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税收风险防控管理增加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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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13:41:07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税源专业化管理
&税源专业化管理,就是将税源管理的流程和职责在不同层级、部门和岗位间进行科学分工、合理配置,将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贯穿税源管理全过程。其是集理念更新、机制转变、方式进步的一个系统工程,也是目前征管改革的主要方向,总局已将其列入&十二五& 税收发展规划确定的重要纲要。它通过分工协作、提高效率来对税收风险进行管控,达到最终促进纳税遵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目的。同时通过税收风险分析识别与差别化应对等关键环节,整合管理职能,把有限的征管资源优先配置到遵从风险大的环节和纳税人群体,有利于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一、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趋势要求和问题剖析
税源专业化管理是当今国际上通行的、最具效率的税源管理模式。目前,我们局建立了税源联动管理框架下的以&市局部分实体化+农村分局专业管事、属地管户&的层级架构为主要特征的管理新格局,体现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一些基本思想在全系统上下逐步形成共识,工作要求也初步得到落实。但是,现在的税源专业化管理基础不是很稳固,管理精细化程度不高,专业化应对成效不明显,还有许多深层次问题亟待解决,主要体现为:
一是&人少户多&矛盾凸显,征管效率难以提升。制定决策的核心机构与执行决策的下属科室之间以及各下属分局之间由于职能差异及衔接不畅,无法对即时的税收风险做出快捷的反应,应变时效滞后,或是体现为应对成效差,甚至敷衍了事。
二是干部业务技能参差不齐。税收管理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素质高、业务熟的人员较少,&三师&及省高级人员在基层分局分布偏少且分局之间不均衡,近年来在行业管理、专业管理方面培养的&行家里手&较少,难以高质量地完成众多的管理任务。
三是税源管理精细化程度不高。由于征管机构设置以行政区划而不是税收征管流程为依据,导致重收入轻管理,同时日常管理上所有事项均归口于税收管理员,税收管理员对日常性的事务已经是疲于应付,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采集涉税信息并进行比对分析,容易在管理出现漏洞。专业化管理的方式方法有待探索,特别是对税收数据情报、大企业及重点税源、不同行业以及特殊风险类型的纳税人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四是内控机制不严,绩效考评体系不全。由于管理层次因素,科室、分局间的计划、协调和控制较为复杂,难以形成顺畅的协调机制;目前,基层税收管理员承担着信息采集、纳税辅导、纳税评估、税收监管等诸多权限,执法风险较高。同时,绩效评价与考核是持续改进不断提高专业化管理质量和效率的重要环节,但是目前缺乏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科学评价体系,对各项专业化管理质效难以进行全面、系统的量化考核。
二、建立适应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的组织机制
全面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通过完善内部流程、职责,有步骤地稳步渗透到各项流程与各环节。其首要任务是加强对风险管理理念的认识,同时在更要在制度机制上积极实现转变和完善:
1、调整完善运行架构,为创建风险管理新格局提供组织保证。实施风险管理是以原有税源管理联动机制为运行架构,通过调整完善管理职责和运行流程转型而来,目前必须明确风险管理层级,按照市局级、具体业务科室和基层分局作为三级风险防范体系,同时明确各层级、各科室和分局各岗位的职责、权力。各部门科室根据各自工作安排,增加风险考量动因,按季编制、执行风险应对规划,并进行绩效考核。
2、进一步凸显团队在专业化管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要组织力量通过对重点风险事项的重点应对,揭示纳税人在税收遵从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提出加强税收管理的措施,在技术层面上指导基层开展风险应对。目前市局在专业化团队方面人员配置不到位,多为兼职,开展应对的风险事项少,对基层应对指导不足,应对成效不明显。根据风险管理要求与当前税收征管实际情况,应强化团队效应,抽调业务骨干专职从事风险应对管理工作,直接开展高风险重点税源企业、重点行业(如房地产业、涉废行业与福利企业)的风险应对,运用纳税辅导、提示提醒、纳税评定、反避税、和税务稽查等方式进行风险应对;对重点行业(如环保行业、机械产业)实施典型解剖,形成了行业评估指南,指导基层分局全面实施行业评估。要通过专业化管理团队的运作,做好税收风险应对操作模板、指南、典型案例等知识成果的收集、整理、研究、归纳工作,为基层开展风险应对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知识支撑。各分局也应有针对性地开展本分局重点行业及重点企业的风险识别、风险应对,参照市局团队运作模式积极开展团队运作,以达到税收风险全面控管,纳税遵从度全面提升的目的。
3、建立新型税收管理员模式,促进管理的专业化。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的总体构架创新管理员制度,形成与管理层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序相衔接的管理员职能体制。在目前划分专业化管理股和基础管理股的基础上,尝试税收管理员责任区管理与税源管理分设的双层管理构架,可在现有的科(股)中设立专职的税源管理员,主要从事税收分析与跟踪管理等风险管理工作。税源管理员要在上级税收分析的基础上,严格执行税收定期分析制度,针对不同税种、不同行业进行全面分析,寻找征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根据风险等级开展有针对性的风险指导与应对工作。其次按照中小企业行业管理的需求,组建&基础管理员+对应专业化管理应对人员&的管理模式,互通信息,既提高征管质量,又培养一批行业管理的行家里手,并可实行人员在行业之间的合理再轮换,以达到全面提高风险应对能力更好地服务征管的目的。同时对责任区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财务核算水平,明确市局级、分局级、管理股、税收管理员层级监控的对象、方式和监控的重点内容,对出现风险预警的企业要及时做好后续监管工作,督促具体应对岗位做好纳税提醒、纳税评估和稽查等应对管理工作。
&三、规范运作,加强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运行机制
(一)在税源管理对象上实行多元化差别式分类管理。一是大企业风险管理,通常采取的应对措施有:拓展渠道采集数据,以重点企业上报数据为依托,有效采集所需数据,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比对分析,制定出行业相关指标、参数和模型,结合评估方法,实行动态监控;二是中小企业分行业风险管理应对,中小企业特点是生产经营不稳定,多数情况下不易获得第三方资料加以核实;缺乏完备的会计核算机构,存在独立于会计检查审计和现金交易控制之外的事项。应对措施是把中小企业分成不同的行业集群,分行业建立模型或是涉税指南,结合风险指标找出潜在的应对目标。同时不能忽略国际税收管理,要强化对关联股权转让的反避税调查、间接股权转让的积极应对,建立ERP系统备案制度,对实行关联交易有较大避税嫌疑的企业,加强情报交换和功能风险分析;加强审计与国际税收各环节的联动,积极开展行业联合审计。总体上要针对大企业、中小企业行业、跨国交易等纳税人类别和特定事项分类,研究总结相应的税收风险应对技术、方法和手段,提高分类风险应对的专业化水平。
(二)提高数据情报信息采集及交换应用能力。纳税人的涉税信息情报是开展风险识别的重要基础。涉税情报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内部来源,主要是纳税人报送信息、行业调查、日常管理报告、岗位人员的职业敏感反映。二是外部来源,主要是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与其它组织,即第三方提供信息,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供的工商信息;地税部门提供的税收信息;海关部门提供的进出口报关信息;电力、燃气、供水等单位提供的耗电、气、水等信息。具体操作上首先应加强与政府部门间的情报合作,逐步扩大情报信息来源并将之常态化。其次应该拓宽视野,在工作中做有心人,善于在日常征管中挖掘税收情报,盘活税收情报存量。要把税收服务和税收执法的过程作为数据信息情报采集的过程,特别是把实地核查、调帐检查、案件调查等税收执法活动作为数据信息情报采集的重要环节,逐步使数据信息情报采集成为执法活动中的&规定动作&。要把税收服务和税收执法过程作为税收数据信息情报应用的过程,把数据信息情报应用作为开展执法管理活动的前置步骤,逐步改变数据信息情报管理与税收管理活动脱节的现象。
(三)强化风险识别分析与应对处理,提高风险应对处理能力。不是所有的纳税不遵从行为都是基于故意。采取什么行动来解决已识别的风险?必须确保所有行动都建立在对不遵从行为有清晰认识的基础上。市局是风险识别工作的主体,必须建立风险特征库,其中收入规划核算部门主要承担行业性、区域性、分税种的宏观综合风险分析识别工作;征管部门主要承担应用内外部情报开展微观综合性风险识别工作,其他各业务部们设置专业风险分析识别岗位,有序开展专业分析识别工作。在此基础上,分局提出风险特征指标库建设的需求与建议,形成综合分析与专业分析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根据风险应对等级不同,市局团队直接应对重大的、跨单位的、典型性的风险任务,据此编写风险分析和应对指南。分局应对岗位对中小企业行业风险实施应对,反馈应对成果,评价风险特征指标,其余部分可以由属地的管理员实施应对。在应对策略选择上,改变偏重通过单一纳税评估方式的做法,要综合配套运用宣传、提醒、纳税人自我修正、约谈、审计、稽查等行政指导方式或递进措施实施风险应对。在技术应用上,克服用单一税负指标进行简单比对的做法,要通过综合应用风险指标、评估模型等技术工具,提高风险应对处理能力。
(四)加强风险管理的内部能力塑造,为推进税源管理专业化提供有力保障。首先要完善人力配备:将具有中高级专业等级、&三师&资格的人员以及高层级复合型人才等充实到大企业管理、行业管理以及反避税等专业化管理程度高的岗位;选拔综合业务素质较好的人员,逐步建立起一支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强的税源专业化人才队伍。其次要明确职责分工:市局层面,主要负责情报管理、风险识别、模板制定、监督评价与跟踪质疑等环节工作,建立行业评估参数和评估模型。分局层面,主要承担风险应对、纳税评估、所得税汇缴、分行业的税负分析等。三是规范制度保障:明确岗责体系制度,将岗位设置和工作流程与CTAIS的功能模块相对接,明确各岗位之间的操作流程和信息传递关系,实现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同时完善绩效考核制度,逐步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为各层级各岗位明确工作目标、科学分配任务、保障高效执行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无论是程序还是制度都是因时、因事而生,这就需要我们在推进税源管理专业化进程中与时俱进,以创新的思维、严谨的态度,不断探索,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推进,不断发现问题或考虑不周全的方面,及时完善,持续改进,真正达到加大税源管理力度和拓展税源管理深度的要求,实现税源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的根本目标。
版权所有:江苏省宜兴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新形势下加强地方税政管理的一些思考
信息来源:赣榆县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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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从加强地方税政研究入手,阐明了新形势下地方税政管理面临的任务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地方税政的职能出发,结合连云港是发展实际,就如何提高地方税政管理创新,发挥税政引领及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提出了相关建议,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新形势下& 地方税政管理& 思考
  一、当前地方税政管理面临的主要任务。
  税政管理是税务部门以组织税收收入和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为目的,运用现代化管理理念和方法,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体内容从贯彻执行到调研反馈全过程的管理和服务。税收政策体现国家的宏观调控意图,它不仅是政府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工具,而且还是政府实施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政策意图在内的各种公共政策的重要综合性手段。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税政工作和税制改革,继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分步实施税制改革的战略决策后,十七大又提出了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的新要求新思路,“十二五”规划也提出了要加快财税金融政策调节及改革的要求。因此,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加强税政研究与建设,充分发挥地方税政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经济运行、调节国民收入分配方面的职能作用,不断开创税政工作新局面。
  新形势下地方税政建设面临的主要任务有:一是坚持依法治税,积极筹集财政收入。要自觉把税收工作置于经济发展大局之中,加强“工作对接、政策对接以及服务对接”,用足用好税收政策,实现税收征收、调控及分配功能,增加地方财力;二是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授予地方政府的管理权限,向当地政府提出相关税收政策制定、调整、落实建议,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等工作;三是积极参与国家税制改革方案的调查和研究,及时反映下情,为税制改革方案献言献策;四是结合地方实际,创新税政管理办法,加强地方税收政策的设计、执行、评估以及监督管理,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好的政策支撑,为纳税人创造一个发展、公平、和谐的税收环境;五是开展部门配合,形成政策合力。税政部门要加强与征管、计财等部门的配合,及时解决税收征管过程中遇到的矛盾与难题,形成征收合力,切实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质效等。
  二、当前地方税政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与矛盾。
  围绕地方税政管理面临的主要任务,目前地方税政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与矛盾有以下几点:
  一是依法征收与财政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当前,随着经济发展阶段升级、社会结构升级、消费结构升级等多种因素叠加,加速了公共需求的扩张,提高了社会对各级政府的行政要求,政府为满足需求就必须有足够的财力做支撑。在现代公共财政框架下,国家财政收入的90%以上来自税收,税收已经成为现代国家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振兴财政,必须走强税之路。北京市社科院副院长梅松表示:税收收入的增长“对任何政府来说都是一件好事,意味着财政收入的增加,更有财力做事,可以为国民提供普惠性的公共政策。”但目前地方税收由于缺乏支柱性的主体税种,加之税源零星分散、税收留成比例小等因素,地方税收收入难以满足地区公共财政的支出,带来了税收收入与地方经济发展间的矛盾。因此,树立正确的税收经济观,合理地下达税收征收任务,拓宽地方税基,扩大地税收入规模是解决当前地方财政需求的重要途径。
  二是地方税体系亟待改革和发展。现行的地方税体系是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时建立的,其后虽有多次调整,但基本框架未变,有些内容已经滞后,具体表现在:现行税费结构还不尽合理,费改税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太小,不能更好发挥地方资源优势;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税收体制机制及运用税收杠杆推动消费、投资、出口的政策措施需要继续完善;一些税收扶持政策缺乏前瞻性、科学性,影响了政策实施效果,冲击了税制的统一和规范;地方税缺乏主体税种,地方税基不清晰,影响地方税源拓展;利用税收手段有效调节地区间、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任务还十分艰巨和繁重等。因此重新构建一个税种适量、结构合理、制度严密、征管高效、调控力强的地方税收体系已成为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是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存在诸多问题。税收政策要发挥作用,最终要通过各个环节、各个行为主体的活动来实现,但目前税收政策在落实中遇到“中梗阻”现象比较严重:在政策制定上有些联系地方实际的规定缺乏科学性;在执法主体上仍存在个别干部有法不依、收“人情税”现象;在被执法主体上由于少数纳税人意识不强,偷漏抗税现象干扰了正常执法;在执法环境上仍有来自政府及其他部门干预、部门配合不强等问题。这些现象和行为的存在影响了税收职能的发挥,给政策的落实打上了折扣,需要税务机关认真加以规范和落实。
  四是省际边界间税负水平不统一。当前,随着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国家对地区间不同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区域经济尤其是省际边界地区实体的互补性、浸透性、流动性将会更加突出,这在给区域经济带来繁荣的同时,也给省际边界地区税收征管增添了更大的难度。由于地区间发展模式、产业结构、税收执行政策口径的差异,造成了边界纳税人的税负不衡,产生了地区间管理上的“鸿沟地带”。例如赣榆县门临开票个人所得税实行预征率,临边的山东省临沭县则不予征收;土地使用税赣榆县一等土地征收标准2.5元/平方米,临沭县则为5元/平方米。两地同样的纳税人税负不相同,这样不仅会造成税收流失,而且会引起征纳之间的矛盾,影响边界和谐税收秩序的建设。目前基层往往由于受职权范围的限制,许多政策口径、征管模式无法达到有效统一。重视省际边界税收管理,加强边界税收政策的交流与统一,对于促进税负均衡,构建和谐的边界税收征管协作机制具有一定的现实必要性。
  五是税收对“二次”收入分配亟加强。温总理今年3月份曾说过“我们现在的社会还存在许多不公平的现象,收入分配不公、司法不公,这些都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据调查, 我国居民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数已由1978年的0.330上升到2007年的0.47,总体基尼系数已超过了国际公认的0.4的警戒线,已经接近某些社会分化严重、经济增长停滞的拉美和非洲国家的水平。我国现行税收政策对居民个人收入的调节主要体现在、契税、财产税上,但目前它们的调节力度及调节效果明显不足,表现在:个人所得税监管“逆调节”使许多中低收入阶层承担了相当部分的,而对高收入阶层调节不力;个人所得税分类征收难于综合考虑家庭生计扣除,税收调节作用发挥不明显;遗产和赠与财产领域没有开征税收,财富“滚雪球”现象仍然存在;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契税、个人所得税实施差别税率幅度不大,二手房名义税负大于实际税负等。因此,进一步完善税制,强化税收对收入的调节作用亟需加强。
  六是打造主动性税政不强。发展地方经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战略部署。税收作为国家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政策工具,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目前由于受税收管理权高度集中,经济发展忽冷忽热,区域发展不平衡等因素的影响,如何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培育地方财源税源,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助推企业快速集聚,这些问题都要求税政部门要加强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认真研究如何熨平经济波动,寻求经济发展长期协调的对策来进行支持,努力打造主动性税政。
  三、结合地方实际,加强地方税政管理创新。
  当前,连云港沿海开发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为确保把《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实处,迅速转化为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以工兴港、以港兴市、以市带农”的发展方针,明确了大力发展临港产业,推进工业化进程、加快发展服务业、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等六项重点任务,实践表明,越是经济发展存在大量不确定性因素,财政收支矛盾未来一段时间内难以缓解的情况下,税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就越来越重要。为此,我们连云港地税部门要结合全国税政建设的要求,立足全市发展实际,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把发展作为税政工作的第一要务,用服务全局的眼光来谋划税政工作,工作中凡是税收政策还没有明确的,积极创设政策向上级争取,凡是政策明确规定的,按照政策规定办;凡是政策有原则规定的,按照有利于企业发展做;凡是地税部门有自由裁量空间的,按照有利于连云港市科学发展标准执行,用足用活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努力为国际性海滨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税收环境。
  (一)坚持依法治税,全面加强税收收入管理。
  依法治税是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在税收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因为坚持依法治税能够加强税收征管,实现堵漏增收,同时也能够为纳税人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一要树立正确的税收经济观和税收收入观。我市的经济发展已进入了稳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阶段,税收对经济的促进作用应着眼于积极推进依法治税,为市场经济提供统一、公平、透明的税收环境。税政部门要遵循地方经济发展规律,严格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消除经济运行中的不健康因素,按照“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地方收入计划,既要做到应收尽收,又要纠正一些地区为完成收入任务而随意吸税引税、先征后返等扭曲税法的行为,坚决不征过头税和有税不收。同时要加强税收征管,深化税源管理模式改革,实现堵漏增收。
  二要结合地方实情,制定具体地方实施意见。要在统一政策的前提下,正确处理好税收政策合法性和合理性问题,对于政策存在不合理的地方,积极开展调研并向立法部门反映,通过合法渠道和正常程序争取有权部门对政策进行调整、完善。对下放地方政府的税额征收幅度,如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率,要结合地方实情确定合理的征收幅度,把政策调整的积极成效体现到增加地方收入,完善地方税收管理的效能上来。
  三要把依法征管与涵养税源有机结合起来。要继续深化新的税源管理模式,推行行业专业化管理,实现信息管税和科技兴税,把应征的税款收足收实。同时为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要认真落实好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加速折旧、基础投资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创业投资、自主创新,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帮助企业实现生产规模的维持和扩大,努力涵养税源。
  (二)、认真研究地方税制体系改革,为上级决策当好参谋。
  当前,税制改革的气候已迎来春天。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已明确提出要“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今年4月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要“在统一税政前提下,研究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培育地方支柱财源,从而尽可能通过增加地方本级收入。”同时还指出 “要按照强化税收、规范收费的原则,分类规范收费、基金管理,充分发挥税收在筹集国家财政收入中的主渠道作用。”税务总局也指出“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地方根据当地税源情况,行使必要的税收管理权,则有利于兼顾地方的实际,提高税制的效率。”由此,地方税权的扩大已成为必然,地方税政部门要抓住当前地方税制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统筹考虑当前与长远、稳定与发展、国情与实际之间的关系,为决策机关当好参谋和助手。
  一要积极向上争取增加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对全国统一开征、但对宏观经济影响较小的地方税,(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契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等)可积极向上争取更多的分权;在立法权归中央的前提下,省级政府或人大可以结合当地的区域、资源特色,在充分考虑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能力基础上,决定开征某些地方小税种,使地方拥有适当的税收立法权。
  二要积极向上争取拓宽地方税基,扩大地税收入规模。我国现行的地方税制体系中虽然税种数量较多,但缺乏税源充足、收入稳定的主体税种,建议对中央税、共享税、地方税作必要调整,将营业税等作为我国省级政府地方税的主体税种,财产税作为基层县(市)地方税的主体税种;在条件成熟的地区还可以试行开征物业税(房地产税)、环保税、社会保障税,适当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增加地方税收种类和收入规模;要加强税费改革力度,对多头收费,各自为政,征收不规范、收费成本过高的收费,可进行费改税,对近期不能改税的政府固定收费可统一由地税部门收取,这样可以节约行政成本,优化行政服务。
  三要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事权、财权范围。按照政府职能分工和公共产品受益范围原则,应将涉及宏观经济稳定、社会公平、全国范围受益的公共支出划归中央政府;将涉及资源配置、区域范围受益的公共支出划归地方政府,并提高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比例;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提高预算完整性和透明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减少“上级点菜、地方买单”现象。
  (三)、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增强税收政策的落实。
  政策的党的生命线,落实政策是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条件,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税务机关应该按照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的要求,做到依法行政,狠抓落实。
  一要全面、准确贯彻国家统一政策。税法是国家制定的调整征纳双方关系的法律规范,是税务部门组织收入、进行宏观调控的法律依据,税政部门要通过日常的税法宣传、税政督查、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勤廉双述双评以及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监督,努力改善税收法制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二要增强税收政策制定的科学性。税政部门在贯彻落实地方税收政策实施意见时,在保持政策统一的前提下要结合地方实情,加强调查研究,使政策制定既贴近经济发展又方便执行,同时要加强政策的反馈,不断修正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保持政策的活力。
  三要加强执法主体建设。要建立健全约束机制,细化一线执法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加强税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要建立健全监督考评机制,充分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两权”监督网络平台,实现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全程有效监控;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和上级税务部门等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要构筑对税务人员的监督促廉机制,强化对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防范预警,实行岗位分权、干部交流轮岗制,提高税务人员依法办事的工作效率。
  四要优化税收执法环境。要利用网站、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及征收制度,使纳税人能够做到懂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各项税收秩序;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税收开展情况,争取领导的支持,对地方违反税法规定的,不得执行并向上级汇报;要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积极开展发票和行业大检查,严厉打击各种税收违法犯罪,塑造良好的税收执法秩序;要加强纳税服务,把服务寓于执法之中,促进执法环境的改善。
  (四)、完善省际边界地区交流,均衡边界税负水平。
  一是建议将边界税收问题上升到总局层面,由总局就省级间税负及协调机制进行下文,明确各级税务机关及相关的税务人员必须尽到的法律责任,以最大限度营造地区间公平的竞争环境,减少国家税收的流失。
  二是逐步提升省际边界地区税收征管协作机制的层次。在基层税务机关建立省际边界税收征管协作机制试点的基础上,要逐步将机制建立的层次向省级税务机关提升,以解决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税收征管疑难问题。
  三是构建省级网络化的协作管理平台,定期加强信息交换及政策沟通和协调,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情报交换制度、联动查处制度、征管联动制度 、联合宣传制度等,就税收征管、宏观税负、行业税负及相关税收分析中存在的难点、焦点问题交换意见,努力减少执行政策口径上的差异,促进税负公平。
  四是由省级地税机关下放部分权限给边界市级地税机关,可就边界税收具体情况适时处理并把执行情况报省局备案,提高办事效率。
  (五)、充分发挥地方税分配调节功能促进社会公平。十二五规化中提出:“规范分配秩序,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努力扭转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因此,地方税政部门要献言献策、有所作为。一是构建个人收入分配税收体系。改变现行税制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制度缺陷,要全面考虑家庭赡养、教育支出、支出、生计扣除支出等因素对不同纳税人的影响,要考虑名义税负水平与实际税负水平的差异,励社会大众多为社会创造财富;要建立健全个人收入网络平台,实现系统内外部的资源共享,逐步实现个人财产透明化,使纳税人的每一笔收入都在税务机关的监控之下;要继续加强对高行业、高收入者的税收监控,完善个人收入自行明细申报制度,重点打击高收入者偷逃税行为,维护税收征收秩序。二是尽快出台遗产税、赠与税,发挥税收在“限制高收入”、“保障低收入”方面的作用 。遗产税、赠与税主要对社会财富的存量进行限制,对个人而言,富有者将所得的一部分转化为财富积累,在继承或赠与情况下,可以如滚雪球似的增加财富,对社会来说,存在财富日益向少数富有者集中的趋向。开征遗产税、赠与税对于防止两极分化,缩小贫富差距,增加国家收入,防止继承人成为社会的“寄生虫”,都是具有积极作用的。
  三是对低收入者实施积极的税收扶持政策。要完善支持农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大力鼓励发展农村的新经济组织和投资农业的企业,在所得税方面给予更大的优惠;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使处于中小企业的大部分劳动力得到实惠;要加大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税收支持力度;要开征社会保障税,尽快实现社保资金主要由税收筹资的机制。四是出台更积极的房地产税收政策。楼市调控要抑制房贷、土地,但同时也要着眼于税政,在目前新的房产税改革还没有实施前,在个人购买住房环节,地方税政部门要积极利用差别幅度税率进行税收调控:对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的,契税税率可控制在1%以下;对超标准的大面积住房买卖契税可提高到3%以上,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个人所得税预征率可提高到2%以上;对买卖二套以上投资性住房或别墅等非普通住宅的,应取消各种税收优惠,加大征收比率。通过实施不同的差别性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既有利于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理念,也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更有利于保障基本民生的居住需求。
  (六)、加强政策研究,积极打造主动性地方税政。
  围绕沿海开发连云港的发展战略,地方税政部门要结合地方实情,针对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恰当地运用和实施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构建产业协调发展新格局中的重要作用, 一方面积极向上争取税收政策,加强前瞻性思考,另一方面,要树立科学的税收调控观,在当前难以取得更多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下,应立足现有各项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 积极用足用活,为地方经济发展添助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一是在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及园区建设方面,本着适度超前的原则,对在连云港地区从事机场、港口、码头等基础投资建设的,可向上争取列为国家重点扶持项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给予一定的减免征;对在《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中的省级经济开发区、各类园区及临港产业区,可向上争取参照国家级开发区税收系列优惠政策,加快园区建设步伐。
  二是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方面,用足用活各项税收政策,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转型。对我市从事生物医药、新材料、太阳能利用、海洋生物技术等领域的研发创新项目产业,可争取上升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以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同时,可基于地方自主权,制定财政补助政策,或由省财政给予增量返还的形式以扶持,对部分行业和项目给予配套资金支持或返还所缴纳的地方税收,以聚集和吸引发展要素的流入,以引导资金向优势重点产业聚集,形成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产业结构。
  三是在构建现代物流业方面,可争取一些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发展:对自开票和代开票纳税人实行统一的运输分包营业额扣除政策,取消对代开票纳税人运输分包不能扣除的税收政策,统一运输行业的运输分包税收政策,减轻代开票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整合与物流业务相关的各类发票,推出物流服务业专用发票,适应“一票到底”的物流运作需要;将物流业仓储、服务、运输等一体化运营按主营项目内容即“交通运输业”统一调整为3%;大型物流企业一般都拥有比较庞大的仓库与使用场地,建议可降低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或给予一定的减免税政策。
  四是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税务部门要积极推进税收及社保费的征收改革,加大城乡一体化纳税服务体系,积极鼓励农民增收,加大对农产品种养殖和初加工、农业龙头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五是在推进海域滩涂资源开发方面,我们要积极用好这块不得多得的资源,争取税收政策上的大力支持:对10万亩以上的规模大、难度大、周期长、围垦效益低的沙洲等的围垦,和对这些拟围滩涂的促淤、连通陆地的工程等可争取成国家重点扶持项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给予一定的减免征;对开发开发利用的海域滩涂工业用地,与优先用于发展现代农业和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土地,可参照“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的政策,从使用的月份起,给予5年以上的土地使用税, 免征或减征;对利用滩涂湿地原始生态风光开发的旅游资源,允许对发展区航线,新购建或改造突出观光游览功能船艇等固定资产,可实施加速折旧的政策。
  六是在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根据我市的现状和特点,在进一步完善现行税制的基础上,加强对耗能大、用水多、占地广、污染重的企业的管理,对属于环保产业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允许清洁能源企业、环境治理企业和环保示范工程加速折旧。建议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同步对某些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发提高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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