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征迁2016深圳公租房租金产生的租金可以从征迁补偿款里支付吗

我公司为员工租房,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房一年租金,与职工协商其不同意按工资补贴计入工资总额,因为会增加个税。目前如果强行计入福利费支出的话,是否存在纳税风险?该业务怎样处理更合适? - 财税问答社区 -- 中国最大的财税问答知识库
今日更新:&&
回复率:99.9%
擅长领域:营改增
擅长领域:企业所得税
擅长领域:增值税
擅长领域:企业所得税
我公司为员工租房,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房一年租金,与职工协商其不同意按工资补贴计入工资总额,因为会增加个税。目前如果强行计入福利费支出的话,是否存在纳税风险?该业务怎样处理更合适?
2012年 7月 30日
(326 财富)
四、职工住宿租金的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为职工提供住宿而发生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及合法凭证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汇缴文件规定,请参照)
2012年 7月 30日
(283 财富)
2012年 7月 30日
(308 财富)
2012年 7月 30日
(244 财富)
前提是凭房屋租赁合同及合法凭证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2012年 7月 30日
(283 财富)
2012年 7月 30日
(228 财富)
如果有发票,凭发票在福利中列支,如果没有发票,分摊到职工工资中.
2012年 7月 30日
(301 财富)
同意安妮的意见,呵呵!!
2012年 7月 30日
(285 财富)
应该按月分摊比较合适。
2012年 7月 30日
(255 财富)
2012年 7月 30日
(314 财富)
安妮,我想问个问题,福利费不是也要计入当月收入一起申报个税的吗?
2012年 7月 30日
(281 财富)《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期赴福建、广西、浙江等省区调研发现,一些地方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现象,加剧了征地拆迁矛盾。
  “三不公”现象抬头
  有关专家认为,“三不公”现象凸显部分地方政府的政绩观、发展观存在问题,亟待扭转。  《经济参考报》记者发现,补偿不公开的操作手法当前在许多地方盛行。在浙江省,“一些村做征地拆迁时,召集村民代表大会一般都不事先公布,等村民代表一个个签到完毕,才宣布征地议题,不管大会结果如何,最后村干部就以村民代表的签到名单作为同意征地的依据。”浙江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向《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补偿不公开也成为整个征地拆迁工作暗箱操作的一部分。  在广西来宾市,一些乡镇负责人毫不讳言地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我们征地拆迁都不用公布有关补偿标准等信息。”  征地补偿中还存在随意性较大、补偿评估不公正问题。广西合浦县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近年来,该县通常采取适当提高补偿标准的办法来减少征地拆迁中的群体事件,而补偿标准提高幅度一般是根据群体事件涉及问题大小、上级领导关注重视程度等具体情况而定。  一些地方在征地拆迁补偿评估方面缺乏公正性。福建永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去年7月为了征得永安市曹远镇清水池村青龙机砖厂依法拥有使用权的取土矿山,与该机砖厂签订了一份补偿框架协议,将依据中介机构对被征用矿山合理评估后确定补偿费。然而,让青龙机砖厂负责人刘如康万万没有料到的是,他的补偿费竟被“压低”了。  刘如康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根据协议,我们双方共同委托福建建友评估事务所对我机砖厂被征矿山进行补偿评估。该事务所第一次评估得出的补偿费是400多万元,但代表永宁高速建设指挥部签协议的永安市交通局一位负责人打电话给该事务所,要求评估的补偿费在100万元左右。  福建建友评估事务所工作人员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证实,永安市交通局一名负责人曾要求“压低”补偿费,结果双方至今未达成补偿款支付协议。  福建省永安市交通局副局长张福明解释,高速公路等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征地补偿都是没有统一标准的,补偿费需要由项目业主与被征地对象逐个商定。他说,永宁高速项目征用青龙机砖厂的部分取土矿山,我们当时就考虑到给予100万元补偿费用已经是足够了,一是不能任由被征地方“狮子大开口”,二是支持国家项目建设,该做出牺牲的,也要牺牲。  此外,不同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的补偿不一还造成了“同地不同价”的不公平现象。福建省永安市燕南办事处埔岭村因地处城乡结合部,该村大多数耕地目前都已被征用。今年70岁的埔岭村原村委会主任黄生友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该村的耕地目前主要是被政府工业园区、高速公路和房地产开发等建设项目征用,房地产开发项目征地补偿最高,一亩可达9万元以上,最低的是高速公路建设征地补偿,一亩才3.5万元左右。  黄生友说,去年,永宁高速公路因建设需要而征用了一些村民的耕地,被征地村民看到补偿款要比开发房地产征地低,抵制情绪都很严重,这在一定程度上给高速公路的建设制造了不小的“麻烦”。  浙江省农业经济学会学长、中国村社促进会副会长顾益康认为,因不同项目建设征地的补偿标准差异造成的这种不公,背离了市场经济原则,也说明现行的诸多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需要进一步完善,要充分与市场接轨。
  “三不公”现象导致纠纷频发
  “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现象导致被征地群众对政府缺乏信任,征地拆迁纠纷频发。  福建省永安市曹远镇清水池村是该省去年开建的永宁高速公路项目征地较多的村,村民刘如响家被征用了3分地,“去年,镇干部口头说,征地补偿按国家高速建设征地规定,但始终没有公布这些规定。被征地的村民虽然拿到了补偿款,但心里都想不开。”刘如响说,“人人都知道,哪一户叫得响,和征地干部有关系,补偿就会多一点;不会叫又没关系的,补偿就少。要想多得一些,只有去当‘钉子户’。”  许多负责征地拆迁的基层干部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征地拆迁事先最好不公布,公布了群众就很可能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各种干扰;补偿标准和补偿多少也最好不公开,主要是怕公开了后,失地农民的要求会没完没了,影响到社会稳定。  不公开的操作更为个别地方违规征地打开了方便之门,令监管部门难以察觉。刘如响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去年10月,永安市一些部门借修高速公路,在没有征地批文的情况下征用了村里40多亩耕地。被征地村民没人知道,这块地将用来干嘛。”  《经济参考报》记者看到,这宗“搭车”被征地位于永宁高速不远、当地人称之为杨梅岭的山坳。永安市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陈志凌向《经济参考报》记者确认,杨梅岭这宗地块正准备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负责征地工作的曹远镇党委副书记粘忠毅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杨梅岭的这宗地将用来建设一家新型建材厂,由于企业已表示强烈的投资意愿,镇里考虑为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允许企业一边建厂,一边抓紧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地方政府亟须建立科学的政绩观与发展观
  据有关专家介绍,国家明确规定,征地拆迁部门须事先告知被征地对象,补偿标准等相关事项也须在被征地拆迁村组进行公开公布,补偿费用需评估决定的,必须要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单方面敲定的评估结果是不合法的。  顾益康说,一些地方在征地拆迁中之所以惯用“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的做法,其追求土地财政、与民争利的政绩观可见一斑,凸显地方经济发展方式亟待加快转变的问题。在向土地要财富思想的指导下,土地增值收益被地方政府独享。基层干部也受到既要向农民要地、又要维护稳定的双重要求,难以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顾益康表示,“三不公”现象还从侧面反映出,有关部门对征地拆迁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失灵。“有的地方征地拆迁本身就是不合法、不合规的征地拆迁,需要捂着、盖着,既不想让上级部门发现,更不想把事情置于社会大众监督之下。”  一些专家和群众认为,各级各部门只有依法依规地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才是真正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维护失地农民利益的根本。顾益康说:“征地拆迁补偿必须要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而做到这‘三公’,首要的就是公开,就是要切实完善和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永安市曹远镇清水池村村民刘如响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只要是政府事先公布征地拆迁事项,公开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和客观公正对失地农民进行补偿,我相信,绝大多数失地农民都不会有怨言。”
  “后征拆时期”管理问题多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期在东南沿海部分省区调研时发现,有的地方将一大笔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一分了之后,没有充分重视解决被征地人员的生活生产等长远问题;还有的地方在实施高速、高铁等公共基建项目过程中,造成沿线及周边生态环境破坏。基层干部和专家指出,这些“后征拆时期”出现的管理问题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值得高度重视。
  征地拆迁村竟变成了“赌博村”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广西南宁调研发现,城市周边农村地区耕地已被大量征用,一些被征地村逐渐刮起一阵“赌风”,出现了“补偿款今天到手,明天就送上赌桌”令人痛心的现象。  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龙岗村地处该市重点开发的五象新区,全村有1.17万人,该村有一半的耕地已被征用。“村里被征耕地平均每亩获得补偿7.8万元,少的人家有四五万元,最多的有120多万元。”村干部雷志云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得到补偿款的村民有选择盖房子、买车子的,但对于没有一技之长的中年人来说,征地款就成了寻找赌博刺激的资本。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来自广东等地的赌博集团纷纷进入龙岗村开设赌场,吸引众多村民参赌。  征地拆迁村成了“赌博村”仅是“要地不要人”的安置方式显现的隐患之一。《经济参考报》记者调研发现,这种安置方式带来了不少社会管理的隐患问题。  首先,安置社区及周边社会治安混乱。据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介绍,2009年以来,针对龙岗村附近村屯出现的赌博现象,公安部门已先后开展过两次打击行动。但在警方打击行动过后,一个规模更大的赌场在龙岗村周边村屯不时变换位置出现,查不胜查。还有一些地方,失地农民的安置社区大多数房屋出租给了外来流动人员,安置区成了流动人员的传销窝点。  其次,一些失地农民家庭矛盾加剧。广西南宁市龙岗村一些村民对当地的赌博歪风深恶痛绝,村民说:“赌博把整个安置后的新村搞得乌烟瘴气。一些刚拿到征地款的村民开始只是玩几块钱的小赌注,后来就越陷越深,越赌越大。赌博引发的家庭矛盾随处可见,村里还出过因父亲嗜赌如命,欠下高利贷,最后被儿子打死的悲剧。”  第三,一些失地人员“一夜暴富”却面临返贫风险。浙江省农业经济学会学长、中国村社促进会副会长顾益康说,除了参与赌博以外,一些被征地农民由于不具备掌控较多财产的经验和能力,在获得巨额补偿款后还常常是相互攀比,盲目消费,这些都很容易导致失地农民返贫。
  基建项目“延伸性损害”增多
  福建省永安市曹远镇清水池村村民刘维传家原有一亩五分地,去年因福建省内永宁高速公路建设,刘维传家需要被征用一分地。今年春季来临,刘维传准备种地时突然发现,自家一分地被永宁高速征用后,剩下的一亩四分地无法再种稻子了。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来到刘维传的地里看到,由于高速公路建设,阻断了原来赖以耕作的水源,同时因高速公路地基高出地面有10米左右,在公路打地基的过程中,大量碎石滑落并堆积到了地里,被断了水源同时又被碎石压覆的地已难以再像以往一样被耕作。  刘维传指着荒了的地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过去,我家这一亩五分地一年可以种上两季水稻,能收1500多公斤谷子,至少值3000元。现在,被征用了一分地,获得一次性补偿3000多元,仅仅相当于地里过去一年的收入。剩下的一亩四分地因为高速建设而被荒了,有关部门对此应该有个说法,要给我们合理补偿。”  类似现象在湘桂高速铁路沿线也存在。湘桂高速铁路广西来宾段从2009年开工建设以来,沿线地里的甘蔗、玉米、水稻等庄稼每逢下雨就要被淹。  良江镇良江社区小良村18队村民李玉芳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没有修高铁之前,雨下得再大,玉米地也不会那么严重的被淹过。  良江镇良江社区党支部书记蒙加春说:“湘桂高铁来宾段一带大片庄稼地原来的灌溉和排洪水系是自西向东走的,南北走向高铁开工建设后,切断了这里的自然水系,雨水无法排泄畅通,积留在高铁沿线两侧,导致大面积庄稼被泡。”  据当地干部介绍,仅湘桂高铁广西来宾段沿线良江镇、凤凰镇两个乡镇,去年汛期约有1500亩的甘蔗、玉米、黄豆等农作物严重被淹,并造成大面积绝收,主要原因都指向高铁施工。
  抓紧破解“后征拆时期”管理难题
  顾益康等专家指出,一些地方政府将征地拆迁补偿一分了之求平安是目光短浅、不负责任的做法。而应该针对被征地农民就业能力差、后续生活保障缺失等特点,建立多元保障机制,对被征地农民适当补偿和提高养老待遇,同时加强对被征地村集体的支持,扶持村组织发展集体经济,在保护失地农民利益和保障村集体经济发展之间寻找到较好的“结合点”。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研发现,“后安置时代”管理问题鲜有人管,主要是目前大多数地方在征地拆迁后没有常设机构或固定人员为失地农民服务,解决征地拆迁的后续问题。基层干部建议,首先,因地制宜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失地农民“后安置时期”的矛盾调处和利益诉求。其次,加快建立与“后安置时期”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系。  失地农民安置区出租房多、人员杂乱,很容易成为传销、赌博等藏污纳垢之所。加强这一特殊社区管理,是失地农民群体社会管理的又一新课题。  基层干部及专家建议,首先,健全失地农民安置社区物业管理;其次,以多种培训活动为主要载体,切实提高失地农民综合素质,特别是增强他们的就业竞争力;第三,安置社区周边治安管理要及时跟上,公安派出所应优先考虑在安置社区附近布点分支机构。  针对“延伸性损害”问题,基层干部及专家建议,首先要完善施工规划。良江镇党委书记黄敬豪认为,湘桂高铁作为国家大型基建工程,从规划建设之初就应充分考虑沿线排洪设施等配套建设要与工程同步开展,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给地方带来的“人造灾害”。其次,尽量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杨思远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铁公机”等公共基建项目在征地建设过程中给地方生态环境、土地耕作带来的一系列“延伸性损害”补偿规定,及时补偿到位,及时修复因建设带来的生态破坏和缓解矛盾冲突。
  司法强拆制度须“补漏”
  今年以来,一些地方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开始实行司法强拆,却在征收司法强拆的执行过程中普遍遭遇到阻力和困难,甚至出现暴力对抗司法机关等不和谐现象。基层法院干部及有关专家指出,一些地方之所以在征收司法强拆过程中遭遇执行难题,主要原因在于司法强拆制度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亟须“补漏”。  首先,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依然未得到有力保障。《经济参考报》记者发现,一些地方实施强制拆迁前,对于被执行人先行司法控制是法院在司法强拆中的普遍做法。“强拆时,实现人房分离有利于减少暴力对抗及人身伤亡发生,但法院必须同时着力解决被拆迁人的合理诉求,不要加剧矛盾。”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孝顶说。  其次,法院介入征收执行活动有碍司法公信力。让本来应当居间裁判的法院具体实施行政性质的强制执行,承担强制拆迁任务,如果行政拆迁缺乏实质性正义,而法院所进行的审查仅限于形式性、程序性审查,“法院和行政机关扭成一股绳来对付相对人”之类的猜疑在被拆迁户中就会十分普遍。  广西北海市银海区法院院长张永明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取消行政强拆,将强制拆迁的裁决权交给法院是一种进步,但法院自裁自执,必然使司法公信力遭遇危机。  再则,法院行政案件管辖强制性规定空缺。一些基层法官坦言,在现行司法体制之下,对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在受理、审理、执行中,往往对来自行政机关的干预和障碍难以排除和克服,不仅影响司法公正性,也不利于保证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完善司法强拆制度,首先需要明确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福建省三明市市长刘道崎等人主张将“强拆裁决”和“强拆执行”分开。  他们认为,司法强拆如果不以裁执分离制度为前提,统一由法院执行庭或行政庭实施,可能会导致滥权、侵权和腐败。较理想的方案应该是:法院裁决,行政机关组织实施,法院予以监督,包括受理被征收人对违法拆迁行为的起诉。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孝顶建议,司法强拆应贯彻人道、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保护理念,防止简单粗暴压制被拆迁群众。  专家还指出,在征收司法强拆过程中还应强化有效的舆论监督与拓宽权利救济渠道。“无救济则无权利,无监督则必滥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司法强拆’取代‘行政强拆’,能否实现真正的制度进步,必须强化强制执行过程的舆论监督,必须拓宽权利救济渠道。”朱孝顶认为。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相关新闻:
频道精选:
| 联系我们 |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2000-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农民被征地后用补偿款赌博 身份农转非渐边缘化
病童候诊痛苦躺地无人让,悲!
您还看国足比赛吗?
交警拔枪逼停酒驾该不该?
博客劲爆点
第一视频推荐
24小时排行榜
  《瞭望》文章:农民征地拆迁失地后患
  农民离土之后,一般至少三年才能进入生产、生活和心理的稳定期;地方政府“要完了地,还要从头到尾管好人”
  文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来建强 董振国 杨玉华 丁文杰
  失地农民问题已困扰中国城市化进程多年。如今在有的地方,被切割与土地的联系,变为市民后,农民依然像断了线的风筝,飘浮在城市的边缘,不知所从。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日前在一些省区调研发现,对于失地农民安置,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只是简单地将大笔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一分了之,没有充分重视其就业、养老等长远保障和安置社区服务管理。随之而来的是,有的安置社区赌风盛行,有的失地农民在就业和心理方面“被边缘化”,进而引发社会治安混乱和返贫风险等多重隐患。
  对这种安置方式,部分当地群众称为“要地不要人”,有受访专家也认为属于目光短浅、不负责任的做法。
  多位专家建议,各地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应加快为失地农民建立健全多元保障机制,因地制宜设置管理机构,完善安置社区的配套服务和管理体系,助失地农民早日走上可持续发展轨道。
  赌风盛行
  在广西南宁的城区周边,一些村在被征地后逐渐刮起一阵“赌风”,出现了“补偿款今天到手,明天就送上赌桌”现象。
  蒲庙镇龙岗村地处南宁市重点开发的五象新区,全村有1.17万人,近年来不少重点项目落户于此,村里一半耕地已被征用。
  村干部雷志云告诉本刊记者,村里被征耕地平均每亩获得补偿7.8万元,农户所得少则四五万元,最多高达120多万元。
  得到补偿款后,有的村民选择盖房、买车。而对有些缺乏一技之长的中年人来说,征地款还成为其寻找赌博刺激的资本。一些来自广东等地的赌博集团进入该村开设赌场,吸引众多村民参赌。
  据村民介绍,这些赌场组织严密,有人外围望风,有人帮赌徒下注,有人负责食品供应,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组织结构。下注起点为30元至3万元不等,每次下注,赌台台面上赌资从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赌场每天可抽得几万甚至十几万元利润。
  湖南攸县干部也对本刊记者介绍,该县一位征地拆迁农户在获得18万元补偿款后不久,花去12万元购买了一辆家用轿车,剩下6万元在10天内打牌全输光。
  在安徽池州梅龙镇短期骤富的失地农民中间,同样盛行赌风。一位失地农民告诉本刊记者,过去村民农闲打个小牌,几十元输赢很正常,征地拆迁后,便开始豪赌了。
  不久前,他偶然参加了一次赌博,发现输赢增加到数万元,“一百元的票子像纸一样飘来飘去”,一个同村的失地农民在几天之内就将13万元征地补偿款输个精光。
  被边缘化
  本刊记者在各地调研了解,不少失地农民在得到安置后,表面上住上了楼房,身份也“农转非”了,但在就业和心理等方面却日益被边缘化。
  居住边缘是失地农民安置后的普遍情况。本刊记者在福建、安徽、广西等地看到,不少失地农民在征地拆迁后,被安置到离城中心较远的城乡结合带。一些安置房建设标准不高,加上安置社区物业管理跟不上,安置区内环境杂乱,流动人口聚集。
  就业不稳定,是失地农民目前面临的另一突出问题。
  居住在武汉市东湖新区南湖社区的失地农民王勤国告诉本刊记者,自从2006年村里承包地被征、房屋被拆后,他和村民们一起搬进了这个失地农民集中安置区。虽然住进了楼房,身份成了市民,但工作大多没有着落。一些文化水平低、缺乏技能者,为了谋生,只能在路边摆些无执照的小吃摊。还有一些人自学了驾驶技术,用补偿款购买二手卡车或轿车,在附近建筑工地上开起无证的“黑车”。
  安徽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社区也是当地失地农民集中安置小区之一,在这一带的马路两边,常年也停满了一排排的“黑车”,车主大多是失地农民。而早晚在路边摆设流动小吃摊点,也是失地农民谋生的重要手段。
  此处一些小吃摊主向本刊记者诉苦说,失地后,中老年人难以找到工作,对生活没有安全感,日子过得不如以前稳定,进城后普遍有不如城里人的自卑感,在融入城市方面感觉比不上自主进城的农民工。
  各地不少失地农民反映,为征地拆迁,地方政府往往把各级干部都动员起来做工作,一旦地征了、房拆了,干部们便各自散去,而失地农民在安置后遇到的很多困难,“有苦无处说,有怨无人理”。
  安徽省池州市梅龙镇去年因建设产业集中区开始征地拆迁,失地农民倪春生告诉记者,征迁时市里抽调了工作组下来做工作,他是乡村医生,工作组劝他“觉悟高,带个头”,并承诺安置时优先选房和给予开诊室方面的帮助。而他在配合完成征迁后发现,之前承诺的那些问题都已经没人管了,“我们被政府骗了”。
  多重隐患
  受访的多位基层干部和专家指出,“要地不要人”的安置方式已引发多重社会隐患,需高度重视。
  首先,安置社区及周边社会治安混乱。据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介绍,2009年以来,针对龙岗村附近村屯出现的赌博现象,公安部门已先后开展过两次打击行动,并当场抓获涉赌人员达150多名,查获涉赌现金累计有数百万元。但在警方打击行动过后,一个规模更大的赌场在龙岗村周边村屯不时变换位置出现,查不胜查。
  在安徽、湖南等地,一些失地农民的安置社区大多数房屋出租给了外来流动人员,一些安置区甚至成了流动人员的传销窝点。合肥市新站区的一个失地农民安置小区去年一次查获了5个传销窝点。
  其次,一些失地农民家庭矛盾加剧。南宁市龙岗村一些村民说,赌博把村里搞得乌烟瘴气,一些刚拿到征地款的村民开始只是玩几块钱的小赌注,后来就越陷越深,越赌越大。赌博引发的家庭矛盾随处可见。村里甚至出现因父亲嗜赌欠下高利贷最后被儿子打死的悲剧。
  有的地方,还发生因征地补偿利益驱动的“闪婚”、“闪孕”等情况,危及被征地人员的家庭稳定和当地计生管理。湖南长沙市雨花区的一项统计显示,仅2009年,该区涉农街道司法所调解的因安置引发的分家析产纠纷就多达54起,近两年此类家庭纠纷也处于高发期。
  此外,一些失地人员“一夜暴富”后面临返贫风险。除了参与赌博以外,一些被征地农民由于不具备掌控较多财产的经验和能力,在获得巨额补偿款后往往相互攀比,盲目消费,有的给祖宗甚至仍健在的活人修造大坟大墓,很容易导致失地农民返贫。
  多元保障
  “一分了之”并非征地拆迁安置的普遍情况。本刊记者在浙江、湖南等省调研发现,有的地方没有将征地款一次性简单分发下去,而是适当补偿和提高失地农民养老待遇,同时扶持村组织发展集体经济。
  杭州市萧山区近年来调整征地款分配方式,将其划为三份:一份直接支付到村,由土地补偿费的一半、青苗补偿费和地面附着物包干费等组成,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支配;二是征地安置专户资金,由土地补偿费的另一半和安置补助费等组成,主要用于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生活补助;三是征地调节资金,由地段级差价组成,主要用于征地中出现的特殊问题和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
  萧山区被征地农民现在的基本养老待遇为每人每月510元。该区宁围镇新华村在过去5年里,全村1800多亩土地因当地发展需要基本被征用,村集体经济股份有限公司依靠征地补偿款不断壮大实力,集体经济资产总计超过2000万元,向全村3400多名村民每月发放生活补贴90元以上,免费供应15公斤大米、1公斤食用油等生活物资。
  在湖南,一些征地村还获得一定比例的所征土地,用于安置后的村集体发展。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高升村近年在征地拆迁安置中得到了一些预留土地,一部分出租给汽车城建4S店,另一部分由村集体所有的房地产公司用来开发楼宇,吸引了星级酒店、公司总部入驻。依靠这些项目的收入,村集体向每位村民每月发放1000元的生活补助,每年不定期发放1万~2万元的分红。
  社区内外
  湖南省长沙市洞井街道党工委书记黄波告诉本刊记者,农民离土之后,一般至少三年才能进入生产、生活和心理的稳定期。因此,地方政府“要完了地,还要从头到尾管好人”。
  事实上,目前大多数地方在征地拆迁后没有常设机构或固定人员为失地农民服务,解决征地拆迁的后续问题。
  受访基层干部建议,地方政府应因地制宜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失地农民“后安置时期”的矛盾调处和利益诉求,让农民失地后有地方问事、有人帮忙管事。同时,还须加快建立与“后安置时期”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系。
  有基层干部认为,可由政府部门出资,利用失地农民安置社区场地,就近开展对失地农民的技能、文化、心理等综合式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其综合素质,特别是就业竞争力。
  失地农民安置区内部管理也是考验着政府管理智慧的一个特殊课题。与城市的一般社区不同,失地农民安置区出租房多、人员杂乱,容易成为传销、赌博等风行之所。
  本刊记者走访了解到,许多安置社区混乱主要缘于两个原因,一是缺乏专门管理机构,二是由物业公司管理的安置社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
  合肥市滨湖新区和园小区是一个失地农民集中安置的大型社区,安置了约1万人。2010年前,该小区因缺乏管理一度成为传销窝点。此后,该小区引入一套“网格化”社区管理服务系统,重点摸清房屋出租信息。一年来,没再发现传销窝点,社区治安环境优良,还在防火防盗、环境卫生、纠纷调解等方面有了显著改变。
  许多地方失地农民安置区建在城乡结合部,治安管理机构的网络往往覆盖不全。基层干部建议,要管好安置社区内外治安状况,公安派出所应优先考虑在其附近布点分支机构。
  《瞭望》文章:“三不公”加剧征迁矛盾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来建强 董振国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日前在一些省区调研发现,部分地方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补偿标准等信息不公开、补偿评估结果不公正、"同地不同价"补偿不公平的"三不公"现象,加剧了征迁矛盾。
  广西来宾市一些乡镇负责人毫不讳言:"我们征地拆迁都不用公布有关补偿标准等信息。"
  有负责征地拆迁的基层官员告诉本刊记者,征地拆迁事先最好不公布,公布了群众就很可能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各种"干扰";补偿标准和补偿多少也最好不公开,怕公开了后,失地农民的要求会没完没了,影响到社会稳定。
  2010年,因永宁高速公路项目开建,福建省永安市曹远镇清水池村村民刘如响家被征用了3分地,"去年,镇干部口头说,征地补偿按国家高速建设征地规定,但始终没有公布这些规定。被征地的村民虽然拿到了补偿款,但心里都想不通。"
  刘如响说:"人人都知道,哪一户叫得响,和征地干部有关系,补偿就会多一点;不会叫又没关系的,补偿就少。要想多得一些,只有去当‘钉子户’。"
  2010年7月,永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为了征得青龙机砖厂在清水池村拥有使用权的取土矿山,与该机砖厂签订了一份补偿框架协议,规定依据中介机构对被征用矿山合理评估后确定补偿费。
  青龙机砖厂负责人刘如康介绍,中介机构福建省建友评估事务所评估得出的补偿费是400多万元,但代表永宁高速建设指挥部签协议的永安市交通局一位负责人致电建友评估事务所,要求评估的补偿费"控制"在100万元左右。
  福建省建友评估事务所工作人员证实,永安市交通局一位负责人曾要求"压低"补偿费,结果双方至今未达成补偿款支付协议。
  刘如康说,在清水池村隔壁的东风村,永宁高速征用了一养殖企业所租的一小部分山地,便支付了1600多万元的"天价补偿",他觉得这是个"谜"。
  永安市交通局副局长张福明解释,高速公路等国家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征地补偿没有具体统一标准,补偿费需要由项目业主与被征地对象逐个商定。
  因不满评估结果,2010年12月底,青龙机砖厂负责人刘如康带领厂里的十多名工人和部分村民多次到高速公路现场阻挠施工,并与当地政府派来维持施工秩序的警察和工作人员发生了激烈的肢体冲突。
  由于不同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差异,许多地方往往出现"同地不同价"现象。永安市燕南办事处埔岭村因地处城乡结合部,大多数耕地目前都已被征用。原村委会主任黄生友告诉本刊记者,该村的耕地目前主要是被政府工业园区、高速公路和房地产开发等建设项目征用,房地产开发项目征地补偿最高,一亩可达9万元以上,最低的是高速公路建设征地补偿,一亩才3.5万元左右。
  黄生友说,眼见永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要比开发房地产征地补偿款少了大半,群众的对抗情绪很严重。
  清水池村的刘如响还介绍,去年10月,永安市一些部门借修高速公路,在没有征地批文的情况下征用了村里40多亩耕地,被征地村民无人知其用途。
  本刊记者日前在实地看到,这宗群众认为的"搭车"被征地位于离永宁高速不远的一个山坳,整片地已被推平填高,六七位工人在砌着砖房。来自四川达州的砌房工人告诉记者,这排砖房是建厂用的施工住房。
  负责征地工作的曹远镇党委副书记粘忠毅对本刊记者解释,这宗地将用来建设一家新型建材厂,"由于企业已表示强烈的投资意愿,镇里考虑为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允许企业一边建厂,一边抓紧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永安市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陈志凌向本刊记者确认,这宗地块正准备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对前述案例,多位受访专家介绍,国家制定的有关征地拆迁法规明确规定,征地拆迁部门须事先告之被征地对象,补偿标准等相关事项也须在被征地拆迁村组进行公开公布,补偿费用需评估决定的,须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单方面敲定的评估结果是不合法的。"同地不同价"背离了市场经济原则,现行诸多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三不公"现象还部分地反映出,有关部门对征地拆迁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失责。
  中国村社促进会副会长顾益康表示,一些地方在征迁中之所以惯用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的做法,根源就在于发展方式转变没有到位,仍狂热追求土地财政、与民争利。
  他说,在这种"向土地要财富"的思想驱动下,土地增值收益继续被政府独享,搞了形象工程;基层干部也被向农民要地、维护农村稳定的任务压得喘不气来,没有真正重视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征地拆迁补偿必须要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而做到这‘三公’,首要的就是公开,就是要切实完善和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顾益康说。
相关报道:
【】【】【】【】【】【一键分享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2016深圳公租房租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