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兄弟四人,父母分的家给小弟被二哥好霸道偷办房产证在他的名下,父母已去世,但有叧外两位哥哥和亲人做证

& 父去世,母健在,房产证(福利房)是父亲的名字,子女四人,母亲想卖房,如果其中1子女不同意卖,如何办理
父去世,母健在,房产证(福利房)是父亲的名字,子女四人,母亲想卖房,如果其中1子女不同意卖,如何办理
全部7个回答
答:一般情况下,夫妻的共同财产,其一方去世后,其名下遗产归另一方,除非去世前立了遗嘱说明离世后遗产归儿女。
答:继承权首先是按照夫妻继承的,您母亲是优先继承权,不需要子女同意
答:可是到了好可怜都会发生客户
答:这套房子是继承在母亲名下子女无权干涉
答:这样的情况和子女没关系继承权现在在您母亲身上
答:关于单位福利房的权属首先要看原单位的福利房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如果你是以你父亲的名义买下的,这套房屋原则上是你父亲的,如果是以你的名义买下的,则房产证应当是你的名字。如果是你父亲的名义,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即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分得一半,然后剩下的一半由你三兄弟和你母亲平均继承。
答:这套房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除非有特别的约定,一般而言,你父亲所占份额为50%。父亲去世后,父亲所占的份额就是遗产。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子女和配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你父亲的父母,就是你爷爷奶奶应该不在了吧,那就有你母亲和你们四个子女来继承遗产。份额一般是平均分配,即每人10%。然后到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再拿公证书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变更。你母亲要卖这套房,就必须你们几个人统一,必须全部到场签字。
答: 1、买卖方签合同时卖方:身份证、产权证 产权人到场签字买方:身份证2、买卖方去房管局过户:卖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 已婚的,夫妻双方证件都...
一般双限房拿证时间要咨询相关部门,双限房5年后可上市交易。
还建房只要“五证”齐全是可以办房产证的,即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齐全。一般而言开发商在通过竞拍...
答: 可以。我国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但目前各地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些地方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二为一,只发房产证,
针对没有土地证,开发商是否有可能拿土地抵押...
答: 可以卖啊只是不能过户要等收到房产证了才能过户
答: 需办理好房产证后才能交易。不然属于违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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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 四个兄弟姐妹如何继承
来源:&&发布日期: 14:35:29
1、我的父母分别在年各购买了一套房产,并以长子的名字代表家庭办理房产证。父母已去世多年,两套房产分别由大儿子和小儿子居住。
2、现大儿子的媳妇和他离婚并以这两套房产在大儿子名下是他们的夫妻共有财产,声称:&现在法律只认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查事实&。
3、我父母的遗产本应由兄弟姐妹四人继承,现在却面临被一场离婚官司剥夺继承权。
4、恳请专业律师解答,其他兄弟姐妹三人还能否主张权利?如何主张权利?相关法律有哪些?
你好,如果这两套房产是在大儿子结婚之前,就已经由父母购买了的,那么这两套房产就跟大儿子的媳妇没有关系,他们要离婚,大儿子的媳妇不能主张分割这两套房产。如果是在大儿子结婚之后购买的,由于这两套房产都是登记在大儿子名下,那可以认为是父母只赠送给大儿子的房产,而并没有赠送给大儿子夫妇两人,所以,这两套房产不能认定为大儿子夫妇的夫妻共同财产,大儿子的媳妇也就不能主张将这两套房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对于这两套房产的继承,如果父母生前留有遗嘱的,要按照遗嘱来继承,没有遗嘱的,要按法律规定来继承。由于两套房屋的房产证都是大儿子的名字,在法律上就很容易认为,这是父母只留送给大儿子的财产而其他兄弟姐妹三人则没有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兄弟姐妹四人能根据房屋的实际权属达成一致的继承协议是最好不过的了,不能达成协议的,如果还有其他证据证明这两套房屋实际上是归父母所有的,其他兄弟姐妹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房屋的实际所有权是归父母所有,法院确认房屋归父母所有后,兄弟姐妹四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继承这两套房屋,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四人拥有平等的继承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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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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