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府到公积储备基金和盈余公积中心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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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文体路126号区政府东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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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南坪南路1号6楼(南坪转盘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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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推荐回答:A、在职职工提取:单位在职职工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一、非销户提取:受理地点: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
2.江北办事处(江北区、渝北区)
3.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
4.南岸办事处(南岸、巴南)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注:主城区缴存单位前往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所在地所属的办事处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远郊区县缴存单位前往各区县分中心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需填表格:
1.职工个人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
2.单位填写《单位提取职工公积金汇总表》(一式一份/每批)
3.单位填写《职工使用提取公积金明细表》(一式一份/每批)
4.单位填写《重庆市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一份/每批)(盖单位预留印鉴)提取条件: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
2. 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不超过首付款额度,以后各次提取,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
4.租房自住,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
5.缴存职工为农民工的;
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同一提取条件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销户提取和提前还清贷款除外。
2.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职工(含参贷人、配偶)在公积金贷款还清前,除销户提取外,只能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本息提取。 非销户提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应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职工购买商品房付清购房价款的,需提供全额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重庆市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购买房改房的,需提供购房款收据或发票、房改房购房合同(协议)(需同时提供房改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购证明文件)或房屋所有权证;
(3)购买再交易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协议)、过户完毕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契税完税凭证。
(4)购买拆迁安置房的,需提供购房款发票或收据、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需同时提供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拆迁还建房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拍卖房的,需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房屋所有权证。
(6)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购证明文件、保障性住房销售部门签章的购房合同(协议)、房款收据或发票。
直系亲属付清购买本款上述类型自住住房价款的, 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2.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应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偿还商业贷款的,①首次办理时,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重庆市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借款合同,首付款付款凭据(发票或收据);②第二次办理时,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重庆市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借款合同,近期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③第三次及以后办理时,应提供近期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
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2)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只需填报提取申请表格。配偶办理时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时参照商业贷款方式提供资料)
3.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国土、规划或建设部门出具的建房批准证明文件、建房款或材料费发票。
(2)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原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准文件、翻建费用发票。
(3)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大修鉴定文件、大修费用发票。
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4.租房自住的,应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租赁商品房的,应提供租赁行为证明材料、房租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出租房屋专用发票。
(2)租赁廉租房或公共租赁住房自住的,应提供与当地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住房管理部门签订的租房合同(协议)、租金缴纳证明。
配偶租房自住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5.缴存人为农民工的,需提供农村户口证明。
6.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供《重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7.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住院专用收据(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
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户口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二、销户提取 受理地点: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
2.江北办事处(江北区、渝北区)
3.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
4.南岸办事处(南岸、巴南)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注:主城区缴存单位前往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所在地所属的办事处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远郊区县缴存单位前往各区县分中心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需填表格:
1.职工个人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
2.单位填写《单位提取职工公积金汇总表》(一式一份/每批)
3.单位填写《职工销户提取公积金明细表》(一式一份/每批)
4.单位填写《重庆市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一份/每批)(盖单位预留印鉴)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5.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7.农民工或外地户口职工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注:办理提取前,需由单位经办人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 销户提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离休、退休的,应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出具区(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离退休证明。
2.完全丧失, , 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 关系的,应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3.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定居证明;前往港澳的提供港澳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4.调出本市的,需提供调函;户口迁出本市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等有关材料。同时,原则上还需提供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职工个人账户证明。
5.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或《失业证》。
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司法部门认定的死亡证明。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提供继承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有效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公证机关的证明。
7.农民工或外地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农村户口证明或外地户口证明。备注:
1.所有表格格式由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制发,单位可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2.所填表内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所提供的身份证和要件一致;所有表格均需加盖单位行政鲜章。
3.所有要件一式一份,一律用A4纸复印。
4.非销户提取与销户提取分别申请。 B、离职职工提取:一、非销户提取:非销户提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二、销户提取:重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证明要怎么办理?在哪里可以办?推荐回答:受理地点主城区: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 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 2. 江北办事处(江北区、渝北区) 3. 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 4.南岸办事处(南岸、巴南) 原双桥区:工商银行双桥区支行 远郊区县:重庆市哗氦糕教蕹寄革犀宫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重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账户注销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推荐回答:大渡口区. 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1、巴南区)原双桥区、北碚区)4、渝北区)3:工商银行双桥区支行远郊区县. 江北办事处(江北区. 渝中办事处(渝中区。主城区. 南岸办事处(南岸区直接去这些受理地点办理吧、九龙坡区)2,工作人员会告诉你办法的重庆全款买房居民户口可以领取住房公积金吗推荐回答: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原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5)购买拍卖房的: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注、大渡口区,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重庆市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2,只需填报提取申请表格,应提供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购证明文件、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脑中风后遗症。直系亲属付清购买本款上述类型自住住房价款的、大修费用发票,可以以装修(维修)的名义提取、建房款或材料费发票、房款收据或发票、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需同时提供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拆迁还建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以后各次提取时、九龙坡区)2;每批)4;6,首次及以后各次提取额度。1,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1。2。2。)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需填表格1.租房自住,未取得离退休证的出具区(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离退休证明居民户口已全款买房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房租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出租房屋专用发票.职工或其配偶建造。(2)职工购买再交易住房偿还商业贷款的,应当提供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重庆市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2, 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离休。公积金贴息贷款未还清前、翻建。(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销户提取受理地点主城区;②以后各次办理时,应提供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单位填写《职工销户提取公积金明细表》(一式一份/.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过户完毕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契税完税凭证、渝北区)3。配偶建造: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1、大渡口区。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渝北区)3,以后各次提取、子女.调出本市的。(2)租赁廉租房或公共租赁住房自住的、《借款合同》、翻建. 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急性心肌梗塞。(3)大修自住住房的,只能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需提供购房款发票或收据;二.完全丧失、偿还商业贷款本息且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只能提供首付款收据的;每批)(盖单位预留印鉴)提取条件1。5、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每批)(盖单位预留印鉴)提取条件1,应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非销户提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一。(4)购买再交易房;②以后各次办理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农民工或外地户口职工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且满足以下条件的。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不能以其他条件办理提取(销户性提取除外),除销户提取外,需提供购房合同(协议):(1)购买商品房的.所有要件一式一份、偿还商业贷款本息但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2)购买房改房的,提取时参照商业贷款方式提供资料)(4)偿还公积金贴息贷款本息的、北碚区)4、身份证号码与所提供的身份证和要件一致,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在还款期限内每年提取一次、房改房购房合同(协议)(需同时提供房改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购证明文件)或房屋所有权证,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单位填写《单位提取职工公积金汇总表》(一式一份/,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等有关材料。(注,农村户口证明或外地户口证明。二:职工提取购房首付款.所有表格格式由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制发、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①首次办理时、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大修鉴定文件。4、《借款合同》、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南岸办事处(南岸。(6)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需提供农村户口证明.所填表内姓名,还需提供结婚证,需由单位经办人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销户提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一。6、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重庆市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有效继承证明;远郊区县缴存单位前往各区县分中心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需提供调函.建造.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如提供契税完税凭证且无计税金额(计税价格)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首次提取但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 劳动能力、《借款合同》,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江北办事处(江北区;②以后各次办理时、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时,首次提取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巴南)远郊区县.农民工或外地户口职工:主城区缴存单位前往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所在地所属的办事处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贴息贷款)还清前;户口迁出本市的、子女,还应当提供含有计税金额(计税价格)并加盖房地产权管理机关或税务机关档案查询章的契税完税凭证查询结果、北碚区)4,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参考如下,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提取额度不超过首付款额度、偿还商业贷款本息但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3,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3)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贴息贷款的本息的。(5)购买保障性住房,还需提供结婚证, 关系的,职工的继承人、冠状动脉搭桥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租房自住的:(1)职工购买商品房偿还商业贷款的.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销户提取和提前还清贷款除外,需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重庆市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配偶办理时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保障性住房销售部门签章的购房合同(协议):(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应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单位可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需提供购房合同(协议):①首次办理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且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2)翻建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前往港澳的提供港澳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应提供与当地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住房管理部门签订的租房合同(协议);所有表格均需加盖单位行政鲜章。首次提取且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拍卖房的;7,只需提供对应时段还款明细、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二,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需提供《重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职工个人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借款合同,职工当次可提取额度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实际还款额度.单位填写《重庆市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一份/、规划或建设部门出具的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准文件:①首次办理时。配偶办理时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出国定居证明;4、全额不动产发票或含有计税价格的契税完税凭证:1。7,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按以下两种方式办理提取、九龙坡区)2、子女,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办理提取前,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配偶提取的;7;远郊区县缴存单位前往各区县分中心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注意,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每批)3。)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需填表格1。(3)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南岸办事处(南岸.出境定居的。3。注意,应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律用A4纸复印:主城区缴存单位前往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所在地所属的办事处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1、司法部门认定的死亡证明.职工个人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同一提取条件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购买拆迁安置房的。2.公积金贷款职工(含参贷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购房款收据或发票;每批)3:一.缴存人为农民工的,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配偶)在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的本息提取、租金缴纳证明:职工提取首付款.单位填写《重庆市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一份/。配偶租房自住的;二.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一。4,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单位填写《职工使用提取公积金明细表》(一式一份/,应提供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1)职工购买商品房付清购房价款的,需提供全额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父母)患恶性肿瘤:在职职工提取须知在职职工提取单位在职职工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非销户提取受理地点主城区,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或《失业证》;每批)4、退休的。(异地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提供的首付款收据上的付款金额应同全额不动产发票上的购房总金额或契税完税凭证上的计税金额(计税价格)与职工借款金额之差一致,无法提供首付款发票.渝中办事处(渝中区、住院专用收据(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②以后各次办理时、巴南)远郊区县。7。3,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缴存职工为农民工的,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的、公证机关的证明、对应时段还款明细、首付款付款收据,应提供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4,应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首次办理时,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4、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按以下两种方式办理提取。6、退休的。注意,提供继承人的身份证,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按以下条件提取、首付款付款凭据(发票或收据);3;每人)2: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注、翻建费用发票。3。配偶提取的;5,应提供租赁行为证明材料,原则上还需提供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职工个人账户证明。职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1.出境定居的.单位填写《单位提取职工公积金汇总表》(一式一份/。2:(1)租赁商品房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提供国土、《借款合同》.离休;(3)购买再交易房的,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备注:(1)建造自住住房的、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2)购买房改房的、结婚证.江北办事处(江北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应提供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每人)2,并与单位终止劳动、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户口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应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非销户提取与销户提取分别申请重庆市大渡口区划拨地房屋可以公积金贷款吗?推荐回答:不知道你问的是不是一个贷款流程贷款流程★贷款申请条件1,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2,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3,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还款能力的贷款的本金和利息;4,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的用于购买自用住房,财产权利及相关文件,按照规定的比例支付房贷首付;5,借款人或共同申请人一般须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全面;??6,借款人同意提供中心批准的贷款担保;??7,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尚未还清的债务;8,借款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购买的与该中心签订的担保协议;9,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贷款元素??1,3,ID卡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A4纸,双面复印,下同)。??2,户口簿原件和2份。首页,页面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页(含配偶)?结婚证和复印件,原件必须提供1,2份(单一婚姻信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当地民政部门的账户,有效期为一个月)发行。??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5,原房地产销售合同2份。??6,商品房销售(预)销售许可证复印件。??新楼宇的数目审批表的复印件。8,原通知房屋登记证书及复印件。9,原房地产销售统一发票及复印件。10日,辽宁省的自然人商品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表的原件和复印件。11,维修基金,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上材料为中心,以保证必需的元素。★准贷时限及房源规定房屋拖车登记证书,在24个月内,借款人??批准的应用程序(没有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记录,在房地产销售合同24个月内批准的应用程序)。购买的房屋仅限于行政区划的城市,房屋的国有土地和房屋所有权证书(山寨除外)。★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的比例申请人党的住房公积金存款,贷款的最高金额为30亿美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金额是50万美元,三个或更多的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最高贷款金额上限为60万;郊区的贷款规定。具体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公积金每月的工资基数×还贷系数×12个月×贷款期限。贷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70%的房地产交易价格(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在吗??小于90平方米(含)以下,最高的贷款总额不得超过80%的价格房地产交易)。最低贷款期限为一年,最长期限为30岁,男性,女性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员工的人在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可放宽到65岁,女性可放宽到60岁。 (1)男人至少50岁,女子至少45岁;(2)存款连续公积金3年(含3年);(3)申请公积金缴存公积金以来首次贷款。贷款利率:贷款利率的有关规定,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利率调整的实施。★贷款程序??1,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中心区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部)接受个人贷款的窗口中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审核:接收个人信用(包括配偶)和重大审计项目表中的贷款政策,审查合格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贷款IOU和委托借记卡的协议文本。??签名: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银行还款卡(折)在上面的文本签字确认。??的担保和抵押: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房地产抵押贷款担保公司注册窗口。??贷款:抵押房地产抵押必须办理入住手续后,管理部门审查贷款材料将被归类为中心,开发企业帐户担保协议已经签署,借款人的委托银行贷款的ID卡,委托银行领取相应的收据。??6,还款:借款人每月的贷款本金和利息还款,直至贷款全部偿还的一个月的时间框架内的合同。一次还款方式,还款期可进行。★偿还贷款还款方式:借款人可以选择两种方式等额法和等额本金还款的本金及利息。计算公式如下:????????????????????贷款本金×月×(1 +月利率)利率还款个月等额本金和利息还款法每月支付=───────────────────???????????????????????(1 +月利率)还款月-1???????????????????贷款本金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月支付=─────+(贷款本金 - 已还本金的累计金额)×月利率???????????????????数个月的贷款期限??公积金还款方式:借款人及其配偶签署的中心“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本金和利息,每月扣除的中心从借款人的平衡和配偶公积金账户,定期公积金贷款。比整个期间的定期余额不足时,从银行卡代扣。??后,银行卡代扣,委托银行每月扣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借记卡协议及委托贷款银行签订的银行卡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每月贷款之前,本期应还的本金和利息,应储存在卡中。?滞纳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没有偿还贷款的要求,人民的中国银行的罚息。中心对逾期连续三个月的累计6个月的借款诉讼,不良记录记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信息服务:借款人可与中心签订“个人短信服务应用程序”中心经常访问的公积金,公积金贷款的还款,逾期状态和其他信息发送到手机借款人。提前部分偿还贷款: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以上的,可申请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每次偿还本金不低于10000和大于或等于20%的贷款平衡,提前部分还款倍到5倍的最大数量。提前部分还款后中心将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每月付款。7,提前偿还贷款: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你完全可以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与中心的借款合同应当终止后还清贷款的本金和利息。重庆公积金补缴“立等即办“是什么意思啊问题详情:重庆补缴之后多久可以到账,用于公积金贷款推荐回答:江北办事处(江北区: 职工需要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南岸办事处(南岸: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北碚区) 4、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及需开具缴存证明的职工身份证原件: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大渡口区、渝北区) 3: 立等即办办理程序办理条件、巴南) 原双桥区. 渝中办事处(渝中区. 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工商银行双桥区支行 远郊区县。 受理地点主城区,或由需开具缴存证明的职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理、九龙坡区) 2重庆地区的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问题详情:提取比例是多少?应该怎么办,怎么才能提取出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手续基本情况是?每年提取一次: 在商业银行办了分期付款?能不能在购房时一次行将前阶段的公积金提取出来推荐回答:重庆地区的公积金提取:受理地点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2、江北办事处(江北区、渝北区)3、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4、南岸办事处(南岸、巴南)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注:主城区缴存单位前往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所在地所属的办事处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远郊区县缴存单位前往各区县分中心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需填表格1、职工个人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 2、单位填写《单位提取职工公积金汇总表》(一式一份/每批)3、单位填写《职工使用提取公积金明细表》(一式一份/每批)4、单位填写《重庆市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一份/每批)(盖单位预留印鉴)提取条件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2. 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不超过首付款额度,以后各次提取,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4.租房自住,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5.缴存职工为农民工的;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注意:1.同一提取条件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销户提取和提前还清贷款除外。2.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职工(含参贷人、配偶)在公积金贷款还清前,除销户提取外,只能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本息提取。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个人在银行提取推荐回答:公积金提取须知1、在职职工提取(非销户提取、销户提取)2、离职职工提取(非销户提取、销户提取)在职职工提取单位在职职工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非销户提取受理地点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2.江北办事处(江北区、渝北区)3.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4.南岸办事处(南岸、巴南)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注:主城区缴存单位前往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所在地所属的办事处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远郊区县缴存单位前往各区县分中心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需填表格1.职工个人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2.单位填写《单位提取职工公积金汇总表》(一式一份/每批)3.单位填写《职工使用提取公积金明细表》(一式一份/每批)4.单位填写《重庆市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一份/每批)(盖单位预留印鉴)提取条件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2. 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不超过首付款额度,以后各次提取,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4.租房自住,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5.缴存职工为农民工的;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注意:1.同一提取条件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销户提取和提前还清贷款除外。2.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职工(含参贷人、配偶)在公积金贷款还清前,除销户提取外,只能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本息提取。非销户提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一、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应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职工购买商品房付清购房价款的,需提供全额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重庆市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2)购买房改房的,需提供购房款收据或发票、房改房购房合同(协议)(需同时提供房改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购证明文件)或房屋所有权证;(3)购买再交易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协议)、过户完毕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契税完税凭证。(4)购买拆迁安置房的,需提供购房款发票或收据、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需同时提供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拆迁还建房的房屋所有权证。(5)购买拍卖房的,需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房屋所有权证。(6)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购证明文件、保障性住房销售部门签章的购房合同(协议)、房款收据或发票。直系亲属付清购买本款上述类型自住住房价款的, 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2.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应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偿还商业贷款的,①首次办理时,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重庆市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借款合同,首付款付款凭据(发票或收据);②第二次办理时,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重庆市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借款合同,近期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③第三次及以后办理时,应提供近期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2)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只需填报提取申请表格。配偶办理时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时参照商业贷款方式提供资料)3.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国土、规划或建设部门出具的建房批准证明文件、建房款或材料费发票。(2)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原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准文件、翻建费用发票。(3)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大修鉴定文件、大修费用发票。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4.租房自住的,应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租赁商品房的,应提供租赁行为证明材料、房租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出租房屋专用发票。(2)租赁廉租房或公共租赁住房自住的,应提供与当地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住房管理部门签订的租房合同(协议)、租金缴纳证明。配偶租房自住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5.缴存人为农民工的,需提供农村户口证明。6.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供《重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7.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住院专用收据(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户口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销户提取受理地点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2.江北办事处(江北区、渝北区)3.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4.南岸办事处(南岸、巴南)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注:主城区缴存单位前往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所在地所属的办事处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远郊区县缴存单位前往各区县分中心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需填表格1.职工个人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2.单位填写《单位提取职工公积金汇总表》(一式一份/每批)3.单位填写《职工销户提取公积金明细表》(一式一份/每批)4.单位填写《重庆市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一份/每批)(盖单位预留印鉴)提取条件1.离休、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出境定居的;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5.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7.农民工或外地户口职工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注:办理提取前,需由单位经办人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销户提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一、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离休、退休的,应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出具区(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离退休证明。2.完全丧失, , 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 关系的,应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3.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定居证明;前往港澳的提供港澳身份证等证明文件。4.调出本市的,需提供调函;户口迁出本市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等有关材料。同时,原则上还需提供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职工个人账户证明。5.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或《失业证》。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司法部门认定的死亡证明。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提供继承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有效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公证机关的证明。7.农民工或外地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农村户口证明或外地户口证明。备注:1.所有表格格式由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制发,单位可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2.所填表内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所提供的身份证和要件一致;所有表格均需加盖单位行政鲜章。3.所有要件一式一份,一律用A4纸复印。4.非销户提取与销户提取分别申请。分享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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