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主营业务成本净额计算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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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最新建筑业营改增计算方法
编辑:秋霞
  营改增的话题近日来一直热议不断,下面是应届毕业生网小编整理提供的关于建筑业营改增计算方法的内容,欢迎阅读了解。  营改增建筑业税率:建筑业税负变化的临界点计算  营改增下的建筑业税负变化的临界点计算  营改增36号文件公布以来,各路大师专家各样解读在朋友圈、论坛等都是刷屏的状态。很多人都提到了建筑业虽然税率增加了,但是可以抵扣17%进项,进项还是高出了6个点,因此整体税负变化不大。  今天无意中计算了一下,当建筑材料的在整个建筑定价中比例为多少时才与原来的税负相等。  我的计算过程如下(只考虑增值税和营业税):  假设一个项目定价10000万元(含税价)  营业税=0万元  增值税:  假设可以取得进项税额为X,则:  增值税=*11%-X=990.99-X  如果营改增前后税负不变,则有:  990.99-X=300  得出:X=690.99万元  因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该临界点税负需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占项目定价(含税)的比例=690.99/%  因此,只有建筑企业能够取得的进项税额占项目定价比例大于6.91%才会低于营改增前的税负。  2、如果企业能取得17%的材料进项,材料占比是多少呢?  假设建筑企业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都是17%的税率(其他税率暂不考虑):  材料(不含税)=690.99/17%=4064.65万元  材料(含税)=.17=4755.64万元  材料占项目定价的比例=00=47.55%  因此,只有当17%税率的材料大于47.55%(含税)时税负才会低于营改增前。  建筑行业的进项能否取得,将直接决定建筑行业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因此,建筑业对于项目采取简易方式还是一般方式,需要结合项目情况及业主单位对增值税专用的需要等进行综合考虑。从上述计算看,钢构企业的税负将会明显降低,因为钢构企业的材料占了很大比例且基本都能取得17%的进项发票。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分析  一、营改增后对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1.资产下降  建筑施工企业购置存货、固定资产时,在会计处理上要按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将进项税额从原价扣除,资产的入账价值将相对原实施营业税时会有所下降。而存货、固定资产是建筑施工企业的重要资产,这样,企业的资产总额将比没有营改增前有一定幅度下降。  2.收入、利润下降  对于企业的财务报表,营改增之前,主营业务收入中是含有营业税的,属于含税收入额,营改增之后,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因此主营业务收入中不包含增值税,属于不含税收入额。如营业税制下建筑业确认收入111亿元的工程项目,改增值税后应确认的营业收入为100亿元[111÷(1+11%)].相应地,与成本有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也不再计入营业成本,如原材料、燃料和租赁费产生的增值税额等。因此,合同预计总成本将比营改增前减少。此外,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中是按总价剔除了增值税销项税额,而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中只是部分剔除,从而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比营改增前要少,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也随之减少。  3.现金流减少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实行的是代扣代缴营业税方式,建设单位验工计价时,采取从验工计价和付款中直接代扣营业税,营改增后,建设单位将不能直接代扣代缴增值税,而直接由建筑施工企业在当期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但此时建设单位验工计价并不立即支付工程款给建筑施工企业,即缴纳增值税在前,收取工程款在后,有时滞后时间比较长,这将导致企业的经营性活动现金净流量减少,加大企业资金紧张程度。此外,由于实行营改增后购买固定资产能够抵扣进项税,将可能增加建筑施工企业的投资冲动,进行大规模投资,其融资产生的利息压力将加大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程度,甚至会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  二、营改增后对建筑施工企业税负产生的影响  之前建筑业营业税税率为3%,虽然具体的营改增实施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还没有出台,但财税部门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中既定建筑业11%的税率。从绝对数字来看,税率上升了,但征税额未必一定会增加。11%的增值税税率表面上看比较高,但可以抵扣进项税。以建筑施工企业为例,假设其工程毛利率10%,工程结算成本中,原材料约占55%(建筑材料成本中水泥约占45%,钢铁约占40%,其他材料约占15%),人工成本约占30%,机械使用费5%,其他费用占比不超过10%,假设其全年完成营业收入为11100万元,营业成本9990万元(营业收入和成本均含增值税)。营改增前,应缴纳营业税为333万元(11100×3%)。营改增后,人工成本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因此能够抵扣进项税额为870万元[9990×(55%+5%)÷(1+17%)×17%],销项税额为1100万元[11100÷(1+11%)×11%],这样计算,应缴纳增值税为230万元(),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有所下降。  以上是理论上的算法,但实际上建筑施工企业本身所处环境复杂会给增值税的计算带来很多挑战。建筑材料来源方式较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难度大,如砖、瓦、灰、沙、石等材料主要由项目所在地的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个体户垄断经营,而这些供应商都不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往往采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外,由于发票管理难度大,很多材料进项税额无法正常抵扣,也会使建筑业实际税负加大,因此,取得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建筑业营改增一大难题。  虽然增值税采取的是税款抵扣制,但抵扣进项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对建筑企业来说,税负短期内或将上升。从长远看,作为基础行业的建筑业实施营改增有利于降低整个社会的税负水平,推动建筑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促进建筑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加快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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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必须重视业务过程中的合同管控,因为合同在控制税收成本上具有非常重要意义。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到的业务流程和环节非常多,从土地的招拍挂,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定位,到产品的市场调研和分析,到土地的开发和工程建设,到商品房的销售及交付,再到物业管理,涉及到的房地产开发流程8个阶段,在这8个阶段涉及12种税收合计659个环节。
 一个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必须对于房地产行业足够的熏染浸泡,浸润其中,洞悉行业变化,熟练掌握和运用涉税政策,才能够驾驭各个环节,本次课程结合“营改增”最新政策,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各个环节和流程,推出本期课程。
 我们知道,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流程和环节多,开发周期长,涉及交易金额大,对于专业要求和细节考量异常严格。凡是要控制和降低税收成本,必须正确签订合同。我们知道企业的税收不是财务部做账做出来的,而是企业业务部门在做业务时做出来的;特别是在目前营改增大背景情况下,我们务必必须审慎对待合同的签订,合同、业务流程与税收的关系是:合同决定业务流程,业务流程决定税收,合同在降低企业税收成本中起关键和根本性作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在营改增的大背景下,“三证统一”和“三流统一”“三价统一”同时又是异常重要,既能够规范企业经营活动降低企业涉诉风险,同时能够对于税收进行统筹规划,至少达到不交冤枉税,甚至节税目的。
营改增大势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同管控及财税处理(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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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课程为周末班,利用周末的时间学习,不耽误工作快速提升技能,累计12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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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提问:勘查设计发票可以是建安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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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解疑:逾期贷款利息属于违约金性质,应该计入"营业外支出",不可以在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学员提问:账面挂的以股东为明细账户的其他应付款的借方余额,存在他的个人所得税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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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解疑:收入的结转是否明确到商铺或住宅,需要看你的账面是如何核算的?按照增值税清算的要求,分产品进行清算时法定条件。因此需要分开核算,如果没有分开核算,将面临土地增值税清算压力。
学员提问:合同签订的是长期,且只签订了每月的合同金额,如何确定印花税额呢?(合同没有签订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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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大势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同管控及财税处理
梁石老师将在12小时的课程里,为大家详细讲解以下内容:
第一篇 “营改增”政策解读及其对房地产企业影响和应对
政策解读及应对措施(财税〔2016〕36号)
 一、销售服务之不动产销售服务
 二、房地产企业适用税率与征收率
 三、房地产企业不动产销售税目注释
 四、销售额的确定
 五、新项目和老项目及其涉税事项的处理
 六、预缴税款及时间的确定
 七、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征方法
 八、进项税额的确定
 九、一般纳税人取得老项目
  1.新新老项目的划分标准
  2.新老项目的增值税计税方法的选择及涉税处理
 十、房地产企业的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要点
  1.营改增后业务流程和合同签订模式梳理
  2.增值税的进项税抵扣机制对于房地产企业的涉税影响
 十一、“营改增”后,以房抵顶工程款协议的签订及涉税事项处理
 十二、供应商身份选择非常重要,如果恰当选择供应商的身份进行税务筹划?
 十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计算及取决因素分析,从要素入手进行涉税管控。
第二篇 房地产开发企业各个环节的合同涉税处理及账务处理
 一、公司成立的股东之间的《投资协议》及《公司章程》细节要点
 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细节要点和相关财税处理
  1.土地出让金的凭证
  2.土地闲置费的财税处理
  3.因为延期支付土地出让金承担土地出让金的财政利息
  4.土地出让金的返还财税处理;
  5.土地出让金的滞纳金的财税处理
  6.不同签约方式下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处理
  7.城市建设配套费的财税处理
  8.契税的计算依据和会计处理
  9.《土地出让合同》的印花税财税处理(是否缴纳,如果缴纳是管理费用还是还是资本化计入土地成本?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候能否税前扣除?) 
 三、签订《规划设计方案合同》细节要点和相关财税处理; 
 四、签订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细节要点和相关财税处理 
 五、签订《模型制作合同》细节要点和相关财税处理  
 六、签订《勘察设计合同》细节要点和相关财税处理 
 七、签订《施工图设计合同》细节要点和相关财税处理 
 八、签订总承包《施工合同》细节要点和相关财税处理  
  1.招投标文件的细节拟定   
  2.合同文本的拟定
   (1)两种价款确定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二者的差异性分析;增值税税制下的工程造价规则(住房城乡建设部模式;辽宁模式,四川模式);
   (2)付款节点的拟定
   (3)设计变更的相关确定方式
   (4)竣工决算的相关约定;
   (5)竣工决算审计费承担方式的确定
   (6)质保金支付方式的确定;违约及违约责任条款的设定  
  3.总承包合同发票条款的约定
  4.“甲供材”和“超供材”在营改增后的财税处理
  5.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营改增后的财税处理
  6.水电费的营改增后的财税处理
  7.提前竣工奖的营改增后的财税处理
  8.营改增后涉及到总承包合同的印花税处理
  9.营改增后质保金条款约定及对甲乙双方的财税影响
  10.合同台账的建立(包括变更、工作联系函等)
  11.总承包施工合同项下的钢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在营改增后的合同签订及财税处理
  12.营改增后建筑企业收取房地产开发企业违约金、提前竣工奖、赔偿金的财税处理和发票开具技巧
  13.营改增前已经完成的工程结算未收的工程款于营改增后收到工程款的发票开具技巧
  14.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房抵顶工程款的财税处理及合同细节拟定
  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针对“黑合同”承揽工程 “白合同”结算价款的法律分析;
 九、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细节要点和财税处理  
 十、签订《广告合同》细节要点和相关财税处理
 十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后相关工作要点及财税处理
  1.诚意金的财税处理
  2.《认购协议》的拟定及定金的财税处理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成交确认书》的细节拟定
  4.首付款的财税处理
  5.首付款分期的财税处理
  6.按揭贷款(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的财税处理 
  7.实测面积和预测面积差异形成房款的多退少补的法律规定及相关财税处理
  8.延期交房产生的违约金的财税处理
  9.购房者未按期支付房款产生违约金的财税处理
  10.开发商延期办理产证交付手续的违约金的财税处理
  11.购房者按揭贷款断供产生的法律后果及财税处理
  12.购房者换/退房的相关手续的拟定及财税处理
  13.不同原因造成购房者逾期付款的法律后果及财税处理
  14.《商品房买卖合同》涉及关键的时间点要素分析及《销售合同台账》的要素定义及后续处理
 十二、《委托代理销售合同》拟定及财税处理
 十三、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细节要点和相关财税处理
 十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针对“黑合同”承揽工程 “白合同”结算价款的法律分析
 十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的“三证统一”(法律凭证、会计凭证、税务凭证)及“三流统一”(资金流、票流和物流/劳务流)原理释义及涉及风险案例分析
&&& 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高级税务顾问,是资深专家型的企业管理创新者。曾先后就职于大型国有建筑房地产企业集团,以及较大规模的民营商业地产企业集团。
  在建筑房地产行业财税领域摸爬滚打了23年,一直致力于该行业的财务核算,涉税统筹和法务研究,善于从细节入手把控涉税风险并大手笔地进行涉税筹划,先后为多家房地产企业提供管理和咨询服务,为相关顾问企业节税数千万元,是建筑、房地产企业的财税法务资深专家,常年笔耕不辍,已先后在省市级期刊上发表论文21篇。
&&&梁老师在授课时善于理论结合实例,认真负责,耐心为学员解答问题,深受广大学员好评。
往期学员对课程的评价
来自江西九江的 shddsy 同学 说:
收获很大,老师讲的都是实践中的好东西。以后老师的课我都会选的。
来自广西桂林的 kolps 同学 说:
谢谢老师,老师你下次课的主题是什么,大概时间是什么时候,我还报名参加。
来自上海浦东的 dyyurr2071 同学 说:
老师讲得很详细,还要慢慢去体会,多做练习。
来自海南三沙市的 stjgf
老师的方法很好,我得慢慢消化,课还不错。
来自广东佛山的 roset212
希望多一些这样的视频给大家分享。
来自鄂尔多斯的 wuleimlrs88
我是刚入行的地产会计,听老师的课也能听懂,老师的课通俗易懂,接受起来很快也能和实务工作结合。
来自安徽合肥的 m
老师讲的很符合国情、也很负责、案例也很多,接地气、实际操作性也有!希望下次还能听老师的课!
来自鞍山的 gyrer
很实用的课程,学习后感觉思路更清晰了。
来自衡阳的 sdfd546
老师分析的思路很精辟,像楼上学员说的真得起到四两拔千斤的作用了,值得推荐学习。
来自汉中的 yangtty
老师,您讲得很好,回答问题很专业,谢谢!
来自呼和浩特的 fdfhn1
谢谢老师,老师你下次课的主题是什么,大概时间是什么时候,我还报名参加。
来自桂林的 dshddy
受益匪浅啊,老师讲的很好,通俗易懂,很实用,谢谢老师!
报课流程与注意事项
1果断点击右侧的【报名按钮】
开放课堂指&正保远程教育开放课堂&是中华会计网校的开放课堂、直播教室。
3选中该课程并通过网银支付学费
支持向开放课堂汇款支付学费或用您在开放课堂的现金余额报名,但需致电网校客服 010- 。
4按提示进入课程直播教室测试
交费之后,您要在课程开始前进入直播教室进行简单的测试,以保证到时可以顺利听课。
5提前预习课程内容整理问题
通常老师会提前将课程讲义(配套资料)上传至直播教室,您可以在【共享文档】中下载预习,同时请整理自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师生交流时请教老师。
6准时进入直播教室听课学习
如果可以,请尽量提前进入直播教室!如果临时有事无法按时听课,请致电网校客服 010-申请改为下期听课。
直播课相关规则
1.直播课开课前,学员如当期无法上课,可免费申请更换至下期;
2.直播课招生截止前,学员可申请全额退还学费;
3.直播课招生截止后、开课前,学员申请退课需收取学费的10%作为退课费;
4.直播课开课前,若直播课有配套的视频课程,学员申请退课需根据视频课学习进度收取学费后退还剩余学费;
5.直播课开课后,学员未登录听课,不提供调/退课服务;
6.直播课开课后,学员如不满意课程内容且课程进度未过半,可申请退还剩余学费;
7.报课学员因故未能正常听课,可申请下期免费重听1次;
8.如需发票,请在报课交费后1个月内提交申请,逾期将不予办理。
9.直播课因其教学特点,若因故未达到开课标准,可能会延期或取消,遇此特殊情况时网校将及时通知,并可为学员办理退费。
1课程简介这是怎样的一个课程?
2网络直播这个课程是怎么讲的?
3课程试听看看课程到底什么样!
4课程内容这个课我能学到什么?
5教师介绍讲课的老师怎么样呢?
6学员评价听过课的同学怎么说?
7报课须知想要学习,怎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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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2016营改增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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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业&营改增&培训
  一、我对建筑业&营改增&的学习和理解
  (一)增值税的基本原理、性质和特点等
  1.所谓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而且是价内税。
  例如:建筑企业100元的工程价款收入,其中不含税造价为96.70元,税金及附加为3.30元。3.3/96.7=3.41%。因此建筑业税金取费系数定为3.41;企业向税务所申报营业税:含税造价100元乘以3.3%=3.3元。
  2.增值税的概念:就是国家针对企业在产品加工生产、修理或提供劳务环节中新增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它是价外税。由于我们建筑施工企业始终没有涉及增值税,所以,我们对它比较生疏。
  3.增值税的性质
  ● 纯粹的增值税(即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是就所有对货物和劳务供应的最终消费支出课征的税收,是由消费者负担。
  ● 但在税收实践中,消费者并不直接向政府付税,而是在生产和分配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由企业代收代付。
  ● 企业支付增值税,不应该构成其税收负担,只是影响其现金流和发生遵从成本(如果免税则会导致企业负担进项税的结果)。如果税制设计得好,额外成本也可相对较低。
  4.实行增值税的优点和好处
  & 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促进社会化分工合作,提高市场效力,提高服务业竞争力。 & 有利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 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融合发展,鼓励科技创新。
  & 不仅是与世界通行做法接轨,也是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税收制度的必然趋势。
  & 有效消除营业税的偷漏税现象。
  5.关于价外税,时至今日不少人在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价外税一是与企业成本、利润没太大关系;二是国家税改政策(原则)是结构性减税,因此不会增加企业税负;三是如果税负明显增加,国家会给予适当补贴或者调整造价定额标准,水涨船高,羊毛出在羊身上,无须担心
  本次税改的做法是:在既有的工程结算收入(或者总产出)中,按增值税税率切出一块来单列为增值税的销项税,在中间投入的外购成本中也切出一块来单列为增值税的进项税,就这样把原来的价内税改变为价外税了。并不是要修改原有工程造价的计税系数或定额,即便造价计价规则的调整改变也不可能使造价飙升。
  6.关于增加值的计算
  加法:
  增加值=折旧+工薪+利息+利润(直接税+股利+留存利益) 减法:
  增加值=销售收入&外购货物和劳务支出(为我国所采用) 或者,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7.增值税的原理及简单数学模型
  8.农产品增值税模拟数学模型
  通过农产品增值税模型可以得出三个结论:
  1、增值税全部由最终消费者承担,不受减免税政策影响而变化; 2、国家减免增值税少收的税金,现金流入允许抵扣的环节; 3、上游供应商若是低税率,下游消费环节的企业税负必定加重。
  9.以建筑业为例做如下计算
  假设上述第7原理模型中第1环节为建筑业生产经营过程,销售收入95,购进成本60,增加值35, 销项税=95&11%=10.45 进项税=60&11%=6.6 购进成本占销售额的比例为63.2%
  11.价外税与价内税引起劳动补偿的变化
  12.建筑业营改增的趋势和我的初步认识
  从上述三例的计算结果可以看出,完全以理论推算,建筑业实施增值税后,税负略高于营业税,更何况建筑业无法取得全部应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可抵扣进项税。所以,在现有的时代背景和税收环境下,建筑业据实统计的2011年数据,实施增值税后的结果,(或者说是大概率事件或者大趋势)是:
  ① 收入减少 ② 利润降低 ③ 税负增加 ④ 现金流受挫
  13.建筑业增值税率是如何测算确定的?
  据业内权威人士介绍,建筑业增值税率11%是充分照顾建筑业的背景下确定的。据讲,建筑业购进成本要达到销售收入的72%以上,加权平均进项税率要达到11%以上,营改增税负会略有降低,才符合本次税改不增加税负的原则。 建筑业11%税率的演算
  假设建筑施工产值为1,中间投入为X,列方程式为:
  (1-x)&11%Q1&3%
  解方程,得出xR0.7272
  查阅近四年的国家统计年鉴中建筑业资料反映,建筑业增加值仅有20%左右,中间投入平均达77%,这种失真的经济信息,结果导致经济决策脱离了客观实际。
  ? 最新统计,2012年全国建筑企业75,280个,从业人员4,267.24万人,总产值137,217.86亿,建筑业增加值26,583.31亿元(增值率19.4%),建筑业2012年实际营业税=137,217.86亿元&3%=4116.53亿元,如以增加值为基数课征增值税 26,583.31&11%=2,924.16亿元: ? 按照这次税改的规定做法,计算如下: 销售收入=137,217.86&1.11=123,619.69亿元 销项税=123,619.69&11%=13,598.17亿元
  进项税=137,217.86&73%=100,169.04&11%=11,018.59亿元
  应交增值税=13,598.17-11,018.59=2579.58亿元。
  而保持营业税交税水平,建筑企业的增值税率是:
  ,583.31=15.49%
  2011年全国建筑企业72280个,从业人员3852.5万人,总产值亿,建筑业增加值22070.98亿元,增值率18.9%,建筑业2011年实际营业税=亿元&3%=3511.78亿元,如以增加值为基数课征增值税%=2427.81亿元:
  按照这次税改的规定做法计算如下: 销售收入=&1.11=亿元 销项税=&11%=11600.51亿元
  进项税=&73%=%=9399.89亿元 应交增值税=9.89=2200.62亿元。 而保持营业税交税水平,建筑业企业的增值税率是: 70.98=15.9%
  ? 注意:税改实施后,进项税加权平均税率至关重要。
  ? 比如,上例中85,454亿的进项业务发生额,假设其中适用17%税率的占40%,适用11%、6%、3%税率的各占20%,那么, ? 85,454&40%=(34,181.6&1.17)&17%=4966.56亿; ? 85,454&20%=(17,090.8&1.11)&11%=1693.68亿; ? 85,454&20%=(17,090.8&1.06)&6%=967.40亿; ? 85,454&20%=(17,090.8&1.03)&3%=497.79亿; ? 集合四项得8125.43亿元,加权平均税率为9.51%,达不到11%的最低要求。
  ? 应交增值税=5.43=3475.08亿,比营业税略低36亿。
  ? 又如,上例中85,454亿的进项业务发生额,假设其中适用17%税率的占60%,适用6%税率的占20%,11%、3%税率的各占10%,那么,
  ? 85,454&60%=(51,272.4&1.17)&17%=7449.84亿; ? 85,454&10%=(.11)&11%=846.84亿; ? 85,454&20%=(17,090.8&1.06)&6%=967.40亿; ? 85,454&10%=(.03)&3%=248.9亿; ? 集合四项得9512.98亿元,加权平均税率为11.13%,
  ? 应交增值税=11,600.51-9,512.98=2,087.53亿,比营业税低1,424亿。
  ? 经过以上对2011年的实际调研测算,分析大量的数据资料,和增值税原理的讲解,不难看出,建筑业增值税的实施,关键问题一是恰当的税率;二是外购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获取;三是进项税税率加权平均后须达到11%以上,找到了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依靠广大管理者的聪明才智,我们就能绘制出解决主要矛盾的路线图。
  (二)营改增后的计税方法
  ? 一般纳税人本期应交增值税=本期销项税-本期进项税 ? 销项税=本期含税工程收入&1.11&11%
  ? 进项税=&外购物资或者劳务(服务)时获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
  ⑤ 项目经理部的用工、用料(采购)、质量、进度、资金等内部控制体系
  ⑥ 增值税专业发票的管理、开具和取得
  ⑦ 会计核算
  ⑧ 资金的周转使用
  ⑨ 企业税收筹划等
  1.施工产值与主营业务收入之间的变化和调整
  &营改增&以前,属于价内税,施工产值与主营业务收入是相等的,没有差异。
  &营改增&后的主营业务收入和营业税制下的主营业务收入同比相差约10%,企业如果规划计划期的主营业务收入要比基期提高15%,施行&营改增&后,只能下达提高指标5%,否则就是冒进的计划。 ? 收入的确认
  ? 1.完成产值的统计报量
  ? 2.工程监理的批量
  ? 3.业主的审批量
  ? 当三者不一致时,如何确认?
  ? 遵循和体现稳健原则,当孰低确认:如果能够及时收到工程进度
  同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首选业主的审批付款额为确认量,因为确认了收入就要反映增值税&&销项税。
  2.投招标的组织策划:争取以工程量清单计算的不含税造价去投标,增值税取费以价外税的形式反映,这样对企业有利。尤其是市场投资多元化之项目,渴望以市场游戏规则洽谈合同造价,真正做到优质优价,按质论价,不应受标准定额的羁绊。
  3.签订工程承包合同,除合同范本上的常规条款外,应标明: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形式,付款方式,发票如何提供;甲方指定分包的结算方式,发票、税金如何提供等等。
  ? 注意:除设备安装企业外,一般要回避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之要
  求,可以由甲方选定厂商、品种、型号,购销合同应由施工方与供应商签订,避免进项税的缺失。
  ? 工程分包合同
  1) 有资质的企业分包,在分包合同中明确要求分包方提供增值税专
  用发票进行分包结算。
  2) 杜绝无资质的队伍分包,个别特殊原因不得不用的分包(挂靠),
  必须把企业获利和税费留足,然后确定再分包结算价格,以消化&营改增&带来的税负。
  4.企业经营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变化
  1) 公司集中核算,全方位管理模式,项目主要材料供应、机械租赁、
  劳务队伍由公司负责,项目经理只负责工期、质量、安全和现场管理,那么,适应增值税的经济核算体制、机制以及经济指标应由公司制定相应办法实施,没有严格的科学的管理流程和明显的
  责任分工,很难适应&营改增&形势。
  2) 项目经理自主承包,承担所有责任的管理模式;注定要求项目经
  理部制定适应增值税的管理和核算办法,承担上交公司利润指标和项目纳税义务,公司仅代为做好增值税的申报、交税等服务工作,其详细资料均由项目部提供。
  3) 关于新增固定资产的购置。改征增值税之后,新购固定资产的增
  值税允许纳入进项税抵扣。所以,建议企业近期(2015年前)暂不新增大宗固定资产,生产急需的设备可以暂时以租赁方式解决。即便将来改征增值税后,也须分析对比购置与租赁的利弊,做好可行性研究,权衡取舍,力争克服盲目性。
  5.极其严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 增值税发票一经开出,销项税=销售额&11%;必须进行纳税申报,
  进项税能够归集多少,自取得发票后180天内经税务审核认证才允许抵扣,销项税减进项税差额当月缴纳入库,不能有丝毫的含糊。
  ? 所以,何时开票?金额多少?须谨慎稳妥,这儿有很大的探讨和
  研究的空间,也反映出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永久性差异。
  6.会计核算的改变
  ? 目前的营业税会计核算,比较简单,不涉及价外税的核算,而&营
  改增&后,涉及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就比较复杂了。
  1. 采购业务的变化:
  1) 企业新购置机械设备1台,总价200万元,厂商开出增值税发票。 借:固定资产&&机械设备 170.94万元
  应交税金&&进项税 29.06万元
  贷:银行存款 200万元
  2) 购入钢材400吨,总价160万元,厂商开出增值税发票。 借:在途材料或主要材料&&钢材 136.75万
  应交税金&&进项税 23.25万
  贷:银行存款 160万元
  2. 工程施工的核算:
  1) 支付劳务费80万元,劳务公司开出增值税发票(假设税率6%)。 借:工程施工&&甲合同&&人工费 75.47万
  应交税金&&进项税 4.53万
  贷:银行存款 80万
  2) 工程领用钢材380吨, @3418.75元。
  借:工程施工&&甲合同&&材料费 129.91万
  贷:主要材料&&钢材 129.91万
  3) 支付机械租赁费8万元,增值税发票(税率17%).
  借:工程施工&&甲合同&&机械使用费6.84万
  应交税金&&进项税 1.16万
  贷:银行存款 8万元
  4) 项目经理部支付设计咨询、工程监理费60万元(税率6%)。 借:间接费用&&咨询费56.6万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已缴增值税235.9万元
  贷:银行存款 235.9万元
  5.关于地方附加税费:
  地方附加税、费=已缴增值税*地方附加税费率
  会计科目处理:
  借:主营业务税金附加
  贷:应交税金&&城市维护建设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附加等
  6.会计核算的更重要变化的是:
  从事多种经营的企业,会计核算参照工业会计的品种法核算,必须分类、分项明细核算。如:经营范围包括勘察设计、建筑总承包、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酒店服务、餐饮服务等,营业税只有3%、5%两种税率;改征增值税后涉及17%、11%、6%、3%四档税率,假如不分类、分项明细核算,税务规定从高计征税,那企业就难堪了。
  7.企业税务筹划
  1.设置机构、配置人员,全面开展税务筹划。
  如:企业产值完成量与纳税申报收入总额之间存在永久的差距,必须事先和项目业主、征管税务所协商、沟通。
  2.在内部控制体系中设置税务控制端口,明确税务控制的权限和职能。
  3.在&营改增&试点开始后,一般纳税人经营一些特许项目时可在短期内选择小规模纳税人或简易征收,一经确认,三、五年不变,企业
  应权衡利弊,酌情选择。
  8.将本单位&营改增&测算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早向行政主管部门、财税部门和企业高管以及经营管理各部门反映报告,尤其要与当地管辖税务所沟通反映,让税务人员了解建筑业,为我们出谋划策并向上级税务机关反映建筑业的真实情况。要上、中、下配合,做好三级联动,才能有预期的收效,仅财务部门跳独脚舞是很难成功的。民航案例.doc(上海工程机械协会案例)
  为了确保行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行,民航局财务司在试点工作开始前,组织部分民航单位进行了税改政策研究,测算税负变化情况,评估对行业的影响,并根据研究结果积极向国家财税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有利政策。国家财税部门充分考虑了民航业的特殊情况,在之后出台的实施政策和相关规定中采纳了部分建议。例如将机场、空管业务的业态定位为&现代服务业&&物流辅助业&,适用6%的较低税率;航空公司国际运输收入适用零税率;逾期票证收入定性为非应税收入;福利免票、公务免票和积分换里程不视同销售;航空公司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确认为承运时间等。这些特殊政策为行业可持续发展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税收政策环境。
  这次税改是继2009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之后,货物和劳务税收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是结构性减税的重要措施,对民航业的影响广泛而深远。民航局下一步将结合前期试点情况,向国家财税部门反映相关问题和困难,争取在落实机场和空管外航收入免税、解决租赁飞机进口环节重复征税、燃油附加和机票手续费收入不纳入应税范
  围、非试点地区成本进项抵扣以及航空公司缴纳的政府性基金作为抵扣项目等政策方面有所突破。同时,民航局还将继续密切跟踪税改试点工作。及时发现并积极协调解决税改过程中的新问题。确保行业&营改增&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认真学习,苦练内功,适应&营改增&
  抓紧时间利用当前宝贵的时间,认真学习&&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学习&营改增&试点方案和一系列文件规定以及与税改相关的法律法规,刻不容缓地开展有关增值税知识的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
  1.试点文件已经修改完善,原财税(1、133号;(、86号等都已经废止,由2013年5月颁发的财税(2013)37号替代。需要学习的内容很多,时效较强,任务较重
  2.日刚刚公布的财税[号《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又将财税【2013】37号废止。而且两文有十大变动,须学习、领会、掌握的知识应接不暇,一天不学习不关注,就会掉队,就无法与时俱进。而且这种学习不仅仅是财会人员的事,企业所有经营管理人员都必须要学习、掌握。
  ? 建筑业税改实施会出台一整套过渡期的规定和细则,如:实施的
  时点,新老工程如何区分?在施工工程如何划线?税改前结存的财产物资如何抵扣?建筑劳务和建筑机械租赁适用何档税率?甲
  方供料及垫付水电费等款项如何处理?税收征管归属以及总分机构如何申报缴税等等,都有待明确。企业要及时学习掌握,尽早与税务机构沟通交流,做好衔接工作。
  3.增值税违法行为入选《刑法》,这条高压线绝对不能触摸。 《刑法》第二篇 分则 共十章,其中: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第二百零一条至二百一十二条全部涉及增值税违法行为,最高刑期无期,不是危言耸听,千万别糊里糊涂当了阶下囚,害了自己也毁了家庭。
  机会总留给有准备之人。社会经济、财税政策的重大调整,谁先学懂,谁先掌握,谁就有先机,谁就主动,结果肯定会走向成功取得胜利。因此,我们要把学习、提高放在第一位。
  ? 今天,我的发言除了增值税基本常识外有以下六个要点,建筑企
  业要从这六个方面积极应对,未雨绸缪,平稳落实国务院税改的重大决策和部署:
  (一)摸底调查
  (二)模拟运转
  (三)积极报告
  (四)完善机制
  (五)调整会计核算
  (六)加强学习
  主要阐明企业额面临&营改增&形势,要做哪些准备工作?怎么做?为什么这么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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