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离职,公司回购股东股权权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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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离职, 公司回购股权是否有效
某有限公司章程第16条规定:(1)公司股东由于原告需要外派除外的其他原因自愿离职或被公司辞退等原因而离开公司(离开公司之日以公司批准离职之日为准),离职股东所持股份应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或由公司进行计价回购,转让或回购的价格为离职股东离开公司的上月月末公司资产负债表所载明的净资产为基础,以离职股东持有出资比例所对应权益的75%计算;(2)股份回购或转让的协议应于股东离职后的15日之内签署,如果由于离职股东本人的原因致使协议没有在规定的15日之内签署,股东股份的回购或转让价格改为离职股东离开原告的上月月末原告资产负债表所载明的净资产为基础,以离职股东持有出资比例所对应权益的50%计算。该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所有股东签名,并进行备案登记。后来,股东曲某离职,公司其他股东无人购买股权,公司要求依照公司章程向被告曲某行使回购权利,按章程约定的优惠价格回购公司股权,并起诉至法院。
章程关于股东离职由公司回购股权的约定是否违法公司法的规定,是否有效?
公司章程是规定公司组织及行为规则的基本文件,是股东的共同意思表示。系争章程修正案由包括被告在内的全体股东签字,系全体股东意思自治的产物。其次,系争章程修正案中&离职股东所持股份应转让给原告的其他股东或由原告进行计价回购&的含义为:离职股东应以股权转让方式退股或由原告计价回购,并不含有股东抽回出资的意思表示,亦不违反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有效。同时,从原告提供的证据看,目前原告其他股东无受让被告股权的意向。在此情况下,原告有权主张对被告的股权进行计价回购。对于回购价格,回购系股东转让股权的方式,应当充分保障股东权益。系争章程中回购价格的约定,将退股与被公司辞退的事实挂钩,完全剥夺了作为公司雇员的股东在离职时的股权处分权,限制了自由离职,有悖公平。依照股东权平等原则,股东退股,公司应以合理的价格支付对价。故回购的价格应以被告离开原告的上月月末原告资产负债表所载明的净资产为基础,按其持有出资比例所对应权益的100%计算,即元乘以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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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创始团队怎样设计股权?股东离职股权怎么办? 06:55:43
“做人如果没梦想,跟咸鱼有什么分别?”这是电影《喜剧之王》中一句振奋人心的台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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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甜律师是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市律协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尤其擅长民商事法律事务,对初创公司股权设计、资本注册、规章制定等方面都有详细研究,经验丰富。
首次开讲,我们先来聊一聊“股权设计那些事”。
当然啦,如果你有其他方面(比如婚姻、劳动、消费等)的法律难题,也可以通过“律师来了”微信公众号(kblst2014)告诉我们;我们也欢迎各位律师前来“坐诊”,推出不同主题的“法律门诊专栏”!
同时,我们也欢迎创业者为我们撰文,谈谈关于您创业的那些事。
公司创始人较多
怎样做股权设计?
答:对于创业公司来说,一般不建议创始团队人数过多。值得推荐的一个原则就是“四一五”原则。
所谓“四”,是指最初的创始团队不要超过四个人,最好是三个人,通常超过四个人以后容易形成帮派。《三国演义》中的刘关张三兄弟和《西游记》中的唐僧师徒四人都是鲜活的例证。
所谓“一”,是指团队中必须有个说了算数的“大哥”,否则公司就没有灵魂。
所谓“五”,是指作为“大哥”最好持有50%以上的股份,如此便可以有足够的发言权。
简单总结:创始团队人数不宜过多,但要有核心人物,而且要有足够多的股权。
公司初设时没有签协议
现在有人走了他的股权怎么办?
答:这个问题是多数创业者会遇到的难题。由于《公司法》并未规定,股东离职必须退股,所以如果在创立公司之初股东之间没有约定,那么发生这样的问题只能是股东之间坐下来协商,如何股权转让或者公司回购。
建议创业者在初设公司时关于创始人的退出事先作出明确的约定:比如离职股东的股权必须转让给其他创始人或者股东会同意的第三人;又比如约定公司运作项目成熟期,如果提前离开,股权按比例无偿转让等等。
简单总结:明确的退出机制可以使全体创始人对退出结果有明确的预期,不存在其他利益选择的矛盾。
创业初期需要资源
投资者提出股权要求合适吗?
答:这是比较普遍的一个问题,建议谨慎对待资源提供者的股权需求,因为资源的不确定性实在太多,该资源是否真正能为我所用,有多少能够为我所用,都很难评估。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确实需要股权合作,可以先不要急于去工商机关变更股权。我的建议是先签订一个期权协议,事先进行一些约定,如果对方能够达到这样的约定,就如约转让股权;如果对方实际做的和他当时承诺的完全不一样,那就在合同里做一下限制,限制对方取得股权。这样一来,股权相对就比较稳定。
简单总结:谨慎对待资源提供者的股权需求,短期的资源合作并不一定需要长期的股权合作。即使合作,我们也可以通过期权的方式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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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都市快报&&&&作者:记者 林琳 通讯员 伍娜&&&&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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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回购股东的股权
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另外,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转自天投网:/bao/jr/n_249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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