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房主不结清央产房物业费结清产生的纠纷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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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未结清
我们通过中介购买的二手房,查到原房主物业费有欠费,我们的三方购房合同上标明:有关该房产买卖之前产生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及租赁,清还抵押等事宜,卖方应在买卖完成前清理完毕,并保证买卖后买方无须负责,否则卖方应赔偿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那我们还用让房主必须交清欠款吗,因为他们是还迁房,部分还迁款项应该还没给他们,所以物业也不催他们,这边大部分还迁户都不交物业费的
和平区发表时间: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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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206****
对方违约,协商不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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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物业费
律师回答共 2 条
天津-和平区
1502214****
您好,建议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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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
和对方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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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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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转让了,物业费却没结清,应该谁来付?
[提要]摘要:王先生通过一家房产中介,购买了位于惠城区麦地路的一套二手房,并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
摘要:王先生通过一家房产中介,购买了位于惠城区麦地路的一套二手房,并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应弄清物业欠费是否结清
1.业主应根据物业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
2.欠交物业管理费是前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
3.物业公司不能拒绝给新业主办理入住手续。
课堂提问:王先生通过一家房产中介,购买了位于惠城区麦地路的一套二手房,并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但在合同中,他们并未明确该二手楼的物业管理费是否已交清。王先生按时支付了房款,并办理了产权过户,准备入住。但在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时,才发现前业主还有数千元的物业管理费未交。物业管理处认为王先生现在是该套房的业主,应当补交该部分物业管理费,才给入住。但是,王先生认为这是前业主欠下的,不应由自己交纳,双方为此发生纠纷。那么,物业管理公司能否以未交清物业管理费为由,拒绝给新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呢?
课堂答疑: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胡丽琴律师认为,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这里的业主,是指房屋产权登记的所有权人,也即是谁拥有房屋的产权,谁就应当承担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因此,在产权变更之前的物业管理费,应当由房屋的原业主来承担物业管理费,在产权转移给新的业主之后,应由新业主承担物业管理费。
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的“合同相对性”原则,欠交物业管理费是前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既然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那么前业主就应当按合同履行义务,否则属于违约行为。合同纠纷与新业主无关。
因此,在本案中,物业管理公司只能找该套房的原业主追索物业管理费,新业主只交纳其办理过户手续后的物业管理费即可。物业公司不能以未交清物业管理费为由,拒绝给新业主王先生办理入住手续。
另外,律师还提醒,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买方应当尽量了解清楚房屋的现状,如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是否结清,以免将来起纠纷。
【责任编辑:Savann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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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业主欠物业费 新业主入住遭拒?买二手房要留心
来源:泉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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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协商,一波三折终圆满,业内提醒买房要多留心
昨日,刚买入泉州市区晶都国际小区某套二手房的曾先生致电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吐槽”了买房遇到的闹心事——原业主物业费未交齐,小区物业人员不让新业主曾先生一家搬入,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早报记者前往晶都国际小区物业办公处进行了解。
【当事人】
“很无辜”,希望物业给个说法
“我们确定好日子,决定先把家具和行李搬进去,结果小区物业拦着不让。”曾先生感到十分无奈。一问之下,“物业人员说这套房子的前业主从2008年开始拖欠物业费,需要等这笔钱到账,才可以让我们住进去。”
曾先生认为,这笔纠纷属于物业公司和前业主的事情,与他无关。据负责这笔房产买卖交易的中介经纪人王先生介绍,卖方拖欠物业费的原因最初就告知了曾先生,双方也协调好由卖方负责缴清拖欠的费用,并已办理好所有手续,卖方也拿到总房款。
“很无辜。”遇上这闹心事儿,曾先生坐不住了,当即前往物业人员办公处寻求说法。曾先生很快就请原业主庄先生前来,一起前往物业办公室进行协调,但未果。“而且,据我了解,物业人员也没有权利阻挠我们搬家,他们的做法是否也该给个解释?”
公司规定,新旧业主需到场交接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晶都国际小区所在的泉州市力标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之前该栋楼顶层住户因违法加盖侵占了公共用地,其他楼层的部分业主劝说未果,便走上了司法程序维权,同时一起拖欠了物业费。其中,原业主庄先生自2008年到现在已拖欠了1.6万多元的物业费。
“业主在买卖房屋时,物业要求新旧业主双方同时到场交接清楚。”该工作人员表示对曾先生的遭遇并不清楚,并称小区里的其他业主在转让个人名下住房时,都会主动前来结清相关费用。
随后,根据该工作人员的介绍,记者采访了相关负责人江先生,对方明确表示是依照公司的规定办事,只要新旧业主协商缴清拖欠的费用,曾先生一家才能被确认为新业主入住。
【原业主】
将尽快结清所有拖欠费用
昨日下午,原业主庄先生与物业方代表人员和曾先生一起进行了协商。庄先生介绍,当时顶楼住户私自加盖圈地为己用,侵犯了其他住户的权利,他在其他住户的邀请下,一起参与了维权诉讼,目前案件在处理中。“只要顶楼住户把违建的房屋拆掉,或者有超过10%的业主交了物业费,我也不会再拖欠。”庄先生解释,他并非恶意拖欠物业费。
据物业工作人员统计,这栋楼有近40户人家,目前每个月按时缴交物业费的只有十多户。记者随机联系了不同楼层住户,有部分业主透露略知一二,但有不少业主表示每个月都会按时缴清所有费用。
经过再次协商,庄先生答应将尽快结清拖欠的费用,让新业主一家可尽快入住。
买二手房 要注意是否有遗留问题
早报律师团林清毅律师表示,物业方与原业主之间的合同关系与新业主曾先生无关,不能因拖欠费用而让曾先生的权益受损,物业人员也无权阻挠曾先生一家搬入,“如果曾先生仍无法入住,可寻求警方帮助”。
为了避免遭遇曾先生这类闹心事件,一些房产业内人士提醒准备购买二手房的市民朋友们,在过户之前务必三思而后行。应尽量通过正规合格的房产中介进行,双方最好约定留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由于买卖双方一般并不相识,查明对方的身份和房产真实信息是很有必要的,尤其买方要特别注意房子是否存在遗留问题——原业主与邻居是否存在装修、改建等纠纷,是否有拖欠费用等。
一位房产经纪人认为,买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条款,不要因为忸怩而草草签字,双方在过户前要针对各项费用进行明确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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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一群三流眼光的人去改一个大师的作品,得到的就是一个连三流水平都不如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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