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加入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网户囗

东莞户籍改革方案出台 本地籍今后再无农业户口|东莞|户籍改革|居住证_新浪新闻
  原标题:东莞户籍改革方案出台 本地籍今后再无农业户口
  备受关注的东莞户籍改革方案正式敲定。21日上午,东莞市委书记吕业升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于本地户籍人群,农业户口将被取消,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实行城乡户籍“一元化”登记管理;对于广大外来者,只要在东莞稳定就业满5年且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其本人及家人均可入户东莞。
  居住证持有人尽服兵役义务
  羊城晚报记者留意到,《方案》涵盖户口迁移政策调整、创新人口管理、解决户口迁移重点问题、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等户籍制度改革核心内容,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记者梳理发现,莞版户籍改革主要有四大亮点:首先是,逐步吸纳“两个五年”人群入户,逐步调整入户政策,优先解决流动人口存量问题。目前,东莞常住人口高达800多万,其中外来人口所占比例高达近80%。为此,东莞将进一步优化人才入户政策,畅通入户渠道,逐步吸纳在莞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异地务工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东莞(简称“两个五年”)。
  其次,东莞提出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实行城乡户籍“一元化”登记管理,真实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房产、民政、土地及人口统计规划等部门加快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社会服务制度,实现户籍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紧密结合,整体推进。
  再次,将健全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完善积分入户政策,建立健全以居住年限、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条件相挂钩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机制。按照《方案》,居住证持有人可通过积分等方式,阶梯式享受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就业扶持、社会救助、公共文化、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服务。同时,东莞还将积极拓展居住证的社会应用功能,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居住证持有人应当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切实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以及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
  最后,将建立人口基础信息库加强人口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人口基础信息库,逐步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
  尊重自主意愿稳步推农转非
  在入户的具体细节、人才入户条件、城市新增居民权益、教育以及就业等方面,《方案》还推出了多方面的新举措。
  在投靠入户方面,东莞决定放开直系亲属投靠,逐步放开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间相互投靠。包括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以及父母投靠子女等,这些方式今后将不受婚龄、年龄等条件限制,申请人凭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人才入户上,将人才入户条件放宽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及技能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入户条件。优化调整《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实现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以及经东莞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可直接申请落户东莞。落户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可迁移到实际居住地。
  在“农转非”上,为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合法权益,东莞提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昨天的审议会上,东莞市委书记吕业升强调,户籍制度改革要坚持积极稳妥、以人为本,尊重居民自主定居意愿,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在就业上,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就业创业管理体系,完善人力资源信息网络系统,为农村劳动力和新落户城镇劳动力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并对农村劳动者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其转移就业能力。
  社会保障方面,则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工作。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发展。 编辑:李禹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
一个真正成功的企业家,只有舍弃小我,寻找大我,在时间和空间的坐标里去定位自己,着眼未来,他的成功才有更大的意义和价值。
北京时间7月16日凌晨,土耳其发生了历史上的第六次政变,谁是政变的幕后操纵人?这场阴谋背后最后的赢家又是谁?
最近看了一本奇书,边看边乐,就是《加勒比海盗》和《夺宝奇兵》的初版。
庆幸我的内心冲动比较强烈,虽然并无太多后天因素。东莞黑户上户口新政策出台,黑户落户办理指南
东莞黑户上户口新政策出台,黑户落户办理指南
发表时间: 14:21:59 文章来源:
《东莞黑户上户口新政策出台,黑户落户办理指南》是有华当教育网()为你整理收集,如有错误请及时反馈:
  单独就中国的户籍制度来说,&黑户&一词就是在全国人口普查中没有户籍资料,没有户口卡(常住人口登记卡),并没有身份证的人。《东莞黑户上户口新政策出台,黑户落户办理指南》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东莞市黑户怎么上户口  就在今年7月,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申公安机关在办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时,“不得将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如有违反此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有数据显示,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发现,全国有1300万“黑户”,占中国人口的1%,其中大部分是超生而未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口,因而未能进行户籍登记。原国家计生委专家委员梁中堂曾公开表示:“只要计划生育与户口登记捆绑在一起,‘黑户’问题就无法解决。”  “重申规定将使得原本的‘黑户’或者那些想等到2020年人口普查时再补户口的人,提前办理了户口,变回正常的户籍人口。”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讲师王军评价道。  不过,也有人对此感到担心。“谁知道是不是秋后算账,等全面放开再给孩子入户吧。”一个超生儿的母亲说。  不缴就不能入户,就上不了公立学校了  徐Z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已经上小学四年级,超生的小儿子刚满1岁。自小儿子出生后,她和丈夫就一直在为儿子的户口而奔波。给儿子上广州户口,需要缴纳的社会抚养费高达30多万元。二人均为工薪阶层,这笔钱经常让他们犯愁。  在这项政策出台之前,广东省从未要求将计划生育作为入户前置条件。但大家都知道,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给超生儿上户口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一名工作人员也透露,公安部门作为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在兼职委员单位职责中有入户时要求出示其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当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职责。然而,由于计生工作是一票否决制,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较大,“超生罚款”与“新生儿入户”捆绑一直成为一些地方通行的“土政策”,超生而未缴纳罚款,就不能办理户口,入户便成了计生工作的一个筹码。  广州市公安局负责户籍的一名工作人员也表示,以前曾遇到一些超生家长向公安局索要法律依据,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里并没有明确要求超生小孩需有计生证明才能入户,“当时感到很无奈,因为先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入户――这是‘地方政策’,为了让计生政策得以推行。”这名工作人员说。  在今年7月7日的广东省户籍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户政处处长黄成龙就超生小孩入户一事作出以下的解释:“我们一直以来都坚持生下来的小孩必须入户。为什么实现不了?因为大家不配合,超生的生下来以后就不愿缴纳社会抚养费,或不配合计划生育。”  这项政策出台后,徐Z总算松了一口气。目前她正在观望,但她清楚,从当前政策看,她至少可以暂时缓缴高昂的社会抚养费。  上述广州市公安局那名工作人员也透露,政策公开后,很多超生小孩的父母,特别是从化和增城等郊区一带的,都排队拿号等着入户,队伍都排到办公大厅门口,甚至还有人拿不到号。  记者在政府办事大厅随机问了几名入户的家长,都是因为孩子到了入学政策年龄而不得不入户,但很多市民不太清楚政策,以为是政府为了普查人口前的“大赦”,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也有人认为,先入户再说,钱就是拖着不缴。  “不缴就不能入户,就上不了公立学校了。”在政策重申前,欧凡给超生的小儿子缴了24万元的社会抚养费。今年9月,小儿子如愿以偿在省一级小学入读了。她觉得政府一再说不“捆绑”,但实际操作中还是“盯”得死死的,一分都不能少。  入户太贵,索性出境或躲乡下生二孩  高昂的社会抚养费,一度让超生父母另辟蹊径。  家住在深圳福田的陈杰生觉得自己很“明智”。6年前他送妻子到香港生了小儿子,办妥产检、生育、入户等手续,全部花销不足5万元。现在,儿子作为跨境学童(即拥有香港居民身份但居于内地的学生,白天在香港上学,晚上回到深圳的家),每天穿梭于深圳与香港两地之间。“儿子接受香港学校的优质教育、享受公费医疗和一系列的社会福利,比大女儿深圳户籍更省钱。”陈杰生说。  走这条路的人不少。香港教育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3年度,有1.64万名跨境学童在港就读,是2008年至2009年度人数的约2.4倍,人数将在至2017年达到高峰。香港统计处2012年发布的一份香港人口推算报告指出,在港出生的“双非”婴儿,98%先回内地,但41%会于6岁前、即适龄入读小学前返港。  此前有媒体报道,随着赴港生子政策收紧,赴美生子的诸多“利好”包括赴美生子费用低于超生罚款等,吸引了不少内地孕妇。近些年,内地孕妇赴美生子人数激增,2015年中国赴美生子人数估计达到5万至6万人,超半数是赴美生第二胎。  有跨境学童的家长曾算过一笔账:“真心不贵,小学6年才交3万,在广州入个户罚30多万呢。”并且,“在广州上学,只要缴赞助费就有学位”。  还有人为逃避高昂的社会抚养费,干脆就躲到乡下生孩子。公务员李凯峰透露,老婆不是体制内的人,他们违规生完二孩后,把孩子直接挂在沙溪镇表哥夫妇名下,这样孩子有了户口,而他也不会受影响。他说,在潮汕地区这种情况很多,亲戚朋友都是这么规避政策的。  黄俊伟是个生意人,15年前就从潮汕老家搬到广州生活,如今3个小孩都已经在广州天河区地段上了学,但他们必须缴纳赞助费。目前,他3个孩子的户口依然挂在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他坦言,潮汕人的传统就是要人丁兴旺,所以他不排除还会继续生,孩子有没有户口都不会影响读书。  正如他所言,在广东一些地方的民办学校,孩子上学并不需要户籍证明。每年新生入学前,不少人“挤破头”想进入这些民办学校,甚至还有托领导给校长说人情、要学位的。  广东这项重申规定的出台,对于一些人来说,并不在意。记者采访的一些超生父母表示,这项政策还留了个尾巴,社会抚养费一定逃不过。甚至有人认为,广东意在秋后算账。不少人表示,他们宁愿将孩子生在香港或美国等地,一劳永逸地解决户口问题。  让户口回归到最本质  每一次人口普查,政府会“大赦”一批超生“黑户”,下发通知进行户口整顿工作,其中要求“对其中未申报户口的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应该让户口回归到最本质――人口信息登记与管理职能,人来了就登记,人走了就注销。”上述广州市公安局那名工作人员称,“不能因为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困难,就把计生捆绑在户口上。”  他还表示,从上到下进行户籍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让捆绑在户口上面的东西逐渐松绑。重申的规定属于广东省户籍制度改革的内容之一,也是户籍制度改革趋于宽松的一个迹象。  其实,在广东重申这项政策之前,多地出台过类似政策。2008年福建省出台了《关于解决我省历年出生人口未落户问题的意见》,规定办理户口登记不得把缴纳社会抚养费作为前置条件,严禁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公民进行违规罚款和其他“搭车”收费;,山东省和江西省南昌市也先后发布通知,规定超生的新生儿办理户口与缴纳社会抚养费“脱钩”等。  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讲师王军表示,广东以及其他地方出台的这些措施,使得计生部门面临一些难题。其中最核心的就是社会抚养费的收缴。  东莞市一名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规定实行以来,还未进行新一轮超生小孩的统计,追缴社会抚养费的工作也尚未开展,所以还不清楚接下来的追缴费工作会不会变得困难。不过,计生部门负责书面通知劝说缴费,如遇到不肯按规定缴费的,还真的需要法院等相关部门协助执行”。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也回应道:“文件下发后,目前还没有接到基层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变难的反馈。根据相关法律条例,对于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些地方将缴纳社会抚养费纳入当地社会诚信建设体系。”  不过,这并不影响一些超生儿父母纷纷去给超生儿上户口。有超生儿父母表示,现在一些省份,已经放开了二孩,下一步趋势是全面放开。“先解决当前孩子上学的问题再说。”有超生儿父亲说。  这位父亲也担心,社会抚养费,可能最终无法逃避。他只是希望,出现社会抚养费纠纷时,不要影响到孩子。  相关链接:2016年全国户籍政策新规定&黑户与非婚生子如何上户口?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进一步完善户口登记政策,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努力实现全国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的目标,下面请跟随綦江律师梁律师一起来看案件详情。  《意见》列举了八类无户口人员可登记上户,前七类人员都较明确分类,第八类为“其他无户口人员”。也就是说,事实上所有无户口人员,均可申办户口了。  随父随母落户自愿  《意见》提到,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此外,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无收养登记也可办户口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意见》还提到,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婚嫁被销户人员可恢复  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此外,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公安、民政、教育等五部委:  新登记户口人员接受教育权益平等  日前,公安部、民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就《意见》相关情况及做好政策衔接等作了介绍。  关于被拐儿童:对于希望通过收养登记建立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类研究处理。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为经公安机关确认的被拐儿童的,应当先由公安机关查找其生父母,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收养登记。总之,符合当前收养法等规定条件的,由民政部门依照现有规定依法为其办理收养登记,公安机关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暂无相关规定的,民政部将尽快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关于教育权:新登记户口人员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平等受教育权,非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少年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录取入学,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要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依法保障他们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对于无户口或暂未办理户口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也要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居住的新登记户口和暂无户口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情况,“一人一案”做好工作,立即安排就近入学,可先入学后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对于新登记户口、暂无户口学生与其他学生一视同仁,不得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  关于社保:无户口人员办理户口登记后,均可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政策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关于“其他无户口人员”:《意见》规定的“其他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措施,是一条兜底性条款,即对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都可以按照《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经过申请和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办理户口登记。
[10-25] [10-24] [10-24] [10-24] [10-24] [10-24] [10-24] [10-24] [10-24] [10-24] [10-24] [10-24]2016年东莞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流程,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需要什么条件(一)
发布日期: 19:54:05
《2016年东莞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流程,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需要什么条件(一)》是由智坤教育()为你整理收集,希望这篇文章对你有帮助,您可及时反馈意见:
如下是2016年东莞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流程,内容包含最新的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需要什么条件等相关消息。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一、凡申请办理“农转非”户口的居民需向当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审核后报市公安局审批。  1、办理“农转非”户口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农村的父母年老体弱、身边无子女及其他亲属照顾,生活难以自理,必须来我市投靠子女生活的;  (2)在农村无人照顾的15周岁以下的子女(含18周岁以下在校生)来我市投靠父母的;  (3)夫妇一方在农村,入户人年龄35周岁以上,结婚3年以上,并在落户地有固定住所的职工居民家属及其不满15周岁的子女(含18周岁以下的在校生)。  2、办理“农转非”户口所需要的证明村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单位大中型街道办事处证明;  (3)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4)夫妻投靠的须有结婚证明、居民身份证;父母离婚,子女判给城市一方申请“农转非”户口的,须有法院离婚文书(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5)县级以上医院的有关证明材料(残疾人须有残疾证明);  (6)16--18周岁在校生证明。  3、办理“农转非”准迁落户手续:  (1)接到批准通知后,先到申请地派出所领取户口准迁证,再持户口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的派出所迁出户口。  (2)迁出户口后,持户口准迁证(第)、户口迁移证、“农转非”指标凭证及居民身份证(其中16周岁以上的人口,每人带三张身份证标准照片),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和换发居民身份证手续。  (3)落户后,再持户口簿,“农转非”指标凭证到粮食部门办理粮食手续。
&如下是2016年佛山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流程,内容包含最新的农村户口转..
如下是2016年温州农村户口养老保险最新消息,内容包含最新的农村户口养老保..
如下是2016年昆明农村户口养老保险最新消息,内容包含最新的农村户口养老保..
如下是2016年南宁农村户口养老保险最新消息,内容包含最新的农村户口养老保..
如下是2016年南昌农村户口养老保险最新消息,内容包含最新的农村户口养老保..
如下是2016年合肥农村户口养老保险最新消息,内容包含最新的农村户口养老保..
如下是2016年太原农村户口养老保险最新消息,内容包含最新的农村户口养老保..
如下是2016年烟台农村户口养老保险最新消息,内容包含最新的农村户口养老保..
如下是2016年无锡农村户口养老保险最新消息,内容包含最新的农村户口养老保..
如下是2016年东莞农村户口养老保险最新消息,内容包含最新的农村户口养老保..
????????????
?03-04?03-04?03-04?03-04?03-04?03-04?03-04?03-04?03-04?03-04
???????????2015农村小孩上户口新政策是否真实,是否在东莞也能落实_阳光热线问政平台
提问:2015农村小孩上户口新政策是否真实,是否在东莞也能落实&&编号:125140&&
&&&&我想了解,这一政策是否真实存在,因为弟弟的户口问题已经困扰我们家多年了。这个政策在网上以及微信上都有流传,希望能尽早回复。因为我弟弟是1994年出生的,至今仍未入户,希望能通过这个政策放宽入户条件,谢谢!&&&&2015农村小孩上户口新政策&&&&政府出台新政策:超生的子女落户不再跟罚款挂钩&&&&&&&&  从即日起至10月底专项解决各省历年出生人口未落户问题&&&&&&&&  非婚生或超生人口难落户口问题,将可全面获得解决。昨日上午,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多个部门联合出台重大户籍管理便民利民新政策关于解决我省历年出生人口未落户问题的意见,从即日起至10月底专项解决全省历年出生人口未落户问题&&&&&&&&  该政策明确规定,今后在对外办理户口登记时,公安机关将不得把交纳社会抚养费作为前置条件,同时严禁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公民进行违规罚款和其他搭车收费&&&&政策解读:&&&&&&&&  10种情况可办落户手续&&&&&&&&  按照此次便民户籍新政策,凡是具备我省户籍的公民,其非婚生或超生人口,以下10种情况可办理落户手续&&&&&&&&  1.凡提供本人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应当场予以办理落户手续,不得增设任何条件和程序&&&&&&&&  2.提供本人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结婚证之一,同时提供亲子关系(亲子鉴定书法院裁决书司法公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应当场予以办理落户手续;仅提供本人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结婚证之一的,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后,派出所户籍窗口给予办理随父或随母落户手续&&&&&&&&  3.无法提供本人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属于下列情况的,提供相关证明并经民警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后,派出所户籍窗口给予办理落户手续&&&&&&&&  (1)在农村地区(指乡镇村辖区)居民户籍所在地所生子女,能够提供村(居)委会出具的情况证明的,给予办理随父或随母户口落户手续&&&&&&&&  (2)对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外出期间所生子女,回父或母户籍地申报出生户口,能够提供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的,给予办理随父或随母户口落户;否则,按非亲属关系办理落户手续。&&&&&&&&  (3)父母失踪、死亡、出国,能够提供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父母死亡的可出具村、居委会证明),给予办理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户手续;否则,按非亲属关系给予办理随抚养人或监护人落户手续。&&&&&&&&  (4)女子携带未成年人与男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该未成年人和女子的户籍身份均无法查明,能够提供现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情况证明的,对该未成年人按非亲属关系给予办理随该男子落户手续。&&&&&&&&  4.公民在父母离开户籍所在地后出生,因父母没有办理《结婚证》且长期离开户籍所在地,能够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并经父母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后,派出所户籍窗口应当场给予办理落户手续。&&&&&&&&  5.公民在国外境外出生不满5年,父母仍非法滞留在国外境外,本人持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证件,并从我国开放口岸入境,由国内亲属抚养的,经抚养人或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后,派出所户籍窗口给予办理随抚养人或监护人落户手续,并登记为非亲属关系。父母回国后,能够提供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的,可办理随父母落户手续。&&&&&&&&  6.公民出生后尚未申报出生户口登记,因父母户口从原户籍地迁往现住地,能够提供父母《结婚证》、本人《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户证明,父母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应当场给予办理落户手续;因证件不齐全,现住地派出所又无法调查核实的,应提供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否则,父母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以非亲属关系给予办理落户手续。&&&&&&&&  7.被抚养弃婴与抚养人共同生活满3年,并已超过5周岁尚未办理收养法律手续的,由村(居)委会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派出所户籍窗口以非亲属关系给予办理落户手续。&&&&&&&&  8.公民申请补办出生户口登记,父母户口在本省但不在同一户内,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通过省级人口信息库核查无重人,给予核准办理落户手续;父母户口一方在本省、一方在省外的,提供省外户口一方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户证明,给予核准办理落户手续。&&&&&&&&  9.对寺庙道观、教堂等宗教场所抚养的弃婴,由民政、公安、民族宗教等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办理出生户口登记手续具体规定。&&&&&&&&  10.其他依法应予办理出生户口登记的,要按程序予以办理落户手续。&&&&
处理状态:已回复
网友:叶蔷薇&发言时间: 22:21:53&
声明:以上留言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和观点。
市公安局回复
感谢您的来信,我省正在实施入户相关制度改革,但文件和要求还需以上级的通知为准,请您密切关注相关的通知、通告。详情可拨打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户政科咨询电话。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受理人: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19:19:15
温馨提醒:十天后不作评价,系统默认“基本满意”
提问人未评分
评分时间: 00:00:00
人参与 | 条评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农村京东加入的条件 的文章

 

随机推荐