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监理企业资质查询升级不成功的原因有哪些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申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关问题的通;(晋建建字[号);各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管理,规范企业资质;一、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企业资质应从丙级开始申;二、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国家;三、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审批后设一年的暂定期,企;目前,已超过规定时间尚未取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申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关问题的通知
(晋建建字[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管理,规范企业资质申报行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企业资质应从丙级开始申报。由于企业改制,或者企业分立、合并后组建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可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进行申报。
二、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申报主项资质专业的技术职称或从事本专业的经历。已在其它单位注册的人员,应当有原注册单位出具的同意调离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或者调出调入单位已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并在资质审批后30日内办理注册变更手续。
三、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审批后设一年的暂定期,企业应于暂定期满前两个月开始申请取消暂定。企业申请取消暂定时,注册到该企业的监理工程师人数达不到资质标准中企业主项资质所对应的专业人数要求的,不得取消暂定。未取消暂定的,其资质证书在暂定期满6个月后自行作废。
目前,已超过规定时间尚未取消暂定的企业,应当于2005年12月底之前申请取消暂定。未提出申请或提出申请但达不到资质标准的,其资质证书于2006年3月底自行作废。
四、工程监理企业在取消暂定后,自批准之日起已满两年,且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02号令)第十六条所列行为的,方可申请升级。
五、工程监理企业申请增项资质,原则上从丙级开始。由于企业改制、分立、合并重组使企业的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可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进行申请。申请增项的资料要单独装订报送。
六、工程监理企业申请增项资质,申报主项时已申报过的人员,如果具有增项专业的职称,或者能提供从事过增项专业工程监理的有效证明,也可作为增项资质专业人员申报,但每人申报专业不得超过三个。
七、工程监理企业申请市政公用工程资质,一般在批准时都注明“不含桥梁、燃气”,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专门申请这两部分的资质。
八、已批准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除单独注明的外,一般不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的内容。因此,企业在申请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时,要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特别注明是否含园林绿化部分。如果包含,就要同时提供有关人员涉及园林绿化专业的职称或所从事过的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的证明。企业也可以单独申请市政公用工程的园林绿化专项资质。
九、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企业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的申请资料后,要核查企业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在核查过的证件的复印件上加盖“经核实,与原件无误”的章,并有核实人的签名。要明确同意企业申请的事项。应当以文件的形式将审查结果与企业申报材料及“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责任卡”一并上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OO五年十一月七日
关于印发《山西省实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的通知
晋建建字[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委、办、厅、局、省建总公司:
现将《山西省实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建设厅
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抄报:建设部
抄送:厅直有关单位,省建设监理协会
山西省实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二期和投资效益,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02号,以下简称《规定》)、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山西省建设类企业资质审批管理暂行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实施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
省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专业部门配合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相关 资质类别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
禁止任何部门采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外的其他资信、许可等建筑市场准入限制。
第五条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简化程序,强化责任,提高工作效率、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
第六条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审查(初审)和审批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 资质申请
第七条 凡在本省内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照本细则,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第八条 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一般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第九条 省交通、水利、通信、煤炭等专业主管部门所属工程监理企业或省直管理的大型企业所属工程监理企业可由其主管部门或其母公司直接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上述专业主管部门或省直管理的大型企业(名单见附录1)所属工程监理企业是指:
(一)与主管部门有行政隶属关系;
(二)省直管理大型企业的全资子公司和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
第十条 中央管理的企业(名单见附录1)所属驻晋工程监理企业申请甲级资质的,由其母公司直接向建设部申请,但应当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中央管理的企业所属工程监理企业是指:
(一)中央管理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二)中央管理企业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
(三)以上(一)、(二)所列企业的全资子公司和其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
除上述规定外,上述工程监理企业申请乙级资质及其他驻晋工程监理企业申请各类各级资质,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市(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第十一条 工程监理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者多项工程类别的资质。
申请多项资质的,应当选择一项为主项资质,其余为增项资质,但增项资质不得高于主项资质。
申请资质时,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划分的14个工程类别提出本企业主项、增项资质的工程类别。除铁路、公路、航天航空及市政公用工程外,其他类别在申报时,工程范围不再细化。
第十二条 工程监理企业申请多项工程类别资质时,考核条件以主项标准为主,但增项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应当符合相应人数标准(附录2)要求,其人员、业绩在申报材料中应分类报送。
第十三条 工程监理企业增项资质可以与主项资质同时申请,也可以单独申报。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企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当是注册在本企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申请乙级以下资质时,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是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与山西省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之和,但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比例不得少于60%。
专业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本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过该专业工程监理工作,但应出具有关建设单位、本人所在单位及省有关专业部门或者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第十五条 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应符合《规定》第五条丙级资质工程监理企业标准的前三项要求,企业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应当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已注册人员应当有原注册单位出具的同意调离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并在资质审批后30日内办理注册变更手续。
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主项专业职称或从事本专业的经历。
第十六条 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应递交《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并提交下列附件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企业章程;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工作简历,职称证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及任命文件;
(四)企业营业场所证明(租房协议及房屋产权证明);
(五)验资报告;
(六)投资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七)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件;
(八)其他经济技术管理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件;
(九)所有经济技术管理人员的劳务合同(须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原任职单位和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同意离岗的证明;
(十)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国家、省规定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定级、增项除提供本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的附件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企业近三年度财务决算年报表;
(三)《监理业务手册》;
(四)已完成代表工程业绩的工程概况、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工作总结及业主出具的该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上签字,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九条 资质申请材料应当齐全,手续完备,凡出现填报不符合要求,包括主要数据、印签不全及关键性文字难以辩认等情况时,资质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附件材料可以使用复印件,但对要求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的,复印件无效。
第二十条 申报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接受资质管理部门组织的资质申报考查或者抽查,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原始资料等;不能提供的,资质管理部门对该企业的资质申报不予受理。
第二十一条 资质申请附件材料应当按顺序分册装订。其中,企业基本情况装订一册,《监理业务手册》和代表工程业绩材料装订一册。
企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经济技术管理人员较多时,也可以单独装订成册。
申请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工程方面资质的相应附件材料,除人员和业绩仅报该专业工程相关方面的以外,其他材料应当符合本细则第十六条和十七条的规定。
所有申请材料必须使用中文;如材料原文是其他文字的,须附中文译本。
附件材料的纸张统一采用A4型。
包含各类专业文献、外语学习资料、幼儿教育、小学教育、生活休闲娱乐、各类资格考试、中学教育、文学作品欣赏、行业资料、30申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关问题等内容。 
 (聘用)文件、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 职称证书和加盖执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等复印件; 6、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  关于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和换证工作的补充通知_制度/规范_工作范文_应用文书。通知...执行中的问题, 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 关于资质标准问题 1、《规...  企业资质申报及管理常见问题汇编 1.建设工程企业行政许可有哪几项? 答:建设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工 程监理企业资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设计与施工资质。...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程序 一、审核、审批依据 《中华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征得同级有关...  附件2: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填表说明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 ...“工程试验检测设备一览表”填写要求 填写企业自有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及相关信息。...  本表适用于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定、 升级、 增加其他专业资质和资质延续时使用...三、 申请企业应按要求逐项填写有关内容, 各页纸张如不够, 可增加附页。 四...  关于申请办理监理企业资质备案的有关说明及承诺 厦门市建设局: 我司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属房屋建筑工程监 理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现申请办理监理...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六份(申报企业请在“工程监理资质管理信息系统” 中填写完成相关信息后,直接打印申请表即可);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3)...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_制度/规范_工作范文_实用文档。综合法律门户网站
住房城乡建设部...热烈祝贺知含监理公司资质甲级升级成功!
陕西知含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文章点击数为:0 字号: [大] [中] [小]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公告,我公司正式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这标志着公司监理业务范围得到了极大的扩展。
&&&&& 陕西知含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日,注册资金300万元。现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成功升级,为陕西知含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公司将继续发挥优势,组织实力团队,积极参加有影响力的项目,用出色的监理成果来丰富和充实资质内涵,不断提升监理水平,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工程监理服务。
主办单位:陕西省建设信息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东路物资路22号
邮编:710054
电话:029-
传真:029-
备案编号:陕ICP备号
访问统计:正在加载...
本日访问:正在加载...【编辑:王米雪】
&&&&&&本文链接:
我是建筑企业:
我是服务中介:
刚看完正在看以下内容:
我要获报价
称  呼:
手机号码:
所在地区:
资质类型:
施工总承包资质
施工专业承包资质
专业等级:
微信扫一扫最新资讯码上找
微信扫一扫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