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员工评得了员工荣誉称号大全,公司想延长5年合同期限,应该怎么办?签订补充协议有效吗?

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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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一:劳动合同编号: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201508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编制填写说明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员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具体说明如下:1、工作地点按市、县所在地填写。2、营业类、话务类、值机类、值班等上生产班的人员实行以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他职位人员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3、试用期工资按照员工试用期对应职级的职级工资标准填写。4、计时工资标准按乙方执行职级的职级工资填写。四、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五、本合同填写应字迹工整清晰、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六、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_劳动用工登记证编号: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日止。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日止。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
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是
。其中,试用期自
日止。二、职位和工作地点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______________职位工作,职位属性是____________(生产岗/管理技术岗),乙方工作地点在___________(市/县)。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标准。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条 乙方所在的职位实行下列第_______种工时制。1、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3、不定时工作制。因工作性质、特点或工作职责的限制,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是需要机动作业的,乙方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第六条 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四、劳动报酬第七条 甲方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和生产经营特点等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甲方应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所在职位及技能水平、劳动成果等情况,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_元/月。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下列第__________种工资形式:1、计时工资。乙方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元/月,绩效工资(奖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和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2、量化绩效考核工资。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定量化绩效薪酬考核方案,根据考核结果兑现乙方工资。3、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元。4、其他工资形式:
。第九条 甲方实行按月支付工资制度,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甲方保证于每月最后一日前将当月固定收入足额支付到乙方银行账户;乙方的变动收入在考核结果产生后的次月最后一日前足额支付到乙方银行帐户。工资发放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最近的工作日发放。甲方通过信息化平台向乙方提供薪酬发放信息供乙方查询。甲方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对于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甲方与乙方约定应当代扣的款项,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第十条 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或甲方的《集体合同》确定。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第十二条 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其中依法依规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执行。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执行。第十五条 乙方因工死亡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执行。第十六条 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第十七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职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十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第十九条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第二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甲方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的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七、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二十二条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第二十三条 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第二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八、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乙方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归还工作用品,移交有关工作资料,甲方应当在乙方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七条 甲方依照本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九、服务期与竞业限制第二十八条 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甲方可要求就服务期做出书面约定并将该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培训服务协议或其他服务协议中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服务期未满乙方提出离职的,应按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由甲方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予以扣除。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自行经营与甲方同类或关联的业务,或在其他经营同类或关联业务的单位任职或兼职。第三十条 如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前属于甲方二级经理及以上人员、敏感职位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两年内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第三十一条
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无论在合同期间还是合同解除后,乙方都必须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因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是指甲方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潜在商业价值和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管理信息、以及其它内部信息。具体保密信息按照甲方保密管理制度执行。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取得的与工作有关的技术发明、业务创新、管理创新等成果及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3、如乙方所在职位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保密事项的,甲方有权要求双方签订竞业限制等相关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协议并将该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十、争议处理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事项第三十三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甲乙双方在此确认:甲方可根据上级单位统一部署和生产经营管理需要,不定期刷新职位管理、职位设置、职级价值评估、薪酬分配、绩效考核、量化绩效薪酬考核等制度、政策、方案。2、甲乙双方在此确认: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和/或乙方自身的工作能力、业绩、素质及考核结果,在征求乙方意见的基础上,调整乙方的职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方式等事项,上述调整视为事先约定的甲方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的内容。3、甲乙双方在此确认: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在征求乙方意见的基础上,开展阶段性轮岗、工作交流、工作外派,不应被视为是对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4、甲乙双方在此确认:甲方现行及今后的各项管理制度通过单位内部的办公系统、业务支撑系统等信息化平台进行公示,乙方对此予以确认,并通过该渠道主动查询和学习,今后不能以不知悉这些制度为由,规避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责任。5、乙方在此确认:①乙方提供的身份、学历、工作经历、任职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②乙方身体健康,符合甲方录用体检标准(比照国家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③乙方未与其他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④
。6、甲乙双方在此确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在依法通知乙方后,本合同即行解除:①乙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②乙方在试用期内患属地医保机构认定的大病、重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③乙方在试用期内被发现有违反第三十三条第5项所列情形之一的。7、设在甲方的工会组织与甲方,或设在甲方上级单位的工会组织与甲方上级单位签订的集体合同的,该集体合同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8、其他确认事项:
。第三十四条 涉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函等,甲方可以通过办公系统、电子邮件或书面等多种方式向乙方递送,甲方或快递公司等第三方的发送记录、乙方或乙方代收人的签收记录均可作为乙方收悉有关通知、文函等的有效证据。本合同期内,乙方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等事项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如因乙方的通讯地址、电子邮件错误造成不能送达的,或者因乙方原因未及时查收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如本合同内容与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法律法规执行。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及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
日原文地址:劳动合同编号: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201508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编制填写说明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员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具体说明如下:1、工作地点按市、县所在地填写。2、营业类、话务类、值机类、值班等上生产班的人员实行以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他职位人员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3、试用期工资按照员工试用期对应职级的职级工资标准填写。4、计时工资标准按乙方执行职级的职级工资填写。四、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五、本合同填写应字迹工整清晰、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六、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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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_劳动用工登记证编号: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日止。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日止。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
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是
。其中,试用期自
日止。二、职位和工作地点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______________职位工作,职位属性是____________(生产岗/管理技术岗),乙方工作地点在___________(市/县)。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标准。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条 乙方所在的职位实行下列第_______种工时制。1、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3、不定时工作制。因工作性质、特点或工作职责的限制,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是需要机动作业的,乙方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第六条 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四、劳动报酬第七条 甲方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和生产经营特点等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甲方应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所在职位及技能水平、劳动成果等情况,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_元/月。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下列第__________种工资形式:1、计时工资。乙方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元/月,绩效工资(奖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和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2、量化绩效考核工资。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定量化绩效薪酬考核方案,根据考核结果兑现乙方工资。3、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元。4、其他工资形式:
。第九条 甲方实行按月支付工资制度,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甲方保证于每月最后一日前将当月固定收入足额支付到乙方银行账户;乙方的变动收入在考核结果产生后的次月最后一日前足额支付到乙方银行帐户。工资发放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最近的工作日发放。甲方通过信息化平台向乙方提供薪酬发放信息供乙方查询。甲方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对于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甲方与乙方约定应当代扣的款项,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第十条 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或甲方的《集体合同》确定。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第十二条 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其中依法依规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执行。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执行。第十五条 乙方因工死亡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执行。第十六条 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第十七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职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十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第十九条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第二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甲方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的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七、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二十二条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第二十三条 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第二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八、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乙方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归还工作用品,移交有关工作资料,甲方应当在乙方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七条 甲方依照本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九、服务期与竞业限制第二十八条 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甲方可要求就服务期做出书面约定并将该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培训服务协议或其他服务协议中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服务期未满乙方提出离职的,应按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由甲方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予以扣除。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自行经营与甲方同类或关联的业务,或在其他经营同类或关联业务的单位任职或兼职。第三十条 如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前属于甲方二级经理及以上人员、敏感职位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两年内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第三十一条
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无论在合同期间还是合同解除后,乙方都必须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因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是指甲方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潜在商业价值和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管理信息、以及其它内部信息。具体保密信息按照甲方保密管理制度执行。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取得的与工作有关的技术发明、业务创新、管理创新等成果及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3、如乙方所在职位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保密事项的,甲方有权要求双方签订竞业限制等相关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协议并将该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十、争议处理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事项第三十三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甲乙双方在此确认:甲方可根据上级单位统一部署和生产经营管理需要,不定期刷新职位管理、职位设置、职级价值评估、薪酬分配、绩效考核、量化绩效薪酬考核等制度、政策、方案。2、甲乙双方在此确认: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和/或乙方自身的工作能力、业绩、素质及考核结果,在征求乙方意见的基础上,调整乙方的职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方式等事项,上述调整视为事先约定的甲方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的内容。3、甲乙双方在此确认: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在征求乙方意见的基础上,开展阶段性轮岗、工作交流、工作外派,不应被视为是对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4、甲乙双方在此确认:甲方现行及今后的各项管理制度通过单位内部的办公系统、业务支撑系统等信息化平台进行公示,乙方对此予以确认,并通过该渠道主动查询和学习,今后不能以不知悉这些制度为由,规避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责任。5、乙方在此确认:①乙方提供的身份、学历、工作经历、任职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②乙方身体健康,符合甲方录用体检标准(比照国家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③乙方未与其他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④
。6、甲乙双方在此确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在依法通知乙方后,本合同即行解除:①乙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②乙方在试用期内患属地医保机构认定的大病、重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③乙方在试用期内被发现有违反第三十三条第5项所列情形之一的。7、设在甲方的工会组织与甲方,或设在甲方上级单位的工会组织与甲方上级单位签订的集体合同的,该集体合同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8、其他确认事项:
。第三十四条 涉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函等,甲方可以通过办公系统、电子邮件或书面等多种方式向乙方递送,甲方或快递公司等第三方的发送记录、乙方或乙方代收人的签收记录均可作为乙方收悉有关通知、文函等的有效证据。本合同期内,乙方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等事项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如因乙方的通讯地址、电子邮件错误造成不能送达的,或者因乙方原因未及时查收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如本合同内容与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法律法规执行。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及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
范文二: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一章
为了加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定要求披露的及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监管部门。第三条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第二章
管理和责任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局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董事局主席及分管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副董事局主席为信息披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董事局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事宜,负有真实责任;3、财务负责人对其所提供的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有直接责任;4、董事局全体成员负有连带责任;5、证券事务代表接受董事局秘书的领导,协助其开展工作;6、董事局办公室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由董事局秘书直接领导。第五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相关工作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亦应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第六条
董事局秘书应将国家对上市公司施行的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要求及时通知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第七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遵守信息披露的纪律。第八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披露所需的资料和信息提供给董事局秘书。第三章
应披露的信息第九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为定期报告,其他报告为监督报告。第十条
公司应披露临时报告的信息有:(一)董事局决议;(二)监事会决议;(三)召开股东大会或变更召开股东大会日期的通知;(四)股东大会决议;(五)独立董事的声明、意见及报告;(六)公司发生下列行为所涉及金额达到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标准:1、收购或出售资产;2、关联交易。(七)公司发生下列重大事项所涉及金额达到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标准:1、公司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2、公司发生重大担保事项3、公司提供担保的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15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4、公司知悉公司的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事件(八)公司发生下列情况所涉及金额达到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标准:1、重要合同(包括借贷、委托经营、受托经营、赠与、承包、租赁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2、大额银行退票;3、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4、遭受重大损失;5、重大投资行为;6、可能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7、重大行政处罚;8、证券监管部门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九)公司出现下列情况时:1、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名称发生变更;2、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3、订立前述第六条第3项以外的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4、发生重大债务或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5、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5%以上;7、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股份增减变化达5%以上;8、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9、公司董事局主席、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经营发生变动;10、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要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停顿、生产资料采购、产品销售方式或渠道发生重大变化;11、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显著影响;12、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申请破产的决定;13、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4、公司股东大会、董事局的决议被法院依法撤销;15、法院裁定禁止对公司有控制权的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的股份;16、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被质押;17、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状态;18、公司预计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19、获悉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进入破产程序,公司有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帐准备的;20、公司因涉赚违反证券法规被中国证监会调查或正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21、证券监管部门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十)会计年度结束时,公司预计业绩与已经披露的盈利预测有重大差异,且导致该差异的因素尚未向市场披露;(十一)会计年度结束时,公司预计出现亏损;(十二)会计年度结束时,公司预计出现业绩较上年度增长或降低超过50%;(十三)公司股票发生异常波动或新闻媒介或网站传播的信息可能对公司的股票交易产生影响;(十四)证券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或情形。第十一条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出现本节(六)、(七)、(八)、(九)所述情形视同公司行为进行信息披露。第十二条
信息披露的时间和格式,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之规定执行。第四章
信息提供第十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应按如下规定及时间向董事局秘书提供有关信息:1、董事局、监事会成员:遇其知晓的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或将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要影响的事宜时,应在第一时间告知董事局主席和董事局秘书。2、总经理班子:⑴遇其知晓的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或将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要影响的事宜时,应在第一时间告知董事局主席和董事局秘书;⑵公司在研究、决定涉及信息披露的事项时,应通知董事局秘书列席会议,并向其提供信息披露所需的资料;⑶要为董事局秘书提供了解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重要经营决策、经营活动和经营状况的必要条件;⑷遇有需要其协调的信息披露事宜时,应及时协助董事局秘书完成任务。3、各职能部门和各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⑴遇其知晓的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或将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要影响的事宜时,应在第一时间告知董事局主席和董事局秘书;⑵有义务向董事局秘书传阅公司所投资项目和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有关决议、文件及相关资料;⑶遇有须其协调的信息披露事宜时,应及时协助董事局秘书完成任务。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关联人:当发生与公司有关的涉及信息披露义务的事项时,应及时告知董事局秘书或通过董事局主席告知董事局秘书。第十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对于某事项是否涉及信息披露有疑问时,应及时向董事局秘书咨询。第五章
信息披露的程序第十五条
定期报告披露程序:(一)报告期结束后,财务部负责组织财务审计,提交董事局秘书财务报告、报告附注说明和有关财务资料;董事局秘书进行合规性审查。(二)董事局秘书组织相关部门提交编制报告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三)董事局秘书在(一)、(二)基础上,编制完整的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全文和摘要,提交总会计师和分管副董事局主席审阅修订。(四)报董事局主席审阅修订。(五)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修订并批准后,由董事局主席签发,董事局秘书在两个工作日内报交易所审核后披露;根据规定,季度报告如无须经董事局审议批准时,季度报告由董事局主席审定后签发,董事局秘书在规定时间内尽快报交易所审核后披露。第十六条
临时报告披露程序(一)董事局秘书得知需要披露的信息或接到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应尽快组织起草披露文稿,报分管副董事局主席审阅修订;(二)修订后的文稿报董事局主席审定并签发;(三)董事局秘书立即报交易所,经审核后予以公告。(四)董事局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在决议形成后,董事局秘书尽快形成文稿,报经分管副董事局主席审阅修订、董事局主席签发,并在会议召开后两个工作日内报交易所审核后披露。(五)监事会决议在决议形成后,董事局秘书尽快形成文稿,报经监事长或受其委托的监事审阅修订后签发,决议公告在会议召开后两个工作日内报交易所审核后披露。(六)独立董事声明和其发表的独立意见由独立董事本人审定签发,董事局秘书在规定时间内尽快报交易所审核后披露。第十七条
公司披露的文稿在报纸、网上登载后,董事局秘书应认真检查核对,发现已披露的信息(包括媒体上转载的有关公司的信息)有错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公告、补充公告或澄清公告。第六章
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第十八条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性应做到以下方面:1、在法定时间内编制和披露定期报告;2、在预先约定的时间编制和披露定期报告;3、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时限及时公告;4、按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时限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5、按照规定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有关文件。第十九条
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性应做到以下方面:1、公告文稿不得出现关键文字或数字(包括电子文件)错误;2、公告文稿简洁、清晰、明了;3、公告文稿不存在歧义、误导或虚拟陈述;4、电子文件与文稿一致。第二十条
公司信息披露完整性应做到以下方面:1、提供文件齐备;2、公告格式符合要求;3、公告内容完整,不存在重大错漏。第二十一条
公司信息披露合规性应做到以下方面:1、公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2、公告内容涉及的形式、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当在信息披露前将公告文稿及相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所报文稿及材料应为中文打印件并签字盖章,文稿上应当写明拟公告的日期及报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后,公司自行联系公告事项。不能按预定日期公告的,应当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七章
信息披露的媒体第二十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刊载报纸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中至少一家。第二十四条
公司定期报告、章程、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及交易所要求登载的临时报告除载于指定报纸外,还应载于指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披露的信息也可以载于公司内网和其他公共媒体,但刊载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二十六条
公司在报刊、互联网等其他公共媒体上进行形象宣传、新闻发布等,事先应经分管信息披露的副董事局主席审查,凡与信息披露有关的内容,均不得早于公司信息披露。第二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在内部局域网上或内刊上刊登的有关内容应经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审查;遇有不适合刊登的信息时,董事局秘书有权制止。第八章
保密措施第二十八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应披露信息的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对其知情的公司尚未披露的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泄漏公司有关信息。第二十九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将其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第三十条
当董事局秘书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得知,有关尚未披露的信息难以保密,或者已经泄露,或者公司股票价格已经明显发生异常波动时,公司应当立即将该信息予以披露。第三十一条
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或信息知情人因工作失职或违反本制度规定,致使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出现失误或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应查明原因,依照情节缓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公司聘请的专业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关联人等若擅自披露或泄漏公司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带来市场较大影响的,公司应追究其应承担的责任。第九章
则第三十二条
公司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答等其他形式代替信息披露。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冲突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执行。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局负责解释、制定并修改。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经董事局审议通过后执行。执行情况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范文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与西安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09)陕民一初字第00001号民事判决书原告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一路25号创新大厦S206室。法定代表人李剑浩,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樊林,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朱立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西安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陕西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办樱花广场东侧。法定代表人杨连印,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高振玲,陕西东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王志刚,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测井公司)诉被告西安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挚信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测井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樊林、朱立新,被告挚信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高振玲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测井公司诉称:日,原告与被告签订《樱花园住宅项目联建合同(二期)》约定:被告根据原告的需求,组织樱花园二期住宅396套房屋建设,建筑面积50790平方米。房屋建成后按照2460元/平方米的价格由原告职工买断,总价款为万元,被告应于日前向原告交付房屋,逾期每日按照总价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金。联建合同签订后,双方口头商定二期建设部分暂不执行,一期建设部分联建范围调整为23号楼、24号楼的1层-16层。2007年3月,23号楼、24号楼开工建设。原告按照联建合同严格履行付款义务,截至日,原告累计向被告支付了万元,达到了联建合同约定的一期建设部分实际联建范围价款的70%。而被告却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于2008年6月要求原告按照400元/平方米的标准上调房屋价格,遭到原告拒绝。日,被告委托律师以原告未按联建合同约定支付联建款万元为由,向原告发出律师函,宣布解除联建合同。原告已经全面适当履行了联建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被告试图提高房价、逾期交付的行为违反了联建合同约定,构成了违约行为;而被告解除联建合同的行为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根据,依法应确认无效。请求:(1)确认被告解除《樱花园住宅项目联建合同(二)期》的行为无效;判令合同继续履行。(总价约元);(2)判令被告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金550.4329万元(截止日止);(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被告挚信公司答辩称:日原被告签订《樱花园住宅项目联建合同(二期)》,合同签订后,被告按照合同要求如期完成了主体工程封顶,而原告却未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属严重违约。经被告多次催要,原告仍不付款,致使建设单位停工,给被告造成巨大损失。在此情况下,被告于日委托律师向原告发出律师函,解除双方签订的《樱花园住宅项目联建合同(二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合同已于原告签收律师函的日解除。故原告请求确认被告解除《樱花园住宅项目联建合同(二期)》的行为无效,理由不能成立。因原告违约在先,被告已经解除了合同,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没有根据。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经审理查明,日,原告与被告签订《樱花园住宅项目联建合同(二期)》,合同约定:被告根据原告的需求,组织位于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樱花园”住宅项目建设。建筑面积50790平方米。房屋建成后按照双方约定的结算价格与费用由原告全部买断,住宅产权归原告所有。该项目共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面积38310平方米,于2007年3月份开工建设,须于日前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原告;二期建设面积约12480平方米,于2008年6月前开工建设,须于日前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原告。合同总价格约为12494.34万元。其中一期约9424.26万元。二期约为3070.08万元。楼房结算均价为2460元/平方米。实际面积及房屋总造价以房地局实测面积为准进行结算。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在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支付一期联建款的10%;第二次付款在开工后两周内支付一期联建款的15%;第三次付款在工程施工到±0.00(地下室砌体完工,楼板现浇完工)后,两周内支付一期联建款的15%;第四次付款在工程进度达到主体工程封顶后,两周内支付一期联建款的30%;第五次付款在主体工程完工后,并且在室外系统配套及区域内 绿化工程达到要求,两周内支付全部联建款的25%;第六次付款一期联建款的5%(保修金和房产证抵押金)。约定原告负责内部员工对所需户型的登记和房屋的分配,组织单位内部的购房员工与被告方分别签订购房合同。提供相关办理手续,按照双方约定的住宅房分批分期付款的时限、比例,将工程款付给被告。被告按照国家住宅房开发程序和双方共同商定的建设标准组织施工建设;负责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售房许可证、环境评估报告书等证件及安全消防手续、各种其他手续和住宅房验交备案审查手续的办理;在住宅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被告应书面通知原告交付住宅房;负责与住户签订住宅房买卖合同,并报原告和相关部门备案。约定违约行为及责任,原告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被告有权解除合同;被告自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退还原告全部已付款。原告按逾期付款额的15%向被告支付违约金,被告未能按期向原告交付住宅房,按逾期每日每套住房的总价的万分之三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双方还对其他事项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被告于日动工兴建二期联建项目一期工程即23、24号楼。双方口头商定二期联建项目中的二期建设部分暂不执行。原告于日向被告支付二期联建项目一期联建款800万元,同年5月15日向被告支付1130万元,同年8月24日向被告支付426万元。日,原告、被告和瑞和物业召开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确认23号、24号楼施工至±0.00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进度款计万元。2008年元月15日,被告致函原告,23号、24号楼施工已至±0.00;双方于日签订的《樱花园住宅项目联建合同》(简称846套房屋联建项目)中的12栋楼已全部竣工,要求原告支付工程款3300万元。当天原告向被告转帐支付3300万元。其中万元是23号、24号楼建至±0.00应付款,其余为846套房屋联建项目应付款。日,原告又向被告支付23号、24号楼联建款500万元。日,被告向原告发出《商榷函》,以建筑材料、人工费涨价为由,说明23号、24号楼联建项目成本每平方米增加400元,并请求对该联建项目住宅单价进行相应调整,双方就此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日,被告向原告申请23号、24号楼主体工程封顶进度款万元。原告、被告及监理单位均予以确认。同年6月23日、30日,被告连续两次向原告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原告按合同约定支付主体工程封顶后的工程进度款。原告未予支付。按双方合同约定,到第四次付款,原告应向被告支付联建款的70%即万元,原告实付万元,尚欠万元。另查明,原被告于日签订《樱花园住宅项目联建合同》即846套房屋联建合同。被告已在2008年元月将846套房屋交付原告,原告职工已入?T嬉迅陡孟钅孔芗劭畹?6%,剩余部分至今未付。日,被告委托陕西东瑞律师事务所向原告发出《律师函》,以原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二期联建款,导致其无法按施工合同向施工单位按期付款,造成停工等为由,解除与被告签订的樱花园住宅项目联建(二期)合同,并要求被告依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原告在同年7月25日收到被告解除合同的律师函。9月10日,原告通过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向被告致函,表示愿意继续本着平等互利、解决问题、履行合同的原则,与被告进一步协商,妥善解决双方的争议。上述事实,有《樱花园住宅项目联建合同(二期)》、《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律师函》、庭审笔录等在卷佐证。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一是被告解除合同的效力问题;二是被告应否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原被告所签订的《樱花园住宅项目联建合同(二)》,名为联建,实为商品房买卖,其内容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合同。关于被告解除合同的效力问题。原告认为自己已按照联建合同严格履行付款义务,被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解除合同行为应无效。被告认为原告未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已构成违约。解除合同符合双方约定和法律规定,应为有效。经查,合同签订之后,被告于日动工兴建二期联建项目一期建设部分。原告在合同约定的第一次付款时间内向被告支付800万元,下欠142.426万元;在第二次付款时间内向被告支付1130万元,下欠283.639万元;随后于日向被告支付第一、二次下欠款426万元。到第四次付款时间即在工程进度到达主体工程封顶后,两周内支付联建款的30%。原告应向被告支付万元,除了日支付500万元外,还有万元一直未付,违反双方所签合同第八条(二)项的约定。已构成违约。被告依照双方约定行使解除权。于日委托陕西东瑞律师事务所向原告发出律师函,明确表示解除与原告签订的《樱花园住宅项目联建合同(二期)》。原告于日收到律师函。依照法律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该涉案合同已经解除。被告解除合同既符合双方约定,又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的。再者,原告自日收到被告解除合同通知至日起诉已超过三个月,才对被告解除合同提出异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该项诉请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从上述两方面来看,原告请求法院确认被告解除合同行为无效的理由不能成立。至于原告诉请判决被告承担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节,因原被告所签合同于日已经解除,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故双方合同约定被告必须于日前将房屋交付原告使用的约定已终止履行,被告未违约。因此原告该项诉请也不能成立,应予驳回。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和《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94039元由原告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审
曹文军代理审判员
刘育伟 代理审判员
咏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九日书
范文四:企多维信用报告聚焦业,企呈真现信实息业信用报企告中中国信集团限有司公生日期:201成年6月61 日企业查 多维询更查面全多维信企用报告聚企业焦呈现,实真信息前言国家商局工网和互联网站公开中的息,信企维不多对息信准的确和真实负责。性本告为报户用委企托维多行进企业息信查的询果结,仅供用参户。考本报告所有据均来数源基本信于息业企名:称国中信集中团限公有 法定司表代:常明 注册号:振905 统一会信用社码:代公司类 :有型责任公司限(有国资独 注册)本资:960万3民币人成 日期:立192-80-915 记登经营/态:状续(存在营开、、业在册 )业营期限:9至 登机关:国家记商行工管政总局 理址:地北京朝市区新阳南路6源 经营范围号:第二类值电信增务中业信息服务的业务(仅互限联网息信服)互联务信息网务不服含闻、出新 、教版育、医保健、药疗品医、器疗,械含子电告公服;有务期至效0);对日外遣与派 其力实规、、业绩相适应的模境工外所需的程务劳人员投资管。理内境外银、行证、券保险、托信 资产管理、期、货租、、基赁金、信用金融卡类...股信东息企多维用信告报 =股=东信=息=焦聚业企呈现,真实息信更变信息=变更信息===裁文判书序号标
号2(104高)行(知 )终字2第22号 7裁判日期中人华共民国和家 国商工政行管总理局 商标审评委会与员中国 信中团有限集司公其 他审行政判二书决中 人民共和国国华 工商行家管理政总局 商标评委审员与会中国 信集团中限公司有其他 审行政二判决 中书华人共和民国家国工商行政管理总 局 标商评审委会员与中国 中信集团有公司其 限二他行审政判决 中国中书信团集有公 限司国与工商行政管家理 总局标评商审委 会二审员政判行决 国家书商工行管政理总局 标商评审委员与会 中中国集信团有限公 其他司审二政判行 书决国家工 行政商管总 理商标局审委评员与 会国中信集团有中公限 其司他审行政判决 书二华 苾动劳议申争、1诉北市京级高民法人院205-01715-2北市京级高人民法院(2014高)(知 )终字第行228号13京北高级市民法人(20院14)行(知 高)字第2终21号92015-90-148北京市级高民法人院2(140高)(行知) 字终第230号-5北京市级人民高法(院201)4行高终 第字910号210-06406-6北京市高级民人法院(2140)高终字行 第881号(2014)高 民字申27北京高级市民人院法多企维用报信 申请告事民裁定书聚焦企业呈,现真信实 息04第300号商标信息序号标名商 称国分类际 号册注请申 申号日请 详情期DA1MENG98805143210年10月01 3录日制; 衡器; )具量 ;星导卫航器仪;光盘( 音); 观测像器; 电测仪仪量;器内 燃机仪;表光学器 械和器 ; 仪源电材料(电线 电缆、; )材料理处息;信 层板加工压; 指材料定装组 (他人代);定 做材料配装 代他(人) 硫化;(料处材理;)伐 及木木材工加;
光切割; 修激铜器理;磁 化; 旅陪伴;行安排游 艇旅; 观光行旅;游 旅行订预; 行座旅位订; 为旅预提供行车 行路线引指 ;导游; 行旅(不社括 预定旅馆)包;教 ; 育训;培 排游安览 ;光磨;算计软机(件已2408378330日339106412822日4ICIT CAPCFIC4I2004年0月156企维信多用告报焦企聚业,现真实呈信息日 安 和排织培训 班组;图书出 (版告 教学;广函 授程;课宣传册外除); 线电子书在籍 和志的杂出;版提 供线电子在出版物(非 下的)载 ;在(算计机网 络上)供提在线 戏游 ;电视无和线电节 制作目;铁 加工;器碾磨加 ; 工磨加研工 金属处理;;金 属火;淬研磨抛光; 激 光切; 割炼;精 含精的饮酒(料建 用木材;筑 啤除酒)外 磁;化 ;电;镀5中信金属406362862 0日63839227019940年月028日719844501199年48月00 日2筑砖瓦; 预制建件 ;非属建金筑; 建筑用物玻璃玻及 材料;璃 建用粘筑合;料混 凝或土大石理 艺品;工非 金纪念属碑;水 泥; 石; 旅客头运送; 运货纪; 运输; 卸经货;游客 送运;39898118691940年月725日企多信维报用告聚焦企,呈现真业信息 运实输息信 ;货; 搬运; 迁品包装; 商镐; 水果采摘锤具( 手工具用;) 磨(具工具)手; 护(救运)输;9CTII8C3491399200年03月139 日屠宰物动具和用器 ; 鱼具叉;个 用理发人推子( 电动和电动非);虎钳; 截管器( 工具)手;制钟 表工具 ;刀;钢 织组文化或教 育览展 出借;书的图籍书 馆;书 出籍版 ;线电子书在籍 和志杂出版; 健身俱的部乐健 身和体(训能练) ;节 制作目 ;乐;娱提 体供育施; 俱设部服乐(娱 乐或教务);育教 ;育104110436921210308月年08日11中信源466资33811208年004月3 0日12134253127月7 年 日日;汽油; 柴 ; 油石油气 ;; 矿煤物燃料 电;能; 聚核变产生的 能;挥源发混性燃料合线电商业广无告室广告外;企多信用报告维焦企业聚呈,真现实信 息品样散;发广告代 ; 理广告;直 邮寄广接; 告 ;告传播;电广视告广;为 告广推销提 供模特服务或;广 告宣器材出传租 ;工程
技;术究研 质量;制;控 测量 ;质调地; 地查质勘探 地质研究; 水;勘下;探 准校测()量; 油井试;测教育 ;14信中大锰482081405200111月年0 日315141340617月日织组化文或教 展育; 览出书籍借的图 书;馆书 出籍版 ;在电子线籍书和杂 的志版;出 身健乐部(俱 健和身能体练) ; 节目训制作; 娱乐; 供体育设提施;俱乐 部服(娱 务乐教或育);著作信息权==著权作信=息=利专息信=专利信息===企多信用维告聚焦企报业,现呈实信息真投信资息司公称名限 司公 人代表 赵法文景郭泽 华 郑琴永柳明 罗宁 何 新 刘民纯树 蒲坚罗宁
李科 何忠 男成跃 周廖明 炯 刘志强 注册王本 资1000万0民币人 371968.元万人民币 10000元 500 万元万 100000万人元币民 001 万0 元民币人 150000万民人币300 0万元万2民人币1 0000万人民元币 1006万人民币
元元万 民币人 0410090人万民币14800 万0人币 成民日期 立208-00-11 82 04-01-56 20 1-55--1 -
-201 -10--04 2-6-809-5 9信中红河产业发有开中 宁信集波公司团 有理限司公限 公司限 公司北中信京业企项目管 京北谷泉议会中有 中信数字心体媒络网 有北京仁联安房和产 地中渤海信业铝股控 有中矿业信科发展有 技中网络信限有司 限责公任司 公任公司限公
限公司司开发有 责任限司公白银色产有集业团有中 信际国合有限作 中国责企政合投作基 资白有色集银股份有 中信房地团产集有团 限信资中管理产有限公
司司公 限公司金股份 限公司有年信息报==年报息信==企多信维用告聚焦报业,呈现真企信实息
范文五:企信通业务介绍(一) 业务简介企信通是中国移动为集团客户推出的商务短信平台,通过整合Internet国际互联网和GSM移动通信网的网络优势,企信通能够将企业的内部办公系统、客户服务系统、ERP系统等与移动网络结合在一起,以短信的方式实现企业内部办公、对外营销、企业生产数据采集等,利用短信随时、随身的特点为企业客户、企业员工提供标准化的企业短信服务。(二) 业务功能1、日常办公(1)信息通知? 向企业员工或部门成员统一发送会议通知、活动安排、节日问候等消息? 通过定时发送功能,方便的订制短信提醒,为关键时间、关键事件提前做准备(2)信息查询? 通过对手机号码的认证,员工可以发送短信查询个人的薪金、考勤等信息。企信通只返回查询人个人的信息,这样既为员工查询信息提供了方便,又降低了相关人员的工作成本。? 通过与企业数据库的连接,查询企业数据库中的数据。简化了企业管理员导入查询信息的工作,同时使得查询的内容更加丰富灵活。(3)空中地址簿? 号码查询:用户无需在手机中保存大量的电话号码,也不用向别人询问,在需要沟通时,编辑姓名发送短信到企信通平台即可轻松查询到联系人的手机号码。? 利用空中地址簿不仅可以查询电话号码,还可以群发短信。当需要给地址簿中的用户(或用户组)发送短信时,只需输入对方姓名(或用户组名)和短信内容,发送到企信通平台,平台就可以直接将短信发送到对方的手机上。2、客户沟通(1)永不占线的客服? 企业的客户可以很方便的通过发送短信到企信通平台,查询企业销售渠道、产品信息、售后服务等信息。使客户可以很方便的了解企业的信息,提升企业的服务水平。
? 无需人工时时响应,显著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同时客户不再需要因为座席忙而等待,提高了客户满意度。真正实现了“永不占线的客服”。(2)现场互动? 在企业开展大型的宣传活动时,观众或者听众可以发送短信很方便的参加企业的现场宣传活动。发送的短信会自动显示到企信通平台上,增强了企业与公众的互动。(3)企业信息广播? 企业可以通过企信通平台,以短信的方式将新产品信息、促销信息等发送给目标客户。结合对客户消费行为的分析,还可以有针对性地将产品推荐给客户,实现有效宣传。3、数据统计(1)投票调查? 以短信的形式发送问题给客户,向客户展开调查,客户将反馈的信息直接回复到企信通平台。? 可以很简便的搜集到传统方式很难搜集到的数据,进而为企业的正确决策提供参考。(2)企业数据采集? 通过一些行业特殊终端可以轻松的将企业运营数据采集到企信通平台,帮助企业进行数据分析。? 数据采集主要实现移动的人员、移动的设备和不易建立有线传输的边远地区的遥感、遥测、遥控。4、多层次的用户管理? 根据企业的不同部门,由企业管理员设定不同的企业用户组,建立企业通讯录,方便员工查询,为发送会议通知、部门群发提供便利。? 针对企业用户的不同职位、工作性质,由企业管理员限定不同的短信发送数量和发送权限,便于分级管理。(三) 适用范围1、2、 具有大规模客户群,并需要与客户保持沟通的企业;
具有特殊行业应用需求的企业。使用本业务为您带来的好处:1、物美价廉效率高:通过短信,客户只需要极少的花费就可以实现更有效的信息传播效果2、方便快捷又及时:相比打电话、发邮件而言,短信能够在更少的时间内通过群发的形式,通知到更多的人3、终端普及广适用:所有的手机终端都支持短信功能,企信通可满足不同行业的短信应用需求4、内外结合真方便企信通业务通过PC或企业服务器收发短信,编辑时间大大缩短,发放速度使企业有条件将短信与办公或生产流程结合在一起典型应用很多物流派送公司往往需要在一天内将一车货物送往多个地点,派送员目前只能利用扫描笔在签收记录上扫描,再到下一个地点送货,全部货物送完,回到公司把扫描笔插入电脑录入,这样做的结果是情况得不到实时反应,企业的成本也高。现在,通过企信通,物流公司可以直接用短信派单,同时派送员每送完一批货物可以直接编辑货物编号并发送短信到企业短信服务代码,系统将自动获取每批货物的派送情况。相关问题(一) 业务受理如果您有意使用企信通业务,或想进一步了解业务信息,敬请垂询您所在地市中国移动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10086或联系服务您的集团客户经理。(二) 常见问题解答1)利用企信通发送的短信可以回复么?答:可以。2)可以给本地以外的移动用户发送短信么?答:企信通共有本地型和全网型两种类型,本地型用户只能向本地移动用户发送短信,全网型用户可以向本地及本地以外的移动用户发送短信。
范文六:【时效性】:现行有效【发文字号】:银监复[号【颁布日期】:【生效日期】:【效力级别】:部门规章【颁布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批准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筹建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号)海信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筹建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申请》(海信集字〔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和《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批准你公司筹建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你公司须在收到此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应落实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资本金、人员、营业场所等事项,并完成公司章程、拟办业务的规章制度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订工作。在筹建完成后,按照《办法》和《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向银监会提交开业申请材料。二○○七年九月三日【时效性】:现行有效【发文字号】:银监复[号【颁布日期】:【生效日期】:【效力级别】:部门规章【颁布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批准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筹建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号)海信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筹建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申请》(海信集字〔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和《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批准你公司筹建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你公司须在收到此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应落实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资本金、人员、营业场所等事项,并完成公司章程、拟办业务的规章制度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订工作。在筹建完成后,按照《办法》和《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向银监会提交开业申请材料。二○○七年九月三日
范文七:安邦国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与文化九五安邦???共铸梦想1、方向:奉行天道,遵循因缘果的自然规律,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让天下百姓端正心念,让衣食住行回归本源,通过多网合一的模式把服务文化送到千家万户,做好百姓保姆,帮助解决再就业,搭建共同致富平台,健康千万家!2、理论根据:?仁:“仁”者爱人:天地同根、万物一体,关爱众生才是真正关爱自己义:“义”者循理:做人做事合情合理合法忠:“忠”者中道:100%的复制(99%的复制文化,1%复制方法)恕:“恕”者推己及人:原谅别人,100%的推崇领导“仁义忠恕”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根,也是安邦国际集团打造百年老店的理论基础。 做人做事不伤害基础,以文化为导向,以产品为基石,3、目标设定:响应国家政策,推广互联网+九五安邦惠民超市万店连锁,打造世界品牌。三年规划:一、三年内涉及国际进出口贸易、旅游、影视传媒、网络技术服务、法律咨询、劳务派遣、物流、金融投资、慈善九个行业以及米面粮油、蔬菜水果、食品、保健食品、调味品、农副产品、奶粉、酒水糖茶、文体办公用品、家居、、化肥农药、服装皮具、针织床上用品、母婴用品、卫生用品、化妆品、家用电器、电子钟表、汽车以及配件、建材、金银珠宝等二十多个系列上千款产品。二、三年内打造千家县区级尊贵形象店,万家乡镇社区级品牌店,十万家村级服务店,千家县区级物流配货中心,三十个省级分公司三、打造世界级国际进出口贸易公司、旅游公司、影视传媒公司、网络服务公司、法律咨询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物流公司、金融投资公司以及慈善机构安邦的超市+安邦的产品+安邦的网上商城+安邦的物流+安邦的服务,安邦人做安邦事,入驻社区,服务大众,多种经营,惠民利民,共筑中国梦4、运营及工资模式:公司整体以按劳分配为分配原则,由临时工转换为正式工,成为正式工后能终身享受公司各种津贴与五险一金待遇公司不以挣钱为目的,以惠民为重任,以天地立心,以生民立命,以往圣继绝学,以万事开太平
范文八:安邦国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的产品说明纳米银:纳米技术出现,使银在纳米状态下的杀菌治病能力产生了质的飞跃:1、极少的纳米银可产生强大的杀菌作用,可在数分钟内杀死650多种细菌,广谱杀菌;2、不会产生耐药性;3、能够促进伤口的愈合、细胞的生长及受损细胞的修复;4、无任何毒性反应,对皮肤也未发现任何刺激反应。这给广泛应用纳米银来抗菌开辟了广阔的前景,是最新一代的天然抗菌剂。专家认为,这种纳米银抗菌微粉除了可应用于医疗,还可广泛应用于环境保护、纺织服饰、水果保鲜、食品卫生等领域。纳米银的特点:1.纳米银是粉末状银单质,粒径小于100nm,一般在25-50nm之间。2.纳米银的性能与其粒径有直接关系。?研究发现,纳米银粒径越小,价态越高,杀菌性能越强。竹炭:纳米技术出现,使银在纳米状态下的杀菌治病能力产生了质的飞跃:1、极少的纳米银可产生强大的杀菌作用,可在数分钟内杀死650多种细菌,广谱杀菌;2、不会产生耐药性;3、能够促进伤口的愈合、细胞的生长及受损细胞的修复;4、无任何毒性反应,对皮肤也未发现任何刺激反应。这给广泛应用纳米银来抗菌开辟了广阔的前景,是最新一代的天然抗菌剂。专家认为,这种纳米银抗菌微粉除了可应用于医疗,还可广泛应用于环境保护、纺织服饰、水果保鲜、食品卫生等领域。纳米银的特点:1.纳米银是粉末状银单质,粒径小于100nm,一般在25-50nm之间。2.纳米银的性能与其粒径有直接关系。?研究发现,纳米银粒径越小,价态越高,杀菌性能越强。远红外:远红外线是红外线中波长最长的一段红外线其波长范围在5—100um之间。它是电磁波的一种;它是不可见光,但却具备可见光所具有的一切特性,它可有较强的渗透力和辐射力,具有显著的温控效应和共振效应,它易被物体吸收并转化为物体的内能。?
我们正是利用了它的这些特性,“远红线‘’可使体内水分子产生共振,使水分子活化,增强其分子间的结合力,从而活化蛋白质等生物大分子,使生物体细胞处于最高振动能级。由于生物细胞产生共振效应,可将远红外热能传递到人体皮下较深的部分,以下深层温度上升,产生的温热由内向外散发。这种作用强度,使毛细血管扩张,促进血液循环,强化各组织之间的新陈代谢,增加组织的再生能力,提高机体的免疫能力,调节精神的异常兴奋状态,从而起到医疗保健的作用。常温下的远红外发射功能,通过促进人体血液循环,调节循环功能,有利人体健康,并达到良好的保暖效果。负离子:负离子的作用:负离子是一种对人体健康非常有益的远红外辐射材料,适宜人体吸收的远红外线最佳波长为9.6μm,而负离子矿物晶体辐射远红外线的波长在2-18μm范围内,且辐射功率发射密度为0.04w/cm2略高,以上数据可充分证实,负离子矿物晶体辐射的远红外线与人体协调很好,可被人体全部吸收?磁性功能的作用:第一:促进血液循环,改善微循环 第二:调节血压,降低血液粘绸度 第三:消炎,阵痛作用第四:提高机体免疫力,延缓衰老 第五:调解神经系统的功能,消除疲劳 第六:排毒的作用365加盟,600元封顶,5000元凯专卖店,有意联系头像扣扣
范文九: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参加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相关事项的承诺函深圳证券交易所:为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文件精神,中信国安有限公司作为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如下:(一)同意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授权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向相关管理部门报批,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及其方案所必需的批准和授权。(二)同意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报批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内容,授权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此方案并办理相关手续。(三)本公司对于股权分置改革后所持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原非流通股份的出售,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并做出以下特别承诺: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所持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同时,中信国安有限公司进一步承诺:仅当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某一年度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较2004年度税后净利润的增长幅度达到或超过60%,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方可在前述承诺期限期满以后的年度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相关年度财务报告须由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四)为了建立股权激励机制,使公司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等员工的利益与股东及公司利益相结合,本公司同意:将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以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作价,向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定的股权激励对象提供1650万股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作为实行股权激励机制所需股票的来源。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将以业绩考核为基础,具体方案将由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经有关股东方确认和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该部分股份的上市流通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规定。(五)本公司在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其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的前两日未持有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股份,前六个月内未买卖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股份。(六)截至承诺书出具日,本公司持有的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不存在权属争议、质押、冻结情况,不影响对价安排,并承诺在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前不进行任何可能对该方案的实施构成实质性障碍的行为。(七)本公司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诚实守信,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事项,切实履行相关义务,并将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商,由相关监管机构监督本公司履行承诺义务。本承诺人保证,如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承诺人: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日
范文十:公司简介:海信坚持“技术立企、稳健经营”的发展战略,以优化产业结构为基础、技术创新为动力、资本运营为杠杆,持续健康发展。进入21世纪,海信以强大的研发实力为后盾,以优秀的国际化经营管理团队为支撑,加快了产业扩张的速度,已形成了以数字多媒体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和智能信息系统技术为支撑,涵盖多媒体、家电、通信、智能信息系统和现代地产与服务的产业格局。2011年海信实现销售收入716亿元,在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中名列前茅。海信拥有海信电器(600060)和海信科龙电器(000921)两家在沪、深、港三地的上市公司,同时成为国内唯一一家持有海信(Hisense)、科龙(Kelon)和容声(Ronshen)三个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集团。海信电视、海信空调、海信冰箱、海信手机、科龙空调、容声冰箱全部当选中国名牌,海信电视、海信空调、海信冰箱全部被评为国家免检产品,海信电视首批获得国家出口免检资格。海信是国家首批创新型企业,国家创新体系企业研发中心试点单位,中宣部、国务院国资委推举的全国十大国企典型,全国唯一一家两获“全国质量奖”的企业,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863成果产业化基地、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数字多媒体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海信在青岛、深圳、顺德、美国、比利时等地建有研发中心,初步确立全球研发体系。科学高效的技术创新体系,使海信的技术创新工作始终走在国内同行的前列。目前,海信在南非、埃及、阿尔及利亚等地拥有生产基地,在全球设有15个海外分支机构,产品远销130多个国家和地区。招聘需求:软件工程师硬件工程师测试工程师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知识产权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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