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涨客客不上海租房租金上涨客可以损坏自己的装修吗

租客拖欠房租,房屋内有损坏怎么办_百度知道
租客拖欠房租,房屋内有损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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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租客拒付房租并损坏房俯禒碘溉鄢防碉狮冬饯屋的行为,您可以要求对方及时支付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果对方拒绝,您可以到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房租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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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本人一套新房子,新装修出租给一个租客至今。燃气管道坏了。租客要求房东支付维修费,合理吗?_百度知道
本人一套新房子,新装修出租给一个租客至今。燃气管道坏了。租客要求房东支付维修费,合理吗?
人一套新房子,合理吗。燃气管道坏了。租客要求房东支付维修费,新装修出租给一个租客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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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特素约定 都默认租客租住期间一切设备损坏都有都由租客负责《前提是你交付使用时 是好的》
租房时候交的押金 主要就是 设备损坏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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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没有事先协议约定,关于房子的一切事宜均由房主负责。
不合理租客租住期间水龙头坏了都应由房主维修。同理,燃气管道坏也跟租客无关
我觉着合理,因为你是提供方,管道坏了,包括房子坏了,都要你修,除非是租客弄坏的
我新房子全新装修,跟租客交接的时候个个方面都是好的。现在是租客在使用中坏了,也要我房东负责?
合理,你是租给别人的,又不是买掉了。
燃气管道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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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房源减少租金上涨 “租房客”变“换房族”_新浪房产_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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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减少租金上涨 “租房客”变“换房族”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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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两天刚用小河浦江路上&套85平方米的房子,换了观山湖区&套75平方米的房子居住。&7月9日,在朋友帮助下,刚找到新工作的贵阳市民杨松搬进了刚从网上&换来&的房子里。根据他和另一家房主的约定,换房两年,期间互不收取租金。
&&&换了工作之后,就一直打算搬到公司附近住,但找了好几家中介公司都没找到合适的房子,要么是房租太贵,要么是地点太偏僻。我这套房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合适的租客。&杨松告诉记者,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网上看到省外不少上班族选择&换房居住&,双方互不缴纳房租,觉得还挺划算,就试着在网上发帖了。随后,一个即将调到小河区工作的老师联系了他,双方看了房之后,就把这事定了下来。
&&在贵阳,与杨松一样的&换房族&不在少数。记者了解到,在贵阳一些房地产网站及微博上出现了一股&换房潮&,帖子声称,之所以做&换客&是因为贵阳房租水平高,租房不如&换房&划得来,还能省去很多麻烦。类似&XX区XX路68平方米房源,精装修、家电齐全,想换一套XX区房源&的信息占据了这些网站租房信息的前十条,还有不少市民把自己房屋照片一并发出来&求换房&,不少信息的点击率高达10万次。
&&有着换房意向的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现在贵阳中心城区一居室房源租金在2200元/月以上,两居室则在2500元~3000元/月左右,不过出租房源很少,基本上一挂牌就马上被租走。&找了十几家中介,都没有合适的房子,不是价钱太贵,就是房子住着不方便。&
&&记者在走访贵阳房屋租赁市场时发现,受楼市调控政策影响,许多之前一直以租赁为主的业主转租为售,加之大学生毕业导致近段时间租房需求上升,贵阳市内部分地段的二手房房源减少,租金上涨,这是导致&换房客&大量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
&&据该市多家中介统计数据显示,自3月份以来,贵阳中心城区内租赁房源成交达到393套,相比2月份增加了171%,出现了爆发式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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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王的出现不会是个案,必然伴随着钱江潮一样的浪涌,涌现一波又一波的新地王,其背后的逻辑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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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自行装修是否要求出租人补偿
导读:在外打拼的人大部分都选择租房居住,但又想自己能够住得舒适,于是对租房进行一番装修,但问题是,当租期届满,曾经话费在房子上面的装修费用是否能够让房东进行补偿呢?这个问题具体还得区分情况对待,具体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导读:在外打拼的人大部分都选择租房居住,但又想自己能够住得舒适,于是对租房进行一番装修,但问题是,当租期届满,曾经话费在房子上面的装修费用是否能够让房东进行补偿呢?这个问题具体还得区分情况对待,具体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1、如合同有约定,应按约定实行
  《民通意见》第86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添附,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应当负赔偿责任。&
  2、无合同约定的,承租人装修是否经过出租人同意?
  同意不一定要明示同意,如果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对于承租人擅自装修房屋,没有表示过反对的,应当视为同意。反对的证据一般要出租人举证,如向承租人发函交涉过。
  《》第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因此,解除时,添附物可以取回的,由添附人取回,不能取回的,租赁双方对房屋添附的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决定添附的,承租人应当自行将添附物除去。如不能除去的,出租人一般不必补偿。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求出租人给予补偿,对出租人而言,该补偿将构成强制得利的补偿。而依照的规则,强制得利是不应补偿的。
  因此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装修的,对于饰装修残值,出租人原状上不仅不赔,还可能对于该等设施造成的损害要求承租人赔偿。
  装修经过出租人同意的处理:
  如果装修前经过出租人同意,在后,由于该添附物不能取回,已经成为添附方的损失。对于这种损失,原则上按照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如虽系承租方违约,但所留装潢物对于出租方确有再利用价值的,可由出租方酌情给予补偿。
  《关于审理城镇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0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11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经过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进行装修,对于其装饰装修残值,应当按照导致的过错来分担。
  3、租赁合同当事人约定,租赁物上的添附物或其残值在时归出租人。现因一方当事人违约而致合同提前被解除的,添附物归属如何确定?
  如果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时添附物归出租人的,则该约定属于关于添附物归属的附条件的约定。即以合同正常履行完毕,作为将添附物价值完全移转给出租人的条件。因此,根据附条件法律行为的规则,如因出租人违约而致条件不能成就的,则承租人取回添附物;添附物不能取回的,承租人可以参照上条,要求出租人赔偿。如果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视为阻止条件成就的行为,应当确认添附物归出租人所有;同时,出租人也不必给予承租人赔偿。但是,所留装潢物对于出租方确有再利用价值的,参照上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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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东+好租客 网友教你10年不涨租金背后的秘诀
[导读]  本身从事房屋按揭经纪的郑大源从2004年底租赁这套海珠区的房子,他说这套房子是为公司租用的,他在租房的10年间已买了两套房,也并非属于碰上好房东而一直耽误买房的人。
  据统计,截至9月份,我国大中城市的住房租金已连续上涨达45个月,房租涨声一片,但最近《做个好租客,十年不加租》的帖子在成为特贴,发帖的网友从2004年开始租房,业主一直做“甩手大掌柜”,从不加租,租客准时交租,房屋维修也自己搞掂。房子的业主以16万元购入房屋,至今从好租客身上已收取了约15万元的租金,而且房屋市价已经接近100万元。跟帖的网友纷纷赞扬两人是“中国好房东”、“中国好租客”的范本,并从个人出租房屋或租赁房屋的不同角度讲述各自的故事,有的租客表示租赁房屋好几年,只是在租房和退房的时间见过业主,期间从不现身,双方落得自在;有的房东感叹“租客换来换去好麻烦,中介费、水电、去出租屋中心备案、交税……杂事一大堆,又要拿着钥匙天天等人来看”。
  根据网友们的总结,中国好房东应该是善解人意,尽可能不加租,给予租客充足的自主权;中国好租客则是爱护房屋,房屋维修管理不求人,准时交租,最好是提前按季度或按年一次性租金。不过参加发言的网友都认为,像这类十年不加租的“中国好房东”是小概率事件,因为“有些以出租为主要收入的房东是不怕应对租客麻烦,一看附近租金上涨,他们就恨不得赶紧加租把旧租客赶走”。
  网友故事
  2004年底租房至今没加租
  本身从事房屋按揭经纪的郑大源从2004年底开始租赁这套位于海珠区的房子,他说这套房子不是自用的,是为公司租用的,他在租房的10年间已买了两套房,也并非属于碰上好房东而一直耽误买房的人。他发这个帖子算是一个“感恩”帖,对好房东10年不加租大唱赞歌。郑大源在网帖中写道:“在2004年年底,我向某个房东租了一套房子,当时房东嘀嘀咕咕还不太愿意租给我,而且只租了一年(我想租5年),租金是当时的市场价格。转眼2005年年底,我说续租,打印了合同,续租一年,见面了,房东自己说租两年吧!租金不变。转眼到了2007年年底,我说续租,业主说要加房租,要涨很多,我说了几句话,业主说,那你租5年吧,租金改成按季度支付,租金就不加。”
  转眼到了最近,现在已经是2013年年底了,业主说这次非要加租不可了,租金升幅56%(市场价格)。郑大源这次不动声色,一句话,不租了,耗了一个月,前几天业主主动向郑大源表示:“不加租了,续租两年。”
  1年涨了3次,管你什么合同都没用。
  网友热议
  一位网友表示,郑大源碰到的业主10年不加租,关键是房东大度,心粗,不想太麻烦,本身又有钱又不靠收租赚钱,只是这种房东太少,只能说是特例吧。
  另一位网友则认为这是RP的问题,“郑大源的房东人品太好,或者一点都不缺钱,或者嫌麻烦不想换住客。小概率事件不作参考。这几年租金市价涨了是事实。”
  大多数网友认同,加租与否取决于业主,有时候无论租客表现得如何好,业主照样要加租,因为有些以出租为主要收入的房东是不怕应对租客麻烦的。
  网友表示,业主随行就市,加租是势在必行。一位网友回想当年在棠下租村屋,“1年涨了3次,管你什么合同都没用。”好租客怎么做?
  好租客怎么做?不找麻烦房东只需收钱即可
  怎样是不给房东找麻烦?除了在应付业主加租上显得进退有据,郑大源在网帖中总结道:“做个好租客,就是不要给房东找麻烦。有什么维修啊,全部自己搞定,从来不找业主报销,业主只需要收钱即可。按时支付租金,虽然偶尔也有忘记,但是提醒后,当天即转,从来不说什么出差了,过几天再给等鬼话借口。”他认为,业主懒得加租长租10年给他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房东在东莞,虽然房东说经常过来广州,但是毕竟要自己打理房子也心烦,所以也乐得做一个甩手掌柜。
  虽然东莞业主貌似10年间损失不少租金,但郑大源帮他算过,业主当年以一次性付款16万元买的房子,现在市值接近100万元了,他10年来交的租金累计也已超过15万元。对于这个好房子,郑大源还错过购买的机会,因为业主在出租期间几次说把房子卖给他,这套房子早已证满五年且是业主在广州的唯一住房,可惜他最后没有买。如果郑大源买下这个房子,估计也赚了几十万元了。
  一个跟帖的网友也有郑大源类似的经历,他同事租用天河工业园内的房子,也是十年不涨租。10年后转给另一同事,房租依然不涨。现在市价租金2800元的房子,还是租1200元。为此,网友们纷纷感叹,这位同事太走运了。另一位网友则感叹自己的经历几乎像郑大源一模一样:“我2007年开始租房子到2013年,一直不涨租,住到今年6月自己新房子搞好才退租,房东还舍不得我走!情况几乎和楼主一样!我租金一季度一交,从来不麻烦房东,房屋大小事情全部自己搞。”
  一位网友自诩是中国好租客,可惜没有遇到中国好房东,他说道:“房子租了四年半了,涨了三次,我的房租是半年付一次,水电、物管费、有线电视费全是我自己交,除了交房租,房东没来过一次,维修都是自己搞定。”另一位网友也表示:“我也是个好租客,从来不拖欠房租而且会主动交租,有时会两月一起给房东,所以房东很信任我,最近这两月都没来收租了,电话里我说给他,他说没关系,慢慢来。”
  虽然网友感叹像郑大源这样碰到好房东的几率非常低,但从跟帖网友的故事不难发现好房东还是蛮多的。一位网友跟帖说道:“我也租过一个房,五年半没涨过租金。只见过房东两次,刚开始签合同一次,后来退房一次。过程都很愉快,直到自己收楼才退租。”另一个网友也认为自己与房东是“好租客与好房东”组合,因为“我们从2011年4月租房子,到现在也没涨租,租约到期也没续合同,房东和我们都没有提要续。就是继续每个月给租金,半年给一次水电气。我们也是好租客,东西坏了全是自己修,每个月房租都是提前打,发信息通知下房东给他打房租了。就是刚搬进来想多装个空调找过房东,房东也给装了。现在同样面积和大小的房子市场价租金已经贵了20%左右了”。好房东怎么做?
  好房东怎么做?换租客太麻烦乐当甩手大掌柜
  网友多数有租房经历,在《做个好租客,10年不加租》这个帖子跟帖的人士几乎全部是讲述各自租房经历的,只有少数是讲述自己如何做一个好房东。一位网友跟帖道:“我家有一物业出租,以前试过租给一个客人8年,期间加了3次租,这个租客基本什么都自己搞掂,我也图自己省心省事,租金比市价收少100元,想想换来换去好麻烦,中介费、水电、去出租屋中心备案、交税……杂事一大堆,又要拿着钥匙天天等人来看。”
  另一位网友表示:“我家有套房子之前的租客7年没加过一分租,后来他自己不租了。现在这个租客签了5年约,只在第三年象征性地加了100块。租客从不麻烦我们,有什么事他们自己搞定,我只是每个月头拿个收据和电费发票过去放她店里,她就把钱转我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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