中,只按服务费0.50元的30%,即0.15元/m2返还,未按0.50+0.20=0.70元*30%=0.21元/m2返还。明显违背文件精神,伤失诚信原则,继续克扣业主应得利益。请问是否公平合理?能为我们主持公道吗?
二、根据日长发改价【2013】51号文件,小区正式验收达标,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其中“高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95元,其中含公共设备设施日常维护费每月0.40元/m2;电梯费实行月票或次票(内容略)(实际执行为每0.30/m2)”。该文件明确:“该小区业委会成立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业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确定并实施”。而物管公司未与业委会协商一致并签订协议就强制执行(时间2015年4月至2016年2月期间)。请问物管公司这样做合理合法吗?若是正确之事,为什么不在取得文件之时执行,而是从中一段时间执行此标准。不知其解?
三、盛世桃源小区物业管理不善,扯皮事情之多,长期得不到改善。只知收费,服务不到位;安保措施不力,进出人员复杂,时有盗窃发生;一、二期小区道路人车混流,车辆停放拥堵,到处乱停乱放,安全隐患极大。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指导管理,让小区业主拥有一个舒适、安静、团结、和谐的家园。
办理单位:
办理结果:
尊敬的来信人:
你好!你反映的盛世桃源小区物业收费(长寿信箱[号)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及下浮基数标准问题。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对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号)文件规定:“物业在未达到申报的环境绿化、设备设施等条件的,在审批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应下浮30%收费,下浮的30%由建设单位承担。”您所居住的盛世桃源第一期高层电梯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执行长价[2016]24号文件中规定的“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每月每平方米0.50元,日常维修养护费每月每平方米0.20元”, 您于2006年入住,直至2013年9月盛世桃源小区环境和设施完善,期间该小区物管针对第一期高层电梯房全额收取物业服务费,未根据规定下浮30%收费,共收取了72个月。2015年3月,盛世桃源物管公司向业主退还该费用时,对盛世桃源第一期高层电梯房每平方米按照0.3元进行清退,区发改委已责令盛世桃源物管公司严格执行渝价[号文件规定,妥善处置相关事宜。
二、关于长发改价[2013]51号文件执行问题。
根据《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渝价(号)第七条之规定:已经成立了业主(住户)管理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或独立实施物业管理的楼宇,公共性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收费标准可由物业管理单位与业主(住户)管理委员会根据物价部门公布的同类住宅小区或楼宇的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的水平,通过签定合同协商议定。盛世桃源小区虽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但业主委员会未与物管公司签订合同协商议定,故应执行长发改价[2013]51号文件中规定的政府指导价。
三、关于反映物业企业服务质量问题。
作为全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区国土房管局已要求盛世桃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合同履约,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并责成该公司在自身经营范围内对其服务区域的人流干道、消防通道、化粪池、电梯等重点部位、重要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处理,并发出警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还应当及时报告辖区街道办事处和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非常感谢您的来信
发布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收取物业管理费的依据,不交物业费违法吗?
[导读]在有关物业管理的投诉中,物业公司与业主似乎总有打不完的仗,争论的焦点则大多与钱有关:物业公司乱收费了,维修基金不到位了,业主拒付物业管理费了等等...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只要20%以上按时缴物业费的业主提议解聘,并经过半数以上业主表决通过,业主可更换物业服务企业。不过,业主们欠缴的物业费还得缴清。原物业公司可自行收取,或委托新公司收取。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上就是收取物业管理费的依据是什么和不交物业费违法吗的问题,在物业纠纷中,大多数是业主与管理公司关于费用的矛盾,确实是有好多物业公司乱收费,并且工作很不负责任,如果我们自己有这方面的纠纷要去诉讼,那么就要保存好物业给的相关收费凭证,或者联合其他业主做人证,尽快的联系律师,以免错过最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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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岛岛主
小区没有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合理吗? 没有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这个是不能收取物业费的,。
玛咖总经销-丽丽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只有和房地产开发单位(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才能对小区进行物业服务,然后在通过物价局的审核后才能收费。否则是不合法的。 你完全可以举报这种行为。
我热爱生活
不合理的。。。
oiamdad521
不提供有效发票坚决不交钱。 而且物业费定价也是需要依据的,所以你最好强调这一点。
估计此物业公司是没有收费许可证或者现在税务局加大税收合税,企业承当的税费多的缘故。 你可以这样: 1、你要求查看物业公司的收费许可证,看看收费许可证的时间,那个时间段就是缴费时间段,否则可以拒交。 2、要求提供正规发票,或者你别上地
这种情况属于违法的行为。开发商竣工以后就要撤出小区了。没有物业,你们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自主管理和维权的。现在可以给市里面的物业办打电话。或者联系12345就是非紧急救助中心寻求帮助。
根据合同法规定,如果一方违约,肯定要支付另一方违约金的。物业费是物业正常运作的根本,物业正常运作可以保证小区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这样是照顾到全体业主的利益。如果你把物业公司和业主放在基于物业服务协议的对等的双方主体上,就不会认为物业
合理的,小区可以业主自治管理。但是关于钱的问题 要小区双3分之2的人同意。面积占总面积的3分之2,人数要小区人数3分之2的人同意
这个我觉得合理
liuwei291009
没续签合同可以认为,业委会认可原合同继续有效,且物业服务并没停止,凭什么不交物业费?如今业委会与物业签了合同按照新合同执行,如果这一年中没物业公司在小区从事物业公共服务可以不交物业费,你这想法是投机取巧规避支付物业费,物权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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