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线士官是否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收条

关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行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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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行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财政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2011年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行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的通知》陕民发〔2012〕3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以下简称经济补助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时间和补助对象
从2011年11月1日起,对本市接收的自主就业城乡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二、补助标准和具体规定
全省实行城乡统一的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标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标准,根据退役时省统计局发布的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部队发放的退役金等因素综合确定。随国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有关政策的调整而适时调整。
义务兵补助标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领取的经济补助金为退役时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数减去部队发放的年退役金的2倍。即:义务兵经济补助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时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部队发放的年退役金〕×2年义务期(未满2年的乘以实际军龄)。
普通士官补助标准:在领取义务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的基础上,再根据士官本期服役年限,每一年按照退役当年义务兵经济补助金的5%给予增发。即:普通士官经济补助金=退役当年义务兵经济补助金+义务兵经济补助金×5%×(实际军龄﹣2年)。
直招士官补助标准:不再领取义务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根据士官本期服役年限,每一年按照退役当年义务兵经济补助金的5%领取。即:直招士官经济补助金=退役当年义务兵经济补助金×5%×实际军龄。
军队院校学员补助标准:因学习成绩、身体条件等其他原因被退学或结业,服现役两年以内(含两年)的,参照义务兵补助标准发放;两年以上的,参照普通士官补助标准发放。
上述人员服役期间获得中央军委、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的,分别按照实际领取的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的15%、10%、5%予以增发。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多次荣获同一奖励等级的,不累计计算增发金额。对于服役时间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军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军龄按6个月的计算。因个人原因超过本期服役年限滞留部队(院校)的时间,不作为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的增发年限。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发给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
(一)被部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二)军队院校学员无正当理由退学退伍的、军队院校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的;
(三)服役期间受到刑事处罚的。
三、资金保障和申报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区)按比例负担。省级负担40%的补助资金(延长、黄龙省级负担70%的补助资金),剩余部分市级对县区的补助标准为:吴起、志丹30%;宝塔、子长、安塞、黄陵40%;甘泉、富县、洛川、延川、宜川60%。
各县区民政、财政部门应在士兵退役翌年2月20日前,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花名册连同电子版联合上报市民政、财政部门审核,省、市依据上报资料拨付省、市级补助资金。
四、发放办法和具体要求
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由退役士兵报到后户籍所在县区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核准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当在部队批准退役的30天内,持部队行政介绍信、退役证等有关材料到接收地的县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行政主管部门报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核确认后予以登记。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应当在士兵退役翌年7月底前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兑现。
各县区民政局在每年8月底前将本地上一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金发放情况报上一级民政和同级财政部门,经市民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将全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金发放情况统计表报省民政厅和市财政局。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行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是新时期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确保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全面实施的重大举措。各县区民政、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扎实有效做好此项工作,按时足额发放补助金,切实维护好退役士兵合法权益。
&&&&&&&&&&&&&& 延安市民政局&&&&&&&&& &&&&&&延安市财政局
&&&&&&&&&&&&&&&&&&&&&&&&&&&&&&&&& &&&& &&&&&&201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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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的直招士官,大学四年算不算军龄,复原回来补助金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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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大学四年算不算军龄的问题,不属于民政安置部门的业务范畴(民政安置部门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审核其服役期时间,以档案原始记载的入伍及退出现役时间为准)。  退出现役后的地方经济补助问题:直招士官,不享受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后办理自主就业的,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根据其服役年限,每增加一年,按照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的10%增发。退役时已领取一次性退役金的,根据其服役年限,每年按确定的金额补差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来源:网络问政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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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征兵办中国 · 开封公众信息网转业士官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标准为七万元-莱芜-齐鲁晚报网
转业士官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标准为七万元
核心提示:
莱芜市继续落实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政策。其中,转业士官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标准为7万元,城镇初级士官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标准为4万元。
莱芜12月2日讯(记者 程凌润) 为做好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莱芜市全面推进以扶持自主就业为主,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
据介绍,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分为义务兵和士官两类。其中,义务兵需满足服役满2年未选取为士官退出现役,由于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服现役超过2年,现安排退出现役;服现役未满2年因政治、身体等原因需要提前退出现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士官需满足服现役满8年、16年未被取为高一级士官,服现役满5年、12年因编制限制未被批准继续服现役;因国家和军队建设需要退出现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本人申请退出现役,以及因现实表现、工作能力、身体状况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服现役安排退出现役。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需要安排退出现役的。
据了解,退役士兵将进行公开的考试考核,在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符合政府安排条件的退役士兵。
同时,莱芜市将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作为安置工作的重要内容,依托各类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实用技术技能培训和有针对性的就业培训。
莱芜市继续落实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政策。其中,转业士官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标准为7万元,城镇初级士官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标准为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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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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