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息借贷公司款还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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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男子高息借款数千万元 不堪被逼债投案
来源:&&作者:崔小宝 赵志强 胡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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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偿还能力仍高息借款的构成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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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在​欠​有​巨​额​债​务​情​况​下​,​隐​瞒​真​相​、​虚​构​事​实​向​他​人​借​款​,​致​使​数​额​较​大​的​借​款​客​观​上​无​法​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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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息借款两百万 差点找不到人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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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寿新闻网& 记者 杨娟& 通讯员 邢海龙&&&&& 借款200万给朋友的公司,谁知该公司欠了一屁股债,朋友也玩起了“失踪”,借款抵押的房产证是假的,保证人不知情。近日,区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棘手的案件。
&&&& &案情回顾&&&&& 事件主人公叫邹丽(化名),家境殷实。2013年初,邹丽得知朋友周平(化名)的公司急需资金,想以高息借款,便于日借款200万元给周平的重庆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借款协议中,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两个月,日还款,借款利息为6万元,并约定了高额违约金。&&&&& 随后,周平将自己位于渝北区一房产的房产证交给邹丽作为借款抵押。因为周平告诉邹丽,这么高的利息,走不得法律程序,邹丽就没有到房管局登记。&&&&& 签订协议时,作为《借款协议》保证人的郭某、慕某没有到场,邹丽就让周平将《借款协议》拿给郭某、慕某补签。协议签订当日,邹丽便将200万元打入周平的银行账户。&&&&& 很快,双方约定的还款日期到了。借款到期后,公司及周平未履行还款义务,邹丽多次催讨都没有收到钱。看着借出去的钱,迟迟没有归位,邹丽于日将公司、周平、郭某、慕某起诉到区法院,要求四被告偿还本金2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 艰难追债&&&&&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到周平的公司送起诉状副本,但公司不愿接收。一问才知,公司不久前已经由周平转让给了叶刚(化名)。叶刚称其接手公司时不知道公司有欠款,并称公司之前的欠款应当由周平偿还。&&&&& &&&&& 周平不接电话,玩失踪,叶刚也不认账,邹丽更是坐不住了。她找到《借款协议》的保证人--郭某和慕某。但郭某、慕某的回答让她的心情跌入谷底。因为两人称,从来没在《借款协议》上签过字,更不知道有借款担保一事。后经鉴定,两人确实没在《借款协议》上签过字。&&&&& 万般无奈,邹丽想起了周平做抵押的房产证。然而,经过鉴定,房产证也是假的。&&&&& 有借必还&&&&& 承办法官从公司着手,多次找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叶刚做解释工作: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作为借款人,无论公司法定代表人怎么变更,都要承担债务。同时根据邹丽的申请对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督促当事人坐下来谈判。经多次沟通,公司最终同意承担一定的债务。&&&&& 同时,承办法官多方联系周平。最后,周平出面承认自己借了款,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偿还了欠款20万元。但周平辩称借款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经多次调解,双方多轮谈判,近日,该案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周平于调解协议签订日支付邹丽律师费、借款本金及利息等共计307220元;重庆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日之前分三次向邹丽偿还借款1600000元;邹丽也放弃了对郭某、慕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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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的要注意了!明知无力偿还,仍高息借款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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