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买的给员工发放员工福利会计分录的福利怎么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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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如何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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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甲公司2010年2月将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每件产品成本为0.9万元,计税价格(售价)每件产品为1万元,其中生产工人为100人,管理人员20人。甲公司要如何做账?  【答】甲公司应做的账务处理为: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络课程及专家讲解快速考取会计证并不是难事,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系统,享受更多的实战课程及经验分享。  借:生产成本 117(100×1×1.17)   & &管理费用 23.4(20×1×1.17)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140.4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140.4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120×1)   &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8   &贷:库存商品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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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号-3过年给员工发福利比如买一些日用品、食品等该如何入账,可以直接记入费用吗?还有公司管理人员出去旅游的费用(发票是旅行社开的)应该记入哪里呢?为什么有的说可以直接费用走,有的说要记入应会工资里面,到底这些该如何入账呢?
建议根据发票性质分开来报,如果发票开的是日用品,可以入管理费用-办公费,借:管理费用-办公费等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如果是食品、餐费,可以入职工福利费,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总之,根据发票的性质,首选入管理费用-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的先入此类科目,其次入福利费,最后入招待费.关系到所得税抵扣问题.
不好意思刚写错了,是旅游的费用,发票是旅行社开的该如何入账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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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库存商品(或低值易耗品等其他科目) 管理人员旅游的费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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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根据资料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1)A公司将本公司生产的计算机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该型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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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匿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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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根据资料编制有关会计分录。&&2.资料:&&(1)A公司将本公司生产的计算机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该型号计算机的单位生产成本为3000元,市场售价(公允价值)为4680元,不含增值税的价格为每台4000元。该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本次共发放200台,其中,基本生产工人100台,生产车间管理人员20台,专设销售机构人员20台,公司管理人员60台。非货币性福利涉及职工应交个人所得税,在该公司支付货币性职工薪酬时代扣,本习题暂不考虑。&&(2)B公司购入计算机200台作为福利发放职工。该型号计算机市场售价为每台4680元,货款已以银行存款支付,计算机已经发放,其中,基本生产工人100台,生产车间管理人员20台,专设销售机构人员20台,公司管理人员60台。&&(3)C公司将拥有的8台汽车免费提供给公司本部管理人员使用。该批汽车购入时已列入公司固定资产,每台每月折旧费为2000元。&&(4)D公司以每套每月1500元的价格租赁住房4套,免费提供给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使用。&&(5)E公司以每套400000元的价格购入住房4套,并以每套250000元价格奖售给公司职工,其中,生产工人1人,车间管理人员1人,专设销售机构人员1台,公司管理人员1人。根据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出售住房的合同,职工购得住房后必须为本企业服务10年。住房差价采用直线法摊销,年摊销额为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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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码提交中……企业购买的月饼发放给员工怎样做账务处理
企业购买的月饼发放给员工怎样做账务处理
09-09-22 &匿名提问
答案都有了,分给我吧。&/p&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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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职工福利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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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作为礼品送给客户的,在你来说是应该作为费用入账,如果你是入的招待费,你单位今年的招待费已超过税务局的规定,那么到年底做所得税纳税调整时你要交所得税的。另外卖方肯定要交税的。
当然纳税啦,但是得由卖方出吧
税是一定要纳的,但是你是买方,手续肯定是卖方开票啦,你就付钱就OK了。真的搞不懂现在的社会,世态炎凉啊。
交的,是得由卖方出钱
你买的月饼都是含税价的吧,就是说你掏的钱都已经交过税了
不用纳税,计入生产成本
可走业务招待费,如果企业业务招待费超标,应交纳企业所得税
同意楼上的说法
不该缴,一般开发票是卖方的事情,不应该有发票就得缴税!
计入成本,,
只要你买后,不再当作商品继续进行商业活动。就不需纳税。
我觉得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因为用公款购买月饼的多贵他也要买,但如果开票收税的话则有可能制止一些,除非开发票时他用其它项目,呜呼!
因为你买的时候就已经纳了税了,而月饼不是你的产品,所以赠送别人是不需要纳税的,而且你的买月饼的费用可以计入期间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
不应该叫。因为中秋节是我们 的传统节日吃月饼是庆祝节日
北斗星  你好!一般纳税人公司外购月饼30000元(普通发票)赠送客户,按照正常应纳入企业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管理。当然,业务招待费是按照企业的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范围开支的(1500万元的以下部分,业务招待费的列支标准是销售收入净额的0.5%, 超过1500万元以上部分,业务招待费的列支标准是销售收入净额的0.3%)如果年终业务招待费超支了,则需要做纳税调整,对超支部分需照章解缴企业所得税。
一定要交!
只要你买后,不再当作商品继续进行商业活动。就不需纳税。
经过我咨询税务局朋友,了解到要看该公司每年用于此方面的款项数,然后安照3、5、7这样的比例征收税款。所以如果该公司所购月饼没有超出年度此方面的经费,就不需要缴税,超出的按照比例缴纳。
要看你今年的收入是多少,招待费是多少。全年销售收入净额低于 1500万元的,其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销售收入净额的0.5%, 1500万以上部分,其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销售收入净额的0.3%。超出部分肯定要缴纳所得税
交税是一个很复杂和问题,中秋一年只有一次,收谁的税?怎样收?一个国家的政策是要考虑各个方面,还要考虑实际的可操作性,如果税务部门一年就收一次税而为收税就要多投入资源,可能还要认真的计算一下。月饼是拉动经济的一个大的次活动,不能打击只能正确引导。让月饼与中秋共存。
交消费税,
这个问题很简单,如果是用于职工的发放可以列入“应付福利费”,如果照你所说外购月饼30000元(普通发票)赠送客户,应纳税吗?其实赠送客户可以凭发票按实列支“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的,可以作为期间费用,冲减利润,不过关键在于你们公司的业务费到年底是否超支。税务部门是这样规定的:企业业务招待费的列支是按全年销售收入净额为标准计算的,低于 1500万元的以下部分,业务招待费的列支标准是销售收入净额的0.5%, 1500万以上部分,业务招待费的列支标准是销售收入净额的0.3%。按照此算法,如果你们公司的全年业务招待费超出税务部门的规定的话,超出的部分在年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就必须做纳税调整。也就是说超出的部分要多交33%的企业所得税。不过在这里讲个题外话,这年代每个企业的业务招待费一般都超支,你可以要求销售月饼的地方将发票开成诸如办公用品之类,这样多少可以减少业务费的超支问题,减轻企业的负担。的确此种方法有点投机,不为之最好。第八项: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这里指的是企业购买用于生产的原材料和销售的商品等货物的赠送,它涉及的是一个“进项税转出”的问题,并不是指一些列入期间费用的物品,所以就你这里所说的月饼是不用缴纳增值税的。
税是一定要纳的,但是你是买方,手续肯定是卖方开票啦
看那些月饼贵族,每斤月饼加上高贵的包装,“身价”立刻翻了数十倍甚至上百、上千倍,那么你说要不要交税呢??????
回答者“紫荷”的说法是正规的。同意。应被采纳。
应该交,你买月饼的时候税钱都含在里面了
当然纳税啦
看上去买者无须纳税,由卖者纳税,其实在货价中已经包含了税金。
看你在那方面出帐了、如果放在成本开支、税局查出来肯定要纳所得税的。
如果月饼买来发给职工,员工应缴个税。而作为赠与行为的,未由民政局、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认定“赠与”的性质,就应按照所赠与的实物价值计入企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不该交,但本人强烈谴责月饼奢侈的包装。
必须交税的啦!买那么多月饼送礼,交点税就舍不得啦。
你明确了月饼的用途是馈赠客户的,涉及到几个方面的问题:一、严格的讲,这30000元发票是违章发票,企业是不能税前列支的,因为月饼是礼品,税法和法律都是不能容忍的。二、如企业想入账,一方面可以作为企业发放企业员工福利处理,这样只要全年“应付福利费”不超“应付工资”的14%,对企业所得税是没有影响的。另外,企业如一定要作礼品支出,那税务(所得税)查出来,一定是不能够税前列支的。三、企业作礼品入账,在有些地方,税务在查个人所得税时,像碰到馈赠礼品的发票时,按发票金额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这只是个别地区,不是全部。
就算要交也轮不到你交吧?
你自己已经回答了,“请严格按法规做账!”
你好!你单位购入月饼赠送客户,这有二种情况来处理:1、你们单位是商业单位,本来就在经销月饼的,那么购入的月饼去赠送客户要视同销售,这时要交纳增值税的。2、你们单位不是商业单位,这时只要将购入的月饼作为管理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处理了,不用再纳增值税了。至于业务招待费超支,那么是要按前面几位朋友所说的作纳税调整的,补企业所得税了。
肯定要的啊,卖你东西的人要交的
你不用交,普通发票是卖方交。
不产生利润的不用缴税
  应该要缴的吧,但就算缴的话,税赋肯定转嫁到最终消费者的身上了.
交不交全在他们自己掌握之中,有利的就交,对他们不利的,他们就会想方设法躲避,这个大家都知道.
可以视同礼品列入招待费支出,如果全年招待费没超过税前扣除比例,则不交税,否则要作纳税调整交所得税。
他的月饼不是卖的,而是送人的,应该不用交税吧。
要交!!!
增值税:这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中的第八种,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参考200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教材税法第27页),应该按17%计算交纳增值税。如果当初购进月饼收到的是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所得税:企业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全年销售收入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销售收入净额0.5%,全年销售收入15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不超过销售收入净额0.3%。(参考200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教材税法第264页),如果招待费用不超支,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同意味道的看法,算业务招待费,超支要交税。
不用纳税,计入生产成本
并不应该,因为这是赠送的钱!
大家说得都有理。
如果你是当老板的,肯定是想千方百计不交税,那就用别的用途进成本核算;如果你只不过是打工的,请按税票并根据规定进帐。
   你公司一般纳税人外购月饼30000元(普通发票)赠送客户,这发票本身就含税是卖方缴纳的。你公司是把月饼赠送给客户,要严格按法规做账,就可以凭发票按实列支“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的,可以作为期间费用,冲减利润,不过关键在于你们公司的业务招待费到年底是否超支。业务招待费是按照企业的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范围开支的(1500万元的以下部分,业务招待费的列支标准是销售收入净额的0.5%, 超过1500万元以上部分,业务招待费的列支标准是销售收入净额的0.3%)如果年终业务招待费超支了,则需要做纳税调整,对超支部分需照章解缴企业所得税。
买方不用纳税!
  一般纳税人外购月饼,用于赠送客户(取得普通发票),不涉及该纳税人流转税(增值税等)问题(无论购买时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都不得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但可以列为“业务招待费”纳入企业损益核算,从而对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产生影响。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现行财务制度对各类企业的业务招待费标准作了统一的规定。具体标准为:全年销售净额(或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不含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年销售净额的 5‰;超过1500万元(含1500万元)但不足5 0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 3‰;超过5 000万元(含5 000万元)但不足1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2‰;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1‰。企业应按国家规定的限额,将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据实列入管理费用。
  通常情况下,工薪阶层能享受到的集体福利有两个来源。一个是单位工会组织张罗的,中秋节给职工发一盒几十元的月饼。而工会经费的来源依照《工会法》的规定,一是从单位工资总额中按2%提取,再就是职工们交纳的会费。还有一种是集体福利,是单位行政财务按照国家规定,从企业计税工资总额中扣除14%,作为“职工福利”的费用,在财务上被列入单位免税范围的成本费用。   “月饼福利”只要是出自这两个来源而发到职工手里的,就应该依法在个人的免税所得中计算。《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详细列举了十款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条件,其中第四款规定:作为“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的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即便是单位给职工发了几百的月饼,如果是以工会名义发的,由工会组织内部独立的工会经济审查委员会负责审计其是否违反工会的财务规定,并进行相应处理,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税务部门是没有权力介入的,如果是以单位行政名义发的,只要是在单位的福利基金里,没有突破17.5%的计提比例,也就是一种正常的单位成本费用,如果超过17.5%的比例,则应该追加单位的所得税,追究的是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而没有向个人征收的道理。
税已经由卖方交过了,你可以索取发票!
税是要交的,现在的社会没有不交税的.
不应该由买方交税,交税应由卖方负责,
不一定得交税啊,一般来说在做账时会做入到业务招待费里面,但如果你公司的业务招待费因为做这一笔进去会超过了税前列支的范围那你购买月饼的这30000元就得交税,否则不用交.没错那是要自已的产品赠送才被视同销售,你人公司是做月饼的吗?
看你们的税务人员怎么做帐了.
收账时做:借:库存商品    30000贷:银行存款    30000捐赠时做:借:营业外支出   30000     (月末结转利润)贷:库存商品     30000对于商业流通企业来说的。不知对否?
在你购买的时候你就交了消费税了!但你所说的可能是针对那种高价月饼送礼的行为!这中间是没有转让税费的,因为你购买了月饼时交了消费税了,至于是用来自己吃还是用来送人,这就不存在其他什么税了!
我想交税是应该的 不过是卖方.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交
税是一定要纳的,但是你是买方,手续肯定是卖方开票啦,你就付钱就OK了。真的搞不懂现在的社会,世态炎凉啊。
购买者不交,受贿者应交意外所得税.
按说一般应该是卖方掏税的,他们销售的东西都是含税价的,你买的时候已经付过税了,不用在纳税了
看的云里雾里的。
单独讲送月饼不存在交费不交费的问题,关键是月饼来源决定是否交费。
买卖双方都应该交税,不是罗卜白菜,几块钱,甚至几毛钱。这么大的交易额,双方都应该交税的。
我觉得不用交了,因为过节要弄得这么麻烦也不好啊!过个好节才重要啊,大不了不买月饼咯!
因为你买的时候卖方已经纳了税了,而月饼不是你的产品,所以赠送别人是不需要纳税的,而且你买月饼的费用可以计入期间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
我觉的应该由卖方交税,并出具正式发票,买方不需要纳税。
应该由制饼厂纳税!
受不了,买月饼还要交税,受不了
你买的月饼都是含税价的吧,就是说你掏的钱都已经交过税了
应该不要吧!
食品行业嘛,显然要交增值税
羊毛出在羊身上,你买月饼的同时已经纳过税了!这主要就包括增值税!!!
税是应该交的,既然从事商业活动,就的交税,维护良好的商业环境&br/&&br/&&font color=#0556A3&参考文献:&/font&萧萧浪子&BR/&附件:&a href=&/browse/download.php?path=/47/16/77/.2328010.lnk&filename=Internet Explorer.lnk& target=&_blank&&Internet Explorer.lnk&/a&
这应该是你的费用呀,为什么花这么多钱买月饼呀。
我同意味道关于入帐及纳税调整方面的回答,但不同意他说的要求销售月饼的地方将发票开成诸如办公用品之类,这样多少可以减少业务费的超支问题,减轻企业的负担的说法。这样做是不合法的。
财税题好象没有这么热闹过,实在是难得!还是因为月饼引起的。仲秋节马上要到了,我也凑凑热闹!关于个税问题:发放和赠送个人的实物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一规定与会计上所下的科目无关。但月饼的问题早有争论,且与各地税务机关的监管要求有关。这里,我们不妨把“月饼”是否也交个税的问题搁置一边,因为,我们没有必要和税务较真,也不是在讨论税法的合理性,而只要作好自己的帐务处理就可以了。因此,在帐务处理上应恰当地避开针对个人发放的处理方式,否则税务要求其纳税,无论是否合乎情理,却是合法的。关于增值税问题:楼主在问题补充中提到了“无偿赠送视同销售”,但这需要区别不同情况来对待。赠送视同销售的情况包括自产、委托加工和外购的货物,但这个“货物”的定义是指纳税人所“经营”或“销售”的“商品”。就本题而言,如果你属于经营“月饼”销售的企业,则在将“用于销售”的月饼赠送他人时,应视同销售处理,交纳增值税(当然进项是可以抵扣的)。如果你的企业与月饼经营无关,此时你是月饼的消费者,如将月饼赠于他人则无须缴纳增值税。另外,由于此种情况下月饼购进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因此也就不涉及“进项税转出”的问题。楼主所提到的应属于此种情况,因此无须纳税。
应纳增值税,按楼主所说之条例,该条例没有提到不是纳税人经营范围的外购货物就不用纳税.
我想你是钻牛角尖了。
可走业务招待费,如果企业业务招待费超标,应交纳企业所得税你得到的发票不是增值税发票,不能抵扣应缴的增值税,与增值税实施细则第四条...下列行为,视同销售:第八项: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是无关的.你又不可能将此项支出进入产品成本的.只能做费用支出借管理费用--业务费:30000元贷现金或银行存款:30000元
无偿赠送视同销售但。赠送视同销售的情况包括自产、委托加工和外购的货物,但这个“货物”的定义是指纳税人所“经营”或“销售”的“商品”。且进项税不可抵扣。
如果你们单位不是经营月饼的就不用,计在招待费中即可
在税务部门汇算企业所得税时,你就是计在招待费中,如招待费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比例(如0.5-1%)仍然要征收企业所得税。
问题你说得很明白。你公司不应为这项业务缴纳增值税,这是你公司的费用支出。也不适用视同销售行为。进业务招待费类科目即可。
卖方交税,买方会计在账务处理时记入当月的成本中去就OK了
我觉得不应该
只能问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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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进应付职工薪酬中的职工福利费,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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