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费收取通知可以随便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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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收了物业费 咋又收公共能耗费
原标题:小区物业收了物业费 咋又收公共能耗费
万豪国际小区外景。(资料片)
齐鲁晚报济南8月5日讯(记者 范佳)“一直交着物业费,咋又要收公共能耗费?”万豪国际业主反映,近日物业突然增收每年500元的公共能耗费。物业解释这笔费用是公需水电费,但业主认为应包含在物业费中。对此,物价部门表示,物业增收费用应征得业主同意。
业主:“公共能耗费”是啥?不是收了物业费吗?
近日,万豪国际小区贴出的一则物业收费通知,引起了业主的质疑。通知上写着:“根据已签订的《万豪国际物业托管合同》的约定,金鲁班物业服务中心自8月2日起,开始收取2015年的物业管理费,同时预收一年公共能耗费500元。”
“据说公共能耗费是指路灯、电梯电费等,这些难道不包含在物业费里吗?”小区居民孙先生和王女士均表示,之前,他们从来没有交过这笔费用,公共能耗费是第一次听说,对《万豪国际物业托管合同》也毫不知情。
孙先生说,现在小区内路灯不亮,喷泉不喷,电梯、立体车库等公共设备都存在很多问题,还要额外交钱,他认为不合理。“三年前交房时签过物业合同,但是今年换了新物业后,还没有签过新的物业合同。预交一年的费用,没有合同,要是物业再换了,这笔钱怎么办?”
“我觉得物业在巧立名目乱收费。”王女士认为,物业收取公共能耗费,应该征求业主意见,她希望业主和物业双方能坐下来谈一谈,把事情共同解决。记者调查了解到,像恒生伴山、凤栖第等新建小区均没有收取公共能耗费。
物业:公共能耗费指公需水多退少补,大家平摊
小区金鲁班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新收取的公共能耗费指的是公需水电费,即公共区域内的电灯、电梯、路灯的电费,小区绿化的灌溉费用等。“由于公司刚接手小区物业管理不久,不清楚小区一年公需的水电费用具体数额,所以先按一年500元的费用收取,年底时会将实际费用进行公示,多退少补。”该工作人员说,收取的金额是依据实际公需的水电费,业主进行平摊。该工作人员强调,业主购房时与开发商签的协议中是将物业费和公共能耗费分开收取的。对此孙先生、王女士等小区业主均进行了否认。对于路灯不亮等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当前小区路灯、立体车库、电梯、消防监控等公共设备的确存在一些比较大的问题,只能等政府资金到位后再进行大修。
物价部门:是否合法分情况而定需半数以上业主同意
济南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分析,物业收取公共能耗费是否合理,要看具体情况。根据《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济价费字[2012]75号)第十一条,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中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检测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等。
其中,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该实施办法自日起施行。
“如果是普通住宅,又是新小区,在日之后签订的物业合同,则适用于这一实施办法,物业不应再收取公共能耗费。”该工作人员称。“但小区的产权性质不属于普通住宅,或者物业合同签订于日之前,则不适用于此办法,只能按照当初的合同约定。”该工作人员说,普通住宅在国家层面含义比较模糊,像商住一体楼、商用公寓、花园洋房别墅等都没法界定为普通住宅。有些产权只有40年的住房在用地上就属于非居住用地。
该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受合同法保护,在双方签字认可,其他政策法规没有禁止的情况下,也无可厚非。收费标准不属于政府定价,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这部分约定在购房合同里会有,往往被很多业主忽视。”
“但万豪国际小区的问题还在于,更换物业公司,更改之前的物业合同和收费方式,需要征得业主同意,同时重新签订合同。”该工作人员强调,业主和物业处于平等地位,增收费用至少应争得一半业主同意,不可强收。
声明: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东方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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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收了物业费 咋又收公共能耗费
日 15:34 来源:齐鲁晚报
原标题:小区物业收了物业费 咋又收公共能耗费
万豪国际小区外景。(资料片)
齐鲁晚报济南8月5日讯(记者 范佳)“一直交着物业费,咋又要收公共能耗费?”万豪国际业主反映,近日物业突然增收每年500元的公共能耗费。物业解释这笔费用是公需水电费,但业主认为应包含在物业费中。对此,物价部门表示,物业增收费用应征得业主同意。
业主:“公共能耗费”是啥?不是收了物业费吗?
近日,万豪国际小区贴出的一则物业收费通知,引起了业主的质疑。通知上写着:“根据已签订的《万豪国际物业托管合同》的约定,金鲁班物业服务中心自8月2日起,开始收取2015年的物业管理费,同时预收一年公共能耗费500元。”
“据说公共能耗费是指路灯、电梯电费等,这些难道不包含在物业费里吗?”小区居民孙先生和王女士均表示,之前,他们从来没有交过这笔费用,公共能耗费是第一次听说,对《万豪国际物业托管合同》也毫不知情。
孙先生说,现在小区内路灯不亮,喷泉不喷,电梯、立体车库等公共设备都存在很多问题,还要额外交钱,他认为不合理。“三年前交房时签过物业合同,但是今年换了新物业后,还没有签过新的物业合同。预交一年的费用,没有合同,要是物业再换了,这笔钱怎么办?”
“我觉得物业在巧立名目乱收费。”王女士认为,物业收取公共能耗费,应该征求业主意见,她希望业主和物业双方能坐下来谈一谈,把事情共同解决。记者调查了解到,像恒生伴山、凤栖第等新建小区均没有收取公共能耗费。
物业:公共能耗费指公需水多退少补,大家平摊
小区金鲁班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新收取的公共能耗费指的是公需水电费,即公共区域内的电灯、电梯、路灯的电费,小区绿化的灌溉费用等。“由于公司刚接手小区物业管理不久,不清楚小区一年公需的水电费用具体数额,所以先按一年500元的费用收取,年底时会将实际费用进行公示,多退少补。”该工作人员说,收取的金额是依据实际公需的水电费,业主进行平摊。该工作人员强调,业主购房时与开发商签的协议中是将物业费和公共能耗费分开收取的。对此孙先生、王女士等小区业主均进行了否认。对于路灯不亮等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当前小区路灯、立体车库、电梯、消防监控等公共设备的确存在一些比较大的问题,只能等政府资金到位后再进行大修。
物价部门:是否合法分情况而定需半数以上业主同意
济南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分析,物业收取公共能耗费是否合理,要看具体情况。根据《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济价费字[2012]75号)第十一条,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中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检测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等。
其中,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该实施办法自日起施行。
“如果是普通住宅,又是新小区,在日之后签订的物业合同,则适用于这一实施办法,物业不应再收取公共能耗费。”该工作人员称。“但小区的产权性质不属于普通住宅,或者物业合同签订于日之前,则不适用于此办法,只能按照当初的合同约定。”该工作人员说,普通住宅在国家层面含义比较模糊,像商住一体楼、商用公寓、花园洋房别墅等都没法界定为普通住宅。有些产权只有40年的住房在用地上就属于非居住用地。
该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受合同法保护,在双方签字认可,其他政策法规没有禁止的情况下,也无可厚非。收费标准不属于政府定价,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这部分约定在购房合同里会有,往往被很多业主忽视。”
“但万豪国际小区的问题还在于,更换物业公司,更改之前的物业合同和收费方式,需要征得业主同意,同时重新签订合同。”该工作人员强调,业主和物业处于平等地位,增收费用至少应争得一半业主同意,不可强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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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9620074类住房物业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物业不得随意收取
从1月20日起,我省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费和小区内停车收费价格。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我市明确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类型小区物业服务费和小区内的停车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市物价局通知,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服务企业接受委托,按照停车服务合同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提供停车场地、设施以及停车秩序管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市物价局还将对停车服务收费放开后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服务企业的价格行为进行规范。
非保障性住房、办公用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非保障性住房、办公用房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等向业主收取费用。
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取消价格备案和核发经营性服务收费证。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将会同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台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市物价局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要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守法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无论是放开价格还是政府指导价格,都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物业服务项目、物业服务标准、物业服务收费、车位租赁费、停车服务收费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另外,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加强对放开价格的监管,依法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保持价格水平基本稳定,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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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手机继续阅读小区未完全建成,是否能交房,物管费能全额收吗?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荣昌区政府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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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字号:
发布单位:
荣昌区政府
来信内容:
小区未完全建成,是否能交房,物管费能全额收吗?
东邦城市花园二期小高层,开发商为了在合同限定的6月31日前交房,在整个小区未完全建设完成的情况下(还有一幢正在建设中),使用隔离挡板将建设好的房屋隔开交房,且物业费是全额征收。请问,这样交房符合规定吗?物业费本来是包括了享受小区环境,现在小区根本未完全建好,且还有一幢在施工,出行也不方便,交了这么高的物业费,却没得到相应的品质服务。问物业公司的人员,他们就让找开发商。作为业主,在时间上耗不起,也不知道如何维权,希望能得到一个明确的答得和处理意见。
办理单位:
荣昌区政府
办理结果:
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荣昌信箱z号信件办理的回复
来信人:您好!
    你向荣昌信箱投诉《小区未完全建成,是否能交房,物管费能全额收吗?》的来信已收悉,经区国土房管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东邦城市花园二期二标段1、3、4、9号楼于日取得了《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荣昌区建竣备字[号),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电子监控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道路、绿地、建筑小区等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也到发改委办理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收费时实行明码标价,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进行长期公示。区国土房管局也要求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的约定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业主可向区国土房管局投诉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联系人:田静
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物业费收缴进入冲刺期能不能按月收按季度收?_扬州时报
第A09版:扬州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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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喊你缴费!这些小区难题你家有没有——
物业费收缴进入冲刺期能不能按月收按季度收?
&&&&你家交物业费了吗?据了解,从3月开始,扬州多家物业公司就打响了物业费收缴“战役”,眼下10月将过,物业费催缴工作已进入冲刺期,记者通过走访我市13家物业企业,18个具代表性小区,抽样调查今年截至目前的物业费收缴情况,看看业主又有哪些抱怨?物业又有哪些苦衷?&&&&记者探访发现,不少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其实还是当年业主们需要缴纳的物业费,这也给物业公司带来了很大的压力。物业费收缴能不能按月收按季度收?&&&&【收缴情况】&&&&物业费收缴率多集中80%左右&&&&与去年同期持平大体向好&&&&近期,记者走访了新能源、万杨、爱涛、珠港、开来、恒通等13家物业企业的18个小区。在抽查的18家小区中,截至9月底物业费收缴率达80%及以上的有12家。&&&&其中,香格里拉物业费收缴率最高,达到了94%,帝景蓝湾收缴率超90%,名都华庭收缴率达85%,锦苑南区收缴率达85%,阳光美第收缴率达83%,这5个小区的物业公司分别是:丽嘉、恒通、珠港、中信泰富和新能源。另外,栖月苑、奥都花城、东方百合园、万鸿城市花园、保集半岛、金湖湾、锦苑北区和金桥石油苑的收缴率不低于80%。江南一品、崇文苑、春江花园、新盛花苑等4个小区的收缴率达70%及以上,康乐新村收缴率为60%,依云城邦收缴率为50%。&&&&奥都花城、名都华庭、崇文苑等小区负责人表示,与去年同期相比差别不大,总体情况向好。“10-12月是交房热门期,不少业主都集中在这几个月交物业费,所以收缴率还会有很大的提升。”春江花园物业人员解释道。&&&&【深入调查】&&&&房屋维修和服务质量&&&&成为阻碍收缴两大主因&&&&记者在采访中得知,今年不少业主拖欠物业费的原因,主要集中在房屋维修难和物业难以满足超标要求两大方面。&&&&(一)房屋质量问题成因复杂,物业易成替罪羔羊&&&&在采访的18个小区中,大部分物业公司都不同程度地遇到这类问题。据了解,导致房屋质量问题的两大成因,一是开发商遗留问题;二是房屋年久失修。依云城邦的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物业费收缴率之所以不尽如人意,主要还是房屋外墙渗水问题解决不到位所致。“有70%不缴费的业主是因为这一理由拒缴。”该人员无奈表示,这一问题在当初发现时,他们就已积极联系开发商多次修理,但始终未见成效,现在过了保修期,开发商和维修方都不愿负责了。&&&&在名都华庭、奥都花城、恒泰贵筑等小区内,外墙裂缝、屋顶渗漏等问题层出不穷,对于部分过了保修期的房屋,物业公司只能设法牵头申请维修资金,但表决难等又让房屋问题迟迟难解决,最终,物业公司又成“不作为”。&&&&(二)部分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采访中,大部分业主不缴物业费多是对物业服务不满意,而不满意的具体理由有:车辆在小区内被划、绿化遮光、邻里矛盾、租不到停车位、财物被盗、楼上空调噪音等,不少物业人员无奈表示,他们只是负责公共区域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清洁等,现在被强加“调解员”“私家侦探”“家庭保姆”等身份,真是“躺着也中枪”。&&&&除此之外,各小区因自身“特质”衍生诸多问题,这“黑锅”物业企业也不得不背,如栖月苑因靠近美食街,密集分布的饭店导致小区下水道漫溢,物业虽帮商家改造油管网,但还是鞭长莫及;连运小区因居住大量务农、务工人员,种菜现象普遍,物业即使和执法部门整治,但该现象还是“春风吹又生”;新盛花苑为拆迁安置房小区,红白喜事吹打搭棚的习俗,又受部分业主诟病;江南一品因靠近曲江商品城,住改仓现象盛行,但缺少法律条规和执法部门的支持,物业只能爱莫能助。&&&&【深度追问】&&&&不少小区收的其实是当年物业费?&&&&物业压力大有苦说不出&&&&记者探访发现,不少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其实还是当年业主们需要缴纳的物业费,这也给物业公司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从我们新能源物业看,不少小区今年年底收的还是2016年或者之前的物业费。这相当于业主先享受了服务,而这一年中物业费中的开支其实是由物业公司垫付的。”新能源物业副总经理周丹表示,从物业公司的支出看,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保等各种支出都是按月支付的,正常的设施设备的维护也需要花钱。而由于业主年底才缴纳当年物业费的“惯例”,这也给物业公司带来了不小的资金压力。&&&&扬州双龙大成物业总经理钱学军认为,多数的小区一般都是预收下一年的物业费,也有部分小区和一些老小区,业主年底才缴纳当年物业费。这样的情况主要有三方面的因素:1.业主缴费意识不强,物业费难收;2.由于不少开发商的遗留问题,卖房的时候答应了买房人免一年物业费;3.一些小区物业更替,只能走先服务后收钱的路子。“事实上,物业费是物业公司维持正常运转的重要来源。业主先享受服务再缴纳物业费,会让物业公司背负较大的压力。”钱学军说。&&&&【如何破题】&&&&信息化手段&&&&让物业费能不能按月收按季度收?&&&&对于如何解决这个难题,钱学军认为,一方面,业主要树立花钱买服务的思想;另一方面,业委会也要真正地发挥作用,成为物业与业主之间沟通的桥梁。“最重要的是,物业自身也要做好服务,并公布开支,只有这样,才能让业主心甘情愿地掏钱。”&&&&缴费方式多样化也让缴费变得更容易。过去,物业人员一到物业费催缴时期,免不了加班加点,或是上门收取;或是电话联系。这既影响效率,还耽误时间,影响了物业人员上班。如今,不少业主喜欢采用微信、支付宝等信息化手段缴费,也免去了业主的奔波之苦。阳光美第的管家就颇感欣慰,基于相互信任,许多业主都将物业费直接打到管家的账户中,再由其汇总。&&&&信息化的手段,也在增加业主和物业的黏性,让缴费变得更加容易。据悉,借助“互联网+”,恒通物业将能源管理技术整合到由房管局牵头设立的“一应云”服务平台上,发挥智能手机APP互动作用,让业主投诉、报修更方便;缴费也更便捷。此外,新能源物业等物业服务企业也在打造“智慧社区”项目,逐步试点推广“智慧小区”APP。“物业公司的人员上门收显然是一种资源的浪费。一旦这个APP投入使用,业主通过APP就能缴费,就能化解收缴物业费的难题。物业费将来就可以按月收按季度收。”周丹说。&&&&【部门说法】&&&&物业费可预收最多不能超过一年&&&&小区物业费多久收取一次?记者昨从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了解到,对照省物价局之前出台的规定,扬州小区物业公共服务费最多可预收一年的费用,不可超过这一标准。&&&&“按照规定,小区可以按月收、按季度收,也可以按年收,不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基本都是按年收取。”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处长张建林说,由于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程序复杂,工作量较大,频繁向业主收费,也不符合实际情况。&&&&另外,&记者还了解到,扬州今年4月曾发布《关于明确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预收不超过一年的物业公共服务费和公共能耗费。张建林表示,这一征求意见稿已经基本通过,政府将很快进行发文执行。&&&&通讯员&尹玉婷&记者&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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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管理部门:物价局
民声详情:物价局:向贵局反映几个问题。1、东海怡天海景FHEG物业在房屋尚未交工验收,健身器材没有,会所不能使用,EG两区路灯没有,路面未铺,纯净水天然气未开通的情况下,却像正常小区那样按每平方米0.60元向业主收取物业费。既然达不到正常收费标准,是不是该降价收取?2、物业开始收2016年到2017物业费。未经业主同意,单方面制定规则,迟交要收取滞纳金。物业收费属于服务项目收费,有许多不确定性,历来都是按月收取:如二月初收取一月份产生的费用,三月初收取二月份产生的费用,以此类推。预售水电我们理解,还有预售服务的吗?此小区是根据什么规定要提前收取物业费?既然迟交要被扣滞纳金,那么提前收取是不是应该付我们利息呢?3、业主装修时,物业要求交两千元押金,原定装修完工之后退还,但该物业擅自规定一年之后退还。如今逾期却以没钱为借口拒绝退还。从09年买房到15年接房至今,业主们一直处于被耍弄欺骗的状态中,经济上蒙受很大的损失,精神上承受巨大的打击。恳请贵局督令该物业纠正错误做法,给广大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物价局&答复详情:答复时间: 15:17:33&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1.前期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因开发建设单位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的原因,造成小区配套设施和绿化环境等未能达到购房合同约定标准的,物业服务收费按照不低于三分之一的标准予以减收,差额部分由开发建设单位补偿物业服务企业。2.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交付手续的,物业服务收费从开发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办理交付手续之日起按月计收。物业服务合同有约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可以预收,预收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3.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施工前,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协议,对装修保证金、装修工人出入等进行约定。请您认真对照合同和政策规定,若存在违规收费问题,可以拨打8501872进行咨询,或8506851进行举报。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答复评价: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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