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房屋产权归属协议书是否有效

未取得产权证房东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 须知网
未取得产权证房东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物权法》第17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因此房产证是&房东&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实际生活中,未取得房产证的人可以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为该&房东&并非真正的房屋所有人;第二种情况为该&房东&拥有的建筑不合法;第三种情况为该&房东&是依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未办理变更登记。 第一种情况。如果房屋权属没有争议,有人谎称&房东&与承租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则该行为属于《合同法》第5l条规定的无权处分,该房屋租赁合同效力待定,需要真正的房屋所有权人最后决定合同是否有效。这种情况对承租人而言风险极大,很可能出现承租人将多月租金交给假房东,而最后被真房东扫地出门的情况。如果房屋权属本身存在争议,例如,家庭存在继承纠纷,房屋所有权人不确定时,利害关系人以房屋所有人名义出租房屋的,根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8条的规定,租赁房屋可以正常使用时,该租赁合同为有效,一旦因权属争议导致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此后由签约的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情况。如果租赁房屋因违反与&城镇建设规划&相关的法规而未取得房产证,依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有效。
第三种情况。如果租赁房屋是被合法继承的,依据《物权法》第29条的规定,自继承开始时,继承人就自动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即便继承人没有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其以&房东&名义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仍为有效,但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情况下租赁合同不能依法进行备案登记,可能会影响租赁合同当事人权利的实现。
相关内容:
临时建筑是指,城镇建设中因临时需要而搭建的结构简易、依法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拆除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出租临时建筑的合同是否有效要看临时建筑的存在是否合法。根据《城乡规划法》第44条的规定,由于
消防验收涉及房屋的使用安全,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消防法》第11条可知,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因此,出租未经消防验收的房屋,属于违反
根据《合同法》第212条对租赁合同的定义,我们可以将房屋租赁合同理解为:约定出租人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协议。那么,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指的是哪些人呢? 首先,房屋
承租人在约定看房的时候,应该提醒出租人携带房产证或能够证明房屋出租权的相关文件,以便确认房屋产权和出租人身份。在看房过程中,承租人要注意考察租赁房屋的室外环境和室内环境。室外环境主要考察
中介公司是营利机构,作为一个独立的市场主体,其有自己的利益追求,如果租赁双方完全信任中介,误以为热心的中介是为双方利益着想,那就太天真了。任何一个中介机构都不会充当顾客好爸爸的角色,顾客
根据《合同法》第424条对居间合同的定义可知,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提供信息服务促成交易,从而收取费用的中介机构在租赁关系中扮演的是居间人的角色。作为居间人,中介机构介入租赁关系的程度较浅,其微信扫一扫
关注【遇事找法】随时随地获取法律帮助与生活法律热点常识
微信扫一扫关注
您当前位置:
&&&&&&&&&&&&&&&正文
请问这样的房屋产权归属协议有效么?
afi08230a9
甲方是父母,乙方是儿子儿媳。由于甲方年老无房贷资格,遂以乙方姓名贷款,按揭购买位于XXXX地的商品房一套用于养老,总价人民币XXX元整(小写XXX元整),首付XXX元整(小写XXX元整),其余部分贷款。购房所有费用(包括首付、贷款还款利息以及相关费用等)实际由甲方出资支付。为明确此房屋产权相关问题以免以后发生纠纷,特达成以下协议: 1、房产证名字暂为乙方,过户前此房屋实际归甲方所有,其所有权、使用权实际归属为甲方。 2、此房屋不属于乙方夫妻共同财产,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此房屋进行分割、变卖等。 3、房产证由甲方保管。 4、此协议签字起生效。 这是我家自己起草的,老人主要是为了避免儿子儿媳如果闹离婚的话,儿媳对此套房屋进行分割以及日后遗产继承的时候,儿媳对房屋进行争夺。想咨询一下律师,这样的协议有效么?怎样写可以更完善呢?需要进行公正么?非常感谢!
四川 成都 温江区发表时间: 13:09
尊敬的用户请先登录后解答该咨询。
微律云服务平台
温馨提示:只有认证通过的律师才能回复咨询。
律师回答共 4 条
鉴于案件情况复杂,回答时难免不足,建议直接来电咨询,以便为您做全面解答。
回复时间: 20:38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1592853****
有效,但是有纠纷隐患。如需代笔,请拨打我的手机,我是成都的律师。
回复时间: 13:51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1365807****
应当进行产权变更登记.
回复时间: 16:53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1588233****
朋友,部分是无效的,而且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这样的协议不妥。
回复时间: 20:36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婚姻家庭相关词条:
遇到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您可以尝试:
根据您遇到的问题找一个专业律师
根据您遇到的问题看相关法律知识
不用注册,快速回复,马上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您的问题描述越详细,律师回答越及时越准确~
律师回复后第一时间短信通知您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
验证码错误!
找法推荐律师
吉安优秀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专长:婚姻家庭
相关法律帮助
热门找律师:
热门搜索:
热点推荐:
Copyright@ 版权所有 找法网()- 中国大型法律服务平台&您的位置:
& 父母在世 子女分割财产协议是否有效
父母在世 子女分割财产协议是否有效
08:49&&来源:中国江西网-江西手机报&&责任编辑:吴付玲&&点击:
[摘要]&我父母名下有两套房。我有三个哥哥、一个妹妹。为了避免父母离世后兄妹因房产继承发生纠纷影响亲情,我们五人私下签订了一份房产继承协议,约定了父母百年后的房屋归属及补偿情况。请问:我们这种约定是否有法律效力,能否反悔?
  &南昌熊女士:我父母名下有两套房。我有三个哥哥、一个妹妹。为了避免父母离世后兄妹因房产继承发生纠纷影响亲情,我们五人私下签订了一份房产继承协议,约定了父母百年后的房屋归属及补偿情况。请问:我们这种约定是否有法律效力,能否反悔?
  记者跑腿:记者咨询了江西华赣律师事务所涂建华律师。涂律师称:房产为熊女士父母所有,只有熊女士父母才对该房产拥有全部处分权,熊女士兄妹对父母如何处置财产无权干涉,更不能越俎代庖。且继承权是自被继承人离世时开始取得,熊女士的父母尚在人世,熊女士兄妹并未取得继承权,故兄妹五人就父母房产的继承约定没有法律效力。
  涂律师还表示,若熊女士父母在有生之年一直未对该房产做出处分,那么熊女士兄妹在依法享有继承权后,可以协商约定房产的继承分配。如果兄妹五人仍愿意按照之前签订的房产继承协议履行,那也是可以的。如果有人反悔,要求调整继承方案,那么兄妹五人还需另行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按法定继承办法处理。
临沂在线房产网服务热线:
已有位网友表态
········
你购房丶我跑腿
购房交流群
千人看房群:
购房群①群:
楼盘团购群:
购房群②群:
临沂投资群:
置业指南信息播报招聘求职学校新房二手家装资讯经纪公司动态
普通住宅洋房小高层高层复式别墅商业综合体公寓商住写字楼商铺厂房地皮仓库民房其他
兰山区河东区罗庄区北城新区经济开发区沂水县沂南县郯城县临沭县莒南县平邑县蒙阴县费县苍山县周边
申请链接请加qq: && 电话: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房屋归属协议书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