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动摊位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中登录名是指店名还是发定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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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超市烟草证和营业执照还有食品流通许可证不是我的可以更改成我的名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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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超市烟草证和营业执照还有食品流通许可证不是我的可以更改成我的名字吗?
发表时间: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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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
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
事项名称:食品经营许可
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服务科
在青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2.《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令第17号)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应当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3.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4.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局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受理时限:当场受理。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设立咨询岗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窗口咨询地址: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青州市圣水路3669号)
电话咨询号码:
①窗口提交。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地址:青州市圣水路3669号,联系电话:。
②信函、传真提交。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地址:青州市圣水路3669号,联系电话:。
③网络提交。网址:/
获取收件编号
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窗口人员在中心内网系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申请人可现场领取。
②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窗口人员在中心内网系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由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③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的,在其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录入信息并提交后,即可获取编号。
获取收件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凭证内容包括:申请人信息、受理编号、接收方式、接收材料目录、经办人,联系方式、接收日期。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
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②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网络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窗口人员以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申请人。
①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做未申请处理的规定。
②属于信函、传真或网上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做未申请处理的规定,由窗口人员以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申请人。
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登录中心内网系统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法律救济途径等。
凭证的获取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
查询电话号码:0536&3889756
网络查询网址:/
1.点击进入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
2.在首页找到办件查询栏,输入办件编号后点击查询即可查询到申报事项的办理进程。
1.获取方式:窗口领取或由窗口人员邮寄送达。
2.决定书类型: 《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餐饮服务单位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原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
1.投诉受理:市政务服务中心督查投诉科负责对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2.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3.投诉处理
①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②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③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④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渠道
政务服务中心督查科:
电子邮箱:
信箱: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督查科。邮编:262200
1.潍坊市局法规科,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20楼,邮政编码:261061,联系电话:
2.青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青州市范公亭西路1601号,联系电话:
3.青州市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青州市益王府南路,联系电话。
申请书示范文本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名称(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被委托人签字(盖章)。
4、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5、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6、许可实行网上审批。申请人可自行网上申报或到受理现场提报,申报后,请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到受理场所进行资料确认。
填报 说 明
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 按营业执照上标注填写社会信用代码;如无社会信用代码,则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 住所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住所一致。
4. 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场所的准确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
5.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1)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3)分支机构的负责人;(4)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5)个体工商户业主;(6)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7)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载明的法定代表人。
6. 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经营类别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
7. 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是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或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负责人员,由企业根据经营需要自行确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8.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
是否有食品流通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经营者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职工人数(人)
应体检人数(人)
□批发经营者
□一级代理&&&&&&&&
□商场超市
□连锁店含统一配送
□连锁店不含统一配送
□食品便利店&□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网络食品销售商
□保健食品兼营(药品)批发经营者
□一级代理&&&&&&&&
□保健食品兼营(药品)零售店
□连锁店含统一配送
□连锁店不含统一配送
□保健食品兼营(其他)批发经营者
□一级代理&&&&&&&&
□保健食品兼营(其他)零售店
□连锁店含统一配送
□连锁店不含统一配送
□特大型餐馆
□大型餐馆
□中型餐馆
□小型餐馆
□中央厨房
□集体用餐配送
食品销售经营者
□食品销售经营者(批发)&&&&&&&& □(网络经营)
□食品销售经营者(零售)&&&&&&&& □(网络经营)
餐饮服务经营者
□餐饮服务经营者(连锁)&& &&&&&&
□餐饮服务经营者(非连锁)&&&&&&
□学校食堂
□高等院校食堂
□中等职业院校食堂
□高中食堂
□初中食堂
□小学食堂
□托幼机构食堂
□特殊学校食堂
□机关事业单位食堂&&&&&&&&&&&&&&&&& □企业食堂
□建筑工地食堂&&&&&&&&&&&&&&&&&&&&& □养老机构食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情况登记表
户籍登记住址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1)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3)分支机构的负责人;(4)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5)个体工商户业主;(6)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7)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载明的法定代表人。
职务有下列选择:(1)董事长兼总经理;(2)执行董事兼总经理;(3)董事长;(4)副董事长;(5)董事;(6)执行董事;(7)总经理;(8)副总经理;(9)经理;(10)负责人;(11)总务主任;(12)专职安全管理员;(13)其他人员。
&&&&&& 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食品安全技术人员:
户籍登记住址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户籍登记住址
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
户籍登记住址
健康证编号
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登记表
备注:食品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承诺(声明),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声明):
本人向许可机关郑重声明:过去五年内,本人担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所在的食品经营单位,不存在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形。同时,本单位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承诺,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现亲笔签字(盖章)确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指定(委托)书
兹指定(委托)       (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向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名称)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相关手续。
委托事项及权限:
1、□ 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 修改自备材料中的填写错误;
3、□ 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 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文书;
5、□ 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请详细注明):              
委托的期限:自   年  月 && 日至  & 年   月 &&&& 日
被委托人签字:             &&&&&&&&&&&&&       
被委托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是指申请人。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或盖章。
2、委托事项及权限,由委托人选择在□中打&;第5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食品经营许可审核意见表
□新办、□变更、□延续、□注销、□撤回申请、□补证
□&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
(□网络经营,□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
经营项目(食品销售)
□ &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冻冷藏食品) 、□ &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冻冷藏食品)
□ &预包装食品销售(含熟食) 、&&& &&&&□ &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熟食)
□&散装食品销售(含冷冻冷藏食品) 、 &□&散装食品销售(不含冷冻冷藏食品)
□&散装食品销售(含熟食) 、 &&&&&&&&&□&散装食品销售(不含熟食)
□&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其他类食品销售
经营项目(餐饮服务)
□&热食类食品制售&&&&&&&& □冷食类食品制售&&&&&&&&&&&&&&
□&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
□&自制饮品制售&&&&&&&&&& □&半成品制售&&&&&&&&&& □其他类食品制售&&&&&& &&&&&&&
日常监督管理人员
(仅变更许可时填写)
名称□&& 主体类型□&& 负责人□&&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许可范围□&& 经营场所□&& 有效期限□
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建议准予:□新办、□变更、□延续、
□注销、□撤回申请、□补证。
受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同意:□新办、□变更、□延续、□注销、□撤回申请、□补证。
核准人签字:&&&&&&&&&&&&&&&&&&&&&& 年&&& 月&&& 日
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情况
发证人员签字
&&&&& 年&& 月&& 日
领取许可证情况
本人领取了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 份。
&领取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单
申请人: &&&&&&&&&&&&&&&&&&&&&&&&&&&&&&&&&&&&&&&&&&&&&&&&&&&&&&&&&&
姓名:&& &&&&  &&    &&& 性别: &&&&&&身份证号:&&&&&&  &&&   &&&&&&&&&
地址:&& &&&&&&&&&&&&&&&&&&&&&&&邮政编码: &&&&&&&&&&&&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
接受方式:□ 来人&&& □ 来函&&& □ 网络&&& □ 其他:
申请项目:&&& 食品经营许可                             &&&&&
所附资料: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2、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非经营性单位提供法定设立证明);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培训证明;5、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6、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资料;7、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8、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标明用途、面积、尺寸、比例、人流物流、设备设施位置等);9、经营场所不拆迁证明;10、经营场所水质检测报告。
申请人签名:&&&&&&&&&&&&&&&&&&&&&&&&&&&&&&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注:以上材料如有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本机关将在五日内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
内容。逾期不告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受理。
&                             
备注:本接收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卷宗备查,第二联
&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 &&&&&&&&& &:
你单位关于&&&& 食品经营许可&&&&&&&&&&&&&&&&&&&&&&&&& 的申请,本机关已收悉。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予以受理。
本机关将于 201&& 年&&&& 月&&&&&日前做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签收:&&&&&&&&&&&&&&&&&&&&&&&&&&&&&&   &&&&&&&&    (公章)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卷宗备查,第二联交申请人。
版权所有: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青州市范公亭东路3578号&&&&&&邮政编码:262500联系电话:&&&&&&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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