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买断职工最新消息女职工45周岁能退休吗

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
南京林业大学关于教职工退休、延退及返聘工作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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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作人员的退(离)休制度,进一步做好我校教职工的退休、延退和返聘等工作,根据国务院 (国发〔1978〕104号、〔1983〕141号)、中组部(中组发〔1988〕9号、组通字〔1990〕24号)、人事部(人退发〔1990〕5号、国人部发〔2004〕63号)以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 退休& 退职
第三条& 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均应办理退休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延长退休年龄的人员除外)。其中:
(一)凡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合同制职工,其退休条件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二)原为工人身份经县级以上组织部、政府人事部门批准(或备案)为聘用制干部的非劳动合同制女职工,现仍聘任在职员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且聘期满10年及以上的,按女干部的退休条件执行。
第四条&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经指定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工作(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第五条& 因工或因公致残,经指定医院证明,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第六条& 对连续工龄满10年以上但未达到退休年龄的,经指定医院证明,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劳动)能力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办理退职手续。
第三章& 延迟退休&&
第七条 &确因工作需要,专业技术职务限额允许,本人自愿,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的高级专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退休年龄: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暂缓退休。
(二)现任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正副主任、常委、委员、代表,省人大、省政协正副主任、常委、委员,省政府参事等人员按国家政策及江苏省有关规定可以延长到任期届满后办理退休手续。
(三)近三年工作量饱满,工作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生导师可延长退休年龄,其中学校自主遴选的博士生导师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遴选的博士生导师可延长至70周岁:
1、国家级、部省级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可以延长到任期届满后办理退休手续;
2、在研国家级、部省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主持人,可以适当延长退休年龄,延退的最长期限不超过项目合同期限;
3、现在国家级政府学术机构担任重要专业技术职务的正高级专家,可以延长到任期届满;
(四)对学校发展或学科建设有重要作用的正高职专家,经学校聘任委员会审议通过,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可以延长1~3年。
(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的女职工,可以延长至60周岁退休。
第八条&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遴选的博士生导师申请延退,一次最多可达3年,其他人员每次申请延退时间不超过1年,可多次申请。
第九条& 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延退期间均占所在单位的编制和高级职务岗位指标(两院院士除外)。
第十条& 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若本人不愿继续延退
,可以随时提出退休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第十一条& 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延退期间享受与在职同等条件人员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延退期间连续病假超过2个月或累计病假超过3个月的,或者考核不合格以及所在单位不再聘任的,应办理退休手续。
第四章& 返& 聘
第十三条& 在严格岗位管理的基础上,确因工作需要,本人自愿,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返聘:
(一)正在承担的重大科技项目尚未结题者,返聘时间按项目执行期限确定;
(二)直接指导的研究生尚未毕业,返聘时间按正常学制年限确定;
(三)缺编单位的教学、教辅和党政管理岗位人员,承担新建专业的主干课程或研究生学位课程讲授工作暂无人接替者,返聘时间按实际需要年限确定。
(四)新学科、重点学科急需者,在学科建设上起关键作用的学术骨干或学科带头人短期内无合适接任者,返聘时间按实际需要年限确定。
(五)视导组成员返聘时间按届别确定。
第十四条& 各类人员返聘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返聘工作协议每年签订一次;
第十五条& 返聘人员返聘费标准,参照职务、职称和工作性质,由学校、所在单位或项目组承担:
(一)返聘到缺编岗位的教学、教辅和党政管理人员的返聘费,由学校承担; &&&&(二)指导研究生的导师的返聘费,由学校承担;
(三)承担科研项目人员的返聘费,由科研课题经费支付或所在单位支付;
(四)学科带头人或学科建设负责人的返聘费,由学校承担。
第十六条& 返聘的高级专家不占所在部门的编制和岗位限额。
第十七条& 返聘人员参加所在单位、系(部)教研室活动,学术待遇与在编人员相同。
第十八条&返聘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按《关于驻宁部、省属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返聘期间病事假超过一个月时停发返聘费,连续病事假2个月或累计病假3个月不能完成返聘工作任务的停止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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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程& 序
第二十条& 学校人事处每年1月和7月将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名单及个人退休费的测算书面通知到各用人单位共同核对,除按规定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的人员以外,其余人员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的每一年度3月或10月办理退休手续。
已办理内部退养手续人员,可参照在岗职工办理退休手续。
办理退职手续参照退休手续的程序。
退休通知下达后,所在单位负责人要主动同退休人员谈话,做好工作上的交接。
教职工退休后应退回所使用的学校公共资源。
第二十一条& 符合延长退休年龄条件的高级专家,由所在单位征得本人同意后提出书面延退申请,填写《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报学校人事处审核,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经批准已办理延退手续的人员,需与原单位签订延聘教师协议(一式三份),报人事处备案。
第二十二条 承担
第二十三条& 省管干部自上级明确退休发文日期的下个月办理退休手续。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有相关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南京林业大学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女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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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女职工年满50周岁,在管理技术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   2、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累计满8年,女职工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女职工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   相关阅读:延迟退休方案实施时间表:   2015年指定延迟退休方案---&2016年上报中央同意并公开征求意见---&2017年公布方案---&2022年在实施时间   哪些人受到退休年龄新规定影响?   1、小于等于50岁的女性工人(1972年以及以后出生的女性);   2、小于等于55岁女性干部和男性工人(1967年以及以后出生的人);   3、小于等于60岁的男性干部(1962年以及以后出生的男性);   由此看出,延迟退休方案影响较大是70后和80后,根据人社部方案将实行&渐进式&延迟退休:每年延长几个月退休年龄,知道经过相当长时间达到新拟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如何理解渐进式退休年龄?   以55岁退休为标准,假定每年延长退休时间为6个月,自方案实施起,逐年累计递增,直到达到新拟定退休年龄。   假如每年延长退休时间2个月,1986年出生小伙伴退休年龄将为58.3岁,到达新的法定退休年龄前,渐进式的延迟退休将波及90后。按照现有预测,法定退休年龄有可能是65岁。   相信2015退休年龄新规定已经把大家吓到了,大家不妨参照一下,实际上我们国家也算有比较完善退休保险知道,因此比起部分国家还是比价好大。而2015退休年龄新规定也不算很坑爹。   养老金收支平衡需要综合施策、长短结合、多管齐下,下一步将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已经制定了&全民参保计划&,13亿人中,扣除在校的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外,其他的人都应该纳入养老保障制度体系;实施职工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在全国的范围内调剂余缺、分散风险,方案力争在2015年出台。   与此同时,还将采取渐进式的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核心点就是要延长缴费的年限,相应缩短领取养老金的年限;多方面地筹措养老保险基金,加大财政支持的力度,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做大、做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到来时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做好结余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使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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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招聘单位无权收取任何费用,请求职人员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警惕虚假招聘,避免上当受骗。女职工究竟啥时退休 45岁时劳动合同岗位类别说了算
龙虎网讯 根据相关规定,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有50岁、55岁两个档次,女职工退休年龄谁说了算?职工养老金如何算?异地职工养老金在哪里领取呢?昨天南京市人社局举办了一期“企业职工退休和养老保险经办政策”的主题讲座,解决了不少让公司人力资源部都感到困惑的问题。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现在的劳动合同上早已没有女干部这一类别了,那么女职工的退休年龄究竟怎么算呢?
南京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的工作人员介绍,“从狭义上说,职工在45周岁时签订的劳动合同上的岗位类别很有关系,如果签订的是工人岗位,那么就可以在50周岁退休,如果签订的是管理岗或者是技术岗则要到55周岁退休了。比如说一位女职工在2015年1月份满45岁,在2014年12月她的岗位为工人岗位,则她可在50岁退休。”
以一个销售人员为例,其中一名女员工由于业绩出色被提拔为组长,除了依然承担销售工作之外,还要管理组里其他员工,在领取的工资中也多了一份管理津贴。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该职工为管理岗位,那么该员工55周岁为退休年龄,如果双方并未明确岗位类别,那么该职工的退休年龄可能会出现争议。想要避免争议,企业可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决议等形式,将一些岗位性质确定下来。对于很多职工来说,退休以后能拿多少钱最为关心。养老金谁说了算,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缴费年限,这三个要素构成一个公式,算出来的结果就是基础养老金。(记者肖雪)
来源:  编辑:孙婧无锡规范女职工退休年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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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年开始,在无锡市区统筹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设立有管理(或技术)岗位的单位,实施女职工工作岗位申报制度。有关人士介绍,实行女职工工作岗位按期申报制度,是为加强和规范女职工退休年龄管理,有利于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部分“女工人”55周岁退休   新出台的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女干部、女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龄,分别为满55周岁和50周岁,其中,有一类“女工人”也是年满55周岁退休。她们是:45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45周岁后仍继续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女工人。   无锡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女干部,是指原国家干部(包括以工代干经人事部门批准转干的人员)。管理(或技术)岗位,是指可以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岗位,以及由用人单位依照国家、省、市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布后确定的、列入本单位管理(或技术)岗位名录的岗位。   三类45周岁女职工需申报   按无锡市有关通知规定,市区企业三类女职工需要申报岗位。她们是:日后,年满45周岁的女干部;年满45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年满45周岁后从事过管理(或技术)岗位的女职工;45周岁前在工人岗位上工作,年满45周岁后在管理(或技术)岗位工作的女职工,都需由用人单位向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报备案,再由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将备案信息录入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作为确定退休年龄的依据。   申报与变更和撤销时间   据介绍,从今年起,在每年的3月2日至6月30日的工作日,申报企业管理(或技术)岗位名录。同时,在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的工作日,申报社会保险业务年度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女职工名录。今后如果女职工的岗位发生变动,可以变更或撤销申报。   具体办法是,更改已备案的女职工工作岗位信息的,须在第二年申报期内按女职工岗位申报程序重新申报备案,超过时限的不予变更。期间,女职工用人单位变动的,由相应的用人单位负责申报。   对因申报不实或不及时,影响参保人员养老保障权益和造成养老保险基金流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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