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托案例经典案例,是怎样让梅母演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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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经典案例 让梅母演砸了
家族信托经典案例 让梅母演砸了
梅艳芳生前极尽苦心设立信托基金为母亲养老,如今依然难保其母享受优质晚年,是信托出了问题吗?恐怕不是。
近日,梅艳芳妈妈覃美金6个月未付房租遭到房东强制收楼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梅艳芳巨额遗产的问题再次被拉回人们视线。
2003年底,梅艳芳因宫颈癌辞世后,留下上亿港元遗产。按照其遗嘱,两处物业赠送友人,预留170万港元为其外甥女及侄女做教育经费外,其余遗产成立信托基金予以管理。信托基金每月给付梅母7万港元生活费,维持其一名司机和两名工人的生活,直至终身。梅母去世后,剩余遗产捐给妙境佛学会。
梅母好赌。梅艳芳生前曾表示,她担心自己去世后,母亲挥霍无度,所有遗产会被&使到一毫子没得剩&。故而设立信托基金会。
其实,信托的一大特点就是实现家族财产的传承。老话说&富不过三代&,前人辛苦挣下的家业,往往因为继承人的能力不足而被败掉。而成立信托,由专门机构代为打理经营,则能保持家族财富的传承。继承人并不直接接受遗产,只是定期领取信托收益,这也避免了因继承人不善理财而家业被挥霍一空的风险。
一般海外的遗产继承,必须交纳高额遗产税和隔代转移税。信托有合理避税功能,并且其按照委托人意志执行,不受委托人债务影响,并对受益人存在一定约束性。这些优势都使信托受到海外大佬的青睐,洛克菲勒、肯尼迪等家族均采用设立家族信托的方式延续财富。
梅艳芳建立信托基金为母养老,不能不说是用心良苦。梅母如能有所收敛,凭着女儿留下的巨额遗产,享受安稳富足的晚年是不用发愁的。
可惜事与愿违,2004年起,覃美金以&梅艳芳在神志不清状态下签订遗嘱&为由提起诉告,希望法院判决梅艳芳遗嘱无效,以期争得更多遗产,并能更快变现。
官司一打七年,遗嘱执行人、主诊医师、遗产受益人等人都被她告上法庭,结果都是梅母败诉,梅艳芳遗嘱最终还是被法院认定有效。上亿遗产没要回来,自己反而赔上了大笔的律师费。2012年4月,梅母因欠律师行230万港元而宣布破产。
高昂的诉讼费用还吞噬了巨额信托资产和收益,梅艳芳遗产管理基金会在一系列的官司过后也面临破产。原本该基金由汇丰银行管理,但在官司中为避免利益冲突,银行找了一家中间公司管理遗产,基金会每月支付给银行和中间公司的管理费用就各有10多万港元。而在多次诉讼中,被告的有关机构及受益人的律师费,也都出自基金会。
梅母一贯的奢侈作风也加剧了信托基金会的破产。2006年之后她就屡次要求法院上调生活费,2008年其月生活费一度达到15万港元。她以种种理由索要生活费,最奇葩的是以&官司压力大,想环游世界&的名义提出几十万费用申请,被法院拒绝。
到2009年的时候,该信托基金会已经花掉了数千万港元,梅艳芳的遗产就已经所剩无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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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经典案例及分析汇总
  家族信托经典案例及分析汇总
  (一)财富灵活传承
  家族信托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灵活约定各项条款,包括信托期限、收益分配条件和财产处置方式等,如可约定受益人获取收益的条件如&学业规划&、&结婚&&年龄阶段规定&等等,以此来保障继承人的理性选择,避免继承人好逸恶劳。
  案例1:戴安娜王妃的遗嘱信托
  1993年,戴安娜王妃立下遗嘱,自己一旦去世,要求将她1/4的动产平分给自己的17名教子,而另外3/4财产则留给威廉和哈里王子,但必须要等到他们25周岁时才能予以继承。1997年12月,戴安娜遗嘱执行人向高等法院申请了遗嘱修改令,为了保护两位王子,修改了部分条款的细节,将他们支取各自650万英镑信托基金的年龄提高到30岁,到年满25岁时能支配全部投资收益,而在25岁之前只能支取一小部分,并且要获得遗产受托人的许可。戴妃1997年猝然离世后,留下了2100多万英镑的巨额遗产,在扣除掉850万英镑的遗产税后,还有1296.6万英镑的净额。经过遗产受托人多年的成功运作,信托基金收益估计已达1000万英镑。
  评价:戴妃香消玉殒后,交付信托机构的遗产经过专业的运作,实现了资产的大幅增值,并保证受益人每年都有丰厚回报。国际经济形势的诡谲多变没有给她的遗产造成多少负面影响,这首当其冲归功于她的远见卓识和家族信托的魅力,才能使母爱不仅荫蔽两个儿子,还惠及儿媳和后人。家族信托的安排可以避免财富缔造者们去世后,家庭悲剧、亲情离散、企业分崩离析等不幸的频繁上演,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等,避免子女败家。
  (二)财产安全隔离
  家族信托还可以充当财产的&防火墙&,即是通过信托框架将传承资产从个人资产剥离,以避免未来在个人或企业遇到风险或倒闭时,个人资产被无限卷入,同时避免离婚等家族事件对企业经营和资产造成影响。
  案例2:默多克的家族信托
  世界传媒大亨默多克通过GCM信托公司设立并运作家族信托,默多克家族持有新闻集团近40%的拥有投票权的股票,其中超过38.4%的股票由默多克家族信托基金持有,受益权人是默多克的六个子女。默多克与前两任妻子的四个子女是这个信托的监管人,拥有对新闻集团的投票权;而默多克与第三任妻子邓文迪的两个女儿仅享有受益权而无投票权。这样新闻集团的控制权,就牢牢掌握在默多克家族的手中。在默多克与邓文迪离婚案中,邓文迪只分得2000万美元资产,与默多克134亿美元总资产相比简直就是九牛一毛,离婚之事丝毫未影响新闻集团的资产和运营。
  评价:现实中我们的许多高净值客户都是多家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而且个人资产和企业资产并不能清晰划分。当企业面临债务危机时,企业家个人资产往往也成了债务追偿对象。如果企业家或其子女发生婚姻变故家庭财富将面临重大的变故。而家族信托的防火墙功能使财产安全隔离,因为信托财产是独立的,其所有权与受益权严格区分,信托财产名义上是属于受托人,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其他财产隔离。因此委托人的任何变故,都不会影响家族信托财产的存续与受益人的受益权。因此,国内的富豪也纷纷寻求家族信托的庇护,如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及妻子张欣、玖龙纸业董事长张茵、龙湖地产董事长吴亚军等,均是通过在海外设立信托基金来实现家族利益最大化。
  (三)节税避税
  家族信托能很好的规避遗产税,因为信托财产名义已经是受托人的,委托人名下没有登记财产,所以也无法征收遗产税。
  案例3:龙光集团家族信托
  日,纪凯婷通过在根西岛注册成立的信托公司Kei Family United Limited,成立了一项家族信托。日,该信托公司收购英属维京群岛控股公司的全部权益。信托公司是一家由Brock Nominees Limited及Tenby Nominees Limited各自拥有50%股权的公司,而其代表于根西岛注册成立的公司Credit Suisee Trust Limited(为家族信托的受托人)持有信托公司的股份。家族信托的受益人包括纪凯婷及其家庭成员(不包括纪女士的父亲纪海鹏)。纪凯婷为家族信托的托管人及受益人,该信托的设立是为持有纪凯婷及其家庭成员(不包括纪海鹏)于上市公司的权益。家族信托拥有信托公司的全部权益,而信托公司则持有英属维京群岛控股公司的全部权益。由此,在家族信托充分隔离的基础上,再通过离岸公司实现另一层隔离。风险和税负的合理规避运用到了极致!
  评价:龙光集团的创始人纪海鹏先生,以国际化的视野和智慧,用辩证的法律化思维,在其正值壮年之时,家族企业处于上升阶段,便花大力气对公司架构进行重新布局和安排,提前进行传承设计,在子女尚轻之时便将其扶上马,同时仍亲自掌舵领航,以便在时机成熟之后交班传递,最终实现完美交接,合理的规避了遗产税。同样,李嘉诚也设立了多个家族信托基金,分别持有旗下公司的股份,并指定其妻子及子女为受益人。通过家族信托基金持有公司股份,使得李超人即使年赚60 多亿港元,也可以通过合理避税缴纳零元所得税。
  (四)家族治理与文化共同传承
  家族信托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托管家族企业股权,实现家族财富与家族文化的共同传承。
  案例4:洛克菲勒家族基金
  洛克菲勒是世界上第一个亿万富翁,他在1882年成立了家族办公室。家族传承其实不是说非得子继父业,洛克菲勒家族已传承到了第五代,但每一代洛克菲勒感兴趣的方向都大相径庭,如第二代洛克菲勒投资商业地产;第三代则是金融家,开创风投先河;第五代洛克菲勒是一位出色的艺术家。其家族股权实际上已经作为信托资产,名义上已脱离洛克菲勒家族的实际控制,由信托持有并独立运作,既能保证财富的所有权不旁落,同时也能对社会公益事业有所资助。
  评价:目前为止,洛克菲勒家族已经传到了第六代,却依然在全球各行业扮演着&中坚力量&的角色,完全打破了&富不过三代&的&魔咒&,而这其中,洛克菲勒家族基金功不可没。因此洛克菲勒家族财产不会面临因控制人婚变而引发的股权纷争、股价震荡、甚至企业瘫痪等灾难性风险。家族信托不仅保住了洛克菲勒家族的庞大资产,而且对于其子孙后代来说,巨大的财富将不会使他们受到迷惑和压迫,反而变成一种社会责任感和维续家族事业的动力和支持。   南方财富网微信号:south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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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排行实例解读家族信托的运作流程及功效与家族信托运作案例分析
实例解读家族信托的运作流程及功效与家族信托运作案例分析
实例解读家族信托的运作流程及功效&家族信托从海外引进至今,一直都是富豪们青睐的一种财富管理模式。尤其是对于那些子女不愿继承家业的富豪来说,家族信托可以有效地帮助他们将家产管理起来,下面来看看家族信托的具体运作流程和功效吧!  并非“高不可攀”,家族信托为富一代财富传承之首选。  家族信托——当下最受富一代们青睐的财富管理方法,随着中国财富的迅速积累,市场对资产的传承与保全突显的尤为迫切。据胡润百富2014财富报告称,中国富豪人数持续增长,中国千万富豪人群数量已达109万人。  其中,亿万富豪人数已达6.7万人。胡润预测,三年后中国的亿万富豪将增加至7.3万个,拥有超过千万元资产的富豪也可达121万人。而拥有这大部分财富的大多是50-60年代跟随中国发展起家的企业主、炒房炒股者、企业高管等“富一代”。一个企业家借助家族信托传承财富的样本  客户李总是位成功的企业家,62岁,在国内拥有大型贸易公司。膝下有一儿一女,目前都在世界500强海外公司任职,也没有意愿回国接班。由于非常繁忙,至今还需上班,虽有职业经理人在帮忙运作公司,但由于年龄、身体等原因,已明显感觉力不从心,担心突发情况造成企业和财富无法延续,以及财富无法得到合理分配,因此考虑家族企业和财富的保全和传承已非常迫切。  李总目前的投资主要以各类金融机构的推荐产品为主,目前这些投资由于繁忙没有太多时间和精力管理这些投资,全靠各金融机构的提醒服务,所以李总也非常希望有专业的家族财富管理机构来统一管理。  李总最初接触家族信托源于娱乐圈的朋友,家族信托在娱乐圈一直受追捧,例如梅艳芳生前成立近亿元的家族信托基金,保障母亲的生活;王菲为女儿成立家族信托基金;邵逸夫借慈善信托基金管理遗产等等。而李总了解到他们成立海外家族信托起步额为1亿,由于资产的流动,不希望将如此大额的资金一次性投入信托基金,因此一直搁浅。  家族信托:1000万起步的财富管理  根据李总的情况,向他推荐了由百年家族信托公司提供的千万级富豪配置的海外家族信托解决方案,李总发现非常符合自己的需求,可以有效解决资产保全与传承等问题,于是决定成立家族信托基金,起步认购资金1000万人民币,后续根据自身情况,再逐步追加,直至全部资产进行家族信托基金,万一遇到不测,全部资产直接由家族信托基金接管。  家族信托的保全与传承功能可以有效的解决“富不过三代”的魔咒,今日财富可以惠及后代,保障后代们的生活无忧。  李总像所有担心信息安全的客户一样,对家族信托的成立及运作的保密十分重视,家族信托的运作完全独立,资产的投资及分配均由信托管理人执行,有严格的保密政策保障。每个受益人也只知道自己受益的那部份,对其他的财产分配均不知情,更不信托的运作情况。  家族信托还有最重要的功能就是投资,家族信托作为高净值客户资产配置中的重要一部分,信托基金成立以后如何使资产保值与增值是委托人要考虑的,因此家族信托成立以后为信托账户与投资账户并存,相辅相成。  家族信托基金的资产投资为专业的团队进行服务,根据家族的风险承受能力及投资偏好进行投资。根据风险等级,提供投资组合供选择,投资组合有:进取型、增长型、稳定型。  李总成立的家族信托基金的投资策略建议为两大部分:  1、主轴部分占65%,即中长线投资,一般期限为3-5年为周期;主要持有新兴市场股票,遴选环球优质股票基金,债券基金,商品基金,房地产基金,保险基金等进行投资。  2、机动部分占35%,即短线投资,一般期限为6-18个月为周期;跟随经济环境和金融市场变化去选取短线的投资机会,短期货币基金、债券基金、指数基金、环球股票等。  综上所述,家族信托基金很有效的解决了李总的资产保全与传承,以及保密问题,由经验丰富的国际一流信托公司进行管家式的服务,免除富一代们的后顾之忧。  家族信托对于财产管理上的功效,是不少理财产品无法取代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多个行业的名人们纷纷选择家族信托来管理自己的财富。当然,家族信托在我国运行的时间还是有点短,因此,还有不少地方需要得到更加细致的完善。&家族信托运作案例分析&一.国内家族信托案例分析  1.平安信托:平安财富·鸿承世家系列单一万全资金信托  (1)产品为单一资金信托  2013年年初,平安信托发行内地第一只家族信托——平安财富·鸿承世家系列单一万全资金信托。此信托产品募集规模为5000万元,合同期为50年,客户是一位年过40岁的企业家。根据约定,信托委托人与平安信托共同管理这笔资产。委托人可通过指定继承人为受益人的方式来实现财产继承。保护家族财富传承是“鸿承世家”系列产品的功能之一,该系列产品在设计之初并非专门针对家族信托领域。  (2)定制式、可撤销信托,委托人受托人共同管理信托财产  在单一产品的设计时,可以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和特殊情况定制产品。同时,在产品存续期间,还可以根据委托人的实际情况和风险偏好来调整资产配置方式和运作策略。在受益人设置及信托财产的分配上,此类信托可设置其他受益人,可中途变更,也可限制受益人权利。信托委托人与平安信托共同管理信托资产。  (3)利益分配多样化,产品运作信息向委托人公开  在信托利益分配上可选择一次性分配、定期定量(比例)分配、不定期不定量分配、临时分配、附带条件分配等不同的形式。家族信托不仅可以保障富二代、富三代的基本生活,还可“附带条件分配”以有效约束信托受益人,避免家族因继承、分割问题起纷争。同时,也通过遗产的整体运作把家族利益统一起来,继承人可以参与或监督信托管理,但谁也不能从其他继承人手里谋取不正当利益。信托会定期或不定期将信托财产运作情况以正式报告或邮件等方式与委托人/受益人沟通。信托公司做重大决策前,也会充分征询委托人意见,使委托人对运作信息有充分了解。如果委托人不在世了,则根据相关协议条款或法律执行信托。  (4)信托资金组合运用,预计年化收益为固定+浮动  “万全资金信托”的模型此前主要针对高端法人客户销售,如全国五百强企业、事业单位、各类基金会等。其资金主要投向物业、基建、证券和加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预计年收益在4%-4.5%之间。固定管理费年费率为信托资金的1%,年信托收益率高于4.5%以上的部分,收取50%作为浮动管理费。  2.招商银行家族信托基金  (1)委托人为超高净值客户,不可撤销跨代信托  招行的家族信托基金主要针对家庭总资产5亿元以上的客户设计,其资产门槛为5000万元,期限为30-50年(跨代),为不可撤销的信托。招行私人银行2013年5月正式签约首单财富传承家族信托。第一个设立家族信托的客户杨先生年近60岁,在境内拥有多处自住和商用物业、股权及金融资产,两个儿子已成年,女儿年仅8岁。  (2)受益人为子女,信托收益分配两种形式  受益人为三个子女,此家族信托基金的所得受益分为一定比例的定期与最终分配两种形式,设立的信托主要为现金资产,借此信托基金形式妥善安排传承其财富。杨先生此次设立的家族信托,其子女便可定期领取薪金,信托期限设50年。遇到婚嫁、买房买车、创业、医疗等大事,也都可以从信托基金中拿钱买单。  (3)银行主导,信托公司参与且发挥主动作用  整个家族信托由招商银行主导,招商银行在其中承担财务顾问与托管角色。但与银信合作相比,信托公司的作用更大,信托公司要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会参与信托的设计,承担一些责任。  (4)银行与信托共同受益,收取年费及超额管理费  年费按托管资产的一定比例收取,比例取决于信托的复杂程度,以及委托人生前还是过世。委托人生前多少会参与信托管理,收费比例低一些;过世后,完全由银行管理,责任更大,收费会更高。超额管理费则按照行规,超出委托人预期收益部分,招行按20%的比例提取。此外,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也按一定比例收取费用。招商银行将行内资产装入信托资产包,在客户端可以收取投资顾问费,在信托端可以收取项目咨询费,在代销费以外新增收入来源。  (5)税务策划,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收费相对较低  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境内资产是无法控制境外资产的。同样的,设立信托也无法解决境外资产的分配与隔离问题。目前处理的方式就是设立境外信托。由于家族信托的这些客户属于超高端,此类客户的资产大多全球布局,因而设立家族信托需要非常专业的税务筹划、法律咨询,其中税务筹划包括运用信托、离岸公司等工具进行的家族跨境投资税务规划、大股东企业上市税务规划、移民和财富传承的税务规划;法律咨询包括家庭关系中的婚姻资产保全、家族基金设立、境外资产保全等。家族信托中,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合作机构的收费以按服务次数为准,总体收费很低。招商银行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机制是,以按税务筹划前后所节省出来的资金为基础,按一定比例提成。法律咨询的收费则相对较低。  二、国内家族信托现阶段的发展障碍  1、法律制度障碍  我国《信托法》并未明确家族信托这一信托类型,但家族信托的交易结构并未违反《信托法》的相关规定,家族信托在国内开展并无法律法规的禁止。但是,这不代表家族信托在国内开展没有障碍。  (1)信托财产的登记  我国《信托法》并没有明确具体什么情形为“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由谁办理,如何办理等问题。作为一种立法活动安排,这些配套制度应当以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形式予以规定,使信托登记活动具有可操作性。由于缺乏配套制度,实践中人们就不知所措,或者对信托财产的登记有各种不同的理解,造成了很多混乱。在家族信托业务中,以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财产设立信托将面临无法办理移转(过户)手续,或者不能进行以公示信托活动为目的的登记活动。这将影响信托的效力,对家族信托活动的开展影响是很大。  此外,我国信托登记遵循的是“登记生效主义”原则,信托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只有依法办理登记信托才能产生效力。因此,在我国,委托人以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家族财产设立信托,必须将其财产进行登记公示,这将对委托人设立家族信托的积极性产生重大影响,可能会引发高端客户的不安。  (2)税收优势未得到体现  从信托业的发展历程来看,信托产生之初就带着强烈的避税动机,主要是遗产税。我国却是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的双主体税制,而遗产税也迟迟没有出台。另一方面,我国的信托税收制度还不健全,信托活动本身固有的税收策划和节税功能未能得到有效体现,委托人设立家族信托的意愿自然也不强烈。  并且,在国内目前要实现不动产的产权转移成本非常高,甚至不可能。我国的房屋产权变更一律视为交易,会被征收交易税。而且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持有房产的税费要高于个人,并以每年1.25%的比例递增。而委托人名下的商铺要想过户到信托计划这样一个非法人的名下,就更是难以做到。而不少富豪的财产中都有大量不动产。这部分财产不能信托将是制约家族信托发展的一大障碍。  (3)受托资产确权仍有局限,破产隔离能否实现  受托资产确权有局限,目前已经推出的家族信托业务中受托资产主要是存款,比如金银珠宝和字画等作为受托资产目前很难确权。  再者,信托财产的私有权对抗公权时是否具有独立性仍不明确,比如委托人涉及到刑事犯罪后,其信托财产是否不受追偿,这在当前法律环境下仍难实现。国内的信托法定义的信托法律关系还是明确在“委托关系”上,在财产隔离方面的效力具有不确定性;而海外的家族信托最基础的原则就是“所有权的转移”,即委托人把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受托人,实现资产的隔离,从而达到资产保护的功能,然后再在资产隔离的基础上,实现资产的集中管理、企业永续经营、避免法定的继承程序、对特殊人士的长期关怀、财富传承和税收筹划等目的。  如果委托人设立家族信托之后,委托人的企业因经营不善而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在有信托登记的情况下,家族信托作为信托财产,理应受“破产隔离”的保护,而不在清偿资产之列。但我国现在仍没有实现信托财产登记;其次,也没有破产隔离的相关实施细则。再加上目前的家族信托中,委托人仍对信托财产有相当的控制权。那么对于已经设立的家族信托财产的有效性的判定,只能由法院进行裁决。如此一来,家族信托财产的安全性就更加令人怀疑。  (4)股权资产的管理  在国外,家族信托的一个重要功能,是通过托管家族企业股权,实现传承。目前,我国的家族信托的信托财产都为金融资产,金融投资、财富保增值的属性更重。由于我国信托法并未就股权资产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如家族信托采用信托持股的架构,则无法对企业所有权、管理权及分红权的清晰划分提供法律依据,尤其是在发生委托人死亡事件时,该如何确定企业的管理者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5)外汇制度的管制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民营资本的发展,许多企业家在国外也有巨额投资和资产,但由于我国法律对于境内自然人持有外汇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因此如在境内设立信托,无法将委托人在境外的资产进行托管,将国内资产与国外资产统一打包于信托资产包,而是必须在境外就国外资产单独设立信托。繁琐的程序也阻碍了在境外有资产的企业家在中国境内设立家族信托的步伐。  2、缺乏专业化人才和专业化服务  国外的信托成立几十年甚至百年以上,在“代人理财”方面有长期良好的信用度和管理经验,与西方发达国家有着本质区别,我国信托业务的传统领域是融资类业务,而非资产管理类业务,无论业务经验还是人员储备都缺乏管理财产信托业务的能力。这加重了国内高净值人士将家族的资产完全交给机构来运作的顾虑。此外,中国股市10年来的表现与宏观经济完全背离,国内投资人员也相对缺乏全球投资经验,对于高净值人士的跨境资产配置手段有限,因此还需要进一步努力才能达成为高净值人士财产保值增值的目标。  另一方面,家族信托的存续期限长,我国尚未对事务管理型信托明确收费标准。现行的作法主要还是按照年费的方式收取,但费用并不是固定的。每一单操作的难易程度、内容规模、目的要求不同,费用也不一样,还涉及到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固定费用。资产管理的规模越小,相对单位成本也就越高。  3、产品趋同,创新不足  在资金信托领域,基金、银行、券商和保险已经相当成熟,但信托公司要转型并继续发展资金信托,必须开辟新的领域与他们进行差别化竞争。信托公司必须立足于信托本源业务,以产业领域为重点,以资源组合为手段,以市场优化为原则,以金融创新为动力形成信托公司新的盈利模式。在新兴家族信托市场,每单信托产品的设计都需根据客户的自身情况和不同需求量身定制,这为家族信托产品的设计提供了想象空间。在家族信托产品的设计上,应充分发挥信托业的灵活性。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和目的,结合信托财产的自身特点,合理进行产品创新,开发技术含量高、个性化的家族信托产品。  4、瑞士银行告别保密,引发信息保护危机  数百年来,瑞士银行因严格的保密制度而享有信誉,但是迫于涉嫌帮助客户逃税所面临国际社会的压力,日,作为世界最大的离岸金融中心,瑞士承诺将自动向其他国家交出外国人账户的详细资料,代表着这个一直以来银行对客户隐私保护最严格的国家,对其所持的原则也有了一丝的松动。虽然瑞士此番接受的信息分享的范围和目的都很有针对性,只是一种极为有限的放宽,而且披露的对象只是账户户主的母国政府,以方便其追查避税行为,绝不是一些人理解的向社会公布,但是这一举措无疑让本来就重视私密性的家族信托客户对金融机构就金融隐私和信息安全的保护感到更加地不安,使得在国内开展家族信托业务更加地艰难。  三、家族信托业务的发展前景  (一)家族信托客户需求的细化  总的来看,根据客户的需求,家族信托的服务内容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治理类,从事于家庭价值观,调解纠纷,为下一代提供理财教育并协助家庭成员培养财务观念和财务独立性;二是策略类,规划客户财产的方方面面,包括税收和不动产筹划,财富转移规划,资产保护,投资和慈善规划;三是管理类,提供会计和簿记,积极的税收和规避,报表和现金管理。  (二)家族信托产品服务的对接  事务管理类信托,即利用信托的制度优势为客户提供财产的事务管理,又被称为服务信托。信托公司在事务管理类业务中具有制度优势,在混业竞争的态势下,家族信托必将是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我们认为家族信托产品的核心在于服务。  从组织架构上,为了更好的服务客户,需要成立家族办公室。家族办公室是一种致力于管理家族财富和家族生活的机构。更具体地说,家族办公室能体现一种稳定性和影响力以帮助家族维持并发展他们的金融资产和遗产。家族办公室所需要具备的服务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客观的理财建议;服务的宽度和一体化;技能的多样性和专业性;多世代规划;规模效益。信托公司需要按照客户要求和目标,管理、制定策略和经营。  (三)家族信托与其他业务的协同  1.家族信托与移民信托相结合  理财周报金融研究院认为,家族信托的设计中加入移民这项服务,以做到用全球化的视角为高净值客户提供周到的全方位资产配置服务。通过满足家族信托客户的移民需求,保持家族财富管理的效率和整体一致性。  家族信托介入移民的程度上可以分为两个层次:  浅层次的业务开展,可以选取业内有规模,有声誉的移民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家族信托客户的移民需求和移民机构展开合作,帮助客户移民。公司以收取服务费的形式盈利。移民机构负责客户的移民后端全流程,包括移民的申请手续,资金出境等。  深层次的业务开展,需要信托公司利用其金融机构的优势和资源,帮助家族信托客户搭建移民全流程的桥梁。家族信托客户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之后,由信托公司负责在客户端筛选移民中介为客户办理移民申请流程;负责在通道端寻找资金通道(通常为银行)为客户办理资金出境;负责在项目端对接境外移民投资项目为客户挑选投资标的。  2.家族信托与海外投资信托相结合  随着中国高净值人士投资多元化的需求增加,其境外资产规模在逐步扩大,境外资产在高净值人士的全部资产占比由两年前的不到10%上升至20%左右。高净值人士拥有的境外收入、境外股权减持、抵押或变现后一部分资金滞留在境外。另外,由于近年来投资移民的需求增加也使得境外资产管理日益重要,直接以外汇进行投资避免了汇率风险。家族信托与海外投资信托的结合旨在实现投资的全球化配置,规避国内投资的风险。  随着近年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加快,如何参与中国企业海外实业投资和资产管理,成为信托公司自主创新的新设想。海外并购是条专业的道路,除了中外法律法规和地域文化的差异,审批难、周期长;送审严、门槛高;融资难,成本大;服务缺、弯路多等等都成了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制度难题,但信托模式在解决自主投资的审批程序上具有优势。  目前的境外直投有金额和目的的限制,而通常情况下,只要在授权的QDII额度内,信托公司为投资者成立信托计划,省去换汇、开户等琐碎细节,用信托代持,以信托产品的名义去投资,借由专业渠道为审批提供了方便。  因此,信托模式赋予中国企业通过资金形式更隐蔽地参与海外资产投资,事后则可通过股权和收益权转让完成长期投资,为海外“实业投行”业务埋下了伏笔。& 内地家族信托四大模式详解&  家族信托的概念对于国内信托业而言不再陌生,不少公司也开始进行诸多卓有成效的尝试。下面我们就根据案例图解主要的家族信托模式。华资盟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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