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搬迁企业安置职工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网站管理:财政部办公厅
投稿邮箱:
技术支持: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
电话:010-1)外商投资企业跟工人签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想再跟这工人签协议,工人以公司补偿给他几个月的工资的条件也已经同意不签劳动合同了2)我问:关于我们公司支付给这工人的经济补偿款,这工人要不要交个人所得税?3)因为我们打算这月工资发放时一起把这笔补偿金打个人他个人账户上,我们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所以如要交的话把个人所得税部分扣除后余下金额要给他。。4)问题的重点:就是关于这补偿金,这工人要不要交个人所得税???这已经够详细了!希望这次有明确的答复!!除咨询内容之外解释越详细越好!!
问题类型:每日热点问题
问题回复:
您好,您在我们网站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在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规定:1.对个人因在企业改组、改制或减员增效过程中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2.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3.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4.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5.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6.该通知自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该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该通知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扣除基本养老等保险基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号),对上述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上述文件中所称的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四金”)是指个人在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时,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四金”,在计税时应据实扣除。个人在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时未实际缴纳的“四金”以及以后实际缴纳的“四金”,不得在计算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时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规定:1.对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4.该通知自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该通知规定不符的 ,一律按该通知规定执行。对于此前已发生而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也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实际上,自日以后,个人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当按照国税发〔号、国税函〔号、财税〔号等等三个文件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综合考虑三个文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例]2006年8月,宁某所在的单位出于改组改制的需要,决定与包括宁某在内的25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改组改制方案,单位一次性给宁某补偿110000元,同时按照政府的规定为宁某补缴了以前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计3900元。2005年当地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收入为23498元。宁某在该单位已经工作17年。请问:本月宁某应当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如果宁某在单位只工作了7年,那么又该缴纳多少的个人所得税呢?答:(1)单位为宁某补缴的四金属于免税所得,不计入应纳税所得。(2)当地职工上年的年平均工资收入为23498元,那么3倍数额即为70494元,允许扣除。(3)宁某在该单位虽然工作了17年,但是按照规定只能按照12年计算。(4)宁某的应纳税所得额=(494)÷12﹣.17元(5)应纳税额=(%﹣25)×12=元如果宁某在单位工作年限为7年,那么宁某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当为:(494)÷7﹣.71元,应纳税款为:(%﹣125)×7=3370.90元。欢迎再次咨询。请问拆迁补偿所得税是多少?怎么计算的呢?来自:
日分享至 :
下一篇:上一篇:其它类似问题相关文章相关帖子---请问拆迁补偿所得税是多少?怎么计算的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