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表大会制度开幕式一般应注意把握好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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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委换届]孟津县乡镇党代表大会组织工作流程
(参考稿)
按照乡镇党代表大会筹备和召开的时间顺序,乡镇党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大致划分4个阶段、13个主要环节。
(1)党代表大会筹备阶段;
(2)预备会议阶段;
(3)正式会议阶段;
(4)新一届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阶段。
13个主要环节:
(1)第一次请示;
(2)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3)第二次请示;
(4)党代表大会报告及有关文件的起草;
(5)宣传和大会准备;
(6)召开预备会议及相关会议;
(7)举行大会开幕式;
(8)审议、讨论会议文件,酝酿有关名单;
(9)党代表大会选举;
(10)分别召开新一届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11)举行党代表大会闭幕式;
(12)选举结果的报批和报道;
(13)做好党代表大会的总结工作。
第1阶段:党代表大会筹备阶段
认真做好党代表大会筹备阶段的各项工作,是开好党代表大会的基础和前提。筹备阶段的工作大体可分为以下5个环节:
第1个环节:第一次请示(3月20-22日)
第一次请示就是向县委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主要应做好5项工作:
1、党委会专题研究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着手筹备党代表大会,并就有关问题与县委组织部进行沟通。一般要召开三次党委会。
乡镇第一次党委会应在规定时间的二个月前召开,研究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提出换届选举筹备工作的初步意见,着手筹备党代表大会。
(乡镇党委集中换届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提前2个月谋划,是按照各个阶段的工作合理安排的,大家一定要严格把握这个时间点。从以往的工作看,大家会认为时间宽裕,导致偶尔出现拖拉的情况,造成后面工作匆忙,在酝酿产生代表候选人的阶段不够充分,没能更好地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
乡镇第二次党委会召开,要听取关于党代表大会筹备安排意见的汇报,并对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代表的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产生办法,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名额,党委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名额等提出原则性意见,并及时同县委组织部沟通;研究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其他有关事宜。起草党委会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及其说明。
乡镇第三次党委会召开,要讨论《决议(草案)》及其说明,起草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
2、成立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3月20前)。主要包括成立1个领导小组和6个工作小组。
1个领导小组:即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由党的委员会领导成员组成,书记或副书记任组长。
6个工作小组:
(1)代表选举工作小组。主要任务是:起草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组织、指导各选举单位选举代表;对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起草党代表大会和两个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草拟党代表大会列席人员建议名单;编制代表名册等。
(2)人事安排工作小组。主要任务是:组织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预备人选的民主推荐、考察工作,并起草向县委的有关报告;草拟党代表大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建议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代表团(组)长建议名单;编制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册、登记表,起草有关情况说明等。(结合乡镇情况,可以与其他组合并)
(3)文件起草工作小组。主要任务是:起草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起草党委书记在有关会议上的讲话;起草有关决议、通知等文件材料。
(4)会务准备工作小组。主要任务是:编制党代表大会经费预算;草拟会议通知、会议日程安排及其他会务文件;制作会议有关证件等。
(5)宣传工作小组。主要任务是:制定党代表大会宣传工作方案;编发宣传提纲;组织并检查各项宣传计划和内容的落实;及时处理和解决舆论宣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各新闻单位之间的关系等。
(6)安全保卫小组。主要任务是:做好乡镇党代会代表选举和党代会召开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做好网络预情工作,营造良好的换届环境。
3、党委会作出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3月20&&22日)。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应由党委会作出决定。决议的主要内容包括:(1)召开党代表大会的依据和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时间、地点。(2)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3)党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4)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5)号召全体党员团结一致,努力工作,迎接党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决议(草案)》的说明主要内容包括:(1)召开党代表大会的依据和时间。(2)党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3)党代表大会的议程。(4)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及选举产生办法。(5)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原则和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提名办法。(6)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有关事宜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4、向县委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3月20日&22日)。党委作出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后,以党委的名义向县委呈报党代表大会请示。请示的内容一般包括: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大会议程;代表的名额、差额比例,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党的委员会委员名额、差额比例,书记、副书记名额;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额、差额比例,书记、副书记名额;选举办法等。呈报请示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要求,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100&200名,所辖党员和党组织较多的不超过300名。具体名额由县委参考各乡镇上届党代会代表数和五年来党员增加情况,提出建议名额,由乡镇党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议,报县委批准。
二是关于代表选举差额比例。根据党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从上次市县乡党委换届的情况看,代表的差额比例都达到了不少于20%的要求。这一次,党代会代表选举的差额比例要不低于上次党代表大会比例,市县乡党代表选举的差额比例多于20%。
三是关于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中应有各级领导干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解放军、武警部队等各方面的代表&。&妇女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本地区妇女、少数民族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条例》规定的比例是比较原则的,具体实施中,可参照《关于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若干具体问题的暂行规定》(中组发z1985{2号)精神办理:代表的人选,应注意先进性和广泛性。党代表大会代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
乡(镇)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中,乡镇、村和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党员干部代表的比例一般不超过60%,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一般不少于50%,妇女代表占20%左右,少数民族聚居的乡镇,应安排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代表。同时,还应意安排外出务工党员代表。
四是关于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名额。根据《关于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若干具体问题的暂行规定》,乡镇党政班子职数一般为7&9名,其中党委委员职数为7名;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
五是关于党委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根据《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乡镇党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为进一步扩大民主,乡镇党委委员差额比例要多于20%。
六是关于科学制定选举办法。按照《党章》和《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要求,制定好党代表大会和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选举办法,是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性措施。选举办法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2)选举的任务;(3)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4)候选人差额比例;(5)选举的方式、程序;(6)选举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规定;(7)确定当选人的原则以及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的规定;(8)填写选票的办法和注意事项;(9)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办法;(10)选举的纪律等。
第2个环节: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3月22日-31日)
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报经县委同意批复后,要及时召开代表选举工作会议,发出代表选举工作通知,对代表条件、代表名额分配、代表产生程序等提出要求,并加强对代表选举工作的指导。具体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代表应具备的条件。《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八条规定:&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按党性原则办事,严守党的纪律,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同时,要适应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要求,注重推选那些具有较强议事能力和联系群众能力、带头创先争优的党员。
2、关于选举单位划分。选举单位一般是按党委隶属的下一级党组织划分的。
3、关于代表名额分配。代表名额分配,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按照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分配时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和党委提名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代表候选人下派参选问题。下派参选通常分配到领导同志工作过的单位或原籍选举。可以分配到有关选举单位选举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是党委委员;行政负责人,如党员正副乡(镇)长;人大主席团副主席。
4、关于基层一线代表比例。目前,地方各级党代会代表中基层一线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比例普遍偏低。实行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后,适当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有利于及时收集和反映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这次换届要改善代表结构,注意推荐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基层一线代表比例,应在上次党代会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保证基层一线代表比例不低于30%。
(关于基层一线范围的界定问题。组织工作百科全书中定义&工人&:指个人不占有生产资料,依靠工资为生的工业劳动或手工劳动者。通常是指为挣工资而被雇用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的人,他们本身不占有生产资料,只能通过自己的劳动才能获得工资性质的收入;农民:长时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专业技术人员: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且已在1983年以前评定了专业技术职称或在1984年以后聘任了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基层一线中工人按照大中型企业中车间主任(含)以下职工、小型企业的负责人及以下掌握;农民按照户籍在农村的农、牧、渔民,农民工和乡镇企业负责人掌握;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职务的人员掌握,但企事业单位中按照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职务的人员不统计在内。)
5、关于指导做好选举代表工作。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和规定的提名程序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二是听取选举单位汇报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和考察确定情况;三是审批选举单位报送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四是指导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代表。
乡镇党代会代表的产生办法为:各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组织全体党员按照分配名额的30%的人数,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并与乡镇党委沟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代表候选人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代表时,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有选举权的党员参加。上届乡镇党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审查。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乡镇党委按照规定的要求选举产生出席县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后,应及时向县委呈报选举结果。报告内容一般包括:选举产生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会议形式(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选举方式,代表名额,代表构成比例,并附代表名册、代表登记表等。
&&& 6、党委对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应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审查选举单位酝酿提名和选举产生代表的程序、方法是否符合规定。发现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选举。二是审查代表是否符合条件。如发现有代表不具备条件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进行这方面审查时,要注意听取纪律检查机关、信访部门的意见。三是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严格按规定办事。会前审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须是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代表资格审查需要提交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选举单位的划分及选举代表所采取的会议形式,代表选举工作的开始和完成时间;(2)各选举单位在提名、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及进行选举的过程中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的情况;(3)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所属正式党员人数、本次代表大会当选代表人数及代表构成情况;(4)对代表资格审查的情况,包括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核实及处理情况;(5)提出对代表资格认定的意见。
第3个环节:第二次请示(3月31日前)
第二次请示就是关于换届人事安排方案的请示。主要应做好以下5个方面工作:
1、党委会组织推荐下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坚持对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人选进行全额定向推荐提名,对现任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对新提名人选进行差额考察。
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一般应有:乡镇全体机关干部、镇直部门负责人、党组织书记、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对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不仅要听取同级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而且还要听取离退休干部、非党干部的意见和建议。通常可与两委委员的民主推荐一并进行。
2、党委会研究确定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组织考察。党委常委会根据民主推荐的情况,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尔后,可组织对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一般情况下,党的地方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由本级党委负责考察;党委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报县委考察。
3、党委会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下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党委会根据考察情况确定。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必须经党委会集体讨论,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参加会议人员到会,在认真听取推荐、考察情况汇报和各位委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预备人选确定后,要及时报请县委派人考察。
4、向县委呈报下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请示及有关材料一般应于召开党代表大会1个月前呈报上级党委。上报的材料一般包括:(1)关于党委、纪委换届人事安排问题的请示。(2)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3)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4)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等。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名册的说明一般包括人选数量、分布情况、年龄结构、文化结构、专业结构、妇女和少数民族所占比例等方面情况。
5、县委对乡镇党委呈报的下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进行批复。
乡镇两委委员的产生,要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
第4个环节:党代表大会报告及有关文件的起草(4月1日-5日)
需要起草的文件和材料主要有: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草案)及有关决议(草案);起草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编制代表名册,提出代表编团(组)的意见;起草关于人事安排意见的说明;编制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及简介;起草大会和两个一次全会的选举办法(草案);起草大会及主席团会议的主持词和领导讲话;编制党代表大会日程(草案),等等。
第5个环节:宣传和大会准备(4月1日-5日)
1、做好党代表大会召开前的宣传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大力宣传召开党代表大会的重要意义,宣传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宣传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典型,广泛开展形势和任务、党的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等。
2、召开党委会落实筹备工作最后阶段的各项工作。党代表大会各项筹备工作基本就绪后,乡镇党委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有关事项,包括听取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召开最后一次党委会工作的有关事宜;研究以党委的名义提交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的有关文件,包括:大会主席团成员(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主席团还可设立常务委员会)、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大会秘书处机构和主要负责人等建议名单;研究列席人员、来宾提名原则及建议名单;大会工作机构、任务、职责、工作人员名单等。
3、召开本届党委最后一次全委会,并下发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通知。党委会的主要内容是:审议通过提交大会的党委、纪委工作报告(草案);党委负责同志作下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说明;酝酿下届党委、纪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后,即可发出召开党代表大会的通知。
4、做好党代表大会召开前的各项会务准备工作。主要有:提出大会会务实施方案;编制大会经费预算;安排代表食宿;制作各种证件、佩条(上面可印标准党徽图案);布置大会会场;准备票箱(上面可贴、印标准党徽图案),购置大会用品、选举用具;确定代表团讨论地点;草拟大会文件保管、发放、收回的规定,制作有关表册;安排文娱活动和医务、保卫等工作。
党代表大会会务工作,在党代表大会筹备期间,由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下设的各会务工作小组承担具体工作。筹备工作完成后,即转为大会的工作机构。党代表大会开幕以后,由大会主席团负责,具体工作由大会秘书处及其工作机构承担。秘书处通常可设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会务组、后勤组、保卫组。
第2个阶段: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阶段
第6个环节:召开预备会议及相关会议(4月5日-15日)
按照习惯做法,在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都要召开预备会议及相关会议,决定有关问题。
1、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划分代表团(组)的原则:(1)一般按选举单位划分代表团(组),也可以按地区、系统或根据工作性质划分。个别代表人数较多的选举单位可在代表团内划分若干分团或讨论组;代表人数较少、编不成一个代表团(组)的选举单位,可将几个工作性质相近的选举单位的代表合编为一个代表团(组)。(2)列席人员一般应同所在单位、地区或系统的代表编在同一个代表团(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单独编组,由大会组织活动。
会议主要内容是:简要介绍大会筹备工作情况;布置各代表团推选代表团(组)的正副团(组)长、讨论大会议程、酝酿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
2、代表团(组)第一次会议。主要是传达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精神,并按照召集人会议要求,组织推选代表团(组)正副团(组)长,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和大会议程。
3、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主要任务是:介绍大会筹备情况,说明大会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提出开好大会的要求;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也可以在预备会议上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和大会秘书长名单;通过大会议程和其他需要确认的事项。
(党代表大会的组织领导机构是大会主席团。由于召开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时大会主席团尚未产生,因此,预备会议由党的委员会主持。具体主持人通常是党委领导成员中拟担任大会秘书长的同志。)
预备会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的,一般在通过预备会议议程后可暂时休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开始工作,并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预备会议复会,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宣布大会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有关事项。预备会议不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经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即生效。
4、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要任务是:审议通过大会日程,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副秘书长、列席人员、来宾名单及其它需要确定的事项;酝酿产生主席团常务委员会。
(需要设立主席团常务委员会的,要在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酝酿产生主席团常务委员会。)
(从预备会议阶段开始,县委将派人到会指导,主要是:指导乡镇党委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选举有关规定和程序,制定好各项选举办法,做好选举工作每个环节的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乡镇党代表大会选举工作的进展情况,沟通上下信息,确保各项会议议程顺利进行,取得预期效果。)
第3个阶段:党代表大会正式会议阶段
正式会议阶段主要应做好以下4方面工作:
第7个环节:举行大会开幕式(4月15日前)
党代表大会开幕式,即党代表大会正式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议。经选举产生并经代表资格审查获得正式资格的代表,应参加这次大会。经党委提议,同级党代表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可以邀请不是代表的同级党委、人大、政府负责同志;不是代表的同级上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不是代表的同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和有一定影响的无党派爱国人士列席大会。党代表大会开幕式一般由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主持,主持人通常由党委的一位副书记担任。
第8个环节:审议、讨论会议文件,酝酿有关名单
主要包括:审议党的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酝酿讨论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讨论出席县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讨论党代表大会决议草案和其他文件等。
(党代表大会召开前,要征求同级本届代表和同级下一届代表对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意见。)
重点是组织好代表团(组)与主席团两个层面的&四个会议&:
1、代表团(组)第二次会议。主要是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大会秘书处要及时通过会议简报等形式,及时反映代表审议的情况。)
2、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在每次主席团会议之前是否召开主席团常务委员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下同)。主要是:听取各代表团审议党的委员会工作报告等情况汇报,研究修改意见;听取党委关于下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说明并讨论通过此名单;讨论通过出席上一级党代表大会代表预备人选名单;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安排推选监票人及其它有关事项。
3、代表团(组)第三次会议。主要是:酝酿讨论下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酝酿讨论出席县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讨论&两委&工作报告等决议;讨论主席团安排的其它有关事项。
4、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主要是:审议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研究确定下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或预选名单,以及出席县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或预选名单;提出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确定计票人名单;审议大会的决议(草案)。
(会后,要抓紧印制选票,准备好各种选举用品。)
第9个环节:党代表大会选举(4月15日前)
大会选举主要是组织好以下2项选举工作:
1、选举新一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党章规定,选举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近些年来,有些地方试行了不搞预选,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从实际效果看,既扩大了民主,又简化了工作程序,提高了效率。因此,乡镇党代会选举不实行预选,党委委员一次选举产生,提倡实行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一次选举产生。
(在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上,要在操作中坚持从实际出发,特别要注意根据不同层级采取不同的方式,乡镇可采取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回答提问等更加灵活的方式,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
2、选举出席上一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召开党代表大会选举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经党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并以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形式,提交代表大会各代表团(组)进行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或代表候选人预选名单。代表候选人名单或代表候选人预选名单确定后,即可选举产生代表。
大会中间,在计票工作结束后,召开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听取两委委员选举情况汇报、确定当选的两委委员名单和出席上一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名单、确定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主持人。
第4个阶段:新一届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阶段
第10个环节:分别召开新一届党委和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4月15日前)
新一届党委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党委书记和副书记,纪委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纪委书记和副书记。
(选举时,除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外,党委、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1、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纪委书记、副书记,需经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因此,在时间安排上,一般应先召开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新选出的纪委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委托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选举结束后,通过有关决议或新当选的书记讲话时,会议由新当选的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2、新一届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党委书记、副书记。
新选出的党委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于书记、副书记尚未产生,由大会主席团委托一名新当选的党委委员主持。选举结束后,通过有关决议或新当选的书记讲话时,会议由新当选的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第11个环节:举行党代表大会闭幕式
主要议程是:通过大会各项决议。一般由一位担任党委领导职务的主席团常委致闭幕词或主持人讲话;宣布党代表大会闭幕。
第12个环节:选举结果的报批和报道(4月15日前)
1、选举结果的报批。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闭会后,党的委员会应及时向县委报告选举情况。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党代表大会召开情况和选举情况。包括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两委&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获得的票数等。二是需报县委批准或备案的&两委&委员名单。三是需报县委批准的&两委&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名单。
2、选举结果的报道。一是当选的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可及时进行报道。二是当选的党委和纪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如果是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之内的人选,当选结果宣布后即可进行公开报道。如果有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以外的人当选,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方可报道。三是报道当选结果时,要严格按照上级党委同意的排序进行报道。
第13个环节:做好党代表大会总结工作(4月20日&30日)
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后,整个党代表大会的工作基本告一段落,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主要是对换届人事安排和大会选举工作、会务工作、大会宣传等工作进行总结,同时搞好文件、材料的归档和大会文件资料的汇编工作,做到有始有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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