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多层次直销软件?

TA的最新馆藏[转]&[转]&[转]&[转]&[转]&[转]&中国直销都是指多层次直销吗多层次直销合法吗 - 110网免费法律咨询
您的位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
已解决问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中国直销都是指多层次直销吗多层次直销合法吗
&10-26 19:40&&悬赏 0&&发布者:liuliq…… &地区:福建-宁德 回答:(2)
中国直销都是指多层次直销吗多层次直销合法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福建-福州]
回复时间:日 20时54分
既已是直销,那就合法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从古到今:&时间都用事实向人们验证了穷人从忙碌到茫然最后成为盲人的演变过程&
时至今日:&相同的事故在更多行业继续重播&
时间那前进的车轮呀!一天天碾过穷人的勤奋忙碌,带着穷人的伤痛和无助,又怎么可能停留….
如果你这点耐心都没有的话,你就不必往下看了,我想你是不适合做一个成功人士的!&
我知道你很累,因为没有人不累。每个人都为了自己的目标奋不顾身的去“累”,无论你使用高超的手法和技巧,还是卑鄙的手段和伎俩或者勤劳的工作和实干,这一切都是为了经济!因为任何一个目标都需要经济的支撑和维系(包括亲情,友情,爱情还有同情)这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所以说,只要活着就会受到经济的牵累。&
如果不是,请速到姜子牙那里,问问是否还有空缺。也可以日出东方后,双手合十,念阿弥陀佛…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你现在平平的生活状况?当然你可以举出无尽的理由来解释。实际上都是可悲的思维定式造成的。
生活的不同就来自你对新事物的想法和态度,我挑几个有代表性的,你看你符合几条?
1:认为骗人。(不去认真了解,直接下定论。一锤子砸死,导致丧失机会,就不敢相信这个世界会有奇迹出现)&
2:迟疑。(思想斗争时间过长,迟迟不下决定。把新闻熬成了历史)&
3:研究。(很有兴趣的从学术方面研究其理论,阐述其观点,放弃实践)&
4:询问。(比喻一:正面还是反面!如果你有时间玩一元硬币,试试就知道了,对于操作简单的东西根本不用问!比喻二:不要试图问一个人阎王殿怎么走?如果告诉你,他就一定没去。对于别人不知道的东西往往得不到正确答案的)&
5:别人说??(别人说的真那么重要吗?某某人结婚两天就离婚了,我看你就别结婚了!)&
6:有难度。(所有商业机会都是早期比较赚钱,因为很多人不知道。等很多人知道了,难度不大了,你已经出人头地了!)&
7:这个和那个差不多。(类似的东西很多但你要看到本质的不同!)&
如果你是一个有眼光、有自己的思维模式的人就放弃你的种种理由,来实现你的大幅度的经济提升。有人说从没有过机会;那么,91年股票市场刚进入中国,有多少人都不相信股票。但当第一批富翁从股票市场里造就出来的时候,当时没有投资的人,哪个不是追悔莫及?现在机会又在你面前,而能不能把握,敢不敢尝试就看你自己了。&
在巨大的商机面前,你该做点什么?&
在中国,有很多的领域充满着巨大的商机,可是你敢伸手去拿么?你敢介入么?&
不要跟我说资金庞大,偏偏有人空手套白狼就能拿下一条高速公路的建设!&
不要跟我说你不懂行,马云说他也不懂互联网,阿里巴巴每年照样几个亿的营业额!&
不要跟我说你没人脉,没有几个人一出生就是前呼后拥,朋友成群!&
不要跟我说你年纪小,80后已经有很多的百万富翁!&
不要跟我说你没时间,如果说真正没有时间的人就是死人。&
不要跟我说你不喜欢,一个人在没有钱的时候,是没有资格谈喜欢不喜欢的。&
不要跟我说你不合适,你知道你适合做什么呢?你现在做的事情就很适合你了吗?&
中国有那么多的人成功了、发达了,为什么你却没有?你该做点什么?
没有赶上航班,是因为你动身太晚;失去商机,是因为你犹豫不决;上帝把机会抛来时,对谁都一样公平,有人捷足先登,有人溜达随从,也有人姗姗来迟,还睡眼惺松地说:“这是机会吗?我怎么就看不出?”于是,先登的,天道酬勤,收获着财富;随从的,惊喜不已,得到意外的满足;只有姗姗来迟者,怨天尤人,措手顿足,时不时发问:“我怎么就得不到财富呢?”
马云说过:我一路走来备受质疑,许多人怀疑它,拒绝它、诽谤它。这就是新生事物,如果每个人都认同了还轮得到我做吗?每个新生事物都是在非议中成长的。要成就一番事业需要超前的眼光,敏锐的触觉,就是要做一些别人暂时不敢做的事才能把握先机。当别人明白了,我们已经成功了。当别人理解了,我们已经富有了。&
我们从来不缺少机会,我们缺少的只是发现机会的眼睛,现在告诉你有一个事业只要一台电脑一杯咖啡,一根网线就可以操作您会信吗?你愿意把握吗?&
★一台电脑,一根网线,在家做全国生意!
★隆力奇创业导师:真诚欢迎你添加我们QQ交流&!!!
★刘丽倩导师&QQ:&&
[福建-福州]
回复时间: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吉安推荐律师
江西南昌市
江西南昌市
江西南昌市
江西南昌市
最佳律师解答
(李晓航)()&
(苏佰林)()&
(颜培卿)()&
(凌爱军)()&
(张向锋)()&
(张向锋)()&
最新回复律师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303192
人气:1235
北京 海淀区
人气:1816780
北京 海淀区
人气:634913
人气:86578
上海 长宁区
人气:23328单层次直销是什么?与多层次直销区别在哪里?
时间: 09:28:36
文章作者: 分类:直销资讯
& & & & &随着直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加入直销,但是我相信,有大部分人都不一定真正了解直销,直销分为单层次直销和双层次直销,下面就为大家讲解它们有何不同,区别在哪里。
单层次直销就是指在直销企业活动中,如果有客户看重商品想要购买是经过一级直销商层次达到消费者手中,这样层次直销可以表现出直销从连锁店中把货物清算给消费者,然后得到自己的消费佣金。
单层次直销在营销组织中是不可能无限代的延伸,他只能限制延伸一层,这样的单层次营销销售才是主要的,净销售主要是维护老客户发展老客户,给他们提供好的售后服务,然后让老客户带来新的客户后产生后续订单。
单层次直销与多层次直销区别在哪里?根据有关部门讲解,单层次在商品流程上来看就是生产-直销-消费者;多层次就是生产企业-直销-消费者,虽然看着区别不大,但是这两种直销形式有很大产别的根源。在商品的流转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出来多层次比单层次多了几个销售人员,这别后也是有着很大的商业诱因,知识我们看不到,我们应该看清楚他们之间本质的区别。从这里我们可以了解到多层次要比单层风险要大。
多层次销售模式每个直销人除了可以从公司拿到佣金外还可以从你自己推荐新人拿佣金,多发展自己下层,根据你的销售拿到业绩累积积分,每个新加入进来的新人都采用这个积分制,单层次就不一样,他没有下线人员,他们的直销收入主要都是靠着推销自己的产品而得到佣金。
如还有什么不懂,都可以咨询我们直销大师的客服,真诚的为您服务!
Copyright (C)2008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号-3
咨询电话 免费热线: &[直销与传销区别是什么]什么是传销
· · · ·
您当前的位置: → [直销与传销区别是什么]什么是传销
[直销与传销区别是什么]什么是传销
篇一 : 什么是传销下面介绍的是一些关于传销的资料: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一、在没有提供实质性业务或服务情况下,以发展人员数量为主要经济来源; 二、以宣传或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非法集会或讲座或类似于更人性化的家庭宴会方式,巧立名目或以产品变相收取不等价、不客观的费用等手段进行非法集资; 三、以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用欺骗手段甚至强制进行交易的敛财行为; 以类似以上行为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管理秩序。具备上述任何一种条件就可以定性为传销。二、传销的危害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引发社会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等社会骚乱。三、传销:目前社会上的传销大多是收取所谓的会员费、加盟费、资格费(即位置费)、技术转让费、培训费、讲座席位费、出售产品等项目,但这些项目大多以超出几倍、几十倍的价格或行情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甚至根本没有实质性的服务和实质的投资经营行为。四、消费行为与经营行为模糊,传销者用一些“伎俩套路”,先期给你宣传的是投资经营行为,后来你不知不觉成为了消费者;或者宣传的是消费行为,后来让你变成了投资者;甚至引用“消费资本化”之类令人模糊的概念,令你迷失在投资与消费之间,这样给你在法律上的维权带来很多困难(注:消费行为与投资经营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适用法律分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经济合同法》)本质 传销销售对象则以自己为主,自己购买公司的产品,并把这种销售方式推广给下线,下线其实就主要以自己亲朋好友为发展对象,这种销售模式是损害销售员利益的,它不会给下线销售员带来任何报酬,相反还造成了损失,并且在销售给自己的过程中是学不到任何销售技术经验的,只有把产品推销给他人才需要技巧。所以这种方式根本不是一种正常的工作,而是一种害人害己、为少数顶级上线牟取暴利的骗术。 传销的内部管理是准军事化的管理,已经实现高度组织化暴力化,传销人员暴力抗法或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山西、北京、等地相继发生了传销人员冲击公安机关。简而言之,传销罪属于经济犯罪中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是牟利性犯罪,也是故意犯罪的一种行为犯。直销与传销 但是直销行业也是混乱的,许多没有经过合法批准的公司也在运作,甚至几家经过批准的直销公司在运作过程中也是违规操作.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应该提高警惕的,因为他们很可能就是变相传销,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多层次直销又叫传销 在中国,2005年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多层次直销是传销,也就是说在当前的中国,多层次直销属违法行为。 下面是二者的区别:区别之一:是否以销售产品为企业营运的基础。直销以销售产品作为公司收益的来源。而非法传销则以拉人头牟利或借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牟利。区别之二:有没有高额入门费。直销企业的推销员无需缴付任何高额入门费,也不会被强制认购货品。而在非法传销中,参加者通过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被要求先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以变相缴纳高额入门费作为参与的条件,鼓励不择手段地拉人加入以赚取利润。其公司的利润也是以入门费为主,实际上是一种变相融资行为。区别之三:是否设立店铺经营。直销企业设立开架式或柜台式店铺,推销人员都直接与公司签订合同,其从业行为直接接受公司的规范与管理。而非法传销的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或“地下”经营活动。中国经历了1998年全面整顿金字塔式传销后,很多外来直销企业纷纷转型。从那时起,“店铺雇佣推销员”的模式就成了规范直销企业的主要销售模式。这种特殊的直销经营方式,让推销员归属到店,这样不仅与公司关系直接而且还便于管理。区别之四:报酬是否按劳分配。直销企业为愿意勤奋工作的人提供务实创收的机会,而非一夜暴富。每位推销人员只能按其个人销售额计算报酬,由公司从营运经费中拨出,在公司统一扣税后直接发放至其指定账户,不存在上、下线关系。而非法传销通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参加者的上线从下线的入会费或所谓业绩中提取报酬。区别之五:是否有退出、退货保障。直销企业的推销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自由选择继续经营或退出,企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退货保障。而非法传销通常强制约定不可退货或退货条件非常苛刻,消费者已购的产品难以退货。篇二 : 直销和直复营销有什么区别?直销和直复营销有什么区别?直销与直复营销的区别直复营销媒介是直复营销者投放其发盘以获得其目标市场成员回应的途径或载体。 典型的直复营销媒介主要有以下几种:①电话营销。②直邮营销。③直接反应电视。④直接反应印刷媒介。⑤直接反应广播。⑥网络营销。这几种媒介中,除了网络营销是最近几年才发展和兴起,前五种媒介都是最为流行的基本直复营销媒介;而数据库营销则是几种基本直复营销媒介的组合使用。直复营销作为一种商业模式来讲,经营它的公司,其一,其公司销售的商品不一定是自己亲自生产;其二,它也有自己或者第三方完备的物流配送系统;其三,它具备高度现代化和信息化的信息处理和交换系统;其四,它建立有庞大的顾客数据库;其五,它建立有完备的“顾客满意服务体系”,但是,这五点特征正当多层次直销商业模式也具有。直复营销与正当多层次直销均属“无店铺销售”,但直复营销有三个显著区别于正当多层次直销的特征:a) 消费者接触直复营销公司商品的“桥梁”是非人员的“媒体”,比如直接邮件(邮递品或信函)、国际互联网、购货目录、VCD盘等,并且直复营销公司与消费者商品交易达成的“载体”不是销售人员,而是高科技媒体,比如电脑、电话、电子商务等。由于消费者接触商品和购买商品均没有销售人员出现在消费者的“面前”(注意:即使销售人员出现在消费者面前也不是去完成商品销售,而是完成诸如送货、调查等服务工作),所以,就不存在销售人员为了完成商品销售与消费者进行“面对面”或者“一对一”的促销说明而不论是商品或者服务;b) 直复营销不存在人员相互间的“推荐和被推荐”关系,由于商品的最终交易达成并不需要销售人员去对个体消费者进行“面对面”或者“一对一”的促销说明,所以也就没有必要通过人员相互间的激励模式——推荐和被推荐的利益关系去激发销售人员的热情;c) 直复营销不存对人员的培训会议,就是因为以上二点的存在也就没有必要对销售人员采取培训会议的这种方式来最大限度的提高其综合素质和销售技能去完成商品销售。由此可见:直复营销与直销方式相区别的关键点是:“在完成商品销售或者服务时,是否是销售人员与消费者进行‘面对面'或者‘一对一'的促销说明”,而并非是一些专家所言的“双向交换信息”等,“双向交换信息”是任何一种营销方式都具备的基本特征,因为没有双方的双向信息交换,就能够轻而易举地完成一种商品或者服务的交易,这是难于想象的。篇三 : 传销和直销各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区别?传销和直销各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区别?直销,似曾相似;传销,更是耳濡目染。可是什么叫直销,什么叫传销,却从来没有想过去了解。各大网站都有直销这一栏目,更有直销网,想来是合法的;而传销,从报纸上来看,应该是要打击的吧。通过百度,发现原来在98年前中国的直销就叫传销,但是慢慢地就有所区别了。在汉语中,直销和传销两个词的意思区分不明显;在英文中“non-store retailing”翻译为无固定地点销售,也被称为广义的直销,“Direct selling ”翻译为狭义的直销。Direct selling 中又包括Multilevel marketing ,翻译为“多层次直销”,后者在台湾叫做“传销”。直销刚进入内地时,传销和直销两个词没有分别,只是98年,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出台后,传销成为非法,相关企业开始称呼为“直销”。事实上在学界,一致认为传销是直销的一种,所谓传销就是“多层次直销”。根据官方语言,直销的定义: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传销的定义: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而他们的区别就在于:1、直销分为单层次直销和多层次直销两类,前者是目前我国《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经批准允许存在的一种经营模式,后者是《禁止传销条例》明令禁止的—传销行为。2、从计酬方式上看:直销人员间没有连带关系,依赖个人业绩计酬;传销人员之间具有连带关系,实行团队计酬。3、直销运作规范,相关信息公开,可通过网上查询;传销信息不公开,组织严密,欺骗性强。4、传销要收入门费。非法传销公司要收取硬性的入门费,非法传销团伙参加者通过缴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缴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的资格,并从中获得回报。直销公司不收入门费。5、直销公司销售的是通过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合格产品,传销企业销售的则是“三无”产品。6、传销公司销售的产品不在市场上流通,而只作为“拉人头”的样品或宣传品。直销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较好。7、传销企业的产品没有退货保障制度,一旦购买就无法退货。直销企业的产品则和市场的商品一样有“三包”制度。8、直销的运作:企业经过批准成为—直销企业—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在相关行政区域(县级)建立服务网点—招募直销员—经培训和考试取得直销员证后,方可以开展直销活动。传销的运作:介绍加入—交纳费用(入门费、购买商品费)—欺骗、约请他人加入—从被骗者交纳费用中提取报酬—被骗者再骗他人—以此模式循环。篇四 : 传销是什么前言:《禁止传销条例》已经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00五年八月二十三日一.传销是什么《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日,中国政府宣布全面禁止传销。二.传销的本质传销销售对象则以自己为主,自己购买公司的产品,并把这种销售方式推广给下线,下线其实就主要以自己亲朋好友为发展对象,这种销售模式是损害销售员利益的,它不会给下线销售员带来任何报酬,相反还造成了损失,并且在销售给自己的过程中是学不到任何销售技术经验的,只有把产品推销给他人才需要技巧。所以这种方式根本不是一种正常的工作,而是一种害人害己、为少数顶级上线牟取暴利的骗术。传销的内部管理是准军事化的管理,已经实现高度组织化暴力化,传销人员暴力抗法或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山西、北京等地相继发生了传销人员冲击公安机关。传销与直销的实质区别是:直销是属于商业活动,属于营业范畴,而传销是金融活动,是诈骗。三 划分解读美国同样打击各种传销诈骗犯罪,美国是直销的发源地,但美国却没有全国性的专门直销法律;他们的直销公司主要受两种法规约束,一是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规;二是美国各州的直销法律。看美国各州的法律很有意思,他们主要都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反金字塔法,第二是都有冷静法。而且各州的冷静法与联邦贸易委员会的冷静法规相似,基本内容都是消费者有权在3天之内退货而不受任何补偿性罚款。没有什么禁止传销的法律,但美国人却难以见到中国式的传销;这就是真实的美国。然而,直销在中国大陆经历了三个阶段:也销售产品为导向,雅芳90进入中国广州,主要也推销产品。第一阶段运作非常混乱,国家工商部门为了规范直销市场运行,要求所有直销公司只能也合同+店面+人员推广的模式推广直销公司产品。中国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后,国际上要求中国必须开放直销,2005年,国家出台《直销管理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先后为各家直销公司颁发直销牌照,如雅芳、安利、玫琳凯、中国的隆力奇、新时代、罗麦、三生等。公安部公布十大传销案件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公安部在京召开打击传销通报会,公布了工商部门、公安部门查办的10起重大传销案件,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对各类传销活动提高警惕,严防上当受骗,具体案件内容如下:案例一:广西“10·16”特大传销案案例二:湖南“1·12”特大传销案案例三:贵州“5·07”特大传销案案例四:“中国明明商”传销案案例五:“北京中绿公司”传销案案例六:江西精彩生活公司传销案案例七: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传销犯罪案案例八:军圣营销管理有限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案例九:四川幸福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 案例十:“斐贝国际”传销案例十一:美国无限通telexfree网络刷广告篇五 : 什么是传销什么是传销传销最早产生于战后的美国。传销一词,在不同的中文地区有着不同的含义。在香港和台湾,泛指所有合法直销,不论其是单层次直销还是多层次直销,而在中国大陆,传销一词的官方定义目前是多层次直销和层压式推销的合称,属于一种经济犯罪行为。多层次直销是一种透过人传人的方式来达至销售的市场策略。这在幅员广阔而人口密度低的地方尤其有效。因此,传销在北美及大洋洲十分盛行。公司一般以会员制的方式,通过推介新用户成为会员,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传销作为一种营销方式,经常都被人把它与&层压式推销&(俗称&老鼠会&)混淆,因此在中国成为了翻版或层压式推销对应的中文词汇;境外最有名的案例为庞兹骗局。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解释,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传销与直销、层压式的分别&老鼠会&即&金字塔销售计划&(金字塔销售术、层压式推销术)的俗称,或被称为变质的&多层次传销&(即&层压式推销&、层压式销售术)。因多以非法或地下的方式,常被戏称&老鼠开会&;又因其组织发展速度类似老鼠的快速繁殖,其组织很像&老鼠群&;因其属于社会公众憎恨之对象,也有人说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传销在中国历史背景在中国大陆,传销于1980年代出现,最开始出现于南方和沿海大中城市,进入1990年代经过几年的发展,遍及全境,声势浩大。中国大陆对传销态度,官方开始并未禁止。之后由于演变成一场遍及全境的欺骗行为,1998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称之为&变相传销&即层压式推销。开始阶段日雅芳为中国大陆第一家正式以传销申请注册的公司,正式名称为&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广州;此后,各种名目传销公司遍地开花。1993年,随着未经注册或注册未被通过的非法传销引起的纠纷通过传媒从正反两方面不断曝光,官方开始重视该行业。1994年,上海、深圳、广州等地行政管理部门开始组织人员,草拟有关管理办法。日国家工商管理局发出233号《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9月2日再次发出240号《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至此传销在中国进人第一个平静期。之后从1995年开始直至1998年,传销开始进入狂热期,之后随着国务院禁令的发布,进入平静阶段。由于传销在中国大陆并未合法化,更未出现各种规范,但官方并未禁止。除了少数几家著名公司以外,由于受暴利的诱惑和投机取巧,民间出现了名目繁多的传销单位,多以高回报、多层次提留为诱饵,以低价值的单一系列流行产品为幌子,通过高会费聚集钱财为目标。自传销进入狂热以后,儿子对老子、妻子对丈夫、亲属之间、同学之间、朋友之间、邻里之间均为主要的会员动员和发展对象,被争取的会员通过付出2000元以上至近万元的入会会费(多为3500元左右)以后,所获为仅为价值数百元的产品,其中多为劣质产品。1997年底和1998年初,一时间,中国大陆境内尤其是开展异地炒作的公司集中地区,诸如在武汉、长沙、北海等地,到处是卷款潜逃的传销公司和大批流动闹事的传销难民,社会治安显示出极不稳定因素。至此,开始出现混乱局面。混乱阶段到1990年代中期,以销售化妆品为主的雅芳为渐成成功企业,沿海城市和省会城市,随处可以接触到&雅芳小姐&。1992年开始,国外传销公司打着独资、合资旗号进入中国,国内一些企业也纷纷转入传销;到1993年几乎所有省会城市、沿海大中城市都有传销活动。1995年后传销开始演化,如一瓶定价只有十几元的护肤品经过传销人层层转手,最后交易价格竟然高达1000多元。大多数传销组织像&老鼠会&式的大肆炒作,以暴利为诱饵,用新拉来人的入会费补给老会员,整个体系像倒金字塔畸形发展。到1995年~1996年,大陆全境从事传销的人员多达数百万人,多为从农村进城寻找工作机会的年轻人、城市下岗和失业人员。从1995年到1996年,传销主要策源地之一的湖南长沙县的星沙(长沙县治,长沙星沙开发区所在地)传销人员人数不到1年时间人数从数万人聚积到数十万人;当地居民大发横财,房价暴涨,一间十几平方米的住房价格由之初的一二百元猛涨至一二千元;地方商业消费骤然彪升,出现暂时的经济繁荣,地方保护主义抬头。这期间由于绝大多数传销人员被亲戚、朋友或同学以介绍工作为手段欺骗的人员,只要进入此地和介绍者见面,人身自由就被完全控制,手机、身份证被扣;即刻要求新来者以各种谎言动员家庭急速汇款,金额一般在元;这时新来者想摆脱或者传销者中间退出完全不可能,由此导致的纠纷、斗殴、凶杀层出不穷,人员混杂,地方治安一片混乱。此时当老会员越来越多,而新入会的人越来越少,造血机制几近枯竭的时候,庞大的营销网络即面临崩盘危险,到了了非整顿不可的地步。传销手段被媒体爆炒的重庆&欧丽曼事件&,极具代表性,数千名大学生转入传销网络。其主要欺骗手段为车站接人原则。被介绍的对象(被欺者)到传销区,由介绍人会同其组织者选派的精干人员,很多类似打手之类前去车站应接。见面时遵循&两大原则&展开工作,一是&车站接人原则&(火车站为主,火车为远距离交通主要手段),尽量做到热情和周到;二是&二八定律&,即要求拉来人的&业务员&80%谈感情,20%谈事业,绝不能讲有关传销之事。培训、灌输&成功学&。传销组织人或机构向新来者灌输&洗脑&培训。大场面的会场、组织保安严密,没有介绍人一般人不能进入会场。动员和灌输的方式类似于狂热的宗教仪式,高呼口号、呼喊主要组织者名字,像&文革&时期红卫兵见到毛泽东那种狂热情绪。以直销为掩盖。营造&磨砺意志&的假象。动员和组织学习,先是读书、背书;大声读一些关于成功学、营销学方面的书;接着站5分钟的军姿;之后开心一刻,每个人要讲一个笑话;最后即兴演讲,锻炼口才。居住多以女睡床铺,男睡地板,男女分居或混居,一间10平方米居室可以住10个人或更多。用&ABC法则&进行思想教育,即A带B来了之后,A不能做B的思想工作,C来做B的思想工作。大场合积极营造出一种感恩态势即实施&三捧&法则,捧公司、捧上线、捧公司的理念。经过以上动员、洗脑和灌输程序,要求新来者缴纳会费给组织者。思想灌输方式传销的思想灌输主要通过培训,一般被认为是&洗脑&,内容有:结合社会实际和培训主讲者个人经历,分析影响成功的因素&&环境、观念及人性(即胆量、依赖、懒惰、怠慢、面子等)。主讲者、策划者结合中国大陆经济转型时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1978年至1990年前后)个体户、股票暴发户等等相关典型成功案例,突出成就的特征,向听者灌输速成、暴富理论。强调成功要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看准目标、不考虑事情,调动听众激情,之后转入呼喊口号等议程。官方态度在直销的定义尚不明确的情况下,宣扬的多层次直销,其销售模式与之后被称为&变相传销&的方式极为相似。客观上传销公司是不依靠广告实现销售,完全靠口碑来宣传。2004开始准备立法,大陆境内多层次直销市场格局,倍受国人和业界非议。随着大陆1998年对传销业整顿和有效疏导,部分企业实现成功转型,主要有安利、完美、雅芳、仙妮蕾德、天狮、玫琳凯、南方李锦记、特百慧等在转型后渐渐走向成功。1994年,上海、深圳、广州等地行政管理部门开始组织人员,专门草拟有关管理办法。日,国家工商管理局发出233号《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日,再次发出240号《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日,国家内贸部办公厅(今商务部)发文,宣布正式成立&多层次传销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机构,正式起草国家关于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以对国内再次过热的传销进行规范限制。1996年4月,中国首次批准了41家传销企业可以开展传销业务,其中广东8家。日,上海市传销行业召开第一次会议,首次向全社会公布了行业守则。至此传销基本开始进入相对的健康成熟期。1997年9月,国家工商总局在青岛市向500多家传销公司授牌。日,国务院颁布了全面停止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的命令,对整个传销业的全面封杀,也就是说不管你是规范经营还是违规炒作,所有从事传销业务的公司全部停止营运,听候国家后续政策的处理。此后不久,国务院发出了要求原有传销企业全部转型为传统批发、零售销方式,从而实现一个过渡性的转制工作。1998年7月,国务院颁布通过了成功转型的10家规范直销企业的名录。国务院于日《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禁止传销条例》自日施行,《直销管理条例》自日起施行。传销的理论较为流行的是三商法,以往的传销组织最常用的就是讲解三商法,说这个三商法是商业发展的规律。&三商法&是指以人为店铺,无店铺经营,依靠人际网络这种多层次直销模式进行销售的商业模式,被很多直销或者传销人员奉若神明。三商法的内容:一商法:产品10+10+10+10+10=50一商法:产品死气沉沉的放在柜台内,等待着四面八方的顾客前来购买,这是一种守株待兔的形式,卖出一份产品,得到一份利润,商业学家给他一组很形象的数字表达形式,五个10相加,他等于50。社会在不断的向前发展,一商法已经跟不上时代的潮流,于是便出现二商法。二商法:公司/员工(雇佣)10&1+10&2+10&3+10&4+10&5=150(15%&&30%)二商法:他是以公司的形式的出现,公司在全国各地雇来大量的员工,公司与员工的关系是雇佣的关系,因为他们是雇佣关系,所以会有阶级矛盾产生,效益工资比较低,一般只能达到15%--30%之间,商业学家也给它一组很形像的数字表达形式,10乘1加10乘2加10乘3加10乘4加10乘5结果就等于150。历史的车轮是不段向前转的,很快二商法也跟不上现代社会的潮流,于是在二商法的基础上,便产生了当今社会最先进的三商法。三商法:公司/员工(合作)101 + 102 + 103 + 104 + 105 = %&&60%)三商法:三商法与二商法共同之处也是以公司的形式出现,这时他们的关系变了,变成合作的关系。&合作&也就是说,合得来就做,合不来就不做。因为他们没有矛盾的产生,所以效益工资也比较高,一般在30%--60%之间,商业学家也给他一组数字表达形式,10的一次方加10的二次方加10的三次方加10的四次方加10的五次方,结果就等于111110。&分析三商法:分析一[1]:以上就是所谓的&三商法&讲课内容节选,其实这个三商法的目的就是宣扬他所谓的三商。可事实上完全是颠倒黑白的!按照所谓的三商法说,他门的卖货方式是:几何倍增学+人际口碑+直达送货。并且声称工厂只需要一名业务员就可以把货物卖给消费者。每名业务员挣的就是中间环节费。他们所说的中间环节费60%就是从工厂出货到消费者中间的差价!在他们的说法中,工厂生产出来的货物通过全国性的总代理,再到省、市、县的批发商再到零售店才能到消费者手中,以往工厂生产出来的货物只回收他的零售价的40%,而到消费者手中却要100%的承担,那 60%让全国性的总代理及各级的批发商赚去了。而现被他们称作新型的卖货方式是工厂生产出来的货物只经过一名叫&业务员&的,货物直接到达消费者手中,其中间60%的环节费以层层奖金的形式奖励给业务员。这是一篇逻辑混乱,且毫无经济学常识的说法。稍有知识的人都可以识破。但是,现在有很多人却对此深信不疑,除了知识不足之外,更重要的是在他们的潜意识中怀有轻松致富的心理。第一,柜台销售和公司雇员销售根本没什么先进落后之分。三商法的划分逻辑上是混乱的,因为二者可以同在,理论上也是说不通的,因为二者无法比较。个体户可以柜台销售,大公司也可以柜台销售,当今世界最大的零售公司没有离开店铺,也没有离开柜台。他们根本没有什么先进和落后之分。硬要做这种区分,其目的是为他们的所谓三商法铺路。第二,用数学来表示销售方式,显见是一种编造。三商法用加法、乘法和幂的三种数学概念表示销售方式,这不仅违反经济规律,也是完全没有道理。明眼人一看就是在编造。编造的目的就是为所谓的三商法提供理论基础。所谓的幂的销售方式,在实际中是根本不存在的。世界上也确实有人会利用这种说法来欺骗人,那就是地地道道的金字塔计划的组织者。所谓金字塔计划是指用前边交钱人的钱给后来交钱的人发所谓的工资,以此来吸引更多的人交钱。而金字塔计划是全世界人人喊打的一种金钱的数学游戏。这种欺骗方式并不是什么新玩意儿,几十年前就有,它是全世界各国立法打击的经济犯罪行为。编造三商法的人为了鼓吹他们的方式,可能就忘了他们的理论和金字塔计划是如出一辙的。第三,三商法根本不是销售方式,而是拉人头的方式。目前宣称所谓的三商法的公司,几乎都是一样的模式:一样的价格;一样的宣传内容;一样的生活方式;一样的操作流程;一样的结果。所谓的三商法,唯独不讲商品销售。其实,对这种方法最好的一种鉴别方式就是,你把他们所谓的产品拿到真正的幸福之中用他们的价格去销售一下试试,我敢说百分之百没人买。因为产品对所谓的三商法而言只不过是个幌子,以成功或发财为诱饵让人掏钱才是他们的目的。所以,他们可以不讲买产品,而天天上课给你洗脑,让你原有的思维方式慢慢地瓦解,进入到他们的思维轨道上,于是你就真的相信子虚乌有的三商法。第四,三商法所谓的环节说也是荒唐的。尽管他们也会分析一下产品到消费者手中的途径,但是就是这种分析他们也能信口开河。其实,任何产品到消费者手中都要经过中间环节。不经过中间环节,产品销售根本不可能扩大。即便是今天我们见到的网上销售,同样也是有中间环节的。按他们所说,产品只经过一个业务员环节销售的情况在现实经济中几乎不存在。例如,他们所说的产品如何到业务员的手上,这就必须经过物流的环节。现在,有些所谓的三商法的公司连产品都不给,无论他们如何辩解,但这样的做法无非是2种结果,一是真正变成金钱游戏即金字塔计划,二是为组织者节约成本。分析二:分析三商法也就是分析&以人为店铺,无店铺经营的多层次直销&,它是一种人员销售。根据分析,这是一种低效率的销售方式,尽管它有面对面的个性化销售及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但是,它有一个基本的缺点,就是它的销售主要依靠人员销售,我们知道,人的成本是最高的,没有高利润(或达到一定利润额)的产品及良好的相关支持,人的效率相对就比较低。当然,关于多层次直销是低效率的销售方式,可能有人会持有相反的看法。著名直销研究专家《直销的本质》的作者何全胜认为,仅从世界直销协会联盟的统计数字来分析,就可以得出上述的观点。世界直销协会联盟(WFDSA)统计:1988年,参与直销的人员平均每年的销售额是3929美元合人民币约32612元;2000年,参与直销的人员平均每年的销售额是2125美元合人民币约17637元;2002年,参与直销的人员平均年销售额为1814美元,合人民币约15058元。这个结果是,随着销售人员和销售额的增加,人均销售额却在降低,2002年每人每年销售额15058元人民币,如果按20%的奖金比例计算,每个人每月的收入是251元。也有人指出,由于参与直销的人一般都是兼职销售,即利用业余时间,能有一些销售额也是不错的,不能拿这个兼职的销售数字来形成多层次直销是低效率的结论。何全胜认为,兼职的基础是这个人专职能够作好这个事,才能兼职去做,没有这个基础,谈何兼职!这些参与的人为什么不能专职去做?因为,他们专职去做,根本就做不好,没有生活来源的支持,只能兼职做。多层次直销既然是一种低效率的销售方式,为什么还要使用这种销售方式?答案就在多层次直销上述的特点之一:销售人员和公司间是经销关系。那么,多层次直销公司投入的产品,可以供多个销售人员共同销售,甲卖不掉,乙还在卖,乙卖不掉,还有丙,虽然大家的效率都不高,但是每个销售人员还是可以卖出去一些。销售人数如果足够多,虽然每个人销售额不高,但销售总量还是很可观的。多层次直销公司正是利用这种 &人海战术&规避了这种销售方式的低效率、高风险。既然销售人员承担了这种低效率的销售方式所产生的成本和风险,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参与这种销售呢?何全胜认为,答案就在多层次直销的另一特点:销售人员获取报酬的方式是多层次奖金制度。这个多层次的奖金制度,是吸引销售人员参与的关键。奖金制度的要点所在,就是使销售人员能够对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奖励形成预期,只要有这个预期,何愁销售人员不百分之二百地努力呢。对于直销业界如此的销售和收入情况,何全胜问道,还能说直销是一种成功的商业方式和就业机会吗?还能说直销是个人创业的良机吗?不要再鼓吹&三商法&这种虚伪的商业模式,他注定是一个短命的孩子,不久就会被市场所淘汰。&传销&(单层次传销/多层次传销)是一种透过人传人的方式来达至销售的市场策略。这在幅员广阔而人口密度低的地方尤其有效。因此,传销在北美及大洋洲十分盛行。公司一般以会员制的方式,通过推介新用户成为会员,以(直接/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传销&一词在不同的中文地区有着不同的含义。传销即指MLM(Multi-level Marketing),不论其是单层次传销还是多层次传销,而在中国大陆,传销一词的官方定义目前是多层次直销和层压式推销的合称,属于一种经济犯罪行为。&传销&作为一种营销方式,经常都被人把它与&层压式推销&(俗称&老鼠会&)混淆,因此在中国大陆成为了翻版或层压式推销对应的中文词汇;境外最有名的案例为庞兹骗局。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本文标题:[直销与传销区别是什么]什么是传销&版权说明
文章标题: 文章地址:
1、《[直销与传销区别是什么]什么是传销》一文由262阅读网()网友提供,版权归原作者本人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必须是以新闻性或资料性公共免费信息为使用目的的合理、善意引用,不得对本网内容原意进行曲解、修改,同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不承担责任。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多层次直销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