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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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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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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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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
&内容概述:
&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实施办法
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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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人:陆佳佳&&&&信息审核人:周亮
省美丽办 省财政厅
为做好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的安排意见&》(皖办发〔2016〕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6〕25号)要求,现制定以下年度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建设目标,全面推进美丽乡镇建设、中心村建设和自然村环境整治,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由“以点为主”向“由点到面”战略转换,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重点,统筹推进产业发展、社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力争到2017年底完成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任务;到2020年,力争80%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90%以上村庄脏乱差得到有效治理,打造一批环境优美、人口集聚、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特色小镇、特色村庄。
二、年度任务
2016年,通过各地自主申报,省里组织审核,并经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选择肥东县牌坊回族满族乡等599个乡镇开展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选择庐江县同大镇施丰行政村施丰中心村等569个村为2016年度省级中心村,建设周期1年左右;选择合肥市巢湖市等14个县(市、区)为美丽乡村建设整县推进试点县(市、区)。
三、建设内容
——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任务
1.治脏。整治乡镇建成区道路、背街小巷、镇村结合部、集贸市场、河沟渠塘、居民小区、公园广场、公共厕所、建筑工地和学校周边等区域环境卫生,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治乱。治理乱搭乱建,严格按规划规范建房审批,加强违法建设整治,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治理乱停乱放,完善交通标识、导行设施和停车场地,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治理乱摆乱占,纠正占道摆摊、店外经营现象,清理、规范建筑材料堆场、煤矸石场、废品收购站等。治理乱拉乱挂,整治主次干道杆线,规范店招广告、过街横幅。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提升乡镇建成区通达水平,结合实施县乡公路畅通工程,贯通和改善主干道,修缮破损路,整治低洼路,完善路灯、信号灯、交通标识等安全提醒设施,形成安全、畅通的路网。合理规划新建或改造集贸市场。鼓励开发建设居民小区,满足群众进镇居住需求,提升乡镇品位。因地制宜改造或修建综合性文化设施和居民健身场所,可独立占地,也可与街心绿地、公共建筑、学校体育设施相结合。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绿化水平,重点强化道路沿线、城镇出入口、空置地块等主要节点绿化,以乡土树种为主,植绿见绿,见缝插绿,大幅增加乡镇绿量。
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在“两治理一加强”的基础上,开展生活污水处理、沿街建筑立面改造、环境景观综合整治,保持乡镇特色风貌。
——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
1.垃圾处理。清理积年留存垃圾。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生活垃圾可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方式收运处理;其他村庄的生活垃圾可通过“户集、村收、乡镇处理”等适当方式就近处理。选择符合农村实际和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终端处理工艺,推行卫生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沼气处理和垃圾发电等方式。
2.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结合“十三五”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扩大农村自来水使用覆盖面,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3.卫生改厕。加快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或改造步伐,消除农村露天粪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80%以上。
4.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梳理规范电力、通信等各种线路杆线,有序堆放杂物,实现村庄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5.道路畅通。结合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通村主干道路拓宽改造和村内主干道路硬化,提高畅通水平。
6.污水处理。以分散处理为主,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的办法,采用整体式粪池、三格式粪池等简易处理技术,就地生态治理。有条件和实际需求的地方,采用经济有效、简便易行、工艺可靠的无动力、微动力处理技术进行集中处理,靠近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系统的村庄可以接入城镇系统集中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7.河沟渠塘疏浚清淤。整治疏浚河沟渠塘,加强桥涵配套,实现水系畅通、水体清澈。
8.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简易适用的要求,在有需要的地方,利用现有设施,结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项目,统筹改造或建设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提高宽带普及率。
9.村庄绿化。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和村庄周围绿化,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灌木为辅,倡导自然式种植,推广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小茶园等,改善村庄生态环境。
10.村庄亮化。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利用多种方式安装简易路灯,进行适度亮化。
市、县(市、区)自主建设的中心村按照基本标准建设,包括垃圾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等5项内容。
四、资金筹集与管理
1.足额落实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各级财政要把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增加对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省级专项资金增加投入3000万元,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对大别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美丽乡村建设皖北片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给予倾斜。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从2016年省级奖补预拨资金中安排4亿元,用于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改水改厕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各2亿元。资金由县级从省奖补资金中统筹安排使用。
2.统筹整合美丽乡村建设涉农项目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涉农资金支持美好乡村建设的意见》(厅〔2012〕3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整合资金支持美好乡村建设项目指导目录&的通知》(财发〔2012〕2147号)等规定,根据省批复下达美丽乡村建设任务,明确责任,细化举措,做好统筹整合美丽乡村建设涉农项目资金工作,科学编制年度资金筹集计划,报同级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3.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县级财政部门、美丽乡村办根据省批复下达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统筹分配上级补助的专项资金和本级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省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省级中心村整治建设,重点投向公共性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持续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4.加强监督与检查。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办公经费和人员经费开支、发放各种奖金福利、平衡预算、购置办公设备和交通通讯工具,以及其他与美丽乡村建设不相关的支出等。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接受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分配科学、管理规范,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省财政厅每年对各市、县(市、区)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纳入民生工程和省美丽乡村建设综合考核内容。市、县(区)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做好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成后形成资产的运营管护工作,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五、保障措施
1.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各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县级是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主体,要实行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有序推进。省直有关部门要围绕年度建设任务,优先安排项目,加强业务指导,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科学编制规划。各地要根据“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修订完善中心村布点规划,编制中心村建设规划,切实提高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
3.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发挥村(居)委会、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推行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的农村建设管理机制,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引导农民筹资筹劳,依靠群众力量建设美好家园。
4.强化督查考核。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强督查调度,对工作滞后、进展缓慢的,要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省、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2017年对2016年度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作为分配补助资金的主要依据。
5.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积累的典型经验和新的政策举措,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热情。
(信息来源:安徽民生工程)常德七大措施保障美丽乡村建设整市推进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时间:日
  如何保障美丽乡村建设五年行动计划落到实处,常德有七大措施保障美丽乡村建设整市推进。
&&&&坚持规划引领。参照《国家美丽乡村建设指南》,逐村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按照规模适中、彰显特色、文化传承的要求,因地制宜建设美丽乡村。修订完善美丽乡村评价标准,并适度推进成片成带建设美丽乡村。抓紧明确重点中心村镇,优先在自然条件好、经济基础强、农民素质高的区域开展建设。
&&&&坚持农民主体。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美丽乡村建设的规划、项目、方式都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自主、自觉、自愿、不等不靠建设美丽乡村。鼓励农村能人带头建设美丽乡村。广泛宣传农民自主建设美丽乡村的先进典型,激发全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
&&&&坚持多元投入。加大财政引导投入,每个区县(市)都要设立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以县为单位全面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积极争取省、市项目资金建设美丽乡村。充分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广泛动员农民群众自愿筹资投劳。继续深入开展万企联村活动,鼓励工商企业和民间资本参与投入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美丽乡村建设的格局。
&&&&坚持分步推进。以六大工程为主线,将五年行动细分为三个阶段,突出重点、统筹力量、强力推进。第一阶段(年)重点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美丽庭院建设和乡镇集镇整治工作,第二阶段(年)重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村级服务中心规范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第三阶段(2020年)重点推进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
&&&&实行建点带动。常德市委常委和相关市领导在所联系的区县(市),带一个市直部门联系指导一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改过去的直接投钱投物为主,变为指导、宣传、动员群众自己动手建设为主。各区县(市)领导也要建立联系点,市县部门每年要根据自身职能特点参与指导美丽乡村建设。
&&&&加强考评激励。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调度,对区县(市)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工作实行一月一评比、半年一排队、年底一考核。把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对区县(市)绩效考核,并加大考核权重。每年市美丽乡村建设指挥部对达到美丽乡村示范村标准的村进行考评,并由常德市政府授牌并奖励。每年评选表彰一批积极投入美丽乡村建设的工商企业和社会人士。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市指导、县统筹、乡村为主”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体系。坚持以市为主指导,在常德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美丽乡村建设指挥部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设常德市农委,负责政策调研、衔接协调、督促落实、考核验收等日常工作。各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根据职能分工落实行动计划,其中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由常德市发改委牵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乡风文明培育工作由常德市委宣传部牵头,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坚持以县为主统筹,各区县(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组建专门班子具体抓,并结合实际制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意见。坚持以乡村为主推进,加快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明确建设美丽乡村作为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确保乡镇领导班子的主要精力放在抓好美丽乡村建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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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常德市政府门户网站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
- 实用资料 】
  【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四个富有&城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部署要求,现就2017年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四个富有&城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规划先行、彰显特色,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逐步提升,统筹联动、立体推进&的原则,把美丽乡村建设与推进新型城镇化结合起来、与发展乡村特色结合起来、与实施精准扶贫脱贫结合起来,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由&以点为主&向&由点到面&战略转换,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进产业发展、社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
  二、目标任务
  &十三五&时期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的主要目标是:从今年开始,用两年左右全面推进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加快推进中心村建设,到2020年,力争80%的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广泛开展自然村环境整治,到2020年,力争90%以上村庄脏乱差得到有效治理。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我市的主要目标是:市辖区中心村建设、自然村环境整治在2018年前完成省规定的目标任务,枞阳县中心村建设、自然村环境整治在2019年前完成;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与省同步完成。
  2017年全市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任务是:聚焦水电路,整治脏乱差,全面推进美丽乡镇建设,整治建设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16个;加快推进中心村建设,建成省级中心村25个、市县级中心村18个;扎实开展整县推进试点,广泛开展自然村环境整治,确保城乡环境明显改善,打造铜陵美丽乡村新亮点。
  (一)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根据全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顺应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完善,进一步优化中心村布点规划,确保布点建设的中心村成为未来农村人口的永久居住点。统筹考虑乡村布局、地形走势、山河水系、历史文化、产业发展、乡村旅游等因素,修编乡镇建设规划,编制中心村建设规划,确保符合实际、顺应民意、彰显特色。
  (二)围绕&两治理一加强&,开展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
  1.治脏。整治乡镇建成区道路、背街小巷、镇村结合部、集贸市场、河塘沟渠、居民小区、公园广场、公共厕所、建筑工地和学校周边等区域环境卫生,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治乱。治理乱搭乱建,严格按规划规范建房审批,加强违法建设整治,依法拆除违法搭建。治理乱停乱放,完善交通标识、导行设施和停车场地,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治理乱摆乱占,纠正占道摆摊、店外经营现象,清理、规范建筑材料堆场、煤矸石场、废品收购站等。治理乱拉乱挂,整治主次干道杆线,规范店招广告、过街横幅。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提升乡镇建成区通达水平,结合实施县乡公路畅通工程,贯通主干道,修缮破损路,整治低洼路,完善路灯、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形成安全、畅通的路网。合理规划新建或改造集贸市场。鼓励开发建设居民小区,满足群众进镇居住需求,提升乡镇品味。因地制宜改造或修建居民文化健身场所,可独立占地,也可与街心绿地、公共建筑、学校体育设施相结合。提升绿化水平,重点强化道路沿线、城镇出入口、空置地块等主要节点绿化,以乡土树种为主,植绿见绿,见缝插绿,大幅增加乡镇绿量。
  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在&两治理一加强&的基础上,开展生活污水处理、沿街建筑立面改造、环境景观综合整治,塑造乡镇特色风貌。
  (三)落实十项重点任务,加快推进省级中心村建设
  1.垃圾处理。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生活垃圾可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方式收运处理;其他村庄的生活垃圾可通过&户集、村收、乡镇处理&等适当方式,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技术就近处理。
  2.安全饮水工程。结合&十三五&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打造&安全、卫生、清洁、便利&的用水环境,扩大农村自来水使用覆盖面。
  3.卫生改厕。加快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或改造步伐,消除农村露天粪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80%以上。
  4.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梳理规范电力、通信等各种线路杆线,有序堆放杂物,实现村庄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5.道路畅通。结合实施乡村道路畅通工程,以多种方式实现村内主干道硬化,满足基本出行要求。
  6.污水处理。以分散处理为主,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的办法,采用整体式粪池、三格式粪池等简易处理技术,就地生态治理。有条件和实际需求的地方,采用经济有效、简便易行、工艺可靠的无动力、微动力处理技术进行集中处理,靠近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系统的村庄可接入城镇系统集中处理。
  7.沟塘清淤。整治疏浚河道沟塘,加强桥涵配套,实现水系畅通、水体清澈。
  8.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简易适用的要求,鼓励职能部门完善提升公共服务设施,统筹改造或建设农村便民示范社区。
  9.村庄绿化。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和庭院绿化,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灌木为辅,慎用草坪,倡导自然式种植,推广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小茶园等,提升村庄生态环境。
  10.村庄亮化。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利用院墙、已有线杆等多种方式安装简易路灯,进行适度亮化。
  市、县级中心村要重点落实垃圾处理、安全饮水工程、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5项建设任务。
  (四)坚持&三个突出&,广泛开展自然村环境整治
  以干净整洁为目标,以清理垃圾杂物、清理乱堆乱放为重点,广泛开展自然村整治,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1.突出垃圾清理。清理村庄陈年存量垃圾,做到村庄无暴露垃圾;建立完善村级清扫保洁和垃圾转运长效运营体系,做到村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突出四乱治理。对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拉、乱挂等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建立长效机制。
  3.突出沿线沿边整治。大力开展村庄公路沿线和湖泊周边、景区周边的环境整治,做到路平、水清、村美,扮靓景区环境,彰显田园风光。
  四、任务分工
  (一)省级、市县级中心村建设。市美丽乡村办牵头负责全市省级中心村、市县级中心村建设工作,相关部门参加,指导县区按照标准要求开展建设整治工作。力争11月底前基本完成建设整治任务。
  (二)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市住建委牵头负责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工作,相关部门参加,指导县区按照&两治理一加强&的工作标准,开展整治建设。力争11月底前基本完成建设整治任务。
  (三)自然村环境整治。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自然村整治工作,相关部门参加,指导县区按照整治目标和整治重点开展工作。力争三年完成全市所有自然村整治任务,年内实现农村环境显著提升。市美丽乡村办、市住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围绕今年全市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落实资金保障,加强督查考核,建立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抓手,按照&市指导、县区组织、乡镇主抓、村实施&的责任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县(区)政府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主体,要实行县(区)委书记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确保美丽乡村建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要素保障。市、县财政要增加对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支持。2016年全市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主要包括省级专项资金、对上争取资金、市级专项资金、县区配套资金和社会资本。省、市级专项资金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相关部门和县区要超前谋划,重点围绕农村水电路修建、垃圾污水处理等编制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三)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坚持把尊重群众意愿贯穿始终,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群众对美丽乡村建设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切实发挥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乡镇社居委等自治组织作用,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推行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的农村建设管理机制,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引导农民筹资筹劳,依靠群众力量建设美丽家园。
  (四)强化督查考核。各牵头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围绕省(市、县)级中心村建设、建成区整治建设、自然村环境整治,落实日常督查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调度、加强指导督促、严格问责问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严格目标考核管理,加大督查检查、、考核评比和奖优罚劣力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安排省、市级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宣传引导。新闻宣传部门和各责任单位要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宣传力度,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载体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营造群众拥护、社会关注的浓厚氛围。要及时宣传报道全市美丽乡村建设的政策措施、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农民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掀起美丽乡村建设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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