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股东和干股协议和合同是怎样写的合伙人干股合作协议书

甲方:御和养生馆
乙方____先生(女士)
御和养生馆(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1、 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经营御和养生馆。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人员管理、招聘、现场经营、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2、 在经营与管理方面,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现场经营思路与管理策略,如有疑问可与乙方相互协商解决、最终现场经营管理决定、以乙方为准!
3、 甲方负责店面经营的一切投资与外围关系的处理及相关证照的办理事项、协助乙方做好店面的一切保障及安全工作。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五、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技术支持、人员招聘、人员管理、现场经营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征得乙方的体谅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人员关系受到损害。
六、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人员招聘、人员管理、现场经营并协助达成的,甲方按月支付公司每月纯利润的40%作为乙方的合作报酬。
七、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起本协议签署生效。
八、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九、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御和养生馆
乙方: 先生(或女士)
代表签字: (公章) 签字:
合同签约地点:
合同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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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当网常见帮助干股是否合法?如何保护干股持有人的权益?
&&首推于&1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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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甲、乙、丙三人商量,打算共同开个练歌房,由甲全额投资,乙和丙无需投资而负责经营,可占干股。三者的股权为:甲占70%,乙占20%,丙占10%。口头商定后,乙方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向律师咨询,应当如何操作才能最大保护乙方的利益?同时提出如下内容:经营及财务运作单独建立财务帐,专款专用,按财务制度日清月结;每月由会计公布收支及账目明细表,财务报表每月每股东人手一份;分取红利每年一次,年利润留取一定的现金(不得高于年利润的10%)为下一年度的流动资金。剩余的作为年利润由会计列出财务明细表,按股东比例现场支付。 [法律问题]1、究竟采取何种组织形式:设立有限公司还是合伙还是个体户或独资企业?2、何为干股?干股是否受法律保护?3、如何操作更能保护干股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法理分析]由于种种因素,投资与经营往往会分离,有的人虽有资金但无精力经营或不懂该行业而不参与经营,而有的人虽无资金但可提供技术或投入精力去经营。这样的话,就会出现本案的上述那种情况。 一、究竟采取何种组织形式即设立有限公司还是合伙企业仰或个体户、独资企业?根据上述案情,练歌房的投资不大,且考虑税负的问题,现实中采取个体户的形式较多。(一)若采取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方式,则以甲的名义申请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而甲乙丙三个人签订一个合伙协议,将上述内容写清楚。采取这种方式的最大优点是税负较轻且简单,但个体户或个人独资 企业是承担无限责任;另外三方签订的合伙协议,对于三方之间是有效的,但当该个体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对外承担其他债务时,乙方或丙方拿出该合伙协议称该个体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即练歌房属三个人所有的主张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二)若采取合伙企业的方式,则甲乙丙三方签订合伙协议,且按照工商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采取此种形式的优点是明确了三方的合伙份额,但三个人相互之间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三)若采取设立有限公司的形式,则有两种做法:一种做法是按照工商登记的要求,三方签署公司章程,甲乙丙按照70%、20%、10% 的股权比例登记,注册资本的资本金由甲方全部承担,甲方只是将乙方和丙方应当缴纳的注册资金先汇入乙方和丙方的帐户,然后由乙方和丙方汇入验资帐户进行验资。这样操作的好处是,甲乙丙均是股东,日后不会存在股权资格的问题,利于乙方、丙方的股权保护,此时乙方和丙方实际上已成为正式的股东,已不再是干股, 只不过是甲方为乙方和丙方出资而已。另一种做法是甲方负责设立有限公司,股权全部登记在甲方或甲方及其亲友名下,而甲乙丙三方另行签订一个协议书,将三方的内容写明白。采取这种方式的缺点是税负可能更大,同时乙方、丙方的股权可能会不明确。由此可见,上述三种方式各有利弊。从保护乙方利益角度,应当采取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方式,且在工商登记中明确其20%股权。但是最终究竟采取哪种方式,还取决于三方的协商和博弈。其实不管哪种方式,都应当将书面协议写清楚和具体,全面考虑各方面的问题,重视具体操作。 二、何为干股?干股是否受法律保护?干股并非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翻开公司法,找不到干股的解释。《现代汉语辞海》释义:干股是“指公司无偿赠送的、不出股金、赚了分红,赔了不受损失的股份”。由此可见,干股是在公司形式下的概念,在个体户、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形式下不存在干股的问题。有人说干股就是管理者股,认为“干股制,通常叫做‘管理者股’,是由企业董事会做出决定,给予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一定股份分红权,即干股获得者只有分红权,没有所有权的一种薪酬方式。” 干股的本质属性在于它是不缴纳出资而享有的公司股权分红。  现实生活中干股的表现形式有多种:权力干股,公司或者股东无偿送给掌握某种公共权力的人股份;管理干股,公司或者股东无偿送给公司管理者股份;技术干股,公司或者股东无偿送给公司技术骨干或某种技术诀窍掌握者股份;信息干股,公司或者股东无偿送给为公司提供经营信息的人股份;员工干股,公司无偿送给公司员工的股份;亲友干股,公司股东无偿送给其亲友的股份。干股的取得既可能是因为个人的技能或者经营才能而取得,也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取得。干股的效力如何,赠与协议的效力和履行情况是关键因素。现实中有人把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出资称作“干股”,这是一种误解,经过评估确认了价值的无形资产,在公司设立时可以办理转移手续,无形资产入股是实际出资,而不是“干股”。虽然干股无需缴纳出资,但无论是管理干股、技术干股、信息干股,还是员工干股,它们都是有对价的,只是这种对价不是以向公司投入货币、实物或工业产权等物质资源,而分别是管理投入、技术投入、信息投入和劳务投入。有人将所有这些投入,统称为“人力资源投入”。进而得出结论:从性质上讲,干股是人力资源资本化的表现形式。在实务操作中,“干股”通常被有限责任公司用作股权激励的一种方式。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通常意义上的“干股”是指未实际出资而通过股权无偿转让即赠与的形式取得的股权。初创型科技企业对股权激励的实行有着 很强的愿望,这些企业为了挽留优秀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希望通过股权激励使这些员工成为企业的“真正所有者”,共享收益,共同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从而充分挖掘和发挥优秀人力资源的能量和潜力。根据以上分析,干股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激励方式,应当有效,受法律保护。但应该考虑以下几种情形:一是权力股。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一些国家公务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以及一些不愿意公开身份,但 却掌控公司资源,或对公司的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自然人或法人、采取不投入出资而占有公司股权。其所占有股权的出资并未体现在公司登记或备案的工商材料中,也未体现在公司的股东名册中,而是以他人名义占有公司股权,或干脆用另外的文字载体、口头协议等约定享受企业收益。这种股权被人通俗地称为“权力 股”。权力干股涉及到行贿受贿的问题,如果该“干股”违反了党纪、政纪,则要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如果符合受贿罪等罪名的构成要件,则要受到刑罚制裁。二是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不允许法人或自然人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等作为出资,那么如果某自然人以其劳务作为干股的 对价,是否受法律保护?根据上面分析,从性质上讲,干股是人力资源资本化的表现形式,如果否定其干股的效力,正好与该理论相矛 盾,而且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当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不允许法人或自然人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等作为出资,是正式的登记的股权,并非干股,干股本身就不是登记范畴。三是信息干股。比如张三与政府领导关系很好,甲公司委托张三去拿地,若拿到,则甲公司给张三20% 的干股(该干股有时也用信息费的方式处理)是否有效?这里关键是张三拿地时是否采取了违法的手段,如果仅是提供信息,协调关系,具体落实,则应受到法律保护。四是干股对内和对外效力。如果虽然没有出资,由他人垫出资,而通过正常的登记,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出资证明等均有登记,则该干股已转变为正式股东 了,当然对内对外都有效。如本案的乙方和丙方都登记到章程里去了,则是正式股东。大多干股是未经登记公开,而是隐蔽的方式存在,采取协议书的方式,这种干股若是经过全体股东同意的,则该干股在股东之间是有效的,但对外无对抗力。五是干股的权利问题,若干股业经工商登记机关登记为股东,则其权利与其他股东是 相同的,即同股同权。若仅是股东之间的约定,则根据协议的内容来明确其权利,若无约定,则只能享受分红的权利,而无其他权利,具体应当由协议书明确。 三、如何操作更能保护干股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到本案,乙方与丙方如何操作更符合法律规定,更能保护干股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中乙方和丙方不存在任何需要隐蔽而不能公开的问题,因此建议采取登记为股东的方式处理。若采取不公开身份,既未出资,也未进行形式登记,其股东资格不会受到法律保护。从乙方或丙方的利益考虑,当然是在设立登记时将三方的股东地位明确登记为好。这样操作的话,实际上将干股转化为正式股权。对于甲方来说,实际上从登记那时起已将相应的20%、10%股权分别送给了乙方、丙方。如果甲方不同意采取登记为股东的方式,则应当在签订协议时将相关内容仔细具体明确写入;应当把握公司的运营尤其是财务,包括成本控制和业务运作;应当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对于乙方和丙方的干股作出决议。 [示范文本]干股协议书(参考文本)甲方:XXX乙方:YYY丙方:ZZZ甲方、乙方、丙方三人经友好协商,决定开练歌房,设立天籁音娱乐有限公司,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乙方和丙方的管理优势和市场营销优势,甲方投资设立天籁音娱乐有限公司,由乙方和丙方负责经营。  第二条 天籁音娱乐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100万元由甲全额投资,乙和丙无需投资,负责负责经营,占干股。甲乙丙的股权比例分别为:70%、20%、10%。  第三条 乙方和丙方负责全面经营,乙方出任总经理,丙方出任副总经理,主管市场营销和专业技术问题。  第四条 合作期间,甲方委派会计,乙方委派出纳。第五条 经营及财务运作单独建立财务帐,专款专用,按财务制度日清月结;每月由会计公布收支及账目明细表,财务报表每月每股东人手一份。  第六条 每年的1月31日之前将上一年度的利润进行分配。年利润留取10 作为法定公积金。留取公积金之后剩余的利润由会计列出财务明细表,按股东比例全额分配。  第七条 乙方和丙方应当勤勉工作,严格依照法律和法规经营,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客户。    第八条 若公司运营需要融资,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 若公司连续三年盈利增长超过30%以上,则甲方同意将乙方干股20%和丙方干股10%变为正式股权,全面享有股东权利。  第十条 若公司连续两年盈利在5%以下,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和丙方的干股,自取消之日起不再享有任何干股,并且乙方和丙方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务随之自然终止,并将有关股权转让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相关主体的名下。  第十一条 任何情况下乙方和丙方不能以其干股要求甲方将其干股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强制收购;但若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协议或不按时分红,则乙方和丙方有权要求将其干股的市场值或评估值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强制收购。  第十二条 乙方和丙方不得从事同业竞争性的工作。甲方不得另行投资同类性娱乐公司,三方一致同意的除外。  第十三条 任何一方违约将分别支付另外两个守约方违约金3O万元;任何两方违约将分别支付守约方违约金3O万元;若都违约,则按过错大小对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若发生纠纷,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协议于××××年××月××日经三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   年  月  日签订于[延伸问题]一、个体户、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形式下是否可以采取干股的形式?如上文所述,当一个投资项目选择公司制,干股的方案可以设计实施,如果选择个体户、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形式能否采用干股的做法?从理论上讲,干股应当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下才可能被采 用,其他形式不存在干股的问题。也就是说个体户、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存在干股的问题。但现实中还是有这个需求。比如上述案例,若练歌房最后还是采取了个体户的组织形式,但参与人是甲方、乙方、丙方,此情况下应当如何操作?可以将相关内容由三方签订一个协议,而这个协议不应当称为干股协议,只能是合伙协 议,也就是说工商登记的形式是个体户,但三方之间内部关系来讲是合伙关系。 二、干股作为公司股权激励的方式值得提倡,但应当精心设计、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后审慎实施。根据国外公司治理与股权激励经验,干股原是公司治理模式中激励管理者的一种薪酬制度,由董事会作出决议,给予高级管理人员一定的股份分红权,在经过一定期限后,该笔干股可以转化为可供交易的股份,管理者有权 进行转让。我国基本沿袭国外经验模式,干股享有者在公司担任相应职务或者提供关键技术,拥有相应股本分红权,经过约定年限后,获取全部股权,且干股所有权可以转让或继承。因此,为了激励员工或经营层、技术骨干、业务骨干,采取赠送干股的方式是一种明智的方式。但由于经验不足和法律知识欠缺,往往对干股的操作上存在比较粗糙、简单甚至错误。在策划干股方案时应该考虑以下因素:一是考虑员工或经营层、技术骨干、业务骨干等人员的 稳定性,由于这些人员的不稳定性导致“人财两空”的尴尬局面时有发生,因此要考虑干股的条件以及期限;必须考虑劳动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与干股的协同性。二是干股的权利应当明确。对于决策权、知情权、表决权和盈余分配权在某种条件下给予排除,否则可能影响到决策。三是从公司角度来讲,在没有十分把握的情况下 暂时不要将干股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待到条件成熟再考虑登记手续。四是必须明确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取消干股,比如明确约定离开公司当然失去干股股东资格,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就可能给公司带来麻烦,因为员工取得干股后便具有了劳动者和股东的双重身份,劳动关系和股东关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无论是因“干股” 受让人即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是员工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均不导致股东身份的必然否认,拥有干股的员工即使不再为公司工作,但仍然是公司的股东,依然可以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分红权等股东权利。因此,这方面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做明确约定。五是对优秀人才尤其是管理精英、技 术骨干,公司应当给予大方的激励,通过股权激励,让优秀人才在公司找到“归属感”,最大限度地激发其才干和潜能。六是要与商业秘密保密责任、竞业限制、岗位责任、绩效考核等结合起来统筹考虑。总之,应当对股权激励方案作全面、整体的筹划。三、应当预防受贿型干股,避免刑事责任。据有关检察机关分析,近年来,干股受贿、特定关系人共同受贿、以交易形式受贿、以合作投资名义受贿占新型受贿犯罪案件的80%,尤其以干股受贿案为最多。行受贿者采取了越来越隐蔽和巧妙的方法来规避法律,企图逃脱惩罚。而受贿者往往错误地认为收受干股是巧妙的、合法的。其实不然。日,《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 股。”、“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进行了股权转让登记,或者相关证据证明股份发生了实际转让的,违纪数额按转让行为时股份价值计算,所分红利按违纪孳息处理。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 《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干股的,以受贿论处。进行了股权转让登记,或者相关证据证明股份发生了实际转让的,受贿数额按转让行为时股份价值计算,所分红利按受贿孳息处理。股份未实际转 让,以股份分红名义获取利益的,实际获利数额应当认定为受贿数额。” [风险提示]1、公司谋划股权激励方案时应当对本公司的业务特点、职工结构、技术要求、发展方向等因素做全面的评价,在此基础上,设计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行业特点、专业要求的干股方案。2、必须对相关法律风险防控进行必要的筹划,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干股激励方案的最终目的能够真正实现,条件未成熟时先采取岗位绩效奖励和其他激励措施,不能急于求成,追赶时髦。3、公司在设计干股激励方案时就应当在公司章程和股权转让协议中特别约定股权退出机制,明确约定股权退出的条件和资格。4、与建立健全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公司的薪资待遇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等协同考虑,不能顾此失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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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投稿稍后认证餐厅股份合作协议书-海达范文网
餐厅股份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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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餐饮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合股(合伙)开办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实施双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双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 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占公司股份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双方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 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__%;甲乙双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双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双方同意,并由甲乙双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双方无意退了,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A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甲乙双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①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非经双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60%进行赔偿。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纠纷的解决
5、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法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___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50%。
六、公司正常运营后,生产所需原材料必须由____方单独供应。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3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双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篇二:餐厅股份协议书股份协议书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甲、乙二方就投资合作经营餐厅达成如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原*******资产折合人民币*****元整,****年**月**日前原******应收、应付由甲方负责结算清楚
(1、**的**为租用,此设备不属**资产,2、**原材料和***盘点清楚,库存按进价折算)。
二、甲、乙二方在投入资本金后各追加投入资金****元,追加投入的***元用于改造及流动资金备用。
三、由于原******实际投入资本远远超过协议折合资产,故在甲、乙二方合作经营期间,分红总红利超过贰佰万后,再次分红前先按分红总红利的10%抽出甲方损失(抽出损失不超过贰拾万)。
四、**年*月*日起由甲、乙二方合作投资经营**,作为股东各投入资本金****万元,各占股份比例的50%。其中甲方名下有小股东***和**,乙方名下有小股东**和**,餐厅一万元以上的费用支出及较大方案和决策,甲、乙双方及甲、乙双方名下的小股东都有权和知情权。
五、甲、乙二方共同投资,共负风险,共享利润。
六、甲、乙两方经营餐厅期间的收益、亏损以二方实际投资比例予以分配(收益、亏损分配从***年*月*号开始核算)。
七、未尽事宜二方共同协商,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自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二方及餐各执一份。
篇三:餐厅合作协议书(修改)餐厅合作协议书
甲方:赵平(身份证号:
乙方:张杰(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甲方收购的北京神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餐厅【字号:神田日式料理餐饮酒店】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原有的100%的股份中的90%转让给乙方,即甲方占10%,乙方占90%。并在变更营业执照时,在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中体现。
第二条 乙方负责经营管理,甲方拥有监督权,但不承担亏损责任。合同期内,乙方将转让费用壹佰参拾万元按24个月进行摊销。每个月十日前将上月报表交给甲方,纯利润按照须权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 乙方为获得餐厅90%的股份,应支付下列转让费:
(1) 首期转让费: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 ¥:元)转让
金。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拾伍万元(¥:550,000.00元)。乙方应在餐厅交接完成时支付甲方人民币四拾五万元(¥:450,000.00元)。乙方应在工商变更投入工商窗口后10日内将剩余转让费叁十万(¥:300,000.00元)向甲方分叁次每次十万元支付完毕。按甲方指定的银行卡账号或由甲方指定的其他现金法支付。支付日期分别是2014年4月
日;2014年5月
日;2014年6月
日前结清。
(2) 年(按月)度转让费:合同期内,自签约之日起至2018年6月
30日合同结束每月应向甲方交纳转让费122018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月底的最后十日内交纳下一个月的转让费。该转让费
含每月支付业主的资金。
第四条 合同到期后,甲方负责办理办理场地租赁手续,乙方有优先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续约的权利。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或乙方参股对的单位不得与业主直接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按在该店同期经营收入的30%按月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收回该餐厅。
第五条 合同未到期时,如乙方因个人原因不再继续经营,须与甲方商议后将餐厅进行转让,转让所得费用按股权比例进行分配,甲方有权优先取得餐厅所有权。
第六条 合同到期后,合同转让费等将有所变更,如乙方不再与甲方合作,乙方将把店内不可移动的原装修及原神田留下的资产(附原神田清单,但不包括低值易耗品及正常范围内的损耗。) 交还甲方。乙方新增加的设备归乙方所有,可以双方商定折价留用。
第七条 酒店转让的范围:
1、餐厅的内外装修、餐厅内全部的设备(其中包括餐厅使用的空调、冷藏冷冻设施、厨房各项操作用具等)以及办公室、办公用品,并保证所有设备设施的可用性。
双方凭清单签字/盖章交接验收。(详见附件《资产、物品清单》)。以移交时所有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各项移交用具均无损坏,作为验收交接完毕条件(资产、物品清单复印件乙方代表已签收确认)。
2、酒店中存有归个人的物品有:日本盔甲、结婚和服未列入转让物品范围(甲方应在酒店交接时清运完毕)。第八条 债权债务
酒店交接前(按交接日作为结点)的债务承担:甲方在与乙方交接前应与彭黎明及所属公司交接结清其经营期间发生的对外债权债务(包括:房租、物业管理费、货款、税金、水电费、)。交接后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甲乙双方应对本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如甲方违约,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追索。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外,并收回酒店的全部资产,乙方支付的55万元首付款不予退还,并追究乙方因违约所造成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正本一式贰份,每份文件的条款内容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日篇四:zhh-餐厅投资合作协议书1投资合作协议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投资
餐厅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丙
人同意投资设立餐厅。
各方出资分别为:甲方出资
,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
,占出资总额的
%;丙方出资
,占出资总额的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
日前将上述出资额汇入指定的
第二条:餐厅的运营方式
全体投资人共同委托
办理工商相关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同意登记为户主。餐厅内部设立股东会、董事会与监事会,各投资人依据出资比例,投资协议和章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
2.因投资事务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按照出资比例承担。
3.在投资人
因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户主而承担的超过其应承担的责任部分,有权向其余的投资人进行追偿。其余的投资人有义务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对此超出部分承担责任。
此外,经各投资人协商一致,同意将餐厅5%的投资份额做为干股赠送给
凭此份额享受相应的权利。
经各投资人协商一致,同意将餐厅5%的投资份额做为干股赠送给
凭此份额享受相应的权利。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
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餐馆设立阶段的事务,包括全是不限于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以个体工商户户主的名义向工商部门履行登记备案等手续;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
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4.共同投资人可以对
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第五条 投资入股与投资的转让
1.在餐厅存续期间,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希望投资入股餐厅的,需经共同投资人全体通过。
2.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4.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5.
做为在工商登记的唯一投资人,向其他未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投资人作出:未经其他投资人的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全部或部分资产或权利;否则,
除需向其他投资人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需承担侵占其他投资人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1.投资各方应遵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否则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不按期出资,应承担延期出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向守约方承担元/日的经营损失。
3.任何一方延期出资超过3个月导致生产经营发生困难,或者任何一方明确表示不再出资或以行为表示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违约方除了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外,还应向每位守约方承担延期出资额的20%的违约金。
第六条 其他
1.餐厅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不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餐馆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
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五:最新餐饮合作协议书餐饮合作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餐饮项目。
甲方出资方式:金额:大写
缴付期限: 乙方投资金额:金额:大写
缴付期限: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企业名称
企业主要经营地: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企业依法或法定事由终止时,企业盈亏按照本协议书相关条款规定的比例承担。
第三条 合伙企业管理方式
1、 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全体合伙人委托甲方管理和经营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享有法律规定的合伙人权利。
2、 财务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需要资金时,提前通知乙方准备,金额所用途径甲方必须留有做账凭证,账目条例清晰。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十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即从
日至 年月日。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企业亏盈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承担,按甲方50%,乙方50%的分配份额进行分配享有承担。
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入伙与退伙事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本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书,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八条 争议处理
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1、 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 如果一方做出有损合伙企业发展的行为,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造成合伙企业解散,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作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议;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出对企业有损害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合伙终止财务清算
1、 合伙终止后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返回合伙人的出资。按照以下顺序清
偿:合伙人所欠聘用职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债务。
3、 清偿后如有剩余,按出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
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拥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篇六:餐厅合伙经营协议书餐饮合伙经营协议书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就
入股经营管理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形成如下合同,以此共同信守:
第一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名称:
经营地址:
第二条:经营场所面积约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中餐及其他服务等。
第四条:餐厅总资产估价:该餐厅原由甲乙双方经营。现经甲、乙、丙三方共同认可餐厅资产估价为万元人民币含:餐具、设备、装修及其他资产。
第五条:入股比例甲、乙、丙三方各出12万元入股经营。
第六条:合同签订每月甲、乙、丙三方按股权比例分摊盈利或亏损。
第七条: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以甲、乙、丙、三方出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第八条: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以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九条:债伙约定:合同签订一年内,各方不得提出退伙,甲、乙、丙、三方将对餐厅资产进行重新折旧估价并经三方确认后,退伙方按折旧估价后的股权比例分配、在同等条件下,合伙方有优先受让权。
第十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同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十一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合伙人的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三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经营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消;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有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委托律师,会计师等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后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刚甲乙丙方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合伙人的股权比例分配承担。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为成,提交梅县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篇七:开饭店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书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 :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八:餐厅合作协议合作协议
双方本着自愿,互惠,互利和友好合作的原则发展:爱辣坞餐饮公司就以下投资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投资————————————,乙方投资——————————,甲方按投资技的方式与以乙方的投资资金比例————————享有”爱辣坞“的投资收益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关于投资经双方确认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其今后投资收益分配方案由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为_____________
3:”爱辣坞干锅餐厅“的核心技术创立和日常经营产品开发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建立“爱辣坞,科学化的管理网上销售体系,重大经营决策和双方工资额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乙甲每月的开销工资统一订为员工服务员工资。
4:甲方负责“爱辣坞餐厅”日常经营现金管理和帐目建立,负责财务帐目管理日营业额 开销等工作。
5:本协议自甲方同意乙方到“爱辣坞餐厅”方可生效,具有法律效率,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协商解决。
6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税务及行业许可证,及前期门店装修等事宜。 7乙方互责‘爱辣坞;的核心技术创建量化标准和日常经营产品开发推陈出新,重大经营决策和双方工资额由双方共同协商决。
8、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x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三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9、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10、甲方负责“爱辣坞”日常经营现金管理和帐目建立, 乙方负责日常开销采购等工作、甲乙双方所负责相关账目,须公开透明,双方可互相审核监督。
11. 出现下列事项,合作终止:
(一)合作期满;
(二)合作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作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甲方承诺乙方所出资现金比例__________,合约终止需给于乙方退回。
1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13; 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若双方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当地法院予以仲裁!
合伙人甲方:
(签字)______________
户口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方;
(签字)______________户口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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