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的月工资是4200元,假设每月工资超出3000元部分,按百分之5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期限。小李可以领到

第十五章&个人所得税(主要内容)
个人所得税计算应注意问题:
&一、工资薪金所得有关的特殊计税规则汇总
1.个人内退,在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和工资薪金收入都应按照规定征税。(教材298页)
2.住房制度改革期间,按照县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房改成本价向职工售房,免征个人所得税。除上述符合规定的情形外,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实际支付购房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此项少支出的差价部分,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教材304页)
3.个人取得的公务交通、通信补贴收入。(教材322页)
4.关于保险金征税问题。
(1)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教材323页)
(2)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教材328页)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教材328页)
6.全年一次性奖金(含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以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形式取得的所得),按以下计税办法征收:
(1)基本计算
①先将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②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述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
【例题】中国公民王某的2008年3月月工资1500元,当月一次性取得上年奖金6000元,王某全年应缴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
首先,判断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6000-()]&12=458.33(元);税率5%
其次,计算税额=(00)&5%=275(元)
【例题】中国公民肖某2008年1月份取得当月工薪收入5000元和兑现的2007年的年薪绩效工资90000元。肖某1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
()&15%-125+5=385+元
当月工薪5000元扣除生计费后(1600)依规定税率(15%)和速算扣除数(125)计税385元;90000元一次性绩效工资除12算出月平均绩效工资7500元,不扣费用直接对应税率20%,速算扣除数375元。5=17625元,再将两者税额相加。
(2)取得不含税一次性奖金收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例题】中国公民李某2008年3月份取得当月税前工薪收入2800元和一个装有8000元现金的红包(2007年的年终税后奖金)。李某3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916.11元。计算过程:
当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10%-25=55元
税后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
第一步:.67元,第一次查找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5
第二步:换算成含税一次性奖金(8000-25)/(1-10%)=8861.11元
第三步:=738.43元,第二次查找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5
第四部:%-25=861.11元
当月共纳个人所得税55+861.11=916.11元
7.特定行业职工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
见教材322页
平时按月正常计税,但是视为预缴;
年终后30日内汇算清缴。
8.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的情况。(教材323页)
9.名义工资与实际工资不一致的情况。(教材323页)
10.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教材324页)
归纳与说明
这是个人所得税中的一个难点,可以从以下方面理解: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我国对其实施税收管辖权的范围,随着其居住时间的增长而扩大。从不足90天(协定期间183天),到1年,再到5年,随时间段的增长,应税所得来源的范围不断扩大。具体规则如下图:
纳税人性质
来自境内的工薪所得
来自境外的工薪所得
境内支付或境内负担
不超过90天(协定183天)
非居民纳税人
在我国纳税
不在我国纳税
不在我国纳税
超过90天(协定183天)不超过1年
在我国纳税
在我国纳税
不在我国纳税
不在我国纳税
超过1年不超过5年
居民纳税人
在我国纳税
在我国纳税
在我国纳税
在我国纳税
在我国纳税
在我国纳税
在我国纳税
(2)日开始实施的计税公式,明确了境内所得与境外所得在计算上的划分方法。
①自日起,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不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在计税时应适用下述公式: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②自日起,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日但不满1年的个人,在计税时应适用下述公式: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年7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1年而不超过5年的个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中国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临时离境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仅就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部分申报纳税。
上述个人在一个月中既有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也有在临时离境期间由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合并计算当月应纳税款。在计税时应适用下述公式: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例题】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超过183日,而不满1年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0年)
【解析】其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不论是境内支付还是境外支付,均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史蒂芬先生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自日至今一直在我国居住,2001年取得由中国境内高校支付的工薪30万元,赴英国讲学25天取得由英国高校支付的报酬8万元。2001年史蒂芬先生应就其上述两项收入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1年)
【答案】√
【解析】至2000年底,史蒂芬先生在中国境内居住超过了5年,2001年其来源于世界范围内的所得,无论哪里支付,均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法国某公司派其雇员兰博来我国某企业安装、调试电器生产线,兰博于日来华,工作时间为7个月,但其中7月份仅在我国居住20天。其工资由法方企业支付,月工资合人民币30000元。兰博3月份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177.42元。
【答案】√
【解析】(1)应纳税所得额==25200(元)
&&&(2)应纳税额=(25200&25%-1375)
&20&31=3177.42(元)
④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期间,我国境内支付的所得,不分其实际居住在境内或境外,均在我国申报纳税。境外支付的所得,按上述规定的时间衡量是否在我国纳税。
11.个人退职费(国家税务总局已对此文件宣布失效或废止,我们教材没有删除)(了解)
符合规定的退职费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项目;但不符合规定的退职费应照章征税。个人一次取得不符合规定的退职费收入的,可将其视为一次取得数月工资薪金,并以原每月工资薪金总额为标准,划分为若干月份的工资。超过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
【例题】2007年5月,王先生一次取得不符合标准的退职费15000元,其月工资薪金1800元,应交纳个人所得税390元,具体计算过程:
①划分收入的月份:>6,按6个月划分。
②计算6个月平均税额再推回全部应纳税额:
& [(0)&10%-25] &6=[900&10%-25]
&6=65&6=390元
12. 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教材327页)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一次性收入时,按政府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予以扣除。
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2008年3月,某单位增效减员与在单位工作了16年的李四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10万元,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20000元,则李四该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1780元,具体计算过程:
①计算免征额=2万元&3=6万元
②按其工作年限平摊其应税收入,即其工作多少年,就将应税收入看作多少个月的工资,但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最后再推回全部应纳税额:
视同月应纳税所得额=(00)/12个月-.33元
③应纳税=(%-25)&12=108.33&12=1300元
13.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征税方法
【例题】某企业员工小李目前月薪5000元,两年前公司承诺小李在企业工作满两年则以每股1元的面值购买该企业股票20000股,该期权不可公开交易。两年前小李得到期权时不需要对此行为纳税;两年后,小李行权时,该股票市价每股2.5元,小李月薪和行权所得都各自按照工资薪金纳税:
小李5000元月薪应纳税:() & 15%-125=325元
小李股票行权所得应纳税:
应纳税所得额=20000 &(2.5-1)=30000元
应单独计算税额=(%-125 )& 12=3000元
小李当月共纳个人所得税=325+元
【相关链接】来自上市公司的股息红利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利息所得和来自非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按收入总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员工以在一个公历月份中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为一次。员工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多次取得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其在该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应按上述(2)的公式计算应纳税款;本年度内以后每次取得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应纳税款=(本纳税年度内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本纳税年度内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已纳税款
【例题】某企业员工小李目前月薪5000元,两年前公司承诺小李在企业工作满两年则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分两次以每股1元的面值购买该企业股票40000股,每次20000股,该期权不可公开交易。两年前小李得到期权时不需要对此行为纳税;两年后,小李第一次行权时,该股票市价每股2.5元,第二次行权时该股票市价每股2.7元小李月薪和行权所得都各自按照工资薪金纳税:
小李5000元月薪应纳税:() & 15%-125=325元
小李股票行权所得应纳税:
应纳税所得额=20000 &(2.5-1)+20000 &(2.7-1)=64000元
应单独计算税额=(%-375 )& 12-00=5300元
小李当月共纳个人所得税=325+元
(7)员工多次取得或者一次取得多项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而且各次或各项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不相同的,以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的加权平均数为规定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计算公式如下:(了解)
  规定月份数=∑各次或各项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与该次或该项所得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的乘积/∑各次或各项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
(8)公司雇员以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形式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了解)
  该公司雇员以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形式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因一次收入较多,可比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14.企业高管人员行使股票认购权所得征税办法(主要规定和原则与上述(13)相同)
(1)企业有股票认购权的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股票认购权时的实际购买价(行权价)低于购买日(行权日)公平市场价之间的数额,按“工资、薪金所得”
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在股票认购权行使前,将其股票认购权转让所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 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对个人在行使股票认购权后,将已认购的股票 (不包括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取得的所得,应
“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体和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均采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的纳税问题
分为查账征税方式和核定征税方式。
1.查账征税方式的计税规则
查账征税方式对计税所得主要规定:
教材313页。
2.核定征税方式的计税规则
(1)核定征税方式包括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其他合理的征收方法。与企业所得税类似。
(2)实行核定征税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3)查账征税改为核定征税的纳税人,查账征税方式下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不得再继续弥补。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张某在市区内开办了一家餐馆和一个副食加工店,均为个人独资。2007年初,自行核算餐馆2006年度销售收入为400000元,支出合计360000,副食加工店2006年度销售收入为800000元,支出合计650000元。后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餐馆核算无误,发现副食加工店下列各项未按税法规定处理:
(1)将加工的零售价为52000元的副食品用于儿子婚宴;成本已列入支出总额,未确认收入;
(2)6月份购置一台税控收款机,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3510元。当月开始使用,但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3)支出总额中列支广告费用20000元,业务宣传费10000元;
(4)支出总额中列支了张某的工资费用40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副食加工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②税控收款机经税务机关核准的使用年限为3年,无残值。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2006年副食加工店应补缴的增值税;
(2)计算2006年副食加工店应补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计算2006年副食加工店应调整的收入;
(4)计算2006年副食加工店购置税控收款机应调整的税前扣除额;
(5)计算2006年副食加工店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应调整的扣除额;
(6)计算2006年副食加工店张某工资应调整的税前扣除额(不考虑工资附加三费);
(7)计算2006年副食加工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2006年餐馆和副食加工店经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7年)
【答案及解析】
(1)2006年副食加工店应补缴的增值税=52000&(1+6%)&6%-3510&(1+17%)&17%=2433.40(元)
食品加工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使用6%的征收率。
(2)2006年副食加工店应补缴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2433.40&(7%+3%)=243.34(元)
(3)2006年副食加工店应调整的收入=52000&(1+6%)=49056.60(元)
零售价收入记账时要进行价税分离的计算。
(4)2006年副食加工店购置税控收款机税前准予扣除额=3510&(1+17%)&(3&12)&6=500(元)
(5)2006年副食加工店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00&(1+6%)〕&2%=13018.87(元)
(6)2006年副食加工店张某工资应调增=40000元
(7)2006年副食加工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目前关于投资者费用的处理方式是:一个投资者举办多家独资企业,工资不得列支,但固定选择一家企业扣除生计费。本题目没有明确哪一家企业是生计费的扣除企业,考虑到餐馆支出核算无误,只有副食店需要调整,则认定应固定在副食店扣除投资者的生计费(相信中注协在今后的命题中会注意避免模棱两可的问题),副食店应纳税所得额:
=000+49056.60调整的收入-243.34补缴的税金附加-500税控机税额+13018.87广告宣传调整+40000工资-19600生计费=(元)
(8)2006年餐馆和副食加工点经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000)&35%-.25(元)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例题】日起,张某承包一招待所,规定每月取得工资2500元,每季度取得奖金1500元,年终从企业所得税后利润中上交承包费50000元,其余经营成果归张某所有。2008年该招待所税后利润95000元,当年张某共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答案及解析】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2500&9个月+1500&3个季度+()=72000(元)
年应纳税所得额=&9个月=54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50=12150(元)
【例题】李某从2006年起承包一市区招待所,平时不领取工资,规定从企业净利润中上交承包费20000元,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2007年该企业利润总额100000元,所得税率33%,但是企业在年终汇算时发现,企业漏及餐饮收入10000元,招待费超支3000元,没有其他纳税调整项目,则2007年企业应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李某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答案及解析】
调整账目收入:10000元;
调整账目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0000&5%&(1+7%+3%)=550元
调整申报表招待费:3000元(不调整账目,只调整申报表)
(1)计算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00-550+(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7108.5(元)
(2)计算个人所得税
税后净利润=00-550-41.5(元)
【注意】只有账面记录的数字才直接对税后利润有影响。
应纳税所得额=00-41.5-=33141.5(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元)
四、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注意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特殊范围:
1.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2.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审稿、没有出版发表的笔译口译以及画家参加笔会现场作画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
注意关于“次”的规定&&&
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重要提示】
(1)实施超额累进加征的依据的超2万或5万,指的是应纳税所得额而不是收入额。
(2)考生须记忆劳务报酬所得的税率。
五、稿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注意稿酬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
1.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所得为稿酬所得。
2.因工作原因在本单位刊物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为工资薪金所得;在外单位刊物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为稿酬所得。
&特别注意关于“次”的规定(重要考点)&&&&&&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注意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的区别:
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基本计税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每次收入额&20%
注意几个问题: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基本规定是按收入全额计税,不扣任何费用。但是对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从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个人在银行存款利息的适用税率,日前为20%,日起为5%。
3.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其实质为企业对股东进行了红利性质的实物分配,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考虑到该股东个人名下的车辆同时也为企业经营使用的实际情况,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减除的具体数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
企业的上述支出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折旧。
4.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仍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八、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注意】个人出租居住用房有特殊规则:
财产租赁收入扣除费用包括:税费+修缮费+法定扣除标准
这三项费用要依次扣除,其中:
1.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但是计算扣除的依据是要有完税(缴款)凭证;
2.修缮费——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每月以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未扣完的余额可无限期向以后月份结转抵扣;
3.法定扣除标准——定额(800元)或定率(20%)扣除的费用。
关于“次”的规定&: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出租的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九、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情况下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
=(转让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二)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转让收入——正常合理,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以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
2.房屋原值
——购买的,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经济适用房另加土地出让金)。
——建造的,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
——拆迁产权调换方式的,协议注明价款及缴纳的相关费用。领取的货币补偿的,在原价中减除;另支付货币支出的,在原价中加入。
3.合理税费
——税: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
——费: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其中住房装修费用,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三)个人销售无偿受赠不动产再转让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合理税费)&20%
1.个人销售无偿受赠不动产再转让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能减除原值;
2.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只能按公式、税率计算征收)。
【例题】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有(& ):
A.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加上货币补偿后的余额
B.已购公有住房,装修费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
C.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
D.个人销售无偿受赠不动产再转让的,税务机关可核定征收率征收
【答案】ABD
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个人销售无偿受赠不动产再转让的,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
(四)除个人住房转让之外,财产转让所得在教材上还主要涉及四个方面:股票转让所得、量化资产股份转让、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的所得、个人拍卖其他财产所得。
1.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教材302页)
2.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量化资产征税问题(教材323页)
(1)个人在形式上取得企业量化资产(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在实质上取得企业量化资产(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缓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转让量化资产——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取得量化资产的分红(以股份形式取得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所得的计税方法(教材328页)
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或其他方式购置债权以后,通过相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某人通过竟拍取得打包债权3件,支付债权费用100万元,取得合计债权金额为150万元,其中甲欠80万元;乙千60万元;丙欠10万元,6月处置打包债权,收回乙欠款项45万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应税收入为收回的45万元
处置债权成本=100&60/150=4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45-40=5(万元)
应纳税额= 5 &20%=1万元
4.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意】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的费用减除标准和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即:拍卖不同的东西,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不同。
十、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偶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2)企业向个人支付的不竞争款项,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资产购买方企业在向资产出售方企业自然人股东支付不竞争款项时代扣代缴。(新规定)
十一、其他所得
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第七节 税收优惠(熟悉)
一、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二、经批准减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三、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自日起,对保险营销员佣金的展业成本,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佣金中的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所谓"展业成本"即营销费,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例题】某市保险公司保险营销员2007年6月取得佣金5000元,则其应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5000&(1-40%)-5000&5%&(1+7%+3%)-800=1925;
&应纳个人所得税=5(元)
第八节 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掌握)
关键步骤:
——境外实纳税款;
——计算境外税款扣除限额的方法采用的是分国分项计算、分国加总的方法;
——来源于某一国的总税额与某国的按我国税法计算的总限额相比,实纳税额小的,要按照实纳低于限额的差额补税。
【教材例15-14】
【例题】&中国公民李某系自由职业者,以绘画为生。李某2008年收入如下:
(1)一次取得绘画收入23000元(人民币,下同);
(2)在A国出版画册取得稿酬150000元,在B国取得担保收入10000元,已分别按收入来源国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2000元和2500元;
(3)取得保险赔款20000元;
(4)取得投资分红股息5000元。
请计算李某2008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答案及解析】
(1)绘画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款=2%)&20%=3680(元)
(2)A、B国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款
①A国出版画册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20%)&20%&(1-30%)=16800(元)
李某在A国实际缴纳的税款(12000元)低于抵扣限额,因此,可全额抵扣,并需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4800元()
②B国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00(元)
李某在B国实际缴纳税款(2500元)超出了抵扣限额。因此,只能在限额内抵扣2000元。不用在我国补缴税款。
(3)取得保险赔款20000元,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4)投资分红股息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款=00(元)
(5)李某2008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款=+(元)
第九节 征收管理(了解)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办法,有自行申报纳税和代扣代缴两种。
一、自行申报纳税
(一)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
税法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必须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如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自行申报纳税的内容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内容与平时计算个税的规则不同。
(四)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方式
数据电文、邮寄、直接、代理。
(五)自行申报的申报地点
二、代扣代缴  (一)扣缴义务人和代扣代缴的范围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扣缴范围中不含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
(二)扣缴义务人的义务及应承担的责任
同一扣缴义务人的不同部门支付应纳税所得时,应报办税人员汇总。
扣缴义务应承担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至3倍的罚款。
(三)代扣代期限
每月所扣税款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三、核定征收
四、个人所得税管理
本章小结:
本章要掌握个人所得税各个项目的计算,今年特别注意经营性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承包、独资、合伙)以及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的关联计算;熟悉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熟悉减免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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