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损失备案税务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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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没有去税务大厅备案 已经在今年4月做账了 怎么办?会不会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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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已经在4月底做坏账处理转出了,但是没有备案,不知道明年的时候会不会出问题,有点吓。。。
还有年底了 上面说要控制利润,怎么才能控制个30万的利润,月利润不多估计就50万左右。。。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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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
(一)申报形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2011年第25号,以下简称25号公告)第八条规定:“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别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形式。”清单申报应填报《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申报表》(见附件1);专项申报应填报《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表》(见附件2)并按照25号公告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二)申报方式
根据25号公告有关规定,企业税前扣除资产损失不需审批,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可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报送主管国税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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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去备吧,,,不备案最多就是不允许抵所得税
中国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会计通。固定资产报废是否要向税局备案?
08:56:0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0
& & & & 【导读】 固定资产报废,是指固定资产由于长期使用中的有形磨损,并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不能修复继续使用;由于技术改进的无形磨损,必须以新的、更先进的固定资产替换等原因造成的对原有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行为。其在会计类考试中是一个重要考点,为此小编特整理了&固定资产报废是否要向税局备案?&。如果各位考生想要了解更多会计类考试相关信息,请关注我们会计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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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九条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第十条规定:&前条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清单申报也是向主管税务局进行申报,可以将属于清单申报的项目填列在申报清单上,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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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做报废处理,还需要去税务局备案吗
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做报废处理,还需要去税务局备案吗?
如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5号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三条“ 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以下简称实际资产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通知》和本办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以下简称法定资产损失)。”中的情况的,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公司房屋拆除需向税务办理认定备案手续吗_税务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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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房屋拆除需向税务办理认定备案手续吗
发布时间:日 来源:应届生会计考证网 作者:编辑组
  问:您好!请问我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部分房屋需拆除,如果形成财产损失,需要中介机构,即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吗?另外,折除房屋涉及到房产税的问题,是也要到地税机关去备案认定?
  答:需要中介机构的鉴证报告的。
  根据《关于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中有关涉税鉴证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规定,企业发生自然灾害、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申报审批财产损失的,受托办理的税务师事务所必须根据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材料以及《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其他证据,出具涉税鉴证证明。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损失,受托办理的税务师事务所应对企业盘亏、报废、毁损、被盗的存货和固定资产以及因停建、废弃和报废、拆除的在建工程发生的损失,收集齐全《办法》相应规定的证据,在此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出具涉税鉴证证明。您单位发生房屋拆除,形成损失,属于非货币性资产损失,理应按上述规定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房屋拆除,不需要向税务机关备案,房屋拆除后,该处房屋将不存在了,其房产税义务已经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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