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可以公正不让人在异地房屋买卖公正吗

按揭房子买卖可以公证吗.需要签什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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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买卖可以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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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买卖可以公证吗
提问者:戚灵秀|
浏览次数:1006|
提问时间: 14:22:00
已有5条答案
回答数:26318|被采纳数:2064
深圳市欧迪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所有回答:&26318
最佳答案: &&小产权房买卖不受法律保护,违法的合同不能公证,不受法律保护。
回答数:2928|被采纳数:5
天津宝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所有回答:&2928
●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已经抵押的房地产,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已出租的房屋,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权属有争议,尚在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中的;●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经有关部门确认为危房的;●违章改建、扩建的房屋,未经规划、建设等部门批准的;●产权人死亡,继承人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部队或用于教育、医疗、宗教、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列人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未落实发还政策的私房;●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农民房.国有出让,国有划拨的房子都是不能委托公证的.都是要写卖契你卖房子的人家会告诉你能不能公证的.只有委托公证了才可以产权过户.公证费用是100-1000每个城市都是不一样的.
回答数:356|被采纳数:1
山东万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所有回答:&35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
●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已经抵押的房地产,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
●已出租的房屋,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
●权属有争议,尚在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中的;
●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
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经有关部门确认为危房的;
●违章改建、扩建的房屋,未经规划、建设等部门批准
●产权人死亡,继承人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
●部队或用于教育、医疗、宗教、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
的房地产;
●列人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
●未落实发还政策的私房;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
农民房.国有出让,国有划拨的房子都是不能委托公证的.都是要写卖契
你卖房子的人家会告诉你能不能公证的.只有委托公证了才可以产权过户.
公证费用是100-1000每个城市都是不一样的.
回答数:52175|被采纳数:270
昆明美瑞宜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所有回答:&52175
●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
●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已经抵押的房地产,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
●已出租的房屋,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
●权属有争议,尚在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中的;
●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
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经有关部门确认为危房的;
●违章改建、扩建的房屋,未经规划、建设等部门批准
●产权人死亡,继承人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
●部队或用于教育、医疗、宗教、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
的房地产;
●列人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
●未落实发还政策的私房;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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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箕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所有回答:&11295
农民房.国有出让,国有划拨的房子都是不能委托公证的.都是要写卖契 &&你卖房子的人家会告诉你能不能公证的.只有委托公证了才可以产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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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说的不对
公证以后合法是对的,
你的情况是,你目前这套房产只有买卖合同,就是买客和开发商之间的合同,还没有办下房产证(一般情况是还没好办,好办的...
申办遗嘱公证当事人应提交:
1、立遗嘱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以及户口本)
2、遗嘱处分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购房凭证、股票、存款证明等)
3、遗嘱中指...
1 签定房产转让协议
2 到所在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填写权属转移登记申请单
3 交纳契税(地税所)1.5%征收 印花税
4 到交易中心窗口递件
5 交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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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如何买卖 房子没有房产证可以贷款吗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买吗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公证吗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 11:58:48
导读: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1、哪些房子没有产权证? (1)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房子,也就是所谓的小产权房。 (2)未经立项批准或私自变更立项的楼盘 (3)未取得规划审批的楼盘 (4)私自变更规划的楼盘 (5)私自改变土地用...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1、哪些房子没有产权证?  (1)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房子,也就是所谓的小产权房。  (2)未经立项批准或私自变更立项的楼盘  (3)未取得规划审批的楼盘  (4)私自变更规划的楼盘  (5)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楼盘  (6)土地产权存在纠纷  (7)没有销售许可证又无产权证的房屋  (8)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  (9)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  (10)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的  (11)土地、房屋被有关部门司法查封  2、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有哪些危害?  如果购房者在入住后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其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尚处在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购房者将不能取得如下权利:  (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3)无法设定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  (4)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  (5)开发商因债务纠纷被强制执行时,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地产仍属于开发商的财产,可以被开发商的债权人依法强制执行;  (6)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3、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抵押、买卖吗?  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唯一证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能买卖、置换、赠与、继承、转让。如果从事了上述的行为,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以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作抵押一般是无效的,但是如果双方因此诉至法院,在一审法院辩护论结束以前能够提供房产证或者补办登记手续的,抵押还是有效的。  4、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子能过户吗?  网友提问:我家的房子买了已经有好几年了,房款已经全部交清,可是开发商到现在还没有给我办理好房产证。最近我因工作调动要到外地定居,想把这套房子卖了,我想咨询下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屋能过户吗?  律师回答: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房屋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需在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后方可过户。  5、没有房产证,先公证再过户是否可行?  网友提问:你好,请问没房产证,先公证再过户是否可行?是否存在房产产权纠纷的隐患?  律师回答:根据规定,没有房产证的商品房是不允许买卖的。在现实操作中仍存在一些商品房在等待房产证的过程中被转让。对于这种二手房,买家要想保障权益,应该在合同中约定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卖方取得房产证之时生效,并于取得房产证后一个月内办结产权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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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全权办理房产交易潜在风险,如果房屋一日不过户,产权依然在业主名下。受委托朋友吃差价,业主无端惹官司;买房不及时过户,业主财产被查封委托公证交易房产在市场上也较常见,尤其是一些看中心水房屋又暂时没有名额购买的人士,他们以为用一纸委托公证即可“锁住”盘源,可以高枕无忧了,其实,当中潜在不少交易风险。最近记者从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了解到两个案例,分别是业主和买家因委托公证书而惹上官司,平添无限烦恼。有地产业人士曾把全权委托公证书称为“定时炸弹”,一不小心就“引爆”,双方乃至受托方利益都有可能不保。记者以往曾多次采访报道过委托公证交易房产的弊端,不过依然有不少业主和买家敢于尝试,尤其是一些看中心水房屋又暂时没有名额购买的人士,他们以为用一纸委托公证书即可“锁住”盘源,自己就可以高枕无忧。最近记者从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了解到两个案例,分别是业主和买家因委托公证书而惹上官司,平添无限烦恼。在委托公证书,委托人与受托人有明确的制约关系,不过由于买卖房屋所签订的是全权委托公证书,受托人获得收取楼款、代理交易过户等等同业主的权利,有可能出现吃差价的现象;虽然有一纸全权委托公证书,房屋一日不过户,产权依然在业主名下,假如业主因诉讼而被查封财产,全权委托公证书也无济于事。有地产业人士曾把全权委托公证书称为“定时炸弹”,一不小心“引爆”,买卖双方乃至受托方利益都有可能不保。业主教训:受托人吃差价&无端吃官司案例日,业主王某与买家周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170万元出售位于海珠区的物业。王某由于工作繁忙,长期在外地出差,遂办理委托公证书,全权委托其朋友陈某处理该物业的交易。日,王某收到陈某汇来的170万元房款及物业已出售的短信通知。但是,没过几天,王某又收到法院发来的开庭传票,诉求是周某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之后,王某立即询问陈某事由,其表示该物业未出售给周某,而是以180万元出售给另一买家并办理完成交易手续,其中赚取的10万元差额已纳入自己口袋。法院经审查,王某为该物业的原业主,其全权委托陈某处理该物业的交易,应承担陈某在代理过程中对周某造成的损失。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对周某承担违约责任。王某也另行起诉,向陈某追偿。法律贴士一:委托公证应对授权范围作出限制本案的焦点在于通过全权委托公证方式进行房屋买卖的风险。业主基于自身原因全权委托他人办理房屋交易手续,如果受托人违背业主的意向,未按业主指示办理委托事项,则业主的权益容易受到侵犯,造成经济损失。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律师提醒广者,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业主应当尽量亲自办理收取房款、产权过户、交付房屋等手续。如果由于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的,业主在办理公证委托时,应对授权范围进行限制,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授权的限制主要包括:1.对授权时间进行限制,应约定具体的时间,确保按时履行合同;2.对授权范围进行限制,如受托人的代理事项中不包括代收房款等;3.对交易的对象进行限制,如在授权文件中注明代理人只有在与特定的买家进行交易时才有权代理。总之,要尽量避免全权委托的形式。买家教训:延迟过户&业主被查封房屋案例日,买家张某通过某中介公司看中位于海珠区的某物业,由于张某为非广州市户口,其社保须缴纳到2014年12月才连续缴满3年,获取购房资格。于是,张某与业主陈某协商:陈某在收齐房款120万元后,以办理委托公证的方式,将物业交付张某使用,待张某具备购房资格再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对约定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次日,张某向陈某支付全额房款,双方依约办理委托公证手续。日,陈某因投资失败,欠债连连,法院对其财产进行查封,由于上述物业仍登记在其名下,遂被法院一并查封。陈某无法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被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贴士二:委托公证书不能证明产权归属《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交易的产权变更及转让,须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后,方可发生法律效力;未办理登记的,如房屋产权的委托公证,房屋产权不发生变更及转让。
本案中,买家张某与业主陈某虽然就该物业办理了委托公证,但由于未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故房屋产权未发生变更及转让,该物业的所有权仍属于陈某所有。所以,当陈某的财产出现问题时,该物业也一并遭到牵连。为此,律师提醒购房者,即使在交易过程中办理了产权的委托公证,也应当及时前往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降低交易风险,减少经济损失。据地产人士分析,张某以为一纸委托公证书即可对房屋实现全面控制,但由于产权未转移,业主吃官司也会连累名下的财产。他们认为,由于张某本身购房资格受限,必须延迟过户,除了签订委托公证书外,买家最好与业主到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把房屋抵押给买家,给交易多上一把“锁”。
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李凤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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